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管理(定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电暖管理制度目录
水电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水、电、暖的使用与管理………………………………………………………()第四章计划与节约管理…………………………………………………………………()第五章计量与收费………………………………………………………………………()第六章设施维护…………………………………………………………………………()第七章违章查处与考核…………………………………………………………………()第八章附则………………………………………………………………………………()
水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四章生活饮用水、直饮水水质管理…………………………………………………()第五章污水处理水质管理………………………………………………………………()第六章锅炉水质管理……………………………………………………………………()第七章责任与处罚………………………………………………………………………()第八章附则………………………………………………………………………………()水质检验资料报送及污染应急报告制度…………………………………………………()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索证验收记录………………………………………………………()
锅炉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监督管理…………………………………………………………………………()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四章锅炉房应制定八项制度…………………………………………………………()第五章锅炉房应详细规范填写并保存六种记录………………………………………()第六章现场管理…………………………………………………………………………()第七章运行管理…………………………………………………………………………()第八章节能环保及文明生产要求………………………………………………………()
水、电、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水电暖资源的科学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保障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做好依法、安全、计划、节约用水用电用暖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公司和小区范围内的用水、生活用电(以下简称电)、采暖单位或个人,以及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使用的外用(驻矿、外围和施工)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水电管理部是公司水、电、暖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全公司水电暖的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供水系统、用电系统、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受理用水用电用暖申请,对用水用电用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置;负责水电暖设施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用户水电暖计量数据的统计和收费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办负责小区及门面房水、电、暖费用的收缴。
第五条公寓队负责公寓楼住宿职工水、电、暖费用的收缴。
第六条施工用水、用电由计划部提出用水、用电申请,水电管理部负责接水接电,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七条驻矿单位用水、用电、取暖费用由水电管理部负责计量,上报公司财务扣除。
第三章水、电、暖的使用与管理
第六条凡需开户用水、电、暖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用户),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接水接电接暖。非公司内单位或个人申请用水用电用暖,必须由与其有工作关系的公司内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七条用户接水接电接暖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队伍进行施工,但计量表的安装、移动或更换时必须通知水电管理部,施工涉及的费用由用户承担。施工完成后经水电管理部验收同意后,方可开通。
第八条除水电管理部外,其他任何用户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停暖。在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或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事件时,相关用户可以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进行停水、停电、停暖应急处置,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停暖范围,并立即上报水电管理部。
第九条所有新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有水电管理部参与水暖电的图纸会审。需要在现有的设施上并网时,必须通知水电管理部配合安装。计量表的安装方案以及计量表的选型必须在设计或采购前报水电管理部同意,方可实施。工程移交时,必须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计量表的技术参数,以便建档。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进驻矿区、小区施工现场之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水电管理部办理水电使用申请(见附件三),经审查批准后,签订施工用水用电协议书,由水电管理部监督施工单位安装合格的水电计量表后,方可正式供水供电。凡未经申请批准,未签订水电使用协议书的,水电管理部不予供电供水。
第十一条门面房原则上不提供水、暖、电的供应。如需公司提供水、暖、电供应,需经公司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审批后(见附件四),给与提供。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领导审批和水电管理部同意,任何用户不得改变现有水电暖设施。
第十三条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户应对本范围内水电暖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水电设施的日常巡查、保养和维护工作,如水电暖设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隐患或受到威胁,应及时通知水电管理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和个人都有保护公司水电暖设施的责任和义务,发现有破坏水电暖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公司保卫部;对于破坏水电设施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计划与节约管理
第十五条加大节能改造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节水、节电、节暖技术改造,积极探索节能新办法,新建或改建项目中的水、电、暖设施,应选用节能型的产品;各部门添置设备,应优先采用国家推荐的低耗能高效产品,严禁购买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
第十六条各用户要严格执行《司马煤业有限公司节水节电管理规定》,要强化节约意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节水节电管理和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必须做到人走扇停、灯灭、电气、空调停用、电脑关机;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和处理,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第十七条水电管理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水电暖设施损坏情况,做到随报随修,安排专人每天巡视公司内设施,及时发现和处理跑、冒、滴、漏等现象。
第十八条水电管理部应对矿区和小区亮化、照明等设施,根据天气情况和规定的开放时间,及时调整开启和关闭时间。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按规定应合理使用水电。施工用水有条件的尽量使用复用水,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过程中必须节水节电,制订必要的节约水电措施,不能长明灯、长流水,一经发现,水电管理部将对其先停电、停水,并加倍收缴电费水费。
第二十条当供水或供电能力与实际需求差额较大时,水电管理部有权按照优先保证生产、生活的原则,对部分施工单位,经营性质的用户实行限水、限电处理。
第二十一条水电管理部应加强巡视和检查力度,做好能源消耗指标的管控,督促各用户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对浪费水电的用户,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计量与收费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水电用户,都必须在各用水点和受电点安装计量表;确实无法安装计量表的,应按照供水管径、用电设备容量、使用时间、用水用电类别等参数通过计算核定水电使用量。
第二十三条用户对其使用的水表、电表负责,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水电表失准、毁坏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对于所有因用户所造成的水电用量无法计量的,其水电用量参照该用户上一使用周期的最大值或理论计算的最高值计量。
第二十四条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水电表故障或失准,及时向水电管理部申请校验或更换。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办、公寓楼对责任范围内水、暖、电费用的收取要按时上报或上交公司财务,要如实准确,不得漏报、虚报,徇私情,水电部要做好监督与审核。
第二十六条水电管理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每月25号统计水、电、暖的用量,并上报机电部和总工办;对涉及交费的用户,将能耗量上报公司财务并通知其用户,其用户的水、电、暖的费用由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或按时上交公司财务。
第二十七条凡水、暖、电的用户必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如不能及时缴纳的则给予切除。
第二十八条水电暖收费标准,执行潞矿企字﹝2006﹞234号关于《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后勤实施市场化运作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以及《司马煤业公司后勤服务收费价格表》相关规定(见附件一、二)。
第二十九条所有用户都必须按照公司收费标准和实际的水电用量单独缴纳水电费。
第六章设施维修
第三十条矿区、生活区各用户,当水暖电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联系水电管理部,由水电管理部安排检修。生活区职工用户实施维修服务,材料、配件自购。
第三十一条因住户自用部分的设施出现事故后,必须相互协调及时解决,不得长时间影响他人;因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用户个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委办做好日常监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组织协调解决。
第三十三条外用单位水、暖、电的供出部分(指用户自用部分)的设施、设备、管网、线路,公司不参与安装、改造和维修,当出现故障时,通知水电管理部配合处理。但供出部分的设施、设备、管网、线路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用户自负。
第七章违章查处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