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指南附件二财产清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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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资产清查工作程序:〔一〕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二〕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根本情况进展全面清理。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欢送阅读!【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年xx月三一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一户,即行政本部一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详细施行情况一、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施行。

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亲密配合进展。

三、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

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底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一、截至×××年xx月三一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资产合计×××××元〔一〕×××〔二〕×××〔三〕×××二、截至×××年xx月三一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负债合计×××元暂存款×××元三、截至×××年xx月三一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净资产合计×××元〔一〕×××〔二〕×××其中:经常性结余×××元专项结余×××元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嘿,刚接触资产清查工作的小伙伴们,听我给你们唠叨唠叨这资产清查工作。

我刚接手这事儿的时候,也是一头雾水,两眼一抹黑啊。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清楚清查的范围,就像是在数家里有多少东西一样,公司或者单位里有啥资产都得包含进来,大到房子、车子,小到一支笔、一个本子。

可别漏了,我当时就是没太在意角落里那些旧设备,后来还得返工重新查一遍,那可麻烦死了,这可是个教训,所以这事儿一定要列个详细的清单。

还有重要的一点,你得有明确的清查时间节点,这就好比出门旅游得有个归期一样。

在这个时间段内的资产才是要清查的对象,一定要把界限划清楚喽。

二、实用建议在清查过程中呢,制定个清查表格特别好用。

你可以把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时间、存放地点这些信息都写进去。

我一开始就是随手记录在本子上,结果又乱又不好找,后来做了表格,那整理起来方便多了。

这里有个诀窍,在表格里增加一个使用状态的选项,是在用、闲置还是报废,这样对于整个资产的情况就更一目了然啦。

另外,小组合作清查效率更高,就像一群人搬东西总比一个人搬要快,大家分工,有些人负责清查办公区域的,一些人负责仓库之类的。

三、容易忽视的点大家可能很容易忽视一些无形资产。

像公司的专利啊、商标啊、软件著作权这些。

我当时就差点把这些忘了,因为它们看不见摸不着,但在清查的时候一定得想起来。

还有就是那些尚未入账的资产,比如临时存放的一些赠品,虽然没入账,但是也是公司的资产。

四、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也不少呢。

比如说遇到一些共享的资产,像公司里多个部门共用的打印机,你怎么算呢?这个就得标记清楚各自使用的情况,根据使用频率或者其他规则来确定是算在哪个部门资产里还是作为共享资产管理。

又比如租赁进来的资产,虽然不是我们买来的,但是在租赁期内也属于我们管理使用,也要在清查的时候特殊标注清楚。

这种情况就有点像租房子住,你租的房子虽然不是你的,但是居住期间也是要好好打理并且要记录在册呢。

财政局资产清查指导方案

财政局资产清查指导方案

财政局资产清查指导方案一、背景及意义一些地方和单位因历史原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存在着资产管理清理不透明、财务数据缺失或不可靠、资产监管制度缺失或不完备等问题,给财政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因此,进行资产清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可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财政监管效能,又可保障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更有利于推进政府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工作的现代化。

二、清查目标资产清查主要目的是梳理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权益情况,查明各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审核单位的财务账目和财务数据,确认并管理各项经济责任。

清查范围:包括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等在内的单位所有资产,负债、权益等情况。

清查内容:资产、负债、收支等情况,财务账目和财务数据核对等。

清查目标:建立财务清单,补全数据,核实异常情况,归集和管理各项经济责任。

三、清查程序1.确定任务目标:明确清查的资产范围、方式、期限和要求。

2.成立清查工作组:选派负责人和组员,确保清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3.搜集资料:梳理各项资产、负债和权益的账目、收入、支出,了解情况。

4.分类统计资产:按照资产类型进行分类,分别清点,确保记录无误。

5.核对账目:将各项资产、负债和权益核对一遍,确实正确。

6.盘点实物:将实物比对清查资产,确保相符。

7.审核对账单:对账单确认无误,签名确认8.制作清查报告:将清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如有)、不足之处、改进方案和完善建议和管理和使用建议等写成清查报告。

四、注意事项1.全程留痕。

清查前后要做好记录、资料保存,做到清查详尽、清晰、真实。

2.细致认真。

清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清晰性。

3.注意保密。

清查过程中,要注意各项数据资料的保密,防止泄密。

4.及时甄别问题。

清查过程中应及时发现、甄别和解决问题,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5.查找漏洞。

在清查过程中,应查找漏洞,对有漏洞的地方及时加以处理。

充分发挥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的意义,对今后的工作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弘扬财税法治,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财政局资产清查指导方案

财政局资产清查指导方案

财政局资产清查指导方案一、资产清查的范围与内容1.范围:本次资产清查涵盖财政局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

2.内容:对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状况、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清查。

二、资产清查的方法与步骤1.方法:采用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清查。

2.步骤:(1)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明确分工,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资产清查计划,明确清查时间、地点、范围等。

(3)开展现场勘查,对资产数量、价值、使用状况等进行详细记录。

(4)查阅相关资料,如资产购置合同、资产折旧表等,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

(5)询问相关人员,了解资产权属关系、使用情况等。

三、资产清查的重点与难点1.重点: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重点清查,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

2.难点:资产权属关系的确认,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

四、资产清查的成果与运用1.成果:形成资产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清单、资产价值评估、资产使用状况分析等。

2.运用: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对财政局资产进行合理调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

2.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加强资产信息化建设,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4.培训相关人员,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六、资产清查的风险与应对措施1.风险:资产数据不准确、资产流失等。

2.应对措施:加强数据审核,确保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加强资产监管,防止资产流失。

如今,我将这份方案呈现出来,希望能够为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在这份方案中,我尽量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将清查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做好每一个细节,资产清查工作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我要强调的是,资产清查工作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财政局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注意事项一:数据准确性在资产清查过程中,数据准确性至关重要。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C.有价证券保管人对于盘盈、盘亏的说明及审批(如为 盘盈,还应提供有价证券的复印件);
D.如果被投资单位或投资款项管理单位已经宣告破产、 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理整顿而导致停业的, 在取得相关政府批文、正式公告等依据后,确认投资 损失;
E.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F.因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金额说明,涉及刑 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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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二)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方法和程序
1、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 (1)工作目标
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2)工作内容
核对账证表及各项内、外部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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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账务清理要点
(3)工作方法
以基准日为时点,倒轧。 对清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根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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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 政
个单 项位 目财 、产 会清 计产 科中 目关
现金 有价证券
暂存款 库存材料 固定资产 应缴预算款 应缴专户款
支出
暂存款 固定基金
结余 收入 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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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
行政财产清查
1、现金的清查 ①清查内容
2006年12月31日的库存现金。
②责任分工
清查以财务部门为主,具体清查工作由出纳人员 和会计人员共同进行。
3)盘点时间:各部门要统一
4)盘点范围及实地盘点工作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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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仓库的 第三方存货
实地盘点流程图
行政财产清查
存在仓库 属本单位存货
存在第三方单位 属本单位存货
不盘点 单独存放标识
财务账及 仓库台账
核对
是否能 现场盘点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共服务机构,其资产的建立、管理和清查工作直接关系到单位的运转和发展。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本指南,规范资产清查工作流程,以便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清晰了解资产情况,进行资产管理和合理规划。

二、资产清查的目的1.确保资产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构建合理的资产管理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资产管理手段。

3.为决策提供准确的资产数据和信息。

4.提高单位资产的利用率和效益。

三、资产清查的内容1.设备清查:对机械设备、计算机、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单位价格、使用寿命、折旧情况等。

2.办公用品清查:对办公用品进行清查,包括各类文具、耗材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3.电子数据清查:对电子数据进行清查,包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设备、云端存储等的数据备份、安全性检查等。

4.车辆清查:对单位所属车辆进行清查,包括车辆的数量、型号、购置时间、行驶里程、车况等。

5.房产清查:对单位所属房产进行清查,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面积、建造年限、价值等。

四、资产清查的流程1.制定资产清查计划:确定资产清查的时间、范围和人员,并指定清查负责人和清查小组成员。

2.准备相关资料:收集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资产信息,包括设备、办公用品、车辆和房产等的清单、报销单据和资产登记表等。

3.开展现场清查:按照清查计划,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进行资产清查,确保全面、准确地了解资产状况。

4.编制清查报告:根据清查结果,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包括资产总量、价值、使用年限等的统计分析,以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5.审核和备案:资产清查报告经过内部审核后,提交给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资产清查的注意事项1.资产清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配合,确保资产清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清查过程中,要确保资产清查的数据和信息的保密性,避免泄露和丢失。

财政部财产清查制度

财政部财产清查制度

财政部财产清查制度
1、定义
2、财政部财产清查要素
(1)政府财产
政府财产指政府拥有的土地、房屋和其他实物财产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在使用、管理、保管和收费等方面受到政府监管的财产。

(2)清查时期
清查时期是指清查活动启动的时间以及清查结束的时间,应当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开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查。

(3)清查负责人
清查负责人是指清查活动的负责人,由财政部指派指定的财政机关的清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负责清查活动的工作。

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律师进行协助。

(4)清查程序
清查程序是指财政部进行政府财产清查的具体步骤,包括清查要求的制定、清查内容的设定、清查方案的编制、清查报告的编制、清查结果的统计分析等。

财产清查具体方案(二篇)

财产清查具体方案(二篇)

财产清查具体方案(一)盘盈处理(1)流动资产审批处理前借:“库存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有关财产科目,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批准处理后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管理费用”(即冲减管理费用:存货的盘盈)、“营业外收入”(现金的盘盈)等科目。

(2)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审批处理前以其净值借:“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盘亏处理审批之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固定资产盘亏有折旧额时)”科目,贷:“库存现金”、“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科目。

批准处理后:借:有关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方科目如下:(1)对于流动资产的盘亏(有关科目如下:)①回收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②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借“其他应收款”;③定额内合理损耗等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④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

(2)固定资产的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___】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库存现金短款___元(见表8-1)。

(1)报经审批前,应根据“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调整账面记录,使之账实相符。

会计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2.70贷:库存现金22.70(2)上述现金短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审批后,列作管理费用。

应根据批复意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22.70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2.70【例___】某中型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盘亏设备一台(见表8-4),其账面原值为___元,已提折旧为___元。

(1)报经审批前,根据“实物清查结果报告表”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调整账面记录,使之账实相符。

会计分录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36000累计折旧___0贷:固定资产56000(2)报经审批后,根据批复意见,盘亏固定资产列作营业外支出,应根据批复意见编制记账凭证,并据以登记入账。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7.02.26•【字号】甬财政资[2007]116号•【施行日期】2007.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甬财政资[2007]116号)各县(市)财政局、市属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了《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请大家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06]51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7]21号)等文件精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将于2007年2月-6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二)清查范围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乡镇、街道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包括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并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代编预算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且只有基本支出经费拨款或不定期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的事业单位、企业集团下属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等。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资产财务检查工作指引

资产财务检查工作指引

资产财务检查工作指引一、抽查事项(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二)企业、社会团体财务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一)检查内容1、是否制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度包括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具体规定。

2、是否有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账卡管理、资产信息系统管理、财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3、是否按规定出租、出借和处置国有资产。

4、是否定期处理往来账务(应收应付款项)和挂账业务(应列支出未列支挂往来账)、是否每年定期进行内部资产清查。

5、是否存在浪费、流失国有资产现象;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资产。

(二)检查方法1、查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和执行情况;2、国有资产台账和国有资产账簿记录是否一致;3、查看资产信息系统的卡片是否规范,项目填写是否完整、真实与国有资产账簿记录是否一致;4、查看国有资产会计处理是否有长期未处理的往来款项或挂账,行政事业单位是否按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处置资产,是否形成国有资产损失;5、根据资产台账或卡片抽查单位实有资产是否存在,是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

三、检查依据(一)《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三)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四)国库集中收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情况;(五)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金融类、文化企业等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七)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的管理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及执业情况的监督,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实施。

(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当前位置:首页>专题回顾>行政事业资产清查>软件下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2019年12月-2019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19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账务清理和财产清理账务清理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财产清查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参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完善制度完善制度是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及清理方法和程序(一)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1、工作目标: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2、工作内容: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单位的各项内、外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3、工作方法: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资产清查工作流程指引

资产清查工作流程指引

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流程指引资产清查系统网址:(外网)本次资产清查结果填报在外网的资产清查系统中完成,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网)、教育资产监管网起辅助作用。

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网)、教育资产监管网在本次资产清查中的主要作用为生成固定资产盘点单,方便各单位根据盘点单进行盘点,减少了盘点工作量。

盘点完成后,可由盘点单生成资产清查系统中需要填报的5张表格,这5张表格可以直接导入(或直接报入)资产清查系统,减少了录入工作量。

未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网)、教育资产监管网的单位,此次清查系统中的表格数据须手工录入。

*本流程指引的最后,会介绍如何合理运用清查系统中的导出导入功能来减少手工录入工作量。

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机关本级)的工作主要分三个步骤完成:1、固定资产盘点2、填报资产清查系统3、撰写资产清查报告、上报固定资产盘点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采用的资产管理系统,主要分三种情况:1、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网)2、使用教育资产监管网3、未使用以上2个系统一、使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网)1、登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网)右上角登录找到资产清查模块,点击进入点击左边的清查目录到达该界面2、生成盘点单点击资产盘点单点击生成盘点单,基准日默认为2015年12月31日,无须修改根据系统提示,导出盘点单。

3、组织盘点将系统生成的excel格式盘点单打印,并组织专人全面清盘,记录清盘结果。

清盘完成后,将清盘结果录入盘点单excel表格。

4、导回盘点单将修改后的盘点单用导入功能导回内网资产管理系统。

5、生成财清明细表11、财清综04表、财清综04-1表、财清综04-2表、财清综04-3表分别点击这5张表,点击查看,生成这5张表的数据,不要使用查看右边的这个导出功能。

6、导出财清明细表11、财清综04表、财清综04-1表、财清综04-2表、财清综04-3表共5张表。

用这个界面左上角的导出功能,得到一个压缩文件。

资产管理系统及财政部清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资产管理系统及财政部清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广东省行政事业财产管理信息系统财产清点专用版用户使用手册广州市盛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目录第一章............................................................ 序言3清点背景 (3)基准日期 (3)填报范围 (3)财产清点工作步骤 (3)系统信息 (5)财产系统 (5)财政部系统 (5)单位初始化 (5)第二章财产系统清点模块操作说明 (6)财产系统清点模块 (6)使用前准备 (6)阅读器版本 (6)系统清点模块进口 (6)清点模块通用操作 (7)【导出】按钮及“我的下载” (7)【查问】按钮 (7)【列选】按钮 (8)翻页 (9)财产系统清点模块操作步骤 (9)清点准备工作 (9)财产卡片确认 (9)无形财产录入 (10)清点数据改正 (11)盘盈数据办理 (12)盘亏数据办理 (13)清点数据上报 (14)第三章财政部系统操作说明 (17)系统登岸与注销 (17)客户端配置要求 (17)系统登录与注销 (17)基层单位功能操作 (19)第一步........................................................ 导入基本信息19第二步........................................................ 清点清点23第三步........................................................ 清点明细表28第四步........................................................ 清点报表31第五步........................................................ 清点汇总表33第六步........................................................ 清点资料35第七步........................................................ 报表上报38主管或财政部门功能操作 (41)3.3.1 2016年财产清点审察 (41)第一步........................................................ 清点审察42第二步........................................................ 清点资料47第三步报表上报 (50)第一章序言清点背景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产管理,夯实财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动财产管理与估算管理、财务管理相联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系统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财产管理系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估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财产管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 35号)、《事业单位国有财产管理暂行方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展开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点工作。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指引,欢迎阅读!【2020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年xx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

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1、截至×××年xx月31日的资产清查结果情况资产合计×××××元(1)×××(2)×××(3)×××2、截至×××年xx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负债合计×××元暂存款×××元3、截至×××年xx月31日的净资产清查结果情况净资产合计×××元(1)×××(2)×××其中:经常性结余×××元专项结余×××元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清查结果情况我局无发生资产盘盈和盘亏情况。

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指南:附件二 财产清查指引

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指南:附件二  财产清查指引

附件二财产清查指引(一)应收票据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应收票据。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应收票据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1 表),并与应收票据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应收票据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检查有无逾期应收票据、未到期但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票据,如存在此情况应予以说明。

④盘点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核对,检查其有效性,并注意是否存在已作抵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⑤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1 表)的编制。

(二)应收账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应收账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应收账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应收款项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2 表)并与应收账款的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构成。

对于同一债务人因业务往来较多,应本着“先进先出”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的正确性。

③应收款项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④对长期挂账(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并进行说明。

⑤核实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有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的、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以及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

⑥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2 表)的编制。

(三)预付账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预付账款。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固定资产清查一、单位自查中固定资产清查要点1、工作目标:完成取证2、工作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主要是对单位的固定资产的清查。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鉴证。

3、工作方法:在财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净资产结合起来。

重点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核查,以及做好单位有关担保、出租、出借资产等事项的清理。

二、单位自查中固定资产清查方法和程序(1)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固定资产。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固定资产的清查由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财务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财务部门填写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各资产使用部门参照“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指引”,在财务部门的配合下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与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1)在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并在盘点中同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牌),以便核对,对固定资产卡片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2)在实物盘点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3)对实物盘点情况进行整理(考虑清查日至基准日之间的变化),确定实物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毁损等事项,在此基础上,完成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的编制;4)在“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中,对于各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等状况须提供有关详细依据(如:技术鉴定资料),作为申报固定资产清查损溢的附件上报。

③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上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1.20•【文号】财资[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财政部2016年1月20日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以下简称清查核实),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本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实际工作需要,被纳入统一组织的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进行重大改革或者改制的。

(三)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

资产清查工作指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指南第一节前言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及有效利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原则,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经批准,于2006年12月-2007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编写了本指南,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使用。

第二节资产清查目的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于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节资产清查范围一、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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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财产清查指引(一)应收票据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应收票据。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应收票据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1 表),并与应收票据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应收票据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检查有无逾期应收票据、未到期但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票据,如存在此情况应予以说明。

④盘点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内容核对,检查其有效性,并注意是否存在已作抵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⑤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1 表)的编制。

(二)应收账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应收账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应收账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应收款项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2 表)并与应收账款的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构成。

对于同一债务人因业务往来较多,应本着“先进先出”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的正确性。

③应收款项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④对长期挂账(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并进行说明。

⑤核实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有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的、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以及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

⑥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2 表)的编制。

(三)预付账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预付账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预付账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预付款项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3 表),并与预付账款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预付账款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分析预付账款的账龄购成。

对于同一债务人因业务往来较多,应本着“先进先出”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预付账款余额账龄的正确性。

④检查长期挂账(逾期三年以上)的款项的原因,区分预付账款的业务内容进行填列,并进行说明。

⑤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3 表)的编制。

(四)其他应收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其他应收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4 表),并与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分析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购成。

对于同一债务人因业务往来较多,欠款及还款滚动发生的,应本着“先欠款,先还款”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其他应收款余额的账龄构成的正确性。

③其他应收款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④查明其他应收款各明细项目的挂账原因。

⑤检查是否存在实质为潜亏挂账的款项,潜亏挂账一般是指支出的现金已经流出,该支出已经取得支出凭据,或虽未取得支出凭据但预计该支出在基准日后不会给单位带来任何现金流入的项目。

⑥核实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有无对方单位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者对方单位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等情况,对这些情况所形成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需进行说明。

⑦对于备用金的清查,应由备用金的使用单位进行备用金盘点。

⑧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4 表)的编制。

(五)存货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存货。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存货的清查主要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1)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存货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5 表),并与存货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2)财务部门存货明细账余额与物资管理部门的存货登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参照“存货清查盘点指引”(见本附件的附录 1),确定清查盘点日,制定妥善、周密的盘点方案,全面清查、盘点存货。

①盘点前,整理存货的堆放,核对清查盘点日仓库实物明细账,是否与财务账面数之间存在差异。

②在存货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

③在实物盘点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存货的状态,如存在毁损待报废的情况,作为清查日发现的情况进行记录。

④确定清查日存货实际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的存货实际数量后,应根据存货在清查基准日至清查盘点日之间所有增减变动的会计记录的基础上进行倒轧,得出清查基准日存货的实物数量以及其中的毁损待报废的存货实际数量。

⑤将清查基准日仓库实物明细账与库存实际数量进行核对,如有盘盈或盘亏差异,查明原因并进行说明。

(4)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存货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5 表)的编制。

①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形成有关资料,作为申报存货清查损溢的附件上报;②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查明原因,积极收回或按规定作价转让;③代保管存货由代保管单位协助清查,取得代保管单位提供的代保管存货清查明细表;④对于在第三方单位存放的所有权属于各单位的存货须编制存货项目清单,具备实地清点条件的各单位须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清点,无法进行现场清点的,应通过发函等方式由第三方单位对存货项目及数量予以确认;⑤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存货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05 表)的编制。

(六)应付票据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应付票据。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应付票据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应付票据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6 表),并与应付票据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应付票据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检查有无逾期应付票据、未到期但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支付或支付可能性不大的应付票据,如存在此情况应在清查明细表中说明。

④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6 表)的编制。

(七)应付账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应付账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应付账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应付款项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7 表)并与应付账款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分析应付账款的账龄构成。

对于同一债权人因业务往来较多,应本着“先进先出”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应付账款余额账龄的正确性。

③对长期挂账(逾期三年以上)的应付账款应查明原因,并进行说明。

④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7 表)的编制。

(八)预收账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预收账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预收账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根据预收账款的性质、用途,清查工作要落实到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8 表),并与预收账款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预收账款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分析预收账款的账龄构成。

对于同一债权人因业务往来较多,应本着“先进先出”的账龄分析原则,分析预收账款余额账龄的正确性。

④检查长期挂账(逾期三年以上)的款项的原因,区分预收账款的业务内容进行填列,并进行说明。

⑤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8 表)的编制。

(九)其他应付款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其他应付款的清查由财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9 表),并与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的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其他应付款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检查是否存在借方余额的项目,并结合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余额,查明是否有双方同时挂账的项目。

④对其他应付款账龄进行分析,检查长期未结的其他应付款及其原因。

⑤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09 表)的编制。

(十)借入款项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借入款项。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借入款项的清查由财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①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10 表),并与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借款应采取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对账,并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

③检查借款合同、协议及授权批准或其他有关资料和收款凭证,确认其真实性,并与会计记录核对。

④对借入款项账龄进行分析,检查长期挂账(逾期三年以上)的原因,并做出记录。

⑤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10 表)的编制。

(十一)固定资产的清查1.清查内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填报单位的固定资产。

2.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固定资产的清查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

3.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1)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2)各资产使用部门参照“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指引”(见本附件的附录 2),在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组织配合下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与基准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①在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并在盘点中同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牌),以便核对,对固定资产卡片中固定资产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②在实物盘点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③对实物盘点情况进行整理(考虑清查日至基准日之间的变化),确定实物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毁损等事项,在此基础上,完成基准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溢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11 表)的编制;④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溢清查明细表”(财清明细 11 表)中,对于各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等状况准备有关详细依据(如技术鉴定资料),作为申报固定资产清查损溢的附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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