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失业保险利与弊
失业陷阱
摘要:失业陷阱产生的原因包括失业保险制度设计的缺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劳动力市场体系不完善等三方面。
因此归结我国失业陷阱的表现有两种类型,一是城市中国有企业下岗人员长期自愿失业和民营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偏好不高;二是合同制农民失业后寻找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以及农村城镇化人口的福利依赖。
就此,对规避失业陷阱的道德风险的思考可以从社会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劳动力市场体制改革、加强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和就业观念改变等四方面着手。
关键词:失业陷阱;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经济体制转轨使隐性失业显性化,失业时间之长、现象之普遍需要认真思考我国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制度在追求平等目标时与劳动力市场的效率要求发生冲突,其结果是市场价格信号的局部失真,形成所谓的“失业陷阱”。
失业陷阱是指在税收作用下,某些失业者存在一个很高的失业时实际可得收入对就业时的实际可得收入的替代率,即失业时其社会保险补助收入超过了就业时的税收与补助后的净收入,使失业者缺乏寻找工作的动力。
[1](P205)本文将失业陷阱界定外延为有劳动能力者因失业保险福利的存在而长期处于无就业岗位状态。
一、文献研究及分析路径失业陷阱问题最早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家。
以亚当·斯密、萨伊为代表的古典学派把人类利己主义本性当作经济研究的前提,认为随便地给予会给接受济贫的贫困者造成依赖心理,造成失业和贫困。
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芒德尔(R.A.Mundell)、阿瑟·拉弗(ArthurLaffer)等认为,高额失业保险津贴制度鼓励了失业者延长失业时间,并诱使雇主和雇员以加剧临时解雇的方式来组织生产,主张大幅度降低税率和改革税制;削减社会福利支出,严格社会福利领取条件,限制津贴金额;取消最低工资法的规定等。
[2](P256-257)Murray(1984)认为,美国福利制度的不断扩张,使下层阶级倾向于从政府的福利补助上得到立即的利益,结果,黑人青年志愿性的从劳动力市场退出,失业率因此而增高。
失业保险的作用与意义——为什么需要它
失业保险的作用与意义——为什么需要它。
失业保险的作用在于提升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
对于失业者来说,失去工作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而且还可能导致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的出现。
而失业保险机制的建立,能够提高社会保障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让那些失去工作的人能够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和生计支持,避免了他们落入贫困的境地,从而提升社会保障系统的完备性和质量。
失业保险还有助于促进经济转型。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旧产业交替加速。
因此,失业保险不仅仅是为失业者提供一个生存的保障,更能够为经济体的转型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在大规模失业的情况下,失业保险可以从经济“稳定器”的角度起到维稳作用,降低经济下行的压力,推动未来的经济发展。
失业保险的建立也有助于缩小和减轻社会的贫富差距。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的收入差距趋于不断扩大,失业者往往是最贫困的一群。
他们失去了生活来源后,很可能陷入贫困和贫穷的漩涡中,无法得到有效的支持和援助。
而失业保险正是帮助这一部分人获得必要的保障和支持,缩小他们和其他收入相对较高的人之间的差距,并提升整个社会的公平程度。
在提高整体劳动力素质上,失业保险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在经济转型的时代,技术更新日新月异,失业者的再就业可能需要更高的技能和素质要求。
此时,失业保险机制的建立能够在经济换代时,及时为失业者提供培训和再教育的机会,让失业者更快地适应新的劳动需求,减轻自身就业压力,适应新的就业形势要求。
失业保险机制对于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在2023年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社会需要更加完善和具备强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失业者来说,失业保险机制将成为他们获得必要生存、拥有合法权利和促进整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此,政府和社会应该在未来加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保障所有市民的生计和就业机会,为中国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提供了更加强劲的后劲和基础。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帮助失业者在失业期间获得经济上的援助,以减轻其生活压力。
然而,就像任何社会保险制度一样,失业保险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失业者的福利和满意度。
下面就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来改进这些问题。
首先,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申请流程繁琐。
许多失业者在申请失业救济时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和文件,而且有时还需要提供繁杂的证明材料。
这些繁琐的申请程序可能会让失业者感到沮丧和困惑,进而影响他们及时获得救济金的能力。
建议简化失业保险申请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证明要求,以提高申请的效率和便利性。
其次,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救济金发放不及时。
一些失业者在提交申请后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救济金,这可能导致他们在失业期间面临生活困境。
建议建立更高效的救济金发放机制,确保失业者能够及时收到应得的救济金。
第三,失业保险工作中的另一个问题是对失业者的培训和就业帮助不够。
失业保险不仅仅是提供经济援助,更重要的是帮助失业者重返工作岗位。
然而,有些失业者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以提高他们再就业的机会。
建议加强对失业者的培训和就业帮助,为他们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技能培训,以促进他们顺利重新就业。
最后,失业保险工作中的一个问题是制度不够完善。
一些地区的失业保险制度可能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部分失业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援助,或者出现滥用和浪费资源的情况。
建议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失业者的需求,并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工作虽然在帮助失业者获得经济援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通过改进申请流程、加快救济金发放、加强培训和就业帮助以及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可以提高失业保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失业者提供更好的福利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加以改进,让失业保险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失业者的生活和就业需求。
失业保险的问题的分析
我国失业保险的问题的分析一、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和利用如何改进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并提高其使用效率,是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的一大问题。
《规定》中指出,失业保险资金的来源有: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和国家财政补贴。
可见失业保险资金主要由企业和国家两方负担。
98年6月国务院在《关于切实作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险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把职工个人也列为失业保险资金的筹措对象,变原来的两方负担为企业、国家、个人三方负担。
这种做法在增加失业保障资金来源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提高了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
但目前失业保险资金的筹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许多企业不理解失业保险制度,认为失业保险是“一平二调”、“劫富济贫”。
并以各种方式拖欠、抵制失业保险费的缴纳,出现了类似少报职工人数或工资总额等“失业保险漏税行为”。
这些现象的出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认识上存在偏差,另一方面也与目前采取的统一费率制不无关系。
在《规定》中指出,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是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6%~1%,从98年开始国家将这一费率提高到3%,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失业保险金的缴纳费率由政府统一规定,无法体现企业失业率和其保险费缴纳之间的关系,对效益好失业率低的企业来说,因其只有很少甚至没有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所以这些企业常常把缴纳保险费看作是对效益差失业率高的企业的无偿补贴,使得这些企业不愿参加统筹失业保险,即使参加了也抵制、拖欠保险费。
而反观效益差、失业率高的企业,统一费率无疑助长其懒惰与依赖思想。
改变这一现状,采取根据失业风险程度实行差别费率,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目前,在一些国家这种做法已得到实施。
其具体措施是,政府根据各行业的情况,对失业率高的行业按高的费率来征收保险费,对失业率低的行业按相应低的费率来征收。
这种作法,一方面可以改变现在“鞭打快牛”的局面,另一方面也使失业率高的行业,放弃依赖思想,努力挖掘自身潜力,减少失业。
第一节失业保险概述一、失业及失业...
--第六章失业保险第一节失业保险概述一、失业及失业的类型(一)失业的界定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解释,失业是指想工作而没有工作。
在我国,对于什么是失业,理论界也有不同的看法。
归纳起来,大体上有这样几种。
第一种看法认为,失业主要是指有劳动能力的人找不到工作。
第二种看法认为,凡是统计时被确定有工作能力但没有工作,且在此以前四周内曾专门做过寻找工作的努力,但没有找到工作的人都为失业者。
这些人提出,以下两部分人不论是否寻找工作都被视为失业:①被临时解雇正等待恢复工作的人;②等待新工作达30天的人。
那些没有面向市场从事市场活动,且没有在市场上寻找工作的人不能算是失业。
第三种看法是一种官方意见,是1994年原国家劳动部对失业所进行的界定。
其定义是:失业是指在规定的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内无-业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
它包括:16岁以上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的学生中,初次寻找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企业宣布破产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被企业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辞去原单位工作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符合失业定义的其他人员。
据此,可以认为,失业者一般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在统计调查时没有工作。
第二,属于劳动力范畴,能参加工作。
第三,在前四周曾经以各种方式做过努力寻找工作,但没有找到。
失业定义:在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一定时间内(如四周)通过劳动力市场做过寻找工作的努力,但没有结果,调查期内仍然没有工作。
下岗制度:转型时期,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实行下岗制度,有大量下岗人员或下岗职工。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且合同期未满的合同制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
可以说,下岗是我国转型期的一种特殊现象,下岗与失业是有所区别的。
我国失业社会保险政策与促进就业问题探讨
我国失业社会保险政策与促进就业问题探讨[摘要]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这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失业保险制度的政策效果。
本文着重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全面剖析,提出建立健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失业;失业保险;就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政策和措施,我国的就业环境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改善,就业结构和就业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但是,目前我国劳动力就业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如何有效缓解当前过大的社会就业压力和矛盾,已成为当今中国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1 我国失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1.1 失业社会保险概述失业社会保险是指身体健康的被保险人就业之后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由国家或社会保险机构按劳动法规定的期限内对失业者发放一定数额的失业救济费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最早起源于比利时。
1901年比利时始创的失业保险,均为自愿性的保险,类似现在的失业救助。
以立法形式颁布的失业保险,首创于英国1911年的国民保险法中包括的失业保险,以后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它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
1.2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发展状况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正式建立的。
当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是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
1993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事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1999年1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它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进入了正常运行时期。
我国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享受失业保险不是以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为前提条件,而是以职工就业后因社会经济原因而非主观原因失去职业、中断收入为前提条件,它的对象只能是法定的失业职工;(3)失业保险是以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而不能满足他们各方面的需要;(4)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失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使用;(5)失业保险不是单纯的经济救济和帮助,更重要的是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提高失业人员的竞争能力,协助他们谋求职业创造条件,以便重新走上就业岗位;(6)失业保险属于短期保险待遇,超过一定期限。
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思考
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思考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思考□ 文 / 杨军帅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
《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失业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也显现出它在制度设计上的一些弊端,对丰富和发展失业保险的功能和内涵产生了一定影响。
笔者对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进行了以下分析和思考。
一、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弊端(一)待遇较低,保障能力不足。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仅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与当前物价水平不相适应,此标准不能保障失业职工养家的最低下限水平,对失业人员及其家庭基本生活和基本需求的保障明显不足。
(二)缴费与待遇确定有失公平。
一是失业保险过分强调共济性,对于职工和企业都有失公平。
对职工而言,缴费标准与职工工资水平挂钩,工资水平越高,缴费就越多,工资水平越低,缴费就越少。
但失业后,失业保险金待遇却并不按照缴费多少来确定,而是在同一区域缴多缴少一样的待遇水平。
若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期内不失业,就没有享受失业待遇的机会,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也被“共济”了。
对单位而言,经营状况较好、收益较高的企业,往往缴费多而失业人员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少;效益差的企业,往往缴费少而失业人员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多。
这种过分强调共济性的制度设计,对于职工和企业而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不公平,挫伤了企业及职工参保缴费积极性。
二是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存在覆盖空白。
超过法定劳动年龄而未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导致超龄缴费职工在失业后退休前这段时期内遭受双重标准歧视,既不能退休也不算失业,不符合《社会保险法》“广覆盖,保基本”的根本理念。
关于失业保险的解释
关于失业保险的解释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援助,帮助他们渡过丧失工作收入的艰难时期。
失业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失业者在就业期间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形成失业基金,当他们失业时可以从失业基金中领取一定的救济金。
失业保险是国家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之一,是一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失业保险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他们经济压力,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
失业保险的救助形式包括一次性的失业救济金和求职辅导、就业培训等就业援助服务。
失业救济金的数额一般是按照失业者在就业期间的工资水平及缴纳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的,旨在确保失业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的实施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参保人必须是合法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他们在就业期间每个月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失业保险费。
其次,失业者必须符合法定的失业情况,包括被解雇、企业破产、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等。
同时,失业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主动接受求职援助和培训。
失业保险的运行和管理一般由政府或专门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负责。
政府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来规范失业保险的实施细则,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管理。
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保险登记、救济金支付、就业援助等工作,同时也需要监督和评估失业保险的运行情况,及时调整政策和措施。
失业保险的实施对个人和社会都有重要意义。
对于个人来说,失业保险保证了他们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减轻了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增加了重新就业的机会。
对于社会来说,失业保险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减少了社会救济的压力和负担。
同时,失业保险也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和就业机会的提供,有助于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配置。
然而,失业保险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失业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于劳动者的工资缴费,但是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动和经济的不稳定,保险基金的积累和管理面临一定的困难。
失业保险注意事项
失业保险注意事项-九蜂巢人力资源
相信如果现在问大家失业保险是什么,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如果我一问详细的,肯定很多人都不知道了,那么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失业保险的注意事项吧。
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有了许多积极的变化,比如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劳动者享受同等失业保障、部分失业人员可以不接受指定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不必每月办理领取手续,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专家表示,闲置严重领取手续繁琐失业保险不如取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
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失业保险很多人说不重要,但是说这句话的同时为什么不想一想,如果他不重要,那么为什么又要把他放在五险一金里面呢,所以五险一金的每一个项目我们都是应该一直同仁的重视的。
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失业保险
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一种能够为个人在失业期间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制度。
对于每个人来说,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失业保险非常重要,因为它将直接影响到你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状况。
本文将通过探讨失业保险的基本概念以及选择失业保险的因素,帮助读者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一种为那些因没有自身过错而失去工作的人提供经济援助的保险制度。
它的目的是帮助个人在失业期间减轻经济压力,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
失业保险通常由政府或从业者组织提供,具体的政策和待遇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失业保险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工作行业和工资水平:不同行业的失业保险政策和待遇存在差异。
因此在选择失业保险前,首先要了解自己所从事行业的政策规定以及相应的补偿标准。
此外,失业保险的发放金额通常与个人的工资水平相关,因此需要比较不同保险方案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2. 就业稳定性:考虑到失业保险的目的是在失业期间提供经济援助,因此就业稳定性也是选择失业保险时应考虑的重要因素。
如果个人工作的稳定性较差,那么选择一份保障较全面、报销相对较高的失业保险可能更为合适。
3. 个人家庭状况:个人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会对选择失业保险产生影响。
如果个人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支持者,那么选择一份保障较全面的失业保险非常重要。
此外,一些失业保险计划还提供额外的家庭保障,例如提供医疗援助、子女教育援助等。
4. 失业保险计划的额外福利:有些失业保险计划提供额外的福利,例如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服务。
这些额外福利能够帮助个人在失业期间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并尽快重新就业。
因此,在选择失业保险时,要考虑这些额外福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失业保险非常重要。
在选择失业保险前,应该充分了解各种保险方案的政策规定、待遇和额外福利,对比不同的保险方案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进行选择。
总之,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失业保险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
失业保险的功能
失业保险的功能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失业保险能够提供经济上的援助。
在失业期间,劳动者往往无法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面临着生活困难和压力。
失业保险可以通过向失业劳动者发放一定的失业金来减轻其经济负担,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这样一来,失业者在失去工作后不会立刻面临贫困和无法维持生活的困境,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其次,失业保险有助于促进就业。
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劳动者在找工作时更加积极主动。
因为他们知道即使失业,仍然能够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不会感到完全绝望和无望。
这种保障作用可以鼓励劳动者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从而增加整个社会的就业率,降低失业率。
同时,失业保险也为失业者提供了一定的培训和再就业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此外,失业保险是社会公平的一种体现。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失业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劳动者面临随时丧失工作和经济来源的风险。
失业保险的建立可以减轻这种风险对劳动者的冲击,使得失业者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这样,失业者和就业者之间的社会差距不会过于悬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公平。
最后,失业保险对于宏观经济调控也有着重要作用。
经济周期性波动时,失业率会上升,为了缓解这种失业压力,政府可以通过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范围来增加对失业者的支持和帮助。
这样一来,失业者在经济不景气时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生活保障,还能够保持一定的消费能力,对刺激经济复苏起到积极作用。
总之,失业保险的功能主要包括经济援助、促进就业、社会公平和宏观调控等方面。
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外地上班交五险一金利弊
外地上班交五险一金利弊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那么,五险一金好处有哪些呢?五险一金自己要怎么交?一、五险一金由单位缴纳,五险缴到社会保障局,一金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基数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以新参加工作职工的第一个月工资。
二、五险的计算。
1、养老:单位按基数的20%缴纳,个人按基数的8%扣缴。
2、失业:单位按基数的%缴纳,个人按基数的%扣缴,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3、工伤: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扣缴比例不同,以外商独资企业为例,按基数的1%缴纳,个人不缴。
4、生育:外地户口的员工不上此险,北京户口的员工单位按基数的%缴纳,个人不缴费。
5、医疗:单位按基数的9%+1%缴纳,个人扣缴2%+3。
6、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按基数的8%缴纳,若单位条件好可申请提高到10%。
三、由单位按月缴纳,工资2000元的话,按北京市户口计算,单位应缴826元,个人应缴373元。
五险一金好处有哪些?一、养老保险的作用。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
因此,交养老保险的好处是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
二、参加医保的作用。
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是能让参保人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设立了归个人所有的个人医疗账户,个人账户金在规定范围内可自由支配,在不发生医疗费用的时间里,可为参保人积蓄一定的资金,并可依法继承。
另外,如果在职缴费累计满足最低年限后,退休后能够不用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费而可以享受比在职报销水平更高的医保待遇。
就医时发生的医疗费,个人缴上自负部分,其余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
三、失业保险的作用。
缴纳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时获得失业保险金等补助。
为什么不建议领取失业金
为什么不建议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指由政府提供给失业者的临时经济援助,旨在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的困难。
然而,我认为领取失业金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下面是我的理由。
首先,领取失业金会让人产生依赖心理。
当一个人习惯了每个月从政府领取一定的金钱补贴,就很容易变得对工作失去动力。
他们可能会觉得,为什么还要出去找工作,费心费力还不如待在家里领失业金舒舒服服。
这种依赖心理不仅会延长失业期,也会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领取失业金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失业金是由纳税人的税金所提供的,这意味着领取失业金的人实际上是通过其他人的努力和贡献来维持自己的生活。
当大量的人都在领取失业金时,社会负担将会增加,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负担压力。
而政府为了填补财政缺口,可能会增加税收或削减其他社会福利项目,从而给整个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领取失业金也不利于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工作不仅仅是为了生计,也是为了个人的职业发展、技能提升和社交圈子的拓展。
人们通过工作可以积累更多的经验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就业机会。
而领取失业金则削弱了个人的工作动力和自我发展的机会。
长期待在家中领取失业金,不仅会使人的求职能力逐渐退化,也会让工作经验和人际关系变得空洞,从而对个人的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最后,领取失业金也会侵蚀个人的自尊心和社会地位。
对于失业者来说,领取失业金可能会让他们感到羞耻和自卑。
他们可能会觉得自己没办法独立养活自己,需要依靠政府的援助生活。
这种感受会严重影响个人的心理健康和自信心,从而进一步降低他们重返工作岗位的信心和能力。
综上所述,尽管失业金在短期内对失业者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但长远来看,领取失业金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领取失业金不仅会产生依赖心理,也会对社会产生负担,同时也会阻碍个人的职业发展和自我提升。
因此,我不建议领取失业金,而是鼓励人们积极发展自己的能力,主动寻找工作,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
社会保障学第六章 失业保险(1)
二、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内容
(一)失业预防制度 1.单项解雇 过失解雇、无过失解雇 《劳动法 》: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被 确定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 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女 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之内的等。 集体解雇
(二)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 1.职前训练 学徒培训、就业培训中心、学校培训 2.在职培训(职业教育) 在岗业余培训、离岗专业培训 3.失业培训
(2)薪资比例制 (3)混合给付制
7.失业保险待遇的终止 重新就业 应征服兵役 移居境外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 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
案例:失业人员达到了退休年龄能办理退休吗 案例 失业人员达到了退休年龄能办理退休吗
蒋某最近心情很不好, 蒋某最近心情很不好,原来她和所在单位 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年轻一点, 解除了劳动关系。如果年轻一点,解除了也就 解除了,可蒋某今年已经47岁 解除了,可蒋某今年已经 岁,马上就要达到 退休年龄了。原来工作了几十年的时间, 退休年龄了。原来工作了几十年的时间,该缴 纳的社会保险都缴了,如今都成了失业人员, 纳的社会保险都缴了,如今都成了失业人员, 还要靠领失业金过日子, 还要靠领失业金过日子,以前的社会保险费不 就白缴了吗? 就白缴了吗?
因为总人数不是3的整倍数, 因为总人数不是 的整倍数,最后总有一两个人被排斥 的整倍数 在外,手足无措地站着,如同孤雁。我宣布解散, 在外,手足无措地站着,如同孤雁。我宣布解散,大 家重新无目的地走动。这一次,场上的气氛微妙紧张, 家重新无目的地走动。这一次,场上的气氛微妙紧张, 我耐心等待大家放松警惕之后,宣布每4人结成一组 人结成一组。 我耐心等待大家放松警惕之后,宣布每 人结成一组。 混乱更甚了,一切重演, 混乱更甚了,一切重演,最后又有几个人被抛在大队 人马之外,孤寂地站着,心神不宁。 人马之外,孤寂地站着,心神不宁。我再次让大家散 人们聚拢成堆,固执地不肯分离, 开。人们聚拢成堆,固执地不肯分离,甚至需要驱赶 一番……然后我宣布每 个人结成一组 然后我宣布每6 一番 然后我宣布每 个人结成一组……这个游戏 这个游戏 的关键, 的关键,是在最后时分逐一地访问每次分组中落单的 在被集体排斥的那一刻,是何感受?你并无过错, 人,在被集体排斥的那一刻,是何感受?你并无过错, 但你是否体验到了深深的失望和沮丧······ 但你是否体验到了深深的失望和沮丧
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补偿。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直接影响着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因此,合理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与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挂钩。
失业保险金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因此,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与失业人员在工作时的工资水平挂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为失业人员上一份工作的工资的一定比例,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其次,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考虑失业人员的家庭状况。
有些失业人员可能是家庭的唯一经济来源,有着养家糊口的责任,因此,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根据失业人员的家庭状况进行调整。
对于有家庭责任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以保障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
另外,失业保险金标准还应当考虑失业人员的就业前景和就业能力。
有些失业人员可能由于年龄、技能等原因,重新就业的难度较大,因此,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以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
而对于一些有较强就业能力和就业前景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以鼓励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最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还应当考虑失业人员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存在差异,因此,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根据失业人员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更好地适应当地的生活水平。
总之,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在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让失业保险金真正成为失业人员的“保护伞”。
闲说失业保险利与弊
闲说失业保险利与弊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由此可知我国失业保险的范围并没有覆盖城镇所有的失业者,如城镇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原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等。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是企业和个人缴费,国家财政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补贴。
但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运营困难或投资运作时间短等原因,怠于缴纳失业保险费;运营效益好的大企业也抱着这是“劫富济贫”的心理不积极主动的帮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因受宣传力度不够、失业保险优势不明显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劳动者只好权衡利弊,先顾及眼前利益,不愿为将来不确定的风险投资买单。
社会保险的普遍性不仅要求覆盖面大,而且要求资金来源渠道多。
由于资金来源狭窄,救济也就只能是低水平的,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及再次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在实践操作中还存在许多症结,如是否会出现符合规定领取24个月缴费期限的人员早已重新就业,但是欺瞒不报连续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或者滋生失业者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24个月内故意不去找工作的“养懒汉”现象?笔者认为这也是造成失业保险基金筹措困难,单位和个人缴费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都是在预防贫困的产生,或者在贫困产生后,对贫困者脱贫有重要作用。
但其中多数是对陷入贫困的居民暂时的补助,受之以鱼,为其“输血”,但没有受之以渔,帮助恢复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其摆脱贫困。
要解决城市贫困问题,从根本上说,还必须落实到个人或家庭的就业问题上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失业保险金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经济杠杆,用活用好这种经济杠杆,形成了杠杆的整体效应,对推动再就业工作是有促进作用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1)实行差别性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和标准。
按失业期限长短确定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
失业时间越短,给付标准就越高。
例如法国规定,最初的失业金待遇为日基准工资的57.4%,其后则每4个月调低一次。
失业的利与弊
失业的益处和坏处在经济学中对失业的研究主要是自然失业,而自然失业率是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让劳动市场和商品市场的供求力量自动起作用,总需求和总供给处于均衡状态时的失业率。
失业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有一定影响的。
失业的益处: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失业率增加也就意味着失业人数增多,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做相同工作量的工作人数减少,工作量大,从而迫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就业者的压力增大。
失业率增加使工作岗位的供不应求的关系进一步加剧,使工作岗位的竞争压力增大,从而加大就业者的压力。
3.促进就业者素质的整体提高。
失业率增加,失业人数增多,使得更多失业者进入“蓄水池”,不断地参加培训,积累知识,提高劳动素质,以实现在就业,从而使就业者的劳动素质整体提高。
失业的坏处:1.浪费大量的人力资源。
失业人数增多,使得大量的社会人力资源不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不能够使社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2.财政负担增加。
失业人数增多,使得国家必须拿出大量的钱用来保障失业者的最低生活水平,从而使政府的转移支付增加,继而财政负担增加。
3.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失业率增加,失业人数增多,使得社会无业游民增多,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4.使的收入减少。
失业率增加,失业人数增多,使得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没有了,从而使收入大幅减少,继而影响国民收入的增加。
解决失业的措施:1.建立完善的就业机构。
政府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主要包括优良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高效的服务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公正的竞争环境。
2.加大对失业者的培训。
政府要鼓励失业者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素质,以实现在就业。
3.取消行业对进入的限制。
政府要利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行业与行业之间的进入转出进行有效管理,实现行业与行业之间的流通自由。
4.降低最低工资标准。
政府要降低最低工资的限制标准,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扩大企业的用人力度,从而增加就业岗位,从而扩大就业。
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的影响分析
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的影响分析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在员工的就业生涯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无论是对于个体员工还是整个社会,失业保险制度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的影响,并分析其中的利与弊。
首先,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在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员工的就业状况可能面临不确定性和波动性。
当员工遭遇失业时,失业保险的经济援助能够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对于员工来说极为重要,保障了他们的生存权和基本的尊严。
其次,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转换也有积极影响。
有了失业保险的保障,员工在面临就业压力时可以更加从容地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是为了生计而被迫接受低薪或者不理想的工作。
这种保障机制使得员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寻找更适合自己技能、更有发展潜力的职位,促使员工的职业转型更加顺利。
另一方面,失业保险制度的存在也可能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一定影响。
员工知道自己在失业后有一定的失业保险金,这可能会导致他们对工作的投入程度降低。
一些员工可能会陷入安逸感,缺乏对职业发展的积极追求。
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效率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对公司和整个经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此外,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也会对员工的就业机会带来一些潜在的负面影响。
一些公司可能对员工的招聘态度产生变化,因为他们需要为员工购买失业保险。
这可能导致公司更加谨慎地雇佣新员工,提高了员工求职的竞争压力。
同时,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因为经济负担增加而更加谨慎地进行扩张和招聘。
这对于部分劳动力市场来说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压力。
综合来看,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的影响是复杂的。
从基本生活保障和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失业保险制度对员工是积极的。
然而,过度依赖失业保险可能会减少员工的职业追求和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可能对求职市场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因此,我们应该在制定和实施失业保险制度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以实现制度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对策.docx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是国家经过立法强迫推行的,由社会合中成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止收入根源的劳动者供给物质帮助的制度,拥有实时雨和保护伞的功能。
但是,跟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缺点和不足逐渐显现,需要进一步订正、完美。
一、失业保险制度发挥的作用一必定程度缓解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实现再就业跟着经济全世界化的加剧,公司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每个从业人员或多或少肩负着失业的风险,对于失业人员,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其失业后一段时间是起到必定作用的,主要表此刻双方面,一是经过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补贴金,填补没有酬劳期间的经济生活;二是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在必定程度安慰了失业人员的心理落差,激励他们从头上岗的欲念,达到心理均衡。
二必定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睦失业保险制度主假如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使其再就业,其切近国情、切近民生,表现公正,防止了因失业致使贫富差距的扩大,引起新的社会矛盾,表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胜性。
三必定程度有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美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分支,其领取条件、领取限期、领取标准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确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促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美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缺点一失业保险制度不够完美,难以保证失业保险的有效实行与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比,固然我国《社会保险法》已出台,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渐渐走向规范,但波及失业保险的详细细则不够完美,失业保险当前还面对着隐性就业辨别难、有法条也难操作、开轿车领取失业保险金、大学生毕业就是失业成为新的知识型失业集体而得不到失业保险待遇、灵巧就业人员没法参保以及农民工难以确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各样难题,这些难题已成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完美的绊脚石。
二失业保险覆盖面较窄,未能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成效失业保险保障的对象应尽可能包含全部未获取劳动时机、需要供给保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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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失业保险利与弊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由此可知我国失业保险的范围并没有覆盖城镇所有的失业者,如城镇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原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等。
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是企业和个人缴费,国家财政在特殊情况下提供补贴。
但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短缺、运营困难或投资运作时间短等原因,怠于缴纳失业保险费;运营效益好的大企业也抱着这是“劫富济贫”的心理不积极主动的帮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因受宣传力度不够、失业保险优势不明显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劳动者只好权衡利弊,先顾及眼前利益,不愿为将来不确定的风险投资买单。
社会保险的普遍性不仅要求覆盖面大,而且要求资金来源渠道多。
由于资金来源狭窄,救济也就只能是低水平的,
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及再次失业人员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在实践操作中还存在许多症结,如是否会出现符合规定领取24个月缴费期限的人员早已重新就业,但是欺瞒不报连续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或者滋生失业者在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24个月内故意不去找工作的“养懒汉”现象?笔者认为这也是造成失业保险基金筹措困难,单位和个人缴费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都是在预防贫困的产生,或者在贫困产生后,对贫困者脱贫有重要作用。
但其中多数是对陷入贫困的居民暂时的补助,受之以鱼,为其“输血”,但没有受之以渔,帮助恢复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不能从根本上帮助其摆脱贫困。
要解决城市贫困问题,从根本上说,还必须落实到个人或家庭的就业问题上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失业保险金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经济杠杆,用活用好这种经济杠杆,形成了杠杆的整体效应,对推动再就业工作是有促进作用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实行差别性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期限和标准。
按失业期限长短确定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
失业时间越短,给付标准就越高。
例如法国规定,最初的失业金待遇为日基准工资的%,其后则每4个月调低一次。
这样有利于促使失业者积极寻找新的就业岗位。
另外,为了使有限的失业保险基金发挥更有效的保障能力,可以对不同年龄的失业人员实行不同期限的失业救济。
对于逾期仍未能就业者,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系统给予救助。
对工龄长短不同,工作业绩不一,缴纳社会失业保险费用数量不等的失业者,发放的失业保障金也应有适当差别。
这样一方面可以刺激失业者尽快就业,节约基金开支,另一方面考虑到了大龄失业者的实际情况,体现了社会公平。
(2)实行浮动性的失业保险税征收制度。
这种做法的目的在于抑制雇主大批解雇员工。
美国实施的“浮动失业保险税征收制度”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其做法是,按联邦政府规定,企业为员工交纳失业保险税的基本比率一般为
企业工资总额的%,但同时还规定企业可按员工就业稳定性记录的实际情况实行浮动性缴纳办法,有些州最高提高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另外,对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且失业人数少的单位,可以研究制定相应的返还政策,按一定比例给予一定数额返还。
反之,则适当提高企业缴纳失业保险金比例。
(3)对自行组织起来的就业者以及有能力创业者,可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地发给其作为启动资金,并可视情况给予创业补贴,同时在多方面给予帮助,在其事业起始阶段给予跟踪服务。
比如: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提供一些无偿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
另外还可以发挥失业保险金中的专业训练费、生产自救费、职业介绍费等的作用来促进就业。
积极开拓失业保险的外延服务,促进就业
在现代意义上,失业保险还应该拓宽其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一些外延服务,把服务拓展到与以构成因果关系的领域、环节。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外的经验,下面着重介绍以下当前我国可以采取的措施:
(1)完善国家就业服务制度。
就业服务体系应包含以下功能:一是提供全国各地的职业培训计划及实施机构情况,再就业服务项目情况,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二是对求职者进行评估和测试,以帮助其选择适合的职业培训计划;三是开展职业介绍,进行工作匹配;四是宣传、介绍失业保险规定,帮助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五是接待与就业有关的一切咨询,并协助解决问题。
这类中心有效的提高了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以及培训后的就业率。
(2)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教育职业培训。
把职业培训作为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加强在职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提高职工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以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
强化再就业培训,根据就业需求的变化,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掌握再就业的技能和本领。
搞好创业培训,开展创业咨询,提供开业指导,提高创业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等等。
总之,解决城市贫困是需要政府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积极投入,并且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的。
在解决城市贫困这条道路上,还需要更多的群策群力,想出更多更好的办法,并且更好的实施,才能让贫困的城市居民越来越少,直至基本消除城市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