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务合同必须一年
在我国,劳务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劳动合同形式,它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提供劳务并取得报酬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必须签订一年以上,以下是关于劳务合同必须一年的一些具体说明。
一、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其中,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
二、劳务合同必须一年以上的原因1.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务合同必须签订一年以上,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长期合同可以确保劳动者在合同期间享有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待遇,降低因合同期限短而可能导致的失业风险。
2.稳定劳动关系长期合同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降低因合同期限短而可能导致的频繁更换员工的现象。
这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节省招聘、培训等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促进企业长远发展长期合同有助于企业培养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劳务合同一年以上的注意事项1.明确合同期限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并确保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
2.明确工作内容合同中应详细列明工作内容,避免因工作内容不明确而引发纠纷。
3.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并确保报酬符合市场行情。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退休、失业、工伤、生育等方面的权益。
总之,劳务合同必须签订一年以上,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稳定劳动关系和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共9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住房公积金)。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特别注意】重点是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各地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上海、江苏认为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特殊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是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因此,退休人员因工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
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法院认为退休返聘人员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理由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其实是否认定为工伤我认为并不重要,用人单位均需参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相应的待遇。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0号)中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发生工伤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
我们认为,应当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9号)的规定办理。
该通知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与聘用单位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通过人事或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解决。
劳动法劳务合同必备条款
一、合同主体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1. 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工作内容1.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2. 工作数量、质量;3. 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1. 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2. 有关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具体事项的约定;3. 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五、社会保险1. 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2.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3. 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2. 劳动安全与卫生措施;3. 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4. 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3.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3. 因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1. 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2.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3. 争议解决方式。
十、合同生效1.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2. 劳动合同生效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通知、告知等义务。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内容?又是一年毕业季,近期,有不少刚刚离开校园的学生纷纷提出疑惑,很多问题围绕劳动合同展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大家一起来学习吧!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第一,企业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信息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
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
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
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
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
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
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劳动合同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的为了明确双⽅的义务和权利。
劳动合同同时也具有法律的约束⼒,在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双⽅当事⼈必须履⾏劳动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
那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下⾯,就由店铺⼩编为⼤家带来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内容。
劳动合同要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种;⽆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合同的条件,⽆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定的⼯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员⼯去另外⼀公司⼯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公司与外派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终⽌,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定⼯作为期限的种类。
⽤⼈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2、⼯作内容。
在这⼀必备条款中,双⽅可以约定⼯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致⽽发⽣的争议。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可以约定⼯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的措施,对⼥⼯和未成年⼯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资、加点⼯资、奖⾦、津贴、补贴的数额及⽀付时间、⽀付⽅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的条件。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最新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都是对于劳动者而言关系切身利益的内容。
如果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发生争议时,将不利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如果有关必备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一方的主体资格,确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这一项内容。
考虑到有的劳动者是外国公民,没有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如护照也可以。
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合同何时终止,如何给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争议。
因此,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双方签订的是何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
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最为重要的因素。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
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
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必备条款有:1.劳动合同期限。
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2.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4.劳动报酬。
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劳动纪律。
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的具体法规
一、劳务合同的定义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一定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务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社会保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务合同的特殊规定1. 劳务派遣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 外派劳务合同:外派劳务合同是指我国企业或个人向国外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的协议。
根据中新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新加坡劳务合作业务协调管理暂行办法》,外派劳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签署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2)合同工作内容:职务(工种)、人数、技能要求;(3)合同期限:以新加坡政府批准的工作准证期限为准,雇佣起止日期,合同期限可以延长;(4)报酬:明确劳务人员月基本工资应不低于650新元、确定工资及奖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和日期;(5)工作/休息时间:明确按照新加坡雇佣法令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四、劳务合同的工作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劳务合同应当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合同法对于劳务合同的规定
一、劳务合同的订立1. 形式要求:《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必备条款:《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务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劳务内容;(三)劳务报酬;(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劳务合同的权利义务1. 当事人权利义务: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的一方(以下简称“劳务提供方”)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务的义务,接受劳务的一方(以下简称“劳务接受方”)有支付劳务报酬的义务。
2. 劳务提供方的义务:劳务提供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劳务,确保劳务质量,不得擅自变更劳务内容。
3. 劳务接受方的义务:劳务接受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不得无故拖欠。
三、劳务合同的履行与变更1. 履行:劳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务提供方应当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劳务;劳务接受方应当按时支付劳务报酬。
2. 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务合同。
变更后的劳务合同仍适用原合同的其他条款。
四、劳务合同的解除1. 合同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务合同:(一)劳务提供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二)劳务接受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三)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四)双方协商一致。
2. 解除程序:当事人解除劳务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五、劳务合同的终止1. 合同终止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合同终止:(一)合同履行完毕;(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三)合同依法被撤销;(四)合同被依法解除。
2. 终止后的处理:劳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互相结算,归还财物,并依法处理剩余的劳务。
六、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承担: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劳务分包合同必备条款
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1. 劳务分包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2. 工程承包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1. 工程名称、地点、建设规模;2. 分包工作范围及具体内容;3. 分包工程量及计算方式。
三、分包工作期限1. 开始工作日期、结束工作日期;2. 总日历工作天数。
四、质量标准1. 工程质量要求,参照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约定、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评定标准;2. 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责任。
五、工程承包人义务1. 按时、按量、按质提供劳务分包所需的材料、设备、技术等;2. 配合劳务分包人进行施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3. 对劳务分包人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4. 按时支付劳务分包费用。
六、劳务分包人义务1. 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分包工作;2. 配合工程承包人进行施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4.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材料、设备供应1. 材料供应方式及质量要求;2. 设备供应方式及质量要求;3. 材料设备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八、施工配合1. 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应相互配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 遇有施工中的技术、质量问题,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3. 施工过程中,如需调整施工方案,双方应协商一致。
九、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赔偿、支付违约金等。
十、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变更及解除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约定1.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中约定其他条款;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船舶劳务合同必备条款
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1.甲方(船舶所有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2.乙方(劳务提供方):姓名、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二、合同标的1.乙方为甲方提供船舶相关劳务,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维护、修理、清洁、驾驶、装卸等。
2.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船舶相关设备、工具、材料等。
三、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年。
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继续签订下一期合同。
四、劳务内容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以下劳务:(1)船舶维护、修理、清洁等工作;(2)驾驶船舶,确保船舶安全航行;(3)装卸货物,确保货物安全运输;(4)其他船舶相关劳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备、工具、材料等完成劳务,确保工作质量。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乙方工作时间为每天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休息____天。
2.乙方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休假待遇。
六、劳动报酬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每月支付日期为____日。
2.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元/月。
3.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时,应扣除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费用。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劳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九、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合同解除1.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解除。
2.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2)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对方确认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意义的;(3)其他依法或依据本合同约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刑法中的劳务合同条款规定
一、劳务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协议。
二、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1. 当事人信息: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 劳动期限: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或者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合同中应详细描述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性质。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 劳动报酬: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加班费、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
6. 社会保险: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险种、缴费比例、缴费时间等。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采取措施预防职业危害。
8.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9.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金、违约金等。
10.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三、劳务合同的特别规定1. 同工同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原则,对从事相同工作的劳动者,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地域等不同因素给予不同的劳动报酬。
2. 劳动派遣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合同除具备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2)工作地点;(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9)经济补偿等费用;(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劳务合同应保函的具体条款
以下是劳务合同中可能包含的一些具体条款: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劳务提供方(乙方)和劳务接受方(甲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2. 劳务内容和工作地点:详细描述劳务提供方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
3. 劳务报酬和支付方式:明确劳务提供方的报酬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以及是否包含税费等。
4.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规定劳务提供方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措施以及甲方的安全保障义务等。
5. 劳务期限:约定劳务合同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是否可以续签或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
6. 保密条款:规定劳务提供方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以及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
7. 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劳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以及双方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8. 违约责任:规定双方在劳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约定双方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10. 其他条款:包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条款,以及法律适用、通知送达等其他相关事项。
以上是劳务合同可能包含的一些具体条款,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建议在签署劳务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
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劳务合同必备的条款
一、合同当事人信息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双方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邮箱等。
二、劳动合同期限1. 劳动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2. 如果合同期限未明确约定,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劳动者的职务、岗位和具体工作内容;2. 工作地点及工作区域。
四、工作时间和休假1. 工作时间安排,包括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等;2. 休息休假制度,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产假、婚假、丧假等。
五、劳动报酬1. 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2.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及支付标准;3. 绩效奖金、补贴等福利待遇的具体内容和发放。
六、社会保险1. 雇主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2. 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 劳动者享有的劳动保护措施;2. 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3. 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1.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2.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 劳动者特殊保护条款,如女职工生育、哺乳期间的保护等。
十、争议解决方式1.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仲裁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 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2.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总之,劳务合同必备条款的制定,有助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签订劳务合同时,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明确,以维护自身权益。
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合同包含些内容
劳动合同包含些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详细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
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掌握这种订立劳动合同的技巧,可以防止工作岗位约定过死,因变更岗位条款协商不一致而发生的争议。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平安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须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防止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详细金额,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法律劳务合同具体条例
一、合同订立1. 劳务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 劳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务提供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务接受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三)劳务内容、范围及质量要求;(四)劳务期限;(五)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六)劳务完成时间及验收标准;(七)保密条款;(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合同生效条件。
3. 劳务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劳务提供方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务。
2. 保守合同中约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4.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劳务,应提前通知劳务接受方,并协商解决。
三、劳务接受方义务1. 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2. 为劳务提供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3. 对劳务提供方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必要的协助。
4. 不得强迫劳务提供方从事违法活动。
四、违约责任1. 劳务提供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 劳务接受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劳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保持合作态度,共同维护合同关系。
六、合同解除1. 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接受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劳务提供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劳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二)劳务提供方违反保密条款,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三)劳务提供方从事违法活动。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提供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劳务接受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二)劳务接受方强迫劳务提供方从事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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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的必备条款篇一: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写,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写,有哪些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如何撰写合法有意义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写入如下内容: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体步骤\方法1、说明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注意:分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单独设置的试用期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工作岗位内容最好写成职位、岗位或职系的名称,明确工作岗位内容。
4、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6、工作时间工作时间、请假、加班的情况。
注意:工作时间有标准工作时间、综合计时和不定时三种形式。
7、劳动报酬工作薪资、津贴、奖金、补助金额、发薪日期、发薪相关制度。
注意:同岗同酬、最低工资标准、发薪时间、公平性的体现,否则,可能违法、打击员工积极性。
8、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五险一金、相关商业险等保险。
(工伤处理)注意: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险,部分区域住房公积金与五险一起纳入强制征收的范围,另外,也可以购买商业的意外险、顾主责任险等,以转稼一定的风险。
9、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该遵守的法规。
如: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0、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具体岗位其他事项)11、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公司解聘的相应条件和违约赔偿金额。
12、劳动争议主要有协商解决和诉讼两种程序。
13、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14、注意事项(一些具体事项安排)一般的劳动合同篇幅以3-5页为限,不同行业、公司会根据工作不同岗位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删改。
我们需要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责与义务,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
篇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本内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本内容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1.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1.2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1.3本合同有效期:1.3.1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3.2自年月日至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1.3.3自年月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1.4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2.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工作。
2.2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2.3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3.1甲方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但因工作及职责需要,对部分职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乙方的职位实行-------------工时制。
3.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须遵守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3.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但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4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3.5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按时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定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6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7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四条劳动报酬4.1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满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乙方月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并在每月的_____日发放。
乙方执行不定时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执行。
4.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4.3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时,须按《劳动法》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
4.5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照常支付工资。
第五条保险与福利5.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和疾病救济费;遇有孕期、产期、哺乳期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3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乙方享受相应的待遇。
5.4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法定节日休假,请休事假和病假。
第六条劳动纪律6.1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维护甲方的利益。
6.2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绝不将甲方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或转借给第三方。
6.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制定新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6.4若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新规定及甲方新规章制度相抵触,乙方同意服从国家新规定和甲方新规章制度。
6.5甲方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乙方,可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7.1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7.1.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的。
7.1.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
7.1.3甲、乙双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例如:甲方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等: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7.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3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以下录用条件中任何一项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7.3.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如离职证明、教育学历、个人简历、婚姻及生育状况、体检证明等)必须真实无误。
7.3.2乙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传染病及其它影响工作的病症,能保证正常工作。
7.3.3乙方各方面表现良好,没有吸毒、头殴等各种劣迹,富有爱岗敬业精神。
7.3.4乙方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工作指标、工作任务。
7.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7.4.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7.4.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7.4.3未经甲方同意,为其它机构或个人提供有关服务而接受任何方面之报酬的。
7.4.4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7.4.5试用期满后,被发现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4.6甲方根据本合同第2条第项约定调整乙方职位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7.4.7被依法进行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7.5.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7.5.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内医疗终结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7.5.3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7.5.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进行裁员的;7.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根据本条第项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7.6.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7.6.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6.3复员、转业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7.6.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6.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7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应待遇。
甲方不能依据本条项约定解除合同。
7.8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7.8.1在试用期内的。
7.8.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8.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7.9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7.10按约定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乙双方可采取提前向对方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履行。
标准为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
7.11合同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就是否续订劳动合同表明意向。
双方同意续订的,应于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若一方或双方无续约意向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