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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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汇报某县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上级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落实“”自治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实施“两居”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最现实、最迫切、最有效的“民心工程”。根据督查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两居”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在安居富民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建设局党组书记担任副主任,并从建设局抽调了4人专门负责富民安居的具体工作。二是明确相关责任。同各乡签订《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以目标管理与责任追究的形

式对各项任务进行逐级分解。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目标责任制,形成党政领导经常深入一线调研,亲自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此工作纳入到各级领导,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三是扎实推进目标计划。根据年初任务,计划完成安居富民工程新建1399户,计划投资亿元,目前已开工1399户,开工率达100%,已完成投资估计7584万元,其中自筹资金已到位资金约1696万元。建房户中,贫困户411户,建筑面积60m2以下6户,60m2—70m2为52户,70m2—80m280户,80m2—90m2716户,90m2以上545户。完成纸质档案录入1330户,电子信息档案943户,信息系统录入率%。

政策驱动,降低成本,激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自今年年初以来,我县按照自治区、地区规定的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原则,积极筹资,捆绑资金,整合社会力量,为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部门帮扶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注重“输血”帮扶与“造血”帮扶相结合、注重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生产帮扶与生活帮扶相结合,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及社会事业等主题,从资金、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对口帮扶。二是继续捆绑项目

发挥资金集聚效应。我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黑龙江省援助资金的同时,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安居富民工程做好相关行业建设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通过整合移民搬迁、民政救灾、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等,全力夯实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资金基础。三是继续完善落实资金补助政策。对于新建安居富民住宅户,经安居富民办验收合格后,县财政给予每户34000元的建房补助,其中:中央每户补助6000元,自治区每户补助8000元,,黑龙江每户补助10000元,县财政每户补助10000元,另外:争取项目自治区级贫困村村民建房每户补助1XX元,家里有残疾人建房每户补助1XX元,其中:中央财政到位资金153万元,部分乡镇整村推进村每户补助5000元。四是继续实行“六统一”提效保质降成本。严格执行“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工作方式,鼓励和引导本地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并采取县财政提前拨付资金在冬季低价购买各类建筑材料的方式,最大程度降低房屋造价,切实减轻农民的建房负担。已统一采购红砖4197万多块,钢材2200吨,水泥21000吨,现已为1399多户建房户发放了主要建材。

强化监管,严把质量,确保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达

标。一是严把规划设计审批关。县财政先后列出专项经费,聘请自治区具有较高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结合全县六乡三镇71个行政村区域实际,不搞“一刀切”,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力求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积极推广农房建设新模式、建筑节能新技术,农牧民安居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户,房屋户型设计既达到安全实用、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的标准,又体现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房屋户型设计均达到8级抗震设防要求。二是严把资质准入关。严把建筑施工队伍准入关、工程监理关,严禁资质不达标建筑企业承揽建筑工程,严格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许可报批程序。对于达不到优良工程标准的建筑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合格备案。三是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关。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增强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层层验收制度,对规划、设计、放线、基槽、主体等环节逐一验收,参加验收人员由乡镇城建助理员、村理事会会员、施工负责人员、监理人员和建房户主等人员组成,待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共同签字方能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二、在定居兴牧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定居兴牧步伐。

按照“以水定地,以地定草,以草定畜,以畜定居”的原则,采取“三个一批”的办法:即通过集中开发饲养草料地搬迁定居一批,具备基本条件的就近提升一批,依托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定居一批,今年我县计划实施定居兴牧工程350户,其中百户定居兴牧工程点2个210户,插花式定居兴牧工程点4个70户,城镇定居兴牧工程点2个70户。目前工程动工350座,其中完成主体工程260座、屋面现浇202座、内外抹墙58座。一是注重住宅设计多样化、合理化并具有超前性。经民意调查后选定了㎡、㎡、㎡、㎡等户型供定居户选择,住房外立面凸显哈萨克民族特色和欧式建筑风格,力求做到设计、建设20年不落后。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实行钢筋水泥构造柱、地圈梁、上圈梁和现浇屋面设计,建筑抗震设防烈度8级;屋内配套卫生间和供排水设施,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棚圈建设每座80㎡,采用方钢钢梁,采光板和空心砖结构。二是建筑质量高起点、高规格、严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让牧民住上放心房,我县从选址、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每个环节,均由政府干预和正规单位参与实施,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严格施工许可报批程序,严把建筑施工队伍准入关、工程招标关、工程监理关,建筑工程质量关,并安排专人长驻工地,

蹲点监管与服务,建立工程监理、业主巡查、建设局技术干部把关、乡干部监督四位一体的质量管控体系。

加强管理,优化资金,为定居兴牧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加大各涉农项目整合力度。我们按照集中使用、确保实效的原则,将防病改水、退牧还草、水土开发、农村通达等项目资金进行有效整合,优先用于定居兴牧建设,形成定居兴牧建设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我县始终把牧民定居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项目配套资金100%到位。三是统一材料供应,降低工程造价。根据历年牧民定居工作经验,我县对工程建设所需钢筋、红砖、水泥等建筑材料,采取县财政预先拨款垫付,由国资中心与业主淡季提前统一订购的方法,降低采购成本。在保证供应建材质量、数量及工程质量的同时有效保证了工期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牧民定居成本。

加强配套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饲草地开发。为确保各定居点实现“三通、四有、五配套”,全县定居兴牧点,正在积极抓紧做好通水、通电、通电话、通电视、通路等工作。今年,全县公开发饲草料地万亩。确保每一户定居牧民有50亩以上的人工饲草料地)。

调动农牧民积极性,扩大补助面。为进一步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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