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重点学习的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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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15.无公害证书、绿色食物证书或有机食物证书复印件。
16.闻名商标、驰誉商标证书复印件。
17.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
18.企业质量治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平安与卫生治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
19.科技功效、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请依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请企业在原件的封面上注明“原件”,并在封面及内文每份材料的第一页盖章;复印后请企业在每一份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无误”并盖章、标注日期。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局、农林水利局)要对每一个材料认真查对,在每份材料上盖章,注明“已审核无误”,加注日期。
9.县级以上生产平安监督治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是不是有因防范方法不力或防范不妥,致使发生重大平安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情形的证明。
10.大体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XX年度企业信誉记录和信誉品级证明(载明企业还款付息情形、企业信誉品级,或企业没有贷款和贷款余额)。
11.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X年度企业资产欠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载明复印件是不是属实,并注明企业正常运营年限);企业或主营产品注册商标。
4. 颁发税务记录证的国税和地税局出具的XX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情形,是不是偷漏税,是不是拖欠税款情形的证明。附上税务记录证复印件。
5.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XX年度企业工资发放情形和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形,是不是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金而被投诉的情形证明。
(二)恳请公司享受我县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使“华明孙记麻辣鸡系列产品”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我公司拟搬迁至名山工业园区,恳请县政府将我公司作为作招商引资的企业来对待,解决进入园区的用地问题和搬迁建设的有关问题。

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报告

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报告

关于申报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报告文登市农业局:文登德丰农业有限公司位于文登市泽头镇峰山村,是以农产品种植、销售(不含国家限制、禁止品种);化肥、农机具销售;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水果、蔬菜冷藏为主的专业化农业公司,公司拥有果树苗木繁育及苹果示范基地和葡萄示范基地1500余亩,有员工100多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季节农民工500余名。

公司注册资金1800万元,2010年末公司资产总值2606万元,固定资产1425万元,资产负债率20%。

一、建立果品生产基地,为绿色食品的生产提供保障文登市位于全国苹果的渤海湾优势产区,是著名的北方水果之乡。

全市现有水果面积25万亩,果品产量40万吨,是文登农业的支柱产业之一,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果品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好坏。

随着果品产销形势的发展,一家一户的果品分散小生产与果品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出,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果品生产和流通的需要,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农民不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接触面少,缺少组织,生产无序,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千差万别。

为了提高我市果品生产组织化的程度,提高和统一果品质量,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促进文登果业持续,稳进的向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的方向发展,公司在威海市范围内建立了1000亩绿色苹果生产基地,500亩葡萄生产基地,公司采用的是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带动农户2000多户。

二、加强基地建设,果品新型经营服务体系运作卓有成效公司为了强化基地建设,积极为果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的服务。

先后聘请了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省果树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和教授来基地授课,并与烟台市农科所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在果品生产中,加强了指导和监管,同时为果农提供可靠的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有力的推动了果品服务体系的建设。

三、强化管理,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运作实现果品生产“八统一”管理,即:统一产品标准,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土壤监测,统一管理措施,统一供药供肥,统一采收时间,统一加工场所,统一销售渠道,同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标准,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果农建立基地生产管理日志。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该以司对内部实行生产合作,封闭交易模式,对外实行的 是订单经营模式。在产品质量方面实行的是“质量追溯制度”,
短期流动资金实行内部融资,内部交易实行平时交易、年终结 算,对订单业务实行的是即时现金交易,从不拖欠贷款,被誉 为“诚实经营的模范”。
公司董事长侯升春,男,现年 36 岁,于 2000 年受聘于梅 铺镇红薯加工企业的高级技术顾问。于 2003 年投资领办了郧县 鄂鲁淀粉制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 加工能力不断提高,加工增值效益显著提高,市场空间越来越 宽,逐步闯出一条开发利用山区农产品资源,加工特色产品, 实行产业化经营之路,成为郧县红薯加工产业化的龙头企业。
一、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现占地 18000㎡,拥有资产总额 1149 万元,比上年 增加 96 万元,增幅 10%;负债总额 60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 比上年降低 2 个百分点。拥有流动资产 404 万元,速动资产 218 万元,流动负债 253 万元,流动比率 63%,速动比率 96%。现金 比率 9%,比上年增长 5 个百分点;有“鄂鲁粉丝”商标和国家 级无公害农品品牌等无形资产 7.56 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 627 万元:有生产车间 4 个,其中烘干车间 1 个、净化车间 1 个、
们称为一项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被誉为郧县的“一条红金 龙”。
2011 年,公司计划增加投资 400 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引 进更先进的全自动生产流水线,提高生产加工能力,日加工 450 吨红薯,进一步开拓市场空间,大力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为 大力开发山区资源、带动农民富裕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根据十农产办字[ ] 号文件精神,郧县鄂 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符合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标准,具备各项申报条件,我公司自觉接受市农业产业化 经营领导小组的监测。为此,特申请将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 公司确认为 2011 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省龙头企业申报文件

省龙头企业申报文件

附件1黑龙江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指导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参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采取评审制,每两年开展一次,由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凡申报或已被认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组织形式。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混合型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其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规模。

年交易额在6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不亏损、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

5.企业负债与信用。

生产、加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流通企业适当放宽;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作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1.企业组织形式。

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的产品。

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亿元以上,西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东部地区5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3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东部地区2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3亿元以上,西部地区6000万元以上。

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东部地区15亿元以上,中部地区10亿元以上,西部地区8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3%以上。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材料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材料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材料一、联合体基本构成(一)联合体主要业务山东XX畜禽养殖产业化联合体是由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山东XXXX有限公司牵头,并由XXXX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XXXX 市XX种禽有限公司、山东XXXX有限公司、XXXX养殖合作社、山东XX 农牧有限公司、山东XXXX食品有限公司及众多养殖大户等协商成立,行业分布涉及XXXX市、威海市、青岛市、潍坊市等省内数个地市。

联合体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畜禽养殖业为基础,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优化资源配置,互连互通,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增强联合体成员抗风险能力,保障联合体资产的增值增效。

联合体业务范围涵盖种苗、仔猪、饲料、养殖、食品、销售、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

山东XX畜禽养殖产业化联合体是基于XX集团旗下种禽、种猪、饲料、食品等农牧产业链全面发展的情况下建立的,从种苗、仔猪、饲料、食品到技术、销售,全程为养殖户提供品质优良的种质资源、技术服务和销售服务。

联合体在坚持降低养殖户风险,保证养殖户利润的原则下推出“公司+养殖户”的养殖模式:公司与养殖户签订合作协议,由养殖户自备圈舍和养殖设备设施及人力,公司统一配送畜禽苗、饲料和药物并进行技术支持;达到出栏标准后统一销售,养殖户根据生产成绩获得相应利润,保障合作社与养殖户实现双赢。

联合体现存栏肉鸡量XXXX万羽,肥猪XXXX头,可实现年出栏肉鸡XXXX万羽,肥猪XXXX头,带动养殖户XXX余户。

(二)龙头企业情况联合体的龙头企业山东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3月,主营业务为饲料研产销、种禽孵化、种猪繁育、养殖合作社及食品加工等,公司先后获得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荣誉。

为深化集群内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强集群中各类经营主体的利益连接、拓宽集群辐射带动农户的增收渠道,公司依托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积极实施畜禽全产业链战略,先后联合种畜禽繁育、战略合作养殖合作社及经销商、屠宰、食品加工等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种畜禽繁育、畜禽养殖、饲料加工销售、食品加工一体化进程。

广元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广元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广元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为了加速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两个带动”作用,参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在我市辖区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采取有效利益联结方式直接与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企业规模和经营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并经中共广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农业企业。

第三条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竞争淘汰机制。

第四条正在申报和已认定公布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农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和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

二、原则上是县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正常运行2年以上。

三、企业经营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

四、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额500万元以上。

五、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额1500万元以上,产销率95%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六、企业销售收入利润率10%以上,总资产报酬率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七、企业自有资金充足,优良资产占60%以上。

八、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九、企业不欠员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经营无违章违法乱纪现象,无偷、漏、逃税行为现象。

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日期:2011-09—06 16:03 来源:未知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农业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农经发〔2000〕8号)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农经发〔2001〕4号)以及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对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运行监测的通知》(豫农产经〔2002〕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或观光农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能够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经郑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请并已获准作为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一、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流通、养殖、种植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二、经营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三、经营规模(1)加工型企业:要求资产总额1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8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500万元以上。

(2)养殖型企业:要求资产总额1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6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200万元以上(奶牛养殖小区资产总额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80万元以上)。

养殖规模应分别达到:猪场年出栏1万头以上;蛋禽场存栏3万只以上;肉禽场年出栏5万只以上;奶牛场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场年出栏300头以上;羊场存栏2000只以上;水产养殖场水面500亩以上,年产鱼类500吨以上。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201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目录1、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请书2、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简介3、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4、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5、企业有关证照(企业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6、获奖证书、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证书等7、2009、2010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企业依法纳税证明9、企业信用等级证明10、农产品收购(购销)协议书11、其它(有关公司图片资料)关于申报2011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是十堰市郧县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加工的综合型民营企业。

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园区。

始建于2001年3月,占地18000㎡,建筑面积2000㎡,总投资300万元。

现拥有生产车间4个,全自动生产流水线4条,年生产加工能力18000吨,市场交易额可达1728万元。

公司冷库、厂房、晒场、全自动生产线等设备先进齐全,水、电、路等基本设施配套完善,是郧县目前规模最大、品种最全、品质最优,公司内外设施布局最合理、最规范、最环保、最安全、生产者、消费者最放心、最满意的红薯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

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

经营模式。

已成立规范的合作社1个,优质红薯种苗繁育基地1个,500亩,带动鄂豫两省、特别是郧县周边县市农户5000户以上,红薯种植面积万亩以上。

红薯加工产业成为郧县的主导产业,成为贫困山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郧阳“三大宝”:苞谷、红薯、龙须草。

过去是,“宝”在深山无人识;如今是,“宝”出深山乐万家。

郧县红薯加工产业被人们称为一项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被誉为郧县的“一条红金龙”。

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是农业企业向国家农业部门提交的一种重要文件,用于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资格。

这个申报材料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因为一旦获得国家级龙头企业的资格,将会享受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有利于企业在农业产业中脱颖而出,成为行业的领先者。

在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中,企业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企业基本情况在申报材料中,企业需要提供自身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人代表、注册位置区域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从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信息中获取,是申报材料的基础内容。

2. 产业化发展情况企业需要详细描述自身在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的情况,包括在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

可以列举企业的主要产品或品牌,说明企业在农业产业化方面的特色和优势。

3. 技术装备和创新能力企业需要介绍自身在技术装备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情况,包括企业是否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手段,是否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

这些内容可以从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科研项目成果等方面来进行说明。

4. 生产经营情况企业需要提供近几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的产值、销售情况、利润等。

同时也需要说明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5. 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企业在申报材料中需要说明自身在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成绩,包括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社会公益活动、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这些方面的表现也是评定企业是否具备国家级龙头企业资格的重要指标之一。

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需要全面反映企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和潜力,同时也需要强调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和成就。

只有在这些方面能够取得突出的成绩和达到一定的标准,企业才有可能获得国家级龙头企业的资格,并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和激励。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共5篇)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共5篇)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共5篇)第一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重庆市南川区天绿园名优茶厂关于申报重庆市级龙头企业的情况说明重庆市南川区天绿园名优茶厂原系“大观茶厂”,始建于1987年,为南川红茶时代的辉煌做出过重要贡献,于2003年实施改制,更名注册为“重庆市南川区天绿园名优茶厂”,是集种植、加工、营销于一体的茶叶专业化企业。

茶厂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6500㎡,固定资产原值1523万元,有传统绿茶加工设备及现代化全数控名优茶生产线各一套。

年加工能力:名茶20吨,优质茶200吨,大宗茶500吨。

现有职工86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技术人员8人,10年以上工龄的职工32人。

茶厂位于重庆市生态农业示范区中心的大观镇,自有优质茶叶示范基地1500亩,下设茶叶专业合作社入社茶园10000亩。

严格按绿色食品茶园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管理,2007年通过了国家无公害产品认证;2009年200公顷基地通过了绿色食品产地认证;2010年667公顷基地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

由于茶区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加之先进的设备和独特精细的加工技艺,所制产品最大特点:生态绿色、味浓口感好,耐冲泡,实属内地茶区少有的品质特征,很受国内外茶商及消费者喜爱。

主要产品有:“大观牌”金佛玉翠、大观翠芽、金佛山毛峰、明前春绿、大观云雾、大观炒青等。

大观牌茶叶在几十年不懈努力与辛勤经营下,具备了以下几个发展优势:一、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优质高产茶叶的基础;露杯”名优茶评审优质名茶奖;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七届“三峡杯”名优茶评审优质名茶奖;二00五年四月首届“华茗杯”名茶金奖;二00五年十月第五届国际名茶银奖。

二00八年评为重庆市十大名茶。

金佛玉翠获2010年举办的“首届国饮杯特等奖”,2011年中国(重庆)国际茶叶博览会上获金奖。

三、科学管理、高产高效,助农增收的好产业;大观镇规模连片种植茶园始于1968年,40多年的经验集累,锻炼出了大量的种植能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高产茶园亩产就达到900斤干茶的历史,90年代后期因管理体制的变化大部份茶园未老先衰,2000年春天,我厂根据茶叶的不同长势采取高位截枝和更新良种茶树的办法,先将承包的500亩老化茶园进行了更新改造,使面临枯毁的茶园焕发了蓬勃生机,三年后亩产干茶就达到了600斤;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推广,为了有力地推进其他乡镇的茶园改造.各乡镇的茶农都纷纷前来参观学习,并多次前住石溪、河图,木凉等乡镇对茶农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1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1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五月十日目录1、石嘴山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2、关于申报石嘴山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报告3、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4、营业执照5、2016、2017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6、企业依法纳税证明7、企业信用等级证明8、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证明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文件宁聚能字【2018】010号关于申报石嘴山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请报告石嘴山市农牧局: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4日,公司位于平罗县高庄乡新村村四队,主要以从事农副产品、农作物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农牧开发为一体的农民专业公司。

公司现有职工10人,季节性用工30人,其中管理人员3名。

公司下设技术培训推广部、销售部、财务部、采购部。

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规模已逐步壮大。

现已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库房1500m2,晒场5500m2,办公室440m2,化验室30m2,地磅2台,铲车2台。

购买加工设备10台,包装设备3台,运输车辆3辆,每年在全县高庄乡新村及周边乡镇与农户签订种子订单6000余亩,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是供应玉米大客户,与宁夏、内蒙、四川、重庆、云南、陕西、辽宁等饲料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通过多年的发展,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县域农业经济的增长及农业的发展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根据石嘴山市农牧局《关于开展石嘴山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石嘴山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具备各项申报条件,我公司自觉接受市农牧局的监测。

为此,特申请将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为石嘴山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0一八年五月十日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宁夏聚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4日,公司位于平罗县高庄乡新村村四队,主要以从事农副产品、农作物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农产品初加工、销售;农牧开发为一体的农民专业公司。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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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展概况 该公司是由 2000 年成立的 3 家红薯加工企业于 2006 年合 并而成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设备全国一 流、管理严谨科学,产品市场需求量大,产业带动能力巨大。 红薯加工产业带动梅铺镇及周边广大种植户生产的积极性。逐 步形成农产品当地种植、当地加工、当地增值的连锁效应。几 年来,公司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营运模式带动农 户大力发展红薯种植业,活跃了一方经济。打造了郧县这个偏 远山区贫困县的支柱产业。 三、产业化带动情况 公司收购农户种植的红薯,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商品
2010 年公司的主营产业为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全年销 售产品 1250 吨,取得主营业务收入 1403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2 万元,增幅 13%;净利润 692 万元,比上年增加 317 万元,增幅 85%。从利润表分析得知:该公司 2010 年加工产品毛利率 70%; 营业利润 661 万元,营业利润率 48%;总资产报酬率 81%;主营 业务利润增长率 20%,营业利润增长率 18%。成本费用 561 万元, 成本费用利润 91%。公司资本金 330 万元,2010 年资本金利润 率 121%,比上年同期增长 25 个百分点。权益报酬率 128%。
套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红薯加工成淀粉全部经过十八道工艺精 选而成,淀粉加工成粉丝是统一按照“打浆一调粉一漏粉一冷 却漂白一冷冻一干燥(晾晒)一入库一包装”的传统工艺流程, 精制而成。
4、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由专门的技 术人员按照规定技术指标参数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监测、监督, 实行全程监控,保证产品质量达以优质标准。
5、统一品牌包装。公司申报注册了“鄂鲁粉丝”绿色食品 商标,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论证等 标识,鄂鲁粉丝经过精选、机切、称重统一品牌包装。结束了 公司红薯粉丝产品无商标、无包装、无品牌的历史。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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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书1. 申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 申报项目概述2.1 项目背景在当前全球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我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致力于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整合农业资源,优化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我们旨在打造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2.2 项目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科技研发团队,提升企业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构建完善的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销售的全程管控;•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满足消费者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拓展农产品的市场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振兴。

2.3 项目内容•农业科技研发: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收入。

•农产品加工与销售: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拓展市场渠道,增加销售额。

•农业产业链整合:整合农业资源,构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销售的全程管控。

•农民培训与服务:开展农民培训,提升农民的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支持。

3. 项目实施计划3.1 项目时间安排•阶段一:项目准备阶段(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完善项目规划和方案;–筹集项目资金;–成立项目组织机构;–开展市场调研和技术研发。

•阶段二:项目实施阶段(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开展农业科技研发;–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开展农民培训与服务;–拓展农产品市场渠道。

•阶段三:项目总结与评估阶段(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估;–提出下一阶段的发展规划。

3.2 项目预算•人力资源投入:X万元•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X万元•农业科技研发投入:X万元•农产品市场拓展投入:X万元•农民培训与服务投入:X万元•其他支出:X万元•总投资额:X万元4. 项目可行性分析4.1 市场分析通过市场调研发现,当前农产品市场存在着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求,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越来越高。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doc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doc

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陕发[2 0 0 3 ]5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国际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需要,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增加农民收入,先就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1、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是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有利于示范引导农户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产品的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有利于农产品加工增值,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有利于推动农业的科技创新和服务体制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实现专业化分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抵御市场风险,增加收入,加快城镇化进程。

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扶持农民。

2、扶持龙头企业要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做大做强。

现阶段应重点扶持我省列入国家扶持计划的龙头企业和经认定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积极支持龙头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形成集团竞争优势3、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支持重点龙头企业,以名牌产品为纽带,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通过控股、参股、兼并、租赁、联营的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实现低成本扩张,尽快做大做强。

鼓励重点龙头企业通过转让经营权、出让股权等方式吸引外资和沿海发达地区资本。

4、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重点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国有龙头企业与非公有制龙头企业属同业竞争的,鼓励非公有制龙头企业通过控股、兼并等多种形式对国有龙头企业进行重组。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5、从省级财政支农资金、工业企业技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集中用于重点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研发、开发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精深加工,开拓国内外市场。

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扶贫资金也要向重点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材料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材料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材料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材料---***市***畜禽有限公司***市***畜禽有限公司位于***市***区风景秀丽的长虹岭上,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公司占地620亩,拥有员工230人。

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畜禽养殖、绿色鲜鸡蛋生产、生态农业观光、有机蔬菜种植、沼气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近几年来,公司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先后被授予“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省畜牧行业先进单位”、“省级食品安全诚信单位”、“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沂蒙特产放心品牌”、“***市名优农产品”等荣誉称号。

被国家农业部评定为国家百强规范化养殖场,被***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并于2004、2009年发起成立了***区***养鸡专业合作社、***区众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两个合作社,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一、产业化经营,壮大企业规模,增强辐射带动力。

***公司的起步是从养鸡业开始,1999年,公司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实施差异化战略,上马青年鸡养殖项目,这在业界当时是一个创举,很快打开了市场,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2007年,公司经过多方考察论证,实施了***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公害蛋鸡标准化养殖与产业化示范》,扩建先进的全封闭鸡舍20栋,其中育雏育成舍5栋,蛋鸡舍10栋,总面积22000平方米,全部采用国际化标准建设,舍内采用全封闭、自动控温等先进设备,总投资达3000余万元,现存栏产蛋鸡30万只,育成鸡80余万只。

在加大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在养殖技术方面同时也加大了科研投入,实施了《利用沂蒙山区中草药发展绿色禽产品》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项目探讨总结了蛋鸡无公害养殖技术,利用中草药防治鸡病,建立了蛋鸡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公司为提高管理水平,达到绿色蛋品的生产要求。

先后进行了一系列质量体系认证,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来控制生产的各个环节。

《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下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搞好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支持,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闽委发[202x]6号)的精神,参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农经发[202x]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经省农办和省财政厅审核,由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公布的企业。

第三条省农办和省财政厅负责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

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一)企业组织形式。

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等。

(二)投资经营规模较大。

企业有一定的固定资产规模,年产值和营销收入居本省同行前列。

1、加工带动型企业。

沿海地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5市,下同)企业年产值或销售总额在6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在3000万元以上,年上缴税收(含减免税,下同)在100万元以上;内地山区(南平、三明、龙岩、宁德4市和沿海欠发达县,下同)企业年产值或销售总额在4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在1500万元以上,年上缴税收在50万元以上。

企业带动农户202x户以上。

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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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一、简介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的编写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认定的重要一步。

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认定是为了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简介、发展历程、申报条件、经营业绩、企业荣誉、可行性分析等几个方面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详细解读。

二、发展历程1.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认定的背景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是在充分总结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践基础上,依据《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

2.发展历程自2003年开始,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认定已经连续进行了多个批次,认定的企业涉及到农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多个领域,成效显著,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申报条件1.企业规模(1)年营业额:企业具有一定规模,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5000万元。

(2)资产规模: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2.技术创新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成果。

3.市场地位企业在所处市场上必须具有一定的龙头地位,对当地农业生产或者加工流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社会效益企业在申报材料中需要充分展现对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推动作用,以及在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当地农业就业等方面的社会效益。

四、经营业绩在申报材料中,企业需要详细展示自己在农业产业化领域的经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净利润、税收纳入等指标,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等证明文件。

五、企业荣誉企业在申报材料中需要充分展现自己在农业产业化领域所获得的荣誉,例如荣获“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AAA级信用企业”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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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201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目录1、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请书2、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简介3、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4、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5、企业有关证照(企业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6、获奖证书、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证书等7、 2009、 2010 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企业依法纳税证明9、企业信用等级证明10、农产品收购(购销)协议书11、其它(有关公司图片资料)关于申报 2011 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是十堰市郧县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加工的综合型民营企业。

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园区。

始建于 2001 年 3 月,占地18000 ㎡,建筑面积 2000 ㎡,总投资 300 万元。

现拥有生产车间 4 个,全自动生产流水线 4 条,年生产加工能力 18000 吨,市场交易额可达 1728 万元。

公司冷库、厂房、晒场、全自动生产线等设备先进齐全,水、电、路等基本设施配套完善,是郧县目前规模最大、品种最全、品质最优,公司内外设施布局最合理、最规范、最环保、最安全、生产者、消费者最放心、最满意的红薯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

公司采取“公司 +合作社 +基地 +农户”。

经营模式。

已成立规范的合作社 1 个,优质红薯种苗繁育基地 1 个,500 亩,带动鄂豫两省、特别是郧县周边县市农户 5000 户以上,红薯种植面积万亩以上。

红薯加工产业成为郧县的主导产业,成为贫困山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郧阳“三大宝” :苞谷、红薯、龙须草。

过去是,“宝”在深山无人识;如今是,“宝”出深山乐万家。

郧县红薯加工产业被人们称为一项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 ,被誉为郧县的“一条红金龙”。

2011 年,公司计划增加投资400 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引进更先进的全自动生产流水线,提高生产加工能力,日加工450 吨红薯,进一步开拓市场空间,大力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为大力开发山区资源、带动农民富裕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根据十农产办字[]号文件精神,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符合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具备各项申报条件,我公司自觉接受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的监测。

为此,特申请将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确认为 2011 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二 0 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是由郧县梅铺镇政府于2001 年自山东省考察引进的红薯加工企业改制后, 2006 年 5 月由山东老板候升春接管。

是郧县计划培育的2011 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

该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区,地处鄂豫交界,秦岭余脉,北通南阳,南接武当,西依梅铺电站,209 国道贯通南北,汉江支流滔河穿境而过。

当地红薯资源十分丰富,电力、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境内及周边广大农民有世代种植红薯的传统,梅铺镇常年种植面积万亩以上。

公司于2011 年 3 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 万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现占地18000 ㎡,拥有资产总额 1149 万元,比上年增加 96 万元,增幅10%;负债总额 607 万元,资产负债率53%,比上年降低 2 个百分点。

拥有流动资产404 万元,速动资产 218 万元,流动负债 253 万元,流动比率63%,速动比率 96%。

现金比率 9%,比上年增长 5 个百分点;有“鄂鲁粉丝”商标和国家级无公害农品品牌等无形资产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627 万元:有生产车间 4 个,其中烘干车间 1 个、净化车间 1 个、甩干车间 1 个、下粉车间 1 个。

有消毒室 2 间、办公室 2 间,分检包装车间1 个,存储仓库3 个、污水处理池10 个等。

厂房布局自成一体,建有隔离带,远离居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备有全自动生产线4 条、红薯加工设备3 台(套)、中型清洗去泥机3 台、喷码设备1 台、工作运输车辆1 辆,主要是提供红薯淀粉、粉丝等生产、加工、销售服务,提供红薯良种购买等服务,提供红薯优质栽培技术和信息等服务。

该公司的“鄂鲁粉丝”以其风味独特、口感纯正、纯天然、品质上乘,深受城乡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该公司已于武商集团十堰分部和寿康永乐公司开展“农超对接” 。

2010 年公司的主营产业为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全年销售产品 1250 吨,取得主营业务收入1403 万元,比上年增加152万元,增幅 13%;净利润 692 万元,比上年增加 317 万元,增幅85%。

从利润表分析得知:该公司 2010 年加工产品毛利率 70%;营业利润 661 万元,营业利润率 48%;总资产报酬率 81%;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20%,营业利润增长率 18%。

成本费用 561 万元,成本费用利润 91%。

公司资本金 330 万元, 2010 年资本金利润率121%,比上年同期增长 25 个百分点。

权益报酬率 128%。

该以司对内部实行生产合作,封闭交易模式,对外实行的是订单经营模式。

在产品质量方面实行的是“质量追溯制度”,短期流动资金实行内部融资,内部交易实行平时交易、年终结算,对订单业务实行的是即时现金交易,从不拖欠贷款,被誉为“诚实经营的模范” 。

公司董事长侯升春,男,现年36 岁,于 2000 年受聘于梅铺镇红薯加工企业的高级技术顾问。

于 2003 年投资领办了郧县鄂鲁淀粉制有限公司。

该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加工能力不断提高,加工增值效益显著提高,市场空间越来越宽,逐步闯出一条开发利用山区农产品资源,加工特色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之路,成为郧县红薯加工产业化的龙头企业。

二、公司发展概况该公司是由 2000 年成立的 3 家红薯加工企业于 2006 年合并而成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

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设备全国一流、管理严谨科学,产品市场需求量大,产业带动能力巨大。

红薯加工产业带动梅铺镇及周边广大种植户生产的积极性。

逐步形成农产品当地种植、当地加工、当地增值的连锁效应。

几年来,公司通过“公司 +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营运模式带动农户大力发展红薯种植业,活跃了一方经济。

打造了郧县这个偏远山区贫困县的支柱产业。

三、产业化带动情况公司收购农户种植的红薯,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让农户信心十足发展红薯种植加工产业。

带动5000 户发展红薯产业,其中直接带动3000 户,辐射带动2000 户,直接安置劳力80 人,间接安置劳力2000 人。

2010 年公司采购红薯交易额510 万元;成员通过本组织生产经营获得的户均纯收入 3200 元,超过当地户均纯收入%。

(一)生产方面在生产方面建立了“六统一分”的运行机制,即统一供种、统一采购、统一工艺流程、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分散种植。

1、统一提供红薯良种。

公司自湖北省农科院引进优质红薯鄂薯 6 号,并由省农科院派农艺师到梅铺镇现场指导繁育和种植,进行了统一培育,统一提供种苗。

按照各社员户的生产能力和需求数量,无偿统一调配到合作社专业户。

统一供种大大降低了种植成本和种植风险,提高了红薯种植的商品率和产量。

2、统一采购标准。

按照国家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统一采购标准,源头抓质量。

要求所有购进公司加工的红薯必须符合统一的商品标准,即:无病虫害、无杂质、无破损、无冻害、质优、淀粉含量高。

单个重达 150g 以上,红薯生长期在 150 天以上,采挖节令在霜降以前。

3、统一加工工艺流程。

公司从山东省京九机械公司引进全套自动化生产流水线。

红薯加工成淀粉全部经过十八道工艺精选而成,淀粉加工成粉丝是统一按照“打浆一调粉一漏粉一冷却漂白一冷冻一干燥(晾晒)一入库一包装”的传统工艺流程,精制而成。

4、统一产品质量标准。

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按照规定技术指标参数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监测、监督,实行全程监控,保证产品质量达以优质标准。

5、统一品牌包装。

公司申报注册了“鄂鲁粉丝”绿色食品商标,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论证等标识,鄂鲁粉丝经过精选、机切、称重统一品牌包装。

结束了公司红薯粉丝产品无商标、无包装、无品牌的历史。

6、统一产品销售。

公司统一在十堰城区内建立了销售点20 个,在周边淅川、南阳 2 个市、郧县设立销售点 5 个,并与郧县城区多个农产品销售市场、餐厅、酒楼和机关食堂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每天收集一次市场需求数量,分缓急、按计划分别配送到各大市场销售点,实行统一销售,提高了产品销售的经济收益。

7、农户分散种植。

公司采用“公司+合作社 +基地 +农户”的种植加工模式,农户独立安排自己的红薯种植生产,红薯种植管理、采挖、销售,公司按统一标准、市场价格收购后,统一加工。

每生产年度,公司发布红薯收购公告,实行保护价收购红薯,与各种植户分别签订红薯收购协议。

(二)管理方面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执行企业管理法律法规,尊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健全销售网络,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不仅使公司本身得到发展壮大,而且使广大农户、社员收入不断增加。

1、运转方式。

公司本着“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壮大产业、造福社会”的原则,狠抓了规范动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

设立了“三会、一队、一中心” 。

“三会”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合作社的一切重大事项,理事会具体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队”就是一支专业服务队,为社员提供种植管理技术。

“一中心”就是合作社服务中心,投资 2 万元筹建了合作社办公室等基础设施,并聘请了秘书长、会计和出纳人员,配备了办公设施,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是明确职责目标。

按照“平等、互助、互利,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确定了两项职责: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种植技术指导和服务,定期举办红薯栽培新技术培训班、省农科院专家实地推广种植红薯优良品种,开展技术交流。

2、五项制度。

一是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是定期会议制度。

每月月底,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总结本月生产、销售情况,布置下个月生产、销售计划,解决生产、销售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个月生产、销售计划,解决生产、销售存在的问题。

三是培训交流制度。

每季度以小组、分专业进行一次培训交流。

在会上各抒已见,交流生产、销售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若碰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就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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