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XXXX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XXXX年XX月XX日)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XX名(含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差额XX 名。
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五、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共XXXX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共XXXX支部委员会书记选票。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
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在中共XXXX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
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
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程序1、宣布支部书记选举会议。
2、选举大会的程序如下:(1)说明支部现有情况,并对支部书记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
(2)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党支部有正式党员20名,有选举权党员20名,到会参加选举的党员20名;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选举办法;(3)推选并宣布唱票、计票和监票人名单;(4)发选票,说明填写的注意事项;(5)进行无记名投票;(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7)计票;(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9)支部书记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办法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
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
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XXX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办法(2015年11月X日)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龙湾区XXX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3名,候选人4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〇”;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另选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〇”;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有关文件,第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二、第四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经局党委批准,本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3人组成。
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
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局党委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五、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第四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对应的符号栏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选票一律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恰当,不得涂改。
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
未到会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根据需要,选举设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
监票人必须为有选举权的党员。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建议人选名单,由上届机关支部委员会提出,报经县直工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委员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七、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
监票人建议名单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提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不是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成立党总支、支部及选举委员程序
机关工委设立机关党总支部程序机关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其程序:一、上报建立党总支部的请示。
党支部将成立党总支部的请示报机关工委,内容包括名称、人员数量等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量,建立党总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总支部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报机关工委。
二、批复后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举手选举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
(如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20%)。
三、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四、向机关工委报告选举结果。
内容:选举党的总支委员会的依据;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情况、选举结果等:总支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委员分工情况。
五、机关工委批复后,党总支开始工作。
建立党支部的条件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机关单位,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的。
建立党支部的程序1、向上级党组织上报申请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建立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对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进行选举,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4、向上级党组织上报选举结果的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党组织批复。
机关党支部正式成立。
党支部(总支)选举大会程序一、宣布开会,清点到会人数和确认与会人员选举资格。
召开党员大会的,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党支部(总支)有选举权党员总人数的4/5(含4/5)。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步骤(1)宣布开会。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到会党员人数,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开会。
(2)通过会议议程。
(3)报告工作。
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
(4)讨论通过工作报告。
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党员充分讨论形成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举手表决通过。
(5)审查候选人。
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简要情况。
如党员对候选人的历史、工作表现提出问题,要向党员作出说明和解释。
(6)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候选人审查情况的批复。
(7)讨论通过选举办法。
支部党员对选举办法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
(8)推选选举工作人员。
选举工作人员可由全体党员直接提名或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9)正式选举。
1.要再次清点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2.主持人向大会说明本支部有多少名党员,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多少名,是否超过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的五分之四。
3.然后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到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分发选票。
4.选票分发后,选举工作人员宣布选票有无漏发、多发等差错,并宣布分发选票的票数。
(10)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11)填写选票,进行投票。
(12)当众核对选票。
选举工作人员取出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分发的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13)计算和公布选票情况。
由选举工作人员按姓氏笔划为序,公布计票结果。
(14)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1.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2.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3.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4.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再作决定。
(15)新当选委员代表讲话。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支部会选举程序主持词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报告支部委员候选人酝酿产生的过程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在重组企业中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通知》精神,我们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有一定人数组成,其中已有同志被集团公司党委任命为党支部书记,还需增补若干名。
前阶段,对照支委人选的要求,我们由下而上,在广泛听取支部党员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产生了数名候选人,他们分别为:A、B、C、D、E。
支委候选人产生后,我们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作了上报请示,XXX党委同意,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为:A、B、C、D、E。
二、介绍候选人情况分别介绍候选人的概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主要简历等。
三、通过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
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排列不分先后,如赞成某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方格内画“○”,不同意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被选举人必须是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必须在选票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格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为废票。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即可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果后几名候选人虽得票超过半数,但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
若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则对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重新选举,如再未通过半数,则原超过半数的当选,空缺名额待以后再进行增补。
本次选举设监票人2人,从本支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本选举办法经机关会通过后生效。
现在请大家对选举办法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
表决通过。
今天会应到党员数为X人,实到党员数为Y人,符合规定要求,选举有效。
四、通过监票人名单删除该段落,因为没有提供具体内容)现在我推荐——和——同志担任监票人,请大家考虑一下,如果同意的话,请鼓掌通过。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栏目:党务公开发布人:刘兆顺发布时间:2012-07-23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共3名,应选书记1名、委员2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建议名单,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选为哪个职位,就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所有职位空格内划“×”,少划为废票;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
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划准确,另选他人的姓名要书写清楚,符号及姓名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各选项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草案),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大会工作人员担任,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九、会场设1个票箱。
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台就座的党员投票,然后主席台下座区党员按照由前到后、由左至右的顺序依次投票。
十、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公司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机关第**党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选举工作由本届支部书记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4名。
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支部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公司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五、为了保证党支部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7、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8、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通过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当选的,经查实,当选无效。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
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
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
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
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
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
其主要程序是:(一)清点到会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
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库伦旗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旗委组织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四、新一届中国共产党库伦旗委组织部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候选人名额为6名,差额为1名;书记、副书记应选名额各为1名。
五、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旗委组织部全体党员推荐,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经过严格考察和公示后,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并经部办会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旗直属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复,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由与会党员表决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选票各1张。
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用蒙、汉两种文字印制),在同一票箱投票。
八、填写选票要使用蓝色和黑色钢笔、圆珠笔和碳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九、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自己的意志代写,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水务和农业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组织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我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换届选举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以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通过换届选举,真正把那些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公道正派、群众拥护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到党组织班子中来,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组织成员名额及组成支部委员会成员为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三、党组织成员的基本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能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的本领。
3、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办事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选举工作的基本步骤选举工作拟安排于5月中旬——6月上旬。
(一)学习动员(5月10日—14日)做好宣传,向党员讲清选举的意义、要求和基本操作方法。
教育党员正确对待选举。
(二)选举准备(5月15日—5月26日)1、5月15日,听取各方面意见,起草好支部工作报告。
2、5月16日,确定大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3、5月17日至5月22日,由本单位党员、群众和党组织公开推荐本次选举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党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我市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及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需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
为保证市局直属单位、机关部门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党总支(支部)班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积极推进协调建设、争创全省第二个率先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市局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从今年10月13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
换届时可按照先支部、后总支自下而上的顺序进行。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宣传发动阶段(10月13日-15日)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召开党委委员会议。
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换届选举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市局党委下辖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专人分工负责。
2、召开基层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会议。
全面部署基层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
同时,对换届选举的业务工作进行培训。
3、搞好宣传发动。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自上而下地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召开有关会议、印发宣传提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附录3××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选举工作由支部召集人负责。
二、支部召集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局机关党委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采用的选票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选票填写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一个“○”,不赞成的画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如果另选他人,可以在画“×”的候选人姓名下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
六、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每张选票中填写模糊的部分无效;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全票填写模糊无法辨认,全票作废。
八、选票由选举人亲自投入票箱。
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验票,由工作人员清点选票,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清点选票结果。
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
如果遇到被选举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1. 宣传阶段:
组织部门应提前宣传党支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程序,使党员们了解选举的基本流程和要求。
宣传内容可以包括换届选举的时间和地点、候选人条件和程序、投票方式和人数等方面的信息。
2. 推荐阶段:
在候选人提名前,各位党员可以自荐或推荐其他党员作为候选人。
推荐者应注意候选人的基本条件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
组织部门应审核推荐候选人的资格,确保推荐符合规定。
3. 提名阶段:
由推荐者提名党员作为候选人,并由组织部门审查后公示,党员对公示的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组织部门应根据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4. 竞选阶段:
候选人可以通过组织和面对党员进行宣传和竞选,各党员可以通过听取候选人的政治主张和实际表现,自行选择投票对象。
5. 投票阶段:
在选举日当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安排投票,采用秘密投票方式,同时可以采用线上投票,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6. 计票和公示:
组织部门应设置专门的计票小组,对选举结果进行计票,并按规定公示选举结果。
同时,需要注意在公示结果后,开展相关评价,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下一次选举提供有益参考。
7. 上报和备案:
选举结果需要上报上级党委,经过审查后由其备案,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的相关参考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新 党委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七、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
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办法
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办法
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中共XX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三、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各1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
四、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上面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候选人上面的空格内划“×”,弃权的划“○”;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在应选名额之内另选他人。
选举人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报主持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和宣布当选人名单。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
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八、本办法经全体委员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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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
选举工作由本届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本次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4名,应选委员3名。
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由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对应空格内划“○”。
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九、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若得票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少于或等于3人,即为当选;若4名候选人得票数均超过投票人数半数,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选。
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则职位空缺,本次大会不再选举产生,可在年内补选。
十一、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
十二、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