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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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作为一项有效及有序的管理活动,需要会计核算系统不断提供正确的财会信息数据、企业日常发生的大量经济业务,包容着大量的经济信息。将经济信息按照会计的规则与方法加工成会计信息,提供给有关使用者,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首先,大量经济业务只有输人会计核算系统才能进行加工,但是不可能直接将经济业务包容的全部经济信息都记录下来,只有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确认之后,才允许其进人会计核算系统。其次,已经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信息要作为有用的信息输出,输出的信息又必须再一次经过确认才能够保证其有效性。再次,经过确认、计量的经济信息还必须在会计特有的载体上进行记录,才能进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通常所说的会计核算系统是指会计记录、处理的过程。因此,确认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而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就是会计计量。会计自形成之日起就与会计计量有着血缘关系,将经济信息按一定的规则量化为会计信息,才能够进行确认,不能够进行会计计量的信息自然也不能进行确认。会计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的结果通过必要的会计载体来反映。会计确认、计量、记录的目的,是为管理活动提供有用的、正确的财会信息。要实现此目的,就需要借助于会计报告。所以,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学习会计学必须要研究的问题。

会计处理方法亦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

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和会计报告方法。其中,会计确认是会计处理的第一步,是会计处理的门槛,主要解决经济业务和事项是否应该、能不能够在会计中反映,以及应该在什么项目中反映;会计计量是第二步。去要解决经济业务和事项用什么计量属性来计量,从而决定会计反映的金额;会计记录是第三步,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具体体现,也即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将经济业务和事项具体记录在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中;会计报告是最后一步,即在前面几步的基础上,对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归纳和整理,通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方式将财务会计信息提供给会计信息使用者。

对会计处理方法做出法律规定,是一贯性会计原则的要求。一贯性原则主要是为了使同一单位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可比性,即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前后期间应当保持一致。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同一项经济业务事项,由于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计算出的会计资料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产生不同的经济结果。。如果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必然导致会计资料缺乏可比性,、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

第一节会计确认

会计确认是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辨认和确定经济信息是否作为会计信息进行正式记录并列入财务报表的过程。会计确认包括会计记录时的确认(初次确认)和编制会计报表时的确认(再次确认)。会计核算过程实质上是一个信息变换、加工和传输的过程,会计确认是信息变换的关键环节。

一、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

(一)初次确认

初次确认是指对输人会计核算系统的原始经济信息进行的确认。主要是解决会计记录问题。这类原始的经济信息的载体就是伴随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所以初次确认是从审核及填制原始凭证开始,对经济业务所产生的原始数据及其内容,诸如经济业务的种类、执行单位、经手人、时间、地点,业务的数量、单价、金额,等等,进行具体的识别、判断、选择和归类,以便对其进行正式的记录。初次确认要依据会计目标或会计核算的特定规范要求,筛选掉多余的或不可接受的数据,将筛选后有用的原始数据进行分类,运用复式记账法编制记账凭证,将经济数据转化为会计信息,并登记有关账簿。初次确认实际上是经济数据能否转化为会计信息,并进人会计核算系统的筛选过程。初次确认的标准主要是发生的经济业务能否用货币计量,如果发生的经济业务能够用货币计量,则通过了初次确认可以进人会计

核算系统;如果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能用货币计量,则摒弃在会计核算系统之外。

(二)再次确认

再次确认是指对会计核算系统输出的经过加工的会计信息进行确认, 即编制会计报表时的确认。经过初次确认的原始数据,借助于会计的核算方法转化为账簿资料。为便于管理者使用,账簿资料还须依据管理者的需要,继续进行加工、浓缩、提炼,或加以扩充、重新归类、组合,这就是会计再次确认。再次确认是依据管理者的需要,确认账簿资料中的哪些内容应列人财务报表,或是在财务报表中应揭示多少财务资料和何种财务资料。会计再次确认还包括对已确认过的经济数据在日后由于变动影响的再次确认,如企业购人的各种存货,经初次确认后,以实际成本记录在账簿中,若物价发生变动,按照谨慎性原则核算时,须对变动影响进行再次确认。再次确认实际上是对已经形成的会计信息再提纯、再加工,以保证其真实性及正确性,满足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再次确认的标准主要是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会计输出的信息应是能够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信息。

很明显,初次确认与再次确认的任务是不一样的。初次确认决定着经济信息能否转换成会计信息进人会计核算系统,而再次确认则是对经过加工的信息再提纯。经过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

二、会计确认标准

会计确认(包括初次确认和再次确认)的核心问题是根据什么标准,例如什么时间,多少金额对输人会计核算系统的经济信息加以初次确认;对会计核算系统输出的信息进行再次确认。概括地讲,确认的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可定义性

一般地讲,凡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能够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信息都属于会计确认的范围。但这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在具体会计工作中具有会计信息属性的经济信息应该可以具体化为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收人、费用、所有者权益、利润等,按照这些要素的定义和特征加以确认,就是可定义性。也就是说,首先应确认发生的经济业务能否进人会计核算系统,然后对能够进人会计核算系统的经济业务按照会计要素的定义将其具体确认为某一会计要素。

(二)可计量性

可计量性是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在可定义性的基础上,经济信息必须能够量化,能够以货币计量,才能够保证经过确认后的信息具有质的统一性,可以进行比较和加工。

(三)经济信息的可靠性

会计信息要真实可靠,首先是如实地、完整地反映应当反映的交易或事项,而且这些交易或事项必须是根据它们的实质和不带偏向的经济现实,而不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为此,在会计确认时,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的经济数据是否真实,辨别有关经济数据能否加以查证,输人的经济数据是否有客观可信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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