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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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一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答案】C。

【考点】法与道德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答案】A。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和本质属性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2、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1、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总分52,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

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1题)A. 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 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 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 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2. 全面依法治国。

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2016年卷一1题)A. 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 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 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 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3. 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

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的?(2015年卷一2题)A. 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B. 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C.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D. 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4. 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2016年卷一3题)A. 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 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 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5.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法考真题解析:2015年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doc

法考真题解析:2015年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doc

法考真题解析:2015年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第51题(2016-1-51)我国于2015年公布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随即作出修改。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我国,政策与法律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社会目标B.立法在实践中总是滞后的,只能亡羊补牢而无法适度超越和引领社会发展C.越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D.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选项A正确。

法与政策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选项D正确。

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生育限制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发展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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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试卷及参考答案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顺利结束,有哪些经典的试题值得我们去细细解读呢?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自然法学派认为,实在法不是法律B.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联系C.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D.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3.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4.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律师法》第1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5、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3题)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题中,区政府是和县政府平级的行政单位,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法院。
11、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理论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54题)A.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也是义务性规则B.是用“规范语句”表述的C.规定了否定式的法律后果D.规定了家庭成员对待老年人之行为的“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正确答案:A,B,D解析: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该条款“应当”、“不得”的规定,显然是明确具体的,且为法律义务的规定,A、D选项正确。

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但也可用陈述语句来表达。

所谓规范语句,是指使用“应当”(或“必须”)、“不得”(或“禁止”)或者“可以”等道义助动词的语句。

该条款使用了“应当”、“不得”等道义助动词,B选项正确。

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所谓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或范型的部分;所谓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当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

该条款仅是“应当”、“不得”的规定,即行为模式的规定,不存在法律后果的规定,C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2.关于二条文规定的内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2012年卷一第87题)A.均属委任性规则B.均属任意性规则C.均属准用性规则D.均属禁止性规则正确答案:C解析: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题2016年 (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题2016年 (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试题2016年(总分:13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50.00)1.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分数:1.00)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解析:选项A错误。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选项B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选项C说法正确。

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

是教材上的原文举例。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分数:1.00)A.忠诚B.公正C.严明√D.清廉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指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3.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分数:1.00)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解析

1、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

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3、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4、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单项选择题1.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

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38题)(B)A. 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 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C. 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 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解析:本题考查涉外仲裁、仲裁协议。

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依据我国仲裁法可以仲裁,因其是财产关系而非人身关系问题。

所以,A错误。

《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C选项排除了除外的情况。

所以,C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若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作出裁决,当事人有异议去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法院是不受理的。

所以,D错误。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所以,B正确。

2.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

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

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8题)(C)A. 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B. 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C. 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 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解析: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刑事诉讼法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刑事诉讼法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刑事诉讼法2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23.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24.甲省A市副市长涉嫌受贿2000万元,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拟指定甲省B市管辖。

关于本案指定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应由B市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B.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C.可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D.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级法院25.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

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26.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律师姜某担任辩护人。

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B.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C.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D.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2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的证据28.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若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2、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4、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5、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7、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完美解析

1、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

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

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2、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3、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答案】ABD4、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司考真题及答案16年卷1

司考真题及答案16年卷1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真题及答案解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C)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C)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A)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C)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西藏2016年上半年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

西藏2016年上半年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

西藏2016年上半年司法考试《卷一》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 B )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A.共同诉讼人B.第三人C.原告D.当事人2.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A )A.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B.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C.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D.党组织、厂长(经理)和工会相结合实行民主管理3.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D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4.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出台的时间是(A )A. 2009年4月B.2009年5月C.2009年6月D.2009年7月5.依《航道法》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造成航道损坏、阻塞的,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快修复抢通;必要时由(B)组织尽快修复抢通。

A.县级以上交通运送主管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海事管理机构D.航道部门和海事部门6.各级政府应当建立( B )。

A.会计年度预算平衡机制B.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C.绩效预算平衡机制D.公共预算平衡机制7.《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不包括(D )。

A.加强安全生产工作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D.打击违法犯罪8.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A.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B.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目标C.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D.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9.因受贿而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A )A.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B.按吸收犯,以重罪吸收轻罪C.进行数罪并罚D.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10.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职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1、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3、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藏匿凶器的行为不属毁灭证据,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B.乙向甲汇款2万元不属帮助甲逃匿,不成立窝藏罪C.乙的行为既不成立帮助毁灭证据罪,也不成立窝藏罪D.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4、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6、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法考真题解析:2015年10月,某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部法律文件.doc

法考真题解析:2015年10月,某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部法律文件.doc

法考真题解析:2015年10月,某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部法律文件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第27题(2016-1-27)2015年10月,某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一部《关于加强本州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决定》。

关于该法律文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由该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B.可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C.该自治州所属的省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应对该《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D.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立法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选项B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该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项C正确。

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选项D错误。

《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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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2016年 试卷一 答案与解析

司法考试 2016年 试卷一 答案与解析

祝你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6年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试卷一)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016年试卷一第1题】标准答案:__C_解析: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选项C理解错误。

人民不能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只能通过各种途径间接行使。

【2016年试卷一第2题】标准答案:__C_解析: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据此可知,只有选项C 正确,选项A、B、D的表述过于绝对和片面。

【2016年试卷一第3题】标准答案:A___解析:选项A不符合要求。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建立由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重要的法律草案。

选项B符合要求。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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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一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A.法律既是保障人民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人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B.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承担应尽的义务C.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D.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要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必须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选项C理解错误。

人民不能直接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权力,只能通过各种途径间接行使。

2、相传,清朝大学士张英的族人与邻人争宅基,两家因之成讼。

族人驰书求助,张英却回诗一首:“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族人大惭,遂后移宅基三尺。

邻人见状亦将宅基后移三尺,两家重归于好。

根据上述故事,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在法治国家,道德通过内在信念影响外部行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总是依赖于道德B、以德治国应大力弘扬“和为贵、忍为高”的传统美德,不应借诉讼对利益斤斤计较C、道德能够令人知廉耻、懂礼让、有底线,良好的道德氛围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D、通过立法将“礼让为先”、“勤俭节约”、“见义勇为”等道德义务全部转化为法律义务,有助于发挥道德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据此可知,只有选项C正确,选项A、B、D的表述过于绝对和片面。

3、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选项A不符合要求。

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建立由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重要的法律草案。

选项B符合要求。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选项C符合要求。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选项D符合要求。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A、甲省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评估作为省政府决策的法定程序B、乙市聘请当地知名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C、丙区因发改局长立下“军令状”保证某重大项目不出问题,遂直接批准项目上马D、丁县教育局网上征求对学区调整、学校撤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意见【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据此可知选项A、B、D符合要求,选项C不符合要求。

5、某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在增加陪审员数量的基础上建立“陪审员库”,随机抽选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应避免陪审员选任的过度“精英化”B、若少数陪审员成为常驻法院的“专审员”,将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C、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司法养成守法习惯D、陪审员的大众思维和朴素观念能够弥补法官职业思维的局限性【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正确,选项C说法错误。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选项D说法正确。

这正是保证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原因之一。

6、中国古代有“厌讼”传统,老百姓万不得已才打官司。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司法领域却出现了诉讼案件激增的现象。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相比古代而言,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对保障人们的权利具有更重要的作用B、从理论上讲,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可能带来的收益时,更易形成“厌讼”的传统C、案件激增从一个侧面说明人民群众已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D、在法治社会,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D说法错误。

在法治社会,诉讼只是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之一。

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

7、法治社会建设要求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杜绝“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

下列哪一做法无助于消除此现象?()A、甲市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承诺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及时处理B、乙区通过举办“群众吐槽会”建立群众利益沟通机制C、丙县通过地方戏等形式普及“即使有理也要守法”观念D、丁市律协要求律师不得代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命令性规则。

选项B正确。

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

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强行性规则。

选项C错误。

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实体性原则是直接指涉及实体法问题(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等)的原则。

程序性原则是直接指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则。

据此可知,该条文属于实体性原则。

选项D错误。

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

该条文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9、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B、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作为“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的,具有语言的依赖性。

选项B错误。

法律规则是法律中最具有硬度的部分,能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

选项C正确。

在内容上,法律原则比较笼统、模糊,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还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选项D错误。

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

10、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

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

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

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现代国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大都是以条文为基本构成单位的。

判决显然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选项B正确。

相对义务对应特定的权利人。

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选项C错误。

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在原被告间形成了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甲母、甲和乙,不包括小琳。

11、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

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是成文法律局限性的体现。

选项B错误。

法院判案时可能选择适用旧法,也可能选择适用新法,这要看法的溯及力。

选项C错误。

法律不溯及既往并非绝对。

各国通例是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选项D正确。

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予以适用,体现的是法的溯及力。

12、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

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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