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定额编制说明(建筑、装饰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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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一、本定额的主要作用:1.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合理投标标价的基础;2.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3.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4.是执行定额计价工程结算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6.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人工工日消耗量确定①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幅度差率综合取定10%~15%不等。

②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注: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规定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编制依据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3.2003年《湖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二、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本定额为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2.本定额为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3.场内发生运方桩、管桩,套用运距400M以内子目,超过400M,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

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

5.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和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6.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7.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

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辽宁省2008年定额解释

辽宁省2008年定额解释

一、08定额主要内容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1.进行量价合一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5.小型机械费调整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三、定额的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一)人工费: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其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②普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二)材料费: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和。

1.材料费基价包括材料的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

《08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说明和计算规则

《08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说明和计算规则

《08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共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七、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成品保护、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场地清理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八、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九、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2008定额解释一、08定额主要内容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

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1.进行量价合一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5.小型机械费调整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三、定额的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一)人工费: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②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二)材料费: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和。

08定额解释

08定额解释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1.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 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 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 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4 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6 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 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 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

1.9 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 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执行因承接工程时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河南省2008定额说明

河南省2008定额说明

B.1 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本分部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与定额子目工作内容不一致的清单项目组合单价,应由本定额不同分部(或本分部)和编码下的相关子目组成。

如:楼地面整体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整体面层等。

楼地面块料和其他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填充层、面层铺设、刷防护材料等。

楼梯、台阶面层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垫层(台阶)、找平层、防水层(如设计要求)、面层、镶嵌防滑条、块料刷防护材料等。

散水清单项目的组成子目为:素土夯实、垫层、面层、伸缩缝等。

二、本分部未含找平层、防水层子目,找平层、防水层可另列项目,执行建筑工程A.7分部相应子目。

三、本分部子目中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灰土、三合土、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的配合比,如与设计规定不同,可按定额附录换算;砂浆厚度、饰面材料规格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四、楼地面整体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

水泥砂浆地面、一次抹光、混凝土地面子目未考虑找平层;水磨石楼地面子目仅包括一道18mm的找平层,不包括防水层,超出一道的找平层和防水层另列项目计算。

五、彩色镜面水磨石系指高级水磨石,操作工序一般应按“五浆五磨”研磨、七道“抛光”工序施工。

六、水磨石嵌玻璃条整体面层如采用金属嵌条时,可另列项计算,相应子目减少人工4.25工日并取消玻璃数量。

七、菱苦土、现浇水磨石整体面层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

八、楼地面块料面层系按现行05YJ标准图集编制,仅含水泥砂浆结合层和面层。

防水层和非结合层的找平层另列项目计算。

九、花岗岩楼地面子目中的花岗岩板材数量为成品图案消耗量,如铺设艺术造型图案或在现场拼制图案时,应按签证的石材实际消耗量换算。

十、楼地面块料面层如设计要求为弧形铺设时,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10,块料可按实际签证数量调整。

十一、木地板方木楞子目未考虑木楞刨光;木楞刨光者,仍执行该子目,人工乘以系数l.32。

2008定额编制说明(建筑、装饰定额)

2008定额编制说明(建筑、装饰定额)

2008定额编制说明(建筑、装饰定额)《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辽建价发【2008】1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的通知》文件颁发了《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则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编制说明)与2008年各专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与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

凡本编制说明中与2008年计价定额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本编制说明为准。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依据、作用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计价的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3、计价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费、采购保管费,未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

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计价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1、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计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河南08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河南08定额计算规则及解释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重庆08定额综合解释一

重庆08定额综合解释一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第一部分1.总说明及费用定额1.1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的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是按什么质量标准编制的?答:是按合格品标准编制的。

1.2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是否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答:均按定额基价及费用标准取费。

1.3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脚手架、模板等)、中小型机械25公里以上的超运距费用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4建筑垃圾场外运输费如何计算?答:工程量按实签证,执行人装或机装石方相应机械运输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

1.5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费(渣场费)如何计算?答:发生时按实计算。

1.6建筑工程中的二次或单独设计装饰项目如何执行定额?答:执行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1.7市政工程的装饰项目执行什么定额,如何取费?答:市政工程中的装饰项目,首先借用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再缺项时借用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纳入市政工程进行取费。

1.8按实签证机械台班数量如何确定?答:同一工作日签证机械累计工作四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八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

1.9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提供材料实物,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如何退价?答: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到施工单位指定堆放点(或仓库),在办理工程结算时,甲供材料数量在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以内部分,甲供材料费应根据预(结)算书(投标报价)编制的材料价格并扣除下(上)浮比例及施工单位仓管费后,退还给建设单位;甲供材料数量超过预(结)算书(投标报价)数量部分,甲供材料费按实退还给建设单位。

1.10按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履约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或定质定价的,如何办理工程结算?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作约定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价格按实调整,并不再执行因承接工程时的上浮或下浮比例。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一、《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在《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施工验收规、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的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没有涉及到的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第一章总说明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程序、有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应执行本定额外,其他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可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页脚内容1六、本定额适用范围(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饰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

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2008

《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2008
2、各琉璃构件定额中,凡带()的均指未计构 件价值,在括号内有数值的,按括号中数值计算 材料费;没有数值的,按实际使用数量计算。
第三章 石作工程
定额分为加工制作、砌筑安装两大部分。 每部分分为四类:
1、台基、台阶、柱顶石 2、墙身石活 3、须弥座、栏板、望柱 4、地面及其他
台基和须弥座
台基是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是四面砖墙 ,里面填土,上面铺砖。
筒瓦屋面
合瓦屋面
琉璃瓦屋面 定额包括铺瓦和筑脊。
筑脊
悬山建筑
硬山建筑
庑殿
屋脊
说明:
1、瓦瓦工程量与苫背工程量相同,即按屋面 的不同几何形以m2计算;
2、带兽正脊的定额,不包括兽本身的价值和 安装,吻兽另行计算;
第八章 地面工程
内檐及廊步椽望油漆脚手架
用于不需要搭设满堂脚手架的内檐和廊 步间的装饰脚手架。
适用于无天花吊顶的内檐、及廊步椽望 、木构件、木装修、墙面、柱等的装饰 工程。
工程量按平均层高,以相应的地面面积 计算。
油画活、瓦活用歇山脚手架
专门用于歇山建筑山花部位的装饰用脚 手架;
工程量按“座”计算,每一山花部分为 一座。
2、定额中价格的作用。
第二讲
《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内容介绍
第一册《通用项目》
包括内容:
第一章 土石方、打桩、围堰、基础垫层 第二章 砌筑工程 第三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四章 木作工程 第五章 楼地面工程 第六章 抹灰工程 第七章 模板工程
适用范围:
1、与其他两册配套使用; 2、一般建筑工程不能套用本册; 3、若一般建筑带有部分仿古建筑项目,
适用范围:
1、垫层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的楼面、地面、散 水、台阶等下面的垫层;基础垫层按一章和 三章有关项目套用,若缺项,也可按本章定 额套用; 2、防潮层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的平面、立 面的防潮;墙基防潮层按第二章套用。 3、整体、块料面层适用于楼面、室内外地 面、楼梯面等的饰面。

2008综合单价定额总说明

2008综合单价定额总说明

2008综合单价定额总说明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 (2002) 》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技术措施项目费用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重庆市2008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完整版)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完整版)河南08定额解释及计算规则

A.《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总说明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

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

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2008重庆08定额完整版

2008重庆08定额完整版

2008重庆08定额完整版总说明 (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6)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9)第一节说明 (9)第二节计算规则 (15)第三节土石方工程定额 (17)第二章挡墙、护坡工程 (28)第一节说明 (28)第二节计算规则 (28)第三节挡墙、护坡工程定额 (29)第三章基础工程 (34)第一节说明 (34)第二节计算规则 (34)第三节基础工程定额 (36)第四章脚手架工程 (39)第一节说明 (39)第二节计算规则 (41)第三节脚手架工程定额 (42)第五章砌筑工程 (44)第一节说明 (44)第二节计算规则 (45)第三节砌筑工程定额 (47)第六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0)第三节砼及钢筋砼工程定额 (56)第七章金属工程 (72)第一节说明 (72)第二节计算规则 (73)第三节金属工程定额 (74)第八章门窗、木结构工程 (78)第一节说明 (78)第二节计算规则 (79)第三节门窗、木结构工程定额 (80)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86)第一节说明 (86)第二节计算规则 (87)第三节楼地面工程定额 (88)第十章屋面工程 (94)第一节说明 (94)第二节计算规则 (96)第三节屋面工程定额 (98)第十一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102)第一节说明 (102)第二节计算规则 (103)第三节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定额 (104)第十二章装饰工程 (112)第三节装饰工程定额 (118)第十三章其它工程 (132)第一节说明 (132)第二节计算规则 (133)第三节其它工程定额 (134)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重庆市2008定额说明

重庆市2008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2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

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

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

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以及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八、本定额已包括工程施工的周转性材料和中小型机械的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08定额解释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08定额解释

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08年河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冀建价[2010]8号各设区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自2008年7月1日颁布执行以来,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加强上述定额管理,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省站组织编写了上述定额有关问题的解释,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宣传贯彻,并继续收集定额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1.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2.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3.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4.2008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5.人工、材料价格等其他问题解释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附件1: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解释A.1 土、石方工程一、人工挖沟槽、地坑存在冻土时,例如:总挖土深度2.0m,其中冻土深度1.0m,冻土以下部分是否按非冻土计算,放坡深度如何考虑?答:冻土与非冻土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总挖土深度考虑放坡。

二、挖掘机开挖沟槽、地坑时如何套用定额?答:机械挖土方不区分沟槽、地坑等,全部执行机械挖土方项目。

三、本章说明第一条第1款中“人工挖土方、挖沟槽、地坑项目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按6m以内每加深1m乘以系数1.25”,基数是全部土方量还是超过6m的土方量?答:按超过6m部分土方量计算。

四、本章说明第一条第13款对土方、沟槽、地坑;平基、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中坑底宽度、槽底宽度是按施工图纸上标明的尺寸还是加上工作面后的尺寸为准?答:坑底宽度、槽底宽度按加上工作面后的尺寸计算。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第B.1章楼地面工程一、设计垫层材料的配合比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37,材料乘系数0.98。

四、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五、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和底层(找平层)的砂浆、石子浆、细石混凝土配合比和厚度,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m2增加 1.58工日。

八、块料面层如为弧形或异型及拼花时,定额未列项目,其材料损耗率可按实际调整。

九、陶瓷地砖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

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m2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三、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四、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十五、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十六、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已包括各种附件配件。

十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

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以系数1.15计算。

十八、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

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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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辽建价发【2008】1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的通知》文件颁发了《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则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编制说明)与2008年各专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与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

凡本编制说明中与2008年计价定额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本编制说明为准。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依据、作用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计价的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凡在辽宁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招标工程项目必须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并按各专业计价定额进行工程计价。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一)人工工日1、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

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计价定额的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和装饰工65元。

(二)材料1、计价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以“元”表示。

2、计价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是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计价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费、采购保管费,未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

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计价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1、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计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计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劳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表现形式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以量价合一形式表现的,是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原则编制的。

计价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得改变,价格是基期价格;人工和机械使用费应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一)计价定额的项目设臵计价定额的项目设臵是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进行设臵;结合辽宁省工程量清单规范实际执行情况,对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项目“工程内容”进行了细化,一个清单项对应一个定额子目。

(二)计价定额的编码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的项目编码原则进行分章节编码,前九位编码与清单规范附录一致,列在各章节名称后,后三位编码按照顺序做了补充,每一个定额子目都有十二位编码,即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

为方便使用,还编制了定额编号,与工程量清单编码一起统称为“项目编码”。

(三)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在遵循国家《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辽宁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做了适当的调整。

无论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还是预算定额计价方式,均执行各专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计算工程量。

(四)计价定额的计量单位计价定额的计量单位与国家《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的计量基本一致;辅助项目的计量单位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实际设臵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对国家《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的完善、补充和发展,它即适合清单计价方式,又适合定额计价方式。

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使用(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及本编制说明所规定的附表编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不能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工程数量。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有未列、漏项的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予以补充,不能包括在其他项目中。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由工程实体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技术措施工程量清单项目组成。

实体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施工图和计价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

技术措施是指在计价定额中已确定项目内容的、在施工过程中消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及由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补充的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

在编制技术措施工程量清单时,应根据常规施工方法进行设臵项目并按照技术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该技术措施工程量是为各投标人提供一个共同的竞争平台。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附表1~19省略。

(2)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

措施项目以“项”为计量单位。

(3)规费清单与组价根据2008年《建筑工程费用标准》的规定或各市规定,计算基础为“人工费+机械费”。

(4)其他项目清单编制分别“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和“材料、设备暂估价表”,在材料、设备暂估价表的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暂估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5)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编制根据拟定工程项目内容选取相应计价定额子目,如果同一个计价定额子目被重复使用,则从第二次使用该子目开始,清单编码的后三位数字应该在前九位编码不变情况下,在计价定额给定的顺序后进行补充。

如果实际项目在计价定额中缺项,则清单编码应按补充项目进行编码。

如BA0001,表示建筑工程专业的补充项目。

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不能改变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和给定的工程数量。

(1)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困素。

管理费与利润计算应按2008年《建筑工程费用标准》中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规定执行,计算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风险因素,是指材料价格风险,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约定风险系数和范围;风险系数范围以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过约定风险范围的风险,应该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按《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辽建[2008]147号)的规定解决。

承包人不能承担无限价格风险。

如果工程发生变化,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则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审定,形成新的综合单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的招标工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技术措施项目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技术措施进行报价,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的技术措施项目和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时如果工程实体工程量发生变化,与之相应的技术措施工程量也应该做相应调整。

如果由于施工现场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所确定的施工方案不能完成实际工程,需要改变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应由承包人提出新的技术措施,经发包人确认,形成新的技术措施工程量清单明细及技术措施工程量,但新的技术措施项目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投标报价时的相应技术措施项目的造价。

(二)定额计价方式承包人应该按照施工图纸图示计算工程量,按照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各专业定额及费用标准、主材价格、材料价差、各市规定等计算工程造价。

第二部分 A建筑工程一、编制依据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定额》。

3、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4、近几年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中应手比较成熟的新施工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施工方法和工艺。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本计价定额与前届定额主要变化1、定额子目的变化本计价定额共计为2485个子目。

2004年工程量消耗量定额为2004个子目,总共增加了481个子目。

第一章(A。

1)土石方工程计6节307个子目第二章(A。

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计3节171个子目第三章(A。

3)砌筑工程计7节132个子目第四章(A。

4)砼钢筋工程计21节494个子目第五章(A。

5)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计3节93个子目第六章(A。

6)金属结构工程计13节201个子目第七章(A。

7)屋面防水工程计3节201个子目第八章(A。

8)防腐、保温、隔热工程计3节242个子目第九章(A。

9)楼地面工程计4节44个子目第十章(A。

10)抹灰工程计6节117个子目第十一节(A。

11)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及水泵加压2节32个子目第十二章(A。

12)措施项目计7节452个子目2、计算规则的变化建筑高度的计算,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室外自然地面至檐口高度,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均不计算檐口的高度之内。

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指自然室外地面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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