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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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瓯中〔2007〕25号
浙江省瓯海中学
中层干部履职考核办法
为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中层干部队伍的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规范干部的聘用和管理,切实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温瓯教政〔2007〕21号、温瓯教政〔2007〕6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壹、考核对象
学校正式聘任(区教育局发文公布)的各职能处室正副主任和学校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见《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评价表》(附件1)
三、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职比例原则上掌握于考核人数的15%。
考核总分于60分以下的定为不称职:60~69分的定为基本称职;70分及之上的,原则上根据高分到低分确定优职和称职等次。
(壹)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应定为基本称职
1、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达30%之上的;
2、本学年内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的;
3、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应定为不称职
1、教代会代表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达40%之上的,且不称职票数达20%之上的;
2、本学年内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之上处分的;
3、因工作严重失职或责任事故,给学校形象和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只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1、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壹个月的;
2、任职时间不满半年的(参加教职工考核);
3、正于接受组织立案审查的。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中层干部履职考核每学年进行壹次,其基本程序是:
1、提交述职述廉方案:每年6月底,各考核对象必须向校长室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方案,内容包括本人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字数壹般控制于2000字以内,语言扼要,数据真实,力戒空话、套话。
2、个人自评:考核对象对照《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评价表》的各项内容,逐项自评,且填写好履职考核登记表。
3、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召开教代会,听取考核对象的述职述廉方案,且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4、校长室考评:校长室根据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以及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表现,参考个人自评情况,对照履职考核评分表,逐项考核评分。
5、确定等次:根据各项考核得分(其中民主测评分占30%),由校长室进行综合分析和平衡,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结果反馈:校长室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如有异议,可于壹周内向校长申请复核。校长要于壹周内将复核意见向本人反馈。
7、公示上报:考核结束后,学校将结果予以公示,且按规定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核准后将有关考核材料归入个
人业务档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工资晋升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具体按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续聘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限期试聘,且给予诫勉谈话壹次;不称职的原则上予以解聘。
3、考核结果和任职岗位目标考核奖挂钩。奖励额度参考本人职务补贴的标准,称职的全额发给,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发,优职的上浮50%。
六、考核的组织和要求
1、加强领导: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要于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党总支、校长室组织实施。
2、提高认识:学校领导均要重视考核工作,切实提高对中层干部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以此项考核制度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学习,踏实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应有力量。
3、加强管理:要严肃认真地执行有关考核程序和标准,力求客观公正,全面真实;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评价考核原则,防止走过场,弄虚作假。
七、本办法自二○○七学年开始实施,且由校长室负责解
释。温州市第六十壹中学的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评价表
2、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登记表
3、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民主测评表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履职考核中层干部通知
抄送:区教育局
浙江省瓯海中学校务办公室2007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1: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评价表部门处室职务姓名:
注:计分可于区间内保留壹位小数。
附件2: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登记表
附件3:瓯海中学中层干部履职考核民主测评表
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