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巩固队伍建设复习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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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稳定妇幼健康队伍建设

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委属医疗保健单位:

妇女儿童健康是民族兴盛的基础,妇幼卫生水平的提高是社会文明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x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x县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目标要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和10‰以下,降低农村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等妇幼卫生指标差距,结合《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皖卫妇幼{2016}29)号文件,特通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一)建立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强化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各项要求。关注高龄孕产妇和剖宫产后再孕妇女,筛查危险因素,进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努力减少孕期妊高征、先兆子痫和产时新生儿损伤、窒息等情况。加强高危新生儿访视,强化新生儿复苏技术应用,推进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制度。

(二)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加强人民医院危重症孕产妇和危重儿童救治中心建设,健全转诊救治机制,定期开展全县范围的相关培训及模拟演练,着力提升危急重症转诊救治能力。

(三)推进孕妇学校、儿童早起发展师范基地工作进展。

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要开设孕妇学校,定期针对目标人群进行授课,提高人群医疗文化素养,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四)大力开展便民优质服务

1、增设专业门诊。增设高龄孕产妇门诊、生育能力评估门诊、再生育咨询门诊等分类指导门诊,特别加强高危育龄妇女待孕生育能力评估、孕前孕期咨询指导等服务,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再生育风险,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2、推行分级诊疗。积极推进手机APP客户端使用及“互联网+妇幼健康”工程和分级诊疗工程,积极开展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环境和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动态公布孕产妇保健建册和产科床位使用情况,引导群众合理选择,有序就诊。

二、强化妇幼健康机构能力建设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宿州市孕产妇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及评估标准》和《宿州市儿童保健规范

化门诊建设及评估标准》,两年内实现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均达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求的目标。

(二)全面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和调配。加快产科医师、助产士人才培养,力争“十三五”时期实现每千分娩量6名助产士,每张产科床位0.6名产科医生的目标。在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积极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任务,加强妇幼保健专业内容培训,打造一支临床医学专业基础扎实、公共卫生视角宽广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根据床护比,组织辖区助产机构通过科室间调整和公开招聘等形式,增加产科护士,满足产科医疗需求。允许县保健院公开招聘主治及以上职称人员,强化自身队伍。(三)严格落实稳定产科人员队伍的各项措施。各单位要建立助产机构紧缺人才激励机制,在薪酬分配上充分体现产科落实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及高风险因素,将提升产科能力相关因素作为考核指标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重点加大向产科医师、助产士、产科护士等给予倾斜。优先产科人员职称晋升,增加产科岗位吸引力。将助产士专业职称评定从护理专业中单列,建立有利于护理专业人员向助产专业转岗的激励机制。落实国家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政策。在稳定现有产科人员队伍的同时,积极吸引已取得助产资质但未在产科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回归。

(四)稳固妇幼健康三级网络人才梯队建设。

1、结合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要求各乡

镇至少配备妇幼信息人员1名、助理及以上职称的孕产妇保健员2名、年活产数在500人以上的乡镇(社区),必须配置2名专业儿童保健员(职业护士、助理及以上职称),各单位需成立妇幼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信息员、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人员信息上报卫计委备案。各村至少保证1名女性村级保健员(村计生专干人员)从事村级孕产妇保健工作。所有保健人员职位变动需经过县卫计委同意,方可离岗。

2、建立绩效机制,提高保健人员待遇: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保障妇幼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基本待遇不低于同单位医技人员水平。将绩效与服务量挂钩,参与考核、提高人员积极性。

3、全县推广保健员星级评审工作。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对村级保健员进行星级评审,给予奖励。年终每乡镇选评1名乡镇保健员、1名村级保健员,奖励绩效x-x元,村级保健员(卫生专干)每例早孕摸底给与适当奖励。

(五)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转型发展。以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为导向,以等级创建为抓手,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转型升级和深度融合。引导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产科临床业务,打破保健部和临床部分别设置的格局,规范设置防治结合的整合型服务部门,促进预防保健和临床服务的有机融合。加强宣传培训,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服务。推动提高免费基本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标准,提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推动生育咨询门诊设立,指导夫妇做好计划妊娠、开展科学备孕及生育力评估指导服务。结合国家基本公告卫生服务年度考核,推动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药具自助发放服务进机关、进社区活动。

(六)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县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进程,实现与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继续推进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工作,提高数据报送率和准确率。做好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工作,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数据质量,强化分析利用。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优化服务模式。

三、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一)加强儿童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推广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质量和内涵。依托县人民医院儿科质控中心和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二)落实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以规范化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工作为抓手,强化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执行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利用培训、进修等多种形式提升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提高妇女早期宫颈癌和乳腺癌的发现率。按照县政府健康脱贫工作要求,为农村贫困妇女开展免费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为农村贫困新生儿开展免费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筛查,为农村6-24月贫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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