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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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总结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总结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总结法制史作为大一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是我们进入法学领域的第一步。

通过学习法制史,我们可以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认识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为今后的法学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大一法制史课程中必背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大一法制史课程的主要内容。

大一法制史主要包括天启时代的体制变革、法典时代的立法成就、立宪时代的政治改革以及现代法制史的演变等部分。

通过了解这些内容,我们可以全面认识法制史的发展轨迹。

下面,我将从这些内容中总结一些必背的知识点。

第一,天启时代的体制变革。

天启时代是法制史的起始阶段,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重要起点。

在这个时期,我们要了解明朝君权的特点,以及明朝刑律的制定和修订。

同时,还要了解由明朝朝廷推行的吏治制度改革,如科举制度的建立和改革、官员考核制度的完善等。

这些都是天启时代的重要内容。

第二,法典时代的立法成就。

法典是法制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代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在法典时代,我们要了解清朝立法的特点和影响,了解中国法典的历史演变,如《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

此外,对于西方国家的法典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如《拿破仑法典》等。

第三,立宪时代的政治改革。

立宪时代是现代法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法制史中的重要时期。

在这个时期,我们要了解晚清立宪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了解《辛亥革命》的影响和意义。

同时,我们还要了解民主宪政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如三权分立、人权保障等。

第四,现代法制史的演变。

现代法制史是法制史中的最后一个部分,也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在这个部分,我们要了解西方法学的传入和影响,了解民事法和刑法等主要法律制度的变革,了解中国法学的现代化进程和当代法学的发展趋势。

通过学习以上这些必背的知识点,我们可以对大一法制史课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同时也为今后深入学习法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在学习中,我们还可以运用一些学习方法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这些知识点。

大一中国法律史案例分析(3篇)

大一中国法律史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史是研究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和法律实践的历史,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古代法律史的研究,可以了解我国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本文以《唐律疏议》为例,分析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二、《唐律疏议》概述《唐律疏议》是唐代一部重要的法律文献,成书于唐太宗时期,由长孙无忌等人编纂。

它汇集了唐代的律、令、格、式等法律条文,是研究唐代法律制度的重要资料。

本书共分为十二篇,包括《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户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

三、案例分析1. 《唐律疏议》的特点(1)体系完备:唐代法律制度体系较为完备,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刑事、民事、行政等。

(2)重视礼法结合:唐代法律强调礼法结合,以礼入法,以法辅礼,体现了儒家思想对法律的影响。

(3)注重刑罚的适用:唐代法律对刑罚的适用较为严格,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和权威。

2. 《唐律疏议》对后世的影响(1)对宋代法律制度的影响:《唐律疏议》对宋代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宋刑统》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唐律疏议》。

(2)对明清法律制度的影响:明清两代的法律制度也受到了《唐律疏议》的影响,如《大明律》和《大清律例》。

(3)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影响:《唐律疏议》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借鉴,如法治原则、法律体系的构建等。

四、案例分析结论《唐律疏议》作为一部重要的法律文献,具有以下特点:体系完备、重视礼法结合、注重刑罚的适用。

它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借鉴。

通过对《唐律疏议》的案例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为今后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五、总结通过对《唐律疏议》的案例分析,我们了解到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影响。

唐代法律制度在我国古代法律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为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开放教育本科《中国法制史》期末复习应考指南一、复习应考基本要求中国法制史课程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的统设必修课。

法学属于社会科学,中国法制史属于法学类学科的一门主干课程,具有理论性、系统性强的特点。

作为对培养法学类专业人才起主要作用的核心课程,《中国法制史》的任务是为培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专门型人才提供必备的法律制度演变知识,为法学类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法律制度史基础。

(一) 考试范围蒲坚教授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制史》教材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

辅之以中央电大录制的IP课以及电视直播课堂。

以上多种教学媒体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学习指导和考试复习指导。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方式采取形式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

形成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核占课程总成绩的80%。

形成性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册,由中央电大统一下发。

终结性考核采取期末考试,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

(三)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题结构试题类型共五类,包括填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问答题。

二、复习应考资料及其使用本学科本次考试有下列3种资料,可供学员复习应考用。

(一)本期黔东南电大教学平台上转挂的重难点分析、作业讲评、考点分析,请各位学员一定要引起重视。

(二)本期课程辅导教师整理出了期末复习指导,对复习应考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请大家认真用好这份资料。

(三)教材及中央电大下发的期末复习小册子。

三、考试应注意的问题(一)文科课程性质的考试要求学员绝对不能在试卷上开天窗,留空白。

无论选择题、填空题,还是名词解释、问答题,均要作答。

不做,只能得零分;做了,无论对错,或许还能得几分。

(二)作答问答题时,不仅要答出要点,还要逐点展开进行分析,切忌只是几个简单要点的答法。

四、复习考试重点辅导第一部分 期末复习重点范围第一章 夏朝的法律制度1.夏朝的法律制度;P172.监狱的设立;P20第二章 商朝的法律制度1.商朝刑事立法概况;P252.商朝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刑名,罪名;P26、P27、P303.商朝婚姻制度,继承制度;P31、P324.司法机关和监狱;P33第三章 西周的法律制度1.西周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45、P462.西周刑事立法指导思想,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罪名,刑名;P48、P52、P503.所有权,契约关系;P54、P554.司法机关,诉讼与审判;P60、P61第四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1.井田制的破坏,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礼制的衰落;P652.郑、晋、楚各国的立法概况,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争论;P68、P693.各诸候国的变法; P714.战国的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P71、P725.李悝的《法经》;P73第五章 秦朝的法律制度1.秦朝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活动与云梦秦简的发现,法律形式;P83、P85、P872.刑名,罪名;P96、P1003.秦朝定罪量刑的原则;P934.秦朝的司法机关,诉讼制度;P110、P111第六章 两汉的法律制度1.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120、P1222.定罪量刑的若干原则,刑名,罪名;P131、P133、P1343.汉文帝时刑制的改革;P1334.契约关系;P1415.婚姻制度,家庭关系,继承制度;P144、P145、P1466.司法机关,诉讼制度;P156、P158第七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1.三国法规,两晋法规,南朝法规,北朝法规;P166、P169、P171、P1722.刑事立法,民事立法;P174、P177第八章 隋唐的法律制度1.隋朝法律的基本内容,隋朝法制的破坏及其迅速覆亡的教训;P185、P1882.唐朝的立法概况,法律形式;P193、P1953.在刑事立法方面有重大发展;重视用法律调整民事关系,民事立法空前完备,注重经济立法,广泛运用法律调整经济关系;P204、P214、P218、P2214.唐律的主要特点,唐律的历史地位;P223、P2255.唐司法机关,诉讼制度,监狱管理,监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P226、P227、P229第九章 宋元的法律制度1.宋朝的法律形式;P2362.加重对“盗贼”的处罚,严酷镇压农民的反抗斗争;确认封建的租佃关系和田宅典卖制度,保护地主阶段的经济利益;“凌迟”入律,恢复肉刑,刑罚更加滥酷;加强皇帝对司法的控制,确立了集权中央与提高镇压效能的司法审判制度;P2373.元朝的立法及特点,元律的主要特点,元朝的司法制度;P244、P246、P249第十章 明清的法律制度1.明律的制定,《大诰》的颁布,“例”的编辑,《大明会典》的编修;P255、P257、P258 2.明律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的反抗行为,严惩侵犯地主阶级财产的行为,严禁臣下结党和内外官交结,严厉惩治贪官污吏,加强对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

大一法学生中国法制史考点归纳

大一法学生中国法制史考点归纳

中国法制史考点归纳
研究对象:中国历史上各种类型法律制度在其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本质、特点、及其规律性。

学习步骤:
中国法制史的起源与特点
起源:
国家产生以前——原始社会习惯,原始社会靠氏族内部的原始民主精神,约定俗成后的生活生产习惯及伦理道德规范,并借助氏族内部的群体规则、氏族首领的威信和社会力量予以保证。

国家产生以后——法律,国家出现伴随着法律出现,并以国家强制力予以保证。

礼起于祭祀,刑起于兵。

特点:
1.具有浓厚宗法氏族特点
2.具有浓厚家长性和专制统治性
3.礼刑界限不分
立法指导思想 立法概况
法律主要内容和特点
司法制度
立法动机
立法活动
法律形式
刑事
民事
行政
经济
法律特点
司法机构
诉讼与审判制
监狱与特别制度。

大一中国法制史知识点

大一中国法制史知识点

大一中国法制史知识点近年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然而,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法律仍然是一个复杂而陌生的领域。

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法制建设历程和现状。

在本文中,我将简要介绍一些大一学生应该了解的中国法制史知识点。

古代法制——礼法制度:中国古代法制的基础是礼法制度,也称为儒家法学。

这一制度以礼法为中心,强调道德和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在这种制度下,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伦理道德。

礼法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了几千年,对中国法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清朝法制: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清朝法制以吏治为主,主要继承了明朝的法律制度。

在清朝,法律的实施和审判权力掌握在官员手中,这导致了法官尤其是吏员滥用权力的问题。

此外,清朝法律对士绅地主有较高的保护,而对普通百姓的维护相对较弱。

近代法律变革:近代以来,中国经历了多次法律变革。

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

这两次变革推动了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

清朝政府开始引入西方法律观念,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平津海防章程》、《大清刑律》等。

民国时期法制: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建立了中华民国,拉开了中国法制史的新篇章。

民国时期的法制建设主要受到法学家黎元洪和王安石等人的影响。

民国时期实施了一系列现代化的法律制度,例如《大陆法》和《刑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为中国现代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法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法制时代。

在新中国的法制建设过程中,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实施了土地改革、合法私营工商业、婚姻法和刑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法制的现状:中国的法制建设在过去几十年间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之一是法律意识的薄弱。

很多人对法律仍不够熟悉,缺乏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法律的执行和司法公正也面临挑战。

法学专业课程总结模板中国法制史

法学专业课程总结模板中国法制史

法学专业课程总结模板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对中国法制历史的学习,可以了解我国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法律文化的发展以及法律思想的演进等内容。

下面将使用适合总结模板来介绍中国法制史的相关内容。

一、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初期发展(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分节)中国法制史的起点可以追溯到古代,这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以道德规范和家族法为主要特点。

在夏、商、周三代,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统一,衍生出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如《夏法》、《商法》和《周礼》等。

这些法律制度虽然主要以个人家族的利益为导向,但可以看到法律概念的初步形成。

二、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变革(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分节)随着秦始皇的统一中国,中国法律制度出现了重要的变革。

秦始皇制订了一系列的法律典章,最著名的是《秦律》。

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继承了先秦时期的一些制度,但也加入了许多新的内容,如重刑峻法的实施。

汉朝时期,随着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受到了强调,法律制度开始注重文明与人道。

三、中唐至明清时期的法学发展(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分节)中唐至明清时期是中国法学发展的关键时期。

这一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且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著作。

唐代的《刑统》和明清时期的《大清律例》等典籍都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这些时期还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法学家,如唐代的韩愈和明代的朱熹等,他们对法律思想的影响至今仍然不可忽视。

四、当代中国法制的发展与挑战(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具体分节)进入当代,中国法制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

中国法律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国加入国际法律体系,也增强了对国际法的学习与运用。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涌现出来,如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法律问题。

因此,中国法制的发展需要不断适应社会的需求,加强与国际接轨,并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

总结:通过对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我们可以了解我国法律发展的脉络与演变过程。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必背知识点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了解中国法制史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知识。

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古代至现代的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和法治思想的发展历程。

了解中国法制史,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认识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现行中国法律的渊源与基础。

在本文中,将介绍中国法制史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一、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商、周是中国古代的三个朝代,其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夏代实行的是王族法权,以宗法制度为主导,法尚礼治。

商代实行的是分封制度,法律的实施主要通过分封诸侯来进行。

周代因周公制定了封建礼制,形成了刑德并济的法律思想。

这些都为后来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秦汉法律的儒家影响秦朝统一六国后,实行了严厉的法家法治。

而汉朝开始儒家思想的兴起,法律制度开始受到儒家的影响。

儒家主张以仁、义为核心的道德伦理观念,对法律制度提出了规范要求。

汉代司法制度相对完善,刑罚分明,重视教育与改造犯人,对后世司法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唐宋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唐代法律制度健全,设立了律令、刑法等法律文书,法律条文较为丰富。

唐代法律也强调刑名分明,注重针对人情深浅而判罚轻重,司法公正与人性关怀并重。

宋代将唐代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注重法律执行的细则和裁判程序,提出了“法者,治之纲纪,治有仪轨不得越”等观点。

四、明清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的矛盾明清时期,随着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律与封建道德制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

明朝实行隆武、慎刑之策,注重法律的温和,以教育改造犯人为主要手段,但仍然无法完全解决社会矛盾。

清朝继承了明朝的法制,进一步减轻了刑罚,但法律执行的不公与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五、现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中国的现代法律制度建设始于清末民初时期的洋务运动。

中国吸收了西方的法律制度,开启了现代法律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标志着中国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现代化。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 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

自考中国法制史重点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展演变的学科,对于自考的同学来说,掌握重点知识点至关重要。

以下是为大家梳理的一些关键内容。

一、夏商时期的法制夏商时期处于中国法律起源的阶段。

夏朝的法律主要是习惯法,“禹刑”被认为是夏朝法律的总称。

商朝在法律制度上有所发展,“汤刑”是其代表性的法律。

在司法制度方面,夏商时期的最高司法官称为“大理”。

二、西周时期的法制西周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制度。

“明德慎罚”是其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

在法律形式上,西周有“礼”与“刑”。

“礼”起到规范社会行为的作用,“刑”则是惩罚犯罪的手段。

“九刑”是西周时期的刑书。

而“吕刑”则是对刑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西周在婚姻制度上有着严格的规定,实行“同姓不婚”,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继承制度上,采用嫡长子继承制。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法律制度变革的重要时期。

郑国子产“铸刑书”,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例。

晋国赵鞅“铸刑鼎”,进一步推动了成文法的公布。

这一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兴起。

商鞅在秦国变法,主张“以法治国”,实行严刑峻法。

四、秦朝的法制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建立了统一的法律制度。

《秦律》包括《盗律》《贼律》等多种律篇。

秦朝在刑罚制度上十分严酷,有笞、杖、徒、流、死等多种刑罚。

在司法制度上,推行廷尉制度。

五、汉朝的法制汉朝初期,统治者奉行“无为而治”,法律制度相对宽松。

随着社会的发展,汉朝的法律逐渐完善。

“约法三章”之后,萧何制定了《九章律》。

汉朝在刑罚制度上进行了改革,文帝、景帝时期废除了肉刑。

六、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这一时期,法律制度有了较大的发展。

曹魏时期的《新律》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西晋的《泰始律》在篇章结构和法律内容上都有所创新。

南北朝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融合和发展。

七、隋唐时期的法制隋朝虽然短暂,但《开皇律》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唐朝的法律制度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上册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上册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上册一、法制的起源与初步形成中国法制史可追溯到约公元前21世纪的商朝晚期,这一时期的法律体系主要以‘律’、‘令’、‘法’为基础,对于统治者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公元前11世纪至前221年的西周、春秋战国时期,尚未出现统一的法律体系,各诸侯国多以礼法来进行统治和管理。

二、秦汉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在中国法制史上,主要得益于秦朝和汉朝的作用。

秦朝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下令统一法律,出台了著名的《律令》。

这一法律体系被汉朝继承和发展,成为中国法制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之一。

在汉代,司法制度进一步健全,刑法也比较完备。

三、南北朝法律制度的特点随着北方汉文化与南方文化的融合,南北朝法律制度也逐渐形成。

这一时期的法律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强调道德教化与崇德重义,同时也受到了道教和佛教的影响。

这种以德治国的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四、隋唐时期法律制度的完善隋唐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隋代的法律以《隋律》为代表,对于刑罚体系进行了重要的规范。

而唐代的法律以《唐律》、《唐令》为基石,进一步完善了刑罚制度,并开创了科举制度,为后来的明清法制奠定了基础。

五、明清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局限明清时期,封建制度的深化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法律制度迎来了新的变革。

其中明代的刑法以《大明律》为代表,对刑罚规范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到了清代,乾隆年间编制的《大清律例》更是继承和发展了前朝法制的优点。

然而,随着社会秩序的混乱和权力腐败的加剧,法律的权威逐渐丧失,法制的制度和实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六、现代法制的发展与挑战进入现代社会,中国法制面临了全新的发展挑战。

中国自1840年以来屡屡遭遇侵略,外来法律制度的影响逐渐加深。

早期的法制改革目标是吸收先进制度和民主法治理念,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1912年成立的中华民国,其颁布的“五权宪法”为后来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的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大学生中国法制史

大学生中国法制史

夏商周夏代有婚昏、墨、贼三项罪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一、“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西周时期的法治思想,是在继承夏商两代法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二、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周公制礼、吕候作刑契约:傅别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契约、质剂是调整商品交易习惯的买卖契约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西周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无家可归)、有更三年丧(服过大丧)、前贫贱后富贵(贫贱娶)西周刑罚体系:五刑:墨罪、劓罪,宫罪、刖罪、杀罪圜土之制:圜土之制属于劳役刑性质,是限制或剥夺罪犯自由并强制其从事劳役、接受改造的一种刑罚,相当于后世的徒刑嘉石之制: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是限制或剥夺罪犯自由并强迫其从事短期劳役的一种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未达到劳役刑标准的轻罪犯。

刑罚适用程度:三赦之法:幼弱、老旄、.蠢愚三宥之法:不识、过失、遗忘。

“惟眚”即过失,“非眚”即故意。

“惟终”即惯犯,“非终”即偶犯八辟之法是“八议”制度的渊源春秋战国时期:501年郑国大夫邓析“私造”“刑书”称“竹刑”公布成文法的争论与意义: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遭到晋国守旧势力的强烈反对,晋国“铸刑鼎”遭到鲁国旧贵族孔子的责难。

《法经》是在战国初年由魏国李悝所写,共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第三部分《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原则的法律规定相当于现在的“总则”性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地成文法典。

秦商鞅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明法重刑、奖励告奸法律形式:律、令、式(有关勘验、调查、审讯的法律文书形式)、法律答问、延行事(判案成例)法律原则:区分故意(端)与过失(不端)、犯罪连坐:全家连坐、邻里连坐、职务连坐刑法名称:耻辱刑:髡(剃头)、耐(剃髡须)告诉限制:“公室告”:贼杀伤,盗他人。

“非公室告”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汉朝立法思想:汉初黄老思想流行,《九章律》的制定法律形式的发展:和秦相比,汉代的法律形式要更为规范和整齐,有律、令、科、比四类。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一中国法律史知识点大纲一、概述中国法律史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历程的学科,它从夏商周时代的古代法律展开,纵览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等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制演变和法律制度的发展。

下面将从法律体系、重要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变迁这三个方面介绍中国法律史的主要知识点。

二、法律体系1. 古代法律体系- 夏商周时期的传统法律制度:族法、宗法、秩序法- 隋唐时期的律令制度:《太和律》、《开元律》、《唐律疏议》- 宋代的刑法典制度:《官刑法》、《大宋律》2. 《大清律例》- 清朝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为刑律和刑律条例两部分- 对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三、重要法律文书1. 《周礼》- 古代法律文化的重要参考- 记载了周王朝时期的法律制度、司法程序与规范2. 《战国法家》著作- 《管子》、《韩非子》等- 记载了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和法家学派的理论3. 《刑统》- 清代法律文书- 总结了明清两代的刑法制度和司法实践四、法律制度变迁1. 秦朝的法律制度- 矿物专占制度的建立- 法家学派的兴起和影响2. 唐朝的法律制度- 启蒙期法律专业教育的建立- 律令制度的完善与创新3. 明清时期的法律制度- 官制刑律的建立和发展- 实施科举制度对法律界的影响五、结语中国法律史是一门独特而丰富的学科,通过了解中国古代法律体系、重要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变迁的知识点,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法律的发展脉络和演变轨迹。

在今天的法律实践中,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国法律史中汲取经验和启示,促进现代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大学考试法制史常识

大学考试法制史常识

1.夏称“服天命”,商称“受天命”;商代“天罚”与“神判“相结合2.夏商两代君王命令形式:誓、训、诰3.商代实行“宗法分封制”,身份与地位世袭4.商代刑罚:墨、劓、、宫、大辟5.夏代的罪名:昏、墨、贼6.夏代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刑罚适用制度7.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制指导思想,“同姓不婚,娶于异姓”的联姻原则;提出“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8.西周的周公“制礼”,吕侯“作刑”,有“九刑”,《吕刑》成文刑书9.西周认为“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治人之道,莫急于礼”10.西周“圜土之制”,最短1年,最长3年;“嘉石之制”,分5等,分别坐嘉石3、5、7、9、13天,然后对应拘役3、5、7、9、12个月11.三赦之法,三宥之法,疑罪从轻惟赦制度都是西周的刑罚适用原则12.质剂和傅别是西周的契约制度13.西周的七去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14.西周创立了“五听之法”和“五过之疵”15.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铸刑鼎”16.战国时期颁布的成文法:赵国的《国律》,楚国的《宪令》,秦国的《秦律》,魏国的《法经》;法经由李悝主持编纂,主张“夺淫民之禄,以徕四方之士”17.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废除世卿世禄制度,采用军功爵制度;废除井田制度,承认土地买卖的合法性;全面推行奖励耕作,发展农业生产;对全国进行新的行政区划以加强管理;推行严法重刑政策。

惠文王继位,商鞅被处死18.秦朝的形式责任年龄按身高算:男子未满6尺,汉代以年龄算;区分故意与过失,诬告反坐;连坐原则(分为同居连坐,什伍连坐,职官连坐)19.城旦春是秦朝的刑种;秦朝的诉讼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司法官员向当事人宣读判决叫“读鞫”,当事人请求重审叫“乞鞫”20.秦朝地方官吏向司法机关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叫做“爱书”;调查人员在调查勘验过程中可以实行“封守”,即查封财产,看守被告人家人21.汉律六十篇: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叔孙通为官秩、仪品制定的《傍章律》十八篇;张汤为规范警卫、禁宫事项制定的《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为明定诸侯、百官朝会而制定的《朝律》六篇。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总结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总结中国法制史是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历程,是我们了解和学习中国法律的重要基础。

在大一学习阶段,我们需要掌握一些关键的法制史知识点,以便于深入理解中国法律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本文将就中国法制史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和梳理。

一、古代中国法律的起源中国法制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最早的法律制度来源于部落社会的习惯法和约定俗成的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形成,中国的法律制度逐渐趋于规范和统一。

在古代时期,法律以《礼记》、《尚书》等经典著作为依据,依靠君主的权威和讲文明制约。

而在秦朝统一天下后,开始出现了以法律制衡君主权力的尝试。

二、秦朝法制与汉朝法家思想秦朝的最大特点是实行集权制度,推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如《秦律》等。

秦朝法律具有鲜明和严格的特点,但由于秦朝的统治时间短暂,秦律并没有对后来的法律产生深远的影响。

汉朝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兴起并影响到了法律制度的发展。

法家学派主张以法治国,认为法律应该是严明公正的,能够约束各级官吏和管理民众的行为。

三、唐朝法制与严刑峻法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法制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

唐朝大力倡导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

与此同时,唐朝也实行了严刑峻法,以维持社会秩序和统治稳定。

唐朝法制对后世影响深远,不仅对后来的宋、明、清等朝代的法律制度产生影响,也对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宋代地方法制与审刑特权宋代时期,地方法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在地方上,形成了一些独特的地方法律制度,如闽南法、苏松法等,这些地方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地方各方面的需要。

此外,宋代还出现了审刑特权的现象,即将刑事审判的权力下放到地方官员手中。

这一制度对后来的法制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启示作用。

五、明清法典与法制变革明清时期,中国的法律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

明代时期,《大明律》作为一部重要的法典,对明代的法制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清代时期,《大清律例》是清朝的法典,总结了明代以来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经验。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

大一法制史必背知识点(正文部分)一、古代法制史必背知识点1. 夏商周时期的法律制度:夏朝实行王权神授制,法律以祭祀为核心,尊奉王室和神权,主要有禹贡和商贡两种刑罚制度。

商朝时期,法制逐渐严格化,出现了刑罚和寻访制度,并实行官府主持审判的方式。

周朝采取封建制度,设立诸侯国和封建官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如家法和官府法等。

2. 秦朝的法律制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法律进行统一修订,实行了严苛的法律制度,并推广了重文轻武的思想。

秦朝的法律制度以《秦律》为主,注重刑罚和刑法的操作性,注重封建统治和中央集权。

3. 隋唐法律制度:隋唐法制的主要特点是依法治国,法律日渐完善,科举制度为法治提供了人才支持。

这一时期的法律体系以《隋律》和《唐律》为核心,同时发展了律令法和军户制度。

4. 宋代法律制度:北宋实行严格的律令制度,法律以刑法为主,主要以《大宋九成宪章》为核心,修订了诸多法典。

南宋时期,法律逐渐进一步完善,修订了《大宋律例》和《刑统》,注重乡试制度和庙试制度的改革。

5. 元明法律制度:元代法律以实用和治安为宗旨,注重法律运作效率,强调韬光养晦的策略。

《元刑统》为元代法律制度的代表。

明代法律则主要以明律为核心,修订了朱熹研究的《大明律》。

二、近代法制史必背知识点1. 清代法律制度:清朝实行多元法律体系,包括《大清律例》、《大清会典》等,其中《大清律例》主要涵盖刑事和民事法律,并形成了清代法律的基本规范。

2. 民国时期的法制建设:辛亥革命后,建立了中华民国,开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与改革。

颁布了《中华民国刑法典》和《中华民国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建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开始进行全面的法律制度改革,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中共领导下,先后颁布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4. 当代法律制度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

大学《中国法制史》试题库及答案

大学《中国法制史》试题库及答案

唐朝法定的徒刑分为()。

收藏A.六等B.五等C.四等D.三等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收藏A.圜土B.赎刑C.禹刑D.甘誓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马锡五式审判发生于收藏A.解放战争时期B.井冈山时期C.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D.延安时期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与共产党人的婚姻法主张不一致的是收藏A.男女平等B.保护婚约C.一夫一妻婚姻自由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清朝第一部颁行全国的法典是收藏A.大清律集解附例B.大清律集解C.刑部则例D.大清律例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收藏A.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B.《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C.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D.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编敕作为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形成于?收藏A.宋代B.明代C.唐代D.隋代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下列不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发展表现的是收藏A.一夫一妻官当人律C.官当人律D.八议人律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被称为“司法独立”第一案的是收藏A.姚荣泽案B.苏报案C.宋教仁案D.秋瑾案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元代笞、杖刑的尾数为( )收藏A.5B.7C.8D.6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宋刑统》是按照()模式编纂而成的一部封建法典?收藏A.律B.律例合编C.律疏D.刑律统类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我国古代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成文法典是()收藏A.法经B.铸刑鼎C.秦律D.汤刑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独立的刑事诉讼法典草案是()?收藏A.《暂行诉讼律》B.《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C.《刑事诉讼律草案》D.《民事诉讼律草案》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收藏A.《重大信条十九条》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钦定宪法大纲》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共产党人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收藏A.五四宣言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C.解放区大纲陕甘宁宪纲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宋朝基本法典是()收藏A.宋律B.武德律C.元典章D.宋刑统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在清末法制变革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法学家是:收藏A.张之洞B.杨鸿烈C.张嘉风D.沈家本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中国法制史大一考试重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考试重点

五服制:所谓”五服”,就是死者亲属在居丧期间穿的五种丧服,即斩衰(音展崔)、齐衰(音资崔)、大功、小功、缌麻。

斩衰是用刀剁成的不缝边的很粗的生麻布做成的丧服,意思是最亲的人死了,无心讲究,也来不及讲究,仓促而就。

父死后,其子女要服斩衰,长子死了,丈夫死了,父亲和妻妾都要服斩衰,一般是服三个年头。

齐衰是用熟麻布做成的缝了边的丧服,齐衰期有3个月的,也有1年和3年的。

妻子死了,丈夫要服齐衰1年。

大功是用稍细的熟麻布做成的丧服,大功期一般9个月。

小功是用较强的熟麻布做成的丧服,小功期一般5个月。

五服制度规定兄或弟之妻死后,兄或弟都要服小功之丧。

缌麻是用细麻布做成的孝服,缌麻期一般为3个月。

论《唐律疏议》的历史地位?《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唐律疏议》的律文和疏文反映了唐代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某些政治经济制度,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

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

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

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

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摹访《唐律》。

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国(华)法系”的代表着作。

廷杖:廷杖,即是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是对朝中的官吏实行的一种惩罚,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又一说是北周宣帝,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实施得最着名。

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

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大一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指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

作为中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点对于大一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中国法制史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秦制与汉制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即秦制。

秦制强调集权、严刑峻法,加强统治者的权威。

然而,由于过度苛刻的法律与压迫性税收政策,导致社会动荡,最终秦朝灭亡。

汉朝继承了秦制,但对其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汉制强调仁政和轻刑软法,更加注重治理民生和稳定社会。

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司法官员的设立,为后来的律师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隋唐法律隋唐时期,法律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隋朝统一了北方,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大业律》、《九章律》等,重视法律的完备性和层级性。

唐朝在隋制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革。

唐律注重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加强了对刑法的规范,如《新律》、《唐律疏议》等。

此外,唐朝还设立了律令学,培养了一大批法律专业人才。

三、宋代法律宋代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宋代法律注重实际应用和实践,以法治思想为核心。

《宋律》是该时期的重要法典之一,开创了使用科举制选拔政府官员的先例。

此外,宋代还加强了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实行了普法运动,提高了社会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这一时期的法制发展为后来明清时期打下了基础。

四、明清法律明清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

明朝以四部制为基础,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司法机构,如刑部、兵部、吏部、礼部等。

明朝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如《明定国是》、《大明律》等,为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清朝继承了明代的法律制度,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清朝设立了大学士、都察院等法律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法令,如《钦定大清律例》等。

总结:中国法制史是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演变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秦制与汉制、隋唐法律、宋代法律到明清法律,每个时期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了解这些知识点对于大一学生来说是重要的,有助于加深对中国法律体系的理解和认识。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

中国法制史知识点大一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古代和现代法律制度发展变迁的学科,涵盖时间跨度广阔,内容繁杂。

本文将介绍中国法制史的一些重要知识点,帮助读者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和发展脉络。

第一部分:前秦至隋唐法制前秦至隋唐时期是中国法制发展的重要阶段。

其中,秦汉法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个时期,继承了先秦时期的法律制度基础上,汇编成了《法经》和《律历志》等法律著作,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第二部分:唐宋法制的变革与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唐宋法制也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变革。

唐代的法律制度相对稳定,时至宋代,法律理念更加注重文明和人道主义,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制度,例如《大宋律法》的颁布实施。

第三部分:明清法制的重大改革明清时期是中国法制史上发展最为复杂和深刻的时期。

特别是明代中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的法制改革,如《大明律》的编纂与推行,明确了法律适用的范围和规则。

清代则着重于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并创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

第四部分:近现代法制的初步建立近现代以来,中国的法制发展一直受到西方法律体系的影响,逐步引入了一些西方法律理念和制度。

特别是清末民初时期,中国进行了一系列法律改革措施,如《大清民律大全》和《中华民国刑法》等的颁布实施,为近代法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第五部分:当代法制建设与改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法制建设和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从1954年开始,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对法律机构进行了重组和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不断推进,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中心、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法律体系。

总结:中国法制史知识点涉及的内容广泛,本文仅对其中的一些重要时期和重大法制变革进行了简要介绍。

通过学习和了解中国法制史的知识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中国法制的发展脉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以上为参考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展开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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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
夏代有婚昏、墨、贼三项罪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一、“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西周时期的法治思想,是在继承夏商两代法制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二、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周公制礼、吕候作刑
契约:傅别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借贷契约、质剂是调整商品交易习惯的买卖契约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西周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无家可归)、有更三年丧(服过大丧)、前贫贱后富贵(贫贱娶)西周刑罚体系:五刑:墨罪、劓罪,宫罪、刖罪、杀罪
圜土之制:圜土之制属于劳役刑性质,是限制或剥夺罪犯自由并强制其从事劳役、接受改造的一种刑罚,相当于后世的徒刑
嘉石之制: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是限制或剥夺罪犯自由并强迫其从事短期劳役的一种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未达到劳役刑标准的轻罪犯。

刑罚适用程度:三赦之法:幼弱、老旄、.蠢愚
三宥之法:不识、过失、遗忘。

“惟眚”即过失,“非眚”即故意。

“惟终”
即惯犯,“非终”即偶犯
八辟之法是“八议”制度的渊源
春秋战国时期:501年郑国大夫邓析“私造”“刑书”称“竹刑”
公布成文法的争论与意义: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遭到晋国守旧势力的强烈反对,晋国“铸刑鼎”遭到鲁国旧贵族孔子
的责难。

《法经》是在战国初年由魏国李悝所写,共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第三部分《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原则的法律规定相当于现在的“总则”性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地成文法典。


商鞅改法为律,制定秦律,明法重刑、奖励告奸
法律形式:律、令、式(有关勘验、调查、审讯的法律文书形式)、法律答问、延行事(判案成例)
法律原则:区分故意(端)与过失(不端)、犯罪连坐:全家连坐、邻里连坐、职务连坐
刑法名称:耻辱刑:髡(剃头)、耐(剃髡须)
告诉限制:“公室告”:贼杀伤,盗他人。

“非公室告”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
汉朝
立法思想:汉初黄老思想流行,《九章律》的制定
法律形式的发展:和秦相比,汉代的法律形式要更为规范和整齐,有律、令、科、比四类。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肉刑,宽缓刑罚
意义:是由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重要标志
引礼入法:上请制度,恤刑制度、亲亲得相首匿制度(是限定在一家之内,即祖孙三代,妻之间;其次是卑幼首匿尊长一概不论,尊长首匿卑幼犯罪者,一般犯罪可不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罪责。

这个刑法原不仅一直延续到清代,而且时有发展。


春秋决狱:就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專思想,是当时司法上所特有的一种审判方式,也是封建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过渡形式。

东汉有经学大师说经解律,郑玄一家为正统
录囚:录囚是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俭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

录囚制度始于西汉
三国两晋
三国:改《具律》第六为《刑名》第一
两晋:曹魏末年修《泰始律》(即晋律)新增《法例》篇目,开创了注解诠释,张斐,杜预分别对晋律注解诠释
北齐开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
刑法原则儒家化:“准五服以致罪”的产生:五服:斩衰(三年)、齐衰(一年)、大功(9 个月)、小功(五个月)、缌麻(三个月)亲者
服重。

依据五服所表示的远近亲疏关系定罪
量刑。

“存亲留养”制度的出现:就是祖父母或父母年迈,家中又无成年年子孙
或期亲近行赡养,该罪犯可以依法,成其回家尽孝,为老人养老送线终后,再执行原刑罚,曹魏的《新律.》中“八议”制度入律
隋唐
隋朝《开皇律》:确立封建五刑制度:死、流、徒、杖、笞
“十恶”重罪正式列入《名例律》
贵族、官员法律特权扩大
唐朝:立法成就:唐高宗时制定《永徽律》和《永徽律疏》后人称为《唐律疏议》,它是唐朝立法的杰出成果,也是我国历史上保留下来最完整的、最具社会影响
的封建法典,里面十分形象地概括说“德利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
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502条名例律置于律首。

名例律规定了唐朝法定
的刑罚和刑法原则,相当于刑法总则部分,具体包括:五刑、十恶、八仪、
清章、赎章、减章、官当、、划分公罪与私罪、犯罪自首的要件、对老幼废
疾者犯罪的减免。

律、令、格、式法律形式的定型:律:刑事法规,刑法典
令:规定国家制度的行政法规
格:本朝或前朝皇帝对具体违法、违令行为进行
的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制敕
式:是中央国家机关具体的活动细则
五刑:笞: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分五等:10、20、30、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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