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工程项目供方管理程序

8工程项目供方管理程序
8工程项目供方管理程序

1.目的

规X工程项目供方的管理,客观评价供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为采购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

2.适用X围

集团及区域公司工程项目供方的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工程项目供方:指向本集团及区域公司提供用于工程项目的咨询服务、工程施

工或设备材料等的组织。

3.2工程项目试用供方:指经资质预审合格,具备向本集团或区域公司提供产品、

服务或承担工程施工的资格,尚未供应过或已供应过但尚未进行履约评估及首次合作不合格但不严重,有意再次试用的工程项目供方。

3.3工程项目合格供方:指与集团及区域公司合作过,经评估为合格的工程项目供

方。

3.4工程项目不合格供方:资质预审、实地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供方

以及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评估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供方,经批准,即为工程项目不合格供方;在成为工程项目试用供方或工程项目合格供方后,存在商誉问题、或提供不合格之产品或服务等,经履约评估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供方,经批准,即为工程项目不合格供方。

4.职责

4.1成本管理中心

4.1.1负责编制集团《合格供方名录》、《试用供方名录》以及《不合格供方名录》。

4.1.2负责组织供方资质预审及考察。

4.1.3负责组织对供方的采购过程评估。

4.1.4负责组织供方履约评估。

4.1.5负责根据供方资质预审、供方采购过程评估和供方履约评估核实供方资质预

审和评估结论。

4.1.6负责工程项目供方的档案、资料及信息管理工作。

4.1.7负责定期发布工程项目供方信息。

4.2区域公司

4.2.1参与或组织工程项目供方资质预审及考察。

4.2.2参与对工程项目供方合同履行情况及现场配合情况评估。

4.2.3推荐工程项目供方候选单位并核实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3相关业务部门

4.3.1参与或组织工程项目供方资质预审及考察。

4.3.2负责提出对工程项目供方评估的专业意见。

4.3.3推荐工程项目供方候选单位并核实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4.4物业公司

负责评价工程项目供方所提供产品、完工工程的使用质量及保修服务的质量。

4.5集团领导/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4.5.1负责审批工程项目供方资质预审结论。

4.5.2负责审批工程项目供方采购过程评估结论。

4.5.3负责审批工程项目供方履约评估结论。

5.工作程序

5.1供方资质预审

5.1.1成本管理中心按照《工程项目供方资质预审作业指引》组织对工程项目供方

进行资质预审。

5.1.2相关业务部门与区域公司参与实地考察、技术符合性及产品可选择性等。

5.2供方选择。工程项目供方按照选择方式不同可分为战略采购、招标采购、直接

采购三种方式,三种不同采购方式的供方选择按《工程项目采购方式作业指引》进行。

5.3 供方评估

工程项目供方评估包括采购过程评估和履约评估。

5.3.1采购过程评估

5.3.1.1采购过程评估应在该次采购合同签署完成后由成本管理中心组织招标采购

工作小组或区域公司进行。

5.3.1.2 评估的对象为在该次采购的过程中有问题的供方。

5.3.1.3 评估的内容为供方在本次采购过程中的配合情况。

5.3.1.4 评估的结果形成《采购过程供方评估表》。

5.3.2履约评估

5.3.2.1工程项目供方履行完合同中除保修部分内容后,由成本管理中心组织区域

公司及集团相关业务部门对工程项目供方进行评估。

5.3.2.2参加评估的区域公司或集团相关业务部门须填写工程项目供方履约评估相

应表单,并签字确认。

5.3.2.3保修期满之后,物业公司和营销企划中心对工程项目供方工程、设备、材

料质量以及保修服务及配合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并填写工程项目供方履约

评估相应表单报成本管理中心。

5.3.2.4成本管理中心收到工程项目供方评估履约相应表单后,经复核后组织填写

《供方审批表》,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具体操作按《工程项目供方评估作

业指引》进行。

5.4 工程项目供方名录及发布使用

5.4.1工程项目供方名录包括《合格供方名录》、《试用供方名录》、《不合格供方名

录》。

5.4.2工程项目三种供方名录由成本管理中心统一发布,成本管理中心应根据经审

批后的供方资质预审、采购过程评估及履约评估结论及时更新、及时发布三种供方名录。

5.4.3供方名录的使用

5.4.3.1 《合格供方名录》和《试用供方名录》中所列供方,每次采购时可直接参

与,无需办理资质预审手续。在同等承诺条件下,工程项目合格供方较试

用供方可优先采用。

5.4.3.2 《不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方不允许参加集团及区域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

采购,不得向集团及区域公司承包工程、提供产品或服务。

5.4.3.3 《不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方有显著改进,经区域公司总经理和集团部门

负责人以上职员提出,经成本管理中心组织相关区域公司和集团相关部门

考察认为可以满足试用要求的,形成书面意见上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集

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转为工程项目试用供方。

5.4.3.4 工程项目试用供方、合格供方在出现以下情况时,经成本管理中心办理相

应的报批手续并经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直接转为不合格供方

?供方在明知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仍提供不合格产品;

?因质量问题被政府或行业机构通报或媒体曝光;

?不履行合同;

?有欺骗或欺诈行为;

?破产或有经济问题;

?其他应转为不合格供方的情况。

5.4.4工程项目不合格供方自列入《不合格供方名录》之日起二年后方可重新进行

资质预审;试用供方、合格供方自列入《试用供方名录》、《合格供方名录》之日起二年需重新进行资质预审。

5.5附则

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维修、保养等工程项目采购供方管理参照执行。

6支持性文件

6.1 《工程项目供方资质预审作业指引》

6.2 《工程项目采购方式作业指引》

6.3 《工程项目供方评估作业指引》

7相关记录及表格

7.1《合格供方名录》

7.2《试用供方名录》

7.3《不合格供方名录》

合格供方名录

注:“基本信息”栏,网上点击,可到供方资质预审及评估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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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供方名录

注:“基本信息”栏,网上点击,可到供方资质预审及评估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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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供方名录

注:“基本信息”栏,供网点击,可到供方资质预审及评估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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