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薪酬体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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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制度下的卓越

——NBA薪酬体系的成功

NBA是什么?是一个盈利性机构,是一个商业传奇,更是一个在卓越制度下创造了一个个神话的王国。它来制定规则,制定制度,最后,这让它走向了如今的辉煌。

一.NBA联盟管理制度

NBA联赛经营体制由俱乐部(Club)和“联盟(Association)”双重构成。

联盟和俱乐部的关系:各俱乐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是公司;而联盟是一个非营利性的商业组织,联赛现在有29个俱乐部参加。联盟负责组织、推广、经营赛事,处理涉及俱乐部之间的公共事务。但是,无论赚多少钱都是联盟成员—29个俱乐部的,参加联盟的俱乐部共同为联盟支付管理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仅此而已。联盟:联盟是一个严密的契约,这个契约规定了联盟和俱乐部双重经营体制。俱乐部的公共产品、公共事务必须完全交给联盟管理。如果你不认可这个契约,你可以去别的地方玩。联盟会出版一个简称为CBA(目前使用的是1999年版本)的谈判指引,规定了涉及联盟一切有关人员(包括联盟、俱乐部、球员、球员工会、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切谈判的基础。按这个指引谈判,双方的余地非常有限,不可能漫天要价、坐地还钱,非常节约交易成本。联盟经营收入包括转播费、联盟标志产品销售、联盟衍生产品开发(比如网络游戏、服装、玩具、食品、儿童用品、甚至餐厅和大巴)、全球推广活动如日本和中国赛事等。联盟收入的48.04% 用于返还给各俱乐部支付球员工资(2005-2006赛季以后这一标准将调至51%),另有一个固定比例用于联盟费用支出。联盟有一个6人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但是,联盟总裁有很大的决定权,在很多问题上有一票否决权,可以否决委员会的决议。但是,如果他的工作不能使俱乐部满意,委员会可以炒他的鱿鱼。如果认为他干得好,可以加他的薪水,现在Stern的年薪大约1000万美元,相当于50个美国总统的年薪。

联盟除了负责联盟公共产品经营外,还负责竞赛规则制定与修改,联盟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改,裁判员的雇佣和培训,代表联盟与球员工会谈判,开展联盟推广活动,扩大联盟影响等。

俱乐部:俱乐部经营范围:球票销售(门票收入:常规赛上缴联盟6%、季后赛税后上缴45%)、场内广告(联盟规定广告位置和数量)、球衣广告(联盟规定位置和大小)、球衣等纪念品销售收入。纪念品销售不使用联盟标志的,不受联盟限制,只上缴联盟一个很小比例的“税”。但是,如果销售联盟标志的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过比赛场馆半径70英里,而且销售收入的一个很大的比例要上缴联盟。俱乐部之间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1、能不能进季后赛;2、大牌球星的号召力,比如76人队Iverson一人的球衣一年就销售20万件;3、球场广告费收入等。

俱乐部在成为联盟成员后,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给一个托管银行,以防俱乐部万一在解散、倒闭时支付尚未支付的球员工资、经纪人费用、场馆费用、拉拉队工资等。俱乐部股权的转让也要经联盟的批准,最近一次俱乐部股权转让是联盟批准了亚特兰大老鹰队的控制权从时代华纳转到Spirit的手中。

NBA的这一整套联赛组织管理制度,非常严密合理。首先,将俱乐部的“私权利”和联赛的“公权利”切分得非常干净。俱乐部是联盟的主人,但是,将联赛的公共事务完全委托给联盟处理,联盟也不干预俱乐部的“私权利”范围内事务。其次,平衡了富有的俱乐部和贫穷的俱乐部之间的收益。联赛是由多个俱乐部组成的,如果俱乐部之间收益差距过大,那么,联赛将会呈现一边倒的局面,竞争性和观赏性将会变差,市场一定不会好。实行联盟总收入平均分配的制度,是俱乐部实力再弱,也有一个基本收入能雇请球员。但是,这也不意味着“大锅饭”,实力强、投入大的俱乐部收入多,实力弱、投入少的俱乐部收入相应少。体现了既有公平,又有竞争的精神。第三,联盟除了成员的利益外,没有自身的利益。联盟如果有自身利益就可能会出现和俱乐部争夺利益的倾向。按NBA的架构,联盟自身不是盈利机构,没有自身利益,只代表成员利益。第四,保证金制度,合理防范了俱乐部经营风险可能会带给球员和其他人员的影响。俱乐部股权转让审查制度,也尽可能保证NBA能有最好的股东。

二.NBA薪酬体系概况

工资帽(Salarycap):

在NBA,工资帽是最著名工资限制条款。工资帽条款于1984-1985赛季在联盟中启用,当时额度设为360万美元。每年的“工资帽”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

入的一定比例作为NBA球队工资总额(BRI1),再拿这个工资总额除以NBA球队总数,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根据NBA最新劳资协议规定工资帽设定为:(BRI×51%-benefits)÷Clubs。

不过,考虑到自由竞争的特性,这个“工资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状况下,球队的工资总额可以超过这个数目。

表11984-2009赛季NBA工资帽及其增长幅度情况

赛季工资帽(百万美元) 增长幅度(%)

1984-1985 3.6 ———

1985-1986 4.233 17.5

1986-1987 4.945 16.8

1987-1988 6.164 24.7

1988-1989 7.232 17.4

1989-1990 9.802 35.5

1990-1991 11.871 21.2

1991-1992 12.5 5.3

1992-1993 14.0 12

1993-1994 15.175 8.4

1994-1995 15.946 5.1

1995-1996 23.0 44.2

1BRI包括:常规赛门票收入,广播权销售收入,表演赛收益,季后赛门票收入,在球场半径75英里内的授权商店中销售的特许商品等,停车费,球队赞助商的资助,球队宣传收益,球馆俱乐部收益,夏季训练营收益,非NBA篮球巡回赛收益,球队吉祥物和拉拉队表演收益,饮料销售权的收益,40%的场馆签约收益,40%的豪华包厢收益,所有权收益,包括国际电视转播费,赞助,从NBA娱乐公司得到的收入,全明星赛,麦当劳公开赛和其他NBA特别活动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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