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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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计算机软件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专业应用软件。
第四十四条工程技术部为计算机软件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软件的调研、采购、安装、升级、保管工作;参与专业软件的推广应用。
第四十五条计算机软件的采购:
1、信息管理员提出相关系统软件的采购及升级申请,填写《软件引进、升级审
批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采购;
2、将原始盘片、资料、合同及发票复制件归档保存;办理软件注册手续,并将
软件认证号码、经销商和技术支持商相关信息填入《软件信息表》;
3、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实际需要购买相关系统软件,5千元以上软件由集团公司
工程技术部采购并安装,并统一管理;5千元以下软件可由分公司信息管理员进行采购、安装,报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
1、信息管理员负责软件的安装,信息管理部门保存和使用软件的复制盘片,也
可根据需要从档案借出原始盘片,复制相关资料留存使用;
2、信息管理员应及时下载系统及平台软件的相关补丁程序,并与原系统进行配
套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
1、编制所开发及引进项目的合同文本、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技术文件;
2、组织需求分析;
3、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需求调查,并将各使用人的需求记录下来;
4、确立所开发项目的数据规范与业务流程;
5、确立系统的开发环境及系统的应用环境;
6、组织相关设计文件的编制(概要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文件);
7、编制项目测试计划;
8、按照功能需求,对各模块进行功能测试并做详细记录;
9、未达到功能需求的模块及时反馈给开发组成员进行重新设计;
10、编制项目测试报告;
11、编写培训计划及培训文件;
12、组织编写软件的使用说明书;
13、组织落实培训,对使用人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14、负责协调推广应用中使用部门间的关系;
15、将用户对软件的功能需求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开发组成员进行功能完善。
第四十八条计算机软件的升级与安装:
1、对原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2、组织安装新系统所需的相关硬件和系统软件,落实安装调试的资源;
3、组织新的应用系统的安装测试并做相应的记录;
4、将原系统的数据文件导入新系统中(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5、新系统启用(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九条信息管理员负责将项目开发及推广应用中所涉及的资料进行归档。
第五十条计算机软件维护:
1、用户向信息管理员提交软件维护请求,接到请求的信息管理员应及时提供维
护服务,并填写《维护记录》;
2、对于较复杂的问题,处理人应及时与信息管理员沟通,信息管理员组织研究
解决方案,及时处理问题;
3、应记录处理问题的方案及结果,信息管理员定期组织交流,总结汇总各种软
件的问题,以便改进软件,积累经验,提高处理问题的技术水平。
第五十一条用户需自行安装系统和专业软件时,应填写《软件借用记录》,办理借用手续。
第五十二条信息管理员应建立软件的有效版本清单,并定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