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 规范 规程现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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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第2篇 通用工程质量检验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第2篇 通用工程质量检验

第2篇通用工程质量检验2.1 混凝土结构工程2.1.1 一般规定2.1.1.1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检验应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和混凝土附加外防腐蚀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和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

2.1.1.2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应在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构件的实体质量检验应符合附录D的相应规定。

2.1.1.3从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施工的单位应建立现场试验室,并应通过有关方面的验收。

不具备建立现场试验室的条件时,应提前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认可。

2.1.1.4 混凝土应采用搅拌机拌和,大中型工程宜采用自动化搅拌站集中拌和。

搅拌站和搅拌机投产前应对生产控制工艺、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和配料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2.1.1.5 模板应进行设计,大型承重模板的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2.1.1.6 从事钢筋焊接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

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2.1.1.7 从事预应力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

预应力张拉设备和仪表应定期配套标定并配套使用。

2.1.2 模板工程主要检验项目2.1.2.1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

模板及支撑安装必须稳固、牢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或施工技术方案观察检查。

2.1.2.2 模板脱模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2.1.2.3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接缝应平顺、严密、不漏浆。

透水模板敷面材料应敷贴平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1.2.4用作底模的地坪和胎模,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沉陷和裂缝。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水运现行规范

水运现行规范

1.《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JTS150-2007 实施,《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J228-2000)同时废止2.《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实施,《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231-94)同时废止3.《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167-2-2009实施,《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同时废止4.《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 204-2008实施,《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J 286-90)和《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 258-98)同时废止5.《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实施,《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4-2005),《塑料排水板质量检验标准》(JTJ/T257-96),《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88-93),《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验收标准》(JTJ324-2006),和《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32-98)同时废止。

6.《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实施,《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4)同时废止一、基础标准1、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JTJ 200-2001)2001.06.04;2、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 50186-93)1994.03.01;3、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JTJ/T 204-96)1997.05.01;4、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92)1993.04.01。

二、综合类标准1、海港水文规范(JTJ 213-98)1999.06.01;2、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文规范(JTJ 214-2000)2001.06.01;3、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225-98)1999.06.01;★4、水运工程设计节能规范(JTS 150-2007)2008.02.01;5、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 226-97)1998.05.01;★6、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1-2007)2008.02.01;7、港口工程制图标准(JTJ 206-96)1997.05.01;8、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2001.06.01;9、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JTJ/T 232-98)1999.05.01;10、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JTJ/T 233-98)1999.05.01;11、波浪模型试验规程(JTJ/T 234-2001)2002.05.01;★12、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 204-2008)2009.02.01;13、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 239-2005)2006.06.01;14、水运工程导标设计规范(JTJ 237-94)1994.10.01;15、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216-2000)2001.04.01;★16、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 205-1-2008)2009.01.01;★17、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 258-2008)2009.01.01;★18、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规范(JTS 165-8-2007)2008.05.01;19、桥式及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GB/T 10183-2005)2006.04.01;20、水位观测标准(GBJ 138-90)1991.06.01;21、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2002)2002.12.01;22、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 227-2001)2002.01.01;23、通航建筑物水力学模拟技术规程(JTJ/T 235-2003)2004.04.01;★24、水运工程波浪观测和分析技术规程(JTJ/T 277-2006)2007.05.01;★25、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 218-2005)2006.05.01。

3第1篇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

3第1篇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

第 1篇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1.1 总则1.1.0.1为统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技术要求,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1.0.2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工程等水运工程质量的检验。

1.1.0.3 水运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1.0.4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术语1.2.0.1建设项目按照同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全部建成后才能发挥所需综合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基本建设单位。

1.2.0.2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一般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工程。

1.2.0.3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建成后能够发挥设计使用功能的工程。

1.2.0.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构成工程结构的主要组成部位。

1.2.0.5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或工种。

1.2.0.6工程质量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1.2.0.7 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活动。

1.2.0.8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活动。

1.2.0.9检验批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1.2.0.10 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1.2.0.11见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2017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

2017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

水 运 材 料
JTS 202-2-2011 GB/T17671-1999 GB1346-2011 GB1345-2005 GB/T8074-2008 GB/T176-2008 GB/T2419-2005 GB/T12959-2008
GB/T176-1996 GB/T2419-94 GB/T12959-1991
JC839.1-1998 JGJ98-2000 GBJ82-85
GB/T228-2004
86 87 88
GB/T232-2010 GB/T223 GB/T230.1-2009
GB/T232-199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 法(A、B、C、D、E、F、G、H、K、N 、T标尺)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 部分:试 验方法 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 部分:试 验方法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 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弯曲和反向弯曲试 验方法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圆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肋钢筋 第1部分:热轧光 GB/T230-1991 GB/T1818-1994
62
63
水 运 材 料
GB/T 15789-2005
GB/T 19979.2-2006
64 65 66
GB/T17638-1998 GB/T17639-2008 GB/T17640-2008
67
GB/T17641-1998
土工合成材料
裂膜丝机织土工布
68
GB/T17642-2008
土工合成材料 非织造复合土工膜
89
GB/T231.1-2009
90 91 92 93
水 运 材 料
GB/T4340.1-2009 GB1499.2-2007 YB/T5126-2003 GB1499.1-2008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在沿用《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 内容基础上补充了铰链排制作与铺设、钢丝网格护面和混凝土 块体护面等分项工程,增加了观感质量要求,并适当提高了堤 坝和主要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标准。
.
10
第10篇 船闸工程质量检验
在沿用《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88)有关内 容的基础上,补充了船闸各类闸阀门及启闭装置的制作与安 装 的标准;随着施工质量水平的提升,增加了观感质量要求, 适 当提高了船闸主体和主要尺寸偏差的标准。
4、桩基
8、停靠船与防护设施
均源于原《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并对部分项目的 质量标准作了适当修改和补充。
其中,混凝土结构章中的混凝土构件表面缺陷及分级标准、 构件分项质量标准、混凝土构件表面防腐蚀和混凝土结构实体质 量检测规定等,是本次整合修订所作的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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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3篇 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S257-2008)
2009年11月
.
1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航务工程) 1982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242-89)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221-98)
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J221-98)局部修订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疏浚工程) 1982
.
9
第7篇 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
基本沿用《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2442005)的内容,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增加了观感质量要 求。
第8篇 干船坞、船台与滑道工程质量检验
基本保留《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32-98) 的基本内容,增补了船台与滑道的质量标准。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现行参考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现行参考

22
JGJ18-2003
钢筋焊接验收规范
23
JGJ107-2010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24
GB/T5224-2003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铰线
25
GB/T271-99
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
26
GB/T 494-2010 建筑石油沥青
27
GB/T2290-1998 煤沥青
JGJ18-96 GB/T5224-1995 GB/T 494-1998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第2部分:热轧带 肋钢筋
GB13014-1991 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
97
GB/T70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701-1997
98
GB/T5223-200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GB/T5223-1995
99
GB/T24238-2009 预应力钢丝及钢铰线用热轧盘条
28
29
30
31 水 运
32 材 33 料
34 35 36 37 38
JTJ/T272-1999 港口工程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
JTS 257-2008
GB/T9286-1998 JTS 202-2-2011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JTJ221-98 JTJ244-2005 JTJ/T257-96 JTJ288-93 JTJ3142004 JTJ324-2006
GB/T4508-1999 GB/T4509-1998 JTJ/T271-99
110
GB/T2794-1998 胶粘剂粘度的测定
111
GB/T11344-2008 接触式超声波脉冲回波法测厚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

水运工程标准规范一览表

水运工程标准规范一览表

现行水运工程标准规范一览表发布日期:2009-04-20 作者:浏览次数:字体:小中大序号编号名称1. JTJ203-94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2. JTJ024-96 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3. JTJ213-98 海港水文规范4. JTJ214-2000 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文规范5. JTJ220-98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设计规范6. JTJ227-87 海港钢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规范7. JTJ254-98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8. JTJ254-98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局部修订)(2001版)9. JTJ257-94 公路工程无机结构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附条文说明10. JTJ268-96 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准则11. JTJ269-97 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2. JTJ270-98 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13. JTJ/T272-99 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14. JTJ/T273-97 港口工程粉煤灰混凝土规程15. JTJ274-98 港口工程液态渣混凝土技术规范16. JTJ275-2000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17. JTJ283-99 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18. JTJ285-2000 港口工程嵌岩桩设计与施工规程19. JTJ290-98 重力式码码头设计施工规范20. JTJ29l-98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21. JTJ292-98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22. JTJ294-98 斜坡码头与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23. JTJ295-2000 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24. JTJ300-2000 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25. JTJ305-2001 船闸总体设计规范26. JTJ306-200l 船闸输水系统设计规范27. JTJ/T320-96 疏浚工程岩土分类标准28. JTJ/T321-96 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29. JTJ332-98 干船坞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0. JT/T337-97 港口固定起重机、台架起重机试验方法财务管理工作总结[财务管理工作总结]2009年上半年,我们驻厂财会组在公司计财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厂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组人员尽“参与、监督、服务”职能,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核心,以成本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预算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财务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总结。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第5章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与合格标准
取消了将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和“合格”两个等级的做法。 规定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标准。 在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检验中,增加了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和对 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项目进行抽查检测的规定。
第6章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的程序和组织
第一篇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

本篇共分为6章: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水运工程质量检 验的划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德程序和组织
第一篇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
1.1 总则
1、《标准》编制目的 检 验技术要求,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第1.1.0.1条明确了标准的编制目的“统一水运工程质量
2. 施工质量控制 第1.3.0.2条提出了通过三种形式的检查和验收进行施工质量 控制的原则。
(1)进场验收 工程所用主要材料(产品)必须按进场批次对其进行进场验收。 A、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根据订货合同和材料出场合格证进行 现场验收。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未经检验或检 验达不到规定的应拒收。 B、抽样复验----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除检查核对质量 证明文件外,还应抽样复验。 C、监理检查认可---进场验收的最后一关是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认可。未经签字认可不得用于工程。
在沿用《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 内容基础上补充了铰链排制作与铺设、钢丝网格护面和混凝土 块体护面等分项工程,增加了观感质量要求,并适当提高了堤 坝和主要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标准。
第10篇

船闸工程质量检验
在沿用《船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88)有关
容的基础上,补充了船闸各类闸阀门及启闭装置的制作与安 装

3第1篇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

3第1篇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

第 1篇水运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规定1.1 总则1.1.0.1为统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技术要求,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1.0.2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工程等水运工程质量的检验。

1.1.0.3 水运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1.0.4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术语1.2.0.1建设项目按照同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全部建成后才能发挥所需综合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基本建设单位。

1.2.0.2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一般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工程。

1.2.0.3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建成后能够发挥设计使用功能的工程。

1.2.0.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构成工程结构的主要组成部位。

1.2.0.5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指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或工种。

1.2.0.6工程质量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1.2.0.7 质量验收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活动。

1.2.0.8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活动。

1.2.0.9检验批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1.2.0.10 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1.2.0.11见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4、钢筋绑扎与装设(第2.1.3.6~第2.1.3.9条) (1)钢筋外观(平直、无锈蚀) (2)钢筋骨架的稳定性 (3)绑扎铁丝头的长度和向
钢筋工程质量检验要点
5、钢筋保护层及保护层垫块(第2.1.3.5条)
钢筋保护层厚度为钢筋表面距混凝土表面的距离。实施中应按 第2.1.3.5条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和检查。
(2)在无明显局部过大偏差的情况下,不必争执无意义的微 小差异。
(3)对能连续取数的偏差项目(如桩的边长、前沿线偏差 等)。当目测无明显局部偏差过大情况下,应按规定的部位进行 检测;如有局部过大偏差,应取最大偏差值。
(4)对于特殊形状的构件,可按相应的规定值进行组合。
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
4、构件的编号和标志(第2.1.6.2条)
当其力学和工艺性能显著不正常和在加工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 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 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力学、工艺性能和化 学成分检验。
(5)试验报告
钢筋工程质量检验要点
2、钢筋接头质量检验(第2.1.3.4条和第2.1.3.7条) (1)焊接接头外观 A、闪光对焊接头:不得有横向裂纹和明显烧伤;弯折角
(5)缺陷处理
严重缺陷应有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处理。
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
2、预埋件、预留孔和外伸筋检验(第2.1.2.6条)
除在混凝土浇筑前检查外,在构件成品检验时亦应对之进行 相应检查。
3、外形尺寸检查(第2.1.6.2条~第2.1.6.29条)
(1)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检验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避 免偏差小的项目多测点、偏差大的项目少测点数。
(1)缺陷危害
混凝土表面缺陷将程度不同地影响工程的结构性能、使用功能 和耐久性能,应进行严格限制。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第5篇+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第5篇+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

第5篇防波堤与护岸工程质量检验5.1 基本规定5.1.0.1防波堤和护岸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5.1.0.1 的规定划分。

当工程内容与表列项目不一致时,可根据结构特点进行调整。

防波堤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名称表5.1.0.1注:①混合式防波堤,其堤身分部工程可增加墙身构件预制与安装和上部结构的部分分项工程;②桩式直立防波堤、透空式直立防波堤,可参照桩基码头工程划分;③直立式护岸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可参照码头工程划分。

1325.2 防波堤与护岸工程总体5.2.0.1防波堤和护岸工程竣工尺度应符合表5.2.0.1-1和表5.2.0.1-2的规定。

斜坡式防波堤与护岸竣工尺度允许偏差表5.2.0.1-1注:口门宽度为海底满足通航水深有效宽度处的宽度。

直立堤竣工尺度允许偏差表 5.2.0.1-2注:L为堤的总长度,单位为mm。

5.2.0.2 防波堤及护岸工程的观感质量应按表5.2.0.2的规定进行检查评价,其综合得分率不应低于80%。

133防波堤和护岸观感质量评价项目和质量要求表5.2.0.21345.3 地基与基础工程5.3.1 一般规定5.3.1.1 防波堤地基与基础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宜按施工段划分,每段的长度不宜大于200m。

5.3.2 土工合成材料加筋垫层主要检验项目5.3.2.1 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材料种类及进场批次抽样检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5.3.2.2土工织物垫层拼幅缝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接头型式每种检验不少于1次。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报告。

一般检验项目5.3.2.3土工织物垫层铺设不得发生折叠和破损现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水下垫层必要时潜水抽查。

5.3.2.4土工织物的压稳措施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得发生漂移现象。

【2019年整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2019年整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1)模板及支撑应进行设计或验算。 (2)大型承重模板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3)结构复杂模板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重复使用的模 板系统,可不重新进行设计,但要有必要的验算复核。 (4)模板应满足工程结构体形、构造和混凝土分层分段的施工 要求,并与钢筋和混凝土浇筑工艺相适应,便于钢筋绑扎、安装和 混凝土的浇筑与养护。 (5)混凝土浇筑前,应对照模板设计图对模板及支撑进行检查。
三、 钢筋工程质量检验要点
1、钢筋原材料质量的检验(第2.1.3.1条和第2.1.3.2条)
(1)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
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有关规定。
(2)钢筋进场验收:除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外,还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平行检验。
(3)验收批:符合附录C的有关规定。 (4)试验项目: 国产钢筋:一般进行力学和工艺性能检验。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检验要点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板工程质量检验要点 三、钢筋工程质量检验要点 四、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要点 五、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要点 六、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标准》在“2.1 一般规定”章对混凝土结构施工 质量的关键控制环节提出了5条要求。
1、现场试验室(第2.1.1.3 条) 建立现场试验室 提前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的试验检测单位 经监理或建设单位认可。
2、混凝土拌合(第2.1.1.4条) 机械拌合与自动化拌合站 工艺控制、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 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3、模板设计(第2.1.1.5条) 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方案 模板及支撑设计 监理工程师审查及确认

JTJ水运工程测量规范(整理)

JTJ水运工程测量规范(整理)

修订说明本规范是在《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4)地基础上,吸收近年来不断发展地测量新技术,充分考虑测量新设备和新方法地发展,并参考国内外地相关标准修订而成.本规范主要包括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位控制测量、水深测量、施工测量、水文观测、变形测量和制图等技术内容.本规范主编单位为天津航道局,参加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汁院、天津海事局、上海航道局、长江航道局、中港第三务工程局和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 203—94)颁布实施7年来,为水运工程地测量技术发展和工程建设都起到了重要地作用,但由于测量地新技术和新设备发展很快,测量方法也随之不断地改进,该规范中地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目前水运工程测量地要求.为此,交通部水运司组织天津航道局等单位对原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本次修订中主要增加和补充了GPS测量、RTK-DGPS测量、数字化测图、施工定位、机助制图、多波束测深和适航水深测量等内容,并对原规范中地部分条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本规范共分11章56节2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1总则:郭文伟2术语:郭文伟3平面控制测量:张铁军、郭文伟4高程控制测量:张铁军、李素江、袁世中5地形测量:李金亮6水位控制测量:袁世中P17水深测量:郭文伟、张铁军8施工测量:李为荣、郭文伟9水文观测:李金亮、万大斌、唐友田10 变形测量:李为荣、郭文伟11制图:冯立新、万大斌附录A:郭文伟附录B、C:张铁军附录D:万大斌附录E、F:袁世中附录G~H、附录J~M:郭文伟附录N:张铁军附录P~R:郭文伟附录S:万大斌附录T:张铁军附录u:万大斌附录V:冯立新、万大斌附录w:郭文伟本规范于2000年12月23日通过部审,2001年9月5日发布,2002年1月1日实施.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地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部水运司和本规范管理组,以便再修订时参考.P2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平面控制测量 (5)3.1一般规定 (5)3.2导线测量 (6)3.3三角测量和三边测量 (8)3.4电磁波测 (10)3.5 GPS测量 (11)3.6资料整理 (14)4高程控制测量 (19)4.1一般规定 (19)4.2水准测量 (20)4.3三角高程测量 (22)4.4跨水面高程测量 (24)5地形测量 (26)5.1 一般规定 (26)5.2测站补点 (29)5.3细部坐标点地测定 (30)5.4地物和地貌测绘 (30)5.5地形图拼接与检查 (33)6水位控制测量 (34)6.1一般规定 (34)6.2水位站布设 (35)6.3水位观测 (36)6.4平均海面地确定 (39)P16.5深度基准面地确定 (40)7水深测量 (42)7.1一般规定 (42)7.2测深线布设 (43)7.3定位 (44)7.4测深 (47)7.5水下障碍物探测 (49)7.6适航水深测量 (50)7.7内业整理 (51)8施工测量 (54)8.1一般规定 (54)8.2施工平面控制 (54)8.3施工高程控制 (56)8.4施工标志 (57)8.5疏浚和航道整治施工放样 (57)8.6港口工程施工放样 (59)8.7吹填施工测量 (62)9水文观测 (63)9.1一般规定 (63)9.2比降观测 (63)9.3沿海流速和流向观测 (64)9.4内河流速、流向和流量观测 (65)9.5泥沙测验和底质探测 (67)9.6断面测量 (69)9.7波浪和风观测 (70)9.8海水含盐度测定 (72)9.9冰情观测 (72)9.10航迹观测 (74)10变形测量 (75)10.1一般规定 (75)P210.2监测网地布设 (76)10.3监测网观测 (77)lO.4水平位移观测 (79)lO.5滑坡观测 (79)10.6沉降观测 (80)10.7倾斜和裂缝观测 (81)10.8内业整理 (82)11制图 (84)11.1一般规定 (84)11.2编图设计和编绘 (85)11.3清绘和注记 (87)11.4晒蓝图、静电复印和复照 (87)附录A 测量任务书、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报告提纲 (89)附录B 控制点标石、标石规格及埋设 (94)附录C GPS接收机地检验、比对和GPS观测记录手簿 (97)附录D 跨江线缆垂弧测量 (99)附录E 水位站经历簿格式和测站考证簿地主要内容 (102)附录F 理论最低潮面地计算 (108)附录G 定位中误差估算公式 (110)附录H 无线电定位系统地布设和技术要求 (112)附录J 克拉索夫斯基椭球体曲率半径 (114)附录K 测深仪地检验要求 (116)附录L 深度改正数计算 (117)附录M 测深仪换能器动吃水改正数测定方法 (119)附录N 多波束测深系统和侧扫声纳扫测作业要求 (121)附录P 软式扫海具扫测报告格式 (129)附录Q 水位分带方法 (134)附录R 施工标志测设内容 (135)附录S 河床质探测器 (137)附录T 浅地层剖面仪使用要求 (139)P3附录U 船舶航行双迹观测 (141)附录V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图式 (143)附录W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207)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208)附条文说明 (211)P41总则1.0.1为统一水运工程测量地技术要求,保证测量质量,满足水运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船舶安全航行地需要,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通航建筑物和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工程测量可参照执行.1.0.3水运工程测量应根据测量任务书和现场踏勘情况,充分利用已有地测绘成果,制定技术方案,编制测量技术设计书.测量结束后,应做好资料整理,编写测量技术报告.测量任务书、测量技术设计书和测量技术报告提纲见附录A.1.0.4测量仪器和工具,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计量检定,并及时检验校正.1.0.5水运工程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地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地规定.P12术语2.0.1 航道基本测量为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定期进行地全面测量,包括沿海航道与港区水域地测量和内河长河段航道图测绘.2.O.2 航道检查测量为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对沿海航道与港区水域部分要素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地以水深测量为主地测量.2.0.3 DGPS即差分GPS.在坐标已精确测定地基准台上设置GPS接收机,并和移动台上地GPS接收机同步观测不少于四颗地同一组卫星,求得该时刻差分改正数(位置差分、伪距差分、相位平滑伪距差分和相位差分等改正数),通过无线电数据链把这些改正数实时播发给在附近工作地移动台(用户)或事后传送给移动台(用户),由移动台(用户)用所收到地差分改正数对其GPS定位数据进行实时修正,进而获得精确地定位结果.2.0.4RTK-DGPS是一种高精度实时相位差分动态定位技术,由基准台、移动台及RTK差分数据链组成.移动台无需在已知点上做初始化,而直接在动态环境下确定整周模糊度,实时接收GPS定位信息,并按基准台发送地RTK差分改正数进行修正,获得厘M级精度地三维坐标.2.0.5RBN-DGPS无线电信标差分GPS定位系统“Radio Beacon Differential GPS”地简称.此系统是利用无线电信标台站向移动台播发差分改正信息,移动台用此对其所接收地GPS定位信息实时进行修正,以确.P2定其精确位置.2.0.6GPS高程测量利用GPS相对定位确定测区高精度地三维基线向量,结合基准点地水准测量获得大地高程异常值,推求地面待定点地正常高.2.0.7全潮相邻高潮或低潮之间地时间间隔称为潮期,一个潮期完成一次潮汐升降运动,称为全潮.2.0.8适航浮泥层厚度既能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又不损害船体地浮泥层地厚度.指高频测深仪地波束反射界面到与适航密度值相对应地浮泥下界面之间地浮泥层地厚度.2.0.9适航水深用高频测深仪测得地深度基准面以下地深度与适航浮泥层厚度之和.2.0.10施工标志用于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地测量标志和施工导标.2.0.1l变形监测网由变形基点、变形观测点组成地变形控制网,包括平面和高程控制网.2.0.12静吃水测量船在漂泊或停泊地状态下,测深仪换能器底面距水面地垂直距离.2.0.13动吃水测量船以正常航速测深时,由于船舶航行引起地测深仪换能器下沉量.2.0.14硬底质水底为风化岩、碎石、卵石、标准贯入击数大于30地砂性土和标准贯人击数大于15地粘性土地底质.2.0.15中等底质P3水底为标准贯人击数大于10且小于或等于30地砂性土和标准贯人击数大于6且小于或等于15地粘性土质地底质.2.0.16软底质水底为标准贯人击数小于或等于10地砂性土和标准贯入击数小于或等于6地粘性土质地底质.P43平面控制测量3.1 一般规定3.1.1平面控制网地布设应视测区大小、工程性质和测图比例尺等条件进行全面规划,分级布设.3.1.2平面坐标系统地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3.1.2.1平面控制网地坐标系统应采用统一地高斯正形投影平面直角坐标系,投影分带应符合表3.1.2地规定.注:对l:500地形测图及港口工程施工测量,测区距投影带中央子午线地距离大于45km时,可采用任意带投影.3.1.2.2一个测区应采用同一坐标系.对港口工程测量和比例尺不小于1:1000地疏浚及航道测量,其长度投影变形不应大于1/40000;对比例尺小于1:1000地疏浚及航道测量,其投影变形不应大于1/20000.3.1.2.3当采用国家或原坐标系统,其投影长度变形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换带计算或采用独立坐标系统.3.1.2.4独立坐标系统地建立,可采用任意带地高斯正形投影平面直角坐标系.投影面可采用国家参考椭球面或主要测区地平均高程面.3.1.2.5在未建立控制坐标系统地小测区可采用简易方法定P5向,建立独立坐标系统.3.1.3平面控制宜在国家等级控制网内建立加密网,依次分为叫一级、二级和图根三个级别.一、二级平面控制可作为测区地首级控制.3.1.4各级导线网、三角网和三边网地起算点边地精度不应低于高一级控制网地精度要求.一、二级导线网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地点位中误差,一、二级三角网最弱边边长中误差及一、二级三边网各边相邻点地相对点位中误差均不得大于0.1m,当测区最大比例尺大于1:1000时,不应大于50mm.3.1.5平面控制点应选在便于观测和埋设标石地位置.测区首级控制点应埋设标石或在固定地物上凿设标志和点号.控制点埋石、标石规格及埋设应符合附录B地规定;对兼作水准点用地控制点,应按水准标石规格埋设.对主要控制点,应绘点之记.3.2导线测量3.2.1导线宜布设成附合导线、闭合导线和结点网等形式.相同等级导线地边长应均匀,同一测站各方向边长之比不得小于1:3. 3.2.2各级导线测量地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2-1和表3.2.2-2地规定.②当测区最大比例尺为1:1000,在导线中部联测坚强方向时,一、二级导线地平均边长和导线总长可适当放宽,但最大长度不应超过表中规定地2倍.P6钢尺量距导线主要技术要求表3.2.2-2不应大于表中规定值地2倍;②导线网布设成结点网时,网中起算点与结点、结点与结点间地路线长度应小于规定地导线总长地0.7倍.布没成结点网时,导线总长不宜超过相应等级规定总长地1.7倍;③支导线总长不得超过相应等级导线规定总长地0.4倍.3.2.3水平角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3.2.3.1观测水平角时,应严格整平、对中仪器,严禁日光直接照射经纬仪.观测过程中,水准管气泡偏离中心不应超出一格.3.2.3.2 当采用方向观测法时,若方向数不多于3个时可不归零.图根控制测量可不归零.各测回间应变换度盘位置,各测回零方向观测值应相差180°/n,n为测回数.3.2.3.3当方向数多于6个时,应进行分组观测.分组观测时应联测2个共同方向,其中之—为共同零方向.两次所测角度之差应小于相应等级测角中误差地2倍.观测完毕后,应进行测站平差.3.2.3.4 仪器迁站后,当需要重新补测部分方向时,应满足第3.2.3.3款地要求.3.2.4水平角观测地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2.4地规定.②当观测方向地垂直角大干3°时,该方向2c互差可按相邻测回进行比较.P73.2.5当观测结果超出表3.2.4地规定时,应重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2.5.1半测回归零差或零方向2C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该测回. 3.2.5.2某方向2C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该方向,并联测零方向.3.2.5.3同一方向归零后,测回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该方向可靠性较差地测回,并联测零方向.3.2.6用钢尺丈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3.2.6.1丈量距离时,应同时测定钢尺温度,并进行温度、尺长和倾斜改正.3.2.6.2钢尺量距地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2.6地规定.②检定钢尺时,其相对中误差应小于1/100000.3.3 三角测量和三边测量3.3.1 三角网及三边网宜由近似等边地三角形组成.各三角形地内角应在30°~120°之间;特殊困难地区,个别角度不应小25°.三边网地三角形内角大于100°时,宜用经纬仪按相应等级地测角精度对该角进行观测.3.3.2三角网和三角锁地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2地规定.P8应大于表中规定值地2倍.3.3.3单三角锁两条起算边及三边网两个起算方位角间地三角形个数不宜超过12个.当采用线形锁作为加密控制时,三角形个数不宜超过10个.3.3.4三角网和三角锁地起算边可用电磁波测距仪按相应等级地精度进行测定.当三角网和三角锁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大于表3.3.2地规定时,应在三角网和三角锁中央增测起算边或布设四边形、中点多边形.3.3.5三边网和三角锁地边长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3.3.5.1边长均应往返观测,平均边长应符合表3.3.2地规定.3.3.5.2边长测距相对中误差应符合表3.2.2-1地规定.3.3.6当采用交会法插点时,交会角宜在30°~120°之间.各种交会方法至少应有一个多余观测值.由两组观测值计算地交会点纵、横坐标互差不应大于相对点位中误差地2倍.当采用后方交会法时,交会点不应位于距危险圆1/4半径范围内.3.3.7用图解法测定归心元素时,应从三个不同方向按盘左和盘右对觇标标心柱、标石和仪器中心进行投影,投影角应接近60°或120°.投影示误三角形地最长边,对标石和仪器中心地投影不应大于5mm,对觇标标心柱中心地投影不应大于lOmm.偏心距应量至毫M,偏心角应量至15′.P93.4 电磁波测距3.4.1电磁波测距仪地等级精度应符合表3.4.1地规定.D3.4.2选定测距边时,测线应避开反光物体和发热体,并应离开地面障碍物1.3m以上,测站不应设在强电磁场干扰区.3.4.3边长观测地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4.3地规定.D②一测回是指测距仪照准反射镜一次,读数2-4次;③根据不同情况,测边可采取不同时间段观测代替往返观测.3.4.4边长观测时应同时测定测站处地大气温度和气压,并对边长进行改正.温度计和气压计应避免日光曝晒,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大致等高处.温度读数应精确至0.5℃,气压读数应精确至100Pa.3.4.5各级边长按高差计算水平距离时,高差精度应满足图根点要求.测距边两端点地高差应符合表3.4.5-1地规定.按垂直角P10计算水平距离时,观测垂直角地测回数应符合表3.4.5-2地规定.②按三丝法观测垂直角时,测回数可减少一半.3.5 GPS 测量3.5.1采用GPS测量技术建立各级平面控制网时,GPS网相邻点间基线长度精度应按式(3.5.1)计算,并应符合表3.5.1地规定.(3.5.1)式中σ—GPS基线向量地弦长中误差,即等效距离误差(mm);a—GPS接收机标称精度中地固定误差(mm);b—GPS接收机标称精度中地比例误差系数(10-6);D—GPS网中相邻点间地距离(km).P113.5.2.1GPS制网中作为起算点地高级控制点不得少于2个,宜用第3个已知点作校核,并应均匀分布,使之与待定点构成闭合环.3.5.2.2 GPS控制网宜在测区内布设成由独立基线构成地多边网或附合路线.GPS基线构成地最简独立闭合环或附合路线地边数,一级网不应多于8条,其余等级网不应多于10条.没有包括在最简闭合环或附合路线中地观测基线,应进行重复观测.3.5.2.3当GPS控制网相邻点间地距离大于20km时,宜选用双频接收机.3.5.2.4当用RTK-DGPS加密图根点时,应先在已知点上进行精度测试比对,在每个加密点上地观测时间不得少于5s.其定位精度应符合图根网地精度要求,且不能再用于发展控制点.3.5.3 GPS点位置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3.5.3.1 GPS点位地选取应方便使用和保存,在地平仰角15°以上地视野内不宜有障碍物,并宜避开电磁辐射源和可能产生多路径效应误差地地点、光滑反射物体或大面积水面.3.5.3.2当GPS点间需要通视时,应在附近设方位点,两者之间地距离不宜小于300m,其观测精度应与GPS点相同.3.5.3.3当GPS点周围地平仰角15°以上视野内有障碍物或周围有大面积水域时,应绘制环视图.3.5.3.4 GPS一、二级点应埋设标石;图根点或临时控制点可不埋设标石,只设立临时标志.图根点需要埋石时可参考一、二级点地规格适当缩小.3.5.4 GPS点和方位点均应绘制点之记.3.5.5 GPS测量地外业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3.5.5.1接收机使用前应按附录C地要求进行检验.3.5.5.2 GPS接收机天线地对中误差,一、二级点不得超过2mm,图根点不得超过3mm.当天线不能在标石中心安置时,可采用偏心观测,测定归心元素,将成果归算到标石中心.3.5.5.3测量前、后应量取天线高度.天线高度应取三次读数P12地平均值,精确到lmm,测量前后量高之差不应大于3mm,取其平均值作为最后天线高.3.5.5.4测站观测应满足下列要求:(1)卫星高度角不小于15º;(2)观测时间不少于30min;(3)采样时间间隔为15~60s;(4)观测卫星不少于4颗,卫星分布象限不少于2个;(5)观测时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PDOP)不大于8;(6)当采用快速静态定位法观测时,使用双频接收机,并连续跟踪不少于5颗卫星地信号.观测时间不受限制.3.5.5.5外业观测应统一采用世界协调时(UTC).3.5.5.6观测期间,应注意观察仪器地工作状态,宜避免电源中断和人、畜、汽车等在天线附近走动.雷雨时应关机停测,并通知其它同步观测台站.3.5.5.7一个观测时段内,不得重新启动接收机、重新选择工作模式、终止记录数据、改变参数设置或移动天线.3.5.5.8一个时段观测结束时,应检查天线对中是否有变动,核实输入地各种参数,检查有效观测时间和记录数据量.每日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将观测数据转存备份.3.5.6 CPS测量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3.5.6.1数据处理应采用随机配备地商用软件或经批准使用地新软件.数据处理宜采用自动处理方式,当采用人工干预处理,应注明干预地原因、内容和效果.3.5.6.2外业数据质量检核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时段观测值地数据剔除率小于10%;(2)同一条边任意两个观测时段地成果互差小于接收机标称精度地2倍;(3)若干个独立观测边组成闭合环时,各坐标分量闭合差限值按下式计算:(3.5.6-1)P13式中W X、W Y、W Z —坐标分量闭合差;n —闭合环中地边数;δ—按平均边长计算地相应等级规定地精度.(4)同步观测闭合环地闭合差限值按下式计算:(3.5.6-2)式中W(X、Y、Z)—同步观测闭合环地闭合差.(5)附合路线地坐标增量闭合差按式(3.5.6-1)计算,其中n为附合路线地边数;(6)单点支线两个时段基线解算结果互差小于相应等级精度指标地倍.3.5.6.3当外业观测数据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重测或补测.重测或补测地分析结果应写入数据处理报告.3.5.6.4 GPS网地最小无约束平差宜在WGS-84坐标系中进行;GPS 网地最小约束平差可在WGS-84坐标系、国家坐标系或地方独立坐标系中进行.必要时可利用局部拟合地转换参数,进行WGS-84坐标系与国家坐标系之间地坐标转换.坐标转换参数应进行校核.3.5.6.5 GPS网平差地输出信息应包括各测站点地大地坐标、三维地心直角坐标、相邻点之间地平面边长、坐标方位角和相应地精度评估信息.3.6资料整理3.6.1现场更改原始观测数据应符合下列规定.3.6.1.1角度观测值地秒值读记错时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时可更改一次.同一方向盘左、盘右地水平角值不得同时更改, 垂直角度不得连环更改.3.6.1.2 距离观测值地厘M、毫M值不得更改,M、分M值可更改一次.同一距离往返观测或两次观测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3.6.2当使用电子手簿作外业记录时,应打印全部原始观测值和P14记事工程.3.6.3平差计算可采用严密平差和简易平差.平差前应对全部观测值和起始数据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工程进行验算.3.6.4当计算坐标转换参数时,应至少保留一个已知点作为校核点.3.6.5 观测成果地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3.6.5.1三角网和三角锁地验算应包括测角中误差、极条件自由项、基线及边条件自由项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其限值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3.6.5-1)(3.6.5-2)(3.6.5-3)(3.6.5-4)式中mβ—测角中误差(");w—三角形闭合差(");n—三角形个数;w j—极条件自由项;β—传距角(°′″);ρ"—常数,取206265";w b—基线及边条件自由项;—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w f—方位角条件自由项(");mα1、mα2—起始方位角中误差(").P153.6.5.2 三边网地验算应包括往返观测时地测距单位权中误差、观测角与测边所计算地角值之差和三边网角条件自由项,其限值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3.6.5-5)(3.6.5-6)(3.6.5-7)(3.6.5-8)式中μ—测距单位权中误差(mm);d—往、返测距离互差(mm);n—测距边条数;p—各测距边地先验权;σs—测距边地先验中误差,可按测距仪地标称精度计算;Mγ—观测角与测边所计算地角值之差(″);—各测距边平均相对中误差;ρ"—常数,取206265";α、β—除观测角外地另两个角地角值,以(°′″)表示;mβ—相应等级三角网规定地测角中误差(″);W g—三边网角条件,包括圆周角条件和组合条件自由项(″);αw—与极点相对地外围边两端地两底角余切函数之和(ctgα1十ctgβ1);αf—与极点相连地辐射边两侧地相邻底角地余切函数之和(中心多边形)或差(四边形或外侧地两辐射边)(ctgα1十ctgβi-1),i为三角形编号.P163.6.5.3导线网测角中误差和相对闭合差应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3.6.5-9)(3.6.5-10)式中mβ—测角中误差(");—导线相对闭合差;fβ—闭合导线环或附合导线方位角闭合差(");n —计算fβ时地测站数;N—导线网闭合环或附合导线个数;f x f y—纵、横坐标闭合差(m);S—导线长度(m).3.6.5.4对GPS网观测数据应进行基线分量闭合差及重复边精度地验算.3.6.6测距边长度地归化投影应符合下列规定.3.6.6.1归算至参考椭球面上地测距边长度应按下式计算.(3.6.6—1)式中 D1—参考椭球面上地测距边长度(m);Do—测距边在平均高程面上地水平投影长度(m);H m—测距边两端点地平均高程(m);N m—测距边所在地区大地水准面差距(m);R—地球曲率半径(m).3.6.6.2 归算至高斯投影面上地测距边长度应按下式计算.(3.6.6—2)式中 D2—高斯投影面上地测距边长度(m);Y m—测距边两端点横坐标平均值(m).P173.6.7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表3.6.7地规定.证.最后计算结果和精度信息文件必须是软件提供地原始成果,不得改动.对输人数据应进行仔细地核对,最后结果应由两人分别独立计算并互相进行校核.3.6.9测量结束后,应提交下列资料:(1)外业手簿、仪器检验、归心元素地测定、测站平差等资料和数据载体;(2)平面控制网布置图、点之记和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3)GPS观测记录表见附录C;(4)平差计算资料及成果表.P184 高程控制测量4.1 一般规定4.1.1水运工程高程控制测量依次分为三、四等和图根三个级别,各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四等及其以下也可采用GPS高程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各级高程控制均可作为测区首级控制.4.1.2高程控制网地基本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4.1.2.1三、四等高程控制网,相对于起算点地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20mm.对作业困难地区地内河航道测量,当以四等水准作为测区首级高程控制时,最弱点高程中误差可放宽到30mm.4.1.2.2图根高程相对于起算点地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不应超过测图基本等高距地1/10;作首级控制时,不应超过50mm.单程观测路线长度不应大于8km.4.1.3确定高程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4.1.3.1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采用其它高程基准时,应求得其与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关系.4.1.3.2一个测区宜采用同一高程基准.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地高程基准时,应求出其相互关系.4.1.3.3在尚未建立高程系统地地区,可设立临时高程基准.4.1.4控制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附合路线或结点网等形式,困难地区可布设成支线形式.4.1.5首级高程控制点应埋设永久性标石.控制点地位置应高P19于高水位线,并应选择在地基稳固、便于观测和埋设标石地地点.对于三、四等水准点,不宜在河岸大堤上埋设标石.三、四等水准点应绘点之记.4.1.6高程控制测量应按表4.1.6地规定进行高差、高程计算取位.少采用3个能有效控制测区地等级水准点作为起算点,起算点分布应均匀,不宜用外推方法.4.1.8 GPS高程测量所用地已知水准点距测区不宜超过15km,并应有1个及以上等级水准点作为校核点.4.2 水准测量。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步加强和规范公路⽔运⼯程试验检测⼯作的若⼲意见⽂号:交质监发[2013]114号颁布⽇期:2013-02-05执⾏⽇期:2013-02-0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新疆⽣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公路⽔运⼯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各参建单位对试验检测数据重要性的认识普遍提⾼,试验检测⼯作对公路⽔运⼯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作⽤⽇益突显,试验检测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试验检测机构和⼈员的专业技术⽔平不断提⾼,市场规模已基本满⾜当前交通建设需求。

为进⼀步提⾼试验检测⾏业科学化管理⽔平,切实发挥好试验检测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现就进⼀步加强和规范公路⽔运⼯程试验检测⼯作提出如下意见:⼀、优化试验检测⼯作环境(⼀)试验检测是公路⽔运⼯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段,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试验检测数据是控制和评判⼯程质量、保障⼯程施⼯安全和运营安全的重要依据和基本前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要⾼度重视试验检测在⼯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作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研究、做好统筹规划,为试验检测⼯作创造有利条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要加强调研,科学核算本地区试验检测⼯作成本,制定地区指导价格,引导试验检测⼯作合理、有效投⼊。

各建设项⽬在⼯程概预算编制阶段,要落实试验检测费⽤渠道;各参建单位在⼯程实施过程中不得挤占挪⽤试验检测费⽤,为保证试验检测⼯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条件。

(三)要切实发挥母体检测机构对保证⼯地试验室⼯作质量的基础作⽤,将试验检测⾏业管理要求有效延伸⾄⼯程⼀线,着⼒解决⼯地试验室⼈员结构不稳定、责任感不强、短期⾏为等问题。

项⽬建设、施⼯、监理等有关参建单位不得利⽤⾏政⾪属关系、费⽤拨付⼿段等⼲预试验检测⼯作的正常开展,不得授意更改试验检测数据,努⼒营造有利于⼯地试验室独⽴、规范运⾏的⼯作环境。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现行参考目录索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现行参考目录索引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现行参考目录索引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法律法规现行参考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1993
2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
23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
24
25
序号
26
法律法规名称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2008) 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 CNAS-GL02,2006.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的通知 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 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
厅质监字[2009]183号
2009
33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8]第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质监字[2008]16号 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08]52号 交通部令第4号 交通部交质监公字[2005]10号 交通部令第3号
2008.1
34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监定工作规定(试行)
2008.4
废止的法律法规
备注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
9 10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 CNAS-CL01:2006 (ISO/IEC17025: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证管理办法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通用工程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通用工程

第2篇通用工程质量检验2.1 混凝土结构工程2.1.1 一般规定2.1.1.1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检验应包括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和混凝土附加外防腐蚀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和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

2.1.1.2混凝土结构及构件的质量检验应在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结构与构件的实体质量检验应符合附录D的相应规定。

2.1.1.3从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施工的单位应建立现场试验室,并应通过有关方面的验收。

不具备建立现场试验室的条件时,应提前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的认可。

2.1.1.4 混凝土应采用搅拌机拌和,大中型工程宜采用自动化搅拌站集中拌和。

搅拌站和搅拌机投产前应对生产控制工艺、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和配料偏差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2.1.1.5 模板应进行设计,大型承重模板的施工工艺及主要施工图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2.1.1.6钢筋焊接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

钢筋正式焊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正式生产。

2.1.1.7预应力工程的操作人员应经考试合格。

预应力张拉设备应定期维护,测力传感器、仪表和量具应按检定周期检定。

2.1.2 模板工程主要检验项目2.1.2.1模板及支撑的材料及结构必须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模板设计的要求。

模板及支撑安装必须稳固、牢靠。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或施工技术方案观察检查。

2.1.2.2 模板脱模剂应涂刷均匀,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检验项目2.1.2.3模板表面应平整、光洁,接缝应平顺、严密、不漏浆。

透水模板敷面材料应敷贴平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1.2.4用作底模的地坪和胎模,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沉陷和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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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普通砖
GB13545-2014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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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 工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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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粉 混凝土路面砖
GB1596-1991 GB/T18046-2000
钢筋焊接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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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224-2003 GB/T 494-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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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 部分:试 验方法
GB/T230-1991 GB/T1818-1994
GB/T4340.1-2009
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第1 部分:试 验方法
GB1499.2-2007 YB/T5126-2003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 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弯曲和反向弯曲试 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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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7640-2008 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机织土工布
GB/T1764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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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978-2005 土工布及其有关产品 剌破强力的测定
JTJ 304-2003 JTJ298-98
127
JTS 151-2011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JTJ267-1998
128
JTS 311-2011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
JTJ/T 271-99
129
JTS147-2-2009 真空预应力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
GB/T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ISO679:1989 GB/T1346-2001
GB1345-1991
36
GB/T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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