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名称:民事裁定救济的研究一、选题缘起、目的及意义(一)选题缘起由于裁定依据既判力与执行力的扩张,裁定措施外观推定的特点,均可能对裁定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法侵害。
如果不为裁定当事人和第三人提供救济,那么,他们在裁定过程中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将成为一纸空文。
但我国的裁定救济制度规定较为粗糙,在救济范围、救济方式、救济程序等方面规定极为简单,存在理论上难以弥补的缺陷,难以实现对裁定程序中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救济。
同时,裁定救济制度的不完善,也是裁定实践“乱裁定”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
民事执行救济具有独立的价值、功能和地位,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行执行救济存在严重不足。
我国现行法只规定了执行异议和执行回转两种救济方法,且执行异议只授予对执行标的物有排除执行力的第三人享有救济权,而对裁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缺乏相应的保护。
这不利于确保裁定公正,提高裁定效率,也远远不能适应复杂的社会现实的需要。
就执行异议而言:1、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制度并不能充分地保护案外人及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案外人对裁定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提出裁定异议时,案外人与执行当事人就裁定标的的实体民事权益产生争议,而依据诉讼法的基本原理,民事主体之间就实体上权益发生争议的,就应当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即诉讼程序予以解决,裁定人员仅仅通过审查就来处理民事主体之间的实体问题,这与诉讼法的基本精神是相悖的。
因为审查程序本身毕竟不是诉讼程序,不能促使各方提供全面、真实的证据,不能保证充分听取争议各方的意见,也无法进行公正的裁判,这在事实上剥夺了争议各方应当享有的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获得救济的权利。
司法实践中,多发生裁定法院仅凭案外人的一面之辞,便确认异议有理而中止执行程序,使申请裁定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受到侵害。
对异议理由成立的中止裁定,不能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篇一」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
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1.拟定毕业论文题目:论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2.选题依据:(选题经过与选题意义)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过程中我对这一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经与指导老师商定选定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问题作为我论文题目。
这一选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业务发展到国际领域,应运而生的国际贸易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在中国,信用证业务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越来越大。
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一方面,对缩短企业收汇时间,减少银行和出口企业人力成本,减少不符点扣费,防止收汇风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对此问题的研究为司法人员的司法活动提供相应的标准和依据,有利于正确处理贸易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银行审单原则,银行职责和行为等做了更加明确的修改和完善,但针对信用证银行审单标准仍有一定争议。
因此,有必要对跟单信用证的严格相符原则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商讨,这样有助于从理论上扫清障碍,为进一步解决实际问题奠定基础,以此统一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不一的难题,并借鉴国际惯例,完善我国的信用证法律制度。
针对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在事务中的应用这一问题,我进行了社会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信用证交易中,单证的不符点达到60%~80%,这就意味着银行拒付达到了60%以上的概率。
尽管这些单证的不符点在第二次交单中,大部分被接受,但银行第一次的高概率拒付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从而造成了信用证运行机制效率的低下,甚至引发法律纠纷,无疑对信用证的.固有价值造成损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单据相符性的判断往往缺乏专业的银行业和商业知识作为支撑。
法学开题报告样本优秀范文(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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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1开题呈文格式与开题呈文写作技巧开题呈文是研究生毕业论文任务的首要环节,是指为叙述、审核和肯定毕业论文标题而做的专题书面呈文,它是研究生实施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计划和依据,是监督和保证论文质量的首要措施,同时也是教练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作品撰写能力的有用的施行活动。
《中国青年报》报道:复旦大学信息学院2002级研究生所做毕业论文开题呈文,仅有不到1/3的博士研究生获一次性通过,而78位硕士研究生,10人没获通过,仅有19人获一次性通过。
这在复旦大学乃至于全国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上“都很少见”。
但据笔者了解,倘若以肃穆的眼力见识审视目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论文开题呈文任务,可以说,医学研究生开题报告。
管理部门、导师、研究生三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够的问题——视“论文开题呈文为走过场”、视“论文开题呈文为形式”。
除思想上重视不够外,对毕业设计开题呈文的撰写伎俩缺少了解也是首要因由之一。
鉴于此,笔者纠合自己的管理任务体会,就毕业论文开题呈文的写法和技巧做一探讨。
1.11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毕业论文选题一般条件餍足以下原则:①开辟性:古人没有特地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尚无空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或是学术界有差别,有必要长远研究探讨的问题;②先辈性:硕士毕业论文要有新的见解,博士毕业论文要做出创设性劳绩;③劳绩的必要性:所选课题应有必要背景,针对实际的和迷信开展的必要,即应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④劳绩的可以性:课题的形式要有迷信性,难易程度和任务量要妥善,满盈琢磨到在必定时间内获得劳绩的可以性。
2023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法学开题报告03-14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4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
近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有了较大发展,听证会、讨论会、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评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然而,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公众参与能力和技术不足,激励机制缺失,行政机关组织公众参与的约束机制有待规范,公众参与信息反馈和保障机制亟需健全等。
因此,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通过对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相关内容的探讨,深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希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为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政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政府腐(fu)败、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学科,对于社会的法律制度、司法体系和法律实践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法学研究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范文,以期为学生提供参考和指导,帮助他们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二、研究目标和内容本文的目标是通过分析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范例,提供一个清晰的写作框架和步骤,以帮助学生系统地组织和展开论文的研究内容。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开题报告的结构和要素、写作方法和技巧、参考文献的选择和使用等方面。
三、文献综述在法学领域的文献综述中,研究者通常会就自己所要研究的问题进行文献梳理和评述,旨在回顾和总结相关研究的现状和进展,并对自己的研究内容进行定位和界定。
文献综述的撰写需要对相关领域的核心期刊、重要学术论文和专著进行检索和筛选,对相关研究进行系统性的整理和分析,以形成一个合理且有逻辑性的研究框架。
四、研究方法在法学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中,研究方法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
研究方法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到论文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
在法学研究中,常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案例分析、调查问卷和实证研究等。
研究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进行合理的决策,并在论文中对其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解释。
五、预期研究结果在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需要明确预期的研究结果。
预期的研究结果应该是有价值和有意义的,能够对目标领域的学术研究或实践工作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同时,预期的研究结果应该是可行和可实现的,需要充分考虑研究方法和资源的限制,确保研究目标的实现。
六、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在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需要详细规划研究计划和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应包括研究的阶段性目标和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以及所需的研究时间和资源。
进度安排应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毕业论文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七、预期贡献和创新点在法学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中,需要明确预期的研究贡献和创新点。
法律硕士开题报告案例(3篇)

第1篇一、课题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硕士教育作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课题旨在探讨法律硕士教育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的作用,分析当前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二、研究目的与内容(一)研究目的1. 分析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了解其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的作用。
2. 识别当前法律硕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教育质量提供依据。
3. 提出法律硕士教育的改革措施,以促进法律硕士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研究内容1. 法律硕士教育的背景及发展趋势2. 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3. 法律硕士教育的实践教学模式4. 法律硕士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5. 法律硕士教育的国际化发展6. 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7. 法律硕士教育的改进措施三、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一)研究方法1. 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国内外法律硕士教育的理论、实践和发展趋势。
2. 调查研究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法律硕士教育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3.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案例,分析法律硕士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4. 比较研究法:对比国内外法律硕士教育的异同,借鉴先进经验。
(二)技术路线1. 梳理法律硕士教育的相关文献,明确研究范围和方向。
2. 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法律硕士教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4. 比较国内外法律硕士教育的异同,提出改进措施。
5. 撰写开题报告,提交导师审核。
四、预期成果1. 完成一篇关于法律硕士教育的开题报告。
2. 形成一篇关于法律硕士教育的论文,发表在相关学术期刊上。
3. 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五、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第1-2周):查阅文献,明确研究方向。
2. 第二阶段(第3-4周):设计问卷调查,开展访谈。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硕士开题报告范文一、研究背景1992年冷战结束,东西方对抗基本结束,但历史远未终结,南北差距以更快的速度拉大。
同年,中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地区经济差异和个人收入差距也以惊人的速度拉大。
因此平等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形上学思考而且引起了当代国际国内学者的热烈讨论,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角度,结合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成果力图澄清长期以来在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些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造成严重危害的错误观念和结论。
在目前关于平等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一般只从一个角度或两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而笔者认为对于平等问题的研究必须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历史学等诸个角度进行研究,必须具有历史的、宏观的、综合的眼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选择使得我们一方面仍然必须面对价值法则给社会主义带来的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面对在市场经济中复归的利润法则(即剩余价值法则)带来的劳动异化问题恶化的现象。
即使是最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也承认价值法则和资产阶级法权的有用性(毛泽东,1958)。
同时,即使是市场经济最坚定的支持者也承认在市场经济中异化问题是无解的(吴敬琏,1993),以至于有些市场经济的支持者主张异化劳动的“人道性”(贺汉魂、廖鸿病,XX)。
笔者认为对市民权利(资产阶级权利)的公开鼓吹必然导致价值法则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而对市民权利拥有得越多,则表明异化的程度越深。
因此,劳动异化和资产阶级权利(市民权利)问题其实是一体两面的同一个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依赖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的思想解放,而这也意味着平等问题的最终解决与消亡。
二、选题的意义(一)理论意义本研究从分工这一经济学的原点出发,第一次将劳动异化与资产阶级权利问题结合起来研究平等的历史性与绝对性。
指出所谓的资产阶级权利其实是人类的最后一项特权——市民权利,与资产阶级无关。
而价值法则一方面作为按劳分配原则等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具有积极意义,但另一方面,对价值法则的公开鼓吹确实会导致它的泛滥和利润法则的复归。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毕业论⽂开题报告法学毕业论⽂开题报告模板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接触并使⽤报告的⼈越来越多,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编整理的法学毕业论⽂开题报告,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学毕业论⽂开题报告篇1 论⽂题⽬:关于雇凶杀⼈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学院: 学号:__ 姓名:__ ⼀、论⽂选题的⽬的和意义 ⽬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明确各个⾏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的规定。
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这⼀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是⼀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临很⼤的困难,⽽且⽬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中各个⾏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雇主及被雇佣⼈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过多,要么过轻,不⾜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案件中各个⾏为⼈的刑事责任⼤⼩及其分配,成为⽬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对的课题。
⽬前理论界的讨论⼤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案件进⾏整体梳理。
相信随着《中华⼈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这⼀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步的关注的。
三、论⽂的主攻⽅向、主要内容、研究⽅法及技术路线 本⽂主要是从雇凶杀⼈这⼀特殊的犯罪现象着⼿,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杀⼿的地位和作⽤进⾏分析,指出各个⾏为⼈在典型的雇凶杀⼈犯罪和⾮典型的雇凶杀⼈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般原则进⾏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研究。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作用愈发凸显。
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对于法律的研究和探索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次论文旨在探讨某一具体法律问题,并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为相关领域的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二、研究目的和内容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研究,探讨其背后的法律原理和规则,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和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对相关法律文献和案例的梳理和分析,对法律理论和观点的探讨,以及对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评估和建议。
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本论文采用综合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
具体步骤如下:1. 文献研究:对相关法律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了解该问题的研究现状和进展。
2. 案例分析:选取一些相关案例,对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案例中的法律原理和规则。
3. 比较研究:对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进行比较研究,了解其异同和优缺点。
4. 理论探讨:对该问题的法律理论和观点进行探讨,分析其适用性和局限性。
5. 评估和建议:对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四、论文创新点和预期成果本论文的创新点在于对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通过对案例和文献的综合研究,提出对现有法律理论和制度的评估和建议。
预期成果包括:对该问题的法律原理和规则的深入理解,对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评估和建议,以及对相关领域的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五、论文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本论文的重要性在于对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分析,为相关领域的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
同时,通过对法律原理和规则的探讨和比较研究,可以提出对现有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评估和建议,为法律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论文的可行性在于有足够的案例和文献可供研究,并且采用综合研究方法,具备一定的实施条件。
六、论文的进度安排根据以上研究方法和步骤,本论文的进度安排如下:1. 第一阶段: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预计完成时间:两个月)2. 第二阶段:比较研究和理论探讨(预计完成时间:一个月)3. 第三阶段:评估和建议(预计完成时间:一个月)4. 第四阶段:论文写作和修改(预计完成时间:两个月)七、参考文献[1] 张三, 李四. 法律问题研究与分析[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2] 王五, 赵六. 法律制度比较研究[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3] John Smith, Jane Doe. Legal Principles and Rules[M]. New York: OxfordUniversity Press, 2018.以上为本次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希望能得到指导和支持,谢谢!。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
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律硕士论文开题报告1论文题目:法律问题硏究一、选题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1、理论意义:推进相关理论学说的建立。
对电子商务该不该征税L义及怎么征税的问题,在我国法学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始终是一个争议的焦点,无法达成一个共识,法学理论界的不断争议和司法实务界的不同处理,使得研究这一问题变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现实意义: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
本文全面探讨我国现存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最终提出解决我国税收法律问题的建议,从而完善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
二、文献综述(目前同类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对本人研究课题的启发等方面)我国的电子商务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还处于刚起步阶段,但其飞速发展的势头,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不容我们忽视,需要我们正视它以及解决它,尽管我国在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仍处于空白状态。
但是我国政府也是出台一些相关政策以及我们的学者对电子商务领域税收方面的研究也是不断进行的。
理论研究方面,当前我国学者对于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探讨主要是围绕是否应当对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上面,主要是对C2C领域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一部分学者认为目前我国应当根据网络时代的变化对税法体系里关于增值税、营业税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出台一些能够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一些政策,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当然也存在一部分学者主张我国应暂时不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因为目前这个阶段对电子商务征税会阻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给予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这一新模式下的经济的发展,从而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
其中一些学者对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天津财经大学的张兵在《网络经济下税收流失问题及其对策》一文中从六个方面闻述了当前网络经济下存在的税收法律问题;而云南大学的徐晏、杨路明在《基于信息技术的中小企业组织结构模型研究》一文中以统计当前网上购物占全国商品销售总数的比重不断上升的实际统计数据来论证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必要性。
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尊敬的导师:您好!非常荣幸和感激能在法学专业学习和研究,并在此向您汇报关于我的法学专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研究选题的背景与意义在当今社会,法学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希望通过深入研究一定的法学课题,探索和分析其中的问题,以期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和社会发展提供一些指导和建议。
二、研究目的和主要内容本论文将选取我国刑法领域中的一个热门问题——“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并结合相关理论研究和国内外的实践经验,研究现行刑罚规定在未成年犯罪问题上的适用性及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可能的改进方向。
具体论述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前我国刑罚规定对于未成年犯罪的适用情况分析;2. 与国外成熟刑法体系相比,我国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存在的问题;3. 从刑法学理论的角度,探讨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应考虑的因素;4. 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出改进我国刑罚规定的建议。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论文将采用比较法、实证法等方法进行研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式为基础。
具体步骤如下:1. 收集相关法律资料和文献,围绕未成年犯罪的刑罚规定进行深入研究;2. 比较分析我国现行刑罚规定与国外成熟刑法体系的异同;3. 运用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收集并整理我国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数据;4. 分析数据,结合刑法学理论,探究我国刑罚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方向;5. 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为我国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的完善和改革提供思路和参考。
四、论文预期的创新点和实际应用价值本论文的主要创新和价值在于:1. 充分调研国内外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的现状和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符合国际刑法发展趋势的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2. 探讨未成年犯罪刑罚规定中应考虑的因素,为相关部门和决策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3. 为刑法学理论的继续发展做出贡献,并为我国未成年犯罪问题的治理提供参考依据。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以及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法学专业逐渐成为社会各界青年人士追求的热门专业之一。
作为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我非常关注我国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在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中,如何避免不当干预和当事人自愿的权利保护问题。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论文旨在探讨我国法律领域中的“不当干预”的现象以及引起该现象的原因,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以更好地确保当事人的自主意识和自愿原则的有效实施。
在研究过程中,我将结合案例分析、文献综述、实地调查等方法,深入探讨该问题,并分析其对社会和法律体系的负面影响,并为推动法律领域的发展提供参考。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论文将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文献综述部分:对相关文献进行综合分析和理解,了解不当干预的基本概念、特点和原因等。
2、案例分析部分:通过分析实际案例,了解不当干预在民事纠纷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3、现场调查部分:通过实地调查调研,了解不同地区和社会阶层对不当干预的认识和对策,以及相关法官和律师的对该问题的看法和评价。
4、问题解决措施:根据以上调查和分析结果,对不当干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五、预计结果与意义
预计通过本论文的研究,可以了解到我国法律领域中的不当干预现象以及引起它的一些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以加强当事人的自主意识和自愿原则的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我国法律体系的更进一步发展。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通用4篇)

法学开题报告范文(通用4篇)法学范文篇1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
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
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
”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
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平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
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提纲如下: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二)“说明责任”分配(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xx年4月1日《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第二阶段,20xx年4月1日以后至20xx年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第三阶段,20xx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篇Model text of opening report of legal paper编订:JinTai College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篇前言: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
本文档根据开题报告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2、篇章2: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篇章1: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税法效率原则释义》一、选题的目的及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始终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经过整整三十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蛋糕”已经做大,人们对蛋糕的分配问题越来越关注,党的xx大要求经济发展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
经济发展方向的这种转变是必然的趋势,任何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都会寻求这种转变,但对于一个被“不患贫而患不均”传统思想影响着的民族,一个从大锅饭历史中走出的国家而言,这种转变却隐藏着极度的危险,为了追求公平而忽视效率,面临着平均主义思想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的潜在危险。
我国正在努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同时财政支出也在逐年扩大,国际上的对外援助不断加强,财政压力较大,经济发展如果不能满足财政需要,那么会影响到税法的稳定性。
税法的税率增长是有着滞后性和谨慎性,如果没有效率作保障,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又会不自觉的陷入“黄宗羲定律”当中。
税法有着很强的行政性。
体制改革在我国稳步推进,政府职能正在发生变化,政府向着服务型政府转变。
服务型的政府是一个有着高效率的政府,税法效率的深层次研究必将推进税收体制效率的提高,从而为整个社会的体制改革起到借鉴作用。
关于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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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一论文题目浅析我国的刑事证据规则本课题研究的现状、意义,拟研究的主要问题、重点和难点,研究方法和步骤、预期结果:随着我国刑事证据立法活动的展开,证据规则的建构以及完善问题已经受到我国证据法学研究的普遍关注,早在90年代初,在论及我国证据立法和理论研究中存在问题时,有学者就已经指出,“对国外证据的一些重要成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我国的教科书中,仅进行批判性介绍,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证据规则对司法实践有和指导意义”并在完善我国证据制度中明确提出,“完善我国证据制度的方向在于。
将一些司法实践经验,在应用证据方面行之有效的带有规律性的重要经验,上升为证据规则,用来规范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活动。
目前我国在具有控辩对抗特性的诉讼中,没有相应的证据规则,就难以保证诉讼效率和对案件事实的真实回复,作者继而具体和分析了国外对抗制程序中的证据规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新刑诉制度的特点,按照合理,合法,适宜三原则要求,提出了我国新的刑诉程序和证据制度中的证据规则体系。
论文主要内容(提纲):一、证据规则的语义界定二、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现状及完善三、国外刑事诉讼的主要证据规则四、确立我国刑事证据规则五、研究和建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及意义六、结论进度安排:一、第1-3周(3月5日——3月25日)撰写选题报告二、第4——6周(3月26日——4月13日)撰写开题报告三、第7——10周(4月14日——5月11日)论文初稿写作四、第11——13周(5月12日——6月2日)修改初稿,完成二稿五、第14——15周(6月3日——6月16日),论文答辩参考资料:[1]笔者曾提出如果实行控辩举证制度,应从技术上向当事人主义学习。
详见《特色与问题——关于刑事庭审方式的对话》,《现代法学》1996年第4期。
法学学硕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学硕开题报告范文尊敬的指导老师:我是法学专业学生XXX,诚挚地向您提交我的法学学硕开题报告,希望得到您的指导和支持。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愈发重要。
法学研究作为一门领域学科,对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法学理论的研究和实践操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鸿沟。
因此,通过深入研究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旨在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养,使其更好地参与社会实践,适应国家法治建设的需要。
二、研究目标和问题本研究旨在探讨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通过调查和分析,总结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惑,深入了解其对法学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需求,以期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并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具体研究问题如下:1.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什么?2.法学专业学生对法学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需求是什么?3.如何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进行合理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三、研究方法和步骤本研究将采用问卷调查、个案分析和文献研究等研究方法,以保证研究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相关法学教育和学术发展的文献资料,深入了解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状况;2.设计调查问卷,针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进行调查;3.采用问卷调查法,对一定数量的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调查,获取相关数据;4.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以得出研究结果;5.通过个案分析,进一步验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6.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合理的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议。
四、预期成果及创新点通过本研究,预期可以深入了解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分析,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术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证性和针对性;2.通过文献研究,对国内外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行综合分析,为国内法学教育的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摘要:本文旨在探讨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范文,通过对法学领域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了一个具有深度和广度的主题。
文章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介绍了法学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其次探讨了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最后提出了一个具体的研究主题,并对研究的目标和意义进行了阐述。
第一部分:引言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对于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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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可以包括实证研究、文献研究、案例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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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开展后续的研究工作,为法学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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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篇一: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二:法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人文管理类
题目: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法学法学071学生姓名:朱蕾学号: 4 指导教师:李冬梅(
副教授)
XX年12月10日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淮海工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三:法学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
辽宁大学
法律硕士(JM)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绝当法律问题研究——基于鑫达典当公司诉程正刚、吴爱英典当纠纷案分析
作者:孙吉伟
年级:XX级
专业方向:经济法
指导教师:闫海副教授
论文类型:案例分析报告
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
(一)选题的目的
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
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
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
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
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
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
偿还当金的义务。
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
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
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
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
《典当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
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
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
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
限即可。
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
以及如何计算问题。
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
二是
典当行与当户在典当合同中约定当户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条款的
情形下,绝当后典当行主张当户依合同约定承担该违约责任;而当户认为在偿还
金钱给付后不再需要另行支付违约金。
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绝当后违约金条
款的效力认识和做法也不同,使得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持怀疑态度,上诉现象不
断增加。
本文以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为例,分
析目前已经形成的对绝当后息、费及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
以期对今后司法工作有所裨益。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1、理论意义
我国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在其第40条规定了绝
当的定义。
但是绝当后,当户是否需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若需要支付以什么标
准支付,究竟怎样去认识和理解违约金条款的效力。
已成为相关绝当合同纠纷必须要解决的理论课题。
我国法律对此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缺陷空白和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这就决定了当出现典当合同法律纠纷时,司法工作者没有明确的法律及理论标准。
探讨和分析绝当后息、费问题,绝当与违约金条款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各国相关法律的更新,与时俱进,更为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
2、现实意义
本文所研究的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近年来已成为颇为常见的绝当纠纷主题。
实践中许多典当行在绝当后故意不处置当物实现债权,以此“圈”住当户,目的就是延长绝当后至清偿借款的期间,以求获取更多的息、
费。
如果不支持利息及适当的违约金有时又会造成当户违约成本少于守约,不利于典当行。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于绝当后相关问题的研究,找到合法合理的依据来平衡各方利益。
二、本选题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综述
(一)《典当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十七条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
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
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四十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四十三条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
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二)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一百八十六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判。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三、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
(一)国内状况
近年来绝当后息费的计算问题受到关注,国内各学者竞相对此问题发表了个人看法,如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中朱晓华法官提出:“绝当后,双方典当关系终止,用户不需要再支付综合费;而利息的计算方式应该以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违约金是否承担要看双方是否约定,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双方若约定了该条款,绝当后当户就应该缴纳违约金。
数额可以依申请调整。
”赵静在《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一文中指出“《典当管理办法》之所以设置绝当制度,也是平衡典当行与当户之间利益的需要。
绝当后,原来的典当关系结束,一旦绝当,当户不应当再承担清偿责任,典当公司应当按法定程序及时处理绝当品,从处理绝当品所得中优先收回当金本息,当户有要求返还绝当品处理所得扣除债务后剩余部分的权利。
绝当后用户不还款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所以不用支付违约金。
”
(二)国外状况
在绝当物的处理方面,新加坡最有特色的规定是:典当行在拍卖会上也可以举牌竞价,典当行既是绝当拍品的委托人,又是绝当拍品的竞买人、买受人。
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典当行的合法权益。
因为绝当物品如果无人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那么该物品的所有权就无法转移。
我国《典当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绝当后当物的处理程序,极易造成典当行故意不变现,延长费用的收取期间。
同时我国
典当法律也应该规定当户不配合当物变现的救济程序。
(三)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