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南省旅游汽车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南省旅游汽车统一调度统

一结算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办[2006]56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8.02

【实施日期】2006.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海南省旅游汽车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06〕56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海南省旅游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若干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精神,省政府部署有关部门针对全省旅游汽车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管理有关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其目的是:了解我省旅游汽车市场管理情况、总结经验,依法规范旅游汽车市场,推进我省旅游体制改革,促进海南旅游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了解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即调度中心,下同)成立以来的营运情况、主

要做法、工作经验、存在问题,提出今后应当如何完善和规范的意见。

(二)结合市场需求,确定全省旅游汽车调度应如何设置和布局。

(三)按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研究提出全省旅游汽车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具体运作方式。

(四)研究提出深化旅游汽车管理体制改革、界定省统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的职能,提出和规范市场监管的具体措施。

二、调研对象

(一)旅游汽车服务中心及其12家旅游客运公司。

(二)海口地区的旅行社及导游。

(三)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省旅游部门和海口市、三亚市和有关市、县政府。

(四)省旅行社协会、海口旅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