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范本(三篇)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范本安全评价是一种系统性的方法,用来评估某个系统或活动的安全性,并确定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它可以帮助识别和纠正潜在的安全缺陷和风险,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和依据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的范本:一、安全评价的原则:1.综合性原则:安全评价需要综合考虑系统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人员、环境等,以全面评估系统的安全性。
2.客观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客观、公正地评估系统的安全性,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
3.科学性原则:安全评价需要基于科学的方法和理论,采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来评估系统的安全性。
4.先进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采用最新的技术和方法,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风险和威胁。
5.全员参与原则:安全评价需要广泛参与相关人员,包括系统的设计人员、运维人员、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评价的过程。
6.持续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随着系统的演化和发展,及时更新评估结果和安全措施。
7.风险导向原则:安全评价需要从风险的角度出发,评估系统的安全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8.合规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系统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
9.透明性原则:安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应该对相关方公开透明,建立信任和共识。
10.不断改进原则:安全评价应该不断改进和完善,借鉴经验教训,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安全评价的依据:1.法律法规:安全评价的依据之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系统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安全标准:安全评价的依据之二是相关的安全标准,包括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EC 61508安全功能安全性标准等,系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安全技术要求:安全评价的依据之三是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密码学、网络安全技术、人防技术等,系统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要求。
安全评价依据法律[最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199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原劳动部劳发[1995]56号
《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安监危化[2006]93号
《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监局2003年第1号公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8号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36号令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2000年版)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1995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200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2006)3号令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
《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的意见》冀安监管危化[2008]26号
4.3
《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
பைடு நூலகம்
安全评价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目录
4.1
最新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2022[1]
JGJ/T 77—2022为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合用于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的评价。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施工企业construction company从事土木工程、建造工程、路线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企业。
安全生产work safety为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安全生产条件condition of work safety满足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各种因素及其组合。
2.0.4 核验verify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或者其他相关机构日常的监督、检查记录等资料,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常态进行复核、追溯。
2.0.5 危(wei)险源hazard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者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者状态。
3.1.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和设施管理、企业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5 项内容进行考核,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 中的内容具体实施考核评价。
3.1.2 每项考核内容应以评分表的形式和量化的方式,根据其评定项目的量化评分标准及其重要程度进行评定。
3.1.3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应为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考核,其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文明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等6 个评定项目。
3.1.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考核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 未建立以企业法人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各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2 未建立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的制度及未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3 未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落实责任和责任人及未落实考核的,则该评定项目不应得分;4 对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等的内容和实施,应根据具体情况评定折减分数。
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依据
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依据安全评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有助于评估和改善特定领域的安全性,并确保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得到保护。
为了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安全评价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
本文将探讨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依据及其重要性。
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依据是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通过每三年进行一次的评估,可以确保评价结果是基于长期的监测和数据收集,而不仅仅是基于短期的观察和评估。
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特定领域的安全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依据是为了保持评价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通过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评价,可以确保评价结果与之前的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从而更好地了解特定领域的安全状况的变化趋势。
这种连续性和可比性有助于评估特定措施的有效性和改进的需要。
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依据还考虑到了评价的成本和实施的可行性。
频繁地进行评价会增加评估的成本和工作量,而每三年进行一次的评价可以在保证准确性的同时,减少评估的成本和工作量。
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源,并确保评价的可行性。
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可以帮助各方了解特定领域的安全状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其次,通过定期的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最后,安全评价的结果可以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和改进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水平。
安全评价三年一次的依据是为了保证评价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性,同时考虑评价的成本和实施的可行性。
通过定期的评价,可以更好地了解特定领域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高整个社会的安全水平。
安全评价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做出更好的保障。
化工项目安全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
化工项目安全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8.《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令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令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12.《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1996第3号令13.《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14.《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公约(1994年10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16.《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17.《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1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7号令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40号令2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局第20号令2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第10号令2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令2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25.《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26.《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监局公告2003年第1号27.《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监局公告2003年第2号28.《关于印发《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补充和修正表》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3]196号29.《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3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31.《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3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3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34.《特种设备质量监督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第13号3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36.《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颁发(1999)154号37.《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原劳动部(1996)140号38.《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39.《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原劳动部423号40.《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第令77号41.《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原化学工业部令第10号42.《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公交管[2005]49号4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4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45.《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办法》禁化武办发[1998]17号46.《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售此种武器的合约》全国人大1996年批准47.《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苏安监[2006]191号48.《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6)177号49.《关于印发江苏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2006]136号50.《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7]180号51.《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苏安监(2001)37号5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十届人代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1日执行5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54.《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2004年修改版)55.《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安监(2002)51号56.《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06]140号57.《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04]138号58.《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安监[2007]180号59.《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1994年10月23日发布)60.《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苏安监(2001)37号61.《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62.《XX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办法》泰政发[2005]113号63.《关于迅速督促化工企业做好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泰安监[2006]30号2主要技术规范和标准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2.《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修订版)5.《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HG/T20649-19986.《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199110.《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1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021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1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14.《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9115.《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1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1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95(2001版)21.《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2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2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4.《化工建设项目噪声控制设计规定》HG20503-19922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26.《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27.《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28.《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4735-199729.《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30.《安全阀一般要求》GB12241-200531.《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3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3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34.《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9235.《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36.《火灾分类》GB4968-853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38.《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39.《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40.《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41.《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4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43.《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44.《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45.《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46.《安全标志》GB2894-199647.《安全色》GB2893-200148.《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4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19905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51.《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52.《腐蚀性商品贮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995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5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55.《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503.1-9356.《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503.2-9357.《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503.3-9358.《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4503.4-8359.《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JT618-200460.《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108号6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6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63.《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9764.《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M99965.《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66.《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67.《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68.《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69.《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907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7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7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73.《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9774.《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HG20585-199875.《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91]8号76.《氯气安全技术规程》GB11984-8977.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
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 : 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5、G B50028 —— 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6、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 ] 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7、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8、G BJ16 - 87 (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G B15608 - 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10、G B18265 - 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11、G B18218 - 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12、G B17914 - 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六、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七、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危险性物质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一种略带臭味的无色可燃气体。
液化石油气析易挥发,闪点为-60 C, 与空气混合后,只要遇到微小的火源就能引燃,爆炸析限为2.25-9.65%。
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到明火就会回燃。
其火灾危险等级为甲A,与氧化剂接触反映剧烈。
长期接触其低浓度气体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现象,吸入其高浓度气体时有麻醉作用,并能引起窒息。
2、罐区危险性液化石油气罐独立布置在储罐区,与液化气分装间、机房、槽车装卸台设施相邻。
由于罐体、管道、阀门等损坏发生泄露,如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会发生喷射性火灾事故。
因为液化石油气罐内是正压,空气、火焰钻不进去,所以储罐本身不会从内部发生着火爆炸,但在无法制止泄露的情况下,则火焰无法扑灭。
当液化石油气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并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时,如遇到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则会引起爆炸。
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2篇)
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条例、规定、制度及标准、规范(以下称安全法规、标准)是企业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因为它既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也是落实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六条规定,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国家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安全评价问题做了如此明确规定,说明国家对安全评价工作十分重视,应当认真搞好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和在役装置等的安全评价工作。
国家安监局自xx年3月至xx年9月期间相继发布了《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等评价导则,为搞好安全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出更具体要求,这必将促进我国安全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
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2)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进行分析和介绍,以保证文章的完整性和严谨性。
1.法律法规依据:安全评价工作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因此,对于2024年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就是相应领域的法律法规。
具体来说,可以列举相关的国家安全法、环境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对于特定领域的安全评价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和指导。
2.标准规范依据:安全评价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等方面。
下面将分别从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法律法规。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安全生产是一项国家战略,从国家到地方都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
安全评价工作需要遵守和执行这些法律法规,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是安全评价工作的另一个重要依据。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安全评价相关的标准,如《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指南》、《安全生产评价技术规范》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方法、步骤、指标等内容,为安全评价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要求和规范。
第三,行业规范。
行业规范是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安全风险和特点,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行业规范来指导安全评价工作。
例如,石油化工行业有《石油化工项目安全评价指南》、核电行业有《核电站安全评价导则》等。
这些行业规范对于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评价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四,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常常需要使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如风险评估、安全可靠性分析、应急预案等。
这些技术手段和方法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来指导其应用。
例如,风险评估中常用的方法有层次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等,相应的技术标准为《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这些技术标准为安全评价工作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方法和步骤,有助于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五,理论研究。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还包括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
安全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例如,在风险评估领域,需要运用概率论、统计学、可靠性理论等多门学科的知识。
国内外对于安全评价的理论研究成果丰富,如风险社会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危机管理理论等,这些理论研究成果为安全评价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参考。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行业资料:________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4 页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一、安全评价的原则安全评价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安全评价工作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评价,提出预防、控制、治理对策措施,为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为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是关系到被评价项目能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能否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关键性工作。
由于这项工作不但具有较复杂的技术性,而且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被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基础,以国家安全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用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面、仔细、深入地开展和完成评价任务。
安全评价应遵循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针对性、综合性和适用性原则。
1.权威性安全评价是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的,安全评价是一项国家正在建立并逐步完善,旨在从根本上控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制度。
政策、法规、标准是安全评价的依据,政策性是安全评价工作的灵魂。
所以,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全面、仔细、深入地剖析评价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在执行产业政策、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第 2 页共 14 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且在评价过程中主动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争为项目决策、设计和安全运行提出符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的评价结论和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模版(三篇)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模版安全评价的原则:1. 综合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全面、客观地评价所需评价的系统、项目或活动的各个方面的安全性。
评价时不能片面追求某一个方面的安全而忽视其他方面。
2. 风险导向原则:安全评价的目的是评估风险,即可能导致危害和损失的潜在因素。
评价应该侧重于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以帮助决策者做出合理、可靠的决策。
3. 可追溯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有明确的方法和过程,并提供可追溯的数据和信息。
这样可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重复性。
4. 可比较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使用同一标准和方法,以便将不同系统、项目或活动的安全性进行比较和评价。
5. 参与性原则:安全评价应该保证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意见的听取。
这样可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增强评价结果的可接受性。
安全评价的依据模板:1. 评价对象描述:描述评价的系统、项目或活动的背景、目的、范围和重要特征。
2. 评价标准:列出评价所依据的标准和指标,包括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
3. 评价方法:描述评价所采用的方法,包括数据收集、分析和处理的方法,以及评价过程的安排和时间表。
4. 评价内容:列出评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对系统、项目或活动的安全性能、安全管理、安全措施等的评估。
5. 数据收集与分析:描述评价中所收集和分析的数据和信息的来源、方法和过程。
6. 结果与结论:总结评价的结果和结论,包括对系统、项目或活动的安全性的评估和建议。
7. 其他要素:包括评价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源、参与者和沟通与反馈机制等。
以上是关于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模版的基本内容,根据具体的评价对象和评价要求,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安全评价的原则与依据模版(二)安全评价是指对某一特定项目、工程、设施或活动的安全性进行全面、科学、客观评价的过程。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依据,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下面是一个关于安全评价原则和依据的范文,供参考。
2安全评价的依据
2年6 个月,判处张山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 安全评价的依据
(3)危险物品肇事罪。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 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 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
安全评价的依据
四川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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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良
2 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依据: 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风险标准及前人的经验教训 2.1 2.1.1 法律的分类与地位 宪法 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 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 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
2 安全评价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 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 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
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
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 核查。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
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2 安全评价的依据
最新安全评价法律法规依据
收集的国家现行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目录1.法律及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7)《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1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0号(1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2.规章及文件(1)《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2)《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八部门公告2003年第2号(3)《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8)《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9)《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7年第1号(10)《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1]第9号(1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件(1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1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1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 [2007]121号(17)《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 [2007]255号(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发[2009]137号(2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工部化劳字[91]第247号(22)《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 [2003]207号(2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141号(24)《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13号(2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26)《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局鲁安监发[2006]23号(27)《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28)《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75号(29)《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81号(30)《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31)《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3号(32)《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33)《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35)《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36)《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 [2002]296号(37)《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38)《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3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4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4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号(4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0号(4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81号(4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45)《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46)《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号(47)《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1月1日实施(48)关于《印发氯化.硝化.磺化.聚合.氟化.加氢6种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08号(49)《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0号(50)《关于印发氧化.过氧化.重氮化.裂解(裂化).氨基化.烷基化工艺安全控制设计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35号(51)《关于印发首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原则》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52)《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5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5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5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56)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5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5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6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06]69号)(6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2号)(6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63)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企[200]46号)(64)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117号)(65)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5号)(66)《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临安监发[2008]16号)(67)关于印发《临沂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安监发[2008]22号)(68)关于印发《临沂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明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监发[2006]139号)其他有关政府规章、文件3.本评价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规程(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3)《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5)《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7)《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1)《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1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14)《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15)《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7)《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18)《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1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20)《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2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2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24)《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2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26)《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27)《低倍数泡沫灭火器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1992(2000年版)(2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9)《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30)《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GA95-2007(3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32)《危险场所电器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34)《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T20573-1995(35)《控制室设计规定》HG/T20508-2000(36)《化工装置自控工程设计规定》HG/T20636~20637-1998(3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1993(3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3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1995(40)《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4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4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4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4)《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45)《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1992(4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4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48)《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49)《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5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5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5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5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5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GBZ2.2-2007 (5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56)《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57)《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HG24001-1996(58)《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5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60)《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61)《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6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63)《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64)《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6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66)《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67)《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6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69)《安全色》GB2893-2008(70)《安全色光通用规则》GB/T14778-2008(7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7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7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74)《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2009(7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76)《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08(7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7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7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设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8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8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包括一、二、三号修改单)(82)《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83)《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 D5001-2009(8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85)《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 D5001-2008(86)《安全评价导则》AQ8001-2007(8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88)《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8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90)《液化天然气(LNG)生产. 储存和装运》GB/T20368-2006 (91)《天然气脱水设计规范》SY/T0076-2003(92)《天然气凝液回收设计规范》SY/T0077-2003(9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总图设计规范》SY/T0048-2005(9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95)《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电信设计规范》SH/T3028-2007(96)《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SY0025-95(97)《低温液体贮运设备石油安全规则》JB6898-1997(98)《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4822-2002(99)《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100)《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101)《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102)《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10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10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105)《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106)《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0827-1999(1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108)《石油化工企业职工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109)《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110)《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112)《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113)《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114)《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1-2008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安全评价是指系统性地对特定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其可能的风险和潜在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改进建议。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依据,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的详细介绍:一、风险评估原则和依据:1. 风险评估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方法。
风险评估需要依据可靠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通过对影响因素、风险源、可能的暴露途径和潜在影响的研究和分析,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潜在影响。
2. 风险评估应基于充分的信息。
风险评估需要获取并分析与评估对象相关的充分信息,包括技术数据、环境背景、操作规程、历史经验、法律法规等,以便全面了解评估对象的特征、行为和风险状况。
3. 风险评估应是透明和可复制的。
风险评估的方法和过程应是透明的,即可被他人理解和验证。
评估结果应基于可靠的数据和科学的推理过程得出,能够在相同条件下获得相似的结果。
4. 风险评估应是多学科综合评价的。
风险评估需要依据多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如工程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环境学等,并利用相关领域的尖端技术和科学研究成果,以全面评估可能的风险和潜在影响。
5. 风险评估应是动态的。
风险评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评估对象的变化和新的发现及时进行更新和修正。
评估结果应根据可能的新情况和新信息进行调整,以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二、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原则和依据:1. 优先考虑预防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优先考虑预防措施,即通过改进设计、增加屏障、采用安全设备等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和风险的产生。
2. 采取综合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的多个风险源和影响因素,采取综合控制措施,通过技术、管理、操作等方面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可能性和潜在影响。
3. 引入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实践。
制定安全控制措施时,应引入可靠的技术和最佳实践,借鉴其他类似领域的成功经验和最佳技术,以提高控制效果和减少风险。
4. 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安全评价的依据
安全评价的依据安全评价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必须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以保障被评价项目的安全运行,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评价涉及的现行主要法规、标准见附录1,这些法规、标准等可随法规、标准条文的修改或新法规、标准的出台而变动。
1法律、法规1)安全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安全法规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以下6种。
(1)宪法。
宪法的许多条文直接涉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问题,这些规定既是安全法规制定的最高法律依据,又是安全法律、法规的一种表现形式。
(2)法律。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构以法律形式颁布实施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
(3)行政法规。
它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例如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女职工保护规定》等。
(4)部门规章。
它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专项安全规章,是安全法规各种形式中数量最多的。
例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全评价通则》及各类安全评价导则,(原)劳动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地方法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地方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其首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项文件。
(6)国际法律文件。
国际法律文件主要是我国政府批准加入的国际劳工公约(目前共22个)。
2)安全评价目前所依据的主要法规这些主要法律、法规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该法设立了劳动安全专章,对以下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原则;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范本
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范本安全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对相关安全标准、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理解和遵守,同时还需要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安全风险的特点。
在进行安全评价工作时,以下几个方面是重要依据。
一、安全标准与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内容。
2.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评价的范围、内容和流程等。
3. 国家相关标准: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等,这些标准规定了工程施工现场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二、现场实际情况的考虑1. 工程环境特点:包括工作条件、气候环境、地理位置等,这些因素会对工程安全评价产生一定影响,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2. 职业卫生评价:包括对环境噪声、粉尘、有害物质等职业卫生因素进行评估,以确保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3. 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要考虑工程现场是否落实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岗位设置、防护设施使用、警示标识设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工程安全风险的特点1. 工程特点:包括工程规模、施工方式、地质条件等,在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安全产生的潜在风险。
2. 设备和材料安全性评价:对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安全性评价,包括设备材料的使用、安全操作要求和缺陷排除等方面。
3. 人员安全培训和管理:对工程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进行评估,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四、科技支撑与技术规范1. 安全评价方法和工具:包括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安全风险评估软件等,通过科学的方法和工具可以更准确评价工程安全风险,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
2. 资料和数据的完备性:对于安全评价工作来说,准确的资料和数据是必不可少的,要确保相关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以便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2023年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2023年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科学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是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评价过程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确保评价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2023年安全评价时,应基于最新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充分运用工程、经济、管理、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和方法,进行科学分析,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二、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是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要求评价过程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评价者应依据客观事实和科学依据,不偏不倚地进行评价,杜绝主观偏见和不公正行为。
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各方公布,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确保评价过程的公正性。
三、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是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评价过程涵盖全面的内容。
评价范围应涵盖各个方面的安全问题,包括物理安全、信息安全、环境安全、人员安全等,综合考虑不同因素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
四、实用性原则:实用性原则是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评价结果具有实际应用的可操作性。
评价过程中应考虑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相关部门和组织提供参考,促进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持续改进。
五、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是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评价过程和结果具有可持续性。
评价过程中应关注长期效果和长期影响,考虑评价结果的持续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和措施,促进安全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安全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安全管理体系等。
一、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安全评价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价。
各国各地区都有自己的安全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安全管理和评价都有明确规定,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这些规定,确保评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电力行业安全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最新整理)
1.2.1国家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令[2012]第7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2015]第24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7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2016年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47号);(8)《中国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主席令[1999]第23号,2009年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令[2012]第54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1997]第88号,2016年修正版);(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46号);(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主席令[2010]第35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9号);1.2.2国家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5]第77号令修改);(3)《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第432号令);(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第406号令);(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修订版);(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正);(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10)《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第619号令);(11)《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1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2017年修正);(13)《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1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第23号令);(1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修订);(16)《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第570号令,2017年修订);(17)《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39号令,2011年修订);(1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17年修订);(1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14年修订);(20)《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2010年修订);(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441号,2011年修正);(2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2017年修订);(2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15号令,2011年修正);(2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年1月8日);1.2.3地方性法规及文件(1)《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12月8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版);(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80号);(3)《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4)《山西省消防条例》(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5)《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6)《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晋安监应急字[2008]370号);(7)《山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晋政发[2008]3号);(8)《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9)《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1年7月1日施行);(10)《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0]24号);1.2.4政府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号令);(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3)《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年第21号);(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63号令修改);(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2015年第77号修改);(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2015年第79号修改);(7)《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63号令修改);(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7号令);(9)《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13]第59号,80号令修改);(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0号令修正);(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88号);(12)《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国家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13)《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1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15)《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 73号);(1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1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20)《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21)《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22)《机械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安监总管四〔2016〕31号);(2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84号);(24)《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25)《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 24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2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2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9)《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30)《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3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3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3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监总局财企 [2012]第16号);(34)《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92号令);(35)《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36)《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46号令);(37)《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3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11]140号);(39)《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19号令);(40)《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0号令);(4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第6号令);(4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4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3号令);(4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4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11]年版);(46)《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47)《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48)《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20号令);(49)《防雷装置设计及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50)《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产令》(电监会1号令);(51)《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电监会31号令);(52)《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改委〔2014〕14号令);(53)《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5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6号);(55)《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24号令);(56)《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5〕21号令);(57)《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58)(《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22号);(59)《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61号);(60)《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通知》(电监安全[2011]23号);(61)《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监会令第2号);(62)《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监会4号令);(6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2004年第5号);(64)《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1.2.5国家标准及规范(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4)《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9)《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12)《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1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2016年版)》(GB50011-2010);(16)《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2012);(1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18)《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2013);(19)《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2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4-2006);(2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年版)(GB 50015-2003);(2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2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2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14);(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26)《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2015);(27)《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1995);(2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29)《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3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3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32)《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2014);(3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3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检查规范》(GB50444-2008);(3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36)《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37)《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38)《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39)《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 /T8196-2003);(40)《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GB 12265.3-1997);(41)《机械安全火灾防治》(GB 23819-2009);(42)《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2013);(43)《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44)《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45)《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4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4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4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4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5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5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53)《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5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5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5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57)《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58)《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14);(59)《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60)《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61)《气瓶颜色标志》(GB/T7144-2016);(62)《安全色》(GB2893-2008);(63)《安全阀一般要求》(GB/T12241-2005);(64)《普通柴油》(GB252-2015);(65)《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66)《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67)《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6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69)《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7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7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72)《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73)《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059-2011);(7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7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76)《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77)《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78)《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13);(79)《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80)《带式运输机安全规范》(GB14784-2013);(81)《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通用规范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T26802.1-2011);(82)《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2008);(83)《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230-2010);(84)《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85)《防洪标准》(GB 50201-2014);(86)《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XG1-2015);(87)《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660-2011);(88)《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8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9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94)《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T8905-2012);(95)《电厂用运行中汽轮机油质量标准》(GB7596-2017);(96)《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规范》(GB/T5578-2007);(97)《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GB/T28566-2012);(9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9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16);(100)《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06);(10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102)《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2016);(103)《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2-2008);(1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19517-2009);(105)《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2013);(106)《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208-2017);(107)《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1996);(108)《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10228-2015);(109)《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65-2011);(110)《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GB/T19826-2014);(111)《工业锅炉水质》(GB/Tl576-2008);(112)《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2008);(113)《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14);(1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11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发电厂电气及变电部分》(GB26164.2-2010);(1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117)《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50556-2010);(1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06);(119)《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T7595-2017);(120)《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762-2012);(12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122)《防火封堵材料》(GB 23864-2009);(123)《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GB/T 6719-2009);(124)《电厂运行中矿物涡轮机油质量》(GB/T 7596-2017);1.2.6电力行业标准及规范(1)《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DL5053-2012);(2)《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DL5454-2012);(3)《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技术规程》(DL/T5032-2005);(4)《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5072-2007);(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DL5009.1-2014);(6)《火力发电厂除灰设计规程》(DL/T5142-2012);(7)《电力行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DL/T612-2017);(8)《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2004);(9)《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DL/T439-2006);(10)《电站汽轮机技术条件》(DL/T892-2004);(11)《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则》(DL/T834-2003);(12)《电厂用磷酸酯抗燃油运行与维护导则》(DL/T571-2007);(13)《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技术条件》(DL/T996-2006);(14)《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2009);(15)《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1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5190.3-2012);(1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190.5-2012);(18)《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2006);(19)《火力发电厂管道支吊架验收规程》(DL/T1113-2009);(20)《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规程》(DL/T441-2004);(21)《火电厂除氧器运行性能试验规程》(DL/T1141-2009);(22)《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23)《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2010);(24)《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2006);(25)《电缆防火措施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DLGJ154-2000);(26)《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5153-2014);(2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2014);(28)《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75-2001);(29)《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2014);(3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3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DL/T720-2000);(32)《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33)《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175-2003) ;(34)《火力发电厂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技术条件》(DL/T924-2016);(35)《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DL/T5227-2005);(36)《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1056-2007);(37)《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DL/T5004-2004);(38)《火力发电厂汽轮机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656-2006);(39)《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657-2006);(40)《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5182-2004);(41)《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774-2015);(42)《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规定》(DL/T 5428-2009);(43)《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659-2006);(44)《火力发电厂开关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658-2006);(4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DL/T5190.5-2004);(46)《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DL5068-2014);(4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4部分:电厂化学》(DL/T5190.4-2004);(48)《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DL/T5339-2006);(49)《化学监督导则》(DL/T246-2015);(50)《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5035-2016);(51)《火力发电厂辅助机器基础隔振设计规程》(DL/T5188-2004);(52)《电厂标识系统设计导则》(DL/T950-2005);(53)《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DL/T1123-2009);(54)《火力发电厂油气管道设计规程》(DL/T5204-2005);(55)《电站锅炉风机选型和使用导则》(DL/T468-2004);(56)《等离子体点火系统设计与运行导则》(DL/T1127-2010);(57)《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06-2011);(58)《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5390-2014);(59)《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60)《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2016);(61)《火力发电厂中温中压管道(件)安全技术导则》(DL/T785-2001);(62)《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616-2006);(63)《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DL/T5094-2012);(64)《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DL/T5054-2016);(65)《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5022-2012);(6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2016);(67)《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475-2017);(68)《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12);(69)《火电厂汽水化学导则第4部分:锅炉给水处理》(DL/T 805.4-2016);(70)《火力发电厂生活、消防给水和排水设计技术规定(附条文说明)》(DLGJ24-1991);(71)《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DL/T1055-2007);(72)《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DL/T1049-2007);(73)《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2005);(74)《电力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工程设计技术规程》(DL/T 5025-2005);(75)《电力工程地下金属构筑物防腐技术导则》(DL/T 5394-2007);(76)《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规程》(DL/T 1091-2008);(77)《火力发电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7-2005);(78)《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DL/T 1083-2008);(79)《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2012);(80)《火电厂和核电厂常规岛主厂房荷载设计技术规程》(DL/T5095-2013);(81)《电站锅炉安全阀应用导则》(DL/T959-2014);1.2.8其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1)《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2)《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3)《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4)《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5)《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6)《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7)《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8)《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N0001-2017);(9)《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10)《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11)《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12)《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1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1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TSG 03-2015);(1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导则》(TSG 01-2014);(17)《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18)《锅炉监督检验规则》(TSG G7001-2015);(19)《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20)《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报标准》;(21)《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JB/T8471-2010);。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范文(二篇)
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范文安全评价是指对某项工程、项目、设备或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评估和分析,以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合理的安全建议和措施。
安全评价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工具。
本文将探讨安全评价的原则和依据。
一、安全评价的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安全评价应遵循科学性原则,即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必须依靠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估和分析。
科学性原则要求评价过程中的数据和信息来源必须可靠,评价方法和模型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结论要基于科学事实和证据。
(二)权威性原则安全评价应遵循权威性原则,即评价过程中的专家和评价机构必须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权威性原则要求评价专家应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评价机构要具备一定的认可和信誉度。
只有具备权威性的评价结果才能得到广泛认同和接受。
(三)可操作性原则安全评价应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即评价结果必须具备实践操作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可操作性原则要求评价结果应具备明确的指导性和操作性,能够为决策者提供明确的决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评价结果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应具备实际应用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用性原则安全评价应遵循适用性原则,即评价对象、内容和方法要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适用性原则要求评价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不同的评价目标和不同的评价要求,采用合适的评价方法和技术。
评价结果应具备一定的普适性和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和需求。
二、安全评价的依据(一)法律法规安全评价应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和分析。
法律法规是对安全管理要求的具体化和规范化,是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标准规范安全评价应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评估和分析。
标准规范是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指导,是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在进行安全评价时,必须参考相关的标准规范,确保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24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2024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一般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一般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的安全检查和评定。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1. 设计方案: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施工区域的划定、安全通道的设置、现场安全设施的配置等。
4. 施工机械设备: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配备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
5. 作业人员:对项目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评定标准:1. 设计方案评定:评定设计方案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考虑了项目的特殊安全风险。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定:评定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理、完整,是否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 施工现场评定: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
4. 施工机械设备评定:评定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
5. 作业人员评定:评定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是否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五、评定结果和措施:1. 根据评定结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限。
2. 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项目,可以暂时停工,并责令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暂扣工程资质证书。
3. 对通过评定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六、监督和处罚:1. 安全监督部门对一般项目的安全检查和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等。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22)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2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2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管理、程序、内容等。
适用于安全评价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文件,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术语和定义: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辨识与分析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定区域范围。
根据实施阶段的不同,安全评价分为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或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通过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或工业园区内的安全设施、设备、装置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情况,检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审查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从整体上确定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工业园区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安全现状评价既适用于对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或一个工业园区的评价,也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的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是指依法取得安全评价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
3.6 安全评价人员是指依法取得《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并经从业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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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的依据
一、安全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5、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6、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7、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8、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9、GB15608-1995《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
10、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11、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12、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二、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危险性物质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的混合物,是一种略带臭味的无色可燃气体。
液化石油气析易挥发,闪点为-60℃,与空气混合后,只要遇到微小的火源就能引燃,爆炸析限为2.25-9.65%。
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
地方,遇到明火就会回燃。
其火灾危险等级为甲A,与氧化剂接触反映剧烈。
长期接触其低浓度气体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现象,吸入其高浓度气体时有麻醉作用,并能引起窒息。
2、罐区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罐独立布置在储罐区,与液化气分装间、机房、槽车装卸台设施相邻。
由于罐体、管道、阀门等损坏发生泄露,如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会发生喷射性火灾事故。
因为液化石油气罐内是正压,空气、火焰钻不进去,所以储罐本身不会从内部发生着火爆炸,但在无法制止泄露的情况下,则火焰无法扑灭。
当液化石油气与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并在爆炸极限范围内时,如遇到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则会引起爆炸。
3、罐体燃烧爆炸危险性
液化石油气储罐、阀门、管道等发生严重破裂瞬态泄露时,液化石油气将以气态和液态两种形态扩散到空气和火堤内。
瞬间蒸发的比例决定于环境温度,液态液化石油气吸收周围热量继续蒸发。
泄露的液化气如立即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则发生沸腾液体扩展为蒸气爆炸,如延迟点火,则发生蒸气云爆炸,前者属燃烧型,后者属爆炸型,其后果都很严重。
4、装卸作业危险性
(1)因槽车、储气罐及闸阀管道等设备存在故障缺陷或违章作业、操作失误而出现跑气、泄漏时,液化气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热源会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2)液化石油气泄露将污染环境,且可能导致人员中毒。
5、机泵房和灌装间危险性
机泵房和灌装间存在夹伤、擦伤、卷入等机械伤害。
如发生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及人员伤亡及中毒事故。
四、评价方法的选择与分析评价
根据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站厂情况,结合国家安全监督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采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推荐的安全检查表法,划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仓储场所要求、仓库建筑要求、消防与电气设施6个单元进行评价。
见表一、二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评价现场调查表
2、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
为符合安全要求。
3、A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为不符合安全要求。
、B项中有5项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安全要求;少于5项(含5项),但不超过B 项总数20%,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5、对A、B项中的不合格项,均应整改,但整改后必须由评价机构认定,达到要求也视为合格,并修改评价结论。
七、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1、严格按照所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并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充实完善;
2、认真规范学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练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3、加强库区的消防管理,尤其是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以杜绝一切形式的火源;
4、气罐区属重大危险源,要严格管理,定期检测,同时加强夜间巡查,防止燃气泄漏;
5、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避雷、防静电装置,无效的及时更换,确保安全防护设施性能良好,安全有效;
6、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按规定发放,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碒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八、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评价结论
根据对中源液化石油气贮气站的安全作业条件等进行的综合评价,认为该气站各项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健全,从业人员符合要求,施工建设规范合格,且各种安全设施已通过消防、避雷防静电等相应职能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均在有效期内。
依据有关标准对照,该气站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