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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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流程
第一步:初审
根据申报材料的要求进行初审,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

初审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步:专项审查
权属、地类、面积的审查
土地利用规划审查
供地情况审查
压矿情况审查
地质灾害情况审查
违法用地的审查
信访情况审查
政策法规审查
补充耕地和征用土地情况审查
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步:会审
召开会审会,集体研究申报建设用地的情况。

第四步:报国务院
要件齐全,会审会通过的材料,从接到用地申报起4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务院。

第五步:通知缴费
国务院批复后,根据批准用地面积及缴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步:批复
收到符合要求的缴款回执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并下发给申报单位。

批次 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批次 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幅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要求。

1. 科学规划,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科学合理规划建设用地。

2. 生态优先,在建设用地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3. 创新发展,在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中,要注重创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规划管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 加强生态保护,严格保护耕地、水源地、森林等重要生态用地,加大生态补偿力度,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4. 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5. 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政策体系,加强土地使用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建设用地监管制度,加强对建设用地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2. 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建设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 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利用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五、预期效果。

通过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落实,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 建设用地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3. 建设用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4. 城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得到推动,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结语。

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为城市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批次 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批次 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批次建设用地实施方案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XX市XX区,总用地面积XXX平方公里,拟规划建设XX用地项目,主要包括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等。

本实施方案旨在合理规划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

二、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用地资源日益紧张,土地利用效率亟待提高。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项目立足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建设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项目目标。

1. 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2. 促进城市功能和形象的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3.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方案。

1. 制定用地规划方案,科学合理布局各类建设用地,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2. 加强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3.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绿色建设,打造宜居生态城市;5. 强化用地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实施方案的落实效果。

五、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实施方案的工作机制;2. 落实用地规划许可,依法合规开展建设用地规划编制;3.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实施方案的理解和支持;4.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方案中的问题和困难。

六、总结。

本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市用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到实施方案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地,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5.15•【字号】浙土资发[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20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有关事业单位:为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按照“能简则简、能放则放、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和建立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分级审查负责制度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就改进报省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审查报批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用地审查报批中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报批职责,建立分级审查制度。

(一)批次用地组报单位的职责。

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用地报批的实施主体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分批次办理转用征收审批手续。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组织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时,要认真履行用地报批规定,切实做好以下工作:1、核实拟申请地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庄、集镇规划符合情况;2、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3、核实拟申请地块的面积、权属、地类、界址点坐标成果和规划用途;4、履行拟征收地块的告知、听证、确认等批前程序,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措施;5、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完成补充耕地项目的备案、入库和标准农田占补确认;6、核实拟申请地块的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情况;7、核实拟申请地块的动工建设情况,以及违法用地处理、信访处理情况。

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文 件
建设规模:处理能力 5万立方/天
审批机关:临沂市工程咨询院
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批准文号:临工院评字 [2018)92号
工程概算:34259.16
续一
项 目功能 分 区名称
名称
其他配套设施 污水处理 区
污泥处理 区
县级土地 行政主管 部 门呈报
意见
用地 面积
1.1115 4.5824
n u
巾廴
立方米
日处理 污
水 5 0θ 0 0 出让
立方 米
日处理 污
水 50000 出让
立方米
用地 年限
' "
' "
"n "u
合计
3
5.9939
适用指标 情况 的说 明
经过一级处理工段、二级处理工段、深度处理工段等, 日处理规模为 5 0θ0θ立方米, 用地规模不超规定用地指标。
功能分 区 其他配套设施
污水处理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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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本批次拟安排项目情况的说明
1.本批次拟安排项目12个,其中住宅用地10个,商服用地2个。
2.本批次住宅用地具体结构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面积10.9130公顷共计。
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呈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设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备 注
0.9440
0.9440
(三)未利用地
其中
其他草地
城市建设用地分批次城市建设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拟供地方式
地块1
2.2218
住宅用地
出让
地块2
2.0322
住宅用地
出让
地块3
0.1998
住宅用地
出让
地块4
0.5091
住宅用地
出让
地块5
3.6745
住宅用地
出让
地块6
0.9440
住宅用地
出让
缴纳等别
缴纳标准
面积
缴纳金额
合计
备注: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建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
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
承担单位
补充耕
地方式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缴纳耕地
开垦费情况
缴纳标准
缴纳金额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
系统预挂钩确认信息编号
补充耕地来源
项目名称
地块7
0.3437
住宅用地
出让
地块8
0.6186
住宅用地
出让
地块9
0.0892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方式的通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方式的通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方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吉国土资耕发〔2010〕59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关于调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方式的通知吉国土资耕发〔2010〕59 号各市( 州、长白山管委会)、县( 市、双阳区、江源区) 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提高用地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士地资源的需求,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简化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将预审合并到审查报批程序中,不再单独进行和出具预审批复,用地规划、计划的审查作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一项内容。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建设用地审查报告的“申请用地现状”部分,增加“用地规划审查情况”,表述为“该批次用地位于*** 市( 县、镇、乡) 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 市( 县、镇、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报省政府批准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中,取消建设用地预审批复、征地资金转人征地资金专户凭证和耕地开垦费缴纳收据。

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建设用地审查报告的“相关材料办理情况”中,增加“相关费用准备情况”,表述为“该批次用地所需的征地资金,已于*** 年**月**日准备到位; 涉及的耕地开垦费,已于*** 年**月**日全额缴纳”。

报省政府批准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材料中,征地资金转人征地资金专户凭证、耕地开垦费缴纳收据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四、涉及占用林、草地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在用地报批材料中取消使用林( 草) 地批准文件。

在供地审批环节,由具体项目的建设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提供使用林( 草) 地的批准文件。

未提供使用林( 草) 地批准文件的,不得批准供地。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5]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5]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5]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对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加快报件运转,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保障我省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制定本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省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范围(一)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1.在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分批次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基本农田以外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

2.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新乡等7个由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70公顷以下的。

(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1.除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以外,其他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进行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

2.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70公顷以下的。

(三)乡镇分批次征收建设用地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根据省政府授权已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具体建设项目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70公顷以下的。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25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25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25号)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为切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精简报批资料,严格审批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报省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用地报批方式(一)圈内建设用地报批。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和用地实际情况,可采取分批次报批和单个项目(或项目打捆)的方式进行报批。

其中分批次报批的,可不带项目,设区的市州每年一般不得超过四个批次,县市每年一般不超过两个批次。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市等四个城市的中心城区用地报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圈外项目用地报批。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乡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按单独选址项目报批。

二、精简审查报批内容(三)合理确定审查内容。

在报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时,省厅主要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事项,包括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使用年度用地计划、地类权属、土地用途、耕地占补平衡、拟征地告知确认、征地补偿安置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等情况,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或圈内单个项目建设用地,还要审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用地规模及供地方式等情况。

(四)精简用地报批资料。

对涉及项目选址包括压覆重要矿床和地灾评估资料在用地预审环节予以审核,相关资料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时不再要求提供。

关于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要求(分批次用地)

关于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要求(分批次用地)

城市分批次(不带项目)用地上报审批流程
一、步骤:
1、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递交书面用地申请。

2、由窗口转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进行规划审查。

3、市国土局土地勘测规划院、征地中心、当地国土所、申请用地单位、被征地村组现场勘测定界,并展绘成勘测定界图(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4、征地中心拟定征收方案、与被征地村组签订补偿协议、完善征地材料后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勘测定界成果出来后,准备以下材料:
1、县、乡镇统计部门出具的被征占土地村组土地总面积、耕地总面积、农业人口和劳动力数量等情况的证明
2、市建设局关于土地开发利用方案和土地开发利用条件的意见
3、荆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说明材料的审核意见
○1国土局向市政府报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
○2市政府以文件形式印发该方案,并以函告形式提请荆门劳保部门审核;
③联系我市劳保部门持市政府文件到荆门劳保部门办理审核意见。

4、涉及文物、规划、林业、水利、消防等部门的,需附具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5、遇有行政区域调整或合并、村改居等情况的,需提交县(市)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关于行政区域调整或合并、村改居等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原发文单位公章)
注:1、申请单位为XX人民政府
2、用地项目为XX市××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
3、相应材料均以XX市××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的名义办理
4、所需材料均一式四份,且为原件。

莆田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莆田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莆田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办公桌上,唤醒了我对这项任务的思考。

莆田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这是一个既充满挑战又充满机遇的项目。

下面,我就以意识流的方式,为大家详细阐述这个方案。

一、项目背景莆田,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莆田市的城市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果。

然而,随着城市面积的不断扩大,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如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效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了2024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二、项目目标1.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开发效率。

2.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品质。

3.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范围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项目涉及莆田市四个区域,分别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仙游县。

征收土地总面积约为2000亩,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教育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四、项目内容1.土地征收:依法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收,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土地整理:对征收后的土地进行平整、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项目开发创造条件。

3.项目开发: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将征收后的土地用于住宅、商业、教育、公共设施等项目的建设。

4.产业布局:结合区域特点,引进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

五、项目实施步骤1.开展项目前期调研,明确征收范围、征收标准、补偿政策等。

2.制定征收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

3.完成土地征收工作,确保项目用地需求。

4.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5.启动项目开发,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6.监督项目实施,及时调整方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六、项目效益1.经济效益:通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可以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增加税收。

2.社会效益: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高社会满意度。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资料清单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资料清单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资料清单
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2、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资料
1)报市政府审批资料
(1)用地申请
(2)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3)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4)项目立项批准(核准、备案)相关文件
(5)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及彩图
(6)被征地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人口证明
(7)征地位置所在社的土地台账
(8)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9)涉及河道的办理河道手续
(10)本次报件意向性项目用地情况表
(11)涉及林地办理林地使用批准书
(12)征地补偿安置专项资金划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征地专用账户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13)土地勘界报告
(14)1:500坐标的土地勘界用地红线图(含勘测定界光盘,界址点坐标以北京54坐标系或西安80坐标系)
(1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规批复
(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整幅彩图
(17)土地利用现状分幅蓝图
(18)征地听证告知书、听证送达回证、征地听证笔录(或不予听证的意见)
(19)耕地占补平衡现状资料(耕地占补平衡开发整理合格证、补充耕地位置标准蓝图及补充耕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
(20)其他文件资料
下列资料需用地单位协助提供
(21)征地委托书
(22)征地程序说明
(23)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说明
(上述资料一式四份)。

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商业
出让
地块6
1.2585
工业
出让
地块7
1.3333
工业
出让
地块8
1.200
工业
出让
地块9
0.7333
商业
出让
地块10
1.3802
工业
出让
地块11
1.8487
廉租房用地
出让
地块12
1.1195
工业
出让
地块13
0.9916
商业
出让
地块14
0.9693
商业
出让
地块15
0.8516
住宅
出让
地块16
0.5332
城市(镇)批次建设用地方案
项目名称:海阳市2017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填报机关(公章):海阳市国土资源局
填报时间:2017年月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监制
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海阳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批次名称
海阳市2017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32.9850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商业
出让
地块17
0.9992
商业
出让
地块18
0.5041
商业
出让
地块19
0.8497
商业
出让
地块20
0.2133
商业
出让
地块21
0.1200
商业
出让
地块22
1.2739
工业
出让
地块23
0.6667
商业
出让
地块24
1.1527
工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0•【字号】贵政通〔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4〕16号)批复,同意征收港北区布山街道蓝田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3.4522公顷(折合51.783亩)。

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该批次需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贵港市桂林路与民生路交汇处西南角(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征收集体土地土地权利人、地类及面积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青苗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有合法手续(证件)的房屋等地上建(构)筑物,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五、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90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附件2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目录一、文字材料1、市、州人民政府××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2、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年×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3、县级人民政府或由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年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4、农用地转用计划批准书5、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方案(涉及使用国有土地的,仿照土地征收方案,拟定使用国有土地方案)、供地方案6、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7、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设区的市(州)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8、涉及城市规划、水利、林业、环保、消防、市政等审查内容的,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9、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有具体项目的,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填写具体项目的名称、性质、规模和用地面积;在县级人民政府用地申请和市州人民政府用地审查意见中,涉及经营性用地的,要说明该具体项目为意向性的投资建设项目,根据国家供地政策确定供地方式和用地单位。

)10、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说明11、征地协议12、征前告知书及送达的回执、不要求听证的回执或听证笔录13、被征地村组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实手指标的确认证明材料14、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安置补偿情况的承诺说明二、图件材料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其中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须以村要为单位按三级地类标准分类统计)和勘测定界图2、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对于拟占地范围用地红线标注,并加盖公章)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相关部分复印图,加盖市、州国土资源部门印章或规划审核章)4、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注:1、耕地占补原则上应实行先补后占。

确需边占边补的,耕地开垦费必须列入工程投资概算,补充耕地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须按有关规定立项、验收;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的,报批用地时应附具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和代其补充耕地单位证明;2、涉及规划局部调整的,在文字材料中要加附规划调整方案及其说明,并附局部调整前后所涉及的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对有具体项目的,需提供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并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中说明具体的名称、面积、用途等,附项目总体设计平面布置图;4、涉及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用地报件,应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7•【字号】豫政土〔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2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焦政土字〔2011〕257号)收悉。

该批次用地已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11〕726号文件下达批复。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实施转用并征收马村区等2个区待王镇等2个镇(办事处)郭张弓村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5.1941公顷、林地11.0317公顷、其他农用地3.8722公顷;征收马村区等2个区待王镇等2个镇(办事处)郭张弓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0541公顷、未利用地0.1978公顷,共计42.3499公顷(其中耕地25.1941公顷),作为你市实施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同意你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

二、你市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25.1941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

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

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一、前言。

用地审批是指国家、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用地审批是建设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对于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和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是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多个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进行集中办理,以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建设项目的快速实施。

二、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的意义。

1. 提高审批效率。

批次办理可以避免单个项目审批的时间浪费,提高了审批效率,有利于推动建设项目的快速实施。

2. 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政府可以更好地统筹安排土地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

3. 降低审批成本。

批次办理可以减少审批流程和人力成本,对于政府和企业来说都是一种节约。

4. 促进产业升级。

通过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可以有针对性地引导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的具体操作。

1. 提前规划。

政府部门需要提前对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和布局,确定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的时间节点和范围。

2. 加强沟通。

政府部门需要与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强沟通,了解各方需求和意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 制定详细方案。

政府部门需要制定详细的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方案,包括审批流程、审批标准、审批条件等内容。

4. 加强监督。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批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四、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的注意事项。

1. 严格依法依规。

在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批,确保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精细管理。

政府部门需要对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过程进行精细管理,确保审批程序的严密性和准确性。

3. 加强沟通。

政府部门需要与相关企业和社会各界加强沟通,及时了解各方需求和意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4. 审慎决策。

在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审批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审慎决策,确保审批结果的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情况。

土地报批流程

土地报批流程

土地报批流程一、土地报批的概念土地报批就是通过一些手续,流程,让土地性质改变,主要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

二、土地报批分类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主要指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等。

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

交通部门实施的公路工程用地大都属于这个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这类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三、土地报批流程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流程可以总结性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组卷、报批、征收、出让)1、组卷阶段(1)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项目材料,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进行测量定界、地类分析、拟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土地征收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组织会审并签发征地告知书。

(3)进行告知、听证、确认(下发征地告知书、组织进行听证、最后无意间确认)。

2、报批阶段(1)市局用地编制批次报市政府审核并签发。

(2)省厅组织会审,出具意见主管厅长、厅长签批报省政府。

(3)省政府五处受理、审查、报秘书长签批后下文至省厅(其中报国务院的经省厅汇总后一次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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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一
前三年审批 2008年供地率95.25%。 用地供应情 2009年供地率85.11%。 况的说明 2010年供地率47.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土地利 用情况 的说明
本批次拟安 1、本批次拟安排项目7个,全部为工业项目。 排项目情况 2、本批次工业项目用地没有低于0.667公顷的。 的说明
园地 林地
独立工 特殊用 权源 合计 矿用地 地 连接
2011FN25号 2011FN25号 2011FN26号 2011FN27号 2011FN27号 2011FN28号 2011FN28号 2011FN28号 2011FN28号 2011FN29号 2011FN29号 2011FN29号 2011FN29号 2011FN30号 2011FN31号
(一) 农 用 地 耕 土地 其 利用 现状 中 园 地 地
林 地 其他农用地
(二 ) 建 设 用 地 居民点 其 中 工矿仓储 特殊用地 (三 ) 未 利 用 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用
0.0402 2.7786 0.6891 地 面 积 9.3385 8.8847 5.2774 65.1914 36.6853 6.7853 3.7707 开 发 用 途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工业
(四)补 充 耕 地 方 案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被占用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承担单位 补 充 耕 地 方 式 委 托 补 充 自 行 补 充 收 费 标 准 缴 纳 金 额 补 充 耕 地 来 源 项目名称 坊子区南流镇尚庄流域 土地整理项目 坊子区南流镇郎郡庄流域 土地整理项目 坊子区南流镇庙后郎郡庄 土地整理项目 坊子区南流镇流戈庄土地 整理项目 坊子区南流镇曹村土地整 理项目 坊子区坊安街办西王松 土地整理项目 坊子区胶济铁路废弃路基 工矿复垦项目 合计 计 划 合 补 计 充 耕 地 情 其 开 发 整 验收文号 潍土验字 [2008]3号 潍土验字 [2008]3号 潍土验字 [2008]4号 潍土验字 [2008]4号 潍土验字 [2008]4号 潍土验字 [2008]3号 潍土验字 [2010]106号 部备案号 37070420080001 37070420080002 37070420080005 37070420080006 37070420080007 37070420080008 37070420100001 剩余面积 3.8701 43.0083 8.8500 27.4840 3.5689 6.6673 47.3869 140.8355 况 中 理 复 垦 本项目补充面 积 3.8701 43.0083 8.8500 27.4840 3.5689 6.6673 36.4853 129.9339 129.9339 24万元/公顷 3118.4136 潍坊市2011年第7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 129.9339 坊子区人民政府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
总额:3285.3928万元
备注:该批次建设用地共计用地7宗,总用地面积135.9333公顷,因其中2011-FN28号地块中的 37.4353公顷位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内,拟将该宗地块分为2宗,其中 2011-FN28-1号地块面积27.7561公顷,全部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用地区内,使用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011]953号文件批复的年度计划指标;2011-FN28-2号地块面积37.4353公 顷,其中耕地36.4853公顷,特殊用地0.9500公顷,位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 设区内,该地块内的36.485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拟使用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发[2010] 1579号文件批复的复垦置换指标。
缴 纳 耕 地 开垦费情况
计划补充 耕地面积
实 补 实 充 施 耕 地 计 划



备注
该批次建设用地共计用地7宗,总用地面积135.9333公顷,因其中 2011-FN28号地块中的37.4353公顷位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的有条件建设区内,其中36.485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全部为耕地) 拟使用经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以鲁国土资发[2010]1579号文件批复的 复垦置换指标进行补充,不再缴纳耕地开垦费。
(公章) 月 日
(二)被征收(收回)土地权属地类
单位:公顷 项目所在 地块号 县 (市 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坊子区 合计
被征 权属 地村 总面积 乡镇 居 属性 街镇
凤凰 西白 集体 8.6143 街道 羊埠 所有 凤凰 大营 集体 0.7242 街道 子 所有 凤凰 大营 集体 8.8847 街道 子 所有 凤凰 郭家 集体 0.662 街道 村 所有 凤凰 大营 集体 4.6154 街道 子 所有 凤凰 郭家 集体 37.3962 街道 村 所有 凤凰 董家庄 集体 0.5987 子 街道 所有 凤凰 辛李 集体 12.9169 街道 家 所有 凤凰 南范 集体 14.2796 街道 家村 所有 凤凰 南沟 集体 6.8875 街道 西村 所有 凤凰 董家 集体 5.751 街道 庄子 所有 凤凰 辛冬 集体 10.3409 街道 一村 所有 凤凰 辛李 集体 13.7059 街道 家 所有 凤凰 辛王 集体 6.7853 街道 家 所有 凤凰 辛王 集体 3.7707 街道 家 所有
9.2983
8.8847
9.2983
8.5930
3.9201 27.7561 36.4853 35.5249 6.7853 3.7707
3.9201 27.7561 36.4853 34.7767 5.3337 3.7707
0.6891
合计
132.4254
129.9339
0.6891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34元/平方米
附着物 青苗补偿 补偿费 费
224.66 6.18 138.37 18.59 126.54 28.8 10.2889 0.8690 10.3116 0.7944 3.9097 44.1095 0.7184 9.36 15.1262 17.1355 21.59 15.63 48.27 43.21 76.45 7.6994 6.2825 11.5822 16.1680 6.4004 4.5248 757.65 155.9207
社保补贴 合计
193.8218 16.2945 199.9058 14.8950 103.8465 841.4145 13.4708 290.6303 321.2910 154.9688 129.3975 232.6703 308.3828 152.6693 84.8408 3058.4993
被征地村基本情况及安置意见 人口 2123
0.0402 2.7786 0.6891 似供地方式 招拍挂 招拍挂 招拍挂 招拍挂 招拍挂 招拍挂 招拍挂
2011-FN25号
分 批 次 城 市 ︵ 镇 ︶ 建 设 用 地
2011-FN26号 2011-FN27号 2011-FN28号 2011-FN29号 2011-FN30号 2011-FN31号
潍坊市2011年第七批次实施方案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单位:万元/亩、万元、人
区片 地块 区片 价标 号 级别 准 2011FN25 2011FN25 2011FN26 2011FN27 2011FN27 2011FN28 2011FN28 2011FN28 2011FN28 2011FN29 2011FN29 2011FN29 2011FN29 2011FN30 2011FN31
0.6891 0.6891
(三)农 用 地 转 用 方 案
计量单位:公顷 其中 地类 转用面积 集体土地 农用地 其中:耕地 132.4254 129.9339 132.4254 129.9339 国有土地
符合土地利 2011-FN25、26、27、28、29、30、31号等7宗地块符合潍坊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 用总体规划 规划。 情况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农用地 地块 2011-FN25 号 2011-FN26 号 2011-FN27 号 2011FN28-1号 2011FN28-2号 2011-FN29 号 2011-FN30 号 2011-FN31 号 指标类型 新增用地指标 新增用地指标 新增用地指标 新增用地指标 存量挖潜指标 新增用地指标 新增用地指标 新增用地指标 指标来源 小计 省下达 省下达 省下达 省下达 鲁国土资发[2010]1579号 省下达 省下达 省下达 其中耕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合计
8.5741 0.7242 8.8847 0.6620 3.2581 36.7579 0.5987 12.6052 14.2796 6.4162 5.7510 9.6518 13.7059 6.7853 3.7707
建设用地 其他 合计
未利用地 坑塘 水面 图连接 面积 核验
耕地
8.5741 0.7242 8.5930 0.6620 3.2581 36.7579 0.5987 12.6052 14.2796 6.4162 5.2354 9.6518 13.4733 5.3337 3.7707
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符合潍坊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产业 县级土 政策,征地补偿合法,被征地群众安置妥当,已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申请上报审 地行政 批。 主管部 门呈报 (公章)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设区 (市) 同意上报审批。 土地行 政主管 部门审 查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备注 月 日
0.0402 0.0402
0.1373 0.1544
1.3573 0.6383
1.3573 0.6383
0.3117
0.3117
0.4713 0.5156
0.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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