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行业标准
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
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作为欧盟对矿泉水质量和安全的监管标准,对矿泉水生产、包装、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喝到高质量、安全的矿泉水,同时促进欧盟内矿泉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欧盟对天然矿泉水的标准要求和监管机制。
欧盟对天然矿泉水的定义是指未经任何人工处理的天然水,在水源处即达到终端用户处符合人体饮用标准的无菌水。
这就要求矿泉水源头的环境必须保持清洁、无任何污染,水质必须符合人体饮用标准的相关要求。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水才能被认定为天然矿泉水,才能被欧盟允许销售。
欧盟对天然矿泉水的包装和标识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欧盟的食品安全标准,不能对水质造成任何污染。
矿泉水瓶上必须标有矿泉水的来源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提供给消费者准确的信息。
欧盟还对矿泉水的生产过程、储存条件、运输环境等各个环节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欧盟对矿泉水的标准和监管并非仅限于产品质量的要求,还涉及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生产矿泉水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关的生产许可和认证,每年都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一旦发现矿泉水产品不符合标准,相关企业将面临处罚,产品也会被召回。
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欧盟矿泉水行业整体的形象和品质水平。
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地选择这些经过严格监管的产品,不必担心水质、包装等方面存在隐患。
也有助于促进行业内的良性竞争,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
欧盟对天然矿泉水的标准要求和监管机制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只有遵守这些标准和规定,生产商才能在欧盟市场上获得信任和认可,为消费者带来高质量的矿泉水产品。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更好地了解欧盟对矿泉水行业的监管标准,也能更加关注和重视矿泉水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篇示例:欧盟天然矿泉水标准源自欧盟法规,是欧盟对矿泉水质量和安全的一系列规定。
饮用天然泉水标准
饮用天然泉水标准
饮用天然泉水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pH值:天然泉水的pH值应介于6.5至8.5之间,符合人体生理范围。
2. 微生物指标:天然泉水应符合国家卫生行业标准中规定的饮用水微生物指标,如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应达到合格标准。
3. 重金属含量:天然泉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应低于国家卫生行业标准中规定的限量值,如铅、砷、汞等。
4. 其他物质含量:天然泉水中其他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行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如硫酸盐、氯酸盐、硝酸盐等。
5. 天然泉水的来源应该是地下水或者山泉水,不含任何人工添加物。
以上是一般饮用天然泉水的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所以具体标准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认。
GB8537-2008-矿泉水新国标的说明资料
1997,2008.
2. 采用国际标准程度及代号 等同采用 IDT (identical); 修改采用 MOD (modified); 非等效 NEQ (not equivalent)。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由“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 本标准的 3定义、5.2水质要求、8.1.1产品标签 是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抗体的产生,增强机体免疫力。 ②经科学家调研发现,美国、芬兰等一些高硒 地区人群的冠心病及高血压的发病率均比其它 地区人群都低。 ③我国卫生部门经过多年研究,确认克山病就 是缺硒所致, 经过人为补硒后, 收效十分明显 , 这是我国科学实验的成果。 因此,中国代表团在CAC第24次大会上同时作了 口头和书面发言,陈述了中国的意见和理由。 由于该标准草案已进入程序第8步, 大会还是通 过了。但是,中国的意见已记录在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⑷硒的限量指标不变 ①CODEX STAN 108-1997修订时,硒限量指标仍 为<0.05mg/L。 ②2001年6月4~5日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召开CAC 国内协调组会议为第24届CAC大会做准备时,国 际《天然矿泉水法典标准》已进入第8步,我们 从网上下载该标准“草案”后,立即向CAC国内 秘 书处正式打了报告,反映我国矿泉水行业的意 见 “不同意将硒的限量指标改为<0.01mg/L”。 理由是: ①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为人红细胞中谷胱 甘肽过氧化物酶的重要组成部分,硒能刺激免
6.微生物指标
⑴增加3项
表5
项 目
微生物指标
要 求
大肠菌群(MPN/100mL) 粪链球菌/(CFU//250mL)
2.完善了天然矿泉水的定义 ⑴ 饮用天然矿泉水: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 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 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 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 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 稳定。 3.增加了产品分类
国家天然矿泉水标准
国家天然矿泉水标准国家天然矿泉水标准是指对天然矿泉水质量和卫生安全的要求和规定。
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水层中自然涌出,含有丰富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水。
由于其天然纯净的特性,天然矿泉水备受消费者青睐,因此国家对其质量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首先,国家对天然矿泉水的水质要求严格。
天然矿泉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
此外,天然矿泉水中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含量也受到严格控制,以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的营养成分标准。
其次,天然矿泉水的包装和标识也受到国家的严格要求。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不得对水质造成污染。
此外,包装上必须清晰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质量。
另外,国家对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也有相应的要求。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条件,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水质造成污染。
同时,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此外,国家还对天然矿泉水的销售和流通环节进行了规范。
销售商必须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过期或变质的产品。
同时,销售商也要对产品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国家天然矿泉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消费者的饮用水安全和健康权益。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才能确保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安全,让消费者放心饮用。
同时,生产企业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天然矿泉水产品。
矿泉水国标
矿泉水国标
矿泉水国家标准是指针对矿泉水的生产、质量及安全等方面,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制定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矿泉水的组成、质量、卫生等方面的各项要求,旨在确保消费者饮用的矿泉水的安全、卫生和营养价值。
矿泉水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十分严格,需要经过多个委员会的审查和讨论,并听取相关领域的专家和企业的意见。
标准的内容包括矿泉水源地的选定和管理、生产加工流程、矿泉水成分和营养含量、质量检测和监督等。
通过制定国家标准,可以提高矿泉水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国家已制定了多项矿泉水国家标准,分别适用于不同种类的矿泉水产品。
作为消费者,购买矿泉水时应注意查看产品的标签和质量安全证书,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同时,生产企业也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保证生产出的矿泉水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相关标准
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相关标准桶装饮用水,是指GB10789《饮料通则》定义的密封于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级塑料或玻璃等材料制成的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内,可供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全自动净化水设备为进一步提高桶装纯净水行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特别提出本自律文件。
桶装饮用水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产品标准,相关标准如下: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地方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全自动净化水设备桶装饮用水生产场所需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规范要求。
1、设立独立的空压机房、水处理车间、灌装间、检测实验室、回收桶贮存及空桶检验预洗间、空桶清洗消毒间、包装区域。
2、具有独立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至少具有存放2天产成品量的贮存空间,加强货龄管理。
3、车间入口、灌装间入口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场所(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车间入口需设立更衣室,灌装间入口要求设立二次更衣间,灌装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应达到100级,或整体洁净度达到1000级。
4、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
5、设备及车间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衔接合理,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6、车间、仓库应设置有效地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
桶装生产水所需设备与设施需具有与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1、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2、应按QS认证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要求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并定期校验合格。
3、生产设备应包括:(1)水处理设备:粗滤设备(如碳缸、砂缸等)、精滤设备、杀菌/除菌设备(如臭氧发生器及混合设备、紫外杀菌设备等)、纯净水产品还应具备反渗透设备或蒸馏设备及其他去离子设备等。
矿泉水行业的质量标准与产品检测体系
矿泉水行业的质量标准与产品检测体系矿泉水是一种被广泛饮用的饮用水产品,具有天然、纯净的特点,其质量标准和产品检测体系对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矿泉水的定义、质量标准和产品检测体系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矿泉水的定义矿泉水是指从地下自然产生的水源中取得的,具有一定特定矿物质和药用价值,经检验合格后在原地包装封闭销售的水。
矿泉水的地下来源使得它具备了天然、纯净的特点,适合直接饮用和保健。
二、矿泉水的质量标准为了确保矿泉水的品质稳定和消费者的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矿泉水质量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和色泽:矿泉水应呈现透明、无色或者微带色,无悬浮物和浑浊现象,保持良好的外观。
2. 气味和味道:矿泉水应无异味或有轻微的矿物质气味,不应有混浊、腐败等不良气味,并保持适宜的味道。
3. 外来物质和矿物质含量:矿泉水中的外来物质如铁、锌、铜等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在适宜范围内。
4. 微生物指标:矿泉水中的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确保矿泉水的卫生安全。
5. 放射性物质含量:矿泉水中的放射性物质如铀、钍等应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不应超过国家标准。
三、矿泉水的产品检测体系为了确保矿泉水的质量稳定和合格,矿泉水行业建立了完善的产品检测体系,可分为三个环节:原料检测、生产过程中的检测和成品检测。
1. 原料检测:矿泉水的原料主要是地下水,原料检测的目的是确定地下水的来源和水质。
这个环节主要包括水源地勘察、地下水取样和综合分析等步骤,确保原料水的卫生和质量。
2. 生产过程中的检测:生产过程中的检测主要是对矿泉水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测,确保矿泉水的质量符合标准。
这个环节主要包括原料水的处理过程检测、生产设备的清洁和消毒检测、生产环境的卫生检测等。
3. 成品检测:成品检测是针对包装好的矿泉水样品进行的检测,主要检查其外观、气味、味道和微生物指标等。
这个环节确保矿泉水在销售前符合质量标准,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饮用。
真正的矿泉水执行标准
真正的矿泉水执行标准
真正的矿泉水执行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行业规定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标准来制定。
以下是一般性的矿泉水执行标准的要求:
1. 源水质量要求:矿泉水应源自天然水源,如地下水或山泉水。
源水应无污染,符合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质量标准。
2. 水质化学指标:矿泉水要求含有适量的矿物质,如钙、镁、钠、钾等,并且矿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区的规定。
此外,矿泉水的pH值、溶解性固体、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也需要符
合相应的标准。
3. 微生物指标:矿泉水应经过严格的处理和消毒,以保证微生物的安全性。
常见的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杆菌以及其他致病性菌的检测,这些指标通常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来确定。
4. 包装要求:矿泉水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循严格的卫生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总之,真正的矿泉水执行标准可以根据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源水质量、水质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以及包装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的目的是确保矿泉水的安全、健康和高质量。
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相关标准
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相关标准桶装饮用水,是指GB10789《饮料通则》定义的密封于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级塑料或玻璃等材料制成的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内,可供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全自动净化水设备为进一步提高桶装纯净水行业整体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特别提出本自律文件。
桶装饮用水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产品标准,相关标准如下: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地方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全自动净化水设备桶装饮用水生产场所需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规范要求。
1、设立独立的空压机房、水处理车间、灌装间、检测实验室、回收桶贮存及空桶检验预洗间、空桶清洗消毒间、包装区域。
2、具有独立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至少具有存放2天产成品量的贮存空间,加强货龄管理。
3、车间入口、灌装间入口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场所(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车间入口需设立更衣室,灌装间入口要求设立二次更衣间,灌装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应达到100级,或整体洁净度达到1000级。
4、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
5、设备及车间的布局和工艺流程衔接合理,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6、车间、仓库应设置有效地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
桶装生产水所需设备和设施需具有和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1、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2、应按QS认证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要求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并定期校验合格。
3、生产设备应包括:(1)水处理设备:粗滤设备(如碳缸、砂缸等)、精滤设备、杀菌/除菌设备(如臭氧发生器及混合设备、紫外杀菌设备等)、纯净水产品还应具备反渗透设备或蒸馏设备及其他去离子设备等。
农夫山泉 标准
农夫山泉标准农夫山泉的国家标准?农夫山泉执行的《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是浙江省质监局在2002年组织制定、2005年进行修订的产品质量标准。
作为瓶装饮用天然水的地方标准,该地方标准在2005年修订时,其中卫生指标执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
2008年,国家分别在1月和9月批准发布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的两次修改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的精神,《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产品标准中的安全相关指标必须和国家标准相一致。
水的执行标准号代表什么?纯净水的标准代码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瓶(桶)饮用水卫生标准。
标准有4个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7324)。
这4个国家标准分别由卫生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出台,这些标准都属于卫生(安全)标准。
目前纯净水和矿泉水都有国家标准,即执行“GB”开头的标准号,天然水由于暂无国家标准,所以执行各地制定的以“DB”开头的标准。
瓶装水是用什么保质的?普通的瓶装水,未开封保质期为12个月,在一个无菌的车间,消毒过的器皿,消毒过滤的蒸馏水,放上12个月没有问题。
瓶装水算快速消费品。
根据包装饮用水新国标GB19298-2014,一般瓶装饮用水是一年的保质期。
清江尚品的瓶装定制水就是一年保质期。
矿泉水卫生标准
矿泉水卫生标准矿泉水是一种天然的饮用水,因其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而备受消费者青睐。
然而,矿泉水作为饮用水的一种,其卫生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矿泉水卫生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首先,矿泉水的卫生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卫生标准,保证生产环节的卫生安全。
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认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其次,矿泉水的包装和储存也是关乎卫生标准的重要环节。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保证矿泉水在包装和储存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
同时,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保证矿泉水的卫生安全。
另外,矿泉水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水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测。
严格把控产品的卫生安全,确保矿泉水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到任何污染,保证产品的卫生标准。
此外,矿泉水生产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产品在流通和销售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对于产品的包装、运输、销售环节,企业应当进行全程监控,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最后,消费者在购买和饮用矿泉水时也应当注意产品的卫生安全。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注意产品的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购买过期或变质产品。
在饮用时,应当及时饮用完毕,避免长时间存放而导致产品变质。
总之,矿泉水作为一种饮用水,其卫生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产品的卫生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和饮用时也应当注意产品的卫生安全,共同维护矿泉水的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矿泉水执行标准
矿泉水执行标准
矿泉水产品标准号通常以GB开头数字结尾,其中以“GB”开头的标准是国家标准,“DB”开头的是地方标准,“Q”
字打头的是企业标准,行业标准相对繁琐,包括ST、J、SC、SB等。
《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成型于1995年,其中灌
装产品菌落总数要求低于每毫升50单位。
为达标,矿泉水
企业普遍采用了臭氧杀菌工,随之极易产生溴酸盐。
而本次修改预示着矿泉水国标在溴酸盐上限制上将与国际矿泉水
标准接轨。
据悉,世卫对溴酸盐的限制就是0.01毫克/升,欧盟规定为0.003 mg/L,美国规定为0.01mg/L。
即将出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新国标将对矿泉水溴酸盐浓度加以限定,目前初定溴酸盐浓度应低于0.01毫克/升。
新出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2008-12-29发布2009-10-01实施。
原有《饮用天然矿泉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原地质矿产部、轻工总会制定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GB 8537-1995]。
矿泉水新国标主要变化如下:
完善了天然矿泉水的定义;界限指标去掉1项“溴化物”;限量指标增加3项(锑、锰、镍、“溴酸盐”)、修改3项(镉、砷、硼),删除4项(锂、锶、碘化物和锌);污染物指标增
加2项(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矿物油);微生物指标增加3项(粪链球菌、绿脓杆菌和产气荚膜杆菌),删除1项(菌落总数)。
矿泉水行业标准
矿泉水行业标准1. 引言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水或者岩层中开采出来的,经过处理后可供人们直接饮用的水。
矿泉水行业是一个重要的饮品行业,为了确保矿泉水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业标准。
本文将介绍矿泉水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2. 矿泉水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法》,矿泉水是指符合国家矿泉水卫生标准的天然水,可以直接提供给人体饮用或用作饮料原料的水。
矿泉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来源地水源优良,水质纯净,含有一定量的有益矿物质,无毒无害。
矿泉水行业标准主要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导制定,并由质检总局进行发布和监管。
制定矿泉水行业标准的目的是确保矿泉水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4. 矿泉水行业标准的具体内容矿泉水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矿泉水源水质标准矿泉水源水质标准是指矿泉水的原水需要符合的一系列要求,包括水质的PH值、溶解性固体物质的含量、重金属禁限要求等。
这些标准是保证矿泉水的安全性和纯净度的基础。
矿泉水生产工艺标准指导矿泉水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原水处理、消毒灭菌、矿化调整、灌装包装、成品水质检测等环节的要求。
这些标准是保证矿泉水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关键。
4.3 矿泉水成品水质标准矿泉水成品水质标准是对矿泉水成品的一系列要求,包括外观、气味、味道、色度、透明度、微生物指标等。
这些标准是保证矿泉水的品质和口感的基础。
4.4 矿泉水包装标准矿泉水包装标准主要包括瓶身材质、密封性能、标签和包装材料等要求。
这些标准是保证矿泉水包装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5. 矿泉水行业标准的重要性矿泉水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矿泉水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符合矿泉水行业标准的企业能够给消费者提供高品质、安全可靠的矿泉水产品。
同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也能够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6. 结论矿泉水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矿泉水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只有通过标准的指导和监督,才能确保矿泉水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GB 8537-1995 代替GB 8537-87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源及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水源水及其灌装产品。
2 引用标准GB 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3.1 饮用天然矿泉水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人工揭露的、末受污染的地下矿水;含有一定量的矿物盐:微量元素或二氧化碳气体;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在天然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4 技术要求4.1 水源评价4.1.1 水源地4.1.1.1 须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比例尺1:5000~1:25000)和水源地综合地质-水文地质调查(比例尺1:5000~1:25000)。
4.1.1.2 要有矿泉水生产井(孔)结构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或泉点实测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0)。
4.1.1.3 必须有一个水文年以上的水温、水量、水位(压力)的动态监测资料。
水温小于25℃的水源,每半月观测一次;水温等于或大于25℃的水源,每月观测一次。
4.1.1.4 抽吸矿泉水时,其水温、水量、水位应保持稳定,水位不可出现不可逆下降。
水温变化范围不超过土1℃。
4.1.1.5 经丰、平、枯水期(采样间隔为四个月)的水质检验,其主要组分(溶解性总固体、K++NA+、 Ca+、Mg2+、HCO3-、SO24-、CI-)的变化范围不应超过20%,所有水质检测结果,其特征性界限指标 (实测值)均需符合表2要求。
4.1.1.6 以枯水期的水量作为水源的允许开采量,每日允许开采量应大于50T。
4.1.1.7 水源开发后,必须进行水质、水温、水量、水位的长期监测。
矿泉水行业中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
矿泉水行业中的质量标准与认证体系矿泉水是一种自然水源,被广泛使用为饮用水和工业原料。
在矿泉水行业中,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矿泉水行业中的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的重要性,并介绍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标准。
一、质量标准的重要性矿泉水作为饮用水品类的一种,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证矿泉水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有效避免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和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质量标准还能促进行业内的公平竞争,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
二、国际标准在国际上,矿泉水行业的质量标准主要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负责制定。
ISO标准包括矿泉水的分类、物理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等内容。
例如,ISO 22000标准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可以用于矿泉水行业。
此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也发布了相关的食品标准,供各国参考和采用。
三、中国国家标准在中国,矿泉水行业的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制定和管理。
目前,中国国内主要采用的矿泉水标准为《矿泉水卫生标准》(GB 8537-2008)。
该标准规定了矿泉水的分类、物理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以及包装和标签要求等内容。
此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还对矿泉水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行业自律标准除了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外,矿泉水行业还有一些行业自律组织和标准。
这些自律标准通过行业组织或协会发布,并不具有强制力,但对于行业内的企业来说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例如,中国矿泉水协会发布的《矿泉水行业水源地保护与管理规范》以及《矿泉水行业产品规范》,对矿泉水的生产、包装和销售等环节提出了更加具体和细致的要求,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综上所述,矿泉水行业中的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对于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行业发展至关重要。
冰川矿泉水 标准
冰川矿泉水是指源自天然冰川水源的矿泉水,这类水通常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以下是关于冰川矿泉水的一些标准信息:
1. 中国国家标准GB/T 28059-2011《饮用天然矿泉水》:
- 标准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 其中包括对矿泉水中各种矿物元素含量的要求。
2. 欧洲地区标准(未指定具体编号):
- 据提到的信息,在1981年有一个完整的欧洲地区矿泉水标准,该标准可能包含对矿泉水中某些元素和组分的规定。
3.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讨论:
- 在1993年,CAC在欧洲地区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打算讨论通过成为一个世界性的统一标准。
- 这个过程中的讨论可能会涉及到对矿泉水中各种成分的安全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估。
4. 中国行业标准HJ/T 436-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 虽然不是专门针对冰川矿泉水的,但这个标准为确保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环保技术和质量提供了指导。
这些标准涵盖了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安全、优质的饮用水产品。
天然矿泉水的标准
天然矿泉水的标准天然矿泉水是指天然地下水在地质构造中流经含有矿物质的地层,吸收了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和医疗价值的饮用水。
天然矿泉水的标准是指其应符合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其在饮用水市场上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天然矿泉水的产地选择至关重要。
天然矿泉水的产地应该是地下水丰富的地区,水源地应远离工业废气和污染源,保证水质的纯净和无污染。
其次,天然矿泉水的生产过程需要符合严格的卫生标准,生产厂家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在包装和运输环节,天然矿泉水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同时,储存和销售环节也需要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天然矿泉水的标准还包括了水质的要求。
天然矿泉水应当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如钙、镁、钠等,这些矿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保证水质的卫生和安全。
此外,天然矿泉水还应当具有一定的PH值和气体成分,以保证其口感和气泡感。
在天然矿泉水的标准中,还包括了产品的标识和包装要求。
天然矿泉水的包装上应当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产品批号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同时,包装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要求,保证产品在包装过程中不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总的来说,天然矿泉水的标准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只有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要求,才能生产出高质量、安全的天然矿泉水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饮用水。
因此,生产厂家和相关部门应当共同努力,加强对天然矿泉水的监管和管理,促进天然矿泉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矿泉水卫生标准
矿泉水卫生标准矿泉水是指天然含有丰富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适宜人体健康的天然水。
矿泉水的卫生标准是保证其安全、健康、合格的重要保障,对于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矿泉水卫生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从业人员和消费者了解矿泉水的卫生标准,从而更好地选择和生产矿泉水产品。
首先,矿泉水的卫生标准包括微生物指标、化学成分指标和放射性指标三个方面。
微生物指标是评价矿泉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主要包括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等。
矿泉水中微生物指标超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
其次,化学成分指标是评价矿泉水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包括矿泉水中的矿物质含量、重金属含量、有机物含量等。
化学成分指标是评价矿泉水是否健康的重要依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最后,放射性指标是评价矿泉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矿泉水中放射性元素的含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否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矿泉水的卫生标准还包括生产环境卫生标准、包装卫生标准和运输卫生标准三个方面。
生产环境卫生标准是指矿泉水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控制,包括生产车间的卫生条件、生产设备的清洁消毒、生产人员的卫生健康等。
包装卫生标准是指矿泉水包装容器的卫生条件和控制,包括瓶身的清洁、密封性能、印刷标识等。
运输卫生标准是指矿泉水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控制,包括运输车辆的卫生条件、运输温度控制、运输记录等。
最后,矿泉水的卫生标准需要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加强对矿泉水的监督检查,确保矿泉水的卫生安全。
消费者在选择矿泉水产品时,应该注意查看产品的卫生标准认证情况,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同时,消费者在饮用矿泉水时,也要注意保持瓶口卫生,避免二次污染。
总之,矿泉水的卫生标准是保障矿泉水安全、健康、合格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矿泉水的卫生安全。
消费者在选择和饮用矿泉水时,也要注意产品的卫生标准认证情况,做到安全饮水。
天然矿泉水的标准
天然矿泉水的标准天然矿泉水是指自然产生于地下水层,具有一定矿物质成分和医疗保健功能的水。
它是一种天然的饮用水资源,因其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成分和良好的口感,备受消费者青睐。
然而,为了确保天然矿泉水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来规范天然矿泉水的生产和销售。
本文将从天然矿泉水的生产、贮存、包装、运输和销售等方面,介绍天然矿泉水的标准。
首先,天然矿泉水的生产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
生产天然矿泉水的企业应选择水质优良、来源清洁的地下水源,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水质,确保水质稳定和卫生安全。
此外,生产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和生产环境的洁净度,以免污染水质。
另外,生产企业还需要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控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其次,天然矿泉水的贮存和包装也是关键环节。
生产完成的天然矿泉水需要在贮存和包装过程中保持水质的稳定和卫生安全。
贮存环节需要选择干净、通风良好的场所,并采取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措施,防止水质受到污染和变质。
包装环节需要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和设备,保证包装过程的卫生条件和包装材料的安全性,以免对水质造成污染。
此外,包装上还需要标注清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必要的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再次,天然矿泉水的运输和销售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定。
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和容器,保证水质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在销售过程中,需要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销售场所和设施,保证水质在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另外,销售场所还需要对天然矿泉水的存储和陈列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避免水质受到污染和变质。
同时,销售场所还需要对天然矿泉水的来源、质量、生产企业等进行明确的标注和宣传,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综上所述,天然矿泉水的标准涉及到生产、贮存、包装、运输和销售等多个环节,需要生产企业、贮存包装企业、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共同遵循和执行。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定义:根据卫生质量要求,对生活饮用水中各种物质含量所作的规定。
简要介绍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可包括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中各种有害因素不影响人群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达到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检测项目/参数标准条款/检测细则编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价格预算(万元)序号名称1 色度《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1.1色度仪0.52 浑浊度《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2.1实验室浊度仪0.53 臭和味《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3.1/ /4 肉眼可见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4.1/ /5 pH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5.1实验室pH计、全自动离子分析仪[1]、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2]/5 液相,气相,原子吸收,原子荧光标液配置与实验分析所需超纯水设备G120-E 4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6 总硬度(以CaCO3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7.1滴定管、全自动离子分析仪[1]、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2]或专用玻璃仪器0.47 铝《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1.1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TAS-990AFG21(进口原子吸收预算56万)《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7500a1608 铁《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2.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2.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3(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9 铜《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4.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TAS-990AFG(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10 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3.6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7500a/《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3.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11 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5.6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12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中的9.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U19017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1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4 硫酸盐《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1.2离子色谱仪6015 氯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2.2离子色谱仪、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2.1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16 溶解性总固体《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8.1电子分析天平 217 耗氧量(以O2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7-2006 中的1.1电热恒温水浴锅0.218 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6.6原子荧光光度计(相关附件)TAS-990AFG2019 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9.7原子荧光光度计(相关附件)TAS-990AFG/20 铬(六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0.1可见分光光度计/721/21 氰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U1901/4.122 铅《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1.7原子吸收/23 氟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3.2离子色谱仪、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3.1离子活度计、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24 汞《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8.2原子荧光PF6-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25 硒《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7.7原子荧光/26 硝酸盐(以N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5.3离子色谱仪、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5.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7 四氯化碳《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1.2气相色谱仪7897028 三氯甲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1.2气相色谱仪789/29 菌落总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电热恒温培养箱0.5法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中的1.130 总大肠菌群《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中的2.2微生物检测系统 431 耐热大肠菌群《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06 中的3.2恒温培养箱 132 游离余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1.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剂指标》GB/T5750.11-2006 中的1.1袖珍式余氯总氯分析仪333 总α放射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GB/T5750.13-2006 中的1.1电子分析天平M214AI/低本底α、β测量仪FYFS-400X/34 总β放射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GB/T5750.13-2006 中的2.1低本底α、β测量仪FYFS-400X/电子分析天平M214AI/35 硫化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6.1可见分光光度计/721/36 钠《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中的22.4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37 锑《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19.4 样器及相关附件)38 钡《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6.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39 铍《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20.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40 硼《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1995中的34.3可见分光光度计/72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8.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41 镍《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42 钼《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3.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43 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21.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44 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2.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石墨炉自动进样器及相关附件)/45 二氯甲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GB/T5750.10-2006 中的5.1气相色谱仪/46 一氯二溴甲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气相色谱仪/47 二氯一溴甲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气相色谱仪/150-2001中的CJ/T145-200148 1,2-二氯乙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2.1气相色谱仪/49 1,1,1-三氯乙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3.1气相色谱仪/50 1,1-二氯乙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 中的1气相色谱仪/51 1,2-二氯乙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气相色谱仪/52 三氯乙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气相色谱仪/53 四氯乙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气相色谱仪/54 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18.4气相色谱仪/55 甲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18.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气相色谱仪/56 乙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18.4气相色谱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57 苯并(α)芘《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9.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7-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国产20(进口液相50万)58 氯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2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气相色谱仪/59 1,2-二氯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24.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145-2001气相色谱仪/60 1,4-二氯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24.1气相色谱仪/61 1,2,3-三氯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24.1气相色谱仪/62 1,2,4-三氯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24.1气相色谱仪/63 1,3,5-三氯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气相色谱仪/GB/T5750.8-2006 中的24.164 溴氰菊脂《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附录B气相色谱仪/65 微囊藻毒素-LR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13.1高效液相色谱仪/66 林丹《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 中的1.2气相色谱仪/67 滴滴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 中的1.2气相色谱仪/68 六氯苯《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24.1气相色谱仪/69 乐果《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 中的4.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4-2001气相色谱仪/70 六六六《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 中的2.2气相色谱仪/71 对硫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 中的4.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4-2001气相色谱仪/72 甲基对硫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 中的4.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4-2001气相色谱仪/73 五氯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6-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74 2,4,6-三氯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6-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75 三溴甲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气相色谱仪/76 钾《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77 钙《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78 镁《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79 硅《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1995中的35.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80 溶解氧《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二分册)中的GB11913-89溶解氧仪 2《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一分册)中的GB7489-87 滴定管、通用或专用玻璃仪器/81 总碱度《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8-1995中的10滴定管、全自动离子分析仪、HC800全自动离子分析仪或专用玻璃仪器182 总有机碳《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7-2006 中的4.1总有机碳测定仪5083 石油类《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7-2006 中的3.5GB/T16488-1996红外测油仪884 敌敌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4-2001气相色谱仪/85 敌百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4-2001气相色谱仪/86 2,4-二氯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6-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87 1,1,2-三氯乙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5-2001中的1气相色谱仪/88 钒《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89 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90 钛《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GB/T5750.6-2006 中的1.591 溴化物《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5-1995中的38.2可见分光光度计/72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GB/T5750.10-2006中的13.2离子色谱仪/92 碘化物《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5-1995中的39.3离子色谱仪/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11.4气相色谱仪/93 莠去津《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指标》GB/T5750.8-2006 中的附录B气相色谱仪/94 钴《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4.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8535-1995 中的29.1可见分光光度计/721/95 锂《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96 总铬《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6-2006 中的1.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97 甲胺磷《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农药指标》GB/T5750.9-2006 中的4.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气相色谱仪/CJ/T144-200198 荧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7-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99 苯并(b) 荧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7-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100 苯并(k) 荧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7-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101 苯并(g,h,i) 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7-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102 茚并(1,2,3-c,d)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7-2001高效液相色谱仪/103 粪链球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141~150-2001中的CJ/T148-2001中的2电热恒温培养箱0.5104 电导率《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06 中的6.1电导率仪 2105 氨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9.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分光光度计/106 亚硝酸盐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5750.5-2006 中的10.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便携式分光光度计/107 悬浮物《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二分册)中的GB/T11901-89电子分析天平/108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GB/T5750.7-2006中的2.1《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一分册)中的GB7488-87BOD仪与生化培养箱5109 化学需氧量(COD)《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二分册)中的GB11914-89COD 3109 化学需氧量(COD)《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二分册)中的GB11893-89COD 3110 总磷(以P计)《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二分册)中的GB11893-894111 总氮《水质分析方法(国家)标准汇编》(第二分册)中的GB11894-89选购饮用水1、购买品牌首选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和知名品牌,饮用水已纳入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所有产品上应有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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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竣工验收的内容 (2)5 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 (3)6 竣工验收工作的依据 (3)7 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 (4)8 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必备条件与时间要求 (5)9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6)10 竣工验收的主要文件 (7)11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处理 (7)12 档案管理 (7)附录A (规范性附录)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9)附录B (规范性附录)预验收确认书格式 (13)附录C (规范性附录)单项验收鉴定书格式 (16)附录D (规范性附录)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18)附录E (规范性附录)竣工验收应提交的主要报告 (22)附录F (规范性附录)验收提供的资料参考目录 (27)前言本标准根据近几年来气象建设项目的实践和未来气象建设项目竣工的需要,参照GB/T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计划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扬、郑荣然、潘正林、李毅、陈昭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气象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认真贯彻增收节支的方针和国务院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国发[2005]21号),进一步做好气象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气象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及财务管理,提高气象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气象部门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以国家和有关气象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基础,将中国气象局以往下发的有关气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库暂行规定和项目执行检查办法等规定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
通过实施本标准,使气象部门建设项目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有利于合理组织气象建设项目资金供应,有利于降低建设成本、节约资金,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有利于监督检查,有利于提高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有利于全面了解各类项目的执行情况,提高项目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本标准为气象行业标准,不违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气象建设项目管理在竣工验收时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要求、验收工作的组织、验收程序和内容、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对竣工验收文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国家或地方财政资金以及使用其他资金的气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326-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DA/T 28-2002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气象建设项目 meteorolog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使用国家或地方财政资金以及使用其他资金用于气象建设项目。
3.2大中型项目large- or medium-scale project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气象建设项目。
3.3小型项目 small-scale project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气象建设项目。
3.4限额 quota基本建设投资的规定数额。
本标准所适用的限额为1000万元。
3.5工程价款结算 project price settlement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3.6竣工财务决算 finacial settlement of the completed project凡是新建、改建和扩建或单项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必须由建设单位编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该文件作为办理交付使用、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建设成本的依据。
3.7验收准备 preparation for project assessment and acceptance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以建设单位为主,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质检单位为竣工验收做的准备工作。
3.8预验收 pre-assessment and acceptance在验收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使用单位及有关单位进行的验收工作。
3.9正式验收 official project assessment and acceptance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最后阶段,其验收内容与3.11的竣工验收相同。
3.10单项验收 assessment and acceptance of project item整个项目工程中一个独立的项目或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并能满足用户要求或具备运行条件,且实施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验收。
3.11竣工验收 assessment and acceptance of completed project气象建设项目完工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整体验收。
4 竣工验收的内容4.1 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内容建成,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少量不影响整体使用的未完成的附属项目应具有未完成一览表,包括工程量、预算造价、完成时间等。
4.2 项目质量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质量要求和标准,并具有包括由质检、环保、消防、安全、劳动、卫生和土地等部门的鉴定意见,其中不能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具有原因说明材料。
4.3 项目技术性能设备或业务系统的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和合同指标要求,满足业务运行需求,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应达到设计要求。
4.4 运行准备情况试运行情况是否达到正式业务运行要求,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规程已建立,人员及技术保障能力满足要求。
4.5 用户使用情况项目是否交付用户使用且应能满足用户要求。
4.6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投资、财务管理规定,项目建设资金实际落实情况,资金支出范畴及结构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以及各项支出的合理性。
4.7 项目投资使用及效益分析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投资效益分析、经费使用自查情况。
4.8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并附有固定资产交接表、固定资产证书,编制固定资产卡。
4.9 档案资料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装订成册,且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4.10 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5 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5.1 大中型气象建设项目由国家级主管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科技部)组织或由其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5.2 限额及限额以上小型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由其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5.3 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由省级气象部门或地方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也可由其委托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具体额度和范围由省级气象部门自行制订。
视情况中国气象局也可对此类项目组织验收。
5.4 竣工验收工作受理部门由气象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均由其相应的计划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和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6 竣工验收工作的依据6.1 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以相关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资料为主要依据。
应包括: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总概算、年度投资计划,设计变更报告及核定单、建设单位现场签证、概算调整,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开工报告批准书以及其他文件和规定。
6.2 气象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
应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各种设备、产品、材料的技术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6.3 现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6.4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的招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6.5 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还应出具国外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7 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7.1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分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7.2 视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可分为单项验收和项目的全部验收。
7.3 单项验收是整个项目全部验收的组成部分,也可视为全部验收的验收准备和预验收工作。
单项验收时,要填写单项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C)。
7.4 验收准备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勘察、审计、质检等单位,做好下述验收准备工作。
7.4.1 核实项目的完成情况,列出已完成工程和未完成工程一览表(包括工程量、预算造价、完成时间)。
7.4.2 提出竣工决算报告。
7.4.3 检查建设项目质量,查明须返工或修补的工程,提出竣工时间。
7.4.4 收集、整理、汇总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分类编目,绘制好工程竣工图,并装订成册。
7.4.5 登载固定资产,编制固定资产构成分析表。
7.4.6 落实项目投入使用的准备工作,提出业务试运行考核情况报告。
7.4.7 业务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通过有关部门(一般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验收,并提交业务测试报告、运行情况报告和业务验收报告。
7.4.8 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7.5 预验收7.5.1 验收准备完成后,进行预验收。
7.5.2 检查、核实竣工项目准备移交使用单位的所有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情况。
7.5.3 核查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对存在的隐患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7.5.4 检查财务帐表是否齐全、数据是否真实、开支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5.5 检查试运行情况和投入业务使用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7.5.6 协调项目各有关单位,排除存在的争议问题。
7.5.7 督促返工工程、补做工程、收尾工程的完工。
7.5.8 填写预验收确认书(格式见附录B)。
7.5.9 编写项目竣工预验收报告和移交业务使用准备情况报告。
7.6 正式验收7.6.1 预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填报竣工验收申请书(格式见附录A),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经审核后,组织进行正式验收。
7.6.2 视建设项目的重要性、规模大小和隶属关系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进行正式验收。
在进行正式验收时,对已进行单项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将单项验收报告作为正式验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