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网站建设和管理制度
大学网站建设和管理制度为了完善我校的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宣传我校的整体风貌,提高各部门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力度,并使各系、部、科室能及时发布通知、消息、公告、规程,更好地为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目前,我校网站和各部门的网站均已建设完毕,并开始在学校对外宣传、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从总体看,我校的信息化发展还不平衡,因此要求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我校的信息化工作,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要明确一名领导主抓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机构,从各自部门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制定信息资源开发计划,一名同志作为本部门的信息员来负责实际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今后我校将定期开展对信息化工作的抽查评比,把信息化工作列为考核部门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办好我校网站学校网站对外代表学校的整体形象,也是社会了解学校的直接窗口,网站办得好坏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
但是,办好一个网站需要全校各部门共同配合、分工合作。
因此,要求各部门按照信息源来组织分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提供有关信息,经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发布。
三、学校网站栏目设置与信息源分工根据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化办公室)提出的学校网站建设初步构想,现暂定学校网站包含十个部分内容:主页、学校概况、招生就业、系部网站、机构设置、教务在线、学生社团、信息服务、个人主页、英文网站。
信息化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决定整个框架的增补删改。
这十部分的信息源分工如下:1:主页主要放置学校logo、整个网站各板块连接、学校新闻、网站公告等,本部分内容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作、维护。
2:学校概况主要放置学校介绍、学校领导、历任领导、知名学者、校园景观、学校地图、远景规划等,本部分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作、维护,内容由校办提供。
3:招生就业主要放置招生就业方面的内容,具体由学生处制作,在学校主页放置连接即可。
大学各级政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
大学各级政务网站建设与管理基本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属各部门、院系政务网站建设与管理,提高各级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凡我校部门、院系建立的政务网站必须遵照本规范。
非政务网站可参照本规范。
一、网站建设规范1、校属各部门、院系政务网站是校园网主站点的二级政务站点,只能建于校园网。
2、域名统一由学校网络中心分配。
3、技术上接受网络中心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4、院系必须建立独立的政务网站。
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也应建立独立的网站或网页。
其他职能部门按学校统一规划单建或合建网站或网页。
鼓励校内群众团体、研究机构和挂靠在我校的全国及省学会依托校园网建立自己的政务网站。
鼓励教研室、院属系、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依托所属单位网站建立非政务网站或网页。
5、开办二级网站或与二级网站平行的站点,必须首先依据《**大学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向网络中心申请域名、备案登记。
院属系(教研室)、教师、学生社团开办非政务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网络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办。
二、网页设计规范1、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不用横向延伸版式。
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要方便使用。
2、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3、至少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校名原则上应在网站名左侧、上侧或左上侧。
学校全称可使用校名题词手迹,也可使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但不应使用其他字体,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
以部门、院系名称作为网站名的,原则上也应这样。
4、首页必须提供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进入首页后,也应通过设置链接让用户随时随处能方便地访问学校网站首页。
5、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学校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网站建设管理办法网站是我校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树立形象的重要平台。
为做好我院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站作用,及时、全面反映学院发展动态、建设成果和师生精神风貌,特制订本办法。
一、网站建设管理责任主体1、党委宣传部是我院网站建设管理的统筹部门,具体负责学院主页的建设管理,指导二级(各部门)网站建设。
(1)要对学院网站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并根据学院事业发展对网站进行改版、扩版,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及时向院内师生和社会公众发布学院最新信息,展示学院发展建设最新成果。
(2)对各部门开设的二级网站进行登记,明晰责任人。
定期对二级网站进行巡查,指导二级网站建设。
2、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学院网站的程序设计、服务器管理和网站运行。
(1)根据各部门需要对学院网站(主页和二级网站)进行程序开发和修改。
(2)加强与国家网络安全部门的沟通,做好网站备案、审查工作。
(3)做好网站服务器安全保障工作,保证学院网站正常安全运行。
做好网站备份工作,备份周期不超过3天。
加强网站后台管理,确保网站安全。
3、各部门要重视网站建设工作,部门领导是第一负责人,网站建设工作纳入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范围。
(1)根据部门情况建立部门网站,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2)根据宣传部的指导意见对网站进行改、扩版,上传或修改、删除网站信息。
(3)选拔、管理好部门网站信息员,确保网站安全。
二、网站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各部门设立信息员一名,负责本部门网站的日常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信息员职责为:1、采写、上传本部门会议、活动及其他方面的新闻,更新本部门网站信息。
上传新闻、信息要按《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宣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签批。
2、每日浏览校园网页,及时将与本部门有关的信息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向部门领导提出新闻信息发布及部门网站建设的建议。
3、保护网站后台密码,确保网站安全。
三、网站内容编写上传工作规范1、编写上传步骤: = 1 \* GB3 ①在WORD中录入文字信息。
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网站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XX大学校园网是教育科研网( CERNET )的接入单位,其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学校网站建设的原则是:统规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目标考核。
第三条 XX大学网站的发布用户原则上为校内各单位,用户必须依据本办法建设和管理网站,并接受学校网站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未经学校批准,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XX大学××”或“江大××”在公众网注册域名、公众号、企业号和开办网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为切实做好学校网站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校网站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宣传部、信息化处共同组成。
第六条校园网站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审批、关系协调、条件保障以及考核奖惩。
第七条校园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各单位网站建设和信息安全的管理。
第八条宣传部负责网站的内容管理与日常监督。
第九条信息化处负责学校网站技术规范、安全规范的制定,为校内各单位提供网站虚拟主机空间托管服务,以及网站建设和维护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运行负责,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同时,明确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各单位网络信息员接受宣传部和信息化处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负责对网站信息进行实时维护,信息内容做到及时更新,网站应根据技术和应用终端变化作必要更新。
第三章网站的申请、建设和变更第十二条网站的申请和建设(一)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须准确填写《XX大学网站登记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对于托管服务器的部门还须填写《XX大学服务器(信息系统)托管申请表》(信息化处网站提供表格下载),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院官方网站管理制度
学院官方网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提高网站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官方网站管理工作,包括网站建设、更新维护、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学院官方网站是学院在互联网上开设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是学院对外展示形象、提供服务的重要渠道。
学院官方网站遵循学院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学院声誉,提高学院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
第四条学院官方网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官方网站的总体规划、安全管理以及重大事项决策。
管理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对学院官方网站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第五条学院官方网站管理办公室作为学院官方网站的具体管理单位,负责学院官方网站具体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工作。
第六条学院官方网站管理制度应当与学院信息化规划相衔接,与学院其他管理制度相一致,并随着时代变化和技术发展进行不断修订完善。
第二章官方网站的建设与更新第七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根据学院信息化规划和网站发展需求,设立合理的网站架构和版面设计,包括首页、栏目、内容页等。
第八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包括学院重要新闻、通知公告、学术活动等。
第九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及时更新学院学术机构、师资队伍、专业设置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十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增设专题专栏,开设校友信息、招生信息等板块,加强学院与社会、校友、学生的交流与互动。
第十一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保持网站的安全稳定和持续运行,建立及时更新的网站备份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二条学院官方网站更新应当遵循学院相关规定和审核程序,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第三章网站维护与安全第十三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建立网站维护责任制度,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负责内容。
第十四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定期进行网站内容清理和页面优化,确保网站信息清晰、规范。
第十五条学院官方网站应当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定期进行网站安全漏洞检测和修复,确保网站安全可靠。
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制度
校园网站建立管理制度校园网管理制度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是学校重要的现代化根底设施,为学校的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科室办公、现代管理提供先进、可靠、平安、快捷的计算机网络环境。
为了保障校园网络系统平安、正常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平安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学校各科室、各教职工以及与学校校园网有关的用户均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1、学校校园网络设备设施由学校信息中心统一管理2、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效劳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非法侵入未授权的效劳器、工作站。
3.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以下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惧、教唆犯罪的;(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4.各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利用校园网玩游戏、看电影或上网查阅股市行情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改变网络系统,不得将效劳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不得发生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效劳及网络设备的行为。
6.网络设备(含子网设备)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和维护。
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翻开子网机柜及其他网络设备。
用户如发现终端设备或软件出现问题,可报信息中心处理。
7.学校网页是学校直接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之一,各科室和个人对外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经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学校网站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网站建设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如今,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学校的网站已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学校网站是学校与外界交流的重要窗口,也是信息传输的便捷途径。
为了更好地建设和管理学校网站,制定学校网站建设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网站建设目标1. 提高学校形象:一个精心打造的学校网站能够向外界展示学校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
2. 服务学生、教师和家长:学校网站应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使学生、教师和家长能够方便地获取各种学校公告、课程安排、活动新闻等。
3. 开展教学活动:学校网站可以提供各种在线学习资源,为师生的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
4. 促进互动交流:学校网站应该建立交流平台,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增进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三、网站建设内容1. 学校概况:在学校网站上详细介绍学校办学理念、师资力量、校园环境等,以便家长和学生更好地了解学校情况。
2. 新闻与公告:及时发布学校各类新闻和公告,包括学术会议、校园活动、教学安排等,便于学生和教师掌握最新信息。
3. 教学资源:提供课程表、学习资料、教学视频等教学资源,方便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备课。
4. 教师个人主页:每位教师都应有自己的个人主页,在上面展示个人履历、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让学生和家长能更好地了解教师。
5. 学生作品展示:学校网站可以设立专栏,展示学生的作品、成果和比赛获奖情况,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和积极创作。
6. 家校互动:建立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互动平台,通过网上家长会、家长留言等形式,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7. 校友信息:为校友提供一个互相联系、分享经验的平台,加强学校与校友之间的联系和联系。
8. 法律法规:学校网站应设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栏目,提供学校管理规章制度等信息,方便师生遵守相关规定。
四、网站建设管理措施1. 建立网站管理团队:学校应成立专门的网站管理团队,负责网站内容的规划、更新和维护工作。
2. 网站内容审核:网站管理团队应加强对网站内容的审核,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学院网站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学院网站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院网站建设管理,提高学院网站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保护学院网站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的所有网站建设、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学院网站建设管理要求1. 学院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向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供学术信息、学院动态、教学教学资源及其他相关信息。
学院网站应该具有良好的界面设计、信息查询功能和网站安全性,并且保持及时更新。
2. 学院网站应该明确网站管理责任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检查网站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3. 学院网站应该设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校园网站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不得发布违法信息、淫秽信息、虚假信息等内容。
第三章学院网站建设管理流程1. 学院网站建设前期准备(1)确定网站建设目标和定位,确定网站主要内容和功能,明确网站使用人群。
(2)确定网站建设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程序开发人员、美工设计人员等。
(3)编制网站建设方案,包括网站结构、设计风格、内容分类、技术实现等。
2. 学院网站建设阶段(1)根据方案进行网站主页、二级页面、三级页面的设计和开发。
(2)确定网站技术平台和服务器,进行网站核心功能的开发和测试。
(3)网站内容的录入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3. 学院网站投入运行阶段(1)网站上线前的测试工作,包括功能测试、兼容性测试、安全测试等。
(2)网站上线后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网站运行情况,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3)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包括网站备份、安全防护、系统维护等。
第四章学院网站管理责任1. 学院网站管理员应当严格遵守学院网站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
2. 学院网站管理员应当定期检查网站运行情况,及时处理网站问题,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3. 学院网站管理员应当加强对网站内容的审核,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网站建设与管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的网站建设,构建成统一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的网络平台,更好地反映我院的业务情况和工作业绩,展示学院整体风貌,促进信息交换、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效率和质量,提高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网站建设与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二条为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领导,学院成立学院网站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政策、审批方案、协调关系、保障条件。
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栏目信息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三章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我院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中对网络完全的规定和要求。
(二)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
(三)坚持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制。
(四)坚持突出重点、办出特色、与时俱进、加强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第四章网站建设与管理第四条我院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一)学院总体信息:例如部门简介、现任领导、组织机构、专业设置、发展规划、院务公开、招生信息等。
该信息由院办负责整理,经院领导审核后用于学院网站。
(二)党建工作由党总支书记主抓,由党总支兼职组织员贯彻落实,切实实现党的思想引领作用,用党的思想指导自身工作。
(三)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学生工作、团委工作及就业信息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科研、社会培训及产教融合工作由分管科研副院长负责,工会由工会主席负责,负责人应完善相应版块的内容,及时上传及更改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时效。
第五条网站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如下(一)网站建设1.版面设计:合理运用多种媒体形式表现主题、栏目内容图文并茂、图片运用适度、色彩搭配均衡、视觉效果好。
2.网站特色:网站设计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富有特色,可读性强,目录结构清晰,布局合理,主题明确,健康向上,具有文化内涵和时代气息。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1.doc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聊大发[2012]5号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面临着很多新要求、新任务和新挑战。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站建设与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意义1.学校网站是宣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重要阵地,是展现学校办学特色与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是学校信息发布和师生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对于推动学校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的新要求和广大师生对网络信息化进程的新期待,按照“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不断提高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好学校网站的优势与作用,已成为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建立健全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体制1.为统筹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学校成立“聊城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为加强网络舆情的收集和引导,加强对学校BBS网站的建设与管理,“聊城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3.党委宣传部是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 1 -和工作协调部门。
宣传部设立网站管理科,主要负责学校主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和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协调、检查等工作。
4.各学院、各部门成立以党总支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网站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并安排一名干部或教师担任网络信息员。
三、明确网站建设与管理任务、落实工作责任1.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宣传部负责学校主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学校外文网站信息资料的翻译与审核;学校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学校主网站各版块材料、信息的提供、发布等;校团委负责学校BBS网站的日常管理、网评队伍建设,协调有关单位对BBS网站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处置;保卫处负责学校网站的监控、网络舆情应急事件处置等工作;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站硬件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学校网站群软件平台与BBS 网站平台的搭建维护以及相关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学院网站建设规章制度模板
学院网站建设规章制度模板
《学院网站建设规章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学院网络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网站建设管理
第二条学院网站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内容。
第三条网站所有者应明确网站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四条网站应当定期更新并保持网站优良的内容,提供良好的访问体验。
第三章网站安全管理
第五条网站管理者应当加强网站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网站信息不受到未经授权的访问、篡改或破坏。
第六条网站应具备相应的备份机制,定期备份重要数据,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恢复数据。
第七条网站管理者应加强对网站用户的管理,规范注册用户
行为,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第四章网站使用规定
第八条网站使用者应当遵守网站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有害、淫秽等信息。
第九条网站使用者应当妥善保护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网站使用者不得利用网站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利用网站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网站监管与处罚
第十一条学院将定期进行网站的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网站使用者,学院将采取停用账号、封禁IP等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学院将定期对网站进行评估,评选优秀网站,并对优秀网站进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对于本规章中未涉及的问题,可由学院网站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详细规定。
第十五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学院网站建设规章制度模板,具体执行细则由学院网站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
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总则一、大学校园网主页及各院部、各部门二级网站是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对外宣传的窗口,为充分利用好这一窗口,更好地宣传学校,提高各级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主页及各院部、各部门二级网站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执行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由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
第二章主页建设三、大学学校主页版面架构、栏目及导航信息由宣传部负责设计,相关领导审查后发布。
四、网络与教育技术部负责建设和维护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对校园网站的建设做技术支撑。
五、需要发布在主页各栏目中的各项新闻、公告及其他内容由各相关单位提供文字材料、图片、表格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宣传部审查后,由网络与教育技术部发布。
主要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党办、校办负责提供学校总体情况介绍;(二)党委组织部负责提供学校机构和院系设置等方面的信息;(三)党委宣传部负责提供我校重大新闻信息;(四)人事处负责提供学校的人事状况、人才引进与招聘等方面的信息;(五)教务处负责提供我校教学工作、教学改革、招生等方面的信息内容;(六)科技处负责提供我校科研成果、科研计划、重点建设、以及科研动向和科技报道等信息内容;(七)研究生工作处负责提供研究生工作的内容;(八)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提供学校外事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内容;(九)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提供学生组织、团体活动、学生就业等信息内容;(十)图书馆负责提供书目信息、文献服务等相关信息;(十一)各教学院部负责提供本单位的各类信息;(十二)其他部门需发布的信息门类若在主页栏目中没有设置的,由本单位申请,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宣传部审查后,网络与教育技术部负责增加和发布。
六、各单位对提供的内容要负全部责任,并且要及时、准确、有效地将我校的新闻、成就尽快对外发布,扩大影响。
(最新版)学院网站网页建设管理办法
学院网站(页)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网站和二级网站(页)信息建设,规范网站维护与管理,保证学院各级网站中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院网站包括了学院网站、二级网站(页)及各种专题网站等。
第三条学院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学院各级网站服务器的运行进行权限分配和技术支持;负责对学院所有网站的备案管理;负责对校内各网站更新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各部门网站管理员进行技术管理及培训。
第四条各部门的负责人(或主管信息化建设的部门领导)须对本部门网站(页)中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正式工作人员担任部门网站(页)管理员(信息员),负责整理网站建设需求并进行内容维护,做到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
第五条对于各系(部)栏目中新闻公告、工作动态等相关栏目信息内容应做到每月更新;对师资队伍和科研成果的介绍应做到每年更新;网站中其它栏目内容应在信息发生变更时做到及时修正和补充。
第六条为了保证系统稳定和信息安全,学院网站(官网)建设采用统的内容管理平台进行,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服务器空间和网站建设服务。
部门栏目上如需提供邮箱,应申请使用以部门名称开通的学院邮箱。
第七条部门有建设专题网站需求或二级栏目修改要求的部门在明确需求后,需向网络信息中心提交《专题网站(栏目)建设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网络信息中心对网站架构进行审核后进行网站制作。
第八条为保证学院网站信息系统的安全,各部门如需外包制作网站,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由网络信息中心提供网站运行空间及二级域名解析。
二级网站建设应严格遵照学院二级网站建设规范及网站制作技术要求,针对数据库和编程语言提前与网络信息中心进行沟通确认。
网站所属部门负责网页栏目内容规范审核及信息安全。
网站不允许开设论坛,开通网站评论性的功能需事先征得网络信息中心的同意并设置信息审核功能。
第九条本院机构网站与活动专题网站不得使用非学院批准域名建站。
大学高校网站管理制度
大学高校网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网站的管理,保障高校网站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大学高校的官方网站及其子网站。
第三条高校网站的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安全可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高校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发布高校新闻信息,介绍高校基本情况,提供教育教学、科研学术、招生就业等信息服务,促进高校与社会的互动交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高校应设立网站管理委员会,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高校网站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条高校网站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高校网站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审核网站的内容和信息发布;(三)监督网站的运行和安全;(四)处理网站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五)组织网站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八条高校网站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
第九条高校网站应设立新闻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校园新闻、通知公告等信息。
新闻发布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权威。
第十条高校网站应设立教育教学、科研学术、招生就业等专题频道,为师生和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第十一条高校网站应设立互动交流平台,倾听师生和社会的意见建议,提高网站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二条高校网站不得发布以下内容:(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二)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信息;(三)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学校形象的信息;(四)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三条高校网站应采用成熟的技术平台和系统架构,确保网站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第十四条高校网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
第十五条高校网站应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网站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高校网站管理制度
高校网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网站管理,提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树立高校良好的网络形象,保障高校网站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所有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网站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信息安全的原则,做到规范、有序、高效。
第四条高校网站应当建立健全网站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高校网站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高校网站管理应当充分发挥高校网络信息化资源的作用,推动高校信息化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发展。
第二章网站建设第六条高校网站的建设要符合高校整体形象和定位,内容真实、准确、充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第七条网站的建设要符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必要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条网站的建设要充分体现高校的特色,突出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科优势和学术成果。
第九条网站建设要保证信息更新及时,保持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高校网站的建设应当遵循人机交互的原则,保持用户友好的设计,提高用户体验。
第三章网站管理第十一条高校网站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有关高校的主要信息。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追踪验证发布的信息来源和真实性。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网站内容审核机制,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正或删除。
第十四条网站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网站管理应当保证网站的稳定运行,及时处理网站故障和事故。
第十六条网站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网站进行定期维护。
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加强对网站信息的管理和保护。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高校网站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九条高校网站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网站的内容、安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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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聊大发[2012]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内外建立网站的我校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网站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联网用户提供网页(WWW)、文件下载(FTP)、论坛(BBS)、聊天室(CHATROOM)、视频会议(NETMEETING)、音/视频服务(VOD)、邮件服务(E-mail)等功能的网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一级网站为学校主网站;二级网站为经学校批准,各学院、部(处、室)等设立的网站。
第五条网站建设的目标:拥有内容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形成开放的资源共享条件,实现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化,使校园网成为学校的信息资源库,展示学校形象的窗口、网络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师生交流的平台。
第六条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目标考核、确保安全。
第七条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网站建设
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八条学校各单位可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建立网站,二级网站(主页)建设与管理工作列为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严禁个人以学校或单位名义建立各种网站。
第二章一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宣传部负责网站栏目的整体规划、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内容的整理、收集、审核等。
第十条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概况数字信息的提供与审核。
第十一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学校主页外文版信息资料的
翻译与审核。
第十二条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征集、编审与更新。
第十三条宣传部、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站信息安全及网络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站正常运行的硬件和软件环境,确保网络畅通和服务器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设立一级网站建设与管理专项基金,用于学校网站升级、改版和日常维护等。
第三章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第十六条在校内建立二级网站或以学校名义在校外建立网站,均应填写网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核准同意后,向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在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和保卫处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有独立信息服务器的单位,确保全天候正常工作。
其他单位申请使用学校虚拟主机服务。
第十八条校内二级网站,原则上使用学校统一的域名,格式为(xxx为单位标识)。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不得在校园网上申请校外域名用于对外提供域名解析服务;已获批准的,需到国家信息产业部和通讯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九条学校使用统一的交互式平台——聊城大学BBS(风华正茂)网站,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与管理。
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部负责网站内容的宏观管理和舆论引导。
2.校团委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网评队伍建设,协调有关单位对BBS网站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处置。
3.各相关单位负责所属板块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 工会负责教职工论坛有关问题的解答和引导工作。
5. 学生工作处(部)、研究生工作处(部)负责有关学生工作问题的解答和引导等工作。
6.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站正常运行所需的软硬件环境、交互平台的搭建和维护,做好网站安全的检测与防护工作,确保其网络和服务器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各学院(部、处、室)在学校BBS网站上开通本部门版块时,须填写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负责网络舆情工作的领导核准同意后,向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学校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一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有关规定:
1.符合《聊城大学二级网站建设标准》(附件3)。
2.网站版面每5年至少改版更新一次;信息内容每学期至少更新2次(每年4次),动态信息更新时间不迟于信息发生时间的2个工作日内。
3.二级网站未经批准不得单独开通BBS(论坛)等交互式栏目。
4.网页中引用学校有关情况的数据、口径和风格等须与学校主网站保持一致。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等必须使用简体中文。
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
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可选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数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执行国家标准。
第二十二条学院、部(处、室)等的管理职责:
1.各学院、部(处、室)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2.至少明确一名网络信息员。
3.负责本单位网站的安全和监控。
网站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异常,应及时保存异常内容,并迅速向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和保卫处报告。
第二十三条网络信息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
1.网站信息员由单位在职人员担任,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好的文字能力,掌握必备的网站维护技术和技能。
2.负责向“聊大新闻网”报送、审核本单位新闻信息。
3.负责学校论坛中本单位相应板块问题的答复。
4.定期检查网站内容,保存、备份网站的数据和文件。
5.妥善保管网站管理账号和密码,且每学期至少更换1次密码。
第二十四条网站需要终止或撤消时,网站建设单位要通知学校审批部门,并报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保卫处予以注销。
第四章其他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以个人名义在校内建立网站的,应填写网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主要领导核准后,向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在宣传部、保卫处和网络信息中心备案;以个人名义在校外建立网站的,除需要按照有关法规在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外,还应填写网站建设申请表(附件1),同时向所属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和网络信息中心备案登记。
第二十六条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网站的审批、监督和管理;课题负责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网络教育学院负责精品课程的硬件平台支持。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七条每年年底,各学院、部(处、室)向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总结。
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对各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第二十八条学校每两年评选1次优秀二级网站和优秀网络信息员。
第二十九条凡未达到二级网站建设标准、未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或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的,由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网站建设单位通报批评;情节及后果严重的,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学校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聊城大学网站建设申请表
2、聊城大学BBS版块开通申请表
3、聊城大学二级网站建设标准
2012年6月1日
聊城大学(单位或个人)网站建设申请表
注:1、网站空间不明确可以留空。
2、网站域名和网站IP地址至少需要填写一项。
3、网站开通事宜按照网络信息中心有关流程办理。
聊城大学BBS(单位)版块开通申请表
注:1、版块名称使用本单位全称或简称。
2、若有多名管理人员,相关信息依次对应填写。
聊城大学二级网站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