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分销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南城项目分销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郑州居之恒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碧云路正商泰园3号楼3102室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房源持有方)推荐客源并促进成交一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华南城项目位置:新郑市龙湖镇郑新路)(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联动销售工作,现甲乙双方就联动销售工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并签署本合作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定义
1.客户报备: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备意向客户(包括客户的姓名、电话)。
2.合作成交:是指乙方推荐的客户,及时向甲方报备,并在客户保护期内签订
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3.来访或带看:客户看房必须由乙方陪同客户到访,客户独自来访或乙方未提
前告知甲方的,则不视为该乙方客户。
二、客户归属确认
1.增设辨客职位,建立微信报备群,由甲方设专人统一管理报备数据客户报备
以姓名、手机号为准。
2.预客户报备有效期为72小时。实际来访客户登记报备保护期为30天,保护
期内客户归属无异议,超过30天后到访重新判定归属。
3.成交客户追诉期为客户下定后72小时(非撞单情况下),超过72小时为自动
放弃。如在72小时内须提供有效证据,包括2天内通话清单与预报备缺一不可。
三、佣金结算及支付
乙方向甲方报备并成交的有效客户,均认定为乙方成交业绩,佣金结算标准:
1.佣金结算标准:
合作期内,佣金结算标准:
公寓为15000.00元/套;住宅为28000.00元/套;
商铺总房款低于100万元,佣金为20000元/套;商铺总房款在100万-200万元,佣金为30000/套;商铺总房款在200万以上,佣金为50000元/套。
2.联动销售期限:自 2017 年8月18日起至2017 年12月31日止。
3.佣金结算方式:乙方提供有效账户,同时提交客户成交明细(以客户支付首付款并银行按揭贷款审批通过为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按照约定支付给乙方;
4.乙方指定账户名:账号:开户行:。
5.佣金结算时间:月结;佣金奖励结算时间:本合同履行完毕后60日内。
6.客户退房约定:如乙方所推荐的客户在交过首付款且银行按揭贷款审批通过之后60日内退房的,甲方支付过佣金的,乙方需在客户退房后2日内全额返还给甲方;客户在银行贷款下放后超过60日后退房的,乙方无需退还佣金。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和客户信息,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个人信息和客户
信息。
2.乙方以个人形式推荐的客户,如果乙方无法提供带看服务,则需提前向甲方
报备,由甲方安排专人负责客户带看和对接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联系方式和银行账号,如果个人信息发生改变,
应及时告知甲方进行修改,如果由于乙方提交的信息错误而产生无法确认、无法结佣等情况,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在合作项目方圆500米内进行拓展客户或者发放资料等行为,不得
串通案场置业顾问对自然来访客户进行报备,不得提供报备虚假客户信息,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损失的,则甲方将向乙方追究责任。
3.乙方不得以项目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它活
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客户做出任何口头或书面承诺,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给项目开发商及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4.乙方不得以项目开发商及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每发生一次,乙方
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因此给项目开发商及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5.乙方在向购买客户推荐项目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
开发商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及销售政策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项目方利益。
6.如果乙方推荐的客户因其他原因无法购房的,其要求退还费用等问题,由甲
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成交客户,甲方不支付佣金。
六、联络与沟通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与乙方均指派专人与对方联络,以保证双方能及
时沟通和协调,如需更换联络人员,更换方须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2.甲方指定联络人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电
话,邮箱:,
3.乙方指定联络人员/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电
话,邮箱:,
4.上述联络人员负责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事宜向对方提出或接收建议、意
见、函件、确认书等文书。若对方要求书面回复,除非另有说明,联络人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方。
七、其它约定
1.乙方保证在营销、推广活动中需维护开发商及甲方的声誉,不得从事任何有
损开发商及甲方品牌、商誉、其他权利等行为。
2.本协议各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
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
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
1.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部分条款无效、不具有执行力
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