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广州市公开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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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指南(国有资产股权转让)

广州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指南(国有资产股权转让)

广州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指南第一条委托受理产权交易转让方向本所申请办理企业产权交易时,应与本所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协议》同时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应当提交原件,没有原件的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一、企业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应提交下列资料:(一)转让方的身份证明(转让方为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转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如需委托代理的应提交转让方的授权委托书;(二)标的企业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有/集体产权登记证);(三)出资人或批准机构关于企业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文件;(四)标的企业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五)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关于转让该国有产权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报告及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六)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七)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不控股或不参股的,需提交由批准机构出具的改制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的证明;(八)国有企业整体转让或因本次转让导致控股权变化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1. 涉及职工分流的,提供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职工分流安置和劳动关系调整方案;2.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3. 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提供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和有偿用地的地价评估报告;4. 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九)是否涉及管理层(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收购的《承诺函》(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承诺函,管理层拟受让国有(集体)产权承诺函),涉及管理层受让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1. 管理层及其关联方拟参与受让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目前管理层持有转让标的企业的产权(股权)比例、拟参与受让国有产权的人员或者公司名单、拟受让比例、受让国有产权的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是否改变标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等;2. 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受让股权的,提交其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十)中介机构出具的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审计、资产评估的委托单位必须为转让方,出具审计、评估报告的中介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十一)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或核准文件;(十二)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应由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担,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十三)转让方以及标的企业的章程;(十四)转让方、标的企业同意向社会投资者公开相关资料的函件;(十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委托单位必须为转让方);(十六)《产权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在线填写相关内容后可打印,网址:);(十七)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在信息公告前进行产权转让信息内容备案的转让项目,转让方应提供其履行相应备案手续的证明文件;(十八)受理交易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资质证书等)。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范本甲方(出让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地址: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可具体列表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

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_____元。

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

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广州市产权交易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广州市产权交易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广州市产权交易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穗国资[2008]46号)广州市产权交易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国有产权的交易业务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集体和其他产权的有序流动,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广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粤国资产权〔2004〕99号)、《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粤国资产权〔2004〕110号)、《广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实施细则》(穗国资〔2008〕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易机构是经市人民政府特许依法设立的,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监督管理下从事本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交易机构,负责依法组织产权交易活动,办理产权交易有关手续.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交易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提供服务.第四条市国资委是交易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部门.第二章交易机构的职责及制度第五条交易机构的职责:(一)依法组织产权交易,提供产权交易必需的场所、设施和相关服务;(二)对产权交易各方主体的资格、交易条件和交易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三)收集、发布产权交易信息,为产权转让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产权竞价等方面服务;(四)组织产权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交易,不得从事与独立公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五)对产权交易过程进行公正客观的监督,并按成交的真实结果出具产权交易证明; (六)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监督产权交易双方执行交易合同情况,调解产权交易纠纷; (七)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产权交易有关情况;(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第六条交易机构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一)信息发布制度;(二)交易项目代码管理制度;(三)产权交易操作规程;(四)产权交易专家评审制度;(五)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六)竞价规则;(七)产权交易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八)产权交易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九)产权交易自查管理制度;(十)产权交易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十一)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第三章机构管理第七条市国资委负责交易机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产权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交易机构交易管理办法;(三)建立国有产权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设立国有产权交易监督举报电话;(五)监督、检查交易机构执行国有产权交易规定的情况;(六)依法受理、查处产权交易的投诉;(七)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产权交易违规行为;(八)履行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发布单位】81905【发布文号】穗府[1989]46号【发布日期】1989-05-03【生效日期】1989-06-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穗府(1989)46号一九八九年五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合理使用和保护土地,加强广州市城市国有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广州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有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有限期、有偿地出让和转让。

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期间,所有权仍属国家所有。

第三条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广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市区内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限期、有偿地转移给受让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在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继承等方式转让给他人。

地下埋藏的各类自然资源、埋藏物、隐藏物等属于国家所有,不在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范围内。

第四条第四条市政府对广州市市区内国有土地实行统一管理,授权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作为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事务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出让主管机关),会同广州市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组织实施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和转让人可以是中国和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或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商务代表机构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不得成为受让人。

第六条第六条有偿出让和出售、出租或交换土地使用权,当事人双方应鉴订合同。

第七条第七条本办法规定应交纳的有关价款或税费,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按当日人民币牌价汇率折合外汇结算。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珠江新城I5-1地块出让合同范本经审批,下列条款为珠江新城I5-1地块出让后使用的合同条款,现予公布,供有意收让人参考。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甲方(出让方)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定代表人:简文豪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邮政编码:510030;电话号码:83334718;传真:83331307。

乙方(受让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第一章土地出让方式、面积、用途第一条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标的限制甲方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被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被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

第三条土地出让方式及被出让土地名称、位置、面积本合同项下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被出让土地名称为:珠江新城I5-1地块,被出让土地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I区;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5856.49 平方米(大写:伍仟捌佰伍拾陆点肆玖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小于或等于40702.61平方米(大写:小于或等于肆万零柒佰零贰点陆壹平方米)。

上述土地四至范围如附图所示。

第四条土地用途本合同项下被出让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办公、旅业用地。

规划设计要求按2002年4月24日市城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GCBD—珠江新城规划检讨》有关I5-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第五条土地使用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依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规划用途确定,具体是:商业、旅游业用地为40年,办公用地为50年。

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自甲方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地价、付款及交地时间方式第六条地价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1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XX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下资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

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

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为加强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一)本意见适用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市属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二)本意见所称土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含原划拨用地)的土地及其附着物(含地下建筑物),含境外土地资产。

(三)本意见所称土地资产处置,是指企业对拥有的土地资产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以企业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使土地国有权益发生变化的行为。

二、基本原则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规范管理(一)国资监管机构建立企业土地资产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控,并通过统筹管理,提升企业土地资产的使用价值,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土地资产管理体系。

(二)市属企业在土地资产处置工作中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需要报告的,应根据资产管理关系报告市国资监管机构(包括市国资委、财政局、文资办等,下同)。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由市国资监管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或者董事组织报告。

(三)市属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内部土地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土地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及工作流程,按照第三条第(二)项的要求进行报告。

(四)企业应建立企业土地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及土地资产管理台账,理顺土地资产权属关系,规范企业土地资产处置行为;市属企业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企业当年所有的土地资产情况,包括土地资产年初、年末存量情况,本年度处置的土地资产情况,按照第三条第(二)项的要求进行报告。

2024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二篇)

2024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二篇)

2024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文合同编号:____-GD-001转让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受让方:(受让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土地的基本情况1.1 转让方拥有并合法性的使用权的土地情况如下:土地坐落地:广东省(具体地点)土地面积:(具体面积)土地用途: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具体证号)第二条转让事项2.1 转让方将该土地上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方。

2.2 转让的使用权范围包括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规划设计方案及其他相关权益。

转让后,受让方享有该土地上的使用权,有权依法使用、处置和转让该土地。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3.1 转让价款为(具体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转让价款”),合计(具体金额)人民币。

3.2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3.3 受让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支付转让价款的(具体支付方式)。

第四条转让手续及费用4.1 转让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受让方在付清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应在(具体日期)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4.2 转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五条保证与承诺5.1 转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纠纷或质押等情况,并承诺在转让完成后全力配合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5.2 转让方保证土地的权属证明、使用权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并对其真实、合法、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5.3 受让方向转让方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如因受让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的一切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4 受让方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行承担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3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3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3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3日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和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0号)等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流转是指在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发生转移、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让、出租、转让、转租、抵押等,但利用本村建设用地建设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的除外。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集体土地所有者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

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集体建设用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2025年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5年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中国,土地的使用权分为三种,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个人土地使用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因为大部分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只有国家才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工作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很常见的。

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也有不同的转让方式,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常见的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

本文将就此进行简要讲解。

转让合同转让合同是指将原土地使用权人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合同协议。

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因此转让合同具有非常大的市场价值。

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操作中,转让合同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的基本情况、土地出让的性质、土地的出让价格、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法律适用等内容。

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应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审查、评估和清查,这是保证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前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方的合同。

在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行公开竞拍的方式,出让地价和使用期限是由出让方根据市场价格和土地所处位置所决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此外,合同还需指明土地的权属性和使用权的转让,以及涉及到的权利、义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要由双方自愿签订,并经过审核,才能生效。

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违约情况,则需要依照合同的条款进行处理。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集体土地划拨给农民或企业使用时所签订的合同。

划拨的土地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未利用地等各种类型的土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订,是确立土地使用权、规范土地使用,保证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编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期限、租金、押金、违约责任等条款。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

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欢迎大家分享。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开发利用荒废闲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员群众充分讨论同意后,经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和有偿原则基础上,一致协商将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经营权超长期转让出租,特订立本合同。

一:该两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积为共计:亩(大写:亩)。

二:该土地租期五十年。

从20xx年月日。

三、土地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社亩五十年按元/年计算总额为元(元整)。

采取现金支付,合同签字日即时结算。

甲方收到款项后出收据并加盖村民组公章和村民组长签字盖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l、双方协商一致向赵家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报村民委员会一份,并报赵家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员签名名单(甲、乙方及村民委员会应持有该名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为土地转让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为土地受让承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开发利用荒废闲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员群众充分讨论同意后,经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和有偿原则基础上,一致协商将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经营权超长期转让出租,特订立本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交易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交易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几种交易方式1.协议转让:双方达成协议,通过签订转让合同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该方式简单快捷,双方可以自行商定交易条件和方式,自由度较大。

2.招标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买受人进行转让。

招标可以是公开、限定或者邀请制,买受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招标书,最终由出让方选择中标人。

3.竞价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方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

参与竞价的人需按照竞价规则确定出价,最终以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竞价款。

4.协议竞价转让:结合了协议转让和竞价转让的方式。

买卖双方先达成协议,然后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转让价格,最终按照协议和竞价结果完成转让。

5.公开挂牌转让:出让方将转让信息公开挂牌,并接受意向买受人的报价,按照公开挂牌结果选择买受人。

公开挂牌可以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转让的知名度和参与度。

6.优先购买权转让:出让方在转让时给予特定的买受人优先购买权,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方具有优先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保障政府机关、军队等特定单位的利益。

7.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公司或企业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转让。

买受人购买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后即可控制公司或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8.其他方式:根据土地转让的实际情况,还可以采用租赁、抵押等方式进行转让。

总之,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交易方式多种多样,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交易方式对于保障双方利益、顺利完成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在选择交易方式时,需要考虑交易的公平性、公正性以及法律法规的合规性。

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1992年12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92)163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市、县国土部门,负责国家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依法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省、市、县房地产、城市规划、计划、财政等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共同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城镇国有土地的管理。

征地工作统一由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五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市、县国土部门应会同计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城镇总体规划以及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编制出让土地使用权年度计划(以下简称供地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地计划应包括当年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位置、范围、用途以及供地方式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年度供地计划应报上级国土部门备案,并可对外公布。

第六条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依法出让:(一)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建设发展需要依法征用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和《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三)出让期限届满后由政府无偿收回的国有土地;(四)城镇其他可供出让的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导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个人或者企业的一种合同形式。

公开交易方式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主要内容、签订程序等方面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交易方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合同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之间签订的,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目的的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土地出让的法定程序,也是确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保障。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1. 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合同应明确出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土地权属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双方对土地的认知一致。

2. 出让方式和条件:合同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如公开招标、拍卖等)以及出让条件(如底价、竞买保证金等),确保出让过程公平、公正。

3. 使用权期限和费用:合同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和费用,以及相关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确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4. 使用权的转让和终止:合同应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终止条件,以及相关的手续和程序,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让和终止。

5. 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三、合同的签订程序1. 出让公告: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媒体上发布出让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出让方式和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2. 报名资格审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资格审查。

3. 报名登记和竞买保证金缴纳: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4. 竞买活动: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竞买活动,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

5. 签订合同: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申请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申请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

申请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鉴于甲方需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乙方有意获取该信息并就此进行受让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乙方获取该信息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受让。

二、信息公开内容1. 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形状、四至范围;2. 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及限制;3. 出让年限、起止日期;4. 出让方式(如招标、拍卖等);5. 出让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及时限;6. 土地使用者在用地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7. 其他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

三、乙方申请程序乙方应按照以下程序向甲方提出信息公开申请:1. 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信息公开的目的和用途;2. 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3. 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

四、合同签署与履行在乙方完成申请程序并经审查合格后,双方将签署本合同。

合同签署后,甲方将按照约定公开相关信息,乙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履行义务:1. 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2. 遵守土地利用规划及法律法规;3. 按照约定使用土地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公开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或未按照约定使用土地,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说明乙方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确保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202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标准(2篇)

202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标准(2篇)

202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国家依法在确权登记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转让的行为所订立的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订立、履行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遵循税收、金融、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或者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以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对象、面积、用途、位置、期限等具体约定;(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的方式和条件,包括附加的出让条件、限制和约束;(五)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所需的手续、资料和费用;(六)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包括登记、备案和证明等;(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条件及方式;(八)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当由当事人共同协商签订,双方应当对各项约定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保证合同内容真实准确。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土地评估师等从业人员进行代理和咨询,合同签订前应当保证代理人和咨询人员的资质和信誉。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十条国家有关机构应当依法认真审核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及时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备案和证明手续。

第十一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内容存在争议或者变更需要时,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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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广州市公开交易方式)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

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地号:
土地所在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现状:
抵押情况: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公开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期限:
成交确认书编号:
转让份额:
成交价格: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付款方式及期限:
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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