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差旅费报销办法2014年
差旅费报销规定(2014.11.08执行)
江苏苏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本着既合理、节约,又不影响工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人员的因公出差,是指离开公司所在的城市,办理与公司业务有关或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的其他事务的活动。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及出差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差旅费实行凭票据报销与定额补助相结合的办法。
出差人员要切实本着俭省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出差与报销审批手续,各部门要严格把好本部门人员出差关,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一、出差手续办理程序出差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常务副总财务出纳出差人填写“出差审批单”2联、“借据”签署意见审查借款人欠款情况,同意借签字接口头派差人发短信确认后方签批手续齐全则付款购票所有出差人员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多人同时出差的可填一张)经审批后方可出差。
因特别原因无法办理出差审批单、借款手续的,允许口头报批。
但报批人须发手机短信给审批领导以示确认,并以此作为批款依据。
因口头报批人没发确认短信造成误事的,责任由报批人承担。
报批人应及时补办“出差审批单”手续。
二、住宿费及伙食补助标准(日补包干)(金额单位:元。
下同)职务地区及标准(元/天)特殊地区(直辖市)其他地区东南亚地区欧美地区住宿及伙食补助包干合计住宿及伙食补助包干合计住宿及伙食补助包干合计住宿及伙食补助包干合计副总及以上人员300 200 460 600 部门负责人250 200 360 400 其他管理人员200 150 360 300说明:出国补贴为暂定工程施工服务人员1、项目经理、电工伙食补助每天40元。
2、施工队长、及其他施工人员每人每天30元(徐州地区为20元)3、外聘师傅按40元/天。
4、在工地住宿的不报销住宿费。
如现场没有按排住宿的,可住经济型旅馆。
实报实销。
出国工程施工、服务工程施工、服务人员出国前,工程部应根据有关标准编制出国费用标准计划(包括住宿、餐补、交通、通信、薪资等费用),经财务部核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回公司后凭有关合法票据在计划内报销。
20140628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四次修改稿)(2014年6月30日修订)修改说明附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参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67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差旅费管理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中心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参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4〕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应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第四条差旅费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省财厅制定的标准执行。
各部门应当将差旅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保障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差旅费在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中心举办各类会议、培训班期间,工作人员、外聘培训教师、班务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按照《会议和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和结算制度,凭据报销。
不再参照本办法向上述相关人员发放伙食补助等费用。
第六条中心外聘的特种作业考评员、教材编审人员、技术专家和上级指派专家参加中心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时,其交通、食宿费用由主办部门凭据报销。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凡由本单位或接待单位统一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得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按照经济、便捷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乘坐,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在《出差审批单》(见附表)中填写具体人员姓名、原因等信息,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014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杂费 县级正副职及 其相当职务 其余人员50Βιβλιοθήκη 503030
合计
590 470
540 440
380 330
340 280
驾驶或乘坐汽车到敦煌火车站、飞机场,取、退票、接送人的工作人员和司助人员不予补助,但晚间10点以后 早上7点以前到敦煌火车站、飞机场接送人的工作人员和司助人员,每人每天领取10元夜餐费。
差旅费开支报销标准
肃办发(2014)39号
地 点 省外 项 目 县级正副职及 住宿补助 其相当职务 其余人员 伙食补助 450 330 90 400 300 90 兰州
酒泉市、张掖、敦 石包城、马鬃山、瓜 煌、武威等各州市 州 、金塔、玉门、阿克 280 240 230 70 180 70
备注 住宿天数在标准限额内凭有 效票据实报实销,超出限额 标准部分由个人自理 有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 的,不实行伙食补助。 如所在单位或接待单位提供 车辆,公杂费减半。报销公 杂费补助后,不得再次报销 任何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审批权限及流程,控制支出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差旅费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的差旅费管理的流程、标准、模板,进行审核与账务处理,根据合同对差旅费进行合理性审核,对差旅费报销款项的及时支付。
第三条各部门报销人员负责提供完整合规票据,报销申请人及部门负责人应保证差旅费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
第三章差旅费详细解释第四条“差旅费”是指在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费等因公支出。
“出差”是指由办公区至办公区以外的地区办理公司业务的活动。
第五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出差期间因公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出差补助四项。
第六条出差审批权限: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填写《公务派出单》,并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出差返回后应提交出差报告。
(1)本市出差:员工出差1日以内(含1天)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
(2)外埠出差:由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出差途中因故需要调整出差计划(变更出差地或延长出差时间等)的,应事先征得出差批准人同意,返程后提交出差计划调整说明,并补办出差审批手续。
注:未经批准改变原出差计划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第八条出差报销标准(元/天)第九条办理公司重要事务而需要彰显公司形象时,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可以超过上述住宿和交通工具标准而执行适当级别的标准。
第十条出差报销标准的执行一、出差住宿标准的执行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的办法,按照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2.住宿时,住宿人员使用宾馆的收费物品和收费服务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
二、出差交通工具标准的执行1.超过可乘坐高铁或动车的标准的车费一般不予报销。
2.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正常报销。
3.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票据为报账凭证。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
差旅费管理办法(讨论稿)为了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我处实际情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及要求1。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岗职工。
2.出差必须按规定填制《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二、开支范围及原则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3。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三、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额凭据报销。
2.出差人员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执行中央规定,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为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为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为三等舱,飞机为经济舱。
超标准乘坐的,由处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4.乘坐交通工具,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5。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首先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乘座其它交通工具的,须经处长批准。
四、住宿费1.住宿费标准省内处级人员每人每天20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省外处级人员每人每天24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90元.参加系统内会议按实际标准执行。
2.出差人员住宿费在标准以内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的,住宿费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因特殊原因需超标准住宿的,须经处主要领导同意。
五、伙食补助费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每人每天80元,省外每人每天100元(西藏、青海、新疆为每人每天120元)。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2014版)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全文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2014年差旅费管理规定讲解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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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支要求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3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再有差额补贴)
四、其他要求:
1、省级及相当职级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2、出租小汽车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3、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4、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 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关键词:一份)(变化:机场大巴 归入公杂费,见《解答一》8 ) 5、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
第六章 报销管理3
六、补贴领取(主要五种情况)
1、省外出差非当天来回; 2、省外出差当天来回; 3、省内出差非当天来回; 4、省内出差当天来回 5、常驻地外,车改区域内(富阳、临安)
(1)城市间交通费自行支付
(2)伙食费补贴凭餐饮发票,100元每人每天标准内据实报销;无 餐饮发票,30元每人每天包干 (3)凭公杂费票据,60元每人每天标准内据实报销;无公杂费票据,
报销。
6、自驾车汽油费、过路过桥费、通行费不属于城市间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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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住宿费
一、管理要求:分地区、分级别(见表)
二、住房规格: (1)省级 —— 套房 (2)厅级、处级 —— 单间或标准间 (3)科级 —— 标准间 说明:市级机关正科级人员不能享受一人住一间待遇。 ) (见《解答一》6 )
三、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的,其单数人员可一 人住一个标准间。
公杂费
凭公杂费票据 ,60元每人每 天标准内据实 报销;无公杂 费票据,30元 每人每天包干 。 上格减半(30 元和15元)
有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
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差旅费管理办法(20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落实勾选机制,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
第三条差旅费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和层级适当调整,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酬体系中。
第五条差旅费应在出差前确认,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避免因费用未明而引起的纠纷。
第六条差旅费的支付、管理与核算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差旅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差旅费的计算标准第七条差旅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出差等级和目的地适当调整,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标准分为三等:(一)一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境外每日1000美元及以上;(二)二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700元以上、境外每日700美元以上;(三)三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500元以上、境外每日500美元以上。
第九条差旅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拨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采取节约措施,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必须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销申请,报销申请应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并应当通过内部审核程序,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三条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未经上级领导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出差行程应当提前安排,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合理使用出差资源。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出差制度的规定,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私人旅游。
第十六条差旅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出差情况,保证差旅费的合理发放、使用与核算。
第十七条差旅费使用效益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公开。
差旅费报销制度
小垭中心学校出差管理办法为规范出差管理,厉行节约,高效办事,根据中央八项规定、《阆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阆中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169号)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报销标准1、去阆中市城区出差,车费及生活补助按100元/人·天,公杂费50元/人·天执行,不再另外报销住宿及其他费用。
若举办单位或统一安排伙食则按早餐20元,午餐30元,晚餐20元报销,按标准依次递减。
2、去南充出差,车费按客车实际报销,住宿不超过120元/人·天(如同性二人同行,只按一人住宿报销,依次计算),生活费70元/人·天,公杂费50元/人·天。
南充县市内其他地方出差,参照此标准执行。
3、思依片区内出差,按80元/人·天执行。
(若属临时性任务,如交收材料等,则只报销车费。
)4、因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必须包车的,经校长同意后按实际价格报销,不再另行报销车费。
5、出差人员有运输物资任务的,只能乘坐物资运输车,不再另行报销车费。
6、出差期间由对方单位承担住宿、伙食或车费,或由本校缴纳住宿、伙食或车费的,已承担的相关费用不再报销,只报销公杂费50元/人·天。
二、出差管理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次数和时间,提倡一次出差办多件事及一人出差办多件事。
根据出差人提供的依据,只需一人办的业务,或一次出差能办的业务,只报销一人的出差或一次出差。
一项工作若需多人出差或多次出差,需先向校长请示,批准后才能出差。
2、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办业务、交材料、带队参加考试或竞赛、工作检查等出差需提前向学校申报审批后,再经办公室记录在案,作为审批依据。
3、出差人员如实规范填报出差报销表及提交相关附件到办公室审核,再交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4、多人同时出差办一件事的,出差人共同填报出差。
5、每次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销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出差报销。
2014年差旅费管理办法
天8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限额凭有 效票据报销。各单位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严格审批制度。
第十九条 乡镇工作人员进城到市区出差,往返车费凭公共汽车票 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8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50元,原则上不得 在城区安排住宿,确需住宿的需乡镇主要领导批准。住宿费按每人每晚 200元标准限额凭据报销,凡是在城区有住的和未住宿或在亲友处住宿 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乡镇工作人员到城区参加会议,由办会单位负 责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也不计发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七条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等级标准 交
通工具 职务
工作人员
火车 飞机 轮船 公共 汽车
硬席座 (硬座 或硬 普通 二等 按实 卧)高 舱位 舱位 报销 铁/动车 二等座
第八条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
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
第十六条 到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 工作队、医疗队、讲师(不含“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 愿者)等人员,在基层工作期间只发给伙食补助费,补助标准为:省外 特殊地区每人每天40元,省外一般地区和省内市外每人每天30元,市内 区外每人每天20元。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省内
省外
标准 级别
除成都 成 以外的
市内 都 其他市
州
地厅级及相当职
执行区级机关
470 430 410
务人员
省外
差旅费补助标
其余人员 320 300 280
准
(见附表)
一个人或两位分别是异性的工作人员同时出差,每人的住宿费可按 上述标准的一倍报销。
差旅费报销新标准(2014-10-20 )
其它区县 乡镇到县 县到乡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50
240
230
100
180
160
150
100
50
正处级以上人员住标准间 (标准×2)或同等价格 的单间,其余人员两人住 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 (含异性人员)出现单数 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 准间(对应标准×2)
180
160
150
100
50
4.县外工作挂职、交流、外派锻炼、支援工作,在途期间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工 作(学习)期间的伙食费补助(10元/人/天) 5.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在途期间一学年报销两次往返交通费;工作(学习)期间的伙食费补助(10元/人/天) 6.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一年以内,以及各类短训班、干训班,在途期间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 伙食补助费;工作(学习)期间的伙食费补助(10元/人/天) 7.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探亲,凭据报销往返直线车船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 补助费和目的地交通费。 8.工作人员因调动(及同住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迁移),其城市间交通费、在途住 宿费、伙食补助费,由调入单位按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迁移,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所发生 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标准
单位:元/人/晚 出 项 目 市外 主城 1.出差地交通费(包干报销) 2.伙食费补助(包干报销) 80 100 40 90 市内县外 差 地 点 本县境内 乡镇到村
其他区. 乡镇到县 县到乡镇 县 40 60 10 30 15
2014出差管理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定搞)
博罗县燊泰基石场有限公司出差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差旅费报销与审批有规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差旅的定义第二条公司委派出差。
第三条公司委派学习、培训及考试。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的内容第四条交通费;第五条伙食补助费;第六条住宿费;第七条其他经公司领导同意的费用。
第四章出差审批与费用报销第八条出差人员出差需填写《出差计划申请表》经审批完后方可出差。
如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填《出差计划申请表》的,须口头汇报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九条报销(一)员工出差结束,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填报《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复核,公司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二)出差费用(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和固定出差补贴等)超过限额标准时,在相应限额标准内报销,而出差费用低于此限额标准时,按实际金额报销。
(三)员工在出差期间,个人参观或办理个人事务的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四)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自家、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五)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六)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
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七)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会议、培训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相应交通费。
会议、培训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助。
(八)出差交通工具的选择:原则上应优先选择乘坐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坐车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必须选择火车(不包括软卧)或汽车。
特殊或紧急情况下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方可。
往返交通费凭票实报实销。
如果个人意愿选择乘飞机的交通方式,只能按照火车硬座车票费的票价报销。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
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公司对差旅费进行管理,是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差旅费的支出合理性。
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希望能帮到你。
从2014年6月1日起,各学校(单位)实行新的差旅费报销标准。
现将主要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及时告知单位领导人,6月1日前的出差仍按老规定执行。
一、住宿费1、标准: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
直辖市、省会城市(含杭州市)、计划单列市(如宁波市)、经济特区等市区每人每夜限额标准为200元,衢州市以外的其他地区150元,县外市内120元,县内需住宿的80元。
2、规定:①同一次出差可按平均每天住宿费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部分都由个人自负。
(原规定是个人自负30%)。
②出差:原则上两人一个标间,但确有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数人员住宿费可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负。
③培训:参加住宿费自理的培训班,住宿费只按标准凭据报销,单数人员也同样标准。
(继续教育学分、课时培训按原规定执行)。
二、公杂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1、标准:衢州市外,每人每天最高限额30元,市内县外,限额15元。
2、规定:①经批准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的民航专线客车费用及每人每次一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可另行凭据按实报销。
市内交通费必须取得当地的交通票据。
②参加县内外会议、各种培训班、到基层实(见)习、挂职锻炼或支援工作的,在会议和培训期间,不得报销公杂费。
即来回途中时间可报销每日限额的公杂费,但在途天数,省外的最高不超过4天,省内的最高不超过2天。
三、伙食补助费:1、出差:省外,每人每天50元,省内市外30元,市内县外15元。
2、培训:3个月以内培训,学习期间省外25元,省内市外15元,市内县外10元。
3个月以上培训,学习期间按3个月内的标准减半发给。
伙食非自理的培训学习不发伙食补助费,学习班所在地人员不发伙食补助费。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工作经常需要出差,那么费用应该怎么报销呢?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一):最新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为了规范出差行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标准:(a)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在600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
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
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飞机,做情况说明请总裁(委托人)特批后,可以报销。
(b)自驾车报销标准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在总裁特批许可的情况下,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
自驾车报销标准:150公里内每车每次补助 150元, 150- 300公里内每车补助往返油费过路费 500元, 300—600 补助 700 元,每次不限时间。
600公里以上至1000元封顶。
4-2:差旅住宿、补贴标准:员工同性双人出差按住标准间进行报销,报销标准等同于住宿单人住宿标准,住宿标准单人出差每人住宿费,一线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线城市260元(省会级城市),三线城市200元(普通城市)。
出差补贴每人每天60元补贴,一律按发票(收据)报销。
连续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补助。
公司除交通工具、住宿费、补贴,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4-4:出差日期的计算员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计算出差天数,出差天数(24小时)算头不算尾,但一天(24小时)超过8小时,可增加一天补助;自驾车按公里计算,补助按4-1(b)执行。
4-5:员工出差前,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回来后,差旅费由出差人本人将票据分类汇总,包括出差申请,各类票据,按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在结束出差一周内到财务报销费用,过期不予报销。
关于实施新的船员差旅费报销办法
关于实施新的船员差旅费报销办法
各船舶:
经公司研究决定新的船员差旅费报销办法将于2014年3月3日起执行:
1、上下船的路费按下船地点到家的必经路线实际发生的合
理票据报销,除特殊情况公司予以安排外,不得乘坐飞机或软卧的高端标准。
若需搭乘出租车,须经公司主管人员确认。
2、上下船期间的住宿标准为100元,地市级以上城市不得150
元。
3、船员到公司进行岗前交流的车费按上述标准予以报销,伙
食由公司统一安排。
4、所有票据必须正规发票或行政性统一收费等正规收据。
5、船员因违纪违法被公司主管部门责令其下船或因船员个
人原因要求公休造成在船时间不足半年的,下船路费由船员自理。
6、对于实报实销的路费,请船员妥善保管好原始发票,发票
遗失或发票日期与实际发生日期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销。
7、以上请广大船员按规定履行,未按规定公司财务有权拒绝
报销。
宁波之通海运有限公司
2014-03-03。
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201400719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了规范出差及常住工程项目人员的费用审批及报销程序,合理规范使用资金,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制度细则1.正常公事出差人员a)出差人员必须事先认真填写《出差申请单》(详见附表),员工或科室人员出差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在得到口头批准的情况之下可出差回来补办出差手续)。
b)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据,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c)出差期间每天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居住地及简单工作情况。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总经理汇报工作,由总经理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d)审核人员根据签有总经理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原始凭证,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报销差旅费。
e)凡与原出差申请单所规定的各项目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f)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月底结账前应将差旅费用结清,借据不允许跨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借据余款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2、工程项目人员a)根据工程的需要,确定长期跟随项目,不在公司考勤而跟随项目的人员,经工程部推选、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去项目部报到工作。
b)项目配备人员;原则上项目人员不得自行采购,如果确实需要应急采购也必须得到公司采购部的认可,只属于代替采购或临时替买,所涉及费用报销应归口采购签字认可统一按流程手续报销。
c)项目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与相关人员沟通可能涉及香烟招待、请吃便饭等等:香烟可以每月以项目名义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统一提前申请领用不同价位的香烟。
如果遇到要请吃饭或者送礼必须事先跟工程部负责人汇报,500元以内工程部负责人可以直接批准,超过500以上需要说明情况在工程部经理同意的前提下需向总经理汇报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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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及报销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学院差旅费管理,以《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4】46号)为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着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基本需要、厉行节约、从紧必须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参照《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的国内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严格学院差旅费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软卧的情况。
省内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批。
省外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部门主管院长、主管财务院长签批。
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差旅费报销,需持主管院领导、院长签批同意的会议、培训通知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支出票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计划财务负责人审核、主管财务院长审批。
以上确需乘坐飞机的,事先应由部门逐级向院领导申请并取得同意。
机票费用报销程序同以上省外出差报销程序。
第五条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出差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在乘坐交通工具规定等级内,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第十三条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4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
第十四条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不得住套间。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在补助标准内包干使用,标准如下:
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标准如下: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安排用餐的,应当回单位说明并不再补助伙食费。
第五章公杂费
第十九条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和通讯费用支出。
第二十条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与市内交通、通讯相关的费用支出。
自带车者补助20元。
第六章特殊情况的差旅费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经单位批准,脱产参加各种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在洛阳市区学习的,学习期间单位不发放任何补助费;到洛阳市区以外地方学习的,住宿费按每天150元标准控制;伙食费补助标准: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每天80元标准补助;超过15天的培训,按每天60元标准补助;超过30天的,按每天40元标准补助。
报销本人学习期间单位至学习地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不发放市内交通费。
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主办单位收取的学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的,个人应如实申报,单位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发放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已婚教职工四年一次探望父母,其探亲费用在本人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提高10%+薪级工资)30%以内部分,由教职工自理,超过30%部分由学校负担;未婚教职工享受一年一次探父母,
其探亲费用按实报销(不能报出租车费);两地分居的教职工一年一次探配偶,其探亲费用按实报销(不能报出租车费)。
享受探望配偶不再同时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教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托运费、寄存费等自理。
教职工应如实填写探亲报销单,由人事科审核后,到计划财务科核准,按规定程序签批报销。
(注:后附《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教职工探亲报销单》)
第二十四条经单位主要领导和同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批准,需要到外地治病休养的工作人员,可报销本人到达治病地点往返一次的城市间交通费,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因公负伤的除外)。
因医院病床紧张,病人需要在医院外住宿的,按照出差住宿费规定等级标准,在省内可报销3天以内、在省外报销5天以内的住宿费,超过期限和规定等级标准的住宿费由个人自理。
第七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其他科室转嫁。
第二十六条出差其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
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表》,机票、车票、船票、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原则上转入职工个人借记卡或单位工资代发户。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
当天往返但公务活动超过半天的,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在住宿费限额标准一半内凭据报销。
第八章监督问责
第三十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部门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
负责,相关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计划财务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部门差旅活动审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其他部门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二条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二)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三)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四)转嫁差旅费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本办法由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院字【2014】7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河南省针灸推拿学校教职工探亲报销单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