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沟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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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缆沟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基坑(槽)及管沟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

2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支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5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基坑(槽)回填时,支护拆除应与坑槽回填同步进行。

7开挖基坑(槽)应按土质和深度放坡;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过计算确定。

8基坑(槽)、管沟的开挖、降水及回填工程,应遵守土方开挖、降水和土方回填施工的一般规定及工艺方法。

2)施工准备

a.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验收和复试要求。

混凝土采用自拌,砂、石应有复试报告,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砖采用机制红砖,应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模板应采用表面平整、加工精密、有一定刚度的多层胶合板。钢筋应进行外观及资料(出厂合格证中)检查,并经送样复试合格。混凝土实验室配合比完善。

b.施工机具、设备

基坑(槽)土方工程常采用的设备主要有:液压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用于沟槽施工的小型夯实机械,如柴油打夯机、蛙式打夯机等。

c.施工现场(作业条件)要求

1基坑(槽)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清除基底上的树墩及草根等杂物,应对基底已完成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2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

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3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4有关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验收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5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基坑(槽),要先进行排降水施工,确保降排水措施的有效性和连续性,直至基坑(槽)回填并达到稳定状态。

6柱基、基坑、基槽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d.技术准备

1详细阅读设计图纸及说明。

2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3)施工工艺

1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基坑(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或雨期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且不得小于0.3m。

2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当无排水明沟时不小于0.6m,有排水沟时不小于1.2m。

3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结构宽度外,应增加工作面宽度。每侧工作面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结构宽度(mm)每侧工作面宽度(mm)

非金属管道金属管道或砖沟

200~1000500400

1100~1500600600

1600~2500800800

4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方边坡可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撑。挖方深度应根据土质确定,但不宜超过下列规定: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为1m。

硬塑、可塑的粉土及粉质黏土为1.25m。

硬塑、可塑的黏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性土)为1.5m。

坚硬的黏土为2m。

5基坑(槽)或管沟挖好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6基坑(槽)或管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

7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8基坑(槽)或管沟挖至基底标高后,应会同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出隐蔽工程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工序。

9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与基土相同的土料填补,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或用碎石类土填补并夯实。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低标号混凝土填补,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10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陡坡度

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坡顶有静载坡顶有动载

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中密的碎石类土(填

充物为砂土)

1:0.751:1.001:1.25

硬塑的粉土1:0.671:0.751:1.00中密的碎石类土(充

填物为黏性土)

1:0.501:0.671:0.75

硬塑的粉质黏土、黏

1:0.331:0.501:0.67老黄土1:0.101:0.251:0.33软土(经井点降水后)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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