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工作管理制度治超工作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治超工作,保障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治超作业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从事治超作业的所有人员,包括从事治超工作的驾驶员、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治超工作指的是在运输过程中,对车辆和货物进行称重并检测其超载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超载处罚或处置的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确保治超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是我单位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全体员工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公司治超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负总责,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负责治超作业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治超作业,并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作业,保证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公司领导要重视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在进行治超工作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
第十二条进行治超作业时,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保持通风良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置,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发生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作业人员要立即采取逃生和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应予以奖励和表彰。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级各级政府有权颁发治超工作许可的部门和单位,受适用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三条治超工作包括运输单位、道路管理单位、交通执法单位等多个环节,各环节需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第四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权益。
第五条外来治超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证件,且需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各级治超工作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七条治超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从业证,必须经过相关资格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治超工作。
第八条治超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安全帽、安全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治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法使用毒品、麻醉药品等危害安全的物品,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立即暂停其从事治超工作。
第十条治超工作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遵循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方式进行运输,严禁违法抢行抢排等行为。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工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治超工作人员发现货物超载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停止运输,确保安全。
第三章道路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及时清理、修复路面上的障碍物、坑洞等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通畅和安全。
第十四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定期巡查道路,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十五条道路管理单位要在道路上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标牌,指示治超工作的通行规则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道路管理单位要设立治超设施,对超载车辆进行拦截和检测,确保道路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交通执法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交通执法单位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车辆和人员进行处罚和取缔。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鉴于近年来道路交通运输领域治超现象严重,给道路安全、交通秩序和基础设施造成严重损害,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本单位制定了本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
二、治超工作的重要性治超工作是交通运输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对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单位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并将其纳入正常的工作流程中,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治超工作的责任和权利1. 建立治超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 负责组织制定治超工作的制度和规章,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3. 落实治超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4. 组织实施治超工作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治超意识和技能水平;5. 统筹调度治超工作的资源,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6. 加强治超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治超工作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 合规经营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治超工作,不得违法违规操作;3. 全员参与原则:全员动员,形成治超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治超工作;4. 公开透明原则:对外公开治超工作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5. 惩罚与奖励原则: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优秀的治超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治超工作的流程和措施1. 治超工作的准备阶段:(1)编制治超工作计划;(2)建立并更新治超工作的数据管理系统;(3)制定治超工作的标准和指导文件;(4)对从业人员进行治超工作知识培训。
2. 治超工作的实施阶段:(1)建立严格的车辆称重和查验流程;(2)加强对治超设备的维护和管理;(3)组织治超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4)开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3. 治超工作的评估和总结阶段:(1)定期组织治超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会议;(2)整理和分析治超工作的相关数据;(3)及时修订和完善治超工作的管理办法。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治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依法规范治超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治超工作进行管理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第三条对违反治超工作安全规定、给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对治超工作安全的管理应实行全员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应宣传普及,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七条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变更及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章治超工作安全责任第八条治超工作安全责任由治超工作的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治超工作安全的进行。
第九条治超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对治超工作安全负总责,确保相关工作符合安全管理要求、顺利进行。
第十条治超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制定治超工作安全计划、组织实施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和复查。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加强对治超工作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所辖治超工作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治超工作安全体系。
第十三条治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治超作业安全,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四条治超工作人员应进行治超作业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作业规程和操作流程,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治超工作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治超工作安全制度第十六条治超工作机构应建立治超工作安全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治超工作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治超工作安全责任分工和权限;2. 治超工作安全计划和措施;3. 治超工作安全培训和教育;4. 治超工作安全检查和评估;5. 治超工作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6. 治超工作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预防和控制超限超载运输事故,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顺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运输活动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四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五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对相关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符合运输要求。
第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超限超载运输的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器材。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新员工应接受入职培训,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五条员工应接受定期的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业务水平的持续提高。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和效果。
第四章车辆检查和维护第十八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第十九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车辆的外观、底盘、制动系统等方面的检查。
第二十条车辆检查和维护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记录,保留相关检查和维护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超限超载运输单位应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定期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以便进行追溯和统计。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4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引言:超限超载指的是超过道路运输车辆的法定限重和车辆尺寸,在道路运输中进行载货,从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超限超载不仅会对道路设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惩罚违法行为,并提高执法、监管和道路运输安全意识。
本文将从制度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减少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
一、强化制度建设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明确超限超载行为的定义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应。
2. 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超限超载行业协会或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与运输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超限超载的治理。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超限超载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同时,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协作,共同治理超限超载问题。
4. 加强科技支撑: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提升超限超载的监测和执法能力。
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二、加强管理1. 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装备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检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确保执法的全面和公正。
2. 加大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不仅要处以罚款,还可以采取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牌照等处罚措施,以严厉惩罚违法行为。
3. 搭建公众监督平台:建立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和监督。
对于公众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馈,增加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4. 建立奖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超限超载治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超限超载治理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同治理合力。
5.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告、宣传手册、媒体等形式,加大对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管理、监督检查的部门和单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2. 治超办公室:负责治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3. 治超执法队: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处理和执法。
4. 车辆运输企业:负责车辆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车辆管理(1)车辆运输企业应确保所使用的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3)车辆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 货物装载(1)装载货物应遵守国家规定的装载标准,严禁超限装载。
(2)装载货物应均匀分布,不得偏载、超高、超宽。
(3)装载货物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带、紧固件等固定设备,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移动。
3.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素养。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 安全监督检查(1)治超执法队应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2)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应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
(3)对违法行为严重的车辆,应依法吊销其营运证。
5. 安全教育培训(1)车辆运输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装卸工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交通法规、安全技术、应急处置等内容。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范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超限超载问题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车辆的重量或尺寸超过了法定限定的标准。
这种行为不仅会对公路基础设施造成损害,还会影响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和落实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问题分析超限超载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当前的管理制度存在着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全面、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
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1. 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超限超载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这些法律法规应包括车辆负责人、运输公司和货主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2. 运输许可制度的完善建立完善的运输许可制度,对超限超载运输进行严格的许可管理。
许可的条件包括车辆的装载能力、运输路线的选择、车辆的检测等。
对于未经许可的超限超载运输,进行严厉的处罚。
3. 车辆检测制度的落实建立严格的车辆检测制度,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测和抽检。
同时,要加强检测设备的技术更新,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对于未通过检测的车辆,禁止其上路行驶。
4. 宣传教育工作的加强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对超限超载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同时,要组织专家进行讲座和研讨,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5. 违法行为举报机制的建立建立顺畅的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超限超载行为。
对于举报属实的行为,要给予奖励,并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这种机制可以有效地扩大治理超限超载问题的力量,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四、管理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实施和执行这些制度。
需要从上到下形成强烈的组织意识和工作纪律。
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效果评估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范文治超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目标1. 提高治超工作管理水平,减少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2. 优化治超工作流程,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3. 确保治超工作公正、公平、透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超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1.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2. 交警部门要负责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及相关违法行为。
3.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确保运输企业依法管理,不组织或协助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4. 公路和桥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和桥梁的维护,确保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治超工作流程1.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监测和查处,建立健全治超工作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超限超载车辆的运行情况。
2. 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交警部门要立即进行拦截,对车辆进行称重和稽查,依法进行处理。
3.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运输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处罚。
4. 公路和桥梁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和桥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超限超载车辆对道路和桥梁造成的损坏。
5. 司法部门要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的驾驶员、车主和运输企业进行处罚,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五章治超工作信息化建设1. 建立健全治超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追踪和管理。
2. 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后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3. 加强数据共享,提供数据接口,便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能。
4. 对治超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治超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治超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治超工作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治超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制定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治超工作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档案,记录治超工作的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设备与设施第九条治超工作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治超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
第十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治超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治超工作单位应设置治超检测站点,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治超工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治超检测设备的使用参数。
第十三条治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从事治超工作。
第十四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定期对治超检测设备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设备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治超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六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治超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七条治超工作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治超工作安全负总责。
第十八条治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对治超工作中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十九条治超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治超工作,规范企业超限超载行为,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治超工作。
2.设立治超工作办公室,负责企业治超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治超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门。
三、治超工作目标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杜绝企业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2.确保企业运输安全,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3.提高企业运输效率,减少物流成本。
四、治超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治超意识。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治超法律法规,加强治超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到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制定完善的治超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治超职责。
治超工作办公室应制定治超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治超职责,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源头监管,严把货物装载关。
企业应建立健全货物装载登记制度,对装载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货物装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购置符合标准的货运车辆,加强车辆维护和管理。
企业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实现实时在线检测。
企业应在货物装载场所安装称重设备和监控设备,并与省治超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实时在线检测。
6.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压实责任、包干到人。
企业应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对治超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7.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治超工作。
企业应与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治超工作,形成合力。
五、监督检查1.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2.治超工作办公室应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模版一、事故处理及救援1. 在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就地利用现有条件对伤者进行骨折定位等初步处理,并迅速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
对于不幸遇难的人员,同样需移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
同时,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开展救死扶伤工作,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2. 所有人员在参与救援过程中,务必确保自身安全,并积极与交警、消防等部门配合,共同进行救护及后续的善后工作。
3. 若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运输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如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为强化安全责任制,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1. 对于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必须按时逐项进行登记,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每趟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排除,确保隐患消除后方可出车。
3. 装载货物时,必须严格检查是否超限超载,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
4. 不定期对驾驶员及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 对于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6. 定期对营运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等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
7. 对于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者,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1. 在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 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此类事件时,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 投入应急运输的车辆必须使用年限不超过规定年限且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
对于单程运行超过一定公里数的车辆,必须配备足够的驾驶员以确保行车安全。
单位治超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保护公路基础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本单位的治超工作。
2.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治超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治超职责,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超工作内容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治超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
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超限超载运输的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
3. 加强源头管理,对进出本单位车辆的装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不超限超载。
4. 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治超合力。
5. 定期开展路面治超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四、治超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治超标准,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2. 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3.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4. 加强路面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5. 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档案,对查处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分析。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治超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 对因治超工作不力导致公路设施损坏、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范本(3篇)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治超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节约资源,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运输业务的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治超工作原则:依法治超、重预防、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积极培训、严肃处理。
第四条治超工作目标:减少超载运输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运输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条治超工作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车辆载重,加强车辆检测,做好数据统计,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治超工作职责第六条企业治超工作由企业治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企业治超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制定治超工作方案,制定治超工作规程,组织实施;(二)做好对企业车辆的监测和记录,掌握车辆超载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三)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车辆超载防范意识;(四)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五)定期组织对企业车辆进行检测,保证车辆合规行驶;(六)对违反治超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如下:(一)驾驶员:严格控制车辆载重,遵守行车安全法规,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认真填写相关资料;(二)调度员:组织车辆调度,合理安排货物运输,确保货车装载合理;(三)运输经理:负责运输业务管理,对车辆载重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报告;(四)仓库管理员:核对货物重量,确保车辆装载合理;(五)运输管理部门:参与治超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协助治超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测。
第三章治超工作措施第八条治超工作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加强对车辆的监测和检测,确保车辆合规行驶;(二)加大对司机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高其超载防范意识;(三)建立健全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车辆超载情况;(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五)对违反治超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治超工作的具体措施由企业治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管理治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和保障货物运输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车辆驾驶员、车队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治超工作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的超载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工作。
第四条治超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惩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五条治超工作的目标是杜绝超载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确保货物运输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六条治超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第七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治超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治超工作的执行单位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第九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制度建设第十条治超工作应建立健全超载检测设备和监控系统,提高治超效率和治超行为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明确超载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和车队应按照超载的标准和要求,合理组织载货,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十三条车辆驾驶员和车队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避免超载行为的发生。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员和车队应接受治超工作的检查和培训,提高对超载行为及其危害的认识。
第四章日常监管第十五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车队的日常监管,确保货运过程的合法、安全和质量。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巡查各类道路,加强对超载车辆的检查和查处。
第十七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交管、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依法查处超载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超载车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载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章效果评估第十九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超载治理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治超工作的效果和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评估结果对治超工作的改进和完善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报。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五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1、成立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单位的治超工作。
2、在申办相关证件与车辆检查时,严格把好车辆改型准入和出场上路关,确实做好超限、超载人员的登记、建档、公示、辞退工作,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重要性。
治理超限载工作只有起点无终点,要做到常抓不懈。
3、经常性____驾驶人员学习《道路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使贺驶人员自觉遵守纪,安全行车。
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____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2、经理负责经营许可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用经市级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例检、例保制度,监督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为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启动应急预案,保护现现,抢救伤员,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报警。
电话:122(交警)、119(火警)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失措,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村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货物超限超载行为,在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明确治超工作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操作程序、安全措施等内容,旨在规范治超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以下是一份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供参考: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治超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货物超限超载运输的单位、车辆和驾驶员,包括承运单位、运输公司以及个体车辆、驾驶员等。
3.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并有义务及时发现和纠正治超违法行为。
4.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治超工作的组织架构由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执法人员、道路监控中心、运输单位等组成。
2.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治超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人员,并协调各相关单位合作。
3.执法人员负责对治超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及时处罚违法行为。
4.道路监控中心负责对道路治超情况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运输单位应建立健全治超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超限超载行为的杜绝。
三、操作规程1.运输单位应对所有驾驶员进行治超知识培训,使其了解法律法规和治超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超限超载的危害。
2.每辆运输车辆都应设有定位装置,确保实时监控,避免超限超载。
3.每辆运输车辆都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的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治超任务分为日常治超和专项治理两部分,每日行驶路线和时间均提前设定,并上传至道路监控中心。
5.行驶途中,运输车辆禁止擅自改道、改变行驶速度、紧跟前车、超车等危险行为。
6.在治超过程中,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经过检测站并接受检查。
四、安全措施1.运输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维护和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负责治超的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治超早出发、晚返回,尽量避免高峰时段行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5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秦皇岛市重点区域、重点源头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源头上治理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完好、畅通,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以下:一、治超工作要求治理超载领导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做好。
二、治超领导组的责任1、明确领导组成员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相关人员培训;3、明确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的责任人;4、明确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向运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的责任人;5、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治超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治超领导组成员职责:1、不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2、不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3、不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4、不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5、不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6、应当按规定装货、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7、应当按规定检查车辆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8、按规定认真填写治超销售台帐。
治超领导组全体人员要认真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抓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工作,如果发现领导组成员不按本管理制度执行,违规人员除在本公司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政府令移交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实施办法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从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杜绝我公司出现超限超载车辆。
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办法:一、人员安排:开票员。
负责车辆证件的审核,填写《货运源头车辆装载登记表》。
计重员。
负责车辆过磅计重、兼管开票。
负责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
负责全面指导工作。
二、工作原则:认真按《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暂行办法》及《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执行。
工程项目治超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治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治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科学管理,规范操作;3. 严格执法,强化监督;4. 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XXX(姓名)副组长:XXX(姓名)成员:XXX(姓名)、XXX(姓名)、XXX(姓名)第五条工程项目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工程项目治超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2. 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治超宣传教育活动;3. 调查处理工程项目治超违法行为;4. 对工程项目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项目治超工作情况。
第六条工程项目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任:XXX(姓名)副主任:XXX(姓名)成员:XXX(姓名)、XXX(姓名)、XXX(姓名)第七条工程项目治超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工程项目治超工作的组织实施;2. 负责工程项目治超宣传教育;3. 负责工程项目治超监督检查;4. 负责工程项目治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5. 负责工程项目治超信息统计和报告。
第三章治超措施第八条工程项目治超措施包括:1. 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和信誉,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治超能力。
2.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有序;(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3)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4)严格执行施工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设备完好、安全;(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治超工作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保障企业货物运输安全,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权益,制定本治超工作制度。
1.2 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货运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交通管理条例》6) 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治超工作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及外部承运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治超管理。
三、主要内容3.1 车辆限载标准根据国家规定的公路载重限制标准,企业对承运车辆的限载要求如下:1) 小型车辆(小型货车、轻型货车等):限载总质量不超过规定标准;2) 中型车辆(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等):限载总质量不超过规定标准;3) 大型车辆(大型货车、挂车等):限载总质量不超过规定标准。
3.2 车辆装载要求1) 承运车辆必须拥有合法有效的行车证、营运证等必备手续;2) 车辆装载货物必须按照合理、安全的方式进行,严禁超载、超限;3) 货物必须牢固、稳定地固定在车辆上,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位移、滚动等情况;4) 车辆装载货物应保持车辆的平衡,避免造成货物在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倾倒或损坏的情况。
3.3 治超检查和处罚1) 治超检查:企业负责组织对承运车辆进行治超检查,包括货物的重量、尺寸等方面的检查;2) 治超处罚:a) 如果发现承运车辆超载或者超限,将立即责令车辆减载至规定标准范围内;b) 对于违反治超规定的驾驶员,将记分、处罚款或者吊销驾驶证,并进行相应的违规记录;c) 对于企业内部违反治超规定的人员,将根据公司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责任和监督4.1 企业管理人员责任1) 监督车辆装载情况,确保承运车辆符合治超要求;2) 对发现的超载、超限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罚;3)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治超意识和质量意识。
4.2 驾驶员责任1)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治超规定;2) 积极配合治超工作,确保货物装载合理、安全;3) 发现超载或者超限情况,及时报告企业管理人员并配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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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管理制度治超工作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超工作管理制度二〇一二年二月目录1、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 2、企业源头治超责任追究制度3、治超责任追究细则 4、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制度 5、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统计制度 6、车辆查验登记制度 7、治超统计报表制度 8、计重开票放行制度 9、车辆装载制度 10、装载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11、治超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12、治超考评奖惩制度 13、治超工作值班制度 14、治超档案管理制度 15、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16、车辆装载操作流程示意图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23号《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第224号《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省 ___,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以下: 一、治超工作要求治理超载领导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做好。
三、治超领导组成员职责: 1、不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2、不为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3、不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4、不为车辆超标装载、配载;5、不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6、应当按规定装货、计重、开票,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7、应当按规定检查车辆驾驶员的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8、按规定认真填写治超销售台帐。
治超领导组全体人员要认真执行山西省第223、224号 ___的规定,抓好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源头管理工作,如果发现领导组成员不按本管理制度执行,违规人员除在本厂进行处罚外,还将按照 ___移交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企业源头治超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促进本企业源头治超工作,制订以下责任追究制度:一、本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治理非法超载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计重、开票、装载、门卫)负责人是各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发现各部门成员在治超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后,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行政处分或罚款)。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反《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行政处分、罚款或辞退等)。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超责任追究细则为了认真贯彻 ___223、224号令,做好货运源头企业的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对检查登记、装载计重、开票放行等岗位制定责任追究细则,望遵照执行。
一、检查岗位(门卫)如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次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辆次罚款100元,离岗学习半个月;发现三辆次罚款500元,调离工作岗位。
二、登记岗位如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次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辆次罚款100元,离岗学习半个月;发现三辆次罚款500元,调离工作岗位。
三、装载岗位严格按照车辆轴数进行装载,如超标准装载,发现一辆次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辆次罚款100元,离岗学习半个月;发现三辆次罚款500元,调离工作岗位。
四、开票岗位要对装载车辆开具销售票,并保证一车一票、货票相符,发现一辆次罚款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辆次罚款500元,离岗学习半个月;发现三辆次罚款1000元。
调离工作岗位。
五、放行岗位要认真查看车辆的证件和过磅单、销售票、符合标准可放行,如发现违规放行发现一辆次罚款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辆次罚款500元,离岗学习半个月;发现三辆次罚款1000元,调离工作岗位。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装载登记制度一、货运源头单位应按每班2人指派专职治超管理员,经县级运管机构统一培训合格,佩戴胸卡和袖标,履行本单位源头治超职责。
二、不得为无牌无证、证件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五、货运源头单位治超管理人员,应对进入货运源头单位车辆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货物装载情况认真核实登记。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统计制度一、货运源头单位应建立治超工作统计制度,配备统计人员,认真履行源头治超统计工作职责。
二、货运源头单位应按规定对进入货运源头单位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及车辆装载、计重、登记等情况进行统计。
三、货运源头单位应按时向县级运管机构上报。
四、货运源头单位应确保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准确。
五、货运源头单位应按月将货运源头装载登记统计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超统计报表制度一、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23、224号令对来厂拉砖全部车辆进行货运源头管理。
二、服从上级治超领导,积极配合治超工作。
三、按上级治超要求,进行逐车查验登记。
四、将登记逐车如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完成需上报的基本相关资料。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车辆查验登记制度一、请司机出示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二、对照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进行车辆检查核对,检查内容包括车牌号、车型、车厢尺寸是否相符,对检查出的非法改装及证照不全、证车不符的车辆出示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填写《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记录表》后方可进行货物装载。
三、查验员应在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记录表》上签字。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计重开票放行制度一、计重员根据填写过《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进行过磅,不得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和不进行登记的车辆进行过磅计重。
二、计重标准:二轴车不准超过原始几何尺寸及车货总重量不准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总重量不准超过30吨,四轴车车货总重量不准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总重量不准超过50吨,6轴车车货总重量不准超过55吨。
三、计重时超过计重标准的车辆劝其卸货,符合标准后可以过磅、开票。
四、开票员对符合计重标准的车辆可以开票,并填写《治理非法超限超载销售台帐》。
五、开票准则:单票限开、票吨相符、一车一票。
六、放行员对符合以上几条的车辆进行放行,并在《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上签字。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车辆装载制度一、装载司机应先对照《货运源头车辆装载登记表》,对查验员登记的车辆可以装载。
二、装载司机不准为不登记的车辆以及私闯的车辆进行装载。
三、装载司机不准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和非法改装的车辆进行装载。
四、装载标准:二轴车不准超过原始几何尺寸及车货总重不准超过20吨,三轴车车货重不准超过30吨。
四轴车车货总重不准超过40吨,五轴车车货重不准超过50吨,六轴车车货重不准超过55吨。
五、装载机司机应严格按照装载标准进行装载,对每天所装车辆,在《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登记表》进行签字。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装载相关人员培训制度 1、培训目的:掌握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治理超限超载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使装载等相关岗位的人员尽快适应和能胜任本职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2、培训的组织:装载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在本单位统一布署下由本单位治超办统一管理、统一规划。
3、要求每月最少进行集中培训一次。
4、进行有关治理超限超载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使装载等相关岗位员工了解有关治理超限超载的各项规章制度。
5、对装载等相关岗位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悉岗位职责、业务知识、日常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操作要领。
6、培训后进行考核,结合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和学习成绩综合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超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为了积极响应上级治超工作精神,特制订治超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治超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全面掌握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推进和深化治超工作非常重要。
各部门应结合治超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治超工作目标监督检查机制。
二、根据上级治超工作要点,我单位治超组长已同治超副组长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治超副组长与办公室主任、车辆登记员、统计员、计重员、档案员、开票员、装载员分别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
通过签订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治超工作责任,确保治超工作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对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治超工作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听工作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阶段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式。
四、治超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项目: 1、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2、治超工作政策、规定落实情况;3、治超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4、各项治超工作制度落实情况;5、源头监管情况。
五、建立治超工作内部监督机制,对发现的治超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上报。
同时按时、保质完成各种治超工作资料、材料、报表的收集、和上报。
六、组织开展治超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更加有效深入推进治超工作。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超考评奖惩制度一、为有效做好货运源头企业治理超限超载工作,规范治超人员工作态度,调动治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治超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方式,每月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记录在档,列入全年个人考核档案。
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在岗、擅自脱离其工作岗位、无请假记录的,当月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以上不在岗的,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扣发本年度奖金。
三、因工作失误,造成工作延误及严重后果的,调离其工作岗位,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不得获得任何奖励及荣誉称号。
四、对按时完成所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态度积极,本年度无发现任何工作失误,工作优秀的同志,给予荣誉称号和物资奖励。
五、对不能够按时完成任务或履行好自己职责,区别情况给予批评,对于没有任何理由,又不履行自己职责的人员,调离其治超工作岗位。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超工作值班制度为落实治超管理责任,加强治超值班,完善治超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治超的突发事件,对治超进行处置,按照市运管所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24小时值班电话:二、建立治超值班记录,治超值班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做好记录,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三、治超值班记录,治超管理台帐是履行治超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治超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失。
四、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在需要时应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处理有关事件,不得拖延,若因此而引发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市宝通工贸有限公司治超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治超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完整准确地保存积累珍贵的历史记录,根据《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治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