企业筹建期间利息收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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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扣除

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扣除

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
如何扣除
在公司筹建期间,由于尚未开始经营活动,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无法在当期进行扣除。

然而,这些费用可能会在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中产生收入,因此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生产或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属于合理、真实、合法支出的费用,分摊到未来5年经营年度中扣除。

首先,对于筹建期间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期限,按照每年相同比例的方式进行摊销,将投资费用分摊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抵扣。

这样可以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逐渐扣除筹建期间的投资成本。

其次,对于筹建期间的利息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利息费用摊销期限,按照每年相同比例的方式进行扣除。

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将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费用分摊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抵扣。

此外,筹建期间的其他费用,如筹建活动中的租金、人员培训费用、工程勘察费用等也可以进行摊销。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将这些费用在未来的经营年度中进行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费用摊销时,企业应当保留必要的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税法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将摊销费用的计算和相关材料报送给税务机关。

总之,在公司筹建期间没有收入发生的费用,可以通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摊销和扣除。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摊销期限和摊销比例,合
理分摊这些费用到未来的经营年度中,逐渐减少税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

同时,企业应当合规经营,确保相关凭证和证明材料的完备性,以便在税
务机关核查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支持。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1、如果是财务软件做帐,就按你做的分录。

凭证最下面那栏合计填写0.2、如果是手工做账,可以按你做的分录,还可以做下面的分录: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借:银行存款借:财务费用——利息这里的金额用红笔填写财务费用费用发生期间都是写在借方的,只是利息收入部分用红笔写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怎么处理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会计处理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借方负数即可。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在会计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当涉及利息收入时应该怎样对财务费用这个账户做账务处理,为什么?财务费用包括:存款利息收入、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金融机构的手续费、现金折扣、财务费用是一个借贷双向记账科目,余额可以在借方也可以在贷方,当有利息收入是,记入财务费用的贷方。

借:现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贷: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处理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发生时做在贷方兰字,是对的。

再借方记红就重复记了,造成双倍了,当然资金产负债表两边不平了。

新公司筹建期间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新公司筹建期间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新公司筹建期间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筹建期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做以下账务处理:1、发生费用支出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开办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一、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二、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三、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四、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五、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六、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开发成本产生的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开发成本产生的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开发成本产生的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摘要:一、开发成本产生的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概述二、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1.资本化利息支出2.费用化利息支出三、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方法1.所得税的处理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四、企业应对策略正文:一、开发成本产生的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概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项目开发过程中,往往会通过借入专门借款来筹集资金。

在开发期间,如果企业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并产生利息收入,那么这部分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就成为了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根据会计准则,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

二、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1.资本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是指将利息支出作为开发项目的成本进行处理,即将利息支出加入到开发项目的总成本中,然后按照项目进度逐步摊销。

这种处理方法主要适用于利息支出与项目直接相关,且能够明确利益对象的情况。

2.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是指将利息支出作为当期费用进行处理,即将利息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这种处理方法主要适用于利息支出与项目无直接关系,或者无法明确利益对象的情况。

三、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方法1.所得税的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利息收入应当作为当期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而对于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则可以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照项目成本摊销的方式,逐年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实现所得税的递延缴纳。

2.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关于利息收入是否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目前税法并未明确规定。

但在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会将利息收入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进行处理。

四、企业应对策略针对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精编【财务会计管理】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精编【财务会计管理】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财务会计管理】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任何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可能规定得面面俱到,税法也是如此,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费用的内容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表述为: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表述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内资企业筹建费用内容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际上,筹建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

公司筹建期间账务处理流程

公司筹建期间账务处理流程

公司筹建期间账务处理流程今天咱们来唠唠公司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流程。

这事儿可太重要啦,就像盖房子打地基一样,账务处理要是没整明白,公司以后的发展可能就会磕磕绊绊的呢。

一、筹建期的确定。

这是账务处理的第一步哦。

啥时候算是筹建期呢?一般就是从公司开始筹备,到正式开始生产经营之前的这段时间。

比如说,公司打算开个超级酷的咖啡店,从找店面、装修,到招聘员工、买设备,这些都在筹建期里。

这个期间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花费,都得好好记着账呢。

二、费用的分类。

筹建期间的费用那也是五花八门的。

咱得把它们分分类,这样账才能清楚。

1. 开办费。

这是个大头。

像注册公司的费用呀,什么工商登记费、税务登记费之类的,都算开办费。

还有请人做市场调研,看看咱这咖啡店在这个地段有没有市场,这调研的钱也是开办费。

另外,员工培训的费用也在这个范畴里呢。

这些费用在发生的时候,就可以先记到一个专门的开办费账户里。

2. 固定资产相关费用。

如果在筹建期间买了一些设备,像咖啡店的咖啡机、桌椅这些,这就是固定资产啦。

买固定资产的钱可不能都一股脑地当成开办费哦。

和购买固定资产相关的一些费用,比如说运输费、安装费这些,也得跟着固定资产一起入账。

比如说咖啡机花了10000元,运输费200元,安装费300元,那这个咖啡机入账的价值就是10500元。

3. 其他费用。

还有一些零散的费用,比如水电费呀,临时办公地点的租金呀,这些也都得入账。

虽然它们可能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要是不记好,最后账肯定乱套。

三、账务处理的具体方法。

1. 对于开办费。

咱们可以设置一个“管理费用 - 开办费”的科目。

当发生开办费的时候,就借记这个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者“现金”之类的科目。

比如说支付了1000元的注册费,那就做一笔分录:借:管理费用 - 开办费1000,贷:银行存款1000。

2. 对于固定资产。

买固定资产的时候,要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是有欠款,那就贷记“应付账款”。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任何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可能规定得面面俱到,税法也是如此,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费用的内容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表述为: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表述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内资企业筹建费用内容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际上,筹建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

除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具体内容有:1.管理费用类①筹建人员工资: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②筹建人员办公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③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④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⑤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⑥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⑦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对基本建设项目存款利息会计处理的认识

对基本建设项目存款利息会计处理的认识

对基本建设项目存款利息会计处理的认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在完成项目建设后,项目资金往往会暂时存放在银行中,以获取银行存款利息。

然而,这些存款利息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对基本建设项目存款利息的会计处理进行详细探讨。

一、存款利息的性质和计算方法存款利息是银行向存款人支付的一种报酬,是银行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按日计息,即根据存款天数和利率计算当期利息;二是按月计息,即根据存款月数和利率计算当期利息。

在实际操作中,按日计息的方式更为常见。

二、存款利息的会计处理1. 项目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资金往往会暂时存放在银行中,以获取银行存款利息。

此时,应将存款利息作为项目建设期间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借:财务费用(项目建设期间)××元贷:银行存款××元注:财务费用(项目建设期间)应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2. 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存款利息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资金仍然可能会暂时存放在银行中,以获取银行存款利息。

此时,应将存款利息作为项目的投资收益或其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借:投资收益××元贷:银行存款××元注:投资收益应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2)作为其他收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借:其他综合收益(存款利息)××元贷:银行存款××元注:其他综合收益应在综合收益表中单独列示。

三、存款利息的税务处理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以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为计税依据。

因此,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存款利息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率注:所得税率根据企业所在地区和行业不同而异。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和利润如何核算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和利润如何核算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和利润如何核算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第三条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1、发生的费用支出,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国税函[2009]98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国税函〔2010〕79号)。

公司在筹建期间主要有费用的发生,要进行零申报,但财务报表要按实际的财务报表进行申报。

1、还是在筹备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如工资、水电、房租、物料等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正常营业后再一次性摊销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2、已经是正常营业阶段,所产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归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费用中,3、根据所归集的费用做账务处理,填报""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企业筹建期间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一文看懂:企业筹建期间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筹建期间,由于企业尚未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筹建期间开办费用(以下简称:开办费)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一、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财政部虽然在2015年3月公布废止了39项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但是仍然保留了《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所以现在企业会计核算可能适用或遵循的有:1、企业会计会计制度;2、企业会计准则(俗称新会计准则);3、小企业会计准则。

下面我们分别看看三者对开办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一)企业会计制度涉及到企业筹建期间核算的有:1、“1002银行存款”科目下:(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2、“1701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下: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冲减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3、“1901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下:三、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2301长期借款”科目下:七、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利息、汇兑损失等),应按照上述规定,分别计入有关科目: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从上述4点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会计处理的核心是要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且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财会实操筹建期间借款的账务处理

财会实操筹建期间借款的账务处理

财会实操-筹建期间借款的账务处理新企业筹建期费用的账务处理开办费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

对于新企业而言,企业可以将筹建期间的费用计入到管理费用一开办费里面。

也可以按实际项目计入对应科目,比如管理费用一租赁费、办公费等。

筹建期的概念在多个文件中都有认定,但都不具有普遍性。

按照我们通常的理解,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筹建期费用会计分录1.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办企业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筹建期间的开办费一并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其列为"管理费用"核算,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者"递延资产"。

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提醒:如果企业管理层需要了解筹办期间开办费具体发生了哪些费用,可以在管理费用-开办费下设三级科目:管理费用一开办费——办公费/工资/业务招待费等来核算明细;2、适用《企业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是将开办费列为"长期待摊费用”中,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转入管理费用一开办费。

会计分录: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一、筹建期间的借款利息,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1.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小于或者等于一年的借款记入“短期借款",大于一年的借款记入“长期借款2、向个人或单位借款记"其他应付款"。

二、企业在筹建期间,根据发生的不同经济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发生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2、购建固定资产、外购或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3、购买原材料的支出计入存货成本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企业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有关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是借款费用确认和计量的重要前提。

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入吗

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入吗

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需要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吗问: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是否需要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开始⽣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产经营之前进⾏筹办活动期间发⽣筹办费⽤⽀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的当年⼀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的处理规定处理,但⼀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企业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应按会计制度规定计⼊筹办费后,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费用会计及税务处理方法计划

企业筹建期间费用会计及税务处理方法计划

公司筹建期间的花销会计和税务办理方法公司筹建期间的花销会计和税务办理方法要点字:筹建期建设期转经营创立费筹建费任何一家公司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花销,这些花销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办理?会计办理和税务办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关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能能规定得左右逢源,税法也是这样,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花销的内容问题《公司会计制度》对筹建花销表述为 :除购建固定财富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花销。

公司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花销,包括人员薪水、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财富价值的借款花销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公司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公司筹建花销表述为 :外商投资公司筹建期发生的相关花销列入创立费,包括筹建人员薪水、差旅费、培训费、咨询检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动工典礼费等。

公司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严禁在创立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施、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财富等支出。

依照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花销亦严禁在创立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公司签订合同从前投资各方为筹建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花销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公司所得税暂行条例推行细则》对内资公司筹建花销内容的规定与《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法》诚然对外资公司筹建花销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质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质上,筹建花销远远不仅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公司从公司成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好多种类的花销,金额也很大。

除购建固定财富和无形财富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花销都为筹建花销,详尽内容有 : 1.管理花销类①筹建人员薪水 :包括筹建人员的薪水、奖金等薪水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依照薪水总数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②筹建人员办公花销 :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 ;③公司成立登记花销: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④税金 :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⑤培训费 :包括邀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花销,因引进设施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出门学习的花销等;⑥财富摊销 :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财富计提折旧、无形财富摊销等;⑦其他 :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会计实务:筹建期间利息收入如何作帐务处理

会计实务:筹建期间利息收入如何作帐务处理

筹建期间利息收入如何作帐务处理问:请问,在公司筹建期间,原始现金投资存入银行的利息,在财务上是否应做利息收入处理?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在筹建当年就会由于利息收入而进入获利年度了?如果为了避免上述问题,可否将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开办费?答: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取得筹建期间验资款的利息收入应冲减开办费。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

因此,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由于尚未开始生产经营,因此,当年不作为获利年度。

问:老师您好!如果依照新的会计准则,开办期的利息收入会计处理方式是不是这样:借:银行存款;贷:管理费用——开办费(利息收入)呢?答:对于企业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

实务中,企业一般采取冲减开办费的处理方式。

问:那么,请问老师,对于此筹建期间的利息收入,在税务上是否也可以直接冲减开办费呢?是否需要就利息收入部分交纳所得税?答:对于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入的所得税处理,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务中,一般认为如果利息收入较小的,可以直接冲减开办费;如果金额较大的,应按取得的利息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建议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按税务机关的意见执行为宜。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很全的企业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问题

很全的企业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问题新《企业会计制度》不设置“递延资产”科目,而是设置“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别核算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该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支出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理:1)在筹建期间搞固定资产建设的,对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有关支出,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开办期间办公楼装修费用的处理,应视取得办公楼的不同方式分别情况处理:(1)如办公楼是企业购建的,但需要经过必要的装修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可供正常办公使用,则其装修费应作为资本化处理,构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同第一点。

(2)如办公楼是企业租赁来的,则其装修费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等企业开始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后,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2.企业的化验室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装修费,应视其金额大小和受益期限确定摊销期限,并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01.补贴收入”在会计报表如何设置问题对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现行财会规定,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来反映。

补贴收入”科目属“损益表”科目,而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在“损益表”中反映,期末无余额。

损益表中无“补贴收入”项目,可在“其它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02.被税局检查需要补交的所得税处理(1)调整应交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补交税款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来反映。

筹建期间会计及税务处理

筹建期间会计及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会计与税务处理一、筹建期间的界定1.《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筹建期间作如下界定:筹建期间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2.财政部财工字[1995]223 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外资企业自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为筹建期。

3.税法对企业筹建期的会计核算的规定没有法定约束力,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将取得营业执照之前的期间作为筹建期,有的企业将开始生产经营前的期间作为筹建期,还有一些企业将重要固定资产完工之后(尽管此前已有产品生产经营)作为筹建期结束的标志。

筹建期间的不确定性是造成筹建期费用支出会计核算混乱的主要原因。

由此看来,起始日非常明确——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

而对截止日——开始生产、经营之日难以把握,但截止日的确定会直接影响将开办费计入损益的期限。

笔者认为筹建期间截止日应以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即企业设备开始运作、投入料制造产品之日为准。

二、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企业筹建期间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筹建期间的界定,在会计实务中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作为筹建期间结束的判断依据是很笼统的,缺乏明确的标准,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或需筹建很长时间才能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很难明确区分筹建期间的结束,这就会使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企业筹建期间界定不一致,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

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判断企业筹建期间结束的时间,最早只能是企业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最迟只能是企业首次确认收入的当日。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筹建期间有关费用会计核算作如下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施工贷款利息账务处理

工程施工贷款利息账务处理

一、贷款利息收入账务处理1.金融类企业对于金融类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应作为营业收入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2.非金融类企业对于非金融类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可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3.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对于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二、贷款利息支出账务处理1.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如果贷款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提利息费用。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支付贷款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2.符合资本化条件如果贷款利息符合资本化条件,应将利息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成本。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贷:应付利息支付贷款利息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三、增值税处理营改增后,企业收取的利息属于金融服务,金融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因此,贷款利息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具体处理如下:1.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以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利息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非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收到贷款利息时,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四、结转损益月末结转损益时,将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转入本年利润。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借:本年利润贷:财务费用通过以上工程施工贷款利息账务处理,企业可以更好地控制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企业筹建期间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孙延兵
【期刊名称】《《财会通讯:综合版》》
【年(卷),期】2004(000)010
【摘要】实务工作中,对企业筹建期间的利息收入有的在'财务费用'账户中核算,有的在'在建工程'账户中核算,还有的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账户中核算。

笔者认为,企业筹建期间的利息收入应当区分不同类型进行核算。

【总页数】1页(P39)
【作者】孙延兵
【作者单位】江苏连云港永安会计师事务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5
【相关文献】
1.质疑企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现行会计处理 [J], 邓天冰
2.企业筹建期的会计处理 [J], 范琚
3.企业筹建费用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J], 吕学典
4.日后期间短期债券利息收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例解 [J], 关理文
5.日后期间短期债券利息收入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例解 [J], 关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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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金的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资本金的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资本金的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对于企业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企业一般采取冲减开办费的处理方式.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1]85号)规定:"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筹建期的利息收入,还是全部计入开办费,待开业时将开办费一次计入损益(新准则),或分期摊销(企业会计制度)
不要再涉及在建工程了,因为资本化利息只涉及到有相应的贷款产生的利息费用时,才按照要求进行资本化处理,自有资金的利息收入不对在建工程产生影响 .
收到资本金注入企业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根据政策,股东也可以用材料、产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入,老公司也可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分录格式同上,不过借方就变为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如果是外资公司,当收到货币资金时,分录同上.如果最后一次,汇入的外币金额,大于注册资金数时,要将多余的外币金额记入资本公积.
项目资本金与注册资金的比例,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等由项目审批单位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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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间利息收入如何处理
2007-10-24 13:29【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我公司是一个新办企业,公司筹建期间有银行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已列入在建工程成本,而利息收入是否可以也应列入在建工程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答:企业筹建期间,还没有财务费用科目。

相关的支出,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外,一概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发生的利息收入,冲减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筹建期间利息收入如何作帐务处理
2007-5-29 10:12【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问:请问,在公司筹建期间,原始现金投资存入银行的利息,在财务上是否应做利息收入处理?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在筹建当年就会由于利息收入而进入获利年度了?
如果为了避免上述问题,可否将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开办费?
答: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取得筹建期间验资款的利息收入应冲减开办费。

在税务处理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

因此,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由于尚未开始生产经营,因此,当年不作为获利年度。

问:老师您好!如果依照新的会计准则,开办期的利息收入会计处理方式是不是这样:借:银行存款;贷:管理费用——开办费(利息收入)呢?
答:对于企业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

实务中,企业一般采取冲减开办费的处理方式。

问:那么,请问老师,对于此筹建期间的利息收入,在税务上是否也可以直接冲减开办费呢?是否需要就利息收入部分交纳所得税?
答:对于筹建期取得的利息收入的所得税处理,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务中,一般认为如果利息收入较小的,可以直接冲减开办费;如果金额较大的,应按取得的利息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建议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详细咨询,按税务机关的意见执行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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