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细则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康复机构考核制度范本
康复机构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康复机构的管理,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康复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康复机构考核制度是对康复机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全面评估,旨在促进康复机构持续改进,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和效益。
第三条康复机构考核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各类康复机构。
第四条康复机构考核工作由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康复机构考核制度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项考核。
二、考核内容第六条康复机构考核内容包括:(一)康复服务情况:包括康复服务对象、康复服务内容、康复服务效果等;(二)机构管理水平: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三)社会责任:包括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活动、推动康复事业的发展等;(四)公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对康复服务的满意度。
三、考核程序第七条康复机构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提交年度考核报告。
第八条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对康复机构的年度考核报告进行审查,结合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第九条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向康复机构反馈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康复机构,督促其整改。
第十条康复机构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诉。
四、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康复机构考核结果作为对其进行奖励、扶持、资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康复机构,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三条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康复机构,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可以依法取消其康复机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考核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考核制度由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康复机构考核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康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益,推动康复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08.01.07•【文号】全康办[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0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全康办〔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现将《2008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加快推进社区康复,加强省级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强化康复保障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康复工作管理水平。
要注意以下工作方向:推动解决两个问题,在农村努力推动解决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康复受益面的问题,确保农村残疾人都能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城市努力推动解决残疾人基本医疗与康复服务水平和质量问题;着重把握三项原则,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和整体推进的原则;注重三个强化,规范管理与科学管理、人才培养与统筹协调、政策研究与宣传发动,推动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八年一月七日2008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一、重点工作(一)落实“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年度任务目标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各项康复配套实施方案要求,将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中期检查,全面检查督导“十一五”各项康复重点任务的总体实施进度,特别要加强对工作基础较差的地区和“十一五”新开展的业务领域的督导力度。
为各地康复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做好组织、政策、制度、经费、技术、人力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完成各项康复任务。
完成“长江新里程计划”康复项目年度目标。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单位名称: 2014年月日一、基础条件(13分)一级二级三级评分标准说明分值评估方法得分评估说明一、基础条件1 3 分1.1法人资格6分1.1.1 法定代表人1分按规定程序产生得1分;未按规定程序产生得0分。
1 查看会议记录和选票。
1.1.2 活动资金2分净资产高于登记时的开办资金数得1分;低于开办资金数得0分。
1 查看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帐本。
有独立银行账户得1分;没有独立银行帐户得0分。
1 查看银行帐号。
1.1.3 名称1分在大门外悬挂单位名称牌匾得1分;在楼内悬挂单位名称牌匾得0.5分;没有悬挂单位名称牌匾得0分。
1 现场查看。
1.1.4 办公条件2分办公用房多于10㎡得1分;不到10㎡得0.5分;没有办公用房得0分。
1 现场查看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拥有包括电脑、网络、电话、打印机、桌椅办公设备得1分;办公设备不全得0.5分;没有办公设备得0分。
1 现场查看。
第1页,共20页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单位名称: 2014年月日一、基础条件(13分)一级二级三级评分标准说明分值评估方法得分评估说明1.2 章程2分1.2.1 制定程序1分章程制定或修改经法定程序得1分;未经法定程序得0分。
1查看制定或修改章后向会员公布的资料或访谈会员。
1.2.2 章程核准1分章程按规定报登记机关核准或备案得1分;未按规定执行得0分。
1 查看章程核准或备案的档案。
1.3 登记和备案2分1.3.1 变更登记1分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务主管单位变更,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得1分;未按规定执行得0分。
1 查看法人登记证书。
1.3.2 备案1分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得1分;未按规定执行得0分。
1查看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的备案档案。
第2页,共20页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试行)单位名称: 2014年月日一、基础条件(13分)1.4 重大事项报告3分1.4.1 重要活动上报制度1分重要活动(评比达标、大型庆典、研讨会、论坛)须提前10日向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报告。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查方法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成立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体制,本着科学合理、效能规范的原则,依据《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查方法(暂行)》,联合我区实质,拟订本方法。
一、查核采纳平时考评和年关查核相联合的方式,由区残联负责组织实行,街道残联辅助。
街道专职委员查核由区残联负责,街道辅助。
社区(村)专职委员查核由街道残联负责,社区辅助。
查核采纳100分制,此中平时查核65分、评论查核30分、附带分5分。
(一)平时查核(65分)1、组联工作(10分)1)恪守街道、社区(村)各项管理制度,侧重查核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持服务监察电话通畅。
2)踊跃参加残联举办的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恪守纪律,听从安排、保质保量、准时达成上司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辅助、配合做好本级残联平时事务工作,实时反应社区(村)专职委员反应的信息,协调好与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关系,并踊跃展开确实有效的指导工作。
(该项仅对街道专职委员查核。
)4)自觉听从区、街道残联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各项工作,辅助解决本辖区热门、难点问题。
(该项仅对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查核。
)5)做好全国残疾人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2、维权工作(10分)1)做好贫穷残疾人家庭无阻碍改造工作。
2)做好乡村贫穷残疾人家庭危房修葺工作。
3)做好贫穷残疾人灵活车燃油补贴、重要疾病、暂时救援、突发事件等统计上报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肩负第一接访人责任,实时解决残疾人实质问题。
3、痊愈工作(10分)(1)做好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救援,定点机构痊愈救援等项目的有关工作(2)做好痊愈站管理、服务及痊愈系统录入工作4、宣文工作(5分)1)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实时上报基层工作信息。
2)踊跃展开残疾人节日或纪念日宣传活动。
5、特意协会工作(10分)(1)弘扬志愿助残,踊跃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做好志愿者、志愿者队伍档案管理。
(2)踊跃参加特意协会各项活动。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正文:----------------------------------------------------------------------------------------------------------------------------------------------------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为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制定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11月25日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本标准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及相关政策制定,适用于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县(市、区、旗)。
一、组织管理(一)县(市、区、旗)党委、政府重视,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
(二)卫生健康部门。
将社区康复医疗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康复业务培训纳入基层卫生人员及全科医师继续教育;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和康复医疗、护理、咨询、转介等服务。
(三)民政部门。
将残疾人康复设施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服务;培育助残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四)残联组织。
协助政府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划;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诉求,组织残疾人主动参与社区康复活动;建立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和服务状况调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宣传工作;推进社区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6.15•【文号】•【施行日期】2022.06.1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重要阵地和技术资源中心。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重视、各级残联组织积极努力下,全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21年底,全国残联系统已建成康复机构2554家,为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康复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完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评估,推动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贯彻全面康复理念,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规范建设和服务水平”。
为指导各地做好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引导、带动全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加强业务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残联组织编制了《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残联办公厅2022年6月15日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指南(试行)为做好残联系统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促进残疾人全面康复为导向,建立健全康复机构业务规范建设评估体系和机制,引导、带动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树立科学康复理念,加强业务规范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发展方向。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京财社〔2007〕144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财政局、区县残疾人联合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北京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市残联二○○七年七月四日北京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决策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项目资金的申报、评估和审批程序,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北京市财政局、市残联《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本暂行办法所称的"项目资金",系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一)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二)残疾人就业扶持项目;(三)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四)农村扶贫助残项目;(五)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项目资金管理原则(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采用规范的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项目管理。
(二)注重效益的原则。
做好项目的评估和绩效考评,严格控制成本,坚持节约高效。
(三)自求平衡的原则。
各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项目,原则上由本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
(四)统筹安排的原则。
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和对困难区(县)的补助等。
第五条项目库管理(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
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业务数据系统。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6.05.20•【文号】•【施行日期】2016.05.20•【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印发《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已经中国残联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5月20日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一、背景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队伍是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骨干力量。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等,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各级康复机构内在岗专业人才已达21978人。
“十三五”时期,为进一步提升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为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一)2016年至2020年,实现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以下称“实名制培训”)全覆盖,规范培训康复专业人员3万人左右。
(二)以实施实名制培训为基础,培育建立康复骨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健全康复人才培训网络和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康复专业人才在岗培训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一)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培训网络。
1.中国残联统筹管理实名制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实名制培训实施方案;建立《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数据库》;落实国家级实名制培训经费;开展督导检查。
2.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接受中国残联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实名制培训,负责调查、掌握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人才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发布国家级培训目录;依托国家级康复机构及区域中心、相关高校、职业教育院校等,设立国家级实名制培训基地,完善师资队伍;组织国家级康复机构和相关专业委员会,制定培训大纲、课程标准,编写培训教材;对地方实名制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018-2019-残联绩效考核细则-精选word文档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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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残联绩效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参考!残联绩效考核细则一机关各股(室):为进一步规范我会全体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办事效率提速、履职尽责出效,根据《关于印发<金安区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区效组〔201X〕2号)和《关于修订日常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金效字〔201X〕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评范围机关各股室三、考评方式(一)对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以其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对照工作实绩、日常考勤、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内容:1、工作人员所在职位应承担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2、承担区委、区政府下达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承担单位的其他目标任务和单位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应急任务、阶段性突击任务等完成情况;5、日常工作日考勤、节假日加班、值班考勤制度执行情况。
(二)每月开展一次日常绩效考核,建立个人日常绩效考核档案。
1、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当月对政府中心工作、职能工作、上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共同进行评分。
2、由办公室根据分工安排,对本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勤、节假日加班、值班情况进行评分。
3、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廉洁自律和遵守各项制度等要求列出的具体内容,出现问题的一次性扣2 -20分。
(具体参照附后)(三)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每月开展日常绩效考核一次,由效能建设日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季度评分情况进行汇总,逐月确定考核对象的考核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给予相应绩效奖,90分以上为优秀(30%),80分至90分为合格(70%),80分以下或被市区效能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为不合格(据实确定)。
残联绩效考核细则
残联绩效考核细则残联绩效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通过考核实施和结果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正确的导向机制、客观的评价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严格的约束机制。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绩效考核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残联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市绩效考核的县级领导除外)。
第三章绩效考核组织领导第五条成立会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长熊慈明任组长,纪检组长彭纯益任常务副组长,副调研员任铁强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绩效办),由办公室主任江新燕任绩效办主任,机关李奕霞、宣传委员李梅为成员,负责绩效办日常工作。
第四章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第六条会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由公共部分(50分:其中学习情况10分、工作纪律10分、作风修养10分、民-主测评10分、领导评价10分)和本职工作(50分:其中履行职能职责情况30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分)两部分组成。
第五章绩效考核办法第七条会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对部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绩效考核须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意见;对其他人员的绩效考核须征求各部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
第八条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四个等次对应系数分别为1.0、0.8、0.6、0.4。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8+“基本称职”个数×0.6+“不称职”个数×0.4)/有效测评个数×10。
北京肢体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
北京肢体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北京肢体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的准入标准是确保机构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康复服务,以满足肢体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以下是关于北京肢体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的详细介绍。
1.机构资质要求:a.机构必须具备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
b.机构必须具备肢体康复专业的医疗技术人员,包括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士等。
c.机构必须拥有必要的康复设施和设备,以提供全面的康复治疗。
2.服务能力要求:a.机构必须能够提供包括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功能训练、辅助器具提供和康复咨询等综合康复服务。
b.机构应根据不同的残疾人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c.机构应提供包括物理治疗、运动疗法、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综合康复方法,以提高残疾人的功能独立性和生活质量。
d.机构应保证康复治疗的及时性和连续性,确保康复计划的顺利进行。
3.安全管理要求:a.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和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处理机制。
b.机构必须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c.机构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有专业急救人员进行急救操作。
d.机构必须保持康复治疗现场的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和除菌工作。
4.团队协作要求:a.机构必须建立高效的团队协作机制,包括医生、护士、康复师和社工等各个岗位之间的配合与沟通。
b.机构必须与相关医疗机构、康复材料供应商、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以协同推进肢体残疾人康复工作。
5.评估和监督要求:a.机构入选之前,需要经过相关行政部门的评估和审核,确认其符合准入标准。
b.机构入选后,需定期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c.机构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通过以上准入标准的设立,可以保证北京肢体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并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暂行办法(京财社[2007]252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社﹝2007﹞252号各区(县)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重新制定了〘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促进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三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4∶6的比例由市和区(县)分级使用。
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全市性政策的实施和区县之间的调剂;区县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本区、县的残疾人工作。
第四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在预算上单独编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五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一)补贴残疾人参加培训、教育和扶残助学费用。
(二)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及社区就业。
(三)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旅游业及多种经营。
(四)补贴残疾人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险费用。
(五)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为改善残疾人就业条件,用于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费用补贴及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费用。
(六)适当补助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费支出及有关就业服务费用补贴。
(七)组织就业困难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劳动费用补贴。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9.10.16•【字号】•【施行日期】2019.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残联,北大六院、北京安定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民康医院、解放军第984医院、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宣传普及,提高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水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2019年10月联合开展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并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10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为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促进精神康复事业的蓬勃发展,使更多的精神康复者从中受益,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决定共同举办“北京市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市精神卫生工作。
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质量,增强大众心理保健意识,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本次大赛主办单位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为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市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
成立北京市第十届精神康复者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回龙观医院,由北京市精神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对各区县比赛进行指导和督导。
三、比赛项目单项比赛项目:衍纸制作、速记、最强五官、礼盒包装。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9)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5.30•【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13号•【施行日期】2019.05.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994年7月22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9年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第三章教育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五章文化生活第六章社会保障第七章无障碍环境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禁止侮辱、虐待、遗弃、侵害残疾人。
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三条本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第四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残疾人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市和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实施,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基础数据信息系统,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发展改革、民政、卫生健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监测、评估和残疾人的统计工作。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细则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细则概述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是为了促进残疾人康复、增强自信心、提高生活素质和成功地融入社会,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为了保证该计划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需要设计出绩效考核标准细则,以评估该计划的有效性和达成程度,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本绩效考核标准细则适用于北京市的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以达到更加科学、合理地考核绩效的目的,从而为这项计划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支持。
绩效考核标准内容绩效考核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项目目标项目目标是该计划的重要前提条件,其包括:•项目数量:计划实施数量;•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对象,以及提供服务的范围、方向和要求;•残疾人就业情况:确认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包括工资水平、就业稳定性和能力等。
绩效考核标准绩效考核标准是该计划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完成情况:对项目是否按照原计划完成进行评价;•获得感:针对残疾人是否感受到此计划带来实际的好处进行评价;•物质、技能:对受到此计划服务的残疾人是否具备了相应的技能,以及是否获得了代表一定物质成果的实际输出进行评价;•自我发挥:着重考虑此计划是否真正帮助残疾人摆脱困境,真正实现了渴望自强自立的残疾人自我发挥的目标。
绩效分值绩效分值是绩效考核标准的具体实现方式,分为以下4个等级:•优秀:如果评价者认为项目目标的完成度相当高,获得感、物质和技能的提高也非常明显并且积极的促进残疾人的自我发挥,便可以将该项目的得分划定为优秀;•良好:如果评价者认为项目目标的完成度比较高,获得感、物质和技能的提高也呈现积极上升趋势并且促进了残疾人自我发挥的效率,不为优秀但该项目是有为数不多的良好项目,分值应该在较高的水平;•一般:如果评价者认为项目目标的完成度存在一定不稳定性,获得感、物质和技能提高的积极性表现棉袄降低,影响了残疾人的自我发挥,该项目的得分会被划定成一般水平;•较差:如果评价者认为项目目标基本未完成,获得感、物质和技能提高不明显或差强人意,并且没有产生有意义的自我发挥,该项目将被划分为较差水平。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细则-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实地检查 1
安全、无障
碍设施(2 分) 场地、设备、消防等达到相关部门的 资料手续齐备的 1 分;部分或没有的 要求,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可或许可 0-0.5 分,按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实地检查、查 看材料
1
人员管 理(20 分)
工作人员管 理(10 分)
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少于 1:5,且工作人员中有专职工作人员
本情况
分。
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检查有记录,安 安全制度与 全工作流程符合项目要求
有安全制度、记录完善的 1 分;没有或 不完善的 0-0.5 分,按实际情况酌情给
分。
查看档案
1
预案(2 分)
建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预案完善的 1 分;没有或不完善的按实
预案
际情况酌情给 0-0.5 分。
查看档案
座谈会或电 话调查
3
表彰荣誉 (1 分)
年度内获得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的公开表彰,受到相关媒体报导
有表彰的 1 分,无表彰的 0 分
查看档案 1
工作措 施(5 分)
职康项目富有特色,积极探索创新做 法,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各级认可
根据评估情况综合分析给分
综合分析 5
合计
100
实地检查
1
(2 分)
室内功能区设置合理,符合康复劳动 项目的设施配套齐全、运转良好
设施齐全整洁 1 分;没有则 0 分。
实地检查 1
配有独立的培训教室,且区域设置合 有独立房间的的 1 分,有但不独立合理
理
的 0.5 分,没有则 0 分。
实地检查
1
培训、文化 娱乐场所及
配备基本的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电脑、 电视、录音机、音响、投影仪、照相 机等)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21年)》的通知-京残发〔2021〕15号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21年)》的通知正文:----------------------------------------------------------------------------------------------------------------------------------------------------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21年)》的通知各区残联、燕山残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现将《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21年)》印发你们,请按照新的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为保证工作顺利衔接、稳妥推进,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执行时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新《目录》)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残疾人康复服务系统”同时切换。
《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2019年)〉的通知》(京残发〔2018〕47号)(以下简称原《目录》)同时废止。
二、过渡事宜1.对于肢体残疾人生活重建训练项目,原《目录》未对服务对象残疾等级作界定,新《目录》规定服务对象条件为“肢体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
服务对象在新《目录》执行时间之前申请的,按照原《目录》规定执行;之后申请的,按照新《目录》规定执行。
2.对于智力残疾人生活能力训练项目,原《目录》规定最高补贴时长为200小时、补贴标准为60元/小时,新《目录》规定最高补贴时长为200天、补贴标准为60元/天。
自新《目录》执行之日起,相关服务记录和补贴标准按照新规定执行。
3.对于相关项目每天(次)服务时间,自新《目录》执行之日起实施。
4.关于目录项目服务内容,自新《目录》执行之日起实施。
三、要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是成年残疾人康复政策的核心内容,其调整涉及康复机构的根本利益和残疾人的切身权益。
各级要高度重视《目录》转接工作,掌握新的规定要求,及时传达部署,确保新《目录》顺利实施。
残联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残联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残联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管理,规范资金支出行为,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惠残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是指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的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
第三条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完成市民生工程实施项目要求的年度救助任务。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726元、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具体分县区绩效目标见附件1)。
第四条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是指通过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每年的11月底前对当年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公正、客观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对象是各县(区)财政及残联部门,考评范围是各县(区)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目标任务、实施效果、资金配套及使用管理,相关政策落实以及资金效益发挥等。
第六条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基本原则:(一)公开公正。
根据绩效考评内容、指标和方法进行综合考评,做到公开、公正,确保绩效考评的真实有效。
(二)科学合理。
采取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以及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考评方式,确保绩效考评全面、客观、准确。
(三)绩效优先。
通过绩效考评,加强和规范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综合效益。
第二章考评内容和考核指标第七条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项目资金绩效考评主要内容:任务完成、资金配套、制度建设和项目管理等情况。
第八条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大类型。
(一)定量指标1、任务完成。
主要考评完成省下达任务数情况。
2、资金筹集。
主要考评资金配套情况。
3、社会效益。
主要考评救助政策知晓率、救助对象满意率及救助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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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荐就业
(2分)
有成功推荐就业的服务对象,
推荐成功的2分;有推荐记录但未成功1分;无推荐的0分。
查看档案、电话调查
2
社会、家庭满意度
(3分)
得到社会关注及支持,家庭压力得到减轻,家长能够正常参加社会生产和生活
社会认可,得到家长赞扬的3分,情况较好的视实际情况酌情给1-3分,反映较差或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的0分
康复评估定期进行,评估结果客观真实,记录完整,分析整理及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长短期目标和实施策略
符合条件的2分,不完整的或没有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1分。
查看档案
2
康复训练记录按期填写,书写规范,内容完整
记录较完整规范的2分;不完整的或没有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1分。
查看档案
2
有康复活动方案(包括目标、活动过程、成果展现、支持策略等)
附件
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绩效考核标准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说明
考核形式
分值
实际得分
备注
场地基础设施设备建设(15分)
职康项目专用场地
(3分)
职康站内人均活动与训练场地使用面积(职康站使用面积/服务对象总人数)不少于5平米
符合条件的1分;不符合的0分。
实地检查
1
服务场地有协议或房产证明
有稳定持续发展的劳动项目4分;项目一般的1-3分;没有0分。
实地检查
4
服务对象参加劳动时间每周3天以上,每天2小时以上。
能提供记录资料的1分;时间不足的0分。
查看考勤记录
2
有来料加工的劳动项目需与厂家签有劳动产品加工协议;自主研发的劳动项目切合实际
能提供协议、研发项目切合实际的1分;不符合的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0.5分。
方案完整规范的2分;不完整的或没有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1分。
查看档案
2
固定资产管理(1分)
建立相应台账,日常管理严格,管理责任明确,无损坏丢失等现象
建有台账的1分,不完全的或没有的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0.5分。
查看台账
1
资金管理(12分)
财务制度(4分)
建立较为完善的职康项目财务制度
有建立的2分;不完善或没有的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1分。
能提供场地使用协议或房产证明的1分;无协议或协议不合法的0分。
查看协议
1
各类功能用房和活动场所规划合理、整洁卫生,采光、通风效果好
达到基本要求的1分;规划不完善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0.5分;不符合的0分。
实地检查
1
康复训练场所及设施
(2分)
配有独立的康复训练场所,且区域设置合理
有独立房间的的1分,有但不独立合理的0.5分,没有则0分。
符合条件的1分;不符合或缺项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0—0.5分。
查看证件
1
有服务对象需要定时服药的职康项目,做到专人负责、全程监控。
没有这项内容的职康项目的1分;有服药记录并有具体负责人签字的1分;记录不全的0.5分,没有记录的0分。
查看记录
1
为服务对象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上险率达90%以上的1分;70%-89%的0.5分;70%以下0分。
2
有对服务对象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实施方案、培训教材教具。
符合条件的2分,缺项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0-1分。
查看档案
2
社会效益(8分)
外部合作
(2分)
积极与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机构、驻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参与社区活动,得到社区居民普遍接纳
积极开展达到效果的2分;有参与的1分;没有合作或不被居民接纳0分。
种类齐全的0.5分,有但不齐全的0.25分,没有的0分。
实地检查
0.5
配有符合服务对象特点的生活技能训练设施设备和材料(模拟厨房、卧室等)
符合条件的0.5分;不符合的0分。
实地检查
0.5
配有符合服务对象特点的休闲娱乐设施设备和材料
符合条件的0.5分;不符合的0分。
实地检查
0.5
生活设施
(3分)
配有符合需求的用餐场所
90%以上签订的2分;80%-90%的1分;80%以下的0分
查看档案
2
建立家长联系制度,掌握每个服务对象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和家庭基本情况
有联系制度且记录完善的1分;没有或不完善的0-0.5分,按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查看档案
2
安全管理(5分)
安全制度与预案(2分)
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检查有记录,安全工作流程符合项目要求
实地检查
1
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及设施(3分)
配有独立的培训教室,且区域设置合理
有独立房间的的1分,有但不独立合理的0.5分,没有则0分。
实地检查
1
配备基本的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电脑、电视、录音机、音响、投影仪、照相机等)
拥有3样及以上设备的0.5分,少于3样或没有则0分。
实地检查
0.5
有适合服务对象阅读的书籍报刊,图书种类应包含康复类、益智类、文化类、娱乐类等
查看档案
2
定期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劳动项目的收支情况及残疾人劳动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有公示记录的1分;没有的0分。
查看公示记录
2
专用资金
(4分)
帐目清晰、公开,票据齐全
符合条件的2分;不清晰、完整、公开的1分;违规0分。
财务档案
2
资金的使用与项目申报书预算一致,支出合理,无浪费现象
一致合理的2分;不一致合理或有浪费现象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0-1分。
查看档案
2
劳动项目经济效益
(7分)
项目具有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经营收益
项目有一定收入,且前景看好的3分;收入不稳定或无收入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2分。
查看档案
3
服务对象能通过劳动获得稳定劳动报酬
超过300元/月的4分;300元/月以下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3分。
查看档案
4
康复与培训(10分)
康复训练
(6分)
实地检查、查看方案
3
开展休闲娱乐活动(包括文艺类、竞技类、出游类等)
3项及以上的2分,3项以下的1分,没有的0分。
实地检查、查看方案
2
培训
(4分)
年度内在职人员需参加市区管理部门、院校、各类培训班组织的相关专业培训,以及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
有参加或组织的2分,无培训记录的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1分。
实地检查、查看档案
符合条件的1分;不符合的0分。
实地检查
1
配有相对独立的卫生间
符合条件的1分;不符合的0分。
实地检查
1
配有供服务对象午休的场所、存放物品的储物柜等配套设施
符合条件的0.5分;不符合或不完善的按实际情况酌情给0-0.4分。
实地检查
0.5
寝具、餐具、基本卫生用具和消毒设施齐全并定期使用
定期清洁、打扫的0.5分;缺项或较差的视实际情况酌情给0-0.4分。
实地检查
0.5
安全、无障碍设施(2分)
场地符合北京无
实地检查
1
场地、设备、消防等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获得相应的资格认可或许可
资料手续齐备的1分;部分或没有的0-0.5分,按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实地检查、查看材料
1
人员管理(20分)
工作人员管理(10分)
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不少于1:5,且工作人员中有专职工作人员
查看档案
1
档案及资料管理(10分)
基础档案管理(3分)
基础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资料填写及时完整
记录齐全1分;无记录或有部分记录0-0.5分。
查看档案
1
职康项目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教学娱乐、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有组织分工和文字图片记录
记录齐全2分;无记录或有部分记录0-1分。
查看档案
2
康复档案管理(6分)
符合条件的1分;不符合的0分。
查看档案
2
积极吸纳助残志愿者和残疾人亲友参与职康项目服务工作
有志愿服务记录或残疾人亲友服务记录的1分;没有的0分。
查看档案
1
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
有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的1分;没有或不完善的0-0.5分,按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查看档案
1
服务对象管理(10分)
服务对象总人数不少于10人
符合条件的2分;一项不符合的1分;都不符合的0分。
查看花名册
2
专职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持有市残联管理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符合条件的1分;不符合的0分。
查看证书
2
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或参加过相应内容的岗前培训
符合条件的1分;不符合的0分。
查看证书
2
配有负责服务对象生活照料和项目日常服务等工作的服务人员
符合条件的2分;不符合的0分。
查看花名册
2
有本年度服务对象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残疾类型等级等)
花名册清楚、完整的1分;有但不清楚完整0.5分;没有的0分。
查看花名册
2
建有考勤制度,对服务对象出勤、请假、出入情况有记录
记录清楚、完整1分;不完整清楚0.5分;无记录0分。
查看档案
2
与所有服务对象及其监护人都签订有服务协议。
能提供专业康复服务项目(包括运动治疗、物理治疗、心理治疗、艺术治疗、美术治疗等)
只要具备一项的1分,没有则0分。
实地检查、查看方案
1
开展居家生活能力训练,重视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逐渐培养融入社会能力(超市购物、乘公交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