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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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摘要:本文讨论了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就该问题对各个实施主体如:承包商、分包商、政府等相关部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管理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每年我国gdp增长中约有7%来自于建筑业的产值增长;建筑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

业,就业容量巨大,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三人中约有一人投身于建筑业。同时就建筑业本身来说,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基本是农民工,劳务人员占建筑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0%。

农民工为建筑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同时也存在着

一些亟待解决、令用工企业头疼的问题:一是“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问题;二是农民工队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而难题;三是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问题。

因此,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历来是建筑工程项目施

工管理的难题之一。

1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现状分析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

整体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设部曾颁布《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提出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

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建筑农民工职业技能持证上岗等相关规定。

但目前情况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意识仍然比较薄弱,劳务分包管理还存在管理混乱,效率较低,施工质量参差不齐,

难以负责到位等问题。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市场调查分析,认为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推进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包,禁止“包工头”形式承包分包业务很早就提出来了,可到目前为止依然实施不到位,“包工头”带队施工仍然是建筑劳务的主要作业形式,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位或个人的情况较为普遍,劳务分包流于形式,劳务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收取管理费名义允许他人以本中位名义承接施工作业,帮助总承包企业及“包工头”逃避政府监管的情况比较严重。

1.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素质偏低在建筑工程项目施

工作业队伍中,农民工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持证上岗的农民工达不

到规定比例,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队伍中没有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将近60%,技能人才结构不合理,初级技工多,高级

技工少。

在提高作业队伍素质方面存在重重困难。首先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队伍本身的意识问题。大多数建筑农民工没有提高作业素质的意识。他们认为持证与否并不影响从业,培训耽误挣钱或休息,有时还需支付一些费用,对培训取证不积极。其次,施工企业或劳务

分包企业组织培训积极性不高。在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劳务队伍流动频繁,培训支出与收益不对称,组织培训仅是为了应付检查和申报资质,普遍存在“人证不符”现象。

1.3 市场监管不到位问题在目前建筑市场上,“重总包,轻劳务”的观念依然盛行,施工单位对劳务分包管理不到位,相关部门对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政策宣传、引导和研究不到位,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对劳务分包监管服务不到位,国家对劳务作业分包管理机制制定不到位。

1.4 劳务企业生存发展受到限制一方面劳务企业受到不正规、管理成本更低的零散劳务作业队伍的市场排挤,另一方面,劳务企业在劳务分包链中仍然处弱势地位,各种权益不能得到保证,经常被拖欠劳务分包价款。劳务企业的生存条件比较苛刻,生存空间比较狭窄,受到严重限制。

2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解决方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劳务分包作了相关规定,在

《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中,建设部专门就劳务分包做了详细措施和方案设计。结合目前建筑市场上劳务分包现状,本文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做出以下建议:

2.1 明确指导思想要健全和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加快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加强对企业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调整全行业建筑队伍组织结构,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2.2 明确建设工程专劳务分包的范围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其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架线作业、焊接作业、石制作业、混凝土作业、模板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等。

2.3 严格审查资质、资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2.4 加强监督以市建管处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劳务分包制度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建筑行业劳务市场运行情况调研工作;②对分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③对违法分包、转包及违规招标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④对按规定可直接分包的专业及劳务作业承包工程进行核准;⑤对按规定实行

招标的分包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⑥办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合同登记备案手续;⑦调解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分包合同中的争议。

2.5 提供服务市城区成立市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心,为分包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服务。

2.6 遵守工程分包程序

2.6.1 总承包企业承接建设工程项目后,必须向建管部门提交书面备案报告,书面备案报告应表明拟分包项目的内容、范围、数量以及发包方式等。提供书面备案报告时,总承包企业应出具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中对分包未约定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的审查意见。

2.6.2 分包活动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分包企业确定后,依据交易中心颁发的交易备案通知书中约定的内容,总承包企业必须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合同须使用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文本。

2.6.3 总承包企业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后,总承包企业持分包工程交易备案通知书、分包合同到建管部门办理分包合同备案手续,方可办理建管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3 小结

目前建筑市场存在劳务分包过程不规范、建筑施工劳务队伍素质偏低、市场监管不到位、劳务企业生存受限制等状况,建议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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