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小高考历史知识点梳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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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考点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
一)了解先秦时期的王朝变迁(4年未考):[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春秋与战国]
1变迁:夏、商、周(东周、西周分为两个时期)更替,合称三代。
2.周:西周(BC1046- BC 770);
东周(BC770- BC221):分为春秋、战国两个时期
二)理解西周分封制、宗法制的内容和影响(11-13年连续考查):
1.分封制(特点:层层分封,等级森严)
1)目的:为了扩大和巩固统治。
2)基本内容:周武王将土地和人口分封给王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
3)诸侯的权利: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可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权利;
义务:为周天子随从作战、镇守疆土、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
4)特点:(层层分封,形成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宗法等级秩序。)
5)影响:西周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扩大疆域,稳定统治(积极);
随着诸侯实力日益壮大,西周后期诸侯争霸,王权衰弱,分封制逐渐瓦解。
2.宗法制:
1)内容:按血缘关系的秦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2)最大特点(核心):嫡长子继承制,(大宗和小宗是相对的)
(★注意:大宗与小宗在政治上是君臣级关系,在血缘上是兄弟关系。)
3)意义: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3.分封制与宗法制的关系: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表现,二者互为表里,相互依存。
三、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征(13年新增考点):
1.王权与神权相结合;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
2.
王位世袭制、等级森严的分封制以及血缘关系维系的宗法制,构成了我国早期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考点二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一)了解秦朝的统一(4年未考)
1.公元前221年秦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
朝——秦王朝。(★巧记:“喊赵薇去演戏”)
2.秦统一的原因:①经济:商鞅变法,国力增强;
②民心:人民渴望统一;
③个人:秦王嬴政的雄才大略。
二)了解“始皇帝”的来历特点及秦的中央官制机构(10、12年考查)
1.“始皇帝”1)来历: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功德超过“三皇五帝”。采用“皇帝”称号,自称“始皇帝”。
2)特点:①皇权独尊——显示了皇权的不可僭越(如“朕”“制”“诏”“玉玺”等词)
②皇位世袭——显示了皇权的不可转移
③皇权至上——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核心.
3)本质:君主专制。
(★两千多年皇帝制度:前221年,秦始皇;1912年,宣统帝溥仪)
3.秦的中央官制机构——三公九卿制度。
1)“三公”及其职能:①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行政权,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产生)
②太尉:主管军事(是虚职,无实权)
③御史大夫:上传下达,负责监察百官。
2)“三公九卿制”的影响:中央官员相互配合,相互牵制,保证皇权的独尊。
三)理解秦朝的郡县制的建立和作用(10、11年考查)
1.建立过程:春秋战国:开始出现,秦朝时:在全国推广。(★注意:秦朝推广,春秋战国创立)
2.特点: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与分封制相比,最大特点就是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
3.影响:加强了中央集权;是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概况:
四)认识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的影响(10年考查)
秦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统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并且得到不断加强与巩固。
考点三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了解汉朝的郡国并行制(11年考查)
1.西汉初年,刘邦实行郡国并行制,一度影响到中央集权,汉武帝时期颁布“推恩令”,加强了中央集权。
郡国并行制:是指郡县制、封国制(分封诸侯王国)并行。
二)理解唐朝三省六部制(11年考查)
1.三省名称、职责及运作顺序:
中书省掌决策(草拟颁发诏令)——门下省掌审议(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
最高指挥官都是宰相,宰相权力一分为三。
2. 尚书省下设六部:吏部(官吏的任免和考核)、户部(户籍、土地和赋税)、礼部(礼仪、科举)、
兵部(军政)、刑部(刑狱)、工部(国家工程建设)。
3.三省六部制度的影响:
相权一分为三,削弱相权,保证了皇权独尊;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提高了行政效率;
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创造,被历代王朝所沿用。
三)了解宋朝分割相权的措施(4年未考)
增设“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事权、财权。
★注意:宋朝最高行政机构叫中书门下,长官称“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
最高军政机构是枢密院,长官称枢密使。
四)理解元朝的行省制度(11年考查)
1.元朝设10个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制度,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
2个单列的行政区划,即中书省(直辖“腹里”,大都及其周围地区河北、山东、山西)
宣政院(管理西藏、四川、青海等地区)。
2.与中央的关系:
⑴行省成为最高地方行政区的名称,行使权利时受中央的节制,全国分设十个行中书省(行省),
⑵各行省重大军政事务,必须报呈中书省;军政要务,报呈枢密院。
3.行省制度的意义: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五)理解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11年13年考查)
1.主要变化顺序: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1)夏商周时期:世官制(注重血缘关系)
2)汉朝:察举制(孝廉是士大夫做官主要途径)
汉武帝时开始实施察举制、是由官吏考察人才向中央推荐,最终以中央任命相关制度。
3)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注重的是门第、家庭出身)隋文帝废除。
4)隋朝—清末:科举制(成绩和才能)
科举制过程:隋出现、唐完善;明清,演变成“八股取士”;清末“新政”时(1905年),科举制废除。
科举制意义:A把选拔官吏权力集中到中央,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加强了中央集权;广纳人才,扩大官吏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B有利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推动了文化教育的繁荣;
C是古代选拔官吏制度;
D忽视自然科学,影响自然进步,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
★注意:科举制注重的是考试成绩,因此在这四个制度里面,科举制是相对最公平的。
★注意:隋文帝:分科考试。隋炀帝:进士科,是科举制开创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