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审讯的心理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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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与解决策略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与解决策略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与解决策略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使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处罚的犯罪行为。

随着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利益格局等的变化,各种社会矛盾逐渐显现,与此同时相应的体制和机制却并不完善,使得职务犯罪成为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挑战和关注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职务犯罪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

研究发现,中青年职务犯罪增多、犯罪手段更为隐蔽、共同犯罪案发率高、跨国犯罪趋势明显[1].这些新特点使得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年龄提前、难度加大、发现推迟。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人,人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动物,人的行为受到心理活动的支配,因此深入剖析和深刻认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心理,对于做好人的工作、有效预防或做好早发现、早干预职务犯罪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同时,有利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落实。

一、职务犯罪心理分析(一)门槛效应---欲罢不能心理学上有一种心理效应称为门槛效应,字面意思是说别人一只脚都跨过门槛了,又何必在乎整个身体进入呢?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里德曼与弗雷泽做了一个实验。

实验任务是让实验助手到两个居民区劝说人们在自家房前竖一块写有“小心驾驶”且不美观的大标语牌。

他们在第一个居民区直接向人们提出这个要求,结果遭到多数居民的拒绝,只有17%的居民接受这个要求。

而在第二个居民区,实验者先请求居民在一份赞同安全行驶的请愿书上签字,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一个小要求,几乎所有的居民都签字了。

在几周之后,实验者又向这些已签字的居民提出竖牌的要求,这次竟占55%的居民同意[2].为什么同样都是竖牌的要求,却会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的结果呢?事实上,这是利用了人们的一种心理。

即人们很容易拒绝难以做到的或违反个人意愿的要求。

所以当实验者首先向居民提出一个较大的要求时,遭到多数居民的拒绝。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心理分析及预防对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庞大工程,牵涉到国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本文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际出发,对职务犯罪分子心理活动过程进行详细剖析。

并在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从心理角度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职务犯罪心理及其表现(一)贪婪心理贪婪。

本质上是一种过度膨胀的利己欲求。

与人们正常的欲望相比。

贪婪心理是过度的、不合理的。

贪婪是一切贪利性犯罪。

尤其对于贪污、贿赂等常见贪利性职务犯罪而言,是该类犯罪的共有心理,也是该类犯罪的最原始心理动机及诱因。

贪欲。

让人为了钱财。

可以不择手段、铤而走险。

采取各种形式甚至冒着生命的代价。

肆意收受贿赂或挪用、侵吞公款,或将之用于个人挥霍、消费、赌博。

或借给他人使用从中牟取暴利。

职务犯罪分子多是拜金主义者,崇尚并无限夸大金钱的作用,在金钱的诱惑下,只求“好处”与得到经济上的利益,蔑视国家律法,将人民群众利益、工作原则、工作纪律、个人尊严、道德良心甚至自己的自由生命等置之不顾。

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大肆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法利益,甚至将自身工作、自身职权当作待价而沽的商品与人交易,将职责范围内应当承办的工作当作筹码换取“好处费”。

最终在贪婪心理的驱使下,自毁前程。

几乎在所有贪利类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都能见到贪婪心理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看,贪婪心理是绝大多数此类职务犯罪发生的心理根源。

(二)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指人们希望由于偶然的原因而获得成功或免去灾害的一种内心诉求。

其本质上是人们常有的一种趋利避害的、带有冒险性的内心诉求。

在职务犯罪中,侥幸心理表现为犯罪人在形成犯意和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又自我安慰,常作成功的设想。

一旦作案而未被发现,侥幸心理就会强化。

大多数公职人员犯罪,都有侥幸心理的影子。

他们有较高、稳定的经济收人,相对于普通企业工人和其他个体经营者,其个人生活有国家给予的系统、全面的保障,生活质量、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与普通人不可同日而语,其侥幸心理表现在,一方面。

微观心理学在职务犯罪讯问中的应用

微观心理学在职务犯罪讯问中的应用

微观心理学在职务犯罪讯问中的应用引言职务犯罪通常是指利用职务之便,以违法的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

在讯问职务犯罪者时,了解其内心的动机和心理状态对于案件的侦破和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微观心理学正是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对个体心理活动的研究,为讯问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通过分析职务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可以更好地掌握其心理活动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和调查,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

微观心理学在职务犯罪讯问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1. 心理分析法心理咨询法是微观心理学的另一种重要方法,它通过对个体心理问题的咨询和辅导,帮助其解决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从而改变其不良的心理状态和心理行为。

在职务犯罪讯问中,可以通过心理咨询法对犯罪者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解决心理问题,从而更好地配合讯问工作,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

通过心理咨询法,我们可以了解职务犯罪者内心的真实想法和情感变化,更好地引导其心理行为,为讯问工作提供更多的信息和线索,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和处理。

1. 建立良好的讯问环境在职务犯罪讯问中,建立良好的讯问环境对于获取犯罪者的真实心理状态和心理动机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设计安静舒适的讯问场所、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全保障、创造宽松愉快的讯问氛围等方式,帮助犯罪者放松心情,主动配合讯问工作。

2. 采用亲和力和说服力的讯问策略在职务犯罪讯问中,可以采用亲和力和说服力的讯问策略,建立良好的讯问关系,主动引导犯罪者倾诉内心话语,逐步摸清其心理状态和心理动机。

3. 适时运用心理干预和引导在职务犯罪讯问中,适时运用心理干预和引导,辅助犯罪者解决心理问题,加强对其心理状态和心理动机的了解,从而更好地配合讯问工作。

4. 加强心理技能和讯问技巧的培训为了提高讯问工作的效果,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心理技能和讯问技巧的培训,使其能够更好地运用微观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进行讯问工作,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

结语微观心理学在职务犯罪讯问中的应用,为我们深入了解职务犯罪者的内心世界,帮助我们更准确地判断其心理状态和心理动机,从而提高了讯问的效果和案件的侦破率。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心理障碍,这些障碍会影响到侦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甚至会导致侦查工作出现错误。

因此,了解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对于提高侦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心理障碍的种类1.焦虑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会面临各种压力和挑战,这些压力和挑战会引发侦查人员的焦虑情绪。

焦虑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加,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2.恐惧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会面临危险和威胁,这些危险和威胁会引发侦查人员的恐惧情绪。

恐惧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加,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3.压力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会面临各种压力和挑战,这些压力和挑战会引发侦查人员的压力情绪。

压力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心理压力增加,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4.疲劳情绪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往往需要长时间的工作和调查,这些工作和调查会导致侦查人员的疲劳情绪。

疲劳情绪可能会导致侦查人员的注意力不集中,思维混乱,从而影响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二、调适方法1.心理疏导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及时寻求心理疏导。

心理疏导可以帮助侦查人员缓解焦虑情绪、恐惧情绪、压力情绪和疲劳情绪,提高侦查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

2.休息调整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适当休息调整。

休息调整可以帮助侦查人员缓解疲劳情绪,提高侦查人员的注意力集中和思维清晰度,从而提高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3.专业培训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参加专业培训。

专业培训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减少侦查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提高侦查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4.合理安排工作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侦查人员应该合理安排工作。

浅析职务犯罪的讯问技巧

浅析职务犯罪的讯问技巧

浅析职务犯罪的讯问技巧在讯问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第一个阶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对抗阶段。

对抗阶段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拒绝供述的,表现在外就是:对侦查人员的问题不屑一顾、或者侃侃而谈、居功自傲。

更有甚者不发一言。

以沉默表示对抗。

这种表现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说明犯罪嫌疑人在内心深处更多的考虑的是自己的问题是怎么暴露的,暴露的是什么问题,暴露出的问题严重的程度如何。

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最常做出的举动就是向侦查人员索要证据来判断问题暴露的程度。

或者坚决否认犯罪事实,制造时间地点陷阱,故意编造错误的事实来试探侦查人员掌握的信息程度,抗议威胁或者反复强调一些小问题来拖延时间等。

这个阶段是最考验审讯人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如何进入主题是非常关键的,但是侦查人员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通过判断嫌疑人的各方面特征来进行讯问。

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做到知己知彼。

从而使讯问能够顺利过渡到第二阶段。

侦查讯问的第二个阶段就是相持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嫌疑人一方面熟悉了侦查人员的讯问模式,另一方面对自己和审讯人员都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在这个阶段,嫌疑人的心理已经开始了动摇,但是考虑到利益的权衡和如实供述的后果后,嫌疑人会与侦查人员进行一系列的斗争,揭露与回避、批驳和狡辩充斥着整个讯问的过程,在这个阶段侦查人员特别容易受到情绪影响,而正确的做法是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感情用事,要客观分析自己所掌握的情报,同时也要随时观察和判断嫌疑人的临场状态,引导嫌疑人的思路进入审讯状态,使嫌疑人放弃对抗进入下一阶段。

侦查讯问的第三个阶段是动摇反复阶段,经过对抗和相持的激烈斗争,犯罪嫌疑人会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都会渐渐缓和,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会出现很多的变化,突出表现有态度由硬变软,极力表白,提出各种条件等,当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突然感到罪行已经无所隐瞒时,常常会出现恐慌,不知所措、手心冒汗、颤抖甚至不知所措等行为。

在身体上反映出神态发呆、食欲减退。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

浅谈审讯中嫌疑人心理特点及审讯策略人的行为由思想指挥,而人的思想又深不可测,既看不见,又摸不着,它是人与人之间解决对抗矛盾各种手段中最深层次的交锋。

职务犯罪侦查其实就是与侦查对象斗智斗谋,运用证据及侦查手段攻其心,迫使其交代犯罪事实的过程。

掌握和研究侦查对象在审讯中的心理,通过察颜观色、语言沟通、以某种信息媒介和谋略手段为武器,做出以智取胜,以巧取胜的谋划和设计,向嫌疑人的情感、意志、精神、知觉、意识等心理因素进行刺激和影响,以降服其思想,摧毁其意志,瓦解其士气,影响其行为,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了解审讯中侦查对象的心理,灵活自如,有针对性地运用审讯谋略,对其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是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一个重要法宝。

一、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1、沉默不语,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抗拒心理。

有的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他们对侦查人员使用的审讯策略、审讯方式从不同渠道获得了感知。

有的对法律政策存在偏见,对侦查人员甚至看管人员存在高度的戒备,使其对审讯产生抗拒的心理,害怕一旦说漏嘴,暴露出其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从而对侦查人员的审讯尽量不回答或者少回答,抱着只要我不开口任你咋办,到了时限就得放人的对抗态度,来对待侦查人员的审讯。

2、察言观色、避重就轻、投石问路的试探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社会阅历丰富,审讯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相持对抗后,会有意无意地关注或提出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进行打探,如家人、单位、外界等情况;或尽量少说、不说、迟说,总想让侦查人员先说或多说,以观察侦查人员的口气、态度和了解外界的动态,揣摩侦查底细,试探侦查路数,以便思考对策。

3、暴跳如雷,神情激愤,惺惺作态的表白心理。

有些职务犯罪嫌疑人从以前权势炙手的领导到成为受人冷落的阶下囚,心理产生巨大的落差,内心充满压抑、激愤、焦灼的情绪,从而或神情亢奋,大谈自己的光辉历史,或情绪激愤,牢骚满腹,对审讯人员的讯问表现出很不耐烦。

职务型罪犯的心理探析及矫正对策

职务型罪犯的心理探析及矫正对策

职务型罪犯的心理探析及矫正对策广州市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任家荣摘要:职务型罪犯是全部服刑人员中特点相当突出的一个亚群体,其犯罪多与心理缺陷有内在的关联。

他们文化层次较高,社会阅历丰富,在犯人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因此,对职务犯的认知、世界观、情绪、心境、需要、动机、社会角色、自我意识、情感、人际交往等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工作,积极实施分级、分类、分层改造及改造考核办法,对全面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教育改造其他类型的罪犯提供经验和示范,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职务型罪犯心理特征对策思考本文所称的‚在押职务型罪犯‛,是指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犯有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错,被处以刑罚的服刑人员。

由于他们原先都担任一定的职务,其犯罪又与其担任的职务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所以笔者称其为‚职务型罪犯‛,简称为‚职务犯‛。

在全部服刑人员中,职务犯所占比例并不大。

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近几年来,全国每年所判决的罪犯中,职务犯通常在2.5%一3.6%之间。

然而,认真研究职务犯的心理特征,并对症下药地进行矫正,在改造心理学的理论和实践上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认真地分析、研究职务犯的心理特征,并进行科学有效的教育和矫正,对于确保此类罪犯教育改造的质量,提高监管改造工作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职务型罪犯在心理方面的特征职务犯内部不同个体有着较强的趋同性,而与其他类型罪犯相比,则呈现明显的差异性。

1.认知、世界观:认知缺陷明显,世界观是根本原因职务犯在一般认知上,明显好于其他类型罪犯,但他们在自己的犯罪、服刑、改造诸方面,不少人却有不同程度的认知偏差和错位,甚至有狡辩、钻牛角尖等现象。

这种偏差和错位,与他们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缺陷有直接关联。

(1)心理缺陷是导致职务犯犯罪的重要原因。

如果说其他类型的罪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法盲‛的话,那么职务犯中更多的则是明知故犯。

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受讯心理研究

职务犯罪侦查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受讯心理研究
职 务 犯 罪 侦 查 讯 问, 犯 罪 嫌 疑 人 受 讯 心 理 研 究 中
^ 锦 , 赵 海 t 珥 2
( 北京市西城 区人民检 察院
北京 10 3 ) 0 5 0
中图分类号 : 9 D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9 5 2 1 )1 0 2 — 2 1 0 — 2 X(0 1 - 0 7 0 1 是那 些长期从 事公务T作 的国家T 作人 员 因其身份地 位的特殊 性形成的一种心理优势 , 产生的原 因主要有 : 自认有一 定 的 其 ① 身份地位 , 侦查人员有所 顾忌不敢触动 ; ②依赖 自己背后的关系 网或者“ 保护伞 ”③认 为 自己实施犯罪 的手 段高明 , 察机关无 ; 检 法获得相关证 据 在具体实践 中.对此 类心理类型 的讯 问对策首先一定要 打 破犯罪嫌疑人 的幻想 。 通过前期侦查工 作的进行 . 收集有力 的证 据 .例如可 以在讯 问过程 中用一些辅助性 的具有说服力 的证 据 来表 明侦查人员 已经取得 了充分确凿 的证据 ,同时结合我 国的 刑事宽严相济政策进行 宣讲 :还可 以营造一种侦查人员 已经与 涉案 的其他关键 人物取得 合作 的氛 围来瓦解 对方 的强势心 理 要 注意 的是 . 在讯 问过程 中使 用相关证据务必谨慎 小心 . 以防犯 罪 嫌疑人通过 分析证据来 对揣摩讯 问人员 的侦查工 作进度 . 从 而拒不交代或者避重就轻 2 侥幸心理类型 、 “ 9岁” 5 阶段 的犯罪嫌疑人社会阅历丰富 . 行事 较为缜密 . 在 实施犯罪后往往企 图凭借 自己的周密谋划或各种 偶然原 因来能 够逃脱法律的惩罚 . 在侦查讯问过程中容易产生侥幸心理 在讯 问中, 犯罪嫌 疑人 往往会 实施 各种 伎俩 , 如狡辩 、 赖 、 抵 喊冤 叫 屈. 对罪行 全部否认 或部分否认 ; 妄图隐瞒 真相 . 逃避惩 罚 。但 是. 存有侥 幸心理 的犯罪嫌 疑人通常心 怀忐忑 , 心较重 , 罪 疑 对 行是否暴露 的问题异 常敏感 犯罪嫌疑人 这种 自以为可 以逃 避 惩处 的心理 ,形 成的原因主要有 :① 实施犯罪 后长期未得 到查 办; ②对讯问人员掌握 的证据不 清楚 或者认为没有 证据 ; 自信 ③ 自己具有较强 的反讯问能力 :④认 为背后 的关 系网可 以包庇 自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

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探析

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探讨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外不例乎是当公职人员的“需要”形成欲望和动机,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在研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之前,有必要了解公职人员和职务犯罪的涵义。

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的人员,通常称为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违反职责,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为职务犯罪。

通常,我们以职务犯罪的主要罪过形式不同为标准,将职务犯罪分为职务故意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

职务故意犯罪具体表现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及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中的相当一部分犯罪;职务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在渎职罪中的过失犯罪。

本文所探析的职务犯罪心理主要是以职务故意犯罪心理为主。

国家公职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

只要我们加强研究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就能更好地突破其心理防线,矫正其犯罪心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一)社会环境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心理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环境是指在人的心理、意识之外,对人的心理、意识的形成发生影响的全部条件,包括个人身体之外存在的客观事实,也包括身体内部的运动与变化等等。

作为具有一定职权的公职人员实施职务犯罪同样与一定的社会环境有关。

社会环境是一个多质、多维的有机结合,其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起着作用。

特别是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对公职人员心理素质的发展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影响,是诱发其违法犯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外在客观因素。

我们认为,社会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在因素,其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私有观念的存在,以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公职人员的贪婪心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然而,过去的一段时期里,我国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建设上面,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加上一些传媒过分地渲染西方国家高消费的物质享乐,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使不劳而获、享乐至上等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动机与心理分析职务犯罪是指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地位或资源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

为了揭示职务犯罪的本质和深层原因,对其犯罪动机和心理进行分析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类型、犯罪动机和心理因素等方面进行探讨,并结合案例对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对犯罪动机与心理的分析作出阐述。

一、职务犯罪的类型简介职务犯罪的类型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渎职等。

其中,贪污受贿是最为普遍和典型的职务犯罪行为。

贪污受贿一般表现为滥用职权,侵吞公共财物;或者收受他人的财物以谋取私利。

滥用职权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之处,违背法律规定或职责范围,为他人谋取私利。

渎职则是指职务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违反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后果。

二、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分析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各不相同,主要可以分为贪婪欲望、权力欲望和个人情感等几个方面。

首先,贪婪欲望是职务犯罪中最为普遍的犯罪动机之一。

职务人员通常拥有一定的权力、地位和资源,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甚至是奢靡享受。

经济利益成为他们犯罪的主要目的,他们对财富的追逐让他们不择手段。

其次,权力欲望也是职务犯罪动机的重要因素之一。

权力给予了职务人员一定的支配能力,他们能够左右他人的命运,这些权力使他们感到充实和满足。

然而,权力也容易导致犯罪,一些职务人员出于权力的滥用和扩大,通过违背职责以谋取更多权益。

此外,个人情感也可能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

有些职务人员由于个人利益与某些个人或团体产生了矛盾,采取了非法手段来实现个人目标,满足个人情感上的仇恨、嫉妒或报复心理。

三、职务犯罪的心理分析除了犯罪动机之外,职务犯罪中的心理因素也十分重要。

其中,自我安慰心理、风险意识的缺失和道德错位是常见的心理特征。

首先,自我安慰心理在职务犯罪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种心理让犯罪者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合理、正当的,从而能够自我辩解和安慰。

他们会给自己找各种借口,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维护职务或是应对外界艰难境遇。

试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及防范对策

试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及防范对策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国家工作人员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心理过程虽然千变万化,但其心理特征也有共性可寻,有规律可循。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形成亦不例外。当国家工作人员的“需要”形成欲望和动机,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只要我们加强研究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影响,就能更好地突破其心理防线,矫正其犯罪心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三)加强公务活动的控制,减少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机遇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心理形成后,只有与适宜的机遇条件发生联系后,才会转化为职务犯罪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公务活动的管理和控制,防范于未然。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检察机关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走专门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道路,建立全社会的预防体系。只有这样,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才有深度和广度,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蔓延之势才能被“截流”。
(二)改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消除职务犯罪隐患

加强监督制约,深化体制改革,从体制上堵塞漏洞。个体犯罪心理的形成,社会环境的和社会矛盾的影响不容忽视。为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加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消除腐败分子;鼓励诚实劳动和适度消费,反对享乐主义和不劳而获。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用制度管人、管事,从根本上消除职务犯罪隐患。
(一)积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心理预测

最新-析受贿人初审时的心理及对策 精品

最新-析受贿人初审时的心理及对策 精品

析受贿人初审时的心理及对策初审是侦查人员在立案之后,为查明有无犯罪事实,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初次审讯的侦查活动。

在贿赂案件的初审中,必须掌握受贿人的心理,以采取相应的对策。

实践中受贿人一般存在如下心态1、紧张心理。

当受贿人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查时,其往往由犯罪时的侥幸心理转化为惧怕罪行被揭露的紧张心理。

这常常表现为三种症状一是外露的紧张心理,多见于初犯,表现为惊慌失措、情绪激动、坐立不安、猜疑焦虑。

对突然受到审讯感到恐慌惧怕,造成思维紊乱,回答讯问语无伦次,逻辑混乱,即使愿意供述,也往往前言不搭后语,词不达意。

二是内含的紧张心理,表现为镇静自若,满不在乎,侃侃而谈,搪塞敷衍,漫不经心。

这主要发生在一些涉世较深、阅历较丰富的受贿人身上,他们由于对审讯场面显得不那么恐慌,其内含的紧张心理不肯轻易暴露。

三是伪装的紧张心理,表现为形神不一,目的是想讨一点同情,蒙混过关。

2、试探心理。

受贿人掌握了侦查人员的意图和动向后因未能掌握有关罪证的暴露程度,缺乏如何逃避罪责的防御措施,所以急于试控侦查人员到底掌握了他多少犯罪线索和证据。

为了向侦查人员探听底细,常常采用三种方法一是投石问路,摸清底细,他们一般交待一些似罪非罪的问题,然后再以想不起来为由,诚恳要求侦查人员提示提示,来试探检察机关是否拿到了他的罪证,继续和侦查人员兜圈子。

二是真假混淆,蒙混过关。

有些受贿人能很快适应审讯环境,一般不正面顶撞,多用狡辩和谎言对付审讯,如花言巧语,编造事实,以便在交待问题时,时真时假,企图诱使侦查人员在发问中失误,借以达到试探底细隐瞒罪行的目的。

三是装腔作势,索要证据。

一些有较深犯罪恶习的受贿人,在初审时,有一套反审讯的伎俩,如痛哭流涕,喊冤叫屈,甚至有的声称拿出证据,甘受惩罚。

以赌咒发誓的方式来表示自己的清白,由此来判断检察机关掌握他哪些问题,以便进行对抗。

3、抗拒心理。

在审讯开始接触受贿人所犯罪行的实质,直接涉及受贿人的切身利益时,他们都本能地产生抗拒心理,尤其是一些受贿人自以为行动诡密,手段高明,没有第三人在场,又订了攻守同盟,存在着侥幸心理,因而有的公开对抗;有的胡搅蛮缠,大耍赖皮;有的则不理不睬,沉默不语,与侦查人员在耐心、意志等方面进行对抗,企图使侦查人员丧失继续审讯的信心。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心理分析与推断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心理分析与推断

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中的犯罪心理分析与推断公诉机关:XXX检察院公诉人:XXX被告人:XXX职务犯罪公诉意见书案号:XXXXX号案件基本情况:200X年X月X日,被告人XXX担任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业务、出具虚假票据等手段,套取公司资金共计XXXXXX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将被告人XXX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

我院认为被告人XXX的行为已涉嫌职务侵占罪,遂提出公诉。

下面就本案涉及的犯罪心理进行分析与推断。

一、犯罪心理分析(一)贪欲驱使被告人XXX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具有较高的职务权力和资源掌控能力。

然而,被告人XXX内心却存在巨大的贪婪欲望,他暗中觊觎公司资金,并产生了财产觊觎的心理。

在具备财务管理权和相应操作权限的情况下,被告人XXX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满足自己的个人贪欲,违法侵占公司资金。

(二)欺骗手段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告人XXX采取了虚构业务、出具虚假票据等手段来隐瞒真相。

他通过虚构公司业务并伪造相关凭证,制造了虚假的交易情况,使得公司资金流转的痕迹难以被察觉。

同时,被告人XXX还虚增公司业绩,以此蒙骗其他高管和股东,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掩护。

二、犯罪心理推断(一)犯罪动机被告人XXX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生活并未有任何重大经济压力,而他从财务违规中获得的利益也远远超过正常收入的水平。

因此,可以推断出被告人XXX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和物质欲望。

他利用自身职务的特殊地位,以及对公司资金的掌控能力,将公司资金私自占有。

(二)犯罪手段被告人XXX采取的主要犯罪手段是虚构业务和出具虚假票据。

他通过虚构捏造公司的盈亏状况,以及制造虚假的交易记录,掩盖和转移了违法所得,使其难以为法律机关所察觉。

被告人XXX对公司财务运作规则、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审计检查程序等有着相对丰富的知识和理解,因此可以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和技巧来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

三、总结综合上述分析与推断,我院认为被告人XXX的职务犯罪行为是经过深思熟虑和有计划的。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职务犯罪是指在公务员、职员、管理人员等职务上,利用职权、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或者违反职责、职业操守,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对职务犯罪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进行探讨。

一、职务犯罪者的心理状态1、自我保护心理职务犯罪者通常会有强烈的自我保护心理,他们往往会采取掩盖、转移、逃避等方式来掩盖自己的罪行,以避免被揭露和追究责任。

这种心理状态的表现是矛盾、焦虑、紧张等。

2、自我认可心理职务犯罪者通常会有一种自我认可心理,他们认为自己是职务犯罪的受害者,是被迫的。

这种心理状态的表现是自我辩解、自我安慰、自我解脱等。

3、心理压力职务犯罪者在犯罪后往往会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他们会感到内疚、恐惧、不安等,甚至出现抑郁、焦虑等情绪障碍。

这种心理状态的表现是情绪不稳定、易激动、易发脾气等。

二、职务犯罪者的心理调适方法1、心理疏导针对职务犯罪者的自我保护心理和心理压力,警方可以采取心理疏导的方法,通过与职务犯罪者的沟通,帮助他们释放内心的矛盾和压力,减轻其心理负担,缓解其情绪状态。

2、心理治疗对于职务犯罪者的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可以采取心理治疗的方法,通过专业心理医生的帮助,对职务犯罪者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

3、法制教育对于职务犯罪者的自我认可心理,警方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的方式,让职务犯罪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从而改变其自我认可心理,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同时,警方还可以通过法制教育,提高职务犯罪者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避免再次犯罪。

三、结语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需要对职务犯罪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分析和判断,采取相应的心理调适方法,帮助职务犯罪者克服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心理状态,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

职务犯罪侦查询问中的心理顾虑消除法

职务犯罪侦查询问中的心理顾虑消除法

职务犯罪侦查询问中消除知情人心理顾虑的几种方法一般来说,在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的亲属、同事等关系人中,难免有个别人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案件情况而成为案件的知情人,能为调查、侦查提供一定的线索或证据。

而要获知线索和证据,就离不开对他们的有效询问。

取得职务犯罪案件知情人配合的最大障碍,在于多数知情人与调查、侦查对象的关系比较密切,因而普遍存在这样那样的心理顾虑。

消除知情人的心理顾虑,是询问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下文拟对知情人心理顾虑的类型及消除方法做些探讨。

一、职务犯罪案件知情人的种类及主要的心理顾虑职务犯罪一般包括经济类职务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类职务犯罪和渎职类职务犯罪三种类型。

无论哪种职务犯罪,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职务的依赖性,这就决定了实施职务犯罪行为时,必定与行为人的职务有密切的关系:要么在职务行为中以作为或不作为方式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如利用执行司法职务之时私放在押人员、枉法裁判;要么以职务行为为依托或条件,暗中实施职务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等经济类职务犯罪。

经济类职务犯罪的目的是非法获取财物,因而,行为人的亲属尤其是家人一般都会知道或察觉来路不明的财物。

即使事先不了解案情的亲属,案发后也可能成为串供中介人,或被要求转移、毁灭证据。

所以,行为人的亲属一般都是经济类职务犯罪的知情人。

职务行为中虽有些需要保密,但同时对上级、同级、下级保密的职务行为几乎不存在。

由此可知,行为人的同事一般也是职务犯罪案件的知情人。

在经济类职务犯罪中,如果行为人是领导干部,其司机、秘书因与行为人长时间的工作往来和个人之间的交往,对领导干部的犯罪活动也可能有所察觉、了解,有些司机、秘书甚至是领导干部实施犯罪的中介,因而也是重要的知情人。

职务犯罪案件行为人的亲属作为案件的知情人,主要的心理顾虑有:一是不希望或害怕自己的亲属锒铛入狱,给整个家庭的完整性及自己的名誉带来不利影响,因而不愿提供有关情况。

二是在调查、侦查对象有多个亲属时,知情的亲属若配合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害怕受到调查、侦查对象和其他亲属的指责,背负“出卖者”的罪名。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

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职务犯罪是指在公职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职责范围内的规定,从而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发生往往与公职人员自身的心理状态有关,因此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了解常见的心理障碍及调适方法,对于提高侦查效率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见的心理障碍1.焦虑情绪职务犯罪侦查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可能会给涉案人员带来巨大的压力和焦虑情绪。

焦虑情绪会影响到涉案人员的决策能力和思维活跃性,导致其无法理智地应对案件的发展变化。

2.自卑情绪涉案人员在面对侦查机关的调查和审查时,可能会产生自卑的情绪。

自卑情绪会影响到涉案人员的自信心和决策能力,导致其无法正常地与侦查机关沟通和协作。

3.抵触情绪涉案人员在面对侦查机关的调查和审查时,可能会产生抵触的情绪。

抵触情绪会影响到涉案人员与侦查机关的合作和协调,导致其不愿意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

二、调适方法1.心理疏导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可以通过心理疏导的方式,帮助涉案人员缓解焦虑情绪和自卑情绪。

心理疏导可以采用面对面交谈、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帮助涉案人员认识到自身的情绪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2.沟通协调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应该主动与涉案人员进行沟通协调,消除其抵触情绪。

沟通协调可以采用面对面交谈、书面沟通等方式进行,帮助涉案人员了解侦查机关的工作和调查进展,增强其与侦查机关的合作意识。

3.法律教育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可以通过法律教育的方式,帮助涉案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法律教育可以采用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帮助涉案人员了解自身的职业责任和义务。

4.心理评估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机关可以通过心理评估的方式,对涉案人员的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和分析,为调适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心理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面试等方式进行,帮助侦查机关了解涉案人员的心理问题和调适需求。

工作研究: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前期的抗拒情绪及破解方法

工作研究: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前期的抗拒情绪及破解方法

工作研究: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前期的抗拒情绪及破解方法职务犯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共财物、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破坏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或者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的行为。

在大多数情况下,职务犯罪的侦查是按照“由人到事”的思路进行。

侦查部门收到的举报或者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往往一开始便有明确的涉案人员,而对于该涉案人员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怎样实施的犯罪以及实施犯罪的后果并不确定,因此侦查人员往往以涉案人员为中心进行调查取证。

一些职务犯罪的侦查对言辞证据依赖性强,以犯罪比重高的贿赂犯罪为例,行受贿的过程往往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发生,除了行受贿双方知道外,一般不会留下任何作案痕迹。

所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往往只能单纯依靠被审讯人的供述进行收集证据。

这就形成了职务犯罪侦查格外重视犯罪嫌疑人审讯工作的局面。

通常在审讯之前,侦查讯问人员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全面细致了解案情、制定审讯计划、重视审讯前与被审讯人接触的过程。

审讯的前期是审讯双方相互摸底试探的阶段。

摸清被审讯人的底细是审讯前期的首要任务,也是审讯所必经的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表现在审讯人员与被审讯人通过语言的交流深入了解对方。

被审讯人主要希望了解审讯人员知道其多少犯罪事实,现有证据掌握了多少。

而审讯人员主要希望了解被审讯人的性格,对审讯的抵抗程度等,从而能够决定之后的审讯策略。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被审讯人存在什么样的心理障碍,抗拒心理如何产生,抗拒情绪的外在表现形式怎样,在对这些问题有了正确分析和认识之后,就能够应对讯问双方没有互动的困境,避免讯问僵局。

一、被审讯人抵抗情绪分析被审讯人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审讯之初,防御和抗拒的情绪非常明显,这些情绪的出现通常是由一些心理障碍引起的。

常见的心理障碍有:畏罪心理、优势心理、侥幸心理、对抗心理。

(一)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指被审讯人因害怕罪行被揭露而受到惩罚的一种心理状态。

职务经济犯罪心理分析与防范对策(新)

职务经济犯罪心理分析与防范对策(新)

12
所谓比较心理,是指个体与别人相பைடு நூலகம்较感 到自己在某方面或多方面被剥夺而产生不 公平心态的对社会不满心理。又称相对剥 夺感。 贪官比较心理的两个基点: 1、自我认识 2、现实遭遇
4
(三)侥幸心理
所谓侥幸心理,是指个体自认为犯罪手段 高明,犯罪不会被发现,或者觉得犯罪的 后果不大,因而放纵自己行为的心理。 贪官侥幸心理强烈的原因有: 1、作案的隐蔽性 2、案发的偶然性 3、外逃的容易性 4、处罚的轻微性
职务经济犯罪 心理分析与防范对策
华东政法大学 陈和华
1
一、职务经济犯罪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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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偿心理
所谓补偿心理,是指个体在某方面的付出 或缺陷需在另一方面进行弥补以取得心理 平衡的心理。 贪官补偿心理的三个方面: 1、对过去多年辛苦的回报 2、对权力投资的回报 3、对“腐败定论”的精神补偿
3
(二)比较心理
5
(四)贪婪心理
所谓贪婪心理,是指个体无止境地、不择 手段地追求金钱、财富的心理。又称“井 边人心理”。
6
(五)避责心理
所谓避责心理,是指个体为自己开脱罪责 的心理。 贪官为自己开脱罪责的几种类型: 1、委屈型 2、比清廉型 3、面子型 4、法盲型 5、受害型
7
二、职务经济犯罪防范对策
8
(一)权力制约,使官员不能贪 权力制约,
压缩官员权力 改革官员任命制度 建立严格的政务监督和信息公开制度 理顺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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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惩处,使官员不敢贪 法律惩处,
严密立法 严格司法
10
(三)教育引导,使官员不愿贪 教育引导,
树立正确的职务意识 树立正确的财富意识 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树立正确的友情意识 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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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审讯的心理对策探析
摘要:审讯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突破具有重要意义,职务犯罪案件能否高效侦查终结及向纵深发展,都要依赖于成功的审讯活动。

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不同心理特点,采取相适应的审讯对策,往往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文试图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特征进行研究,提出审讯的可行性心理对策。

关键词:职务犯罪;心理对策;讯问语言职务犯罪审讯活动过程是审讯人员与职务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心理交锋过程,是一场心理战。

因此在审讯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心理对策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驾驭审讯、取得审讯胜利的有力武器。

一、犯罪嫌疑人主要心理特征(一)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强烈阶段嫌疑人刚到案时,无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心理感到恐慌,此时最关心的就是自己为什么被传讯、检察机关掌握了自己哪些问题,出于畏罪心理、试探心理、侥幸心理的相互矛盾作用,而自然而然地筑起自己的心理防御墙。

一是畏罪害怕心理。

嫌疑人初次接受审讯时,表现出来的往往是畏罪害怕心理,对自己的前途命运、个人得失、荣誉、金钱等考虑的较多,害怕罪行暴露后面临的一切付诸东流。

二是试探心理。

嫌疑人初次进入陌生环境中,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此时他们往往利用与传讯人员的初次接触,以试探的心理想方设法从办案人员手中了解检察机关对其犯罪行为的掌握程度。

三是侥幸心理。

嫌疑人大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幻想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蒙混过关、平安着陆。

(二)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松动阶段经过一系列思想强烈对抗之后,犯罪嫌疑人会产生疲劳感,同时心理防线开始松
动,防御心理也逐渐崩溃。

一是犹豫不决心理。

嫌疑人在交代与继续对抗之间徘徊不定,既想通过快速交代以尽早的解决事情,又害怕交代后的处理结果严重,难以承受。

二是规避反复心理。

嫌疑人总是存在规避心理,不断为自己开脱罪行,同时步步为营,交代问题时给自己设置上限,避重就轻,同时交代与翻供不断转化。

三是破罐破摔心理。

犯罪嫌疑人此时多数表现为迟钝、沉默、忧郁或者烦躁,往往容易做出极端行为,要么自暴自弃,要么顽抗到底,甚至自残和寻求短见。

二、审讯心理对策的特征分析审讯心理对策,是审讯心理方法和对策的总称,是面对各种职务犯罪心理时采取的相应方法与对策,审讯心理对策必须具备四个特征:一是心理对策应具备针对性。

选择审讯方法、心理对策要针对犯罪嫌疑人抗拒交代的心理障碍、心理状态、和个性特点,以及所掌握的案情、证据等,选择有针对性的方法,有的放矢。

二是心理对策应具备灵活性。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反审讯的伎俩是不断变化的,大都是步步为营,审讯人员要不断捕捉各种信息,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调整、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和策略。

三是心理对策应具备时机性。

某个关键问题的抛出、某些关键证据的出示等,在不同时机、不同抛出顺序的情况下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因此审讯方法和对策的使用,要准确地抓住被审讯人心理状态变化的有利时机才能发挥作用。

四是心理对策应具备人文性。

一场成功的审讯是讯问双方由对抗走向合作信赖的过程,是对抗性不断减弱、信赖合作不断增强的过程,最终犯罪嫌疑人在“辩诉交易
”中获得从轻处罚的优待,因此审讯方法和对策必须植入人文性的关怀。

三、职务犯罪审讯的心理对策(一)审讯心理方法的选择一是改变错误认识的方法。

犯罪嫌疑人往往过高地估计自己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和反审讯能力,过低估计审讯人员的审讯能力,基于这种对自我和审讯人员的错误认识,而构筑的反审讯心理防线,是影响职务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的心理障碍之一。

预审人员应当采取政策攻心、适时使用证据等方法,改变其错误认识,消除其侥幸心理。

二是影响情绪的方法。

要选择适当的方法以消除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消极情绪,如对前途的绝望;有时需要激发他们的情绪,如运用激将法激起其自尊和自爱的情绪。

三是瓦解意志的方法。

职务犯罪嫌疑人对抗审讯需要意志的支持,需要选择方法瓦解其对抗审讯的意志,如持续性的审讯,使其长时间处以紧张状态,生理和心理产生疲劳,从而导致其丧失对抗审讯的意志。

四是针对个性特点施加影响的方法。

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社会地位、职业状况、性格不同,其反审讯的心理和特点也不同,因此应针对犯罪嫌疑人不同的个性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讯问方法。

(二)审讯对策的运用一是政策攻心的策略。

这一策略能够消除犯罪嫌疑人的对立情绪,促使其如实供述,适时地运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对于犯罪嫌疑人既有威慑力又有感召作用。

二是“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策略。

犯罪嫌疑人在应对审讯上,一般都会有所准备,但他们的准备往往是有限的、相对的,由于环境的改变,他们的心理防御能力大大降低,审讯人员应当寻找其心理防
御的空白或者弱点,进行突审。

三是适时使用证据策略。

犯罪嫌疑人一般都存在侥幸心理,要选择有利时机使用证据,审讯人员要抓住犯罪嫌疑人出现反审讯意志动摇的关键时刻,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尚未形成时刻,被审讯人供述出现矛盾时刻以及其顽固抵赖罪行时,及时使用证据,并且选择使用确实可靠,没有理由否认和辩解的证据。

四是讯问语言策略。

审讯中对语言的要求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规范性、文明性,语言应符合法律规范,不使用威胁性、侮辱性语言;
②严肃性、逻辑性,审讯的语言具有严肃性才会有威慑性,具有逻辑性才能使被审讯人无空可钻。

被讯问人可以通过语言了解讯问人对案情的掌握情况,如语言使用不当,会形成不利于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暗示。

五是针对犯罪嫌疑人不同性格特点和气质的审讯策略。

对情绪型、执拗型性格的嫌疑人,采取以柔克刚的感化法或以硬对硬的激将法;对谨慎型、缜密型性格的嫌疑人,采取迂回式、跳跃式问法;对理智型、内向型性格的嫌疑人,应当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紧张,打破其心理防御;对抑郁型、焦虑型性格的人,要多感化、多开导,打消其顾虑。

作者简介:郁文林(1968~),汉族,汉族,江苏人,就职于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施乃恩(1991~),汉族,江苏人,就职于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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