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合同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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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秉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权属于甲方的“;项目委托给乙方营销策划顾问代理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

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甲方将其开发的位于项目,(总占地亩),委托乙方策划及营销顾问

代理。

二、委托期限

乙方策划及营销顾问代理期由签约日起至止。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

否继续合作事宜。

三、双方权责

1、甲方权责: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所有权的法律批文复印

件,以及公开销售所需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楼宇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

2)甲方在乙方协助制定整体营销策略,负责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提

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并在收到乙方任何书面报告后及时给予回复,以确保策划及顾问工作的顺利展开。

3)合同正式签定后,甲方可以同意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住宅、商业物业甲乙双方确认的部分推广宣传品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营销顾问:”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的宣传物料中宣传该项目。

4)甲方须按时与乙方结算顾问费并准时支付。如有拖欠按所欠费用总额每日千分之二计付滞纳金。5)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乙方职责)的任何一项工作目标时,甲

方有权终止本合约并委托其他公司作为策划及销售顾问。

2、乙方职责:

1)乙方承接甲方营销顾问工作,需成立该物业营销顾问工作小组,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项目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并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乙方以提交文字成果报告、参加相关的定期沟通会议、现场参与指导组织各种营销活动及现场销售工作等方式完成本合约之营销顾问工作,并按双方商定的工作时间,及时提交各阶段委托报告。3)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间定期与甲方开沟通会议(月度例会、周例会等),共同商讨项

目有关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参加定期沟通例会中,乙方副总级以上人员在楼盘的重大节点,例如解筹、开盘等时间会派专人出席。乙方专案小组核心成员须参加月度例会。

4)乙方定期与甲方召开项目研讨会,在内部认购阶段提交专题报告;在开盘等各阶段提交相关报告。

5)乙方根据现场销售人员的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本着高效和高质的原则

分阶段每月向甲方提交销售分析报告,供甲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6)本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场研究与前期策划阶段工作内容,并提交书面报告《市场调研报告》壹式贰份。

7)甲方收到《市场调研报告》后除非特殊原因应在一周内确定意见,乙方收到确认意见后15个工作日完成营销策划阶段工作内容,并提交书面报告《前期营销策划报告》壹式贰份。

8)乙方在项目开盘前 --- 二个月提交书面《销售执行报告》壹式贰份。

9)乙方在营销策划各阶段,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的项目市场分析报告壹式贰份。

10)乙方参与销售顾问服务工作,进行策划组织及监控,并组织销售人员培训及销售业务指导等顾问工作,进行销售体系的建立及具体指导。

11)乙方对甲方营销部的所有销售策划工作及其相关内容提出专业意见并提供文字报告,供甲方参考。

12)乙方确保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开盘、展销会)派主要负责人现场指导,并协助甲方筹备各种促销活动的组织安排包括物业展销会、新闻发布会、酒会;并提供以上活

13)项目销售均价应按照市场基价为准由双方协商并由甲方最终确定,不可盲目下压或过高抬价,影响项目销售。

14)乙方的营销顾问权在本项目顾问期不得转让。

四、策划、营销顾问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策划顾问费:

乙方收取前期策划设计顾问费共万元整。支付方式如下:

1)在本合同签署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在乙方提交《市场调研报告》并经甲方审定通过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人民币元整。

3)在乙方提交《前期营销策划报告》并经甲方审定通过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

民币元整。

4)在乙方提交《营销执行报告》并经甲方审定通过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5)在项目开盘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

营销顾问费及结算方式:

开盘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营销顾问费万元/月+房屋月销售总额千分之

( %0)的提成。

(1 )结算时间:双方商定每月日为结算日,双方于每月该日核算代理费款额,并于当

月日前甲方向乙方付清双方已确认的款项。

(2)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度提成计算基数以当月签定的所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销售总额为准。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

及时向对方通报,因此而影响履行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3、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等,应签定补充协议。

4、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因甲方向第三方整体转让项目权益或产权等而导致所委托

物业的产权变更的,甲方在转让产权时必须向受让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

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定协议。如新产权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时,甲方有义

务达成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5、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或提供第三者,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

权利

6、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中止合同时,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日内完成相关结算款项、解除合同手续。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对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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