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测量提交资料文档
商品房测绘要提供的资料表 小区
商品房测绘需要提供的资料
1、地址证明
2、施工幢号与产权幢号对应表、房号表
3、房屋结构证明
4、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复印件(看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看原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看原件)
7、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局加章)
8、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纸一份(经图审中心审查且加盖审图中心章的图纸),并提供相应电子版(另附规划审批报建图复印件)
9、地下如果是非全人防须提供人防办的相关证明
10、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实测时提供)
11、规划核实认定书(实测时提供)
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开发单位公章,并由受委托方查验证原件。
房建工程测量技术交底记录大全
房建工程测量技术交底记录大全一、前期准备工作及测量前交底1.工程概况:对本次测量工程的背景、目的、范围等进行介绍。
2.测量项目:明确本次测量工程的具体项目,包括平面测量、高程测量、控制点测量等。
3.测量方法:详细介绍本次测量工程所采用的测量方法,包括全站仪、经纬仪、电子水准仪等。
二、测量工作要点交底1.测量基准:介绍测量基准的选定原则和方法,并指出在实施测量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2.控制点布设:明确控制点的数量、位置和布设方式,包括固定控制点和测量控制点的设置。
3.实际测量:具体介绍平面测量、高程测量等的实施方法和操作流程,并指出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4.数据处理:说明对测量数据的处理方法,包括数据的获取、录入、计算和校核等,并强调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报告编制:介绍测量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包括测量过程的记录、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等。
三、测量注意事项交底1.安全措施:强调在测量工作中需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2.仪器使用与保养:详细介绍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保养注意事项,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
4.交底时间和地点:确定测量工作的交底时间和地点,并提醒全体参与人员准时参加。
四、测量工程完成后交底1.成果汇总:对测量工程的成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包括实际测量数据和处理后的结果。
2.报告编制:详细说明测量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并指出如何填写测量报告的各个部分。
3.成果分析: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指出可能存在的误差和不确定性,并提出改进措施。
4.工作总结:对本次测量工程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包括工作的效果、困难和不足之处等。
5.交底签字:要求全体参与人员在测量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以示接受工作要求和责任。
以上是房建工程测量技术交底记录的一个大致框架,具体的内容和要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在编制交底记录时,应尽量详细地描述测量工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操作步骤,确保测量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准确可靠的结果。
房建测量提交
施工测量放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
编制时应注意其编制要求。
一、施工测量放线资料的编制要求1、对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高程控制网、平面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2、施工测量放线报验(1)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系统的测量。
(2)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放线。
3、开工前的审查程序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点系统测量的审查程序如下。
(1)根据专业监理师的指令,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测量方案报审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将施工测量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
(2)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方案”,对建设单位交给施工的红线桩、水准点进行校核复测,并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放线依据资料及测量放线成果(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测量成果及现场查验桩、线的准确性及桩点、桩位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并在其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签字盖章,完成交桩过程。
(4)当承包单位对交桩的桩位通过复测提出质疑时,应通过建设单位邀请政府规定的规划勘察部门,复核红线桩及水准点测量的成果,最终完成交桩过程,并通过工程洽商方式予以确认。
4、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放线审查程序(1)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竣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需提供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需提供资料:
1.用地批文及红线图(复印件)
2.经规划局审批的建筑设计总平图(应盖规划图纸审核章)3.建筑分层图(并准备立面图待用)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红线放样示意图(复印件)
7.建筑单体放样示意图(复印件)
8.未经规划审批的变更设计通知单及图件(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
二、房地产测量需提供材料:
1.总平图、分层平面图(兰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竣工现场具备测量必要条件确认意见。
房建测量资料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房建项目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房建项目水准原始记录
校对者: 观测者: 持尺者: 日期: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房建项目基槽验线记录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房建项目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房建项目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平面弯曲、标高观测记录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
黎平至洛香高速公路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点、基准点
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及需提供的资料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及需提供的资料一、合同背景为了准确测量和确定房屋建筑面积,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本合同内容适用于房屋测绘和测量相关的项目。
二、合同主体甲方:(合同发起方,下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受益方,下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内容1. 甲方和乙方约定合作进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工作,以明确房屋面积相关信息。
2. 测绘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总建筑面积;- 实际使用面积;- 建筑物内部各个房间的净高、长、宽等尺寸参数;- 房屋的朝向、楼层等信息。
3. 测绘工作由甲方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利用测量仪器对房屋进行测量;- 统计和计算面积等数值;- 编制测绘报告。
4. 甲方应确保测绘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其工作瑕疵导致的相关责任。
5. 乙方应提供以下资料予以协助测绘工作:- 房屋的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设计图纸或平面布局图;- 房屋的实际结构和布局信息;- 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
6. 甲方在测绘过程中应保护乙方的房屋以及其产权安全,不得发生任何损坏或侵占行为。
7. 测绘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测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房屋名称和地址;- 各个房间的面积信息;- 相关计算公式和方法;- 测绘日期和负责人签名等。
8. 乙方有权对测绘结果提出合理的质疑,并要求甲方进行复测或重新核对。
四、合同期限和费用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开始生效,持续有效期为____个月。
2. 甲方对测绘工作收取的费用为________元。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如需开具发票,另行约定。
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或无法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协商解决,并视情况调整合同约定的期限。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测绘工作,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0091结构施工测量工程文档范本
0091结构施工测量工程文档范本
结构施工测量工程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和稳定性。
在测量工程中,需要准确记录各项数据和资料,以便对建筑物的结构进行准确的评估和监控。
下面是一个结构施工测量工程的文档范本,供参考:
一、项目名称:xxxx大厦结构施工测量工程
二、项目地点:xxxx大厦,xxxx市
三、项目概况:xxxx大厦是一座高层建筑,共有xx层,总高度约为xxx米。
本次测量工程旨在对建筑物结构进行精密测量,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测量内容:
1.建筑物的整体结构测量;
2.各楼层的平面图测量;
3.梁柱的尺寸测量;
4.地基基础的测量。
五、测量工具:测距仪、水平仪、放大镜等。
六、测量方法:
1.建筑物的整体结构测量:采用激光测距仪对建筑物的各个角度进行测量,准确测算建筑物的高度和宽度。
2.各楼层的平面图测量:利用水平仪和放大镜对各楼层的平面图进行测量,确保平面的准确性。
3.梁柱的尺寸测量:通过激光测距仪和尺子对梁柱的尺寸进行测量,确保梁柱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4.地基基础的测量:采用水平仪对地基基础进行测量,确保地基的平整度和稳定性。
七、测量结果记录:
1. 测量时间:xxxx年xx月xx日;
2. 测量人员:xxx;
3.测量结果:详细记录建筑物各部位的测量数据,包括高度、宽度、长度等。
八、测量数据处理:
1.将测量数据整理成表格或图表,便于分析和比对;
2.对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其中的规律和异常情况;
3.按照测量数据对建筑物的结构进行评估和建议。
房屋建筑面积实测需提交的资料
房屋建筑面积实测需提交的资料第一篇:房屋建筑面积实测需提交的资料房屋建筑面积实测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实测委托合同;2、房地产测绘项目登记表;3、土地测绘成果入库证明;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的房屋竣工平面图、房屋建筑施工平面图;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城建局);8、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规划局);9、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0、公安部门出据的门牌号证明复印件;11、区“人防办”出具的人防工程说明复印件;12、建设单位与行政执法局物业处签订的物业用房移交协议复印件;13、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4、土地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15、房屋共有部位使用说明;16、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物所有权区分确认单17、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明细及地下承诺书(原件)18、投资立项批文19、房屋测绘成果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提交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二篇: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测绘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项目测绘项目内容: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测绘项目名称:测绘项目地址:第二条:项目的类别(打√选择)。
⎫预测绘⎫实测绘第三条:测绘资质乙方测绘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第四条:测绘项目执行技术标准《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第五条:测绘项目估算面积及费用5.1测绘项目估算面积大约在平方米。
5.2测绘费用参考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5.3测绘单价:住宅按¥1.36元/㎡收取;综合楼、商住楼按¥2.72元/㎡收取;其他类别按2.04元/㎡收取。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需要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需要提供的资料
1. 建设用地批文及红线图(复印件)
2.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加盖厦门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专用章或图纸审核章,含建筑方案批复(复印件)
3. 建筑分层图及更改图件(加盖厦门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专用章或图纸审核章)(复印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 红线放样示意图(复印件)
7. 竣工现场具备测量必要条件确认意见单(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8. 若层高、平面位置有设计变更但仍未获规划批准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变更设计通知单及图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
注:以公开出让形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第(1)改为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宗地平面界址图)。
竣工现场具备测量必要条件确认意见书
委托单位:
委托项目:
委托单位确认本项目现场已经具备以下测量必要条件:
1.主体工程完工,房屋内部布局施工完毕,室内地坪找平,外装修全部完成,外脚手架拆除完毕。
2.规划车位划定
3.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道路建设已完成
4.用地红线内应拆除的建筑物及临时设施已拆除
5.规划设计变更已经规划许可
6.现场可能遇到影响正常测量的特殊情况,委托单位即予配合解决
委托单位经办人(签名)监理单位(盖公章)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建测量资料记录表
XXXXXXXXXXXXXXX公司建设项目房建项目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XXXXXXXXXXXXXXX
公司建设项目
房建项目水准原始记录
校对者:观测者:持尺者:日期:
XXXXXXXXXXXXXXX
公司建设项目
房建项目基槽验线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XXXXXXXXXXXXXXX
公司建设
项目
房建项目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XXXXXXXXXXXXXXX
公司建设项目
房建项目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XXXXXXXXXXXXXXX
公司建设项目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平面弯曲、标高观测记录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XXXXXXXXXXXXXXX
公司建设项目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XXXXXXXXXXXXXXX
公司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点、基准点
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
销售管理流程与表格工具
.11。
房建测量提交资料文档
施工测量放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
编制时应注意其编制要求。
一、施工测量放线资料的编制要求1、对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高程控制网、平面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2、施工测量放线报验(1)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系统的测量.(2)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放线。
3、开工前的审查程序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点系统测量的审查程序如下。
(1)根据专业监理师的指令,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测量方案报审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将施工测量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
(2)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方案",对建设单位交给施工的红线桩、水准点进行校核复测,并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放线依据资料及测量放线成果(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测量成果及现场查验桩、线的准确性及桩点、桩位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并在其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签字盖章,完成交桩过程。
(4)当承包单位对交桩的桩位通过复测提出质疑时,应通过建设单位邀请政府规定的规划勘察部门,复核红线桩及水准点测量的成果,最终完成交桩过程,并通过工程洽商方式予以确认。
4、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放线审查程序(1)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竣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商品房测绘要提供的资料表小区(优秀范文五篇)
商品房测绘要提供的资料表小区(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商品房测绘要提供的资料表小区商品房测绘需要提供的资料1、地址证明2、施工幢号与产权幢号对应表、房号表3、房屋结构证明4、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证明复印件(看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看原件)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看原件)7、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局加章)8、经审查批准的建筑施工图纸一份(经图审中心审查且加盖审图中心章的图纸),并提供相应电子版(另附规划审批报建图复印件)9、地下如果是非全人防须提供人防办的相关证明10、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实测时提供)11、规划核实认定书(实测时提供)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开发单位公章,并由受委托方查验证原件。
第二篇:商品房面积预测绘小常识商品房面积预测绘小常识相关政策法规(一)建设部2004年7月20日发布了建设部第131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正后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2009年5月26日,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沈建忠司长在全国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也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行预测绘制度和公示制度。
商品房预售前,要对在建房屋进行预测绘,并将预测绘结果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必备资料;在商品房销售时,测绘成果要向社会公示”。
(三)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摘录)。
第二项“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第(八)条: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
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
房产测量上交资料清单
上交资料的项目一、检查验收项目一、检查验收依据(一)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或委托单位合同书;(二)《房产测量规范》;(三)房地产测绘技术设计书及有关补充规定;(四)房屋、土地面积确权的法律文件或协议;二、控制测量(一)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和标志埋设是否符合要求;(二)各种观测手簿的记录和计算是否正确;(三)各类控制点的测定方法、扩展次数及各种限差、成果精度和手簿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四)起算数据和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平差后的成果精度是否满足要求;(五)仪器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精度是否符合规定。
三、房地产调查(一)房产调查1.各种房产要素调查与填表项目内容是否齐全、正确;2.房屋权界线示意图上所标绘的房屋及其相关位置、权界线、四至墙体归属以及有关说明、符号是否正确和与房产图是否—致。
(二)房屋用地调查1.各种房屋用地要素调查与填表项目内容是否齐全、正确;2.房屋用地范围示意图上所表示的用地位置、四至关系、用地界线、共用院落界线、界标类别和归属、以及有关说明、符号、界址点编号和房地产图上是否—致。
四、房地产图测绘(一)图廊点、方格网、各级控制点、界址点的展绘有无遗漏,位置是否准确;(二)房地产图各类要素的施溅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误差是否在限差以内;(三)各种要素的注记、说明注记和数字注记是否齐全、正确,位置是否恰当;(四)与房地产有关的地形要素有无错漏,移位和变形,各要素的综合取舍和配赋是否恰当合理,图面是否清晰易读;(五)图幅接边是否在限差内,权属界址线和主要线状地物有无明显变形移位,配赋是否合理;(六)图廊及图廊外的整饰和注记是否正确齐全。
五、界址点坐标测量(一)界址点测设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坐标量测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二)界址点点号是否编号正确;(三)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是否齐全,与图上相应点的编号是否—致。
六、面积测算(一)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是否是否符合精度要求;(二)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范围是否符合规定;(三)房屋建筑或用地面积独用部位、共用部位的确定是否合理、正确;(四)共用部位的建筑或用地面积分摊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测算结果是否正确。
房屋建筑面积实测需提交的资料
房屋建筑面积实测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实测委托合同;
2、房地产测绘项目登记表;
3、土地测绘成果入库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准的房屋竣工平面图、房屋建筑施工平面图;
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城建局);
8、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规划局);
9、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公安部门出据的门牌号证明复印件;
11、区“人防办”出具的人防工程说明复印件;
12、建设单位与行政执法局物业处签订的物业用房移交协议复印件;
13、营业执照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4、土地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15、房屋共有部位使用说明;
16、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物所有权区分确认单
17、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明细及地下承诺书(原件)
18、投资立项批文
19、房屋测绘成果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提交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房建测量资料记录表
房建测量资料记录表
房建项目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房建项目水准原始记录
校对者:观测者:持尺者:日期:
房建项目基槽验线记录
房建项目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XXXXXXXXXXXXXXX公司建设项目
房建项目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平面弯曲、标高观测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XXXXXXXXXXXXXXX公司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点、基准点
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
施工单位测量员:
日期:
驻地监理工程师:
日期:。
房建测量资料记录表
房建项目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房建项目水准原始记录
校对者:观测者:持尺者:日期:
房建项目基槽验线记录
房建项目楼层平面放线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XXXXXXXXXXXXXXX公司建设项目
房建项目建筑物垂直度、标高观测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平面弯曲、标高观测记录
本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XXXXXXXXXXXXXXX公司建设项目
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点、基准点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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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测量放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结果、水准点的引测结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
编制时应注意其编制要求。
一、施工测量放线资料的编制要求1、对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高程控制网、平面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2、施工测量放线报验(1)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系统的测量。
(2)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放线。
3、开工前的审查程序开工前的交桩复测及承包单位建立的控制网、水准点系统测量的审查程序如下。
(1)根据专业监理师的指令,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测量方案报审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将施工测量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
(2)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测量方案”,对建设单位交给施工的红线桩、水准点进行校核复测,并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放线依据资料及测量放线成果(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测量成果及现场查验桩、线的准确性及桩点、桩位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并在其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签字盖章,完成交桩过程。
(4)当承包单位对交桩的桩位通过复测提出质疑时,应通过建设单位邀请政府规定的规划勘察部门,复核红线桩及水准点测量的成果,最终完成交桩过程,并通过工程洽商方式予以确认。
4、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放线审查程序(1)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竣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及附件进行审核,并应实地检验放线进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经审核查验,签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在其基槽及各层放线测量及复测记录签字盖章。
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填表说明(1)承包单位施工测量放线完毕,自检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确认。
(2)测量放线的专职测量人员资格及测量设备应是以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
(3)工程或部位的名称:工程定位测量填写工程名称、轴线、标高测量填写所测量项目部位名称。
(4)放线内容:指测量放线工作内容的名称,如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
(5)专职测量人员(岗位证书编号):指承担这次测量放线工作的专职测量人员及其岗位证书编号。
(6)备注:施工测量放线使用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
(7)测量放线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依据材料是指施工测量方案、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桩、水准点等材料;放线成果指承包单位测量放线所放出的控制线及其施工测量放线记录表(依据材料应是已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
(8)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对测量放线资料的审查和现场实际复测情况签署意见。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工程定位测量是施工方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等,标明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位置。
一、填表说明(1)附件收集可附水准原始记录(2)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及要求①测绘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批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及标高依据,测定出建筑的红线桩。
②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防线成果、红线桩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00绝对高程,并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③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政府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申请验线,填写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报请政府部门测绘部门验线。
二、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注意事项①“委托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②“平面坐标依据、高程依据”由测绘院或建设单位提供,应以规划部门钉桩坐标为标准,在填写时应注明点位编号,且与交桩资料中的点位编号一致。
基槽验线记录基槽验线是施工测量单位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的尺寸和坡度等。
一、填表说明(1)附件收集“普通测量成果”及基础平面图。
(2)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施工测量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槽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底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4)基槽验线记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保存一份。
(5)注意事项重点工程或大型工业厂房应有测量原始记录。
二、基槽验线记录填写基槽验线记录要求①验线依据是指由建设单位或测绘院提供的坐标、高程控制点或工程测量定位控制桩、高程点等。
内容要描述清楚。
②基槽平面剖面简图要画出基槽平、剖面简图轮廓线,应标注主轴线尺寸,标注断面尺寸、高程。
③检查意见一栏由监理人员签署。
要将检查意见表达清楚,不得用“符合要求”一词代替检查意见。
④签字栏中测量负责人为施测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质量检查员为现场质检员。
⑤施工单位一栏按“谁施工填谁”这一原则执行。
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和垂直度偏差等。
一、填表说明(1)附件收集可附平面图。
(2)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施工单位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4)楼层平面放线记录由施工单位保存。
(5)注意事项“放线部位”及“放线依据”应准确、详细。
二、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标高抄录记录楼层标高抄录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
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标高抄测后,填写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一、填表说明(1)附件收集可附平面图及立面图。
(2)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3)相关规定与要求楼层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标高抄测楼层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4)楼层标高抄测记录由施工单位保存,(5)注意事项基础、砖墙必须设置皮数杆,以此控制标高,用水准仪校核(允许误差±3mm)。
二、楼层标高抄测记录楼层标高抄测记录填写要求①抄测部位应注明哪层哪段,如首层Ⅱ段⑤~⑩轴。
②抄测内容写明是0.5m线还是1.0m线。
③抄测简图:画出抄测部位的简图。
④抄测依据:要根据测绘院给出的高程点、施工图等。
⑤检查意见一栏由监理人员签署。
要将检查意见表达清楚,不得用“符合要求”一次代替检查意见。
⑥签字栏中测量责任人为具体操作人员;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质量检查员为现场质检员。
⑦施工单位一栏按“谁施工填谁”这一原则执行。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期间、结构工程完工、单位工程竣工后分别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要由技术处理方案和具体补救措施。
一、填表说明(1)资料流程由施工单位填写,随相应部位的测量放线报验表进入资料流程。
(2)相关规定与要求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完工竣工时,对建筑物进行垂直度测量记录和标高全高进行实测并控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
超过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3)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4)注意事项“主页技术负责人”栏内填写项目总工,“专业质检员”栏内填写现场质量检查员,“施测人”栏内填写具体测量人员。
二、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填写要求①施工阶段。
②观测说明:采用仪器类型,观测点位布置,观测时间的确定等,均应说明。
③观测示意图:按实际建筑物轮廓画示意图,标注观测点位置。
④观测结果:可将观测的数值填上。
⑤结论:根据观测的数值下结论。
⑥签字栏中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测量负责人为施测单位主管;质量检查员为现场质检员。
⑦施工单位一栏按“谁施工填谁”这一原则执行。
沉降观测记录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项目,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并做沉降观测记录。
观测点的设置及观测方法应符合有关设计要求。
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或监理单位审批的观测方案,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一、应做沉降观测的范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沉降观测①重要的工业和民用建筑②造型复杂的14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③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④对地基变形由特殊要求的建筑物⑤单桩承受荷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物⑥由于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⑦使用灌注桩基础而设计与施工人员经验不足的建筑物二、沉降观测网主要技术要求和测法沉降观测网应布设附和或闭合线路,其主要技术要求和测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三、沉降观测点的布置要求沉降观测点的布设位置主要由设计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稳定可靠,便于保存,不影响施工及建筑物的使用和美观②布置在变形明显而又有代表性的部位③避开暖气管、落水管、窗台、配电盘及临时构筑物④框架式结构的建筑物应在桩基上设置观测点⑤承重墙可沿墙的长度每隔8~12m设置一个观测点,在转角处、纵横墙连接处、沉降缝两侧也应设置观测点⑥高耸构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应布置在轴线对称部位,每个构筑物应不少于4个观测点⑦观测点的埋设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BJ 01-21-1995附录W “沉降观测点的埋设”的要求四、沉降观测点的精度等级和观测方法沉降观测应采用几何水准测量或液体静力水准测量方法进行。
沉降观测点的精度等级和观测方法,应根据工程需要的观测等级确定并符合下表五、沉降观测的次数、时间和期限(1)荷载变化期间,沉降观测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高层建筑施工期间每增加1-2层,电视塔、烟囱等每增加10~15m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整个施工期间的观测不应少于4次;②基础周围大量积水、挖方、降水及暴雨后应观测;③基础混凝土浇筑、回填土及结构安装等增加较大荷载前后应进行观测;④施工期间应故暂停施工超过三个月,应在停工时及复工前进行观测;⑤出现不均匀沉降时,根据情况应增加观测次数;(2)结构封顶至工程竣工,沉降周期宜符合下列要求:⑥连续两次每三个月平均沉降量不超过2mm时,每6个月观测一次;⑦均匀沉降且连续三个月内平均沉降量不超过1mm时,每三个月观测一次;⑧外界发生剧烈变化时应及时观测;⑨交工前观测一次;⑩交工后建设单位应每六个月观测一次,直至基本稳定(1mm/100d)为止;(3)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竣工后观测次数⑪第一年4次;⑫第二年2次;⑬第三年以后每年1次,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