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平台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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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平台验收标准

疏散平台验收标准

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区间隧道复合材料消防疏散平台安装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录目............................................................................................................. 2 说明1 编制........................................................................................................ 2据.制1.1编依..................................................................................................................... 21.2总则31.3术语.....................................................................................................................5 定............................................................................................................. 2 基本规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要求.........................................................................2.1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2.2 ............................................................................................. 8工程施工质量验收2.3 103 消防疏散平台安装...............................................................................................0 ............................................................................................................ 13.1一般规定0 1消防疏散平台材料要求.................................................................................... 3.2.11 .................................................................................... 3.3复合材料疏散平台安装2 1 .................................................................................................... 3.5平台扶手安装3 .................................................................................................... 13.6平台步梯安装1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区间隧道复合材料消防疏散平台安装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明说 1 编制本次编制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工程区间隧道复合材料消防疏散平台、电缆支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仅适用于广州市轨道交通新线建设工程。

2023年安全疏散设施维护管理标准

2023年安全疏散设施维护管理标准

2023年安全疏散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引言: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场所的数量不断增加。

然而,在这些建筑中,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

因此,安全疏散设施的有效维护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2023年安全疏散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势在必行。

一、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建筑内部安全疏散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设施。

1.3 定义:(1)安全疏散设施:指用于紧急疏散人员的各类通道、出口、逃生楼梯、疏散指引标志等。

(2)维护管理:指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的活动。

二、验收标准2.1 设计合理性:安全疏散设施的设计应满足相关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要求,并经过专业机构的审查和验收。

2.2 安装合格性:安全疏散设施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合格。

2.3 使用可靠性:安全疏散设施的使用应符合相关的使用规范,如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逃生楼梯应定期保养等。

2.4 质量监督:相关部门应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质量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三、维护管理要求3.1 维护责任:建筑业主或管理方应委托专业维护公司负责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3.2 维护计划:维护公司应制定科学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的周期和具体细节,并保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3.3 维护内容:(1)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且不得堆放杂物,如有损坏或道路不平须及时修复。

(2)疏散指引标志:疏散指引标志应明确、清晰,不得有模糊不清、起皱或褪色现象。

(3)逃生楼梯:逃生楼梯应保证结构稳固,楼梯踏步应保持整齐且防滑,楼梯间照明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

3.4 维护记录:维护公司应建立维护记录,记录每次维护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维护人员等信息,并保存至少5年。

建筑物安全出口验收标准疏散通道与标识的合规性检验

建筑物安全出口验收标准疏散通道与标识的合规性检验

建筑物安全出口验收标准疏散通道与标识的合规性检验建筑物安全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等,保障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出建筑物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和标识的合规性检验成为必要的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物安全出口验收标准、疏散通道的要求以及标识的合规性检验内容。

1. 建筑物安全出口验收标准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通道。

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要求:1.1. 出口数量与位置:建筑物应根据其面积和使用性质,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

出口的位置应具备易于识别和接近、通行便利等特点,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1.2. 出口尺寸:出口的尺寸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法规,确保人员能够顺利通过。

正常情况下,出口的宽度应不小于1.2米,高度应不小于2.1米。

1.3. 出口通道: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设置障碍物或堆放杂物。

通道应保持干燥、清洁且光线充足,以确保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能够正常行动。

1.4. 紧急照明:安全出口应安装紧急照明设备,以确保在断电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使人员顺利疏散。

1.5. 防火门:安全出口应配备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防火门,以分隔火灾区域与安全区域,确保火灾不会迅速蔓延至疏散通道。

1.6. 灭火设施配备:安全出口附近应配备灭火器、灭火栓等灭火设施,以便在火灾初期进行紧急灭火。

2. 疏散通道的要求疏散通道是人们从建筑物内部疏散到安全区域的通道,具备以下要求:2.1. 通道宽度和高度:疏散通道的宽度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并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人员数量合理设置。

通道的高度应不低于2.1米,以确保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能够正常通过。

2.2. 通道的倾斜度:通道的倾斜度应适中,不得超过规定的斜率。

过大的倾斜度会影响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性。

2.3. 通道的材质和装修:通道的材质应具备防滑、防火等特性,并且易于清洁。

通道的装修应简洁明亮,确保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能够清楚辨认通道的方向。

建筑消防设备验收标准与安全要求

建筑消防设备验收标准与安全要求

建筑消防设备验收标准与安全要求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建筑消防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消防设备的验收标准和安全要求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建筑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和安全要求,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一、建筑消防设备验收标准1. 灭火系统验收标准:对于建筑物的灭火系统,应当满足以下标准:a) 灭火设备布置和维护合理,满足建筑物的面积和等级要求;b) 灭火设备操作简单可靠,人员能够熟练操作;c) 系统灭火剂储存充足,能够满足一定时间的灭火需求。

2. 疏散通道验收标准:建筑物的疏散通道是确保人员迅速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

验收时需要注意以下要求:a) 疏散通道宽度符合规定,通道道路畅通,无障碍物阻挡;b) 疏散通道设有疏散指示标志,易于辨识和使用;c) 疏散通道应设有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断电情况下也能够正常疏散。

3. 防烟防火验收标准:为了防止烟气蔓延和火灾扩散,建筑物的防烟防火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a) 防烟设备可靠,能够将烟气控制在特定区域内;b) 各楼层的防烟门应当能够自动关闭,确保火灾时能够有效阻隔烟气;c) 建筑物应设有防火分区,确保火灾不蔓延到其他区域。

二、建筑消防设备安全要求1. 安全操作要求:所有使用消防设备的人员应受到相应的培训,熟悉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操作时需要遵循以下要求:a) 严禁私自改装、拆卸、关闭消防设备;b)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其状态良好;c) 消防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恢复并报修。

2. 应急救援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满足以下要求:a) 设置报警装置,能够及时发出警报,通知人员疏散;b) 建筑物内应配备应急疏散平台或救援绳索等设备,方便人员安全疏散;c) 建筑物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疏散。

3. 定期维护要求:为了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维护是必不可少的。

具体要求如下:a) 消防设备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b) 灭火器等易损耗设备应定期更换或充装;c) 聘请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以下方面:1. 设计文件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设备清单等。

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2. 设备材料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应急灯具、疏散指示标识、电源设备等。

确认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和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 安装施工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电缆敷设、设备安装、线路连接等。

确认安装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功能测试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包括应急灯具的亮度、照明范围、疏散指示标识的清晰度和可见性等。

确认系统能够正常工作并满足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要求。

5. 电气安全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电气安全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电缆绝缘、接地保护、过载保护等。

确保系统的电气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6. 监控和维护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监控和维护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包括监控设备、维护工具和设备等。

确认系统能够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维护。

7. 文件资料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验收,包括系统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

确保文件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8. 用户培训的验收: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用户进行培训,包括系统的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等。

确认用户能够正确操作和维护系统。

以上是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详细精确的验收内容,通过以上验收步骤,可以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以提供有效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功能。

疏散平台检验批

疏散平台检验批

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疏散平台板(预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疏散平台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疏散平台支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疏散平台(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疏散平台(涂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昆明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昆明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疏散平台支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昆明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昆明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疏散平台(锚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昆明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KMGD-SQ-SG-0042-10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工序质量报验单A3.5昆明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单位: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KMGD-SQ-SG-0042-10 监理单位: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号:梯步、栏杆、平台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技术规范-北京市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技术规范-北京市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的设计、加工与检验、安装、施工质量验收、维修养护及更新改造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设计最高运行速度不大于160km/h的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912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4907 钢结构防火涂料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67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661 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1249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JGJ 145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T 160 混凝土用机械锚栓JGJ/T 251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DB11/T 31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 1 部分:土建工程DB11/T 718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DB11/ 1245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DB11/T 144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疏散平台 evacuation platform在正线区间内设置的供人员疏散用的纵向连续走道。

疏散平台构件包括平台支架、平台板、平台扶手、平台步梯或坡道及锚固件等。

3.2平台支架 platform support疏散平台的组成构件,用于支撑疏散平台走道板的支架。

3.3平台板 platform plate疏散平台的组成构件,水平铺设在平台支架上形成连续走道踏面。

3.4平台扶手 platform handrail安装在疏散平台上部隧道壁上、桥面U梁翼缘上或T型支架上,为行人通过提供一定的支撑和保护的设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验收调试方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验收调试方案

应急疏散指示系统调试及验收方案准则1总贝y1.0.1为确保疏散指示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疏散系统调试及验收准则。

1.0.2本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部分设计、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消防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2.1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1 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2 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3 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4 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

1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2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 。

2.3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1 疏散走道拐弯处;2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3 超过20m 的直行走道、超过10m 的袋型走道;4 人防工程;5 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2.4 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2.5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2.2m〜2.5m ;2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 以下,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 ,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 ,且表面平滑;3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最高点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5mm ,灯具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 ,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m ;4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m ,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 款要求;5 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 要求。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各类建筑物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然而,为了确保这一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作,进行系统验收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验收标准及相关流程。

1.系统验收标准为了保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系统验收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验收标准:1.1 系统设计标准系统设计标准是验收的基础,它规定了系统需要满足的功能需求和技术指标。

根据不同的建筑物类型和用途,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照明亮度、照明时间、疏散指示器的布局等。

1.2 材料和设备标准系统验收还需要对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例如,照明灯具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电缆需要具备一定的耐火性能等。

1.3 安装和布线标准正确的安装和布线对于系统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验收过程中需要检查安装和布线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4 防护和维护标准系统验收还需要评估防护和维护方案,确保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防护方案包括防雷、防潮等措施,维护方案包括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设备等。

2.系统验收流程系统验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

以下是一种常见的系统验收流程:2.1 前期准备在进行验收之前,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括系统设计图纸、设备采购合同、安装图纸等。

同时,还需要组织验收人员,包括系统设计师、安装人员、维护人员等。

2.2 检查材料和设备开始验收之前,需对所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

验收人员需要核对材料和设备清单,并逐一检查其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3 检查安装和布线验收人员需要到现场检查系统的安装情况和布线质量。

他们会核对安装图纸,并检查灯具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布线是否整齐牢固等。

2.4 系统功能测试验收人员会对系统进行功能测试,以确保照明灯具正常点亮、疏散指示器是否清晰可见等。

公共建筑验收标准满足无障碍通行与疏散要求

公共建筑验收标准满足无障碍通行与疏散要求

公共建筑验收标准满足无障碍通行与疏散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包容性的要求增加,无障碍通行和疏散成为公共建筑设计和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标准。

本文将就公共建筑验收标准中满足无障碍通行和疏散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首先,公共建筑的门槛高度应符合无障碍通行标准。

按照规范要求,室内门槛高度不应大于1.5厘米,这样才能确保轮椅、婴儿车等辅助设备顺利通过。

同时,门槛表面应平整且防滑,以防止行人摔倒受伤。

此外,门厅和出入口处应设有足够的宽度,以方便行人和辅助设备的通行。

其次,公共建筑的电梯设计必须满足无障碍通行标准。

电梯门的宽度应满足轮椅通行的要求,一般为90厘米至1.1米之间。

电梯的内部空间应足够宽敞,以适应行人和轮椅的通行需求。

此外,电梯按钮的设置位置应合理,方便行人和残疾人触碰。

第三,公共建筑的楼梯设计需要考虑无障碍疏散的要求。

楼梯的坡度和踏步高度应满足相关标准,以确保行人的安全和舒适。

同时,楼梯的扶手应牢固可靠,并且两侧都应设置扶手以适应不同需求的行人。

除此之外,公共建筑的卫生间设计也需要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

卫生间的入口宽度应满足轮椅通行的要求,并且转弯空间应足够宽敞。

卫生间内部应设有足够的扶手和抓握装置,以方便残疾人上下厕所的需要。

另外,卫生间的洗手池应适合不同身高和能力的人使用。

此外,公共建筑的逃生通道设计亦需符合无障碍通行和疏散要求。

逃生通道的宽度应足够宽敞,以便行人和辅助设备的快速通行。

通道上的扶手应牢固,并且便于行人抓握,以确保在疏散过程中的安全。

总结起来,公共建筑的验收标准应确保无障碍通行和疏散要求的满足。

门槛高度、电梯设计、楼梯设计、卫生间设计和逃生通道设计等各个方面都需要考虑到行人和辅助设备的需求。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出安全、舒适、便利的公共建筑环境,真正实现包容性社会的目标。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DB21 ATI 264-2003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1总则1.1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规范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1.3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检验评定。

1.4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2 一般规定2.1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2.2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a)检验申请;b)系统设汁图、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等;c)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d)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e)系统调试报告;f)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2.2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a)系统尚未调试,不能联动。

b)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3要求与检验方法3.1消防应急照明灯3.1.1检验报告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讣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a)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b)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验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简介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种用于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和指示的系统。

其主要功能是在紧急情况下,例如火灾、停电等,为人们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同时指示人们正确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本文档旨在介绍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验收标准和过程。

验收标准1.设备完好:系统的所有关键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无故障、损坏、老化等问题。

2.照度符合要求:系统提供的照明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人们在疏散过程中能够清晰辨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信号明确可见:疏散指示灯的信号应清晰可见,确保人们能够迅速找到疏散指示并按指示行动。

4.网络连接稳定:如果系统需要使用网络传输数据,应确保网络连接稳定,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验收过程以下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验收过程概述:1.验收前准备–确定验收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专家、维护人员等。

–审查系统设计和规格要求的一致性。

–检查相关文件,如系统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是否完备。

2.系统功能测试–验收团队将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的要求,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

–包括启动系统、照明功能测试、疏散指示功能测试等。

3.照度测试–使用专业测试仪器对系统提供的照度进行测试,确认其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4.信号可见性测试–验收团队对疏散指示灯进行测试,确认其信号在不同光照条件下均可清晰可见。

5.系统稳定性测试–长时间运行系统,观察系统是否能够稳定运行而无需频繁维护或重启。

–测试网络连接是否稳定,确保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6.验收报告编写–根据测试结果和验收标准,编写验收报告,记录系统的通过与否以及存在的问题。

验收结果根据验收过程中的测试和评估,验收团队会给出相应的验收结果:1.通过:系统在各项测试中均符合要求,并通过照度、信号可见性和稳定性测试。

验收团队将出具验收通过的报告并签署。

2.不通过:系统在某些功能测试中未能符合要求,或者照度、信号可见性或稳定性未达到要求。

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消防设备与应急疏散预案检验

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消防设备与应急疏散预案检验

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消防设备与应急疏散预案检验建筑消防安全是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而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应急疏散预案的有效性都是确保建筑消防安全的关键。

因此,进行消防设备与应急疏散预案的验收检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以及消防设备与应急疏散预案的检验要点。

一、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1. 消防设备合规性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标准对各种消防设备的合规性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灭火器的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试验和调试;疏散通道应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等。

验收时,需要对每项消防设备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2. 消防通道和出口消防通道和出口的设置合理性也是建筑消防安全验收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标准要求,建筑物内外的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通道宽度应满足疏散人群的需要。

出口应符合规范要求,便于人员疏散,并且应设置明确的标志。

3. 火灾报警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消防设备的核心。

验收时,需要对火灾报警器的布局和探测灵敏度进行检验,并确保其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套运行正常。

同时,还需验收报警系统与消防队的联动性,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调度消防力量。

二、消防设备检验要点1. 管网系统消防设备中的管网系统,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部分,是保障灭火效果的重要环节。

在检验时,需要核实消防水源是否满足需求,消防水泵和水箱的工作性能是否正常,并对管网系统进行水压测试等。

2. 疏散设施疏散设施是在火灾发生时保障人员进行安全疏散的重要设备。

验收时,需要检查疏散通道的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楼梯和过道的尺寸是否合适,紧急照明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疏散演练,测试疏散设施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三、应急疏散预案检验要点1. 预案编制应急疏散预案是为了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而制定的方案。

验收时,需要对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包括预案内容的完整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等。

消防验收—安全疏散

消防验收—安全疏散

消防验收一安全疏散(一)一般要求1.为使人员在建筑着火后能有多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可供选择和疏散,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而且为避免两个疏散出口之间距离过近,在火灾中实际上只能起到1个出口的作用,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2.为保证人员疏散的可靠性,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3.为方便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 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窗口、阳台等部位宜根据其高度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4.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但为避免烟气或火势通过门洞窜入疏散走道内,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5.为避免在火灾情况下人员因为疏散门而出现阻滞或无法疏散的情况,除允许开启方向不限的疏散门外,其他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8.不应占用、堵塞、封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走道上方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管道、门垛等突出物,不得在疏散走道、门厅、楼梯间、前室、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二)疏散距离1.安全疏散距离是控制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要素,疏散距离越短,人员的疏散过程越安全。

该距离的确定既要考虑人员疏散的安全,也要兼顾建筑功能和平面布置的要求,对不同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不同耐火等级建筑应有所区别。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旅馆、其他场所, 当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分别不应大于25m、30m、40m。

建筑消防验收标准疏散通道与灭火设备要求

建筑消防验收标准疏散通道与灭火设备要求

建筑消防验收标准疏散通道与灭火设备要求建筑消防验收是确保建筑物在遭遇火灾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并有效灭火的重要程序。

其中,疏散通道与灭火设备是保障人员安全的核心要素。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消防验收标准中关于疏散通道与灭火设备的要求。

一、疏散通道要求1. 宽度要求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人数进行设计。

一般来说,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应大于1.2米,而办公楼和住宅楼的疏散通道应大于0.9米。

对于大型场所如商场、剧院等,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更大,以容纳更多的人员同时疏散。

2. 高度要求疏散通道的高度应满足人员的站立和运动的需求,并且不得低于2.2米。

这样可以确保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有足够的空间,并且避免发生人员碰撞或受到其他伤害的风险。

3. 材质要求疏散通道的材质应具备阻燃性能,以减少火灾时的火势蔓延。

常见的材质包括钢板、石膏板等。

此外,疏散通道的地面应铺设防滑材料,以防止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滑倒。

4. 照明与指示要求疏散通道应配备紧急照明装置,以确保在火灾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以方便人员疏散。

此外,通道中应设置清晰可见的标识和指示标志,指示人员疏散的方向和距离。

二、灭火设备要求1. 灭火器要求建筑物内应设置足够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面积,应合理配置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同时,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应显眼易见,并配备指示标识。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某些高风险建筑物如工厂、仓库等,应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该系统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喷水灭火,有效控制火势扩散并保护人员安全。

3. 灭火器具维护与定期检查所有灭火设备都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例如,灭火器的压力应定期检测、灭火系统的管道应检查是否有堵塞等。

4. 灭火器的使用培训建筑物内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灭火器的使用培训,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技能。

这样在火灾发生时,他们能够及时而有效地进行灭火,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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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 QB编号:备案号:昆明轨道交通工程疏散平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试行版)evacuation platform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civil engineering of kun ming rail transportation2012-X-X 发布 2012-01-01 实施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前言根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昆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并强化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及国内其他城市有关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的先进管理经验,并结合昆明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的实际,由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编写组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其他城市关于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

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公司于2012年X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疏散平台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昆明轨道交通》杂志上。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41号,邮政编码61001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包厚仁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2年x月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疏散平台工程5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附录A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 C 疏散平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D 疏散平台工程施工记录表1 总则1.0.1 为了加强昆明轨道交通工程疏散平台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昆明轨道交通疏散平台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昆明市新建、改建、或扩建轨道交通工程疏散平台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2 术语2.0.1城市轨道交通urban rail transit mass transit在不同型式轨道上运行的大、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当代城市中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磁浮等轨道交通的总称。

2.0.2地铁Metro underground railway subway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

线路通常设在地下隧道内,也有的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区从地下转到地面或高架桥上。

2.0.3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4疏散平台evacuation platform指地铁运营列车在隧道内、高架区间出现紧急情况时,疏散乘客的专用通道。

2.0.5土建工程施工质量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civil engineering反映土建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6验收acceptance土建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土建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0.7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合格与否作出确认。

2.0.8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9检验inspection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0.10见证witness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2.0.11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 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12平行检验paraller acceptance testing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活动。

2.0.13旁站stop and supervision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0.14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作出确认的活动。

2.0.15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16抽样方案sampling scheme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7计数检验counting inspection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验方法。

2.0.18计量检验quantitative inspection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2.0.19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的质量。

2.0.20返修repair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0.21返工rework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0.22缺陷defect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23一般缺陷common 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24严重缺陷serious defect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25工序constructional procedure工程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

2.0.26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27一般项目general item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28混凝土结构concrete structure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等。

2.0.29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为减轻不均匀变形对建筑物的影响而在建筑物中预先设置的间隙。

2.0.30施工缝construction joint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疏散平台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施工质量水平评定制度。

3.1.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疏散平台施工质量除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对其性能、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检测和验收等,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

3.有关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需提供厂家或合同规定的有关质量证明文件、说明书、检测报告等。

3.2疏散平台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3.2.1疏散平台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根据施工范围和合同规定的差异有所不同。

若城市轨道交通某一线路全线疏散平台施工为一个施工合同,该疏散平台工程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各区间疏散平台划分为分部(子分部)工程;若疏散平台与土建施工或其他项目施工为一个合同时,可将某一合同段内的疏散平台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

3.2.2分项工程按照工序、材料、部位等划分。

3.2.3检验批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划分。

3.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疏散平台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表3.2.3的规定表3.2.3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3.3疏散平台工程质量验收3.3.1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3 疏散平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验批质量验收可按附录A进行;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可按附录B进行。

3.3.4 当疏散平台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施工安全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2 经返修或返工处理的检验批,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重新进行验收。

3.3.5 通过返修或返工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疏散平台工程,严禁验收。

3.3.6 疏散平台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昆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相关规定。

4 疏散平台工程4.1 预制平台板主控项目4.1.1平台板进场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检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平台板严禁用于工程施工。

检查数量:进场数量的3%。

检验方法:现场检测和检查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4.1.2平台板应在明显部位标明生产单位、构件型号、生产日期和质量验收标志。

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的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及现场施工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量测。

4.1.3 平台板表面应平整,并应有防滑措施。

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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