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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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2.05.31•【字号】陕扶办发[2002]31号•【施行日期】200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2002]31号2002年5月31日)各市、县(区)扶贫办(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结合近年来我省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实际,现就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移民扶贫异地开发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极其恶劣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开发式移民的方针,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通过移民扶贫开发,使贫困户早日摆脱恶劣的自然环境,达到有房住、有地种,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孩子上学方便,医疗条件较好,实现脱贫致富的要求。
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农为主,有土安置;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
要搞好“四个结合”,即:与重点村建设相结合,解决移民新村基础设施资金不足的问题;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解决劳动力转移的问题;与退耕还林相结合,解决搬迁户的耕地和近期口粮补助问题;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解决贫困人口的增收问题。
二、严格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对象和条件移民扶贫异地开发工作的对象,必须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很差的贫困村组和贫困户,重点是陕北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和陕南中高山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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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
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陕发改代赈[2008]81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7.03
【实施日期】2008.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
复
(陕发改代赈〔2008〕814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商发改字[2008]272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市镇安县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搬迁方式
同意对镇安县大坪镇等3个镇99户、444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因地质灾害搬迁65户、297人),并采取小集中方式安置。
按搬迁对象所在乡镇分:
大坪镇红旗村搬迁47户、212人。
集中安置在红旗村二组22户、106人,三组25
户、106人。
米粮镇2个村搬迁13户、65人,其中:八一村搬迁8户、40人,联盟村搬迁5户、25人,全部集中安置在联盟村一组。
青铜关镇丰收村搬迁39户、167人。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2140c51e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de.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14•【字号】陕发改经贸〔2012〕483号•【施行日期】2012.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白河县中心粮库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经贸〔2011〕882号)收悉。
根据《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实施方案》和《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参考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场址同意项目选址于白河县构扒镇高庄村,建设用地14.74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同意建设粮库总仓容1.0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房仓2栋(48m×24m);器材库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办公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612平方米;门卫、地磅房及食堂建筑面积77平方米;消防水池1座,容积300m3及水泵房(含药品库)、箱式变配电站等设施。
三、粮食储藏工艺同意工艺设计,具体如下:1、粮食出入库以汽车散、包粮运输为主。
2、粮食品种主要为小麦,平均储存年限均为3年。
3、库区配置1条生产作业线,作业能力为50t/h。
4、通风采用一机二道布置方式,包括机械送风系统和机械排风系统。
机械送风系统由地上笼通风道及移动式风机组成,机械排风系统由通风窗和固定式轴流风机组成。
5、储粮采用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
熏蒸系统与通风系统共用仓底通风管道。
6、同意设置粮情监测及自控系统。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安全储粮工艺设计。
四、总平面及建筑结构同意根据周边环境及交通运输、工艺操作要求,将库区划为东、西两个部分。
东侧布设门房、地磅房、食堂、器材库和晒场,西侧布设箱式变配电站、办公楼、2栋平房仓、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含药品库)。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https://img.taocdn.com/s3/m/043860d6f705cc1754270917.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155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9.27
【实施日期】2010.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0〕1558号)
省交通运输厅:
为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0〕2179号文下达了长江干线及其主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将该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我省汉江航运工程投资计划39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960万元,配套投资2000万元,专项用于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
请你厅根据本次下达的计划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细化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尽快
形成实物工作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性质建设规模开工年份建成年份投资类别。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https://img.taocdn.com/s3/m/764f495802768e9951e73868.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1]235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3.09【实施日期】2011.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11〕235号)西安市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报送西安市五区县2008-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生态移民实施方案的报告》(市发改字[2010]169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生态移民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尊重民意的原则,移民搬迁与重点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相结合,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相结合。
二、生态移民规模及安置方式。
原则同意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长安区、临潼区5个县(区)、11个乡(镇)、15个行政村的135户610人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安置区涉及周至县、户县、蓝田县、长安区、临潼区5 个县(区)、15个乡(镇、街办)、17个行政村。
采取集中和插花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343人,插花安置267人。
三、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住房135户12807平方米;建设基本口粮田311.4亩,其中新建214.9亩,改建96.5亩;新建通村道路9.735公里,通讯供电工程12.5公里,饮水工程2处、供水管道6.4公里,文卫设施330平方米,排水管道780米,种植生态林0.6亩。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83.46万元,其中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专项资金安排305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678.46万元。
五、项目实施有关要求。
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完善工程初步设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417号),尽快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建档立卡,跟踪问效,确保生态移民项目建设质量;统筹规划落实好搬迁群众基础设施和脱贫致富项目建设,实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03e8af9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97.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521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521号)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强县计划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投资〔2010〕6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4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农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这次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计划总投资467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32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5604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794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另文下达。
各市在下达计划时,要明确市、县财政配套资金比例。
二、这次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在53个县实施,共搬迁贫困人口11878户、50122人。
新建群众住房91.156万平方米、校舍930平方米,新修基本农田6907亩、改建基本农田910亩,新打机井134眼、修建蓄水池227座、铺设管网601公里,架设供电线路230公里,新修、改造道路540公里,新修沼气池1314口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各项目试点县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建设完善好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耕地,做到有土安置;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并及时兑现劳务报酬;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尽可能减轻群众负担;落实好搬迁群众的脱贫致富项目,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洋县等十九个县(市、区)2010年重点退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洋县等十九个县(市、区)2010年重点退耕](https://img.taocdn.com/s3/m/0fa27e3e5f0e7cd1842536d9.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洋县等十九个县(市、区)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2101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12.20【实施日期】2010.1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洋县等十九个县(市、区)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10〕210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你们报来的洋县、西乡县、汉阴县、岚皋县、丹凤县、商州区、太白县、陇县、户县、耀州区、宜君县、华阴市、澄城县、富平县、兴平市、宜川县、延川县、佳县和吴堡县等十九个县(市、区)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现就各县(市、区)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一、为了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区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同意在洋县、西乡县、汉阴县、岚皋县、丹凤县、商州区、太白县、陇县、户县、耀州区、宜君县、华阴市、澄城县、富平县、兴平市、宜川县、延川县、佳县和吴堡县等十九个县(市、区)的159个行政村实施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二、同意建设基本口粮田100000亩,其中新建基本口粮田19000亩,改造提高基本口粮田28550亩,田间设施配套19000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33450亩。
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详见附件1。
三、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9736.58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700万元,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5036.58万元。
分县投资概算详见附件2。
四、项目建设期1年。
请抓紧落实建设任务,尽快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陕西省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工程任务表2、洋县、西乡县、汉阴县、岚皋县、丹凤县、商州区、太白县、陇县、户县、耀州区、宜君县、华阴市、澄城县、富平县、兴平市、宜川县、延川县、佳县和吴堡县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1:陕西省2010年重点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工程任务表资套及群筹万元万元亩万元亩万元亩万元亩万元亩万元公里300.00 147.18 5000 407.27 1000 128.99 1000 44.25 1000 56.97 2000 177.06 15.981胥水镇杜家村21.62 12.60 9.02 210 21.62 40 5.15 45 1.99 40 2.27 85 12.21 1.602秋苗村16.29 5.40 10.89 90 16.29 20 2.57 15 0.66 20 1.14 35 11.92 1.703龙亭镇堰坝村26.49 16.80 9.69 280 26.49 60 7.75 50 2.22 60 3.42 110 13.10 1.504白石乡韩湾村69.59 69.00 0.59 1150 69.59 240 30.96 215 9.51 240 13.66 455 15.46 1.405黄安镇毛垭村59.06 37.20 21.86 620 59.06 120 15.48 130 5.75 120 6.84 250 30.99 2.346庙垭村48.69 37.20 11.49 620 48.69 120 15.48 130 5.75 120 6.84 250 20.62 1.007黄金峡镇北沟村43.47 36.00 7.47 600 43.47 120 15.48 120 5.31 120 6.84 240 15.84 1.508金水镇关岭村52.12 37.20 14.92 620 52.12 120 15.48 130 5.75 120 6.84 250 24.05 2.149茅坪镇三联村28.54 18.00 10.54 300 28.54 60 7.74 60 2.66 60 3.42 120 14.72 1.8010戚氏镇七眼泉村41.40 30.60 10.80 510 41.40 100 12.90 105 4.65 100 5.70 205 18.15 1.00其39.91 39.91它费用二西乡合计428.53 300.00 128.53 5000 387.15 1000 128.99 1000 44.25 1000 56.97 2000 156.941古城镇牟家庄村95.14 75.00 20.14 1250 95.14 250 32.24 250 11.06 250 14.24 500 37.602杨河镇杨河村118.22 87.00 31.22 1450 118.22 300 38.70 250 11.06 300 17.09 600 51.373大歇村99.53 84.00 15.53 1400 99.53 200 25.80 300 13.28 300 17.09 600 43.364高家池村74.26 54.00 20.26 900 74.26 250 32.25 200 8.85 150 8.55 300 24.61其它费用41.38 41.38三汉阴县564.31 300.00 264.31 5000 513.95 1000 168.00 1000 75.00 1000 51.00 2000 219.95 15.101双乳镇双乳村143.23 72.00 71.23 1200 143.23 20033.60 20015.00 25012.75 55081.88 4.002新塘村106.65 63.90 42.75 1065 106.65 20033.60 17513.13 24012.24 45047.68 3.003三同村59.01 35.70 23.31 595 59.01 15025.20 17513.12 1507.65 12013.04 1.204玉河村57.97 47.70 10.27 795 57.97 15025.20 1259.38 120 6.12 40017.27 1.305南45.47 22.50 22.97 375 45.47 10016.80 75 5.62 60 3.06 14019.99 2.00窖村6江河村53.91 26.70 27.21 445 53.91 10016.80 1259.38 100 5.10 12022.63 2.607叶家坝村36.72 25.50 11.22 425 36.72 10016.80 1259.37 80 4.08 120 6.47 0.508安林村10.99 6.00 4.99 100 10.99 10010.99 0.50其它费用50.3650.36四岚皋县531.93 300.00 231.93 5000 484.46 1000205.87 1000136.54 100054.50 200087.55 5.651官元镇古家村100.95 66.00 34.95 1100 100.95 10019.64 40055.72 100 5.45 50020.14 1.352大道河镇白果坪村42.11 24.00 18.11 400 42.11 20027.07 20015.04 1.003铁炉乡新风村85.85 48.00 37.85 800 85.85 20042.68 10013.54 20010.90 30018.73 1.154蔺河乡光明村79.12 54.00 25.12 900 79.12 10018.55 30040.21 100 5.45 40014.90 1.005石门镇红岩村176.43 108.00 68.43 1800 176.43 600124.99 60032.70 60018.73 1.15其它费用47.47 47.47五丹凤县681.74 300.00 381.74 5000 620.90 1000330.32 155073.02 100041.56 1450176.00 11.001棣花镇巩家湾村235.60 126.00 109.60 2100 235.60 30094.85 95044.76 85096.00 6.002桃坪村55.76 20.52 35.24 342 55.76 10533.20 158 6.57 7916.00 1.003街坪村74.08 48.90 25.18 815 74.08 9730.67 31915.03 29812.39 10116.00 1.004中坪村44.41 25.20 19.21 420 44.41 7824.66 142 6.68 122 5.07 788.00 0.505桃坪乡双坪村75.35 37.80 37.55 630 75.35 13943.95 139 6.55 2138.85 13916.00 1.006金湾村73.82 24.60 49.22 410 73.82 17053.75 98 4.07 14216.00 1.007银坪村32.05 6.00 26.05 100 32.05 5029.98 50 2.088双烽村29.82 10.98 18.84 183 29.82 6119.29 61 2.54 618.00 0.50其它费用60.84 60.84六商州区747.52 300.00 447.52 5000 680.81 1000296.95 100091.00 100022.00 2000270.86 15.671麻街中流16.24 11.76 4.48 196 16.24 988.92 987.32镇村2自愿村69.05 42.36 26.69 706 69.05 27825.30 42843.75 3.003雷凤村37.45 11.16 26.29 186 37.45 18637.45 2.404朝阳村32.46 16.44 16.02 274 32.46 65 5.91 20926.55 1.205齐塬村45.33 19.74 25.59 329 45.33 13612.38 19332.95 1.856大荆镇孟村13.80 12.84 0.96 214 13.80 21413.80 1.107青桥村88.77 44.82 43.95 747 88.77 24945.30 249 5.48 24937.99 3.058腰市镇庙前村107.19 50.76 56.43 846 107.19 42338.49 42368.70 3.079洪门河乡竹塬村61.35 12.60 48.75 210 61.35 10559.04 105 2.3110杨峪河镇民主村209.17 77.52 131.65 1292 209.17 646192.61 64614.21 2.35其它费用66.7166.71七太白县合计600.00 300.00 300.00 5000 546.45 1000124.75 2000152.58 10001000154.06 6.301咀头北沟40.21 24.00 16.21 400 40.21 20024.95 20015.26镇村2咀头镇拐里村96.29 36.00 60.29 600 96.29 40046.02 20050.27 2.903咀头镇梅湾村58.79 30.00 28.79 500 58.79 50058.79 3.404桃川镇蹇坡村80.40 48.00 32.40 800 80.40 40049.89 40030.515桃川镇白杨塬村70.78 48.00 22.78 800 70.78 60045.78 20025.006鹦鸽镇柴胡山村57.54 30.00 27.54 500 57.54 40049.91 1007.637鹦鸽镇吉利沟村61.28 36.00 25.28 600 61.28 20015.26 40046.028鹦鸽镇瓦窖坡村81.16 48.00 33.16 800 81.16 50038.14 20023.02 10020.00其它费用53.5553.55八陇县合计367.50 200.00 167.50 5000 334.71 1000108.42 2000131.31 100046.24 100048.74 7.001固关镇北大山村168.86 84.00 84.86 2100 168.86 70073.03 70061.79 70032.37 1.672固关街19.12 16.00 3.12 400 19.12 2008.62 20010.50 1.603木家庄村111.79 68.00 43.79 1700 111.79 30035.39 70043.69 30013.87 40018.84 2.704水滩村34.94 32.00 2.94 800 34.94 40017.21 40017.73 2.70其他费用32.7932.79九户县合计547.62 240.00 307.62 6000 498.75 1000116.29 2000122.21 100028.20 2000232.05 5.321石井镇土门67.78 39.20 28.58 980 67.78 49053.96 49013.822蒋村镇西一76.71 40.80 35.91 1020 76.71 51062.33 51014.383西三68.40 28.00 40.40 700 68.40 35021.39 35047.01 1.604甘峪沟76.35 40.00 36.35 1000 76.35 50030.55 50045.80 1.005青三56.87 24.00 32.87 600 56.87 30018.33 30038.546天桥乡西涝峪口40.13 16.00 24.13 400 40.13 20012.22 20027.91 0.957庞光镇化西村47.76 24.00 23.76 6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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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5.10
•【字号】陕发改办[2011]785号
•【施行日期】2011.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基础设
施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陕发改办〔2011〕785号)
各有关处室:
省委、省政府决定用10年时间,对陕南地区60万户、240万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这是我省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对从根本上消除陕南地区重大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环境恶劣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为切实做好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我委决定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小组。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祝作利
副组长:李忙全梁兴
成员:张刘俊王明华张江波赵小华权林路新昌魏立峰王小京
联系人:王小京
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协调中央及省财政相关投资尽量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https://img.taocdn.com/s3/m/5728363c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2e.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2006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意见》(陕发改环资〔2006〕1370号),确定了省级第一批24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经过几年的试点实践,初步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窗口、企业间及产业间有机耦合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
有些部门和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是措施不得力。
目前,还有部分试点单位尚未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没有全面展开,致使试点工作滞后,未能达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影响了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 83号),推动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规范试点单位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下一步试点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全面贯彻“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加大试点示范的工作力度,培育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先行探索、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以线促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抓好企业、园区及社会三个层面试点,扶持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和市县,探索出我省不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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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797号【发布部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林业厅【发布日期】2010.11.02【实施日期】2010.11.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工程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797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关于下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201号)精神,2010年度我省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162.44万亩,总投资9746.4万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8122万元,地方配套1624.4万元。
现将2010年我省退耕还林巩固成果补植补造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市县要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与退耕还林造林工作放在同等地位来抓,坚持“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县的原则,要把目标、任务、资金和责任落实到县(市、区)、乡镇、村组和农户。
各地林业部门要在经费、人员、工作条件上要继续给予保障,为保质保量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补植补造限定在适宜于植树种草,但因自然因素导致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低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种草地上。
各县(市、区)要根据规划分期编制补植补造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由发展改革、财政、林业部门联合报市级相关部门,由市发展改革委商财政、林业部门审批。
根据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及投资计划编制作业设计,将建设任务落实到乡、村和山头地块。
作业设计由具有相应林业设计资质单位编制,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林业厅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https://img.taocdn.com/s3/m/d86ee6c3551810a6f524868f.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1508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9.13【实施日期】2010.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508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新城大院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1.4855亿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
2、本次下达投资计划中,商南县发改局“十二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商洛市、宝鸡市等7个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费550万元从我委陕发改投资〔2010〕571号文件“长期事项”中列支;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1000万元从“公共建设项目”中列支;新城大院改造工程、省政府3号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黄帝陵祭祀大院维修工程等16个项目13305万元从“省级续建项目”中列支。
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附件: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备注合计14855一、长期事项5501、商洛市商南县发改局“十二五”规划编制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十二五”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商洛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2、宝鸡市宝鸡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3、汉中市汉中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4、渭南市渭南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5、西安市西安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6、铜川市铜川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7、咸阳市咸阳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8、陕西省外贷办招商引资设施经费100招商引资二、公共建设项目1000省气象局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1000建成三、省级续建项目133051、新城大院改造工程29002号楼2450万元、42号区域维修改造450万元2、省政府3号小区基础设施建设1800配套设施(供水300、排水300万元、供电1200万元)建设3、延安市黄帝陵祭祀大院维修工程1000补助(安排完)4、司法厅陕西省劳教局西安戒毒康复中心400建设5、陕西宾馆13号院落地改造项目20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预](https://img.taocdn.com/s3/m/dbc74245caaedd3383c4d36c.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921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7.20【实施日期】2010.07.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921号)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扩权强县发展计划局: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3个(发改投资〔2010〕463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3200万元,搬迁贫困群众11363户、48540人。
为完成省政府交给我委每年5万人的农民安居工程任务,我委以陕发改代赈〔2010〕521号文下达43个试点县搬迁群众11878户、50122人,拟新增加渭南市大荔县52户、230人的搬迁任务,因此2010年我省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11930户、50352人。
由于搬迁任务增加,使集中安置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为了保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现将我省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2000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主要用于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级配套。
二、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集中安置地的道路、供水、供电、基本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县要根据集中安置地的需要,精打细算,规划设计好各类基础设施,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各市、县在确定投资建设项目后,于2010年10月底将建设项目及投资情况报我委备案。
三、该项资金从我委陕发改投资〔2010〕571号文件“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
附件: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表二○一○年七月二十日附件: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项目名称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合计2000汉中市385咸阳市450镇巴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60淳化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160西乡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60旬邑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100宁强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60彬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2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https://img.taocdn.com/s3/m/be2a093f52d380eb62946d68.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
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陕发改代赈[2008]81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7.03
【实施日期】2008.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凤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8〕815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
宝市发改赈字[2008] 523号文件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市凤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凤县双石铺镇、凤州镇2个乡镇5个村321户、1366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并采取集中和插花方式安置。
其中:双石铺镇十里店村三组28户、112人,集中安置在十里店村梨树坪;双石铺镇十里店村七、九、十组36户、126人,集中安置在十里店村堡子大坪;安沟村一组、二组33户、142人,集中安置在安沟村付家砭;安沟村二组、三
组48户、218人,集中安置在安沟村安沟门;凤州镇苍坪村一组17户、81人,集中安置在山下一组安全地带;苍坪村二组、三组73户、298人,集中安置在凤州村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ba1a7c2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7e.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319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319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陕发改农经[2009]1447号)精神,为了做好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区域进行编制,一般以行政村为项目建设基本单元。
县发展改革部门是编制实施方案的牵头部门,要注意与民政、扶贫和以工代赈等部门衔接、配合,统筹安排生态移民建设项目。
编制生态移民实施方案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有多年从事移民方案编制经验。
二、要在经批复的当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规划任务范围内,在充分征求退耕农民意愿和做好生态移民群众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合理确定生态移民任务,编制该县本区域、近年度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方案。
对于前期已经下达生态移民任务计划,尚未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审批的县,将原计划任务纳入本次方案一并编制报审。
三、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需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出具同意开展生态移民、落实配套资金承诺函。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县上报的生态移民任务进行汇总、平衡,并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于4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三份报省发改委,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请各地切实做好生态移民群众的调查摸底工作,抓紧组织编制生态移民实施方案,对纳入生态移民实施方案的移民群众要在当地进行公示,按时完成生态移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报审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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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陕发改代赈[2009]522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5.06【实施日期】2009.05.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陕发改代赈〔2009〕522号)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安发改代赈[2008]528号文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紫阳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同意对紫阳县城关镇新桃村等6个乡镇11个村241户、1108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小集中和插花等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1、住房建设。
新建搬迁群众住宅241户、22160平方米,户均92平方米,人均20平方米。
2、道路工程。
新修及改造道路11.5公里。
其中:城关镇新桃村3公里,高桥镇双龙、何家堡2个村3.5公里,红椿镇盘龙、纪家沟2个村4公里,斑桃镇斑桃村1公里。
3、供水工程。
新建人引工程8处、铺设管网18公里。
其中:蒿坪镇龙泉村2公里,高滩镇高滩、龙虎、牌路3个村8公里,高桥镇双龙、何家堡2个村3公里,红椿镇纪家沟村2公里,斑桃镇麻园村3公里。
4、供电工程。
架设0.4kv供电线路2.5杆公里。
其中:红椿镇盘龙村1杆公里,斑桃镇斑桃村1.5杆公里。
5、河堤及平整场地。
新修河堤200米、平整土地66亩。
其中:城关镇新桃村平整场地10亩;蒿坪镇龙泉村新修河堤200米、平整场地3亩;高滩镇高滩、龙虎、牌路3个村平整场地15亩;高桥镇双龙、何家堡2个村平整场地10亩;红椿镇盘龙村平整场地20亩;斑桃镇麻园村平整场地8亩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1050万元。
其中:住房建设841万元,道路工程74万元,供水工程74万元,供电工程12万元,河堤及平整场地49万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163ed9e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cf.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1.11•【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849号•【施行日期】2010.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849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 120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计划,总投资7633 万元,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80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3833万元。
项目涉及全省39个县,搬迁移民7600人。
具体任务和项目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高度重视移民搬迁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做到有土安置;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尽可能减轻群众负担。
完善迁入地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搬迁群众的脱贫致富项目,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三、生态移民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管理,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附件:陕西省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表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5a25dd1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65.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7•【字号】陕政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陕政发〔2011〕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0年第21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于山区是我省主要贫困地区之一,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低,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实施白于山区贫困群众移民搬迁,是省委、省政府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村民生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和根本措施,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从根本上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他们的生存发展问题,为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2011-2015年)为了切实实施好白于山区贫困群众搬迁工程,促进贫困群众持续较快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针对白于山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白于山区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将移民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城镇吸纳、工农业园区承载、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等多种形式,切实搞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工程,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在全省率先探索出贫困山区统筹城乡发展、实现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调整2004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调整2004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e05a828e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65.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调整2004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5.25•【字号】陕发改代赈[2006]525号•【施行日期】2006.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调整2004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陕发改代赈〔2006〕525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你委商发改字[2006]16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对镇安县2004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一、同意将永乐镇52户、254人调整为56户、255人,回龙镇68户、283人调整为75户、323人,米粮镇58户、267人调整为60户、283人,茅坪镇45户、200人调整为46户、205人,柴坪镇74户、345人调整为80户、388人,木王镇70户、281人调整为72户、293人。
同时将东川镇郑家庄村33户、111人,铁厂镇西沟口村3户、15人列入搬迁计划。
调整后,全县实际搬迁人数由原批复方案中的367户、1630人调整为425户、1873人。
二、同意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和资金进行调整。
调整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和资金为:1、供水工程。
铺设管网25.85公里,国家补助36.55万元2、道路建设。
改造道路67公里,新修道路5.6公里,硬化道路0.812公里,国家补助161.01万元。
3、供电工程。
架设0.4KV供电线路2.85公里,0.22KV供电线路7.2公里,变压器1台,国家补助11.39万元。
4、基本农田建设。
新修基本农田215.8亩,新修,加固河堤2.13公里,国家补助115.85万元。
请据此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滨区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滨区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https://img.taocdn.com/s3/m/a70431e5a1c7aa00b52acba3.png)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滨区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陕发改代赈[2008]811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08.07.03【实施日期】2008.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滨区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陕发改代赈〔2008〕811号)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安发改代赈[2008]277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市汉滨区2008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同意对汉滨区2个乡镇7个村97户、434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小集中和插花等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1、住房建设。
新建搬迁群众住宅97户、7660平方米,户均79平方米,人均18平方米。
2、道路工程。
改造道路16.4公里。
其中:洪山镇洪山、淀沟、元坝等三个村改造道路8公里;大同镇六郎、水利2个村改造道路8.4公里。
3、供水工程。
新修机井1眼,水塔1座,蓄水池1座,铺设管网2.2公里。
其中:洪山镇青狮村新修蓄水池1口,铺设管网1公里;大同镇月北村新修机井1眼,水塔1座,铺设管网1.2公里。
4、农田水利工程。
大同镇水利村衬砌渠道1.2公里。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350万元。
其中:搬迁群众住房建设240万元,道路工程82万元,供水工程22万元,农田水利工程6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区配套及搬迁群众自筹、投劳解决。
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搬迁群众住房建设100万元,道路工程79万元,供水工程16万元,农田水利工程5万元。
四、脱贫致富方案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
请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相关扶持配套政策的落实,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陕发改代赈〔2009〕536号——关于太白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9〕536号——关于太白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3484408c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4365855.png)
陕发改代赈〔2009〕536号——关于太白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06•【字号】陕发改代赈〔2009〕536号•【施行日期】2009.05.06•【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关于太白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宝鸡市发展改革委:宝市发改赈字〔2008〕1054号文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太白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同意对太白县桃川镇白杨塬村等3个乡镇7个村119户、546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集中方式安置。
其中:桃川镇白杨塬村15户、63人,鹦鸽镇六家村20户、100人,集南塬村14户、69人,嘴头镇嘴头街村29户、130人,北沟村17户、76人,李家沟村14户、63人,梅湾村10户、45人,分别集中安置在本村规划新村。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1、住房建设。
新建搬迁群众住房119 户、10920平方米,户均92平方米,人均20平方米。
2、道路工程。
新修道路1.609公里。
其中:白杨塬村0.1955公里,六家村0.1275公里,南塬村0.268公里,咀头街村0.356公里,北沟村0.075公里,李家沟村0.49公里,梅湾村0.097公里。
3、供水工程。
修建15立方米蓄水池1座,铺设供水管道5.028公里。
其中:白杨塬村管道0.4公里,六家村管道0.26公里;南塬村蓄水池1座,管道2.7公里;咀头街村管道0.67公里;北沟村管道0.25公里;李家沟村管道0.448公里;梅湾村管道0.3公里。
4、供电工程。
架设0.4kv线路1.42公里。
其中:白杨塬村0.2公里;六家村0.2公里;南塬村0.08公里;咀头街村0.36公里;北沟村0.1公里;李家沟村0.26公里;梅湾村0.22公里。
5、基本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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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
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陕发改代赈[2009]526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9〕526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安发改代赈[2008]537号文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白河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
同意对白河县中厂镇石梯村等5个乡镇12个村214户、10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小集中和插花等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
1、住房建设。
新建搬迁群众住宅214户、20000平方米,户均93平方米,人均20平
方米。
2、道路工程。
改造道路6公里,新建20延米桥梁3座。
其中:中厂镇石梯村改造道路2公里;茅坪镇茅坪、田湾2个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四新乡彭家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卡子镇友爱村改造道路1公里;桃园乡石龙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
3、供水工程。
中厂镇石梯村水源工程1处,新建管道3公里。
4、基本农田建设。
改造农田500亩。
其中:中厂镇石梯村60亩,四新乡彭家村120亩,卡子镇友爱村200亩,桃园乡联合村120亩。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茅坪镇枣树新打机井6眼。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984万元。
其中:群众住房建设700万元,道路工程161万元,供水工程13万元,基本农田建设88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2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5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其余资金由搬迁群众自筹及投劳解决。
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群众住房建设300万元,道路工程118万元,供水工程9万元,基本农田建设57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6万元。
四、脱贫致富方案
原则同意方案中的脱贫致富规划。
请加强对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和指导,抓好规划项目的实施和后期相关扶持配套政策的落实,使搬迁群众尽快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请据此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单项工程设计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审批,待计划下达后实施。
附件:白河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二○○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白河县2010年易地扶贫搬迁统计表
合计51121410005112141000
1中厂镇小计42200小计42200
石梯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