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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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税务规划}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二数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二数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二数TIME \@ “yy.M.d” 20.8.27 DATE \@ “M.d.yyyy” 8.27.2021 DATE \@ “HH:mm” 18:22 DATE \@ “HH:mm:ss” 18:22:13 DATE \@ “MMM-yy” Aug-20 DATE \@ “HH:mm” 18:222、杨柳清阴,偏碍游丝度。

TIME \@ “EEEE年O月A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TIME \@ “yyyy年M月d日星期W” 2021年8月27日星期四3、天际小山桃叶步。

白头花满湔裙处。

DATE \@ “HH:mm” 18:22 DATE \@ “M.d.yyyy” 8.27.2021 DATE \@ “HH:mm” 18:22 DATE \@ “M.d.yyyy” 8.27.2021 DATE \@ “HH:mm” 18:22 DATE \@ “HH:mm:ss” 18:22:13 DATE \@ “M.d.yyyy” 8.27.2021 DATE \@ “HH:mm” 18:22 DATE \@ “M.d.yyyy” 8.27.20214、帘影灯昏,心寄胡琴语。

DATE \@ “M.d.yyyy” 8.27.2021 DATE \@ “M.d.yyyy” 8.27.2021 DATE \@ “HH:mm” 18:22 DATE \@ “HH:mm” 18:22 DATE \@ “HH:mm:ss” 18:22:13 DATE \@ “HH:mm:ss” 18:22:135、淡妆多态,更的的、频回眄睐。

DATE \@ “MMMM yy” August 20 DATE \@ “dddd, MMMM d, yyyy” Thursday, August 27, 2021 DATE \@ “M/d/yyyy” 8/27/20216、便认得琴心先许,欲绾合欢双带。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号:署税发[2016]186号颁布⽇期:2016-09-26执⾏⽇期:2016-1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职责分⼯第三章异常数据核查第四章办理退税核查第五章附则⼴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打击利⽤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骗抵税款的不法⾏为,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开展了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

为规范海关操作,经研究,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

特此通知。

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作操作规程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联⽹核查(以下简称“进⼝增值税联⽹核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条本规程适⽤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先⽐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先⽐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7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的进⼝增值税联⽹核查⼯作。

第三条进⼝增值税联⽹核查⼯作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并利⽤“进⼝增值税联⽹核查系统”组织开展。

第⼆章职责分⼯第四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是关区进⼝增值税联⽹核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本关区进⼝增值税联⽹核查⼯作。

第五条直属海关财务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增值税及时核销,并对未核销⼊库的数据,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后进⾏补核销。

第六条直属海关技术部门负责对进⼝增值税联⽹核查系统的更新、技术故障处理⼯作。

第七条现场海关负责按照本规程要求,开展海关进⼝增值税专⽤缴款书 (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相关信息的核查,并向税务机关回复核查结果。

第⼋条本着⽅便税纳义务⼈操作的原则,各直属海关可以结合本关区实际,制定操作细则,采取集中到⼀个业务现场办理或由各业务现场分别办理的⽅式。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图5申报单位录入或修改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提示
7、申报单位进行确认后,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已经确认成功。如图6。确认后,该抵扣单位将可以登录系统,进行税单数据的确认和抵扣清单的下载、打印等操作。注意:申报单位录入的“纳税人识别号”必须与到国税部门进行抵扣的单位一致!
图6申报单位税单确认成功后系统提示
图28抵扣单位录入相关信息
图29系统提示清单下载成功
图30清单文件存储路径
图31校验文件存储路径
若清单文件已被成功下载过,系统会提示是否覆盖原文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如图32、33:
图32系统提示是否覆盖原清单文件
图33系统提示是否覆盖原校验文件
7、清单下载成功后,抵扣单位可以进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面单证的打印,在打印之前,系统自动弹出打印预览界面,如图34:
图9申报单位税单批量确认成功后系统提示
(二)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
1、申报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进口增值税”系统;
2、点击“税单查询”、“申报单位”,进入申报单位进行税单查询的界面,如图10:
图10申报单位税单查询界面
3、申报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以及申报单位对该票税单的确认状态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后,点击“开始查找”键,调出需要进行确认的税单数据。查询属性包括:税单的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申报单位确认状态包括:未确认、已确认、全部(默认:全部,即查询范围为申报单位的所有税单)
6、抵扣单位在清单下载和打印前,需要补充录入一些数据:税款所属期(系统要求录入4位年份+2位月份,其中税款所属期的年月必须与企业到国税部门进行抵扣的税单所属区间一致)、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此外,企业也可以对每票税单的“备注”进行填写。抵扣单位补充录入完毕后,可以点击“清单下载”键,对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后,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下载成功,并提示清单文件与校验文件的存储路径。如图28、29、30、31: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操作
手册
1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数据接收(总局、区县局)
数据接收功能主要包括业务数据接收、校验和入库功能,以及对数据接收情况、数据接收结果、数据接收日志的查询,是稽核系统数据稽核的基础。

区县级税务机关经过数据接收功能将纳税人报送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待稽核数据,接收并保存在稽核系统中。

总局经过数据接收功能将海关总署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第四联数据,接收、校验并保存在总局稽核系统中,同时自动生成接收回执并反馈。

总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数据接收情况查询、数据接收结果查询。

区县局数据接收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第一联数据接收、数据接收结果查询、数据接收日志查询。

区县局接收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信息,并可对接收结果通知书进行查询、打印。

其中接收结果通知书包含: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校验经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校验未经过数据、逾期报送数据。


2020年4月19日
下面就以上各项功能的实现及操作分别加以详细说明。


2020年4月19日
第一节接收数据的来源及内容
一、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的接收
(一)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来源:
1.企业经过采集软件导出xml格式数据文件并报送至国税征收机关。

2.企业经过电子申报系统采集,上门申报或者网上报送。

(二)采集的缴款书第一联数据项内容:

2020年4月19日
(三)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接收业务流程:
(四)海关缴款书第一联采集缴款书号码校验规则:
例如:2201 -L02
(五)数据检查原则
10
2020年4月19日。

增值税联网核查操作指南

增值税联网核查操作指南

增值税业务介绍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的一个子系统。

进口增值税是对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进口金额为征收对象由海关代为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进口增值税的抵扣是企业增值税抵扣的一部分,是指国家对企业在进口货物时已经负担的增值税税款,当货物在国内销售时予以计入进项税额加以抵扣的一项政策。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子系统是中国电子口岸的一个子系统。

它借助中国电子口岸的公共数据库,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将企业进口增值税税票数据集中存放到公共数据库供国税局征税部门、企业及海关授权使用。

国税局通过调阅查看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核对企业进口增值税的抵扣凭证(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书),从而有效防止、打击及查处不法企业利用虚假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取抵扣的违法行为。

企业进口货物向海关申报并向银行缴纳税款后,海关将经核销后的企业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电子数据传送到公共数据库,公共数据中心根据海关所传的电子数据实时更新公共数据库。

当企业销售进口货物并向国税局征收部门缴纳增值税时,企业可凭进口增值税抵扣凭证向国税局申请抵扣。

国税局要对税单做抵扣处理时,可通过内、外网查询、核对企业所提供的抵扣凭证,并做数字签名。

系统对经国税局的数字签名的电子数据添加抵扣标识。

当企业向海关做报关单修改申请时,海关则可上网查看企业进口增值税的抵扣标识。

企业亦可网上查询本企业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数据。

一、国税局网上查看企业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电子数据,核对企业提供的抵扣凭证;二、国税局网上对经国税局抵扣处理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进行数字签名,系统则自动对参加抵扣的数据添加抵扣标识;三、企业网上查看本企业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查看数据的抵扣标识;四、当企业向海关申请要求修改报关单数据时,海关网上查看企业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抵扣标识。

增值税联网核查操作指南一.基本知识1.1本系统需要的电脑基本设备及联网环境您想使用本系统通过I n t e r n e t向执法部门进行信息登记,请配置:.微机:一台,586/166以上,32M以上内存4G以上硬盘(有效空间).操作系统:W I N D O W S98或W i n d o w2000.浏览器:I n t e r n e t E x p l o r e r 5.0版.网络:调制解调器(33.6K以上M o d e m)、拨号直线电话、T C P/I P 通信协议.《口岸电子业务系统》的配置软件1.2与旧系统的区别本系统与旧系统相比,将原来的由申报单位先确认、再由抵扣单位确认的二次确认方式进行了修改:摒弃申报单位,而直接由经营单位、货主单位进行确认。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
操作规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
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署税发[2016]186号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6.09.26
【实施日期】2016.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2016年9月26日署税发[2016]186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打击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的不法行为,海关总署联合税务总局开展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

为规范海关操作,经研究,总署制定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联网核查工作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联网核查(以下简称“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
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7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的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

第三条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并利用“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组织开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直属海关关税部门是关区。

03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三)缴款书稽核

03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三)缴款书稽核

第三章缴款书稽核缴款书稽核功能主要应用于省局及总局。

总局的缴款书稽核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比对日志查询、比对情况统计(第一、四联)、统计日志查询。

省局的缴款书稽核功能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缴款书比对、比对情况统计(第一联)、比对日志查询、统计日志查询。

下面就以上各项功能的实现分别加以描述说明。

第一节缴款书稽核业务说明一、省局缴款书稽核业务(一)省局稽核业务说明稽核比对业务由省级系统发起进行,每月定期通过调用总局稽核系统提供的比对接口,将纳税人申报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与总局数据库中的第四联数据进行逐一比对,产生相符、不符、缺联、留待继续比对(滞留)、重号等稽核结果,完成对本省海关缴款书数据的稽核比对,发现涉嫌违规的第一联数据。

省局海关缴款书稽核模块包括缴款书比对、比对情况统计、统计日志查询、比对日志查询等功能,并提供打印及文件导出的功能。

(二)省局稽核比对业务流程说明:缴款书比对要素:缴款书号码、税款金额、填发日期。

第一联数据滞留期的判断条件:对于企业报送及申请数据核对且原票采集错误的第一联数据,若稽核月份与填发日期的填发月份超过2个月且仍未找到未找到对应第四联数据则为缺联,否则为滞留;对于企业申请数据核对且原票采集正确的第一联数据,若稽核月份与填发月份超过6个月且仍未找到未找到对应第四联数据则为缺联,否则为滞留。

(三)稽核比对中的重号业务处理:说明:在重号处理过程中,如待比对的第一联缴款书在第一联相符记录数据中发现存在对应相符稽核结果,则将原稽核结果为相符的第一联及本次比对的第一联均置为重号稽核结果。

(四)缴款书稽核结果说明:1.留待继续比对(滞留):指系统内待比对的第一联数据无对应的第四联数据,并且按规定需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2.相符:指系统内待比对的第一联数据有对应的第四数据,并且比对要素均相同。

3.不符:指系统内待比对的第一联数据有对应的第四联数据,但比对要素有一项或多项不相同。

4.缺联:指系统内待比对的第一联无对应的第四数据,并且按规定不需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说明书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说明书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9年10月目录第一篇系统介绍 (2)第一章系统简介 (2)第二章系统目标 (2)第三章运行环境 (2)第二篇操作说明 (4)第一章系统登录 (4)第二章操作介绍 (5)2.1税单下载 (5)2.2税单查询 (8)2.3新税单下载 (10)2.4新税单查询 (13)操作手册 (14)第三篇退出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 (16)3.1退出系统 (16)1第一篇系统介绍第一章系统简介不法分子利用海关、国税之间的管理漏洞骗抵增值税现象早已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重视;根据领导指示,国信办组织技术、经济、法律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与国税总局和海关总署一起对“进口增值税核查系统方案”进行论证,并确定实施方案。

数据中心根据专家组确定的实施方案,开发“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

第二章系统目标1、实现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在海关和国税局之间的联网传输。

2、实现企业对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查询、确认、下载和打印功能。

3、实现国税局对经企业确认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查询和统计功能。

第三章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2000professional sp4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3window2000serverwindow2003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windows Vistawindows7windows Vista sp1及以上网络环境能够连接电子口岸专网;能够以各种宽带方式登录internet,256k以上的网络带宽; 支持代理、拨号等多种上网方式。

第二篇操作说明第一章系统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主运行的访问网址,调出中国电子口岸主运行界面,如图1所示。

图1将IC卡插入IC卡读卡器中,或将Ikey卡插入USB接口(注:两者不可同时使用),输入登录密码,然后点击“确定”按钮。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

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

第六章数据核对(区县局)数据核对的功能应用于区县级税务机关,主要功能包括:核对申请受理、核对申请修改、核对申请复核、核对申请查询、核对归档数据查询。

下面各节对各功能的操作分别加以说明。

第一节数据核对业务说明一、数据核对业务说明:本次系统升级中,调整了海关缴款书异常数据核对功能。

允许纳税人在产生稽核结果后180日内对稽核结果为不符和缺联的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核对。

纳税人可在产生异常稽核结果(不符、缺联)次月的180日内向基层税务部门提交数据核对申请,提交的申请可以包括因企业自己采集错误造成稽核比对异常和企业数据采集正确但由于其它原因导致稽核结果异常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

如果同一个纳税人在相同稽核月份内对同一份海关缴款书进行多次核对,则以该缴款书最后一次核对所产生的稽核结果作为当月稽核结果,稽核结果通知书、统计查询中只体现本月最后一次核对的稽核结果。

同时可提供对历史核对数据的查询功能。

税务机关在收到纳税人的数据核对申请并受理、复核通过后,相关第一联数据可重新参与稽核比对。

对于原票采集正确而稽核结果异常的第一联缴款书,其核对后的稽核滞留期为6个月,而对于原票采集错误造成稽核结果异常的第一联缴款书,其核对后的稽核滞留期为2个月。

(一)核对申请受理:基层国税部门的业务受理人员收到纳税人提交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数据核对申请后,根据缴款书号码将原始缴款书信息调出,并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数据核对请求将原票采集错误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进行修正或将原票采集正确但稽核结果异常的海关缴款书第一联相关信息进行选择和确认,最后再统一提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

如果同城办税功能开启,则区县业务受理人员可以受理相同地市下其他区县所辖企业的稽核异常第一联数据。

(二)核对申请复核:复核人员对基层税务部门业务人员受理并提交复核的数据按缴款书进行再次复核确认,复核通过的数据保存至海关缴款书第一联核对数据数据库,并再次参与稽核比对。

未通过复核的缴款书数据允许再次修改。

08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八)系统登录及维护

08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v6.3.00操作手册(八)系统登录及维护

第八章系统登录及维护第一节系统登录一、系统登录【第一步】启动IE浏览器,操作员首先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系统应用服务器地址(服务器名或IP地址均可)、端口号及运行程序的文件名:进入主登录页面,如下所示:【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系统”按钮,如下:点击“重新填写”按钮,将清空已填的,对用户名和密码重新进行填写。

【第三步】用户名和密码确认无误登录后,系统进入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主界面,如下: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主界面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及数据传输系统。

界面的右下角有4个功能按钮。

当光标移至“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界面右侧显示系统的功能简介。

【第四步】点击“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名称部分,系统进入“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稽核系统”主界面,显示如下:对于具有数据核对权限的操作员,系统提供待办事务提醒窗口,如下图示,无数据核对权限权限的操作员没有事务提醒功能。

【第五步】点击主界面右下角的图标,进入系统维护操作页面,显示如下:点击“退出”图标,可退出系统维护,返回系统主界面。

点击“注销”图标,可退出系统主界面并重新登录。

点击“修改密码”图标,系统进入修改密码界面,显示如下:操作员在第一次使用系统时,应将系统默认的密码password改为本人的密码,并输入提示问题和问题答案,以便在取回密码时使用。

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出现提示框:点击“帮助文件”图标,系统显示帮助文件页面。

在主界面右上方显示本级税务机关名称和操作员名称。

把鼠标移至本级税务机关名称处,系统自动显示本级税务机关信息,如下图所示:把鼠标移至操作员名称前的操作员图标处,系统自动显示操作员信息,如下图所示:二、取回密码若忘记密码,点击登录窗口的进入取回密码界面,如下:正确填写操作员ID,然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下一界面:输入正确的提示问题答案,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显示操作员的ID和密码(如下图所示);若问题答案输入错误,系统提示如下,重新输入问题答案:点击“重填”按钮,可清除输入的问题答案,进行重新填写。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一.经营单位操作规进口报关单的经营单位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增值税管理”子系统,可以对进口增值税税单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确认,并对税单进行下载和查询。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一)经营单位抵扣1.经营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增值税管理”系统,如图1:图1 增值税管理子系统界面2.点击税单确认、经营单位抵扣,进入经营单位抵扣的税单查询界面,如图2:图23.经营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按钮,可调出需要进行确认的税单数据。

查询属性包括:数据中心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税单填发日期。

【注:在查询界面中查询条件设定为税单填发日期、在...之间时,企业应以“值1(yyyymmdd),值2(yyyymmdd)”的格式填入,比如“20060101,20060202”。

】经营单位也可以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也不需录入查询数值,而直接点击开始查找按钮,即可调出经营单位当前所有未确认的税单数据。

4.如果符合查询条件的税单不止一票时,系统提供列表显示查询结果,列表中所有税单的确认状态均为“经营单位未确认”。

如图3:图3 税单列表5.在此列表中,经营单位可以选择多票税单,点击批量确认进行批量确认,也可以对某票税单单独确认。

如果发现有不属于本企业抵扣的税单,可以在列表页上选择多票税单,点击批量撤销进行撤销操作。

批量确认的操作步骤如图4、5、6:图4 选中欲批量确认的税单图5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确认图6 系统提示批量确认成功批量撤销的操作步骤如图7、8、9:图7选中欲批量撤销的税单图8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撤销图9 系统提示批量撤销成功经营单位也可以点击其中某票税单的“税单号”,进入该票税单的缴款书数据详情界面,如图10:图10 税单详情6.经营单位可在该界面对税单进行提交确认操作。

如经营单位认为该税单不是用于本企业抵扣的,也可在该界面进行撤销处理,但是不能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修改。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简介(共13张PPT)

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简介(共13张PPT)

书的抵扣情况
部门稽核比对的依据
海关将核销后的税单数据发送至电子口岸
第5页,共13页。
三、技术方案
第6页,共13页。
(一)、数据中心与海关信息中心 数据交换方案
第7页,共13页。
海关信息中心通由过信现息有中通心道按,实照时国向税数总据局中要心求传的输各数据项内 关区进口增值税容缴,款每书日电将子已数据经过海关财务系统核销的进
口增值税缴款书数据传送到电子口岸
海关增值税数据传输 数据入增值税库
核销数据传输 数据中心提取数据
数据中心系统将进口增值税税单详细信息提取 到增值税系统执法库,以便企业进行税单数据 的查询
第8页,共13页。
(二)、数据中心与国税总局 联网方案
第9页,共13页。
申报单位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可以对企抵业扣“单确位认的”纳后税的人电识子别数号据进行发确送认到;国税局,作为 抵 具扣 的企 “业 进登 口录 增中 值国 税电 专子 用口 缴岸 款,书可”以纸查面税询单务本证部企与国和门业电税纳稽的子局税核缴数将人比款据电提对书进子供的电行口的依子比岸抵据数对传扣据,来清。确的单并认电数将电子据海子数载关数据入出据 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企业可以按照国税国局税抵局扣稽要核求比,对下系载统并,打进印行抵数扣据清比单
四、企业端操作 由信息中心按照国税总局要求的数据项内容,每日将已经过海关财务系统核销的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数据传送到电子口岸
申报单位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可以对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确认; 企业登录电子口岸,将电子数据与海关出具的“缴款书”纸面单证进行比对,确认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执行“确认”操作; 国税局将电子口岸传来的电子数据和纳税人提供的抵扣清单数据载入国税局稽核比对系统,进行数据比对 由税单的抵扣单位登录电子口岸进行“税单确认”,并按照国税局要求的格式进行“税单下载”和“抵扣清单的打印”等操作。 企业“确认”后的电子数据发送到国税局,作为税务部门稽核比对的依据 企业可以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查看本企业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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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企业操作手册一.经营单位操作规范进口报关单的经营单位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增值税管理”子系统,可以对进口增值税税单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确认,并对税单进行下载和查询。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一)经营单位抵扣1.经营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增值税管理”系统,如图1:图1 增值税管理子系统界面2.点击税单确认、经营单位抵扣,进入经营单位抵扣的税单查询界面,如图2:图23.经营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按钮,可调出需要进行确认的税单数据。

查询属性包括:数据中心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税单填发日期。

【注:在查询界面中查询条件设定为税单填发日期、在...之间时,企业应以“值1(yyyymmdd),值2(yyyymmdd)”的格式填入,比如“20060101,20060202”。

】经营单位也可以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也不需录入查询数值,而直接点击开始查找按钮,即可调出经营单位当前所有未确认的税单数据。

4.如果符合查询条件的税单不止一票时,系统提供列表显示查询结果,列表中所有税单的确认状态均为“经营单位未确认”。

如图3:图3 税单列表5.在此列表中,经营单位可以选择多票税单,点击批量确认进行批量确认,也可以对某票税单单独确认。

如果发现有不属于本企业抵扣的税单,可以在列表页上选择多票税单,点击批量撤销进行撤销操作。

批量确认的操作步骤如图4、5、6:图4 选中欲批量确认的税单图5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确认图6 系统提示批量确认成功批量撤销的操作步骤如图7、8、9:图7选中欲批量撤销的税单图8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撤销图9 系统提示批量撤销成功经营单位也可以点击其中某票税单的“税单号”,进入该票税单的缴款书数据详情界面,如图10:图10 税单详情6.经营单位可在该界面对税单进行提交确认操作。

如经营单位认为该税单不是用于本企业抵扣的,也可在该界面进行撤销处理,但是不能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修改。

提交确认的操作步骤如图11、12:图11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税单确认图12 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撤销的操作步骤如图13、14:图13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撤销图14 系统提示撤销成功7.经营单位进行确认后可以进行税单数据清单的下载、打印等后续操作。

注:1.此模块中经营单位能够查询到的税单,均为系统自动确认由经营单位进行抵扣,此时执行一次确认即可将税单数据发送至国税部门,故请经营单位操作人员认真核对税单是否由本企业抵扣,避免出现误操作;2.由于企业在申报报关单时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时可能出错(或没有填写),由此会造成一些经营单位自己抵扣的税单在此模块中查找不到,此时经营单位可以转到“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模块中查找税单,并将本单位指定为抵扣单位,然后到“抵扣单位确认”模块中进行二次确认即可;3.若经营单位认为此模块中查询出的税单数据不应由本企业进行抵扣,则可在本模块中对税单进行“撤销”操作,再转到“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模块中查找税单,并指定实际抵扣单位,然后通知抵扣单位到“抵扣单位确认”模块中进行二次确认即可。

(二)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需要经营单位在此模块中进行确认:1.税单的抵扣单位不是经营单位自己,而是另一单位抵扣,则需经营单位对抵扣单位进行指定;2.当系统无法自动确认税单抵扣单位的情况下,经营单位也需要在该模块下进行确认,包括确认为经营单位自行抵扣和由委托单位进行抵扣;3.抵扣单位指定错误,需要进行修改,重新指定抵扣单位的(抵扣单位确认之前)。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经营单位登录电子口岸,进入“增值税管理”子系统,点击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菜单,设定查询属性、查询条件,查询出增值税电子税单,如图15、16:图15 税单查询界面图16 查询结果列表2.在此列表中,用户可以选择对多票税单进行批量确认,也可对某票税单进行单独确认。

批量确认时,在输入框中输入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然后点击批量确认,完成对抵扣单位的指定;经营单位也可以点击其中某票税单的“税单号”,进入该票税单的缴款书数据详情界面,在该界面进行抵扣单位的指定。

批量确认操作步骤如图17、18、19:图17 选中欲批量确认的税单图18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确认图19 系统提示批量确认成功单票税单指定抵扣单位操作步骤如图20、21、22:图20 税单详情图21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图22 系统提示税单确认成功注:若在“经营单位指定抵扣单位”时,输入了本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并确认成功后,则本企业也就变成了该票税单的抵扣单位,需要进入“抵扣单位确认”模块中进行税单二次确认操作。

二.抵扣单位操作规范在进口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对税单进行抵扣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确认后,抵扣单位可以对税单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对《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下载、打印清单纸面单证。

业务操作步骤如下:1.抵扣单位持企业操作员IC卡登录中国电子口岸,选择进入“进口增值税”系统,如图23:图23 税单查询界面2.点击抵扣单位抵扣,进入查询界面,抵扣单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后,录入查询数值,点击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按钮,调出已由经营单位确认,需要抵扣单位进行二次确认的税单数据。

查询属性包括:数据中心统一编号、税单号、税单对应的报关单编号,税单填发日期,如图24:图24 查询条件设定界面注意:如果经营单位没有对该票税单进行确认,则抵扣单位也是不能调出税单数据的。

此时,需要抵扣单位与经营单位进行联系,请经营单位对抵扣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确认。

抵扣单位也可以不选择查询属性、查询条件,也不需录入查询数值,而直接点击开始查找按钮,即可调出当前经营单位已经确认而抵扣单位未确认的所有税单数据。

图25 查询结果列表3.抵扣单位可以点击其中某票税单的“税单号”,进入该票税单的缴款书数据详情界面,抵扣单位可以持海关出具的纸面完税凭证,与缴款书电子数据进行比对。

如果确认电子数据完整而且准确,可以点击提交确认,对税单数据进行确认,如图26、27:图26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税单确认图27 系统提示税单确认成功注意:抵扣单位确认界面的“纳税人识别号”是不能够修改和录入的。

4.若抵扣单位发现该票税单不应由本企业进行抵扣时(可能是由于经营单位操作错误,指定了错误的抵扣单位造成的),可点击退单按钮,将该票税单电子数据进行退单,交由经营单位重新指定抵扣单位,如图28、29:图28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退单操作图29 系统提示退单成功5.抵扣单位也可在税单列表界面进行税单的批量确认或批量退单,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一)5 经营单位批量操作”,如下图:抵扣单位批量确认:图30 系统提示是否进行批量确认图31 系统提示批量确认成功抵扣单位批量退单:图32 系统提示是否批量退单图33 系统提示批量退单成功三.清单下载操作规范抵扣单位(包括经营单位和委托进口的抵扣单位)对税单进行确认后,可以对《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下载、纸面单证进行打印;业务操作步骤如下:1.点击清单下载菜单,进入清单下载的查询界面,如图34:图34 清单下载查询界面2.抵扣单位可录入税单填发日期所属年月的区间进行抵扣清单的下载,例如:抵扣单位可以填写“200603,200604”,点击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按钮,调出抵扣单位已经确认但尚未进行抵扣的2006年3月和4月填发的税单数据;抵扣单位也可以不需录入查询数值,而直接点击开始查找按钮,即可调出当前抵扣单位已经确认但尚未进行抵扣的所有税单数据,如下图:图35 设定查询条件3.如果符合查询条件的税单不止一票时,系统提供列表显示查询结果列表。

如图36:图36 税单列表4.抵扣单位可以在每票税单前的选择框中勾选需要下载的税单,也可以点击全选按钮,选中当前列表中的所有税单。

选中以后,点击下载打印按钮,进入清单下载打印界面,如图37:图37 清单详情5.抵扣单位在清单下载和打印前,需要补充录入一些数据:税款所属期(4位年份+2位月份,其中税款所属期的年月必须与企业到国税部门进行抵扣的税单所属区间一致)、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代码、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此外,企业也可根据需要对每票税单的“备注”进行填写。

抵扣单位补充录入完毕后,可以点击清单下载按钮,对清单电子数据进行下载。

下载完毕后,系统弹出提示框提示下载成功。

如图:图38 录入补充数据图39 系统提示清单下载成功图40 系统提示清单文件下载路径图41系统提示校验文件下载路径6.清单下载成功后,抵扣单位可以进行《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纸面单证的打印,在打印之前,系统自动弹出打印预览界面,注意打印时需要横向打印,如图:图42 打印预览界面图43 系统提示需横向打印7.抵扣单位完成清单的下载和打印后,可以作为国税部门抵扣的凭证提供给国税部门。

四.税单查询操作规范在该模块中,经营单位、抵扣单位可以对属于本企业的税单数据进行查询操作,企业只能对税单数据进行浏览,不能够进行确认等操作,查询操作方法可参见税单确认操作规范。

图44 税单查询界面五.业务规范该模块包含业务介绍与操作指南,对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范进行了简要说明,企业在操作期间遇到疑问时可参考该模块的说明。

……………………………………………………………最新资料推荐…………………………………………………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07:22:47图45 业务介绍图46 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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