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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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食品安全问题的调研报告
今年4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及市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专家,对我市社会各届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黄国威主席、魏志远副主席带队,深入到市区部分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作坊)、农贸市场、食品超市、餐饮行业以及有关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实地视察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综合治理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初步规范了我市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成立了"湛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制定了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理顺了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关系,整合了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市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经贸、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
财政、公安、监察等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二)农海产品标准化、无害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我市农业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和无公害农产品行
动计划,创建了一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示范区,全市获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获国家绿色食品认证40
个(其中A级34个,AA级6个),获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7个。全市有19个水产品养殖场被省确定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示范点,有30家养殖企业通过省级无公害水产品产
地认证,成为我省拥有无公害水产品产地最多的地级市。(三)食品生产许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规范
质监部门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普查建档,实行分类动态管理。认真做好全市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目前
已有203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对全市245个各类食品市场推行了食品准入管理,截止2005年底已有124个食品市场实施了食品准入管理,力争今年底市区所有食品市场全部实施准入管理。畜牧管理部门实施动物产品凭屠宰检疫合格证明准入市场。经贸部门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卫生部门实施餐饮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对学校食堂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市餐具消毒中心今年投入营运。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农业、畜牧、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农资产品、种子、化肥、农药,查处违禁使用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生长激素、瘦肉精等;质监部门专项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或超限量使用增白剂、保鲜剂、食品色素,打击了在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经贸部门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打击私宰肉、注水肉、病变猪肉;工商部门专项整治食品流通市场,清查假冒伪劣食品;卫生部门专项整治餐饮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假、专项检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
二、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据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去年我市发生微生物中毒6宗111人;发生农药及化学性中毒6宗36人;发生动植物性中毒6宗3人。今年6月21日坡头区龙头镇参加中考的6所小学部分学生,由于吃了一家无证无照大排档提供的盒饭后不同程度地出现呕吐、腹泻、发烧等现象,有28人留医治疗。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初级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
根据我市食品检验有关机构的监测报告,2005年抽检蔬菜
样品26260份,农药残留超标率达8.1%;抽样检测重点虾苗场168批次,检出药物残留不合格率为38.3%;抽样检测水产品批发市场500批次,药物残留不合格率为20%;检疫屠宰检出病猪2980头、病牛121头、病禽29105只、病变肉120吨。
我市初级产品污染仍然严重,其主要原因,一是种养殖行业分散于广大农村,以个体种养殖为主体,无公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场尚未形成规模。二是种殖户生产手段落后,缺乏科学合理的使用化肥、农药等知识。一些种养殖户受到利益的驱动,一味追求高产,滥用违禁药物。三是产地受到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浇灌污染。四是有关监管部门缺少对种养殖户的指导,查处的力度也不够。
(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大
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30多家,其中,小型
作坊式企业约占85%以上,无证(卫生许可证)无照(工商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有300多家。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熟食、烧腊食品的排档几乎都是无证无照营业。本次视察的几家花生油、豆腐、米粉小作坊和路边餐饮大排档均无证无照,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加工条件差,卫生环境脏乱,交叉污染严重。如加工豆腐的作坊与饲养禽圈仅一墙之隔,多种气体混杂;路边小食店、小排档基本没有防鼠、防蟑螂、防蝇措施。
据了解,无证无照的小食店、小作坊、大排档分散在市区、农村,面广点多,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是监管依据不足。如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花生油小作坊,只能没收其产品并处以罚款,不能没收其生产设备,执法人员前脚查处,小作坊后脚开工,无法彻底取缔;生产加工豆腐、米粉等食品,尚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范围,取缔难度较大。二是经营食品的部分企业没有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生产经营。三是有关职能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三)食品市场安全准入把关不严
当前,蔬菜、水产品、禽畜产品有害元素残留超标,熟食品滥用色素、调味品,食品病变、霉变等问题依然存在。据了解,农贸市场上销售的蔬菜、水果,是由工商部门随机抽取样品再送到检验监测机构检测,由于检测需要时间,往往市场接到检测结果时,被检测产品已大部分或全部售完。农贸市场内无证无照经营熟食烧腊食品的摊档几乎没有经过市
场准入检测。一些市场开办单位对市场经营主体职责不明确,认为自己不是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收市场管理费,不负责进入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所以,到目前为止,市区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及一些超市,虽然制定有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市场管理制度,但还未有实质性地设置检验监测机构和配备检验监测设备,无法及时把住进入市场的食品质量安全前期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