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课件
《工伤保险条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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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势必影响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于是出现了国家立法,强制雇主负 责工伤赔偿。起初雇主责任制只有个别企业实行。19世纪末,一些国家 改由雇主协会赔偿。
• 雇主责任制有很大的局限性,如雇员之间立场不同,事故难以协调,
小企业经济力量单薄,很难承受赔偿,一般待遇较低,不能解决问题。 因此,雇主责任制逐步被工伤保险取代。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
•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 • 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征缴。
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二是无偿性。国家征收工伤保险费后,不需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
支付任何代价。
• 三是与工伤风险相关联。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
定本条例。
【解评】 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立法目的规定 。 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本条例的立法目的有三个方面: 一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
济补偿; 二是分散工伤风险; 三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
工伤保险条例学习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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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协助 事故调查的
责令改正, 对用人单位处2000以 上20000元以下的罚 款
法律责任
责令退还
骗取保险的
谢谢大家
敬请批评指正!
劳动关系
• 被鉴定为1-4级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 出工作岗位,缴纳医疗保险费; • 被鉴定为5-6级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 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 • 被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除因违 法、违纪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 可以终止合同,工伤职工本人可以随时与用人单 位解除合同。
国务院关于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
总理
2010年12月20日
二、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关系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联系
咱们都是保险 的范畴
医疗及生活自理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 不能自理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 理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工伤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康复待遇
因工致残待遇
工伤待遇
因工死亡待遇
其它待遇
因工致残待遇
• • • • • • 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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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工伤保险条例课件一、工伤保险概述工伤保险是指为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事故、职业病等造成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残疾赔偿金和死亡抚恤金等费用的支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工伤保险标准与计算方法1. 工伤保险费率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工伤风险等级,确定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分为1%、1.5%、2%和2.5%四档。
不同行业的企业按照被保险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工伤保险费率,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 工伤保险金计算被保险人在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期间,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丧失工资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待遇。
工伤医疗费是根据被保险人发生的职工工伤保险事故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费用核定标准支付。
丧失工资补助金是根据被保险人因工伤造成伤残或因治疗产生丧失劳动能力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按月支付,每月支付标准为被保险人劳动能力丧失期间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0%。
伤残津贴是根据被保险人因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不同,分别按一至十四级支付。
每月伤残津贴标准是根据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被保险人因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不同,分别按一至十四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一次性伤亡补助金是根据被保险人因工伤造成的死亡支付。
根据被保险人在世时最后一次工资核定。
三、工伤保险经营管理1. 工伤保险的管理机构工伤保险的管理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负责财政补贴的管理,并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金的支付与管理。
2.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组织实施、审批工商登记时填写相关信息、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核定工伤保险金、监督检查等工作。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的征缴与支付,包括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核定工伤保险金等工作。
四、工伤保险的风险管理1. 职工的安全防护与教育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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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 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 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的期限: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康复
•
在德国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三个
部分。医疗康复。医疗康复是为了帮助职工恢复健康。职业康
复。职业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社会康复。
社会康复是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回到社会,享受正常的社会生活。
•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工伤康复也是一种工伤待遇,虽然这
种待遇不是以补偿金的形式出现的,而是通过为工伤职工提供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
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 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
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 工伤补偿的程序: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 定 按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
3、基金实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
•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 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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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 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 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 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实用文档Biblioteka 工伤保险储备金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 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 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 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 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定。
实用文档
认定工伤的情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
实用文档
工伤保险缴费主体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 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 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 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规定。
实用文档
职工工资总额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 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
《工伤保险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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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工伤保险法概述 • 工伤保险的保障内容 • 工伤认定与鉴定 • 工伤保险待遇与赔偿 • 工伤保险的管理与监督 • 工伤预防与康复
01
工伤保险法概述
工伤保险法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
工伤保险法是一部规定企业职工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待遇的法 律。
的具体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 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 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
付工伤保险待遇和运营管理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不 得逾期缴纳或者少缴。用人单位未按照 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 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
加收滞纳金。
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 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赔偿的争议处理
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可以就工伤赔偿问题进
行协商解决。
调解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 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申请调解。
鉴定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分为一到十级,十级为最低级别,一级 为最高级别,不同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等级评定
评定标准
工伤等级评定依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评定,劳动 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生活自理障 碍分为三个等级。
评定流程
评定结果
评定结果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 ,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 为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目的
保障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 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能够得到及时 救治,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 职史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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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纳入工伤保险 范围,一般原则是谁用工谁负责。
农民工
无论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均应 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保障其合法权益 。
异地就医结算政策解读
01
02
03
异地就医备案制度
工伤职工在异地就医前需 办理备案手续,确保医疗 费用能够顺利结算。
直接结算制度
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在异 地就医时,医疗费用可直 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无需个人垫付。
07
总结与展望
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成效回顾
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
新条例实施后,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更广,包括了更多职业和人群,保障了更多劳动者的 权益。
工伤认定程序简化
新条例简化了工伤认定的程序,缩短了认定时间,提高了认定效率,使得劳动者能够更快 地获得工伤保障。
工伤保险待遇提高
新条例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包括医疗、康复、护理、伤残津贴等,使得受伤劳动 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按照就医地的工伤保险待 遇标准执行,确保工伤职 工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03
缴费比例、基数及调 整机制
缴费比例和基数确定方法
缴费比例
根据行业风险程度和工伤事故发 生率,设定不同的缴费比例,高 风险行业缴费比例相对较高。
缴费基数
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确保工伤保险费用与职工实际工 资水平挂钩。
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及协作机制建立
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
国家、省、市、县四级监管部门在工伤保险监管中的职责划分, 确保各级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人社、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间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工伤保 险监管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工伤保险条例最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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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 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 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 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 供养亲属抚恤金, 至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县级以上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 投资运营 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 发放奖金 挪作其他用途
工伤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
对劳动者,遭受意外伤害,丧失劳 动能力的提供: 医疗救治、职业康复、经济补偿和 基本生活保障; 对遗属提供: 抚恤等物质帮助。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 事故伤害的;
(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 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 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 故,无论职工的责任大小、是否属 于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 是否在道路上发生,只要职工不存 在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醉酒、 自残或自杀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 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 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人事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 工会组织 经办机构代表 用人单位代表
“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 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 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如何理解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的概念? 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 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 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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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监督与检查
监督机构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工 伤保险的监督工作,包括对工伤 认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方式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查 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监 督检查,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
正常运行。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工伤保险规定的用人单 位和个人,监督机构将依法进行 处理,包括责令改正、罚款、追
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工伤保险制度 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满足劳动者的保障需求和社会发 展的需要。
02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覆盖人群
所有职工
01 无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
个体工商户,所有职工都应纳 入工伤保险范围。
临时工和实习生
02 对于临时雇佣的工人和实习生
,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也 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诉讼解决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 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未改正的,处以应缴工伤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基金来源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缴 纳的工伤保险费、政府财政补贴
和其他合法收入构成。
基金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接受财 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基金使用
工伤保险待遇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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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金
举例:以35岁发生伤残5级与10级,2002年全省职工 平均工资13509元,南京市16328元,人口预期寿 命75岁为例,计算得:
全省 南京市 5级 10级 5级 10级
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合计 (一般工伤)
9万
1.35万 10.9万 1.64万
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合计 (职业病)
二、因工致残待遇
1、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 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 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 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 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 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 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项目
年限 安装配置费
1 髋离断大腿假肢 2
9000
2
大腿假肢 2
6700
3
小腿假肢 2
4600
4
半足
2
1200
5
上臂假肢
2
1600
6
前臂假肢
2
1300
7
假手
2
600
8
轮椅
10
850
9
假眼
5
300
10
助听器
5
800
11
矫形鞋
2
1000
12
拐杖
5
150
13 矫形器(颈) 5
200
14 矫形器(腰) 5
a、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后 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 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 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 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 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 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 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新版《工伤保险条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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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 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 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变化一: 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旧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新规】: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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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录
一 新版工伤保险条例五大变化 二 工伤认定 三 工伤治疗处理 四 因公伤残处理 五 因公死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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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2023年工伤保险培训课件PPT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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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在30 日内提交工伤认 定申请, 在此期 间发生符合规定 的工伤待遇等有 关费用由该用人
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 部门60日内
不服
工伤认定决定
行政复议
享受工伤待遇
行政诉讼
Changsha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Management Service Bureau
新泰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服务科
❖ 什么是工伤保险 ❖ 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 工伤申报流程 ❖ 工伤待遇项目 ❖ 工伤预防
Changsha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Management Service Bureau
❖ 什么是工伤保险?
Changsha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Management Service Bureau
怎样申报事故?
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3个工作日之内到 工伤保险经办窗口备案
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应于事故发生3个工作日申报
备案方式 电话申报、书面申报 事故申报地址
人社局社保中心一楼政务大厅31 号窗口
Changsha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Management Service Bureau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保 1 险待遇的前提条件
工伤认定必须由工伤保
2
险行政部门作出
工伤保险局事故调查科负
3
责参保工伤的调查工作
Changsha Industrial Injury Insurance Management Service Bureau
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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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直接遭受的事故伤害,也包括在工作过程中职工临 时解决合理必需的生理需要时由于不安全因素遭受的意外伤害。
以上对象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 待遇的权利。
3
特殊情况
在校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 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 险责任。
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前发生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安装配置住院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等费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登记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认定工伤申请材料在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证材料通知书材料齐全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进行受理不符合管理范围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0天内送达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及单位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依照本规定被认定视同为工伤的人员,与用人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按照规定享 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助金,以后再旧伤复发的,不再认定视同为工 伤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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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 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 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 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院伙食补助费 出外就医交通、食宿 费 康复性治疗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 待遇:即工伤津贴 生活 护理 费 停工留薪期间 停工留薪期后
支付主体
标准
限制性条件
工伤保险基 全额(100%) 协议医疗机构,项目 金 符合目录或标准规定
原用人单位 公差伙食补助 标准的70% 原用人单位 公差伙食补助 标准全额 工伤保险基 全额(100%) 协议医疗机构,项目 金 符合目录或标准规定 原用人单位 原工资福利待 遇不变 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 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
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
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三章 工伤认定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秦皇岛市具有资格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医疗机构
秦皇岛市疾病控制中心 秦皇岛耀华医院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 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 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 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 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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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的特点 一是强制性 二是共济性
三是丏用性
四、工伤认定
认定为工伤
七种情形
推行奖励机制
视同工伤
三种情形
丌认定为工伤
三种情形
认定为工伤的七类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不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伤残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
根据鉴定等级
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基金
用人单位 工伤基金 工伤基金
医疗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工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 转外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符合供养标准 住院期间 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基金
工伤基金 工伤基金 工伤基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鉴定医 疗检查费
险条例》的决定
•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
•
总理
2010年12月20日
二、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关系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联系
咱们都是保险 的范畴
劳动能力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功能障碍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替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 发症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 发症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 发症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
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申请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 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 。 •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的,工伤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 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在此
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包含医疗费、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举证责任
•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 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 任。
五、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经治疗,伤情处于 相对稳定状态。 •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功能障碍程度鉴定、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 等级划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 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 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保险条例》简介
内容简介
一、工伤保险发展概况
二、工伤保险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工伤保险基金 四、工伤认定
▲
五、劳动能力鉴定 六、工伤待遇▲ 七、法律责任
一、工伤保险发展概况
社会保险
养 老
医 疗
工 伤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保
险
保
险
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
• 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 、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 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 工资照发。
其它待遇
• 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住院期 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因公出差标准的70% 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 转外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工伤职工经医疗机构 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劳动能力鉴定费、鉴定过程中的医疗检查费。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以解除劳动关系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乘 以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 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再乘以系数(见下 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级别 标准
五 1.4个月
六 1.2个月
七 1.0个月
八 0.8个月
九 0.4个月
十 0.2个月
因工死亡待遇
• 丧葬补助金 :6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 工亡补助金:20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 • 供养亲属抚恤金 :以死亡职工的工资为基数乘以 (配偶为40%,其他亲属为30%,孤寡老人、孤 儿另加10%)
六、工伤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康复待遇
因工致残待遇
工伤待遇
因工死亡待遇
其它待遇
因工致残待遇
• • • • • • 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以本人的工资为基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保险基金计算依据是用人单位缴费基数
视同工伤的三类情形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 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 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 伤复发的
不认定为工伤的三类情形
故意犯罪的
丌认定为 工伤
醉酒或者吸毒的
工伤待遇支付主体
待遇项目 条件 符合三个标准和申报时间 指定的机构——第三人民医院 停工留薪期间 医疗机构证明 根据伤残鉴定 不能安排工作的 参加保险的 工伤基金 工伤基金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工伤基金 用人单位 工伤基金 未参加保险的 用人单位
医疗待遇 康复待遇
工资福利 鉴定前护理费 鉴定后需要护理的 伤残津贴 5-6级 1-4级
劳动关系
• 被鉴定为1-4级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 出工作岗位,缴纳医疗保险费; • 被鉴定为5-6级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的工 作,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 • 被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除因违 法、违纪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 可以终止合同,工伤职工本人可以随时与用人单 位解除合同。
6.法律关系不同
• 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法规范畴,受国家法律法规 调整; •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属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由经 济合同约定的内容调整。
7.管理体制不同
• 工伤保险一般属国家授权的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 人身意外伤害险则属金融系统的商业保险 公司管理。
三、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4.保险资金来源不同
• 工伤保险劳动者个人不缴费,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补贴;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 负担,被保险人为了获得领取保险金的权利,投保人必须 履行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国家并不给任何补贴。
5.保险待遇标准不同
• 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是根据整体社会的经 济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福利政策由政府确定 的,待遇水平既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生活的 需要,又要考虑职工的工资水平; •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金额则是由保险人 与投保人双方确定的,双方约定后,投保 人按规定交纳保险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 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拒不协助 事故调查的
责令改正, 对用人单位处2000以 上20000元以下的罚 款
法律责任
责令退还
骗取保险的
谢谢大家
敬请批评指正!
2.实施方式不同
• 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不管本人是否愿意,只要在实施 范围之内的人都必须参加,并由政府授权的社会保险管理 机构强制实施; •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纯属自愿投保,遵循的是契约自由原则。
3.实施范围不同
• 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 种劳动关系,被保险的对象限定在劳动保障范畴; • 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 一种等价交换关系,任何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 定的条件就可投保,双方根据保险合同而产生权 利和义务。
咱们都要履行缴 费的义务才能享 受权利
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实施目的丌同 待遇标准丌同
实施范围丌同
区别
资金来源丌同 法律关系丌同
管理体 制丌同
实施方 式丌同
1.实施目的不同
• 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目 的是在劳动者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之后 给予基本生活的保障,有利于社会安定, 不以赢利为目的; • 人身意外伤害险虽然也给劳动者带来一定 的保障,但商业性较强,以获得利润为经 营目标。
级 别
标准 (月)
一 二
27 25
三
23
四
21
五
18
六
16
七
13
八
11
九
9
十
7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由用人单位 支付 年龄 级别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
20周岁以 下 36 30 24 18 12 6 20-30周 岁 30 25 20 15 10 5 30-40周 岁 24 20 16 12 8 4 40-50周 岁 18 15 12 9 6 3 50-55周岁 55-60周岁 12 10 8 6 4 2 6 5 4 3 2 1
•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 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 用人单位承包经营的,由劳动关系所在单 位承担。 • 被借调期间,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 责任。
七、法律责任
未参加工伤 保险的
责令改正、补缴工伤保险费、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 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