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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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天津市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天津市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依法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天津市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相关流程、材料、时限等内容。

一、备案主体和时间天津市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主体为合同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

合同订立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材料1. 建设工程合同原件;2. 发包人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3. 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提供单项备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备案流程1. 合同当事人登录天津市政务服务网,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2. 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3. 合同当事人携带合同及申请材料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窗口办理备案手续;4. 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发放合同备案表。

四、办理时限承诺期限:0工作日(网上申报环节不计入办理时限)五、办理地点天津市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六、办理费用此项无需收费七、法律依据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 《天津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3. 《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4.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规定》5.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八、注意事项1.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告知性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2. 合同当事人应当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 如有重大变更,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部门备案。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及其相关材料,由该部门进行登记、存档的过程。

这一过程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防范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来看一下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通常情况下,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 建设工程合同正本及副本;2. 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3. 施工许可证;4. 项目经理的资质证明;5. 安全生产许可证;6. 其他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文件。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共同前往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系统”进行操作,也可以直接到指定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提交备案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合同是否明确了工程的范围、标准、质量、工期等关键信息,以及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晰。

一旦审核通过,合同即视为有效备案,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可以依据合同开展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备案并不是一劳永逸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变更,如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调整、质量标准的改变等,都需要重新协商合同条款,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变更情况,必要时还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为了保证合同备案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定期对备案的合同进行抽查,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依法进行处理,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备案资格,甚至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

上海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一个严格而细致的过程,它不仅能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还能够有效地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因此,各方在进行建设工程合作时,务必要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备案工作,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施工备案合同程序

施工备案合同程序

施工备案合同程序是指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网上申报、提交材料、审核批准等步骤,完成合同备案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备案合同程序的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1. 登录政府门户网站,进入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2. 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内容等信息,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合同相关信息。

3. 填写完成后,打印出带有条形码的合同备案表。

二、提交材料1. 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合同相关附件,如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

6.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办理备案手续1. 合同当事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对提交的合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合同当事人办理合同备案。

3. 合同备案完成后,合同当事人领取合同备案证书。

四、注意事项1. 施工合同备案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完成,超过期限的,应向备案机构说明理由。

2. 合同备案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不得有虚假、误导等行为。

3. 合同备案证书是施工合同合法有效的证明,合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

4. 合同备案证书遗失的,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备案机构申请补发。

5.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备案证书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合同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7.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施工合同备案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合同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施工备案合同程序是确保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合同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

合同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合同备案管理机构也应加强对施工合同备案的指导和监督,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施工备案合同填写

施工备案合同填写

施工备案合同填写一、前言施工备案合同是指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等领域,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程序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施工备案合同的填写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施工备案合同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施工备案合同填写方法1. 准备相关材料在填写施工备案合同前,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中标通知书;(2)招投标文件;(3)承包人资质证书;(4)发包人营业执照;(5)工程图纸;(6)工程预算书;(7)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2. 填写合同备案表登录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工程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以下信息:(1)合同名称、编号;(2)发包人、承包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性质;(4)工程质量标准;(5)合同金额;(6)合同工期;(7)付款方式及进度;(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合同签订日期;(11)其他约定事项。

3. 打印合同备案表填写完成后,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表需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备案材料携带以下材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1)合同备案表;(2)中标通知书;(3)招投标文件;(4)承包人资质证书;(5)发包人营业执照;(6)工程图纸;(7)工程预算书;(8)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三、施工备案合同填写注意事项1. 仔细阅读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确保对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工期、付款方式等有清晰的了解。

2. 准确填写合同备案表,确保合同信息与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一致。

3. 合同金额、工期等关键信息需双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4. 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需谨慎填写,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5. 提交备案材料时,确保材料齐全、有效,以免影响备案进度。

江苏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江苏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江苏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建设工程合同。

简而言之,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某项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质量、工期以及价款等内容达成的书面协议。

这份合同涵盖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权利与义务,是双方合作的法律依据。

在江苏省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合同正本及副本;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4. 工程概况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投资额等;5. 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6.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7.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

备案流程通常如下:1. 提交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申请,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

2. 审核材料:相关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3. 现场核查:必要时,相关部门会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4. 发放备案证明: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将获得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证明。

为什么要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呢?这是因为备案后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同时,备案也有助于政府部门监管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备案合同还能为后续的工程审计、结算等提供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非常严格,任何未经备案的合同都不得执行。

如果违反规定,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可能影响企业的信誉。

因此,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必须依法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为了确保合同备案的顺利进行,建议各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初,就要考虑到备案的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筑工程合同在建委备案

建筑工程合同在建委备案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合同在建委备案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主体和时间备案主体为建设单位(甲方)和施工单位(乙方)。

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所在地的建委(或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备案时间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备案材料1. 施工合同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

合同应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并加盖双方公章。

2.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确认书。

如果工程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的施工单位,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工程是直接发包,需提供直接发包确认书。

3. 双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需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单位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如有特殊要求,还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材料。

8. 其他相关文件。

如担保合同、保函、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三、备案流程1. 双方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整理好相关备案材料,准备齐全。

2. 施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建委(或住建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3. 建委(或住建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4. 备案材料审查通过后,建委(或住建部门)为合同备案编号,并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5. 建委(或住建部门)将备案结果通知施工单位,合同备案完成。

四、注意事项1. 备案材料需按照要求准备,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 备案时间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3. 合同备案后,如合同内容发生变更,需及时到建委(或住建部门)办理合同变更备案。

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规定

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规定

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规定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下面是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备案范围施工总包合同备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备案主体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包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备案材料1. 施工总包合同备案申请表;2. 施工总包合同正式文本;3. 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非招标工程,应提交加盖合同双方公章的工程预算书;5. 政府投资非招标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预算审计报告。

四、备案程序1. 建设单位根据施工总包合同的签订情况,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书;3. 建设单位凭备案证书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违反规定的处理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施工总包合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施工总包合同签订后,如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或解除手续。

七、合同终止施工总包合同终止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合同终止备案手续。

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规定旨在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施工总包合同的管理,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规定,确保施工总包合同的合法有效。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备案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备案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备案是指在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

合同备案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备案的相关内容,包括备案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

一、备案流程1. 签订合同:承包人和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地签订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2. 准备备案材料: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合同备案所需的材料。

一般包括合同文本、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 提交备案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是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

4. 等待审核: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备案系统中进行登记。

5. 领取备案通知书:审核通过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备案通知书。

6. 公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已备案的合同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所需材料1.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文本:包括合同正文及附件,附件中应包含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等。

2.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备案,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合同备案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

5. 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工程项目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等。

三、注意事项1. 合同备案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2. 备案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

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合同备案不等同于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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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施工合同需要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传合同复印件,参见《江阴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江阴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附件一,一式五份)
2、全部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副本
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总承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核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五)
注:直接发包项目:合同备案表上总承包标的内容与直接发包通知书发包内容一致;
公开招标项目:(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五大员)必须与投标时人员一致
(2)合同备案表上总承包标的内容与中标通知书中标范围和内容一致
二、专业承包合同备案(施工合同需要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传合同复印件,参见《江阴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江阴市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附件二,一式五份)
2、全部专业承包合同正、副本
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专业承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注册或长期注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五)
三、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施工合同需要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传合同复印件,参见《江阴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江阴市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附件三,一式五份)
2、分包工程发包人的《江阴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
3、专业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复印件(核原件)
4、全部专业分包合同正、副本
5、专业分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注册或长期注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6、专业分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六)
四、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1、《江阴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附件四,一式五份)
2、分包工程发包人的《江阴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或《江阴市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江阴市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
3、劳务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4、全部劳务分包合同正、副本
5、劳务分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注册或长期注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6、劳务分包企业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及上岗证复印件(核原件)
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六)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一:
江阴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
年月日
合同备案编号:
附件二:
江阴市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编号:年月日
附件三:
江阴市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编号:年月日
附件四:
江阴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编号: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总承包、专业承包)
编号: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

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
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

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如“包工头”
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
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

不能垫付的同意可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


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江阴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此承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向江阴市建设
局做出承诺。

特此承诺!
承包单位(章):
承诺日期:
法人代表(盖章):手机:固话:
工程项目经理:手机:固话: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编号: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分包单位不将所承接分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

劳务公司不将工程
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2、若本单位自己雇佣农民工,承诺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有劳务
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承包单位备案。

民工工资由本单位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单位负责支付。

3、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本单
位先行垫付。

不能垫付的同意可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


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江阴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此承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本单位向江阴市建设局做出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章):
承诺日期:
法人代表(盖章):手机:固话:
项目负责人:手机: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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