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会拘留吗
刑诉法第122条至166条补充侦查的条例是什么-
刑诉法第122条至166条补充侦查的条例是什么?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国家安全和公民安全。
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对于刑事案件都有特定的规定,使任何情况下都有法可依。
我国刑诉法法条众多,那么,刑诉法第122条至166条关于补充侦查的条例释义是什么呢?小编为大家解答。
1、《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正因为法律的该项规定,使得对精神病的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精神病的鉴定结果决定着对一个犯罪嫌疑人生命与财产的生杀予夺,其重要性由此可见。
法条解读: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是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
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与审查起诉时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也可自行侦查相比,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只能由人民检察院自行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法庭审理中的补充侦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不撤案吗?
Don't be a hedgehog. If you can't fight against others, you won't fight against others forever. There are some things you don't need to keep in mind.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检察院不起诉公安不撤案吗?导读:检察院不起诉公安一般是不会进行撤案的,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就是属于一种终结的诉讼方式,公安机关没有撤销案件的必要;一般只要认定为没有犯罪的事实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不会撤销案件,因为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最新检察院最长关押多久
Why wait for the future, the dream is now.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检察院最长关押多久被检察院关押后,检察院一般最长关押24小时。
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则逮捕的期限要延续到法庭作出判决之日。
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
侦查阶段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查起诉阶段1个月至3个半月。
一、检察院最长关押多久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则逮捕的期限要延续到法庭作出判决之日,但公安机关侦察案件有一个侦察羁押期限,超过这个期限还不能结束侦察,公安机关必须解除羁押,变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这个期间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的可经上一级监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也就是说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且该判决书生效前,犯人均是关在看守所的。
那犯人在看守所最长能被关多久呢?犯人能被关多久则主要取决于从他被抓到法院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长短。
正常来说,一个刑事案件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
将这三个阶段的期间加起来,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
二、侦查阶段 (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分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
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之后,认为需要逮捕的,最迟应在30天内(普通情况下为7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院最长应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最长为37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殊情况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两次,每次延长2个月。
综上,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为逮捕前的37天加上逮捕后的2个月,合计约3个月零7天;复杂案件为4个月零7天;重大复杂案件为8个月零7天。
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If one day I have money or I am completely out of money, I will start wandering.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导读: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一、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第二百八十四条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二、第二百八十五条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一)侦查阶段(公安阶段)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
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部门后,即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从刑拘到判刑最快多久 - 刑事拘留
从刑拘到判刑最快多久 - 刑事拘留从刑拘到判刑最快多久我们在电视上经常看警匪片,了解到,在我们国家,执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一开始会进行拘留,等到搜集到证据之后就要进行法律上的量刑,那么,从刑拘到判刑最快多久?被刑事拘留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从刑拘到判刑最快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 侦查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六)第十二章侦查1.侦查行为(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可传唤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所① 7 种侦查行为只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的必经程序;②讯问时,侦查员 2 人以上;③应先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根据其回答进行提问;④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与本案无关的可以拒绝;⑤讯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讯问未成年人,可以通知法定代理人;不通当地言语,应当聘请翻译;⑥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刑诉法》96 条)⑦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⑧共同犯罪人的讯问,分开进行(2)询问证人、被害人①地点:单位、住处或检察院、公安机关②分别询问③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④未成年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3)勘验、检查①勘验人是回避对象②勘验对象:场所、物品和尸体;家属不同意,可以强制尸体检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为了保证勘验的客观公正,还应当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的人在场③对被害人不能强制检查;(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④检查妇女的身体只能是女工作人员或医师(男医师也可以)(4)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①需要搜查证②法院不能搜查,不能冻结③搜查妇女的身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5)扣押物证、书证:与本案无关的3日内返还;决定扣押的,7日内通知;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复议不服的,向上级申诉。
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放人吗?
If I had a single flower for every time I think about you, I could walk forever in my garden.(页眉可删)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放人吗?导读: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可以放人吗?检察院退回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不足放人,检察院一般会通知家属,依据《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补充侦查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三、补充侦查的分类补充侦查现分为两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退回两次补充侦查会无罪释放吗
In the world the most exhausting matter is that spending every day false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退回两次补充侦查会无罪释放吗导读:退回两次补充侦查会进行释放的,但是至于有罪还是无罪还得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判定。
检察院进行两次退侦就不进行再起诉了。
检察院在第一次进行退侦的时候,可以自己进行侦查,也可以让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只要证据不充分都不可以进行起诉。
一、退回两次补充侦查会无罪释放吗《刑法》第一百四权十三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道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版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退回补充侦查第二次超期限怎么处理1、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2、补充侦查的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日期】2000.08.28•【文号】高检会[2000]2号•【施行日期】2000.08.2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强制措施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8月28日高检会〔2000〕2号)为了正确适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现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职保候审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第二条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
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第三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
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未重新移送怎么办?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未重新移送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四十六条
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均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调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退回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按照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第三百四十七条
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将案件重新移送起诉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撤销案件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释义】本条是对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进行监督的规定。
实践中,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未按规定重新移送并撤销案件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加强对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工作和不该撤案而撤案的监督,修订后《规则》增加对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
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规定对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将案件重新移送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撤销案件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什么是羁押,羁押期限有多久
什么是羁押,羁押期限有多久亲⼈被抓,家属最关⼼的是需要羁押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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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羁押,羁押期限有多久羁押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
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根据案情不同,每个⼈关押的时间是不同的。
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公安机关适⽤刑事羁押期限规定》规定了⼀般情况下的羁押期限。
但实践中执⾏⼀般羁押期限的并不多。
《公安机关适⽤刑事羁押期限规定》还规定了羁押的延长期限。
延长羁押期限到期,还有许多理由可以再延长。
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侦案件两种情况。
拘留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侦查案件:⼀般羁押期限:三⽇。
延长羁押期限: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等待批准逮捕期限:⼈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
特别延长羁押期限: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嫌疑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三⼗⽇。
任何情况下,拘留的羁押期限都不能超过37天。
检察院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侦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四⽇。
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四⽇。
逮捕后羁押期限:⼀般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个⽉。
延长羁押期限:1.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的权⼒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个⽉。
2.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的权⼒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复杂案;(2)重⼤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取证困难的重⼤复杂案件。
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个⽉。
对犯罪嫌疑⼈可能判处⼗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日期】2020.03.27•【文号】•【施行日期】2020.03.2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犯罪侦查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0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提高办案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补充侦查是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完善证据的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的合法性作出说明等情形,适用本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开展补充侦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必要性原则。
补充侦查工作应当具备必要性,不得因与案件事实、证据无关的原因退回补充侦查。
2.可行性原则。
要求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应当具备收集固定的可行性,补充侦查工作应当具备可操作性,对于无法通过补充侦查收集证据材料的情形,不能适用补充侦查。
3.说理性原则。
补充侦查提纲应当写明补充侦查的理由、案件定性的考虑、补充侦查的方向、每一项补证的目的和意义,对复杂问题、争议问题作适当阐明,具备条件的,可以写明补充侦查的渠道、线索和方法。
浅析补充侦查制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浅析补充侦查制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胡晓静.宋晶晶I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陕西西安710002)摘要: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刑事诉讼阶段都越须经历的程序,但具有存在的硌要。
它主要依赖于侦查人员的侦查能力以及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
本文从补充侦查的实体条件、程序条件以及补充侦查的实施阶段把握补充侦查的概念,体现了补充侦查自身的特点。
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补充侦查制度中存在的三个问题。
虽然存在不足,但是补充侦查作为侦控机关的一项侦查行为存在于刑事诉讼。
其实质为弥补侦查机关第一次侦查活动所存在的不足,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补充侦查;特征分类;存在问题中图分类号:D F7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6-0096-02 补充侦查并非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历的阶段。
在公安机是案件中的部分事实而不是全部事实,它以原侦查为基础。
是原侦查关侦查的案件中,补充侦查主要存在于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三工作的继续。
本来诉讼之意是循序渐进.往前发展的一个过程,每个个阶段中;而在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中。
补充侦查则存在于审查决定批诉讼阶段都有其严格的条件、任务、程序,理应不存在什么补充或者捕阶段和审判阶段.退查之说l I I;补充侦查要遵守法定的程序。
补充侦查是一种具有强制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及其特征性的法律行为,有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条件予以限制.侦查人员实施补1.补充侦查的概念充侦查行为必须遵守法律程序。
补充侦查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
在原有侦查二、补充侦查的种类工作基础上,就案件中事实不清。
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部分重新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侦查的诉讼活动。
称《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
补充侦查在程序E有三种:审查批捕补充侦查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补充侦查的实体时的补充侦查、审奁起诉时的补充侦查、法庭审判时的补充侦查。
条件、程序条件以及补充侦查的实施阶段。
退回补充侦查不重报案件的反思分析
退回补充侦查不重报案件的反思分析退回补充侦查不重报案件是指在初次立案后,检察机关认为侦查不完整、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重新侦查和审查。
对于这类案件的处理,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焦点。
在一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选择不重报案件,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侦查,以便更好地梳理案件线索、收集证据、完善案件材料。
本文将对退回补充侦查不重报案件进行反思分析,探讨公安机关在此类案件处理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退回补充侦查不重报案件的出现可能涉及到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不足。
在初次立案后,检察机关认为侦查不完整、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等原因,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这种情况的出现,可能说明公安机关在初次侦查中存在疏漏和不完善之处,导致案件侦查不到位。
这就需要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行反思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
加强对案件信息的梳理和分析,提高侦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加强协作配合等等,以提升侦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退回补充侦查不重报案件的处理可能存在着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在一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选择不重报案件,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侦查。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案件侦查周期的延长,耗费更多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资源。
这就需要公安机关对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充分评估,对于那些确实需要立即重报的案件,要坚决按照程序要求报告检察机关,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对于那些可以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充侦查的案件,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不至于耗费过多的时间和资源。
退回补充侦查不重报案件的处理需要注意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
在退回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需要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检察机关对案件的补充侦查要求和意见,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补充案件的侦查工作,使案件能够顺利移交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也需要重视检察机关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其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完成案件的补充侦查,以期最终能够做到案件侦查工作的完善和合规。
人民检查院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人民检查院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
人民检查院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一、概念及作用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发现新的罪行、遗漏罪行,决定将案件退回原移送机关补充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该文书的制作及使用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诉讼原则,有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的真相,提高办案质量,稳、准、狠地制裁刑事犯罪。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该文书为填充式表格文书、共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书写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书种类。
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上:“[年度]×刑×字第×号”。
3.送达单位名称编号之下另起一行顶格写“×××公安局”。
(二)正文写明案件来源、退回补充侦查的理由、法律依据及决定事项等内容,其行文程式如下:“你局×××× 年× 月× 日,以×× 号文书提请批准逮捕的(或移送审查的)×××(姓名)××(案由)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横线上填写退回补充侦查的理由,如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现决定退回你局,请予以补充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的理由是正文写作的重点,一般包括以下四项内容:一是主要事实不清;二是主要事实不全;三是证据不足或不符合法律要求;四是赃款赃物未予追缴,影响对事实的认定。
退回补充侦查的理由若内容较少,文字简短的,可直接在文书空格中填写;如需要补充侦查的内容比较多且复杂,用少量的文字难以表述清楚的,可以在文书中概括写明侦查理由,同时另在决定书后附一份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
(三)尾部包括以下内容:1.日期与公章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在日期上加盖检察机关公章。
审查起诉程序问题汇总
审查起诉程序问题汇总1、轻伤害公安局不管,让我去法院起诉,公安局是不故意推脱?法院会不会也不管?哪些情况是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其中,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提起自诉,而对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轻微刑事案件,既可以提起自诉,也可以提起公诉。
2、自诉轻伤案已经公安机关侦查的,应否直接移送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对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一经移交公安机关,就表明自诉程序终止,案件转入公诉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精神,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处理方式仅限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
有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法院审判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的职能规定,混淆了侦、控的角色分工,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性质要求。
因此,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故意轻伤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检察院对公安局侦查完的案件是不是一定会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退回补充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 件证 据 的充 实 、 实 和 固定 , 往 仅 对犯 核 往 罪 嫌 疑人 以 往 的供 述 进 行 重 复 制 作 后 即将 案 件交 检察 机关 审查 起 诉 , 日后 的公 诉 工 给 作增 添 了 隐患 ; 别 侦查 员 对 侦查 工作 消极 个 对待, 随意应 付 、 敷衍 补 查 , 补查 期 限到期 等 时便 以 “ 不 清 , 不 到 ” 由 , 简 单说 明 查 找 为 用 应付 了事 。补查工 作是 否按 公安 机关 办理刑 事案 件程 序 的规 定办 理 , 管局 长是 否进行 主 了 审批 , 制部 门是 否 进 行 了审 核 , 件 质 法 案
要 件 , 们应 引起足够 重 视 。 我
( ) 二 遗漏同案犯 。 如沙某某等抢劫案中, 同案犯尔某某、 叶某某两人未能追捕归案。 当某
某 、 某某 、 包 才某 某等 盗窃案 中 , 某某 、 公 马某 某未能 归案 。辛某某 、 采某 等盗 窃案 中 , 同案 犯
交待张某某、 白某某 、 刘某某均有犯罪嫌疑 , 经二次退查后仍未能够追诉。 07 在20 年度移送审
中, 起诉 意见 书将赵某 以赵 某某移 送起诉 , 某某 以谢某某 起诉 。其 主要 原 因是侦查 人 员对 王
犯 罪主 体身 份证 明材 料 的认 识 不正 确 , 认为 犯罪 嫌 疑人 已满 l周 岁 , 误 8 就无 需户 籍证 明 , 而 不愿去 调取 。结果造 成 以乳名 或 曾用名 , 至用假名 移送起 诉 。 罪主体 是犯罪 构成 的必备 甚 犯
量是 否与 干警 量化 管理 挂 钩 , 这些 问题处 理
明, 导致 延期 审理 而补充 侦查 。 次 , 其 现场 勘
公诉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
Hot summer, but still can't warm my hear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公诉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导读:公诉拘留七个月左右才会被释放,检察院提出公诉时被拘留的民事主体,一般会被拘留直到检察院最后量刑,而刑事案件一般会审理半年左右。
若是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发现并不应该逮捕,此时会被拘留半个月左右,最长会被拘留37天,一、公诉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故此公诉拘留七个月左右才会被释放。
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而最长可以近16个月(也许更长)。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1、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2、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3、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4、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5、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起诉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6、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7、刑事拘留后需要根据法院审理决定是否判刑,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即: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会达到五个月。
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
Bottom line If you have someone else in your heart, make it clear and I will quit.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导读: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具体信息以及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
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一、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意见书如何书写?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
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正文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
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
一般而言,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科学的分析,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
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就问做答,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具体如何写,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结尾正文写完之后,一般应另起一段,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加以概括,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
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ls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并注明制作日期。
附件法律意见书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列出附件名称,并编好顺序。
落款二、申请退回补充侦查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案子结案后警察还会查吗
一、案子结案后警察还会查吗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
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察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案子结案后二、案子结案了还会抓人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结案后,发现有新的犯罪时,可以对被假释或者缓刑的犯罪嫌疑人重新进行抓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三、案子结案后可以翻案吗所谓案子结案指的是刑事案件经过两审终审以后,法院作出了生效判决。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后,被告人就被认定为有罪或无罪,有罪的应交付执行,无罪的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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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会拘留吗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那么就应该进行释放。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还会拘留吗
如果超过了拘留期限,那么就应该进行释放。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二、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
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将嫌疑人移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进行起诉,当然检察院会对该案件先进行审查,是否符合起诉的条件,应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如果证据不足的那么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