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卡个人信息采集表
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制卡资料表 - 副本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性别: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学历:
学历:
学历:
学历:
学历:
职称:
职称:
职称:
职称:
职称: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贴一寸彩照)
(贴一寸彩照一寸彩照)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性别: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学历:
学历:
学历:
学历:
学历:
职称:
职称:
职称:
职称:
职称: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所在科室:
科2016年好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系统制卡表
(单位)IC卡制卡人员统计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人数总计:人
填表注意事项:
1、每表只填写同一科室人员资料;2、请提供打印版,若无请用正楷书写;
3、所贴照片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表格请勿裁开。
(贴一寸彩照)
(贴一寸彩照)
(贴一寸彩照)
(贴一寸彩照)
(贴一寸彩照)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表
xx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证明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号:姓名:身份证号:
职称:专业:打印日期:
年度达标情况总学分总学时
I 类学分II 类学分
其他学分标准取得学分标准取得学分
个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情况明细:
日期学习内容学分学时学科学分类别学分级别学习形式授分单位
xxxx-xx-xx xxxx级规培学员25.00 100.00 xxxx 进修、培
训、援外、
脱产学历教
育
不区分I、
II类学分
六个月以
上进修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说明:此表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的业务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资格或申请职(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时,须提供此表复印件。
四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
四川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本登记卡由以下双方订立,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一、背景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是被授权机构,负责管理和登记甲方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甲方为一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需求。
3.甲方同意遵守乙方的管理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学分登记卡的建立1.乙方将为甲方建立一份电子学分登记卡,用于记录甲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学分。
2.甲方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
3.甲方应确保学分登记卡使用安全,不得泄露、转让或篡改学分记录。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学分登记的准确性。
三、学分登记1.甲方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要求。
2.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参加活动证明或相关材料,按照活动的学分规定进行登记。
3.学分登记内容应包括活动名称、学分数、活动时间、活动机构等信息。
4.学分登记卡将实时更新甲方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学分记录。
四、学分认定和使用1.甲方参加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将根据乙方的规定进行认定。
2.甲方学分登记卡中的学分可用于申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目的。
3.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学分认定申请,乙方将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时间内给予回复。
五、违约责任1.若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参加活动证明、相关材料明显不真实或存在造假行为,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学分登记资格。
2.若甲方泄露、转让、篡改学分记录,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学分登记服务。
3.如因甲方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应保持友好合作,如协商不成,则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双方有权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后的协议内容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编号:姓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单位:主管部门: 附件3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中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以及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护士执业注册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学分审验范围:对黑龙江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取的学分实施学分审验制度。
二、学分审验依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学分管理有关条款。
三、学分审验要求: 卫生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不低于25分。
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
三级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
I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学分审验机构: 各地市卫生局、行业卫生主管部门、高等医学院校负责辖区内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厅直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周期学分审验。
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学分审验方法(一)年度学分审验: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年度学分审验,并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
即按照《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年度所获得的各类学分进行核实认定,I类、Ⅱ类学分分别达到要求且总学分数达到25分者为合格,在其《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上加盖年度学分审验合格章,作为年度考核以及申报周期学分审验的依据。
个人年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及自查要点
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填写及自查要点一、审核学分是否达标中级、副高、正高I类学分>5,II类学分>20,总分>25初级II类学分>20二、审核学分登记表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学分登记表正面:1、标注个人姓名、现任职称(晋升职称或职称变更的要确定有证书或聘书)2、年度要填写;人员编号、内部编号、填写日期可不填3、I类学分(1)审核学分证明与学分登记表中人员姓名、性别、年份、继教项目名称,项目完整编号,获得学分数是否一致。
(2)审核学分证明的真伪。
A、必须有两个公章,一个是主办单位公章、一个是主管单位公章。
主管单位公章必须是级继教委员会,能在网上查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举办年份是否存在,主办单位、主管单位是否与学分证明一致。
B、学分证明填写内容的部分不得有涂改痕迹,以免有造假嫌疑。
(3)I类学分小计必须填写正确。
学分登记表反面:继教项目名称要填写,II类学分小计必须填写正确1、市级项目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按市级项目学分证明填写名称和学分学分证明要有姓名,学分证明审核要点参见I类项目,不要求两个公章。
2、自学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完成自学计划,写出**字综述并在科室交流”A、由科主任审核签字B、提交综述材料(2000字1学分)3、论文、综述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发表论文**篇,分别为**刊物,第**作者”查看论文、综述原件,提交目录复印件,按照论文等级给学分4、科研项目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承担**级课题**项,分别列为课题组第**成员”查看项目批文原件,提交复印件,查验是否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等级给学分5、医学著作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编写出版医学著作**部,编写字数**”查看原件,提交封面封底复印件,按照字数给分(1000字1学分)6、出国考察、国内专题调研报告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参加国内外考察并撰写调研报告**字”A、院办负责人签字B、提交报告材料,按照字数给分(3000字1学分)7、院内病理讨论会、多科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参加院内病例讨论/ 多科案例讨论及大查房/ 科内学术讲座**次,其中主讲**次”由科主任审核签字8、单位批准的学历学位教育继教项目名称填写格式:“累计参加**月的在职学位教育并考试合格或赴**进修**月”A、单位批准的学历、学位教育,审核当年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必须是就读单位出示的证明,具备公章,累计6个月之内,1个月4分。
学分登记表(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编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单位:
主管部门:
使用说明
一、本登记册由黑龙江省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使用。
作为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记载学分的凭证,也是技术职务晋升、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的申报必备材料之一。
二、登记册由卫生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主管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如实登记、填写,并签字盖章以示确认。
三、登记册每年由所在单位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度审验、认定,并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或执业资格注册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周期审验。
四、登记册由本单位或个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如有遗失,及时向本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声明,申请补发。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审验登记
执业再注册审验登记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登记卡-南通第三人民医院
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表
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总学分
部门毕业院校及时间现从事专业技术职称
填表说明:一、项目名称1、国家级.省级.市级继教项目(学术活动、培训班等)2、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案例讨论会.技术操作示范.手术示范等继教自管项目3、成人教育、自考、职称考试 4、发表论文、新技术引进奖、专利 5、当年科研立项 6、有统一书号的医学著作.发表医学译文、7远程教育、医学院校理论授课 8、外出进
修9、卫生支农、援疆援藏。
二、学分由单位继教部门折算后填入。
三、学术活动、培训必须提供相应证书。
四、个人信息请认真填写,转填到上级部门发放的登记本上后无法修改。
《实用临床医药杂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申请表(复印有效)
对 《 = 实』 临床 医 药杂志 》开展 继 续医学 教育项 目的建议和 要求 } j
完成作业 情况( 编辑部填写) :
作业 √ 成绩 √ 审阅人 姓名 获得 学分
第1 期 第2 期 第3 期
已 口 交 已交 口 已交 口
合格 不合 格 合格 不合 格 合格 不合 格
I N l - - q I N
第4 期
已 口 交
合格 不合 格
I N
第5 期
第6 期
已 口 交
已 交 口
合 不 格 格 合
合格 不 合格
口
r。。 1
U
合计总学分 :
本表格填 写好 后请 寄至 《 实用 临床 医药 杂志 》继续 医学教育 部 。 地址 :江 苏省 扬州 市淮海 路 1 号 扬 州大 学医 学院院 内 1 邮政编码 :2 5 0 201 电话 ( 真 ) 5 48 9 8 0 传 :0 l .7 7 8 7
年 月 日
l% 、
学 员编 号 :
—
—
《 实用临床 医药杂志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申请表 ( 复印有效)
( 类口 、 I I I 类口 )
姓 名 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出生年 月 职 称
单
位
职 务 学 历
邮 编
所从事 专业
详细通 讯地址
身份证 号 Emal — i
联系人 电 话 工作单位
电 话 手 机
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
编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单位:
主管部门:
使用说明
一、本登记册由黑龙江省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使用。
作为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记载学分的凭证,也是技术职务晋升、执业资格再注册等的申报必备材料之一。
二、登记册由卫生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主管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如实登记、填写,并签字盖章以示确认。
三、登记册每年由所在单位上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度审验、认定,并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或执业资格注册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进行周期审验。
四、登记册由本单位或个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如有遗失,及时向本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声明,申请补发。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年度)
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审验登记
执业再注册审验登记
Ⅰ类学分学分证粘贴处(缩小2倍复印)。
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登记卡
单位乌什县人民医院
姓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续教育委员会印制
各年度获得学分数记载栏表一
一类学分记载栏
一、国家及区级(包括固定性认可项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二
一类学分记载栏
一、国家及区级(包括固定性认可项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二
一类学分记载栏
一、国家及区级(包括固定性认可项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二
一类学分记载栏
二、出版著作、论文、教材、译文、考察报告:表三
说明:“文章类别”指著作、论文、教材、译文、考察报告、综述、个案报道
三、科技进步奖记载表表四
一类学分记载栏
四、专利记载表表五
说明:“专利类别”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一类学分记载栏
五、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记载栏表六
项目来源:①指卫生部“十年百项推广计划”;②卫生厅新技术新成果推广计划;③推广单位自选项目。
在该栏目填写①或②、③
二类学分记载栏
表七。
黑龙江省学分登记表
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编号:姓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单位:主管部门: 附件3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中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以及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与卫生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护士执业注册学分审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学分审验范围:对黑龙江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取的学分实施学分审验制度。
二、学分审验依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学分管理有关条款。
三、学分审验要求: 卫生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不低于25分。
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
三级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
I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学分审验机构: 各地市卫生局、行业卫生主管部门、高等医学院校负责辖区内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厅直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学分审验。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周期学分审验。
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学分审验方法(一)年度学分审验: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年度学分审验,并将审验结果报省卫生厅备案。
即按照《黑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对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本年度所获得的各类学分进行核实认定,I类、Ⅱ类学分分别达到要求且总学分数达到25分者为合格,在其《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上加盖年度学分审验合格章,作为年度考核以及申报周期学分审验的依据。
2019年个人继教学分登记表(1)
4、导管滑脱的风险评估 1分 2019年07月10日
5、从息肉到结肠癌---一个必须切断的途径 1分2019年09月04日
6、手术患者十大安全目标 1分 2019年07月31日
7、纠纷案例分析 1分 2019年10月23日
8、β- 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临床合理应用 1分2019年10月16日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盖章)
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 ( 2019 )年度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
姓名
科室
检验科
专业
临床 医学
职称
主管检验师
学分 合计
8分
1、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时间
题目
级别
学分
无
2、论文
论文题目
杂志名称期号
级别
学临床沟通 1分 2019年5月29日
2、从息肉到结肠癌—一个必须切断的途径1分 2019年07月26日
年度安徽省继续医学(护理)教育学分登记表
200 年度安徽省继续医学(护理)教育学分登记表注:具体评分细则参见背面《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一)I类学分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安徽省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
完成自学计划,写出综述并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教材、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合格,按委员会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4、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5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按每月5学分授予学分。
5、在经认可的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发表当年学分计算按《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6、科研项目与科技成果:已批准的科研项目或已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在立项或通过鉴定的当年学分计算按《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继续医学教育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
4、所有填写项目为必填项目,不得空项。
5、请各部门负责上报信息人员仔细核对所填内容,如有差错导致无法录入数据或刷卡信息无效,后果自负。
继续医学教育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身份ຫໍສະໝຸດ 号码现任职称获得职称年度
所学专业
校内职务
最高学历
所属科室
手机号码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填写要求:1、身份证号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
2、手机号码,必须为移动手机号码(11位),不允许填写小灵通或固话。以便通过手机短信找回个人密码。
年度安徽省继续医学(护理)教育学分登记表
200 年度安徽省继续医学(护理)教育学分登记表注:具体评分细则参见背面《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一)I类学分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安徽省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二)II类学分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两学分。
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所在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2、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
完成自学计划,写出综述并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教材、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合格,按委员会规定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
4、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参加援外(援藏)医疗队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5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按每月5学分授予学分。
5、在经认可的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发表当年学分计算按《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6、科研项目与科技成果:已批准的科研项目或已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在立项或通过鉴定的当年学分计算按《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试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