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军队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税收征纳》
【年(卷),期】2017(000)008
【摘要】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七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总页数】2页(P39-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49.214
【相关文献】
1.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J],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3.湖南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4.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5.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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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二条优待政策
河南省实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二条优待政策重点落实十二条优待政策照亮河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路6月27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同省发改委等12家单位日前联合印发《重点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二条优待政策》,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中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规定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从中选择确定三类十二条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落地见效,照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路。
一、就业创业就业是民生之本。
我省督促各相关部门加快落实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教育培训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方面,我省也将推动相关优待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提升退役军人的就业技能。
如:(一)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规定予以资助等。
三、资金保障我省还将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二)金融部门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和军官证、士兵证、退役证等有效证件,为优抚对象制作专属银行卡,在营业网点设专门窗口,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最新消息
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最新消息
报送资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
(一)当减免税提交的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化,如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在发生变化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变更备案。
如不再符合减免税规定,应当停止享受减免税,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准予登记备案后,应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并按期进行应税和减免税申报。
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从2014年起,常德市军队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小型企业实体新招用自主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退伍军人创业扶持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扶持政策退伍军人做创业,现在有哪些扶持的政策呢?店铺把整理好的退伍军人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汇总据了解,目前该省退伍军人申请创业贷款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级收入部分(注: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按摩等国家限制行业除外)。
2、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3、可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不过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注: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政策为准!各地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全国: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有以下政策:*办理工商执照等证件免费;*3年内免收工商费和税收;*提供小额贷款5万元,2年内免利息;*荣立三等功者,县里奖励1000元支持创业,二等功者奖2000元,一等功者奖3000元;*从事建筑、娱乐、广告等行业不享受优惠政策*农村户口复员军人也暂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安阳县:关于退伍军人干个体企业或创业若要申请贷款或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必须在退伍两年之内,且需要具备退伍证,自谋职业证,询问详细情况请拨打5xxxx。
肇庆市为鼓励复退军人创业,联合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肇庆办事处提供授信资金6000万,将扶持近3000名有发展潜力、勤劳实干的复退军人创业贷款,每个创业人员可获得1万元到3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
据介绍,申请贷款创业的复退军人要求有肇庆市户口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土地耕作等经营活动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种植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养殖业及其他行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而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
根据创业活动方案,贷款只能用于创业项目,发展经济,不得用作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非农业生产项目。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多方面。
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江西省金宝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总投资6000万元,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分为创业培训区、初创孵化区、小创扶持区,并配有会议室、培训室、共享直播间、创业书屋等免费公共空间。
基地着力为退役军人打造创业就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创业申请、注册代办、法律护航、创业培训、资源对接等系列服务,并积极协助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资金?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基地实行场地、设备、水电、空调、物业、宽带网络等全免费的扶持政策。
通过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孵化服务,帮助广大退役军人实现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自主就业创业!1就业优惠政策1. 用人单位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2.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分之二的社保补贴;3.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役军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4. 为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5.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6.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6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2019退伍军人回家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2019退伍军人回家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篇一: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一是设立扶持自主就业退役金。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是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第十九条)。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第三条)。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第十九条)。
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加大对从事个体经营退役士兵的扶持力度(第二十三条)。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
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2号)。
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是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第二十四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第二十五条)。
国家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
国家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退伍军人想要做创业的话,现在国家出台了什么相关的优惠政策呢?退伍军人创业贷款又有什么相关的政策呢?看完小编整理的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一起来看看吧!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一是设立扶持自主就业退役金。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是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第十九条)。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第三条)。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指导和服务的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第十九条)。
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加大对从事个体经营退役士兵的扶持力度(第二十三条)。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第二十七条)。
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
调整后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对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是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第二十四条)。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建议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建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建议一、前言退役士兵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在保家卫国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
为了保障退役士兵的就业权益,我国一直以来都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现有的政策已经不能完全满足退役士兵的需求。
本文将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帮助退役士兵顺利实现就业。
二、现行政策的局限性目前,我国对于退役士兵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优先择业、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培训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措施。
然而,这些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局限性。
1. 缺乏灵活性现行政策对退役士兵的就业岗位安排较为固定,往往局限在部队、负责人、交警等领域。
而现实中,许多退役士兵希望能够在其他行业和领域发展,但受到政策限制无法实现。
2. 就业服务不完善尽管政府提供了就业服务,但由于人员、资金和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很难实现个性化、精准的就业服务,致使一些退役士兵在就业过程中面临困难。
对职业发展规划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也不足。
3. 激励机制不够对于那些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来说,现行政策中的激励机制并不够完善。
一些缺乏资金和资源支持的退役士兵难以顺利开展创业活动。
这些局限性造成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就业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困难,也制约了他们的就业积极性和创业愿望。
三、加强政策的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的建议。
1. 完善政策灵活性建议政府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岗位安排更加灵活,不受特定领域和行业的限制。
可以通过拓宽就业领域、鼓励企业接纳退役士兵等方式来增加退役士兵的就业选择余地。
2. 完善个性化、精准的就业服务政府可通过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退役士兵的职业规划、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退役士兵提供个性化、精准的就业服务。
3. 建立创业支持机制对于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政府可以提供一定额度的创业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措施,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活动。
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政策
退伍军人自主创业政策自主创业优惠政策:1、工商部门对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申办个体私营企业免费提供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
2、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对持《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学优在其毕业后两年内,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3、参照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给予免征有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探索设立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专项用于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兴办企业和申请小额贷款担保。
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还贷方式和记结方式可由借贷双方商定。
建立市级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连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投资创业大连市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
沙河口区兴工街道在辖区已建立了两处大学生见习基地,同时今年还要在原有创业孵化基地基础上再扩建20间。
而近日,高校毕业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解放广场的人才大厦即将改为大连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孵化基地,目前正在试运行。
据悉,已有22个首批申请入驻该基地的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将于近期正式入驻。
据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将有50个项目入驻孵化基地,其中首批入驻的22个项目涉及了广告传媒、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
(来自:学优网)(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军残税收优惠政策
军残税收优惠政策
军残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缓解军人退役后就业难、安置困难等问题,以及表彰军人对国家的贡献,特别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分为退役军人就业、自主创业、军属求职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退役士兵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符合规定的退役军人,在就业或创业中所得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所得,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军人就业推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到退役军人中积极招聘、培训和晋升,国家制定了军人就业推荐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退役士兵创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符合规定的退役军人在创业过程中所得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4.国有企业招聘退役士兵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推动国有企业吸收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国家采取了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企业减税等方式激励企业招聘退役军人。
5.军残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残疾退役军人就业,国家采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军人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相关规定
军人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国家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出台了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军人自主创业能够享受到哪一些政策呢?来看看下面为你带来的军人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吧,欢迎阅读!一、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时,依法享受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减免税的概述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正确制定并严格执行减免税规定,可以更好的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减税、免税可以分为三种基本形式:税基式免税、税率式免税、税额式免税。
减税、免税按照其在税法中的地位,可分为三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
国家之所以在税法中要规定减税、免税,是因为各税种的税收负担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的社会平均负担能力来考虑的,税率基本上是按平均销售利润率来确定的,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不同的纳税人之间或同一纳税人在不同时期,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负担能力上会出现一些差别,在有些情况下这些差别比较悬殊,因此,在统一税法的基础上,需要由某种与这些差别相适应的灵活的调节手段,即减税、免税政策来加以补充,以解决一般规定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照顾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特殊情况,从而达到调节经济和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是国家为了关心和支持退役军人的就业和创业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
1.就业优先:国家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对于退役军人就业提供积极支持和帮
助。
2.创业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可以获得各种优惠政策,包括经济支持、税收减免、贷款优惠
等,以帮助他们顺利创业并稳定就业。
3.转职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培训机会,帮助他们适应市场需求,提升就业竞争力。
4.再就业安置:为退役军人提供再就业安置服务,通过职业介绍、岗位匹配等方式帮助他
们尽快找到适合的工作。
5.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帮助退役军人掌握创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增加创业成
功率。
6.社会保障:完善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其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健权益。
为了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国家通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例如:
1.政府官方网站和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向公众传达政策内容。
2.举办政策宣讲会和培训班,向退役军人解释政策细则,并提供相关指导和咨询。
3.媒体报道和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大众宣传政策的重要性和效果。
4.与各级政府部门合作,共同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如举办就业创业招聘会、创业大赛等。
5.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推送政策信息,回答退
役军人的问题。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方式,具体的宣传措施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您联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咨询退役军人服务机构。
退伍军人创业免税政策最新要求
退伍军人创业免税政策最新要求
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中心针对农业户口的退伍军人和农民工,可以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还可以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六)持有关复员转业的证件到当地人武部或民政局申请创业贷款和自谋职业创业免税优惠。
涉及税金的税率
1、营业税税率:按营业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城建税税率(按营业税计算)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税:按营业税的3%计算缴纳。
4、印花税: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
6、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
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不断推进,军队转型发展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随着国防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军队专业干部也面临着新的职业选择和机会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军队专业干部的自主择业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和现实,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重要事项,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的政策也应运而生。
军队专业干部是军队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勤勉精神和无私奉献为祖国的安全和发展默默奉献着。
他们比普通的军人更具有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然而,在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往往面临着就业压力和不确定性。
这就引发了他们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需求和呼吁。
在这种情况下,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变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这项政策的核心意义就在于为军队专业干部提供更加优惠的就业环境和条件,使他们能够更加自由、更加充分地发挥自己的职业能力和才华,同时也可以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为广泛和积极的贡献。
那么,对于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政策来说,具体的税收优惠措施有哪些呢?首先,一些常规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方面,可以适用于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的个人或单位,在税收方面享受更大比例的减免或优惠。
对于已经在军队服务的专业人员,在退役后自主创业所得,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享受较少的税收压力。
这样的政策将为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支持,有助于推进市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其次,针对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制定更加灵活的税制措施来支持他们的创业和发展。
比如,在税收方面给予一些新创业公司或实验性质企业的税收补贴,这将为很多初创公司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支持力度。
同时,还可以在政策方面对于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和行业给予更加重视和支持。
这样的创新措施将提升我国国家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同时也有助于推进军队专业干部自主择业的发展。
自谋职业的退伍军人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政策:(一)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
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三)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退伍军人创业补贴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补贴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补贴政策是指一种为退伍军人提供资金支持的政府政策。
这些补贴旨在帮助退伍军人实现创业梦想,提供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所需的资金和资源。
退伍军人创业补贴政策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初创资金:政府可能向退伍军人提供启动资金,包括贷款、补助金或创业奖金,用于启动和运营他们的新企业。
2. 培训和指导:政府可能提供针对退伍军人的创业培训和指导计划,帮助他们了解创业过程、市场策略和管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
3. 税收优惠:为了鼓励退伍军人创业,政府可能提供各种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例如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销售税等。
4. 市场准入支持:政府可能为退伍军人提供市场准入支持,包括与政府机构的合作、提供商机信息、寻找合作伙伴和获得采购合同等。
5. 融资支持:政府可能提供退伍军人创业者融资的支持,包括与银行、风险投资公司和天使投资人的联系,帮助他们获得额外的资金支持。
退伍军人创业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政府的目标是帮助退伍军人充分利用他们在军队中获得的技能和经验,为他们提供机会在民间社会中建立和运营自己的企业。
这些补贴政策有助于促进就业、创造经济增长,并为退伍军人提供经济稳定和成功的机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或就业,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该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前三年内,其从事生产经营所得或劳务报酬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减免企业所得税: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企业,在前三年内,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比例进行减免。
3.免征土地使用税: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企业,在前三年内,其使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4.免征印花税: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企业,在前三年内,其发行的股票、债券等证券,免征印花税。
总的来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的创业和就业环境,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中。
同时,该政策也有助于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有优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有优惠随着军队规模的缩减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大量退役士兵需要重新融入社会并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为了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就业,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和支持。
本文将介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内容。
首先,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一些税收减免和优惠。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或优惠。
具体而言,他们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免征或减征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措施将有效降低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他们勇敢创业和就业。
其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还可以享受一些税收补贴和资金支持。
为了解决退役士兵创业资金紧张的问题,各级政府设立了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专项资金,并提供一定的税收补贴和资金支持。
通过申请,退役士兵可以获得一定的创业补贴、创业贷款或税收返还。
这些资金和补贴的发放将减轻退役士兵的经济负担,支持他们顺利开展创业和就业活动。
另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还可以享受一些创业扶持政策。
为了帮助退役士兵顺利开展创业活动,各级政府设立了一系列创业扶持基金和创业孵化器。
退役士兵可以通过申请,获得一定的创业扶持金或场地扶持。
创业扶持基金将为退役士兵提供财务支持,创业孵化器则提供场地和资源支持。
这些创业扶持政策将帮助退役士兵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另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还可以享受一些培训和技术支持。
为了提高退役士兵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各级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创业培训和技术培训活动。
退役士兵可以参加各类创业培训班、技能培训班或技术培训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这些培训活动将帮助退役士兵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创业就业的成功率。
此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还可以享受一些用地和融资支持。
为了提供场地和融资的支持,各级政府出台了一些用地政策和融资政策。
退伍军人开店有何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开店有何优惠政策?省民政厅: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3年内免交5类行政事业性费用。
同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来源:作者:日期:10-01-09国家之所以在税法中要规定减税、免税,是因为各税种的税收负担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的社会平均负担能力来考虑的,税率基本上是按平均销售利润率来确定的,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不同的纳税人之间或同一纳税人在不同时期,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负担能力上会出现一些差别,在有些情况下这些差别比较悬殊,因此,在统一税法的基础上,需要由某种与这些差别相适应的灵活的调节手段,即减税、免税政策来加以补充,以解决一般规定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照顾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特殊情况,从而达到调节经济和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
三、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的程序:符合政策性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手续,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征收机关按审批权限审批。
具体手续如下: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主管征收机关大厅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机关办税大厅,同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分局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无论同意与否均拟文答复纳税人。
属权限范围外的,应填写《减免税呈批表》报市局审批。
经市局审批同意减免税的,由征收机关将《减免税申请表》和同意减免税的批复文件送纳税人一份。
经同意减免税的企业,在减免税期间应按期填报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经营收入的情况。
3、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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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军队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税收优惠
关键词:军队张为臻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个体经营税收优惠
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从2014年起,常德市军队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小型企业实体新招用自主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
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原题目: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可享税收优惠;来源:常德政府网站;常德政府网12月7日讯(通讯员李国清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