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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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扶持乡村振兴的150条政策-共10页

助力扶持乡村振兴的150条政策-共10页

助力扶持乡村振兴的 150 条政策针对土地、产业、文化、金融、农村建设、生态管理等乡村发展热点问题,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我们分类整理了最全的150 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少不了它。

一、土地相关政策1 、2022 年3 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严格核定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的通知》2 、2022 年2 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3 、2022 年1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4 、2022 年12 月发展农旅融合可获建设用地指标奖励5、2022 年12 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6 、2022 年12 月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7 、2022 年11 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的通知8 、2022 年7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9 、2022 年7 月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0 、2022 年4 月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11 、2022 年2 月《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22-2030 年)》二、产业相关政策1 、2022 年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2 、2022 年1 月国农办1 号文件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3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茶园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4 、2022 年12 月农业部推动创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5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6 、2022 年10 月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7 、2022 年9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宣传推介第二批全国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的通知8 、2022 年8 月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9 、2022 年8 月农业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22-2022)》10 、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的通知11 、2022 年8 月发改委等七部门:创建300 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12、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2 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和发布2022 年度示范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13 、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14 、2022 年6 月关于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辟创新示范工作的通知15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方案2022--2022 年)》的通知16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17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18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辟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开辟创新示范工作的通知19 、2022 年6 月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20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提质行动的通知21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垦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2、2022 年4 月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23 、2022 年4 月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24、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农作物良种展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25 、2022 年4 月关于征集2022 年种植业领域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26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农业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27、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的通知28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发展监测工作的通知29 、2022 年2 月农业部关于2022 年农业品牌推进年工作的通知30 、2022 年3 月财政部农业部发布2022 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31 、2022 年2 月关于做好2022 年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32 、2022 年1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渔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33 、2022 年1 月中央一号文件34 、2022 年1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的通知35 、2022 年1 月关于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辟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36 、2022 年1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三、文化相关政策1 、2022 年7 月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规划》的通知2 、2022 年6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的通知3 、2022 年5 月财务司“十三五”时期文化扶贫工作实施方案4 、2022 年5 月文化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的通知5 、2022 年4 月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6 、2022 年2 月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四、农业金融相关政策1 、2022 年3 月国家××局、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2 、2022 年2 月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辟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3 、2022 年2 月关于印发《2022-2022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4 、2022 年11 月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通知5 、2022 年11 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6 、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的通知7 、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22) 1340 号)8、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 (修订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2】1454 号)9 、2022 年8 月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0、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11 、2022 年7 月关于做好2022 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计划(农业走出去支撑工程)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12 、2022 年7 月关于2022 年种子种源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13 、2022 年7 月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14 、2022 年7 月关于政府参预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 模式的通知15 、2022 年6 月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6 、2022 年6 月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17 、2022 年6 月关于做好2022 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18、2022 年5 月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发布2022 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2022 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19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20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21 、2022 年5 月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22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合力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23 、2022 年5 月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4、2022 年 4 月住建部、中国建设银行关于推进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25 、2022 年4 月关于印发《2022 年农业综合开辟资金和项目重点监控工作方案》的通知26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种大县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27、2022 年2 月关于做好2022 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28 、2022 年 1 月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五、农村建设相关政策1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 年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2 、2022 年12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 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名单的通知3 、2022 年12 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建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4 、2022 年12 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2】2166 号)5. 、2022 年11 月国家××局《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2)》6 、2022 年11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2022 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7. 、2022 年10 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的通知8.、2022 年10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人材培训等三个行动方案的通知9 、2022 年10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10 、2022 年10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双新双创”博览会农村创业创新有关活动的通知11 、2022 年10 月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的指导意见12 、2022 年9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 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13 、2022 年9 月农加发等《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14 、2022 年9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15 、2022 年8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品牌哺育活动的通知16 、2022 年8 月住建部关于发布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17. 、2022 年8 月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发布2022 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的通知18 、2022 年7 月国家××局、农业部联合发布《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19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20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 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21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22 、2022 年7 月住建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23 、2022 年7 月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24 、2022 年7 月住建阅关于做好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调查推荐工作的通知25 、2022 年7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 年新型职业农民哺育工作的通知26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哺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27、2022 年6 月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28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示范的通知29 、2022 年6 月农业部关于加强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30 、2022 年6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第一批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名单的通知31、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评估确定工作的通知32 、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安全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33 、2022 年6 月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34、2022 年6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催促检查工作的通知35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22 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36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寻觅最美农技员活动”的通知37、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遴选工作的通知38 、2022 年5 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39 、2022 年5 月农业部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40 、2022 年5 月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41 、2022 年5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42 、2022 年4 月农业部关于开展2022 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43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介休闲观光牧场的通知44 、2022 年 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45、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垦农作物良种展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46 、2022 年4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通知47、2022 年4 月农业部关于开展2022 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48 、2022 年4 月农业部关于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的通知49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知50 、2022 年3 月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51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52 、2022 年3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53、2022 年3 月中共中央××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 年农村实用人材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计划的通知54 、2022 年2 月农业部畜牧业司关于印发休闲观光牧场典型模式的通知55、2022 年2 月住建部、公安部、国家××局关于印发农家乐 (民宿) 建造防火导则 (试行)的通知56 、2022 年1 月农业部关于认定第一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57、2022 年 1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2022-2022 年)》的通知58、2022 年1 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第四批漂亮宜居小镇、漂亮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59 、2022 年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60 、2022 年 1 月农业部关于发布《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第二批)名单》的通知61 、2022 年1 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2022 年度资助项目人选的通知六、生态管理相关政策1 、2022 年2 月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2022 年12 月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22】2136 号)3 、2022 年9 月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4 、2022 年7 月农业部关于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22—2022 年)》的通知5 、2022 年6 月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6 、2022 年6 月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7 、2022 年3 月农业部《2022 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8 、2022 年1 月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2851 号)9 、2022 年1 月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2849 号)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 о л ь к о для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т о л ь к о 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发布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发布
到3 3 0平 方 公 里 ,形 成 近 海 “ 一带三 区”
规划指 出,海洋牧场作为海洋渔业极
具优 势 的领 域 ,在 促 进传 统 海洋 渔 业发 展 的 同时 ,还 可 以拓 展 渔业 功 能 ,将 渔业 增
( 一 带 :沿 海 一 带 ;三 区 :黄渤 海 区 、东
殖 、生态修复 、休 闲娱乐 、观光旅游 、文
区域 性 渔业 综 合 开发 ,推 动 渔业 供给 侧结 构 性改 革 ,加 快渔 业 转方 式 调结 构 ,促进 现代 渔业 转 型升级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关于发展海洋牧场的部署安排 ,更好地发
挥 国 家级海 洋 牧场 示 范 区 的综合 效 益 和示 范 带 动作 用 ,推 动全 国海 洋 牧 场在 未 来一 个 时 期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发 展 再 上 新 台 阶。
发 ,以国家 级海 洋 牧场 示 范 区为抓 手 ,以
人工鱼礁和海藻场建设为载体 ,以增殖放
( 来 源 :农 业部 渔业局 )
化传 承 、科 普 宣传 以及 餐 饮美 食 等 有机 结 合 ,有 效带 动 海洋 二 、三 产业 的发 展 ,形 成 海 洋 渔业 经 济新 的增 长 点 ,为 海 洋经 济
海 区、南海 区)的海洋牧场新格局; 构建全
国海洋牧场监测 网,完善海洋牧场信息监
测和 管理 系统 ,实 现海 洋牧 场 建设 和管 理
的现代化 、标准化 、信息化 ;建立起较为 完善的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制度和科技支撑 体系 ,形成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 、运行高
效 、产 出持 续 的海洋 牧场 发展新 局 面。
整体健康 、可持续发展 以及海洋强国建设
做 出新 的贡献 。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近年来,沿海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通过采取伏季休渔、资源增殖、渔船渔具管理、减船转产等措施,大力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促进海洋渔业发展与资源保护相协调。

但是,渔业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改善,捕捞能力仍然远超渔业资源可承受能力。

借鉴国际渔业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将渔船捕捞能力和渔获物捕捞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海洋渔业资源利用和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规范有序利用,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国内海洋渔船船数和功率数控制(以下简称“双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渔两轮驱动,坚持渔船投入和渔获产出双向控制,进一步完善海洋渔船“双控”制度和配套管理措施,实行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努力提升海洋渔业管理水平,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科学养护和合理利用,逐步建立起以投入控制为基础、产出控制为闸门的海洋渔业资源管理基本制度,实现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1.海洋渔船“双控”目标到2020年,全国压减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万艘、功率150万千瓦(基于2015年控制数),沿海各省(区、市,以下简称沿海各省)年度压减数不得低于该省总压减任务的10%,其中: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减船8303艘、功率1350829千瓦;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减船11697艘、功率149171千瓦(全国海洋捕捞渔船压减指标见附件1,2020年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控制指标见附件2);港澳流动渔船(指持有香港、澳门特区船籍,并在广东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渔船)船数和功率数保持不变,控制在2303艘、功率939661千瓦以内。

农业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

农业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
综合 信息
农业部公布 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
本刊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现代渔业建设,促进海洋生物资 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日前,农业部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河北省秦皇岛市塔 子口海域龙鑫等22个海洋牧场位列其中。农业部要求,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海 洋牧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进以海洋牧场为主要形 式的区域性渔业资源养护与综合开发,使之成为现代渔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各示范区管理维护单 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建设管理机制,切实发挥示范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海洋牧 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为促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源自2017年第12期11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第三批)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省份 名称 河北省 河北省秦皇岛市塔子口海域龙鑫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滦河口海域旺海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人造河口海域欣远国家级海 洋牧场示范区 辽宁省 辽宁省葫芦岛市觉华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江苏省 江苏省南黄海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浙江省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大陈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山东省 山东省庙岛群岛东部海域佳益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山东省俚岛东部海域鸿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山东省海州湾海域顺风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山东省琵琶口海域富瀚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山东省金山港东部海域东宇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山东省黄家塘湾海域万宝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广东省 广东省陆丰金厢南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广东省阳江山外东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广东省茂名市大放鸡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广东省遂溪江洪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大连市 大连市王家岛海域富谷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大连市石城岛海域上品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大连市海洋岛海域益得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大连市平岛海域鑫玉龙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青岛市 青岛市斋堂岛海域斋堂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管理维护单位 昌黎县龙鑫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昌黎县旺海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秦皇岛市欣远海洋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 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 台州市椒江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台州市椒江渔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台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温州市洞头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温州市洞头区海洋公园建设促进中心 长岛佳益海珍品发展有限公司 荣成成山鸿源水产有限公司 日照顺风阳光海洋牧场有限公司 山东富瀚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东宇海珍品有限公司 日照市万宝水产集团总公司 陆丰市海洋与渔业局 阳江市海洋与渔业局 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电白分局 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 大连富谷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上品堂海洋生物有限公司 大连长海益得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斋堂岛海洋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海洋牧场的政策标准

海洋牧场的政策标准

海洋牧场的政策标准海洋牧场的政策标准第一章引言1.1 背景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全球经济和环境发展的重要课题。

为了确保海洋资源的稳定供应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牧场政策标准被制定出来。

本标准旨在规范海洋牧场的管理和运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1.2 目的本标准的目的是确保海洋牧场在资源利用、养殖生态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从而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养殖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定义2.1 海洋牧场海洋牧场是指利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在海洋环境中进行养殖、繁殖、生态修复等活动的一种特殊区域。

2.2 资源利用资源利用是指海洋牧场开展养殖、捕捞等活动,以获取海洋生物和其他相关资源,包括鱼类、贝类、海带等。

第三章管理要求3.1 规划设计3.1.1 海洋牧场的规划设计应考虑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避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3.1.2 规划设计应合理布局各个功能区域,包括养殖区域、捕捞区域、繁殖区域等,确保资源利用的有效性和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

3.1.3 规划设计应考虑风险管理,包括防风、防浪、防污染等的措施。

3.2 养殖技术3.2.1 养殖技术应采用符合规范的方法和工艺,确保养殖效果和生产安全。

3.2.2 养殖技术应遵循生态学原理,促进海洋生物的自然生长和繁殖。

3.2.3 养殖技术应减少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饲料利用率的提高、废水排放的控制等。

3.3 生态保护3.3.1 海洋牧场应加强对周边生态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事件。

3.3.2 海洋牧场应制定灾害防治措施,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3.3.3 海洋牧场应制定生态修复措施,包括研究和应用生物技术、生态工程等手段恢复受损生态系统。

3.4 社会责任3.4.1 海洋牧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包括劳动安全、工资合理、环境保护等。

3.4.2 海洋牧场应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合作,包括渔民、渔业管理机构、社区等。

我国海洋牧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中)

我国海洋牧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中)

2022.3辽宁、广西、福建、浙江、江苏、河北、山东等沿海地区也相继开展了人工鱼礁的建设研究。

鱼、贝类等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开展了30多年,放流品种为各种鱼、虾、贝类,包括海参、鲍、海胆、海蜇、中国对虾等高值海珍品近百种,形成的增殖渔业对修复衰退的近海渔业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2015年,我国近海海域共建设海洋牧场200多个,面积近900平方千米,人工鱼礁区面积600多平方千米,投放人工鱼礁总空方量6000多万米3。

从2015年开始,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活动,即对以往建设的人工鱼礁达到一定规模且产生明显效果的海洋牧场,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申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对获批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国家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的人工鱼礁、海藻场、海草床以及环境因子监测系统的建设,以提高海洋牧场生态效应和信息化监测能力。

截至2021年,农业农村部已批复建设7批共15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主要分为3种类型,即资源养护型海洋牧场、增殖型海洋牧场和休闲型海洋牧场,资源养护型海洋牧场主要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或事业单位负责建设与管理的公益性海洋牧场,增殖型和休闲型海洋牧场主要是由企业负责建设和管理运营的经营性海洋牧场。

我国北方沿海的海洋牧场多数以企业建设、管理运营为主,主要是增殖刺参、鲍、海胆等高值海珍品的增殖型海洋牧场,其中一些海洋牧场兼有休闲垂钓及观光功能,其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显著,如山东、青岛、辽宁、大连、河北等地的海洋牧场;南方沿海的海洋牧场多以政府建设的公益性海洋牧场为主,生态效益明显,如广东、广西、福建、浙江等地的海洋牧场。

海南省的海洋牧场建设起步较晚,主要以政府建设、管理为主,多为资源养护型海洋牧场,一些以企业建设管理为主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效果明显,在海洋休闲观光和生物资源养护方面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

2.现代化海洋牧场我国的现代化海洋牧场研究与建设起始于2008年启动的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牧场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的立项。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示范区分类)示范区按照功能分为养护型、增殖型和休闲型三类。

第三条(管理部门)农业部主管示范区工作,负责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监管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沿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区创建申报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四条(技术支撑)农业部组织开展示范区创建和管理等技术培训,提高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组织建立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示范区后续监管工作。

第五条(政策扶持)农业部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示范区建设予以支持。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功能区划、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海洋牧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第六条(组织协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示范区创建与海水养殖、休闲渔业、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渔船改造及涉渔“三无”船舶治理、保护区建设和增殖放流等渔业相关工作,提高示范区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章申报创建第七条(创建程序)农业部定期组织示范区创建,程序为创建单位申请,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农业部组织评审并公布。

第八条(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

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及渔业发展规划,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河北省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

河北省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

《河北渔业》2021年第5期(总第329期)DOI:10.3969/j.issn.1004-6755.2021.05.013河北省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王烁凯(河北省农业项目规划中心,河北石家庄050011)摘要:河北省为保护和合理开发海洋渔业资源,遏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根据海域水质、底质资源条件等条件,在秦皇岛海域、唐山海域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着力改善海域生态环境。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多种经营方式、重点规范项目簟理等方面下大功夫,严把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落实落地,国家财政补助项目有效实施,切实发挥作用。

在近儿年海洋牧场人工鱼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坡取得显著成效。

关键词:海洋牧场建设;人工鱼礁建设;河北背河北省东沿渤海湾,有大陆海岸线487km,海岛132个、海岛岸线199km,管辖海域面积7000多平方公里口一幻。

沿海设区市包括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沿海县(市、区)13个。

河北省海域底质优良,从东至西呈沙质一泥沙质分布,渔业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渔区之一。

近年来,为保护和合理开发海洋渔业资源,加快渔业调结构、转方式,遏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促进渔民就业、增收,河北省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坚持科学规划、示范带动、规范监管,大力推进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截止2020年底,全省海洋牧场面积已达到11253.14hm2,海洋牧场建设步入快速、规范和规模化发展轨道。

1河北省海洋牧场建设总体情况2005年,河北省海洋牧场建设开始起步,“十二五”“十三五”期间进入快速发展期,建设海域位置由渤海湾东部逐渐向西部拓展延伸,主要集中在秦皇岛和唐山两市。

截至2020年,河北省已建设海洋牧场21家,其中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7家,全省海洋牧场海域总面积达11253.14 hm?,总投资高达11.19亿元,累计投放人工礁体563.45万空方,礁区人工增殖海参、贝类、牙鲫等苗种43.34亿尾以上,移植龙须菜、羊栖菜和鼠尾藻等大型藻类9700万株,移植藻类面积达666hm2以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洞头县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洞头县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洞头县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7.13•【文号】农办渔[2009]69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洞头县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农办渔〔2009〕69号)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你局《关于上报洞头县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浙海渔计〔2009〕64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报送的浙江省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

现批复如下:一、项目组织机构、职能原则同意该项目由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下属水产科技推广站承担。

二、项目实施地点原则同意该项目在洞头东部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海域内实施。

海洋牧场示范区面积约150公顷,具体位置为以下四点连线范围内:北纬27°48′10″东经121°13′44″;北纬27°48′43″东经121°13′02″;北纬27°49′07″东经121°13′26″;北纬27°48′34″东经121°14′09″。

三、项目实施内容同意海洋牧场基本建设方案和渔业资源增殖种类与规模。

该项目人工鱼礁采用四棱台钢制鱼礁和混凝圆鱼礁两种,形成 A、B、C、D 四种鱼礁座,其中 A 型鱼礁座2座,空方数38304立方米;B型鱼礁座2座,空方数2272立方米;C型鱼礁座4座,空方数5680立方米;D型鱼礁6座,空方数6816立方米;整个鱼礁区的礁体空方数接近54000立方米;配套建设礁区浮标系统。

增殖放流真鲷、黑鲷、鲈鱼等鱼类以及管角螺约150万尾(粒)。

四、技术路线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应采用以下流程:资料收集-选址-本底调查-主要目标种类-礁形、大小、材料、规模与配置-礁体制造、运输与投放-资源增殖-跟踪调查、评估与管理。

海洋牧场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牧场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海洋牧场生态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作者:蔺妍李孟姝来源:《黑龙江水产》2024年第03期摘要:海洋牧场作为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生态保护对维持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文章主要探讨海洋牧场生态保护的法律问题。

首先介绍了海洋牧场的定义、类型和其生态及经济重要性。

其次分析了中国在海洋牧场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现状,包括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法律框架及其局限性。

文章進一步识别了海洋牧场生态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法律体系不完善、生态价值未充分发挥、监管机制不健全等。

最后提出了完善海洋牧场生态保护的对策,包括加强法律规范、管理体系和监管制度,以确保海洋牧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关键词:海洋牧场;生态保护;法律规制;协同监管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419(2024)03-0324-05海洋牧场是指在一定海域内,通过人工投放生物材料、养殖、增殖等方式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构建可持续利用的海洋资源开发平台。

海洋牧场分为增殖型、养护型、休闲型、综合型海洋牧场,兼具生态旅游和经济开发的双重属性,能够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洋生态服务价值。

2006年国务院发布《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中提出要积极推进建设海洋牧场,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发展增养殖业并带动休闲渔业及其他发展,繁荣渔业经济。

农业农村部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海洋牧场的部署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创建活动,截至2023年已发布八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名单,示范区以修复和优化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

随着海洋牧场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化性要求我们必须在不断变化的海洋环境中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

海洋牧场的建设和管理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包括渔民、旅游业者、环保组织等,平衡这些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与海洋生态保护的目标,是实现海洋牧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全国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7-2025年)

全国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7-2025年)
江苏
1
江苏南通近海海域
东海区
浙江、福建近海海域
浙江
6
普陀朱家尖白沙海域,台州椒江大陈海域、临海东矶海域、温岭积络三牛海域、玉环鸡山岛群海域,温州洞头等海域
福建
9
宁德霞浦海域,福州连江、福清、平潭海域,莆田秀屿海域,泉州晋江海域,厦门白哈礁海域,漳州龙海、东山等海域
南海区
广东、广西和海南近海海域
广东
25
海南
13
三亚近海的三亚湾、蜈支洲岛、崖州海域,陵水近海海域,万宁洲仔岛海域,琼海冯家湾海域,文昌海域,临高头洋湾海域,儋州市峨蔓、海头、磷枪石岛海域,乐东莺歌海海域,西沙永乐群岛等海域
附件2
2017-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海区
规划建设区域
所在行政区域
建设数量
规划建设位置
黄渤海区
渤海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秦皇岛-滦河口海域,大连近海海域,山东半岛近岸海域,南黄海等海域
辽宁Leabharlann 20绥中,葫芦岛,营口近海等海域;大连大小长山岛海域,黄海大李家街道海域,海洋岛,平岛,石城岛,王家岛等海域
河北
15
秦皇岛近海,南戴河近海,昌黎近海,唐山唐山湾、佛手岛,沧州等海域
天津
1
天津南港工业区海域
山东
44
滨州无棣县近海海域,东营河口区近海、黄河河口区,龙口屺㟂岛,烟台南北隍城海域、南北长山岛、崆峒岛、砣矶-喉矶-高山岛、庙岛群岛东部、蓬莱东部、芝罘岛东部、养马岛、四十里湾、牟平金山下寨、金山港东部、海阳琵琶口、土埠岛东部、大阎家海域,威海双岛湾、五垒岛湾、小石岛、刘公岛、五渚河至茅子草口、靖海湾东部、乳山白沙湾海域,荣成临洛湾、荣成湾、苏山岛、爱伦湾、俚岛湾、王家湾海域,青岛五丁礁、田横岛南部、斋堂岛、崂山湾、竹岔岛、朝连岛、凤凰岛海域,日照北部近海、黄家塘湾、刘家湾、前三岛、海州湾北部等海域

国家级海洋牧场申请

国家级海洋牧场申请

国家级海洋牧场申请近年来,海洋牧场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一种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海洋经济产业,海洋牧场在提供海洋资源利用、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国的海洋牧场产业,申请国家级海洋牧场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申请国家级海洋牧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国家对于海洋牧场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根据《国家海洋牧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级海洋牧场是指由国家批准或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具备一定规模和特定目标的海洋生态牧场。

因此,在申请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其次,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源。

申请国家级海洋牧场需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特定目标。

规模方面,我们需要有足够的海域面积和海洋资源,以确保海洋牧场的运营和利用。

特定目标方面,我们需要明确海洋牧场的发展定位和经营方向,合理规划和利用海洋资源。

在申请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评估和评审。

评估包括环境评估、经济效益评估等,以确保海洋牧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评审则需要由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

申请国家级海洋牧场还需要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我们需要制定详细的申请计划和申请材料,包括海洋牧场的规划方案、资源利用方案、产业发展方案等。

其次,我们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申请流程和要求,确保顺利推进申请过程。

同时,我们还需要获得相关资格和认证,例如具备相关的海洋牧场管理和运营经验、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等。

最后,申请国家级海洋牧场还需要进行项目管理和运营。

在申请成功后,我们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确保海洋牧场的正常运营和高效利用。

同时,我们还需要与周边海洋牧场和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海洋牧场的发展。

综上所述,申请国家级海洋牧场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需要我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只有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才能实现海洋牧场的可持续发展并为社会经济做出贡献。

海洋牧场管理制度

海洋牧场管理制度

海洋牧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洋牧场管理,保障海洋牧场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海洋牧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海洋牧场的管理工作,包括海洋牧场的规划、建设、经营、保护、监测和科研等工作。

第三条海洋牧场管理应遵循科学、可持续、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条海洋牧场管理工作由海洋牧场管理部门负责。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牧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海洋牧场管理工作。

第五条海洋牧场的建设、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海洋牧场管理制度,依法履行海洋牧场管理的各项义务。

第二章海洋牧场规划管理第六条海洋牧场规划应当遵循国家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结合海洋生态环境现状和特点,科学确定牧场规模、位置、布局、种植种类等内容。

第七条海洋牧场规划应当综合考虑牧场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合理确定牧场的开发利用方案。

第八条有关单位在牧场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专家的建议,保障规划合法、科学、合理。

第九条每一个海洋牧场应当制定牧场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牧场规划实施的时间表、任务分工和质量标准等内容。

第十条海洋牧场的规划应当纳入当地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第三章海洋牧场建设管理第十一条海洋牧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取得相应的建设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海洋牧场建设应当充分考虑灾害风险、气象条件、环境保护等因素,做好建设方案的安全评估和环保论证。

第十三条有关单位在牧场建设过程中应当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排污、扬尘等污染。

第十四条海洋牧场建设单位对建设现场和设施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海洋牧场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协调沟通,保证牧场建设的合法进行和各项手续的办理。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03•【文号】农办渔[2012]145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农办渔【2012】145号)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2]108号)精神,我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评审工作。

经过综合评审、公示,决定授予浙江杭州明朗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等111家单位“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称号,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现将农业部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第一批)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监管和指导,强化休闲渔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支持,推进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树立和宣传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提升休闲渔业发展整体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农业部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第一批)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附件: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名单北京市:(2个)北京松海盛达养殖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圣水渔村餐厅天津市:(3个)天津市诺恩水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县新佳水产品养殖场天津正跃水产储养有限公司河北省:(4个)迁西县永友水产养殖服务有限公司隆化县御水庄园渔业示范基地秦皇岛市海洋牧场增养殖有限公司秦皇岛冀弘水产养殖观光有限公司山西省:(4个)榆社县云竹水库管理处山西世泰湖风景旅游开发中心山西省潞城市响泉水产发展有限公司清徐县金玉观光农业示范园内蒙古自治区:(3个)内蒙古呼伦湖旅游景区休闲渔业基地内蒙古达里诺尔湖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大树湾养鱼协会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辽宁省:(5个)葫芦岛葫芦山庄有限责任公司盘锦辽河绿水湾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大石桥市沟沿镇金河农庄沈阳市金山水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凌海市达莲海珍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2个)查干湖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德惠市钱林塘休闲渔业度假村黑龙江省:(4个)哈尔滨丁香岛渔业有限公司绥化金龟山庄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宾县二龙山水库甘南县绿色水产养殖场上海市:(1个)泖田风情园江苏省:(5个)南通市世外桃园休闲农庄江苏泓膏大闸蟹有限公司弘膏生态园常州久红农业生态观光园吴江市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长漾渔业生态科技示范园)丽铭农庄(南京丽铭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5个)杭州水邻天农业休闲观光有限公司杭州明朗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荻港渔庄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绍兴市(犭央)(犭茶)湖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舟山市白沙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5个)舒城县万佛湖休闲渔业基地淮南市焦岗湖水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椒丰乐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肥金葡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颍上县八里河渔场福建省:(5个)大福湾度假休闲水乡渔村福鼎市小白鹭海滨度假村开发有限公司漳平市九鹏溪水乡渔村光泽县鸿建庄园水乡渔村斗姆岛海鲜垂钓休闲中心江西省:(5个)江西盛水实业集团公司胜利水库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军山湖生态休闲度假园九江市谷山湖畔生态休闲渔业基地鹰潭市仙塘水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绿丰休闲渔业山庄山东省:(5个)临沂沂河休闲渔业文化长廊东方海洋休闲渔业牟平垂钓俱乐部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日照市万宝水产集团总公司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威海西港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河南省:(5个)陆浑休闲渔业园区驻马店市薄山湖余瑶度假村信阳市南湾水库渔业开发有限公司休闲渔业基地安阳县漳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开源“绿色生态”休闲旅游文化产业园区湖北省:(5个)庙湖鱼禾园汉川市汈汊湖月色荷塘度假村大冶市秀水湾生态园湖北省罗田县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天堂湖风景区洪山区洪山街先建村陈家湖千亩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湖南省:(5个)益阳市皇家湖庄园绿色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皇家湖生态旅游度假区长沙千龙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市鲌鱼良种场)长沙市都遨农业生产有限公司湘阴县大湖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大通湖锦大特种水产有限公司锦大渔村广东省:(2个)惠州市潮运海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碧水蓝天休闲渔业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广西渔牧生态园休闲渔业基地广西水牛城渔乐园金谷乐苑农庄、满华温泉渔场及康元生态特种水产养殖场海南省:(1个)海南海研热带海水鱼类良种场重庆市:(2个)重庆市江津区明翰热带鱼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上天池度假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四川省:(2个)通威(成都)三文鱼有限公司胥家三文鱼基地三岔湖国际垂钓文化休闲中心贵州省:(2个)安顺汇成特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养殖基地)绥阳县风华镇银鱼村鱼子孔养殖基地云南省(4个)曲靖市麒麟区沿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丽江玉水寨生态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景洪市嘎洒渔乐湾红塔区研和明乐休闲农业园陕西省(3个)汉滨区阳光生态渔业示范园区陕西黄河湾温泉湖主题公园有限公司汉中市水产试验站甘肃省:(3个)永靖县玉水舫渔家乐敦煌九连湖休闲渔业示范基地高台县渔种场青海省:(1个)青海省循化县公伯峡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2个)宁夏灵汉鱼米香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贺兰县光明渔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个)新疆杜氏旅游景区塘巴湖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新疆阿克苏多浪度假村大连市:(3个)獐子岛海洋牧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大连阿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大连鹭岛海洋休闲渔业基地青岛市:(2个)渔盐古镇韩家民俗村莱西市产芝水库管理局宁波市:(3个)宁波市大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余姚市东超渔业有限公司宁波市天地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厦门市:(1个)厦门小澄休闲渔村水乡渔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个)双湖景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

国家海洋牧场系列政策

国家海洋牧场系列政策

国家海洋牧场系列政策旨在促进海洋牧场的建设和发展,提高海洋渔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国家海洋牧场系列政策: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该规划是为了推进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提高海洋渔业的质量和效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制定的。

规划中提出了建设目标、建设条件、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办法》:该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其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办法中规定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评估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关于促进海洋牧场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是为了加强对海洋牧场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其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意见中提出了发展海洋牧场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关于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是为了推进渔业的高质量发展,提高渔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制定的。

意见中提出了发展现代渔业、加强渔业资源保护、推进渔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对海洋牧场建设的支持和鼓励。

这些政策为海洋牧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了海洋渔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辽宁省国家级海洋牧场申报程序

辽宁省国家级海洋牧场申报程序

辽宁省国家级海洋牧场申报程序
各渔业企业:
2021年9月29日,辽宁省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七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通知》,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启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书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严格按照《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确定的申报条件、要求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书》格式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应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规划、海洋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海洋功能区划等
管控要求。

3.申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原则上要具有省级海洋牧场创建单位资格且考核优秀。

4.申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海域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报告、海底勘探报告和已投礁体证明材料等所附相
关材料真实有效。

请有意向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于10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海洋发展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xx 联系方式:
邮箱:
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第
六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0.12.25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77号
•【施行日期】2020.12.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77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以及《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农办渔〔2019〕29号)有关要求,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我部审核,河北省秦皇岛香溪河海域海之洋等26个海洋牧场符合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条件,批准为第六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第六批)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2月25日附件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名单(第六批)。

海洋牧场的政策标准

海洋牧场的政策标准

海洋牧场政策标准一、规划与管理1.制定海洋牧场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布局、规模和重点任务。

2.加强海洋牧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3.设立专门的海洋牧场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二、养殖技术规范1.制定海洋牧场养殖技术规范,包括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密度、饲料使用等方面。

2.加强养殖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养殖户的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

3.建立养殖技术档案,对养殖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管。

三、环境保护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确保海洋牧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2.建立环境监测机制,对海洋牧场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3.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四、资源利用规定1.合理利用海洋资源,遵循“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的原则,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制定资源利用规划,明确各区域资源利用的方式和规模。

3.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过度捕捞和破坏性养殖行为的发生。

五、养殖设施建设标准1.制定养殖设施建设标准,确保设施的适用性和安全性。

2.加强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鼓励采用先进的养殖设施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六、养殖投入品管理1.加强投入品的管理和使用监管,确保投入品的合格和安全。

2.建立投入品档案管理制度,对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管。

3.鼓励使用环保、高效的投入品,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七、质量安全监管1.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加强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及时处理和召回。

3.建立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产品信息的全程追溯和管理。

八、扶持政策措施1.制定扶持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方面,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和发展海洋牧场。

2.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企业和个人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建立政策评估机制,定期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书【模板】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书【模板】

海洋牧场是保护和增殖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提出的“建立海洋牧场示范区”的部署安排,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对海洋牧场建设项目开始予以专项支持。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积极响应,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目前全国海洋牧场建设已形成一定规模,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著。

但同时,我国海洋牧场建设也存在引导投入不足、整体规模偏小、基础研究薄弱、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发展海洋牧场,加强人工鱼礁投放”。

为贯彻国家关于海洋牧场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海洋牧场建设,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按照“科学布局、突出特色、明确定位、理顺机制”的总体思路,在现有海洋牧场建设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地创建一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推进以海洋牧场建设为主要形式的区域性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养护以及渔业综合开发,使之成为现代渔业的强有力支撑和重要推动力量。

(二)建设目标。

以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养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转型增效为目标,以人工鱼礁建设为重点,配套增殖放流、底播、移植等措施,大力发展海洋牧场。

从2015年开始,通过5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沿海创建一批区域代表性强、公益性功能突出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水平,积极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带动增养殖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发展,促进渔业提质、增效、调结构,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增收。

二、基本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

所在海域是重要渔业水域,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及渔业发展规划,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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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示范区分类)示范区按照功能分为养护型、增殖型和休闲型三类。

第三条(管理部门)农业部主管示范区工作,负责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监管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沿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区创建申报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四条(技术支撑)农业部组织开展示范区创建和管理等技术培训,提高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组织建立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示范区后续监管工作。

第五条(政策扶持)农业部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示范区建设予以支持。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功能区划、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海洋牧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第六条(组织协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示范区创建与海水养殖、休闲渔业、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渔船改造及涉渔“三无”船舶治理、保护区建设和增殖放流等渔业相关工作,提高示范区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章申报创建第七条(创建程序)农业部定期组织示范区创建,程序为创建单位申请,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农业部组织评审并公布。

第八条(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

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及渔业发展规划,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二)自然条件适宜。

所在海域具备相应的地质水文、生物资源以及周边环境等条件。

海底地形坡度平缓或平坦,水深不超过100米,海底地质稳定。

具有水生生物集聚、栖息、生长和繁育的环境。

海水水质符合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磷酸盐除外),海底沉积物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三)功能定位明确。

示范区应以修复和优化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示范区建设,能够改善区域渔业资源衰退和海底荒漠化问题,使海域渔业生态环境与生产处于良好的平衡状态;能够吸纳或促进渔民就业,使渔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互促进。

配套的捕捞生产、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不影响海洋牧场主体功能。

(四)工作基础较好。

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平方公里,使用权属明确或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万空方,礁体位置明确,并绘有礁型和礁体平面布局示意图。

具有专业科研院所(校)作为长期技术依托单位。

常态化开展底播或增殖放流,采捕作业方式科学合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

示范区应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参与海洋牧场管护,周边捕捞渔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管理规范有序。

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晰,有明确的管理维护单位,有专门规章制度,并建有完善档案。

休闲型海洋牧场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有礁体检查、水质监测和示范区功效评估等动态监控技术管理体系,保证海洋牧场功能正常发挥;能够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渔获物统计调查、摄影摄像、渔船作业记录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分析海洋牧场建设对渔业生产、地区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组织申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组织申报。

优先考虑养护型海洋牧场,兼顾增殖型海洋牧场,适当考虑休闲型海洋牧场。

第十条(提交材料)申请设立示范区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报书。

主要包括海洋牧场的区域范围、建设内容、功能定位、管理基础、监测评估情况、申报理由等(见附件1)。

(二)综合考察报告。

主要包括本海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渔业发展和社会经济状况以及综合评价分析等。

(三)示范区建设规划。

包括责任机构、建设目标、分年度实施计划、建设内容、投资及资金筹措、效益评估、受益群体分析、保障措施等。

(四)申报公益性海洋牧场示范区需提供符合海域使用功能规划的有关证明,申报经营性海洋牧场示范区需提供海域使用权属证明。

(五)大比例尺(1:10000或1:50000)地理位置图、功能区分布图(含明确的四至范围)、海洋牧场基本情况影像资料(包括水下礁体分布情况)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材料初审)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推荐表》(见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农业部。

原则上每年每个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第十二条(专家评审)农业部组织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对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示范区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2/3以上专家同意推荐的视为评审通过。

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统一命名并对外公布名称、位置、海域面积和管理维护单位等内容。

第十三条(审查要求)示范区评审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综合考虑海洋牧场的功能定位、现有工作基础、建设规划以及预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命名原则)示范区按照下列方式命名:“所在区域名称+创建主体+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第十五条(标识管理)示范区由农业部对外公布后,申报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在海洋牧场所在海域附近陆地显著位置,按照农业部的统一标识样式对其进行标识,内容包括示范区名称、面积、四至范围、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考核机制)农业部建立“年度评价、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

组织开展年度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构建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对示范区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第十七条(管理要求)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维护体制机制,制定具体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合同约定和委托授权等方式,明确管理维护单位职责和权益,切实加强示范区管护,确保示范区发挥生态效益和公益性功能。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示范区建设、资源恢复和环境修复等生态效果情况开展监测或调查评估。

第十九条(年度评价)省级渔业主管部门采用书面评价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区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档次。

年度评价办法和标准由我部另行制定。

示范区管理维护单位每年12月底前上报年度总结报告,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报告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现场考评,考评专家应从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条(评价运用)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示范区考评结果报送农业部,由农业部对示范区的年度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评价结果为差的示范区,农业部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未达到要求的,撤销其示范区称号。

第二十一条(定期复查)农业部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示范区的复查。

复查内容包括示范区工作开展、综合效益以及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发挥等情况。

复查方法为农业部组成检查工作组进行实地核查。

工作组要求5人以上,由渔业主管部门和专家组成,专家从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二条(复查运用)农业部对复查不合格的示范区将撤销其称号,复查结果较好的将在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方面予以倾斜。

第二十三条(占用情形)禁止在示范区内从事围填海工程、水下爆破、采砂等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活动,占用示范区从事港口建设、航道疏浚、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工程建设的,应事先征求农业部渔业主管部门意见,并提出相应的替代和补偿措施。

第二十四条(调整情形)存在下列情况的,示范区管理维护部门可以申请进行调整:1.因自然灾害造成海洋牧场灭失或部分损毁,且无修复价值的。

2.因海洋功能区划调整,示范区用海性质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

3.示范区创建主体发生改变,原创建主体不再承担示范区管理维护职能的。

4.涉及国家外交、安全等其他特殊需要。

第二十五条(调整程序)示范区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材料包括调整申请函和申报设立示范区所需全套材料。

农业部组织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农业部批准予以调整和公布。

第二十六条(撤销情形)示范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经年度评价程序,由农业部直接撤销示范区称号:1.因示范区建设管理不当,引发重大生产安全、水域污染和生态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2.示范区严重偏离示范主题,已基本丧失示范功能的;3.有其他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撤销规定)被撤销示范区称号的创建主体,应退回国家给予的支持资金,同时,原则上农业部不再受理其申报创建。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书模板 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推荐表附件1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报书示范区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一、示范区基本情况包括示范区所在海域位置、面积、边角和中心位置地理坐标(附示意图)、权属,是否已列入规划(如已列入,请注明),与海洋功能区划以及渔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其他行业用海协调性分析,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等。

二、所在海域本底调查情况参照《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SC/T9416-2014)中海域本底调查表所列内容及有关调查方法,详细介绍所在海域海底底质、水文、水质、沉积物与底质、生物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气象水文历史资料等。

三、海洋牧场建设情况包括已投放人工鱼礁材料、形状与结构、生态功能类型,鱼礁配置、规模、投放地点及标志物、平面布局示意图,投资情况、建设时间、建设主体、有关批复文件等。

与人工鱼礁建设配套开展的贝类底播、藻类移植、海藻床建设、增殖放流等情况,包括涉及的水生生物种类及数量。

四、管理维护情况包括管理维护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制订的规章制度、技术路线、技术依托单位,招投标、质量管理、技术监督、工程监理、档案制度落实情况,巡视、检查、维护、安全责任落实及捕捞生产和执法监管情况等。

五、监测评估情况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渔获物统计调查、渔船作业记录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分析评价海洋牧场功能,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申报理由包括开展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总体思路、发展建设规划、预期目标和保障措施等。

七、附件资料1.拟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大比例尺的四至范围图,各个拐点坐标均在图上标出;2.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相关规划;3.所在海域使用权证明材料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在该海域创建示范区的意见,使用权人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还应有使用权人书面意见;4.所在海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调查报告,以及海底勘探报告;5.已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项目批复文件,礁体类型和平面布局示意图;6.有关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与技术依托单位的合作协议;7.有关图片和影像资料;8.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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