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12.11•【字号】琼建监[2007]248号•【施行日期】2007.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琼建监[2007]248号)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目前,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即将陆续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办理阶段,依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现将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可不再进行审查,但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
二、延期工作内容、程序(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建筑施工企业需登录海南建设信息网()海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系统填写延期申请表,并将所需材料报送到我厅服务窗口。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6.29•【字号】粤建安函[2009]266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的通知(粤建安函[2009]266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类人员”考核程序,根据我省实际,重新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现印发公布。
本程序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之前发布的有关“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申办、变更、延期的规定与本程序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
广东省建设厅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申办、变更、延期程序指引一、申报条件1、主要负责人(A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企业的法定代表人;b、企业任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c、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B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企业的注册建造师;b、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C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企业的安全员;b、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注册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点击“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栏目,进入“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管理系统”首页,注册企业用户名并自行设置密码,填写企业信息。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办及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办及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02•【字号】合建质安[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办及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合建质安[2008]85号)在肥各建筑施工企业:根据省建设厅有关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新的通知精神,为明确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条件,方便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考核事项再通知如下:一、新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注意事项1、合肥市建筑施工企业(不含中央在皖备案企业、外地进皖注册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对象,应由本人所在企业统一到合肥市建委指定的考核地点进行报考。
2、建筑施工企业在统一报考时,请出具本企业《建筑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报考“三类人员”的《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登记核准表》(表格见附后),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彩色照片,并在表格中企业申报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企业公章。
3、“三类人员”A证:系指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报考时需带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带法人工商登记证书及公司任命书复印件和相关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带单位的聘书或红头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相关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三类人员”B证:系指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
报名时需带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项目经理报名请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报名需带建造师注册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了,怎么样延期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百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度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由本人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知请,经施工企业同意后,由施工企业向原颁发管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三类人员”安全生道产考核申请表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名单(申请表可参照《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建质函〔2004〕189号)。
逾期未答办理延期申请且有效期满的,“三类人员”原证书自动失效。
2、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证书如何延期申请可以延期申请,填写申请表,各地或有不同。
具体上各地的建设管理部门网站查询。
3、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安全生产考核A证、B证、C证分别多少?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三类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
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
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
不延期的作废。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扩展资料:一、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主要对象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2、项目负责人(B证):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对于已经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本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其延期;对于未对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地区,应统一要求本地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
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发文单位: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文号:沪建建管(2007)第057号发布日期:2007-7-16执行日期:2007-7-16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通知》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有关延期事项(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中企业栏进行用户登录和网上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带条形码的《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确认无误后递交上报并打印。
自2007年10月8日起,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大堂统一受理延期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申请资料: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带条形码);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3、有效期之内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需交验合格证书原件)。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动态考核或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不合格;4、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需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除提交(一)中规定申请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在建工程一览表;2、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2022年上海安全许可证延期相关文件
2022年上海安全许可证延期相关文件安全施工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是重中之重,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会严重影响企业资质核查和升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安全施工的证明,若到期后企业便无法开展工程,所以企业决不可掉以轻心!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办理时间通常为到期前的3个月,超过有效期安许将会直接失效,只能重新申请办理。
重新办理花费的审核周期相比办理延期的更长,且办理未通过期间企业不可开展施工,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所以务必不要错过办理安许延期的时间。
当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了,而建筑企业仍在从事项目施工活动,那么会造成这些后果:1、责令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工程施工并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一、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日期若忘记了安许有效期的话,可以登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查询的方法很简单,只需填入企业姓名、安许编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查询到安许的有效期、证书状态等信息。
二、检查公司人员是否齐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必要的条件就是人员必须达标。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办理安许的企业内需持有A证、B证、C证三类证书人员及特殊技术员工,而A、B、C证需要员工通过相关考试,方可领取安全能力考核证书。
具体的企业持证人员人数,可根据企业办理的资质分类查看标准。
由于考取安全能力考核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企业提前安排员工培训考试,以免延误办理安许的时间。
三、准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所需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2、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准延期之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在有效期之内)复印件;3、各地颁发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1、提交材料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主管部门受理。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所需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所需材料及程序1.“三类人员”初次发证三年有效期内,应接受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站安排,接受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
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的企业,可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网站下载《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报名表》。
报名表由各建筑施工企业统一分类填写,向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安监站报名,省直企业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科报名。
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A、B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由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实施,C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工作由各设区市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实施。
A、B类人员由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发给江西省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证。
C类人员由各设区市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发给江西省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证。
2. 申请延期考核的“三类人员”应在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填写《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考核申请表由企业统一报送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厅、局主管部门审核。
并附下列附件:(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江西省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知识继续教育培训证;(3)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
3. 上述延期考核申请材料经省直有关厅、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交到省局。
注:网络申报时,上述申请表及(1)—(3)附件材料扫描件经网络上传后,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站核验。
经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审核合格后,再经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核核准后,统一将证书送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延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规定
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一)直接延期的相关要求。
依据《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2010〕93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未发生死亡事故,不需进行重新审查的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省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
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5、公司3年内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票据或工伤保险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复印件);6、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文件。
(二)直接延期的程序。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采用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和书面申请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申请直接延期的企业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需先登录“河北省建设网(/)”,从“网上办公”进入“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系统”。
选择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如实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直接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确认符合条件且内容准确无误后提交省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2、申请直接延期的企业将确认无误的申请表打印,并按要求经所在市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签章后,连同证明材料一起提交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经审核,证明材料齐全有效、准确无误后,符合直接延期条件的,予以直接延期。
不符合直接延期条件的,省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延期,将网上提交的直接延期申请退回企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重新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目录;(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发文字号】湘建建[2007]194号【发布部门】湖南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7.06.13【实施日期】2007.06.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湖南省建设厅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延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建〔2007〕194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省直有关建筑施工企业: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延期换证范围(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
凡有效期满3年,且在证书有效期内所承担相应岗位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建筑施工死亡事故、无省建设厅公示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再考核,有效期延期3年。
凡有效期满3年,不具备直接延期条件的三类人员,按照《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40号)重新申请考核取证。
(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
凡有效期满3年,且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未发生建筑施工责任死亡事故、无省建设厅公示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曾实施暂扣、人员满足《各类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配备数量表》(附表一)要求,依法为企业相关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已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尚应建立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标准)且在其工程项目中予以严格执行的,其有效期延期3年。
凡有效期满3年,不具备直接延期换证条件的,按照《关于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4〕299号)。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报程序
2、对于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上述行为,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有效期延期三年,不需重新考核,只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一式一份,并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登陆陕西建设网-办事指南-安全生产下载)。
二、延期申请的条件和材料
“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新申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要求提供材料重新考核。
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所在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3、参加继续教育后,“三类人员”由本人向所在施工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各施工企业统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中央在陕及省属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行政、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直接进行管理的企业)应加盖其主管部门公章直接向我厅报送材料;其它பைடு நூலகம்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材料,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我厅。我厅统一在每双月的前5个工作日受理材料。
对于项目负责人: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承建的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对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所在企业或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手续呢?一般不需要什么手续,(因为,在你之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那一套材料就够你用的,但是材料里的有些内容肯定会有变动,比如更换了的人、时间等)但是要填一个安全生产延期申请表在当地安监部门领取,然后要到几个单位盖章,安监局的会给你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 号令,2004 年1 月7 日国务院第34 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 年。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在网上如何申报3年有效期期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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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报与延期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和相应职称、学历等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申请人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所在单位收到有关材料后,应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并根据工作情况对申请人个人安全管理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评价;
3.企业申报:
企业对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三类人员”,在个人《申请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分批或集中向企业所在地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安全生产考核申请;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除上述4项资料外,还应提交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
企业法定代表人除上述4项资料外,还应提交两次以上讲安全生产课的照片或录音(像)带。
以上材料均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三类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需重新考核的材料应与正常人员延期材料分开,避免混淆。延期重新考核申请表意见栏内企业和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注明“经重新考核,同意延期”字样。
4.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及相关材料后,应认真审查申报的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年限、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原件留存相关复印件),并根据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对申请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情况进行审查核准;
初审合格的,在个人《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报省建设厅审批;
3.“企业基本情况”中注册地址和经济类型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个别企业易将注册地址误填写为注册工商管理局名称;
4.取得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填写发证单位易误填写为培训机构名称,证书号易误填写为培训考试合格证号;
5.表二、三、四三类人员应分别为A、B、C证,个别企业易混淆填写;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关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08〕13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各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将有效期满,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做好上述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工作一、延期的条件和范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分为“重新考核延期”、“直接延期”和“不予延期”。
(一)需重新考核延期的条件和范围“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重新考核: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1、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企业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5、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于项目负责人:1、承建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有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记录的;3、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承建的工程项目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4、有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5、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6、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7、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有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记录的;3、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其所在的企业或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4、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5、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6、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二)直接延期的条件和范围对于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上述行为,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并持有《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可申请直接延期。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为切实做好全国第一批以及今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一、延期工作指导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按照统筹安排、严格条件、简化程序、方便企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要利用延期工作的契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条件,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利于推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延期企业审查范围(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简称颁发管理机关)应当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4、未在原颁发管理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5、原颁发管理机关因其它原因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第(一)项规定的应当重新审查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原颁发管理机关同意,可以不再对其进行审查。
但此类企业仍需提交本通知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
(三)对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范围的企业,如部分地区此前向其发放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延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四)对于已经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劳务分包企业,本次应依照有关规定予其延期;对于未对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出要求的地区,应统一要求本地劳务分包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变更、延期、注销程序
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变更、延期、注销首次申请:“三类人员”证书核准(首次申请)申报材料:1.单位介绍信;2.一寸照片一张;3.准考证。
延期:(1)“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
在有效期内,“三类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发生死亡事故,未受到过暂扣、撤销等处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审核,不再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延期3年。
(2)有效期满需延期,应于期满前3个月内,由所在企业统一收缴证书,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延期所需文件,各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上报省建管局质量安全技术处审核后,持审核单到省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满60周岁,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注销:1.有效期满后,逾期未办理延期申请的,省建管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之规定办理证书注销手续。
2.本人要求注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向省行政审批中心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申请;(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3)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意见;(4)本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属实诚信申明。
3.原单位不同意注销,无法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需向省行政审批中心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申请;(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申明或调入单位的劳动保险合同;(3)市、县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意见;(4)本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属实诚信申明。
4.双方单位同意,需向省行政审批中心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申请;(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3)双方单位变更意见。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3.07•【字号】冀建质[2008]130号•【施行日期】2008.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建设厅关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冀建质〔2008〕13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各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将有效期满,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做好上述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工作一、延期的条件和范围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分为“重新考核延期”、“直接延期”和“不予延期”。
(一)需重新考核延期的条件和范围“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重新考核: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1、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企业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5、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于项目负责人:1、承建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有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记录的;3、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承建的工程项目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4、有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5、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及其考核证延期、注销、遗失补证、有错更正等申报须知(附表格)【2014年9月3日】 (1)
【城建干校】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延期、注销、有错更正、遗失补证申报须知三类人员是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持A证)、项目负责人(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C证),“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之前90天内在取得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需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否则过期作废,现将各类事项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一、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目前,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已推行网络培训,具体操作详见《关于试行开展“三类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现转载如下:关于试行开展“三类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07-02文号:闽建培…2014‟88号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培训效率,现决定对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推行网络培训,并从2014年7月起分批试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根据省厅闽建综【2012】7号文件精神,“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相关行业协会负责,各设区市建设培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提供学员咨询服务;省培训中心负责网络培训指导管理、组织编制培训教材和网络课件及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等工作。
1、首批培训对象:注册地为福州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网络平台开通时间为7月6日,具体组织工作由福州城建干校负责。
2、第二批培训对象:注册地为泉州、三明、南平、宁德、漳州等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网络平台将根据试行情况分批适时开通。
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本中心网站通知,相应组织工作由相应地区培训机构负责。
三、培训内容201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统一学习以下课程:1、建筑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综述;3、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综述;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综述;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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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7]第1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通知》(沪建交[2007]343号)及《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第057号)(以下简称“市建管办57号文”)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分工
1、市安质监总站负责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
2、各区县安监站按照施工企业注册地,负责本区域内二级、三级和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
二、许可证延期审核
(一)审核分类
1、严格审核企业
“市建管办57号文”规定应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程序审核企业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无上述情况的施工企业。
(二)审核内容
1、属于严格审核范围的企业,主要审核如下内容:
1)是否已通过第三方安全生产条件评价,且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注:自申报延期之日起,一年以前通过安全生产评价的企业,须重新报第三方评价,评价单位不得为原评价单位;半年以前通过安全生产评价的企业,须报第三方评价回访;半年以内通过安全生产评价的企业,不需重新评价。
)
2)被抽查的在建工程是否均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标准;
3)企业“三类人员”是否满足规定数目要求。
2、属于程序审核范围的企业,主要复核企业“三类人员”是否满足规定数目要求。
(三)审核方法
1、网上审核
标识为“程序审核”,可直接登录审核意见。
标识为“严格审核”,应根据企业第三方评价以及在建工程抽查情况,登录审核意见。
“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管理”审核环节界面将显示如下审核要素,各区县安监站在审核时可进行查询复核:
1)企业申请延期“三类人员”名单;
2)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链接;
3)企业安全不良行为。
2、书面审核
属于严格审核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延期申请受理以后3天内,将第三方评价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和在建工程一览表报送审核部门。
3、现场抽查
各区县安监站结合施工企业上报的在建工程一览表,担任总包的应审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近二个季度的复核结论;担任专业或劳务分包的应审查总包单位对其近二个月的月度评分或竣工确认结论。
各区县安监站应对企业不少于15%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抽查。
对企业在注册地以外的现场,可报市安质监总站落实工地受监安监站配合检查。
4、书面报批
各区县安监站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书面上报市安质监总站(详见附件一)。
(四)审核时限
1、对属于严格审核的企业,各区县安监站自收到企业报送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批工作。
2、对属于程序审核的企业,各区县安监站自企业延期申请网上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批工作。
3、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各审核部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不通过原因网上及书面告知企业。
(五)不合格企业处理
1、审核不通过的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进行整改,1个月以后方可重新申请延期。
2、第二次审核不通过的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进行整改,3个月以后重新申请延期。
(六)其它事项
1、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园林绿化等建筑施工企业将不列入本次延期审核范围。
2、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无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企业,各区县安监站可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三、三类人员延期
(一)“三类人员”延期工作将分二个阶段申请。
1、与许可证同时申请延期
企业按规定数量配备,且无不良业绩的“三类人员”可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同时办理延期。
各相关考核管理部门(即各区县安监站)在审核企业许可证延期时,同步进行“三类人员”程序审核。
2、单独申请延期
企业其余的“三类人员”的延期申请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批准以后进行,具体步骤见下文。
(二)“三类人员”延期受理
企业在网上进行“三类人员”延期申请的同时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市建管办57号文”附表)报送各区县安监站。
(三)“三类人员”审核
1、分类审核
各区县安监站对企业单独申请延期的“三类人员”,按照分类审核的原则进行审核。
严格审核:“市建管办57号文”规定应重新考核的“三类人员”。
程序审核: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上述情况的“三类人员”,可直接审核通过。
2、审核时限
对于程序审核的“三类人员”,各区县安监站自收到企业“三类人员”延期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批工作。
对于严格审核的“三类人员”,由市安质监总站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强化考核。
各考核管理部门(区县安监站)自收到企业考核通过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批工作(详见附件二)。
(注:对于原已通过事故强制考试的“三类人员”,可视作考核通过。
)
经程序或严格审核不合格的“三类人员”,各审核部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不合格原因网上及书面告知企业。
3、不合格人员处理
企业自接到“不合格”书面告知之日起,应安排“不合格人员”作为实习人员,接受合格人员为期6个月的带教。
实习期满,凭企业及相关带教人员实习合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三),方可重新申请延期。
实习期间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将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限期改正,重新考核。
附件一: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通过报批表
附件二: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审核通过报批表附件三:审核不合格“三类人员”实习合格证明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