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申报登记统计表填报要求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填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填说明表:1-1 单位基本信息本企业统计报表及实际情况填写:锅炉台数为2台4T链条锅炉。
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污水处理量按年报表处理量:万吨。
烟气年处理量按年报表:2079万标立方米。
表1:1-3中基本数据按统计年报<7>单位产品用水量4000吨按年报<8>单位产品能耗量因企业用电与集团合并,无法精确测算。
<9>单位产品煤耗量:1386吨÷万张=吨/万张。
表:1-4上年单位产品排污量<3>单位产品污水排放量:单位产品用水量为每万张猪皮4000吨,排放量为80%,计3200吨。
<5>污染物排放量为:年排CODr:20867千克÷万张=369.3千克/万张年排氨氮:1474千克÷万张=26.1千克/万张<6>单位产品废气排放量:2079万标立方米÷万张=367965标立方米<7>-<8>单位产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17740千克÷万张=314千克/万张烟尘排放量:4990千克÷万张=88千克/万张氮氧化物排放量:10395千克÷万张=184千克/万张表:1-7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按统计年报表数据填报。
表:1-8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按统计年报表数据填报表:1-9上年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以统计年报填二、来年污染物排放申报因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市场原因,全年仅生产万张猪皮革,与设计产量400万张相差很大,故来年申报量为2009年的250%。
表2-1废水排放量:万张×250%=万张水污染物排放量:CODr:吨×250%=吨氨氮:吨×250%=吨8、废气排放量:2079×250%=1598万标立方米11、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SO2:×250%=吨烟尘:×250%=吨13-18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含铬污染:×250%=64吨炉渣:×250%=吨其它废物:皮边皮屑:×250%=吨表2-2-2氮氧化物排放量:×250%=吨表:2-3-1污水排放及污染月排放情况:按全年12个月平均数计算污水排放量:万吨÷12=万吨排放浓度按2009年达标平均浓度CODcr:L 氨氮:mg/L CODcr:37667××10-3=3175千克氨氮:37667××10-3=81.7千克表:2-3-2废气排放及污染物月排放情况:取12个月平均值4、废气排放量:5198万标÷12=4331667标立方米排放时间:26天×6小时=156小时10、全年用煤:1386×250%=3465吨月平均:3465÷12=289吨表:2-3-3 固体废物月排放情况取年平均值危险废物:64÷12=吨炉渣:÷12=52吨其它:÷12=吨。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1,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排污者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2,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申报下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4,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5,环境监察机构可要求排污者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表封〈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GB 226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们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业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码必须由各县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地区代码〉由6位数字码表示.具体填写参照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由八们数字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字符)检验码组成,是全国每一企事业单位所获得的唯一、不变的法定代码.请参照国标GB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临时代码、由填报单位自己填写.〈复核人〉由环境监察部门填写.一、基本情况表〈单位类别代码〉按1,县以上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3,事业单位;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6,部队;7,其它等七种类别选择一填写,其顺序号填方框内.〈行业代码〉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大类与小类名称,代码填小类代码(四位)〈隶属关系码〉1,中央;2,省;3,市(地);4县(市,区)5,街道(镇,乡)9,其它等八种选填、相应代码填入方框内.〈经济类型代码〉按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联营企业;6,股份有限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9,其它企业等九种类型选填、相应的代码填入方框内.事业单位有不填此项. 〈环保机构名称〉填企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投产日期〉填企业最早投产日期.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产品名称〉指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量较大的或排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三、主要产品生产装置按设计能力年排污量表〈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代码参看表1,废气污染物代码参看表3;表1 水污染物代码表代码污染物名称1753 氯苯类挥发性卤代烃多环芳烃甲醛三氯乙醛有机磷氯化物阴离子洗涤剂色度大肠菌群其它PH值四、能源消耗量表四能源消耗量中燃料煤指排污单位用作燃料的煤炭(非标煤)消耗量;原料煤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煤炭消费量;原料油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各种油料消费量;燃料油指企业用作燃料的各种油料的总消费量(不包括车船交通用油量);六、用水量情况表表六年用水总量等于年新鲜用水量和循环用水量的总合计,年用水总量等于生产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的总合计.七、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表七是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其中污染物代码和名称按表1,表3代码和名称分类填写.八、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表八是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其中废水排放总量等于排污单位全年各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的总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按以下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表2 排放规律代码排放规律1 稳定连续排放2 周期性连续排放3 不规律连续排放4 有规律间断排放5 不规律间断排放〈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按以下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4)分类填报.九、废水排放情况表〈排放去向代码〉按以下排放去向类别码(表5)分类填报:表5 排放去向类别码代码排放去向类别说明A 直接进入海域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H 进入城市下水道C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D 直接污灌农田E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F 进入其它单位G 其它〈流域代码〉由环保部门填写.十、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废水类别〉按以下废水类别码(表6)分类填报:表6 废水类别代码废水类别01 造纸废水14 染料废水02 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废水15 机械加工废水03 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废水16 农药废水04 一般化工废水17 放射废水05 制药废水18 冷却水循环排放水06 冶金废水19 生活污水07 电力工业废水20 其它废水08 纺织印染废水2 1 矿物采掘业废水09 石油化工废水22 化纤制造业废水10 电镀废水23 橡胶,塑料制品业废水11 合成洗涤剂废水24 非金属制品业废水12 焦化及煤制气废水50 电子工业废水〈废水处理方法代码〉本项采用五级组合方式填报.以表明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处理单位、每级选择一个工艺填报,有几级填几级,表中以A-B-C-D-E的顺序形式表达.所缺单元用N填写.如某污水处理方法为格栅→沉淀→表曝→污泥干化,则填写代码如下: A:预处理单元:1,格栅2,调节池3,预曝气调节池4,沉沙池5,超滤6,其它预处理方法B:一级处理单元:1,沉淀池2,澄清池3,加药混合设备4,反应池和反应设备5,气浮池或气浮设备6,其它一级处理C:二级处理单元:D:三级处理单元E:后处理单元十二、工艺废气、生产性粉尘排放情况表〈排放规律代码〉按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十五、边界噪声超标情况表表十五其中噪声功能区和噪声源性质二项填相应代码和名称,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噪声源性质代码和噪声功能区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和1位数字.十六、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表〈固废类别〉固废类别代码按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编号对应表(附表)分类填写;排污单位的固废年产生量等于固废年综合利用量,固废年处置量,固废年贮存量,固废年排放量的总和.十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情况表处置方法码和运行状况代码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相应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码和1位数字码.。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填报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填报说明铜陵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二O O九年十一月《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填报须知排污申报登记是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所在地环境监察部门申报登记所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等与排污有关的正常排污及排污变化情况的法定义务。
一、排污申报登记种类1、正常申报排污者必须按要求在对本单位排污状况进行调查总结的基础上,每年向环境监察部门如实申报本单位的排污状况,填写《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附有关材料于每年1月1日—15日前报送环境监察部门。
2、变更申报排污者申报登记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强度)、排放去向、排放方式、排放口设施、污染防治设施需要作变更、调整的,应在变更前15日内履行变更申报手续,填报《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排污情况发生紧急变化时,必须在变更后3日内报告并提交《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试生产前3个月内办理排污申报手续。
二、排污申报登记审核环境监察部门在收到排污者报送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后,应按规定时限予以审核。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须向排污者发回一份审核同意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或《排放污染物变更申报登记表》。
不符合规定的责令补报,逾期不补报的视为拒报。
三、排污申报登记的要求1、填报本表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2、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3、排污者填报的数据应真实、可靠,与其他相关的法定统计报表所用数据吻合。
4、必报材料:①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的污染源监测报告;②申报数据的测算方法及其核算材料;③自来水费交费单复印件及自备水源年用水量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填报技术规定填报要求1.本表适用一切排污者。
2. 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当地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3.老排污单位填报上年实际排污情况并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测本年度一个月的排污情况、新排污单位填报当年预测情况。
4.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5.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6.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按表格式样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生产工艺示意图》、《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表封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如单位当年名称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
4.[法定代表人]:由《单位法人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填报说明1,本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排污者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2,排污者应以本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下年度生产计划所需产生的排污情况为依据,实事求是申报下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4,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5日内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5,环境监察机构可要求排污者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如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表封〈申报登记代码〉由12位数字码表示.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区和县)的汇总码、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即按GB226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填写.第七至第八位是本单位所属行业的代码、第九至第十二们是由各县(市,旗,区)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自行给本县的企业事业单位编的顺序码、该代码必须由各县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成12位、不能简化.〈地区代码〉由6位数字码表示.具体填写参照申报登记代码.〈单位名称〉以申报年度的企业,事业单位名称为准,按照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详细填写.不能填简称.最多15个汉字,超过15个汉字则应简化.如一个单位有数个名称,则填写其中排污量较大的.〈法定代表人〉填入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申报单位法人代码〉由八们数字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字符)检验码组成,是全国每一企事业单位所获得的唯一、不变的法定代码.请参照国标GB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临时代码、由填报单位自己填写.〈复核人〉由环境监察部门填写.一、基本情况表〈单位类别代码〉按1,县以上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3,事业单位;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6,部队;7,其它等七种类别选择一填写,其顺序号填方框内.〈行业代码〉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大类与小类名称,代码填小类代码(四位)〈隶属关系码〉1,中央;2,省;3,市(地);4县(市,区)5,街道(镇,乡)9,其它等八种选填、相应代码填入方框内.〈经济类型代码〉按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有限责任公司5,联营企业;6,股份有限公司;7,外商投资企业;8,港澳,台投资企业9,其它企业等九种类型选填、相应的代码填入方框内.事业单位有不填此项.〈环保机构名称〉填企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投产日期〉填企业最早投产日期.二、主要产品年产量及主要原辅材料年耗量表〈产品名称〉指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量较大的或排放毒性大的污染物的产品.〈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有毒有害物品和生产过程中转变成有害物质排出的原辅材料应作为填报重点.三、主要产品生产装置按设计能力年排污量表〈污染物代码〉水污染物代码参看表1,废气污染物代码参看表3;表1 水污染物代码表代码污染物名称1753 氯苯类挥发性卤代烃多环芳烃甲醛三氯乙醛有机磷氯化物阴离子洗涤剂色度大肠菌群其它PH值四、能源消耗量表四能源消耗量中燃料煤指排污单位用作燃料的煤炭(非标煤)消耗量;原料煤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煤炭消费量;原料油指企业在生产工艺中用作原料并能转换成新的产品实体的各种油料消费量;燃料油指企业用作燃料的各种油料的总消费量(不包括车船交通用油量);六、用水量情况表表六年用水总量等于年新鲜用水量和循环用水量的总合计,年用水总量等于生产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的总合计.七、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表七是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污量.其中污染物代码和名称按表1,表3代码和名称分类填写.八、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表八是废水及污染物年排放情况,其中废水排放总量等于排污单位全年各排污口废水排放量的总和;〈废水排放规律代码〉按以下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表2 排放规律代码排放规律1 稳定连续排放2 周期性连续排放3 不规律连续排放4 有规律间断排放5 不规律间断排放〈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按以下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4)分类填报.九、废水排放情况表〈排放去向代码〉按以下排放去向类别码(表5)分类填报:表5 排放去向类别码代码排放去向类别说明A 直接进入海域B 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H 进入城市下水道C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D 直接污灌农田E 进入地渗或蒸发地F 进入其它单位G 其它〈流域代码〉由环保部门填写.十、废水处理设施状况表〈废水类别〉按以下废水类别码(表6)分类填报:表6 废水类别代码废水类别01 造纸废水14 染料废水02 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废水15 机械加工废水03 皮革,毛皮,羽绒制品业废水16 农药废水04 一般化工废水17 放射废水05 制药废水18 冷却水循环排放水06 冶金废水19 生活污水07 电力工业废水20 其它废水08 纺织印染废水21 矿物采掘业废水09 石油化工废水22 化纤制造业废水10 电镀废水23 橡胶,塑料制品业废水11 合成洗涤剂废水24 非金属制品业废水12 焦化及煤制气废水50 电子工业废水〈废水处理方法代码〉本项采用五级组合方式填报.以表明主要处理工艺及主要处理单位、每级选择一个工艺填报,有几级填几级,表中以A-B-C-D-E的顺序形式表达.所缺单元用N填写.如某污水处理方法为格栅→沉淀→表曝→污泥干化,则填写代码如下: A:预处理单元:1,格栅2,调节池3,预曝气调节池4,沉沙池5,超滤6,其它预处理方法B:一级处理单元:1,沉淀池2,澄清池3,加药混合设备4,反应池和反应设备5,气浮池或气浮设备6,其它一级处理C:二级处理单元:D:三级处理单元E:后处理单元十二、工艺废气、生产性粉尘排放情况表〈排放规律代码〉按排放规律代码(表2)分类填报.十五、边界噪声超标情况表表十五其中噪声功能区和噪声源性质二项填相应代码和名称,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噪声源性质代码和噪声功能区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和1位数字.十六、固废产生及去向情况表〈固废类别〉固废类别代码按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编号对应表(附表)分类填写;排污单位的固废年产生量等于固废年综合利用量,固废年处置量,固废年贮存量,固废年排放量的总和.十七、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设施情况表处置方法码和运行状况代码参照原全国排污申报登记规范中相应代码填写,分别为2位数字码和1位数字码.。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试行)》及填报要求与说明
附件二:Array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试行)
申报年度:□□□□
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申报单位法人代码□□□□□□□□-□(□□)(业主姓名(签章)身份证号码□□□□□□□□□□□□□□□□□□)
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上年污染物排放申报
2、污染排放特征值是指每月:
①小型企业的污水排放量;②饮食娱乐服务业的污水排放量;③医院的病床数或污水排放量。
3、畜禽养殖业的特征值数量为牛、猪、鸡、鸭等畜禽当月的存栏数。
表内指标关系:20=4×16=6×18,20=21或20=22(当16≤15或18≤17时,20=21;当16>15或18>17时,20=22。
浓度或速率只要一项超标即为超标排放)
1、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
2、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
3、燃料检测单复印件;
4、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
5、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
6、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
7、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1)
(2)。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DOC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DOC简介排污申报表是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每年必须申报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监管企业的排放情况,确保企业的排放情况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的相关内容。
填写对象排污申报表的填写对象为所有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电厂、钢铁厂、制药厂等。
填写时间排污申报表的填写时间为每年的年初至次年年初,即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企业需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排污申报表的填写和提交。
填写方式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填写排污申报表:•纸质申报表:企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纸质申报表,然后填写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网上申报表: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写和提交申报表。
此方式需要企业具备网上申报的条件,如拥有电子营业执照等。
填写内容排污申报表共分为两部分,即污染源及其排放口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情况。
下面将针对其中的重点源项目排污申报表进行介绍。
污染源及其排放口基本情况这部分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管辖部门、污染源名称、污染源大类、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编号、排放口高程等内容。
以下为详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邮编等基本信息。
•管辖部门:包括国家环保部门、省级环保部门、市级环保部门等。
•污染源名称:即企业的污染源名称。
•污染源大类:包括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固体废物污染源等。
•排放口名称:即排放口设备的名称,例如“烟囱”、“废气排放口”等。
•排放口编号:是排放口的标识号码,以方便管理和监控。
•排放口高程:即排放口距离地面的高度。
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情况这部分主要包括企业的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分别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排放量、治理设施的类型、排放数据统计周期等内容。
以下为详细内容:•污染物类型: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多种类型的污染物。
•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等。
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及填报说明
建设施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经办人意见:负责人意见:年月日(盖章)填报要求1.建设施工单位应填报本表。
2.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3.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4.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
5.本表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建设施工项目动工15日前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6.排污者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1.施工单位名称]:填写建设施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
[2.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3.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4.施工负责人]:建设施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5.身份证号码]: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
[6.联系人]:本单位与当地环境监察机构的联系人。
[7.联系电话]:指本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工作人员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含地区码)。
[8.传真]:指本单位对外联系的传真号码(含地区码)。
[9.邮政编码]:指办公通讯地址所在地区的邮政编码。
[10.通讯地址]:是指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环保联系人的办公通迅地址。
[11.施工场所地址]:填写建设施工场所具体地址。
[12.施工场所中心经度13.施工场所中心纬度]:填写施工场所的地理位置的中心经、纬度。
[14.工程项目名称15.施工许可证号码16.施工场地面积17.建筑面积]:按施工许可证填写。
排污申报填写说明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187号文)中各种对应的逻辑关系一、表内指标关系01、表1-1单位基本信息表内指标关系:13>5,24>25,29≥31,29≥32,33≥34,33≥35,36≥3902、表1-5上年能源消耗情况表内指标关系:1=2+3,5=6+7+803、表1-6上年用水情况(单位:万吨)表内指标关系:1=2+7,2=3+4+5+6,8=(7÷1)×100%04、表1-7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表内指标关系:2=3+4=5+6+7+9,7≥8,11≥12,13=14+1505、表1-8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汇总情况表内指标关系:1=2+3,4=5+6,8=10+11,8≥9,12=13+14=15+18,13=16+19,14=17+20,15=16+17,18=19+2006、表1-9上年固体废物产生及去向情况(单位:吨)表内指标关系:2=(4-5)+(6-10)+11+15,6=7+8,11=12+13≤1407、表1-10上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6≥7,7=8+9+10,10=11+12+1308、表2-1污染物排放年汇总表表内指标关系:5=6+7,8=9+10,14=15+16+17+1809、表2-2-1污水排放口年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13=14+15,21=22+2310、表2-2-2废气排放口年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22=23+24,28=29+3011、表2-3-1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月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9=3×7×10-3,9=10+11,9=10或9=11(当7≤6时,9=10;当7>6时,9=11)12、表2-3-2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月排放情况表内指标关系:20=4×16×10-6=6×18,20=21+22,20=21或20=22(当16≤15或18≤17时,20=21;当16>15或18>17时,20=22。
排污申报详表填报指南
排污申报详表填报指南济源市环境监察支队二OO三年八月目录填报须知 (1)填报技术规定 (2)物料衡算标准计算方法 (15)表1单位类别代码表 (17)表2企业规模代码表 (17)表3隶属关系代码表 (17)表4经济类型代码表 (17)表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18)表6山西省、河南省原煤成分表 (32)表7废水排放规律代码 (32)表8纳污水域功能区代码表 (33)表9废水污染物名称及其代码表 (33)表10排放去向代码表 (34)表11污染物排放系数表 (35)表12废水类别代码表 (37)表13废气污染物名称及其代码表 (40)表14工艺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 (41)表15除尘、脱硫方法代码表 (41)表16净化方法及代码表 (41)表17噪声功能区类型代码表 (41)表18噪声源性质代码表 (42)表19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表 (42)表20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 (52)表21固废处理设施运行状况代码表 (53)表22治理类型代码表 (53)填报须知1、申报表一式两份,排污者按申报通知要求报当地具有核定权限的环境监察机构。
2、排污者应以上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和本年度生产计划可能产生的排污情况的依据,实事求是申报本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
3、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申报登记,应在项目试产前1个月内办理。
4、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
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要求书写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5、填报需按下面的“填报技术规定”填写,若填报页数不够时,可按表格式样加页续填。
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否则按“不合格报表”论。
6、排污者在报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报表》时应提供以下补充资料:①污染物监测报告(实测);②申报登记数据的测(核)算方法及其材料;③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记录或运行情况说明;④限期治理、破产、停运、或搬迁的有关资料;⑤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审批、验收材料;⑥其他说明性材料。
排污申报填报指南
排污申报填报指南作为一本“排污申报填报指南”,它是帮助企业进行环保污染物排放申报,以满足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本文档将介绍企业在进行排污申报填报时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一. 排污许可证取得条件排污许可证是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的重要凭证,它是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排放的控制方式与手段,同时也是企业进行环保治理的基础。
获得排污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小型企业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2.企业应清楚掌握自身排污情况,建立健全排污管理制度,制定排污减排计划;3.配置适合的排污治理设备,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标准配置设备,确保排放达到排放标准控制要求;4.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3-5年,根据许可证有效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排污申报。
二. 排污申报填报数据企业进行排污申报时,需要准确填报以下几类数据:1.排污口基本信息:企业排污口是指经过计量、检测和控制的输送污染物的管道口或表面的点,企业需要填报排污口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口名称、编号、地理位置等信息。
2.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物排放数据变化日益复杂,企业必须准确记录排放数据,并按要求进行清理记录。
企业应根据排污口的流量、污染物浓度等实际情况进行污染物排放数据的填报。
3.污染物分析数据:有些污染物需要进行分析监测测试,再根据污染物分析数据进行排放申报。
企业还必须注意增加分析测试数据的搜集及公告,确保数据的精确度。
4.排污口运行情况记录、监测数据、处理设备自动记录等数据:企业需要记录排污口的运行情况,监测数据以及处理设备自动记录数据。
这些都是企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的依据。
三. 排污申报流程企业进行排污申报时,建议根据以下流程进行:1.领取排污许可证或延续排污许可证。
2.完成排污口注册申请。
3.提交申请审核后,等待环保监管部门审核。
4.审核通过后,领取排污许可证和排污口监测规定。
5.达到监管要求,审核完成。
四. 排污申报注意事项1.准确记录、填报排放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一般企业填写)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一般企业填写)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简表(一般企业填写) 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除工业企业以外的所有排污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封面填报说明:1(《申报登记号》共计12位,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7—8位为行业大类代码,9-12位为流水号。
该号码是自1995年开始为企业申报编制的号码,此号是为把“九(五”期间的申报内容转到新的申报登记库中所必备的。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应改动。
2.变更原因码:代码申报变更原因申报变更原因说明11 停产六个月或以上的排污单位12 停产又恢复生产的排污单位23 破产、关闭的排污单位3l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32 搬迁的排污单位41 原材料改变致使产污发生较大变化与产生污染物有关的生产原料、种类、数量发生改变的生产性的排污单价。
42 燃煤有重大变化使产污明显改变燃煤成分或数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排污单位。
43 转产或产品结构改变排污有大变化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或日排放浓度发生较大变化的排污单位。
44 设施或运行改变使排污有较大变化生产或排放污染物地设备、工艺、污染物处理、处置设施等需要做重大改变或运行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单位。
45 排放地点、去向方式有重大变化污染物排放地点、去向方式需做重大改变的排污企业5l 噪声强度发生较大变化噪声强度发生较大变化的工业企业(固定)噪声源52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需作重大改变的工业企业(固定)噪声源161 固废存贮、利用、处理场重大变化固废存贮、利用、处理场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污单位71 申请或转让排污指标的排污单位81 临时排污许可证转正的排污单位99 其他申报变更原因除上述以外的申报变更原因3(《单位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规定及本单位公章名称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4(《单位法人代码》:是企业在工商登记时由登记单位发给企业的识别码。
在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证》上。
本法人码为8位无意义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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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要求
1.工业企业等一般排污单位应填报本表。
2.表中上年度情况以上年度实际为准填报,本年度情况应结合上年度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申报。
3.当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改变或者发生污染事故等造成污染物排放紧急变化的,必须分别在改变3日前或变化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试行)》,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4.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涂改后必须签章有效。
5.本表须按“填表说明”如实规范填写,若填报表页数不够,可复印加页填报。
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单位平面示意图》、《生产工艺示意图》、《主要污染治理工艺示意图》内容没有变化的,图中可注明“同上年”。
6.本表每年填报一次,一式两份,每份需加盖公章,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内报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审核后退申报单位一份。
7.排污单位申报的相关数据经环境监察机构核定后,将作为征收排污费与其他环境监督管理事项的依据。
填表说明
【表封】
1.[申报年度]:为报出日期所在年份。
2.[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共9位。
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 2260)规定填写,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写,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写000。
3.[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4.[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
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5.[申报单位法人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对于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或跨不同行政区划的大型联合企业(如联合企业、总厂、总公司、电业局、油田管理局、矿务局等),其所属二级单位为填报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环境监察机构申报。
前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在填写企业法人代码时,除填写上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的法人代码外,还应在九位法人代码后的括号内填写其在上级单位中的顺序编号(两位)。
6.[填表人]:由填写报表的人员签名。
7.[报出日期]:填写报表报出日期。
8.[排污类型]:按照申报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类型,在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后划“√”。
【一、基本情况及上年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1单位基本信息
[1.单位地址2.中心经度3.中心纬度]: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
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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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写。
中心经度、纬度填入申报单位所在的中心经度、纬度。
[4.单位环保机构名称5.专职环保人员数]:指申报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机构名称和专职环保人员(从事环境管理、科研、监测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环保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数,不包括“三废”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车间或班组中的生产人员)数。
[6.联系人7.电话/传真8.电子邮件9.通讯地址10.邮政编码]:申报单位环保联系人姓名和单位环保机构办公电话/传真(含地区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及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办公通迅地址和邮政编码。
[11.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
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2.上年生产(经营)天数]:指上年申报单位实际的生产(经营)的天数。
[13.年末职工人数]:指上年末申报单位实际职工总数。
[14.企业规模]: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5.单位类别]: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6.登记注册类型]:按照《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7.隶属关系]: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写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8.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 4754-2002)的规范填写行业小类名称,并在“□”内填写代码。
[19.开户行20.帐号]:填写申报单位财务基本账户的信息。
[21.上年总产值22.上年利税金额]:按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填写。
[23.上年“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指上年度利用“三废”(污水、废气、固废)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产值,已经销售或准备销售的,应计算产品产值。
[24.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指上年末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按上年度财务报表上的数据填写。
[25.环保设施原值]:指截止上年末用于防治污染、“三废”综合利用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装置、设备、构筑物和仪器、仪表等固定资产的原值。
[26.污水治理设施数27.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28.上年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29.锅炉数30.锅炉总蒸吨数31.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32.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3.工业炉窑数34.其中烟尘排放达标数35.其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数]: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6.废气治理设施数37.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38.上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39.脱硫设施数40.脱硫设施脱硫能力]:按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含已报废的。
[41.排污许可证编号42.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环保部门给申报单位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和发证日期。
[43.是否重点污染源]:按照环保部门实际确定的情况选择划“√”。
[44.上年缴纳排污费总额45.上年环境违法罚款]:按申报单位上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排污费和环境违法罚款金额填写。
表1-2上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1.治理设施名称]:填写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2.污染类别]:分别填写“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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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理方法]:污水处理方法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按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生物处理法、组合工艺处理法等类别填写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废气除尘、脱硫方法代码表》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进行填写;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进行填写。
[4.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写。
[5.处理量]:按实际进入治理设施的污染物介质量的情况填写(污水、废气按监测进入治理设施前的污水量、废气量计算处理量;固体废物量按实际情况填写)。
[6.排向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7.运行天数]:按上年实际发生数填写。
[8.运行费用]:指申报单位上年维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能源消耗、设备折旧、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及与设施运行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9.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写。
表1-3上年主要产品、原辅材料年产(用)量
[1.主要产品名称]:指在上年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名称。
[2.计量单位]: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3.设计年产量]:指该产品设计年产量。
[4.年产量]:指该产品的上年实际年产量。
[5.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该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三种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
[6.用(耗)量]:指该原辅材料的上年用量或上年耗量。
[7.单位产品用水量]: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用水量。
单位产品用水量=用水总量/产品产量。
[8.单位产品能耗量]: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能源消耗量,折成标准煤计。
单位产品能耗(燃油耗)量=能耗(燃油耗)总量/产品产量。
[9.其中单位产品煤耗量]: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煤炭消耗量,以原煤计。
单位产品煤耗量=耗煤总量/产品产量。
表1-4上年单位产品排污量
[1.主要产品名称]:与表1-3中的主要产品名称对应。
[2.计量单位]:与表1-3中的计量单位对应。
[3.单位产品污水排放量]: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污水排放量。
单位产品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总量/产品产量。
[4.单位产品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名称]:指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三种主要水污染物名称,按《水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5.单位产品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该污染物按计量单位的平均排放量。
单位产品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污水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产品产量。
[6.单位产品废气排放量]:指该产品按计量单位的平均废气排放量。
单位产品废气排放量=废气排放总量/产品产量。
[7.单位产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名称]:指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三种主要气污染物名称,按《气污染物编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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