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梅、乌梅肉、乌梅炭生产工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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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有限公司生产工艺规程

1目的:建立乌梅、乌梅肉、乌梅炭生产工艺规程,用于指导现场生产。

2 范围:乌梅、乌梅肉、乌梅炭生产过程。

3 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质保部。

4 制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

《中国药典》2020年版。

5 产品概述

5.1 产品基本信息

5.1.1产品名称:乌梅、乌梅肉、乌梅炭

5.1.2规格:统

5.1.3性状:

乌梅本品呈类球形或扁球形,直径1.5~3cm。表面乌黑色或棕黑色,皱缩不平,基部有圆形果梗痕。果核坚硬,椭圆形,棕黄色,表面有凹点;种子扁卵形,淡黄色。气微,味极酸。

乌梅炭本品形如乌梅,皮肉鼓起,表面焦黑色。味酸略有苦味。

5.1.4企业内部代码:

5.1.5性味与归经:酸、涩,平。归肝、脾、肺、大肠经。

5.1.6功能与主治:敛肺,涩肠,生津,安蛔。用于肺虚久咳,久泻久痢,虚热消渴,蛔厥呕吐腹痛。

5.1.8贮藏:置阴凉干燥处,防潮。

5.1.9包装规格:3g/袋;5g/袋;10g/袋;60g/罐;80g/罐;100g/罐;0.5kg/袋;1kg/袋;10kg/袋;15kg/袋;18kg/袋;20kg/袋;25kg/袋;30kg/袋;50kg/袋。

5.1.10贮存期限:36个月

5.2 生产批量:5~10000kg

5.3 辅料:无

5.4 生产环境:一般生产区

6 工艺流程图:

6.1 乌梅生产工艺流程图:

6.4 生产操作过程与工艺条件:

6.4.1领料

6.4.1.1饮片车间根据批准的批生产指令,按照“生产过程物料管理程序”,凭填写品名、编码、领料量、数量的指令单到原料库领取乌梅原料。

6.4.1.2领料过程中必须核对原料品名、编码、件数、数量、合格标志等内容。

6.4.2净制:

6.4.2.1取原料,置于不锈钢挑选台上,按照《净制岗位标准操作规程》手

下道工序,及时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

6.4.2.3质量要求

6.4.2.3.1生产操作过程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6.4.2.3.2生产操作过程中,物料必须每件有正确的标识,设备必须有运行标志。

6.4.2.3.3净制标准

(1)抽样方法:随机取样3次,每次500g ,检查杂质数量。

(2)合格标准:照《杂质检查法》(检验操作规程附录12)测定,杂质不得过3%。

6.4.2.4净药材物料平衡限度 (1)指标:95-100%。 (2)计算公式如下:

++=

100%

净药材量杂物量取样量

净制物料平衡指标(%)投料量

6.4.2.5偏差处理:投料量按领料数量计算。如有偏差,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GLSCO8-203)的要求,启动生产过程的偏差,直到得出无潜在风险为至。如有质量风险,按质量事故处理则进行纠正和预防。

6.4.3洗、润:

6.4.3.1乌梅 按照《洗、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将净乌梅从滚筒口送入洗药机中后,按《洗药机标准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启动机器,开启水泵,饮用水将通过水泵喷水管喷入旋转着的洗药筒内,使洗药筒内的药物得到充分清洗后,肉眼观察无泥沙。

6.4.3.2乌梅肉 按照《洗、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将净乌梅从滚筒口送入洗药机中后,按《洗药机标准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启动机器,开启水泵,饮用水将通过水泵喷水管喷入旋转着的洗药筒内,使洗药筒内的药物得到充分清洗至肉眼观察无泥沙后,置于洗药池润软去核或置于软化箱(温度

乌梅转至下道工序,及时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

6.4.3.4质量要求

6.4.3.4.1生产操作过程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6.4.3.4.2生产操作过程中,物料必须每件有正确的标识,设备必须有运行标志。

6.4.3.4.3洗润标准

(1)抽样方法:随机取样3次,每次150g。用目测法检查,应符合标准。

(2)合格标准:用肉眼观察无泥沙,润药程度符合规定。

6.4.3.4.4偏差处理:如有偏差,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GLSC08-023)的要求,启动生产过程的偏差,直到得出无潜在风险为至。如有质量风险,则进行纠正和预防,按质量事故处理。

6.4.5干燥:按照《干燥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和《热风循环烘箱标准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将饮片分别均匀装在烘盘中,架在烘车上,推入热风循环烘箱内,设定温度40-60℃,当温度达到60℃后,持续60-90分钟,或置阳光棚晾晒。

6.4.5.1干燥结束后,称量,标明品名、批号、总件数、总数量。将干燥后乌梅或乌梅肉转至下道工序,及时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

6.4.5.2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检验人员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6.4.5.3质量要求

6.4.5.3.1生产操作过程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6.4.5.3.2生产操作过程中,物料必须每件有正确的标识,设备必须有运行标志。

6.4.5.3.3干燥标准:

(1)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物料筐中取样5处,每次150g。用“四分法”取样约150g。

16.0%。

6.4.5.4物料平衡:

(1)物料平衡指标:≥60%。 (2)物料平衡公式:

%

100%⨯+=

净药材投料量取样量

干燥后数量)干燥物料平衡(

投料量按净制后药材数量计算。

6.4.5.5偏差处理:如有偏差,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GLSC08-023)的要求,启动生产过程的偏差,直到得出无潜在风险为至。如有质量风险,则进行纠正和预防,按质量事故处理。

6.4.6炒制:

6.4.6.1乌梅炭:取净乌梅:,按照《饮片炒炭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及《炒药机标准操作及维护保养规程》,照炒炭法,置炒药机内,用文火120-150℃加热,炒制25-40分钟,炒至皮肉鼓起,表面焦黑色,味酸略有苦味。取出,放凉。

6.4.6.2炒制结束后,称量,标明品名、批号、总件数、总数量。将放凉后的饮片运入车间中转间,及时清场并填写生产记录。

6.4.6.3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检验人员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6.4.6.4质量要求

6.4.6.4.1生产操作过程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6.4.6.4.2生产操作过程中,物料必须每件有正确的标识,设备必须有运行标志。

6.4.6.4.3炒制标准

(1)取样方法:随机取样3次,每次500g ,检查炒制程度。 (2)合格标准:炒至皮肉鼓起,表面焦黑色,味酸略有苦味。

6.4.6.5偏差处理:如有偏差,应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GLSC08-023)的要求,启动生产过程的偏差,直到得出无潜在风险为至。如有质量风险,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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