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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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无论是因生产活动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责任明确、追究公正、惩罚有力、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每个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系统责任三个层次。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第六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对于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直接责任。

第八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人员,但其行为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扩大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应当追究系统责任。

第十条对于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应当积极开展善后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如下:(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搜集、核实相关证据,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五)对于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应当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对于系统责任人,应当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执法机关和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当由相关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执法机关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书面警告或批评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4篇)

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4篇)

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国家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追究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承担以下行政责任: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应当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特点和工作岗位的性质,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负责人应当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模、性质和特点,配备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负责其岗位培训和考核。

4. 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企业负责人应当落实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检修。

5.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企业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度,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如果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行政追究,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惩罚。

同时,追究行政责任还可以包括给予企业负责人政治处分和行政问责等措施。

这样的追责制度旨在促使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2)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职工行政处罚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各部门人员、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副职领导干部。

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分别由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政领导会议决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并上报审核、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需要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公司将实行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制度第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奖状、证书等。

第八条奖励的标准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可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奖励标准。

第九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公司将记录在员工的档案中,并在相关会议、活动中进行宣传。

第十条奖励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该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罚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公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的程度由公司依照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具体情况和轻重进行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追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员工的刑事、民事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事故发生后,责任清晰、代管明确的情况下,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监管不力导致事故的监管部门负责人,公司将对其进行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4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未整改或发生事故等情况进行严肃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

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行政警告、降低安全质量信用等方式对责任主体进行追责问责。

具体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

责任人员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诉讼的追究。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将责任明确化、权力公开化、程序规范化,能够有效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2)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其中一个重要的制度就是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

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行政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和追究机制,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保障安全生产环境的建设。

二、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的目的是促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意义(1)对安全生产责任人起到震慑作用,使其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气。

(3)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效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及分工1. 生产单位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负责人委托代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负总责。

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核定和落实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目标;(2) 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4) 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的采购、维修和更新;(5) 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控制,保证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6) 安排经费和人力资源,保障生产安全工作的运行;(7) 审核并颁布单位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8) 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9) 上报安全事故及时报告,负责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10)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2. 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是生产单位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负责制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2) 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科技交流;(3) 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评估安全风险,并提出改进意见;(4) 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评估和审查;(5) 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 协助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7) 上报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8) 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 生产作业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是生产单位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其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 现场作业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持有效证书;(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4)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5) 按照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四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对安全技术规程执行的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资奖励。

二、对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三、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一人死亡事故或事故损失严重的,安监室取消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四、凡被各级安监部门查出存在有一般安全隐患的单位,经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的,第一次安监室通报批评,第二次检查未整改的主要领导罚款500—____元,第三次检查仍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五、凡被各级安监部门查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媒体曝光上报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罚款5000—____元。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对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事故报告、应急、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明确追究责任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所有部门、项目单位和职能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院校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所有岗位人员都要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生产培训,以提升工作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七条各级主管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指导,严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

第八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各级主管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督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并协助安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各级主管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各级主管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公司要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典型事迹进行表彰,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员工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本,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事故发生后,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法律追究和惩罚的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针对安全生产事故而制定的一项具体制度,其目的是通过追究责任,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探讨和阐述,以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一、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和必要性在现代社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国家、企业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且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加强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以起到警示作用,推动企业和个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有以下几方面的必要性:1. 追究责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安全生产事故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了重大的伤害和损失,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是必要的。

2. 追究责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追究责任,可以起到警示作用,促使企业和个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 追究责任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可以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激发企业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4. 追究责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仅对企业和个人造成了直接损失,也对其信誉和声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通过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可以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可持续发展。

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事故责任的界定。

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需要明确责任归属,确定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责任,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依法进行责任查明、责任追究、倒查和问责的一系列法定程序和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以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范围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是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单位是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一个固定场所,按照法定资格或者制度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或者组织。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责任主体。

第七条个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安全生产事故中有过错行为的自然人。

个人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对象还包括有直接领导职责、监管职责、安全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包括责任查明、责任追究和问责三个环节。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尽快组织事故调查,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查明应由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组应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认真、公正、科学的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应依法依规进行。

对于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得到追究结果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对于认定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相关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经济赔偿和刑事追究等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机制,以完善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对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明确责任,促使责任人改正问题,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通过追究责任,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合理有效。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主体、追究程序和追究的依据。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七条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一、企事业单位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负有事故预防、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的职责。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责任人是指直接参与事故发生或者管理事故发生地点的人员,包括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工程师、操作人员等。

第三章追究程序第八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分为预防、调查、处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一、预防阶段: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阶段: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

三、处理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且应当具有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二、凡有下列表现之一部门或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三,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____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程序的。

(一)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三)对自己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不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四)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五)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规定拒不整改、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1. 企业负责人(1) 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 组织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部门负责人(1)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部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2) 组织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进行。

(3)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 复查并落实上级通知的安全生产要求,推动相关工作的完成。

3. 员工(1) 必须在工作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向上级报告,并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3) 在工作中必须佩戴或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4) 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自己的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

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 在安全生产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或者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造成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玩忽职守、过失造成事故的员工,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对于符合以下情形的员工,将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2) 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敷衍塞责的;(3) 未按要求佩戴或使用相关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的;(4) 违反工作岗位的安全规定,妨碍或者拒绝他人的安全检查、监督;(5)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人、劳务派遣人员等。

一、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1. 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包括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2. 工人有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和触碰安全红线,并有权利提出安全隐患和建议。

二、追究原则1. 实行主体责任制,对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进行追究;2. 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相结合,各级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3. 对于发生的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和处罚;4. 追究责任不以人数众少少责之,要坚持谁责任谁追究的原则。

三、追究程序1. 发生事故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2. 根据调查报告,确认责任人,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责任人;3. 对责任人进行听证,听取其陈述和辩解,并进行事实核实;4. 根据听证结果和事实核实,确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5. 根据责任人的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降职、解聘等。

四、奖惩制度1. 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2. 对安全生产违章操作、不履行安全责任、监管不力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的处罚;3. 对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停职、降职、解聘等处罚。

五、监督检查1. 企业内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2. 员工有权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接受保护;3. 领导干部和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确保责任的落实。

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原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望广大员工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签署单位:日期: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是指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对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法律文件。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和谐健康发展,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企事业单位、商贸企业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是指由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进行追究和问责的一种制度安排。

第四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原则是依法、公正、严格,追究责任要有区别对待,既要重罚重责,又要宽严相济,承担追究责任的主体可以采取警告、诫勉、罚款、停产整顿、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

第五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问责制适用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同时也适用于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第二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界定和追究原则第六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法定代表人: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包括企业负责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二)直接责任人员:指企事业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班组长等。

(三)其他责任人员:指企事业单位的其他员工,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员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界定原则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简单明确,不搞灰色地带。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造成事故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在追究安全生产行政责任时,应注重责任的层级关系,首先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其次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再次追究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和问责程序第十条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采取如下问责程序:(一)事故发生后,成立由单位领导或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的事故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的行政责任,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企业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2、安全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安全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诫免、免职、撤职、降级、开除八种。

4、矿山部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性,矿山部班子成员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矿山部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隐形事故,矿山部班子成员责任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矿山部有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工区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事故责任者一律降一级,情况严重的开除公司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对矿山部重点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实行安全质量项目负责制,在服务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分。

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全面或隐患排查后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8、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后,因措施没有及时落实,不按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9、因技术管理不到位、技术管理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副总、部门负责人、技术员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10、因措施审查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1、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补充安全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对有关分管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2、规程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和贯彻,不履行签字手续,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对有关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3、无安全操作规程、无措施施工、违反规程措施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部门分管责任人、坑长、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分。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

一、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____,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7、____事故经确认属实者;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部门或个人____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____元/人、次;(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____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oo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____元/次;(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____元/人、次,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易燃____区罚款____元/人、次;(5)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____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____元/次;(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____元/人、次;(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____元/处;(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人、次;(10)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书》按期完成的,扣罚____元/项;(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次;(12)凡私自到装置、泵房、罐区灌装汽油、石脑油等易燃液体或液化气、丙烯等液化气体者,扣罚____元/次;(13)各种作业票、证等未经监护人、监火人、安全负责人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次;(14)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的,扣罚责任单位____元/起;(15)凡因设计、____、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16)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____元/人、次;(17)进入尘、毒、噪声等具有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育屡教不改者扣罚____元/人。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报告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向所在单位的安全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传达。

2.报告内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概况(时间、地点、原因等)、事故损失(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处理情况(目前已采取的措施、后续处理计划等)。

3.报告时间: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及时上报,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4.报告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包括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理等。

5.报告审核: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完整。

6.报告反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对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要求事故责任人上交相关材料,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报告存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进行存档,需要定期进行归档备查。

二、责任追究制度1.事故责任人的划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分工,明确相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人。

2.责任追究流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划定->责任人听证->责任追究。

3.责任划定依据:责任划定应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责任追究形式:责任追究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减奖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措施。

5.领导责任追究:对事故领导责任人进行追究,可以采取降职、调离岗位、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6.公示通报:对涉及事故的责任人进行公示通报,向社会公开追究结果,以警示其他人员。

7.教育培训:对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通过建立科学的报告流程和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及时处理事故,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安全生产成为各个企事业单位必须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成为了其中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制度设计、问责流程等方面系统地阐述这一制度。

二、政策背景1.国家安全生产政策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管。

同时,企业也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问责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对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度设计1.制度目的和原则(1)目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追究制度,旨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2)原则:公平、公正、及时、依法。

2.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职工,并包括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外部单位、个人。

3.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最高责任人。

(2)安全生产责任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3)岗位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或课题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本部门或课题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4.追究责任的方式和方法(1)口头警告:对于一般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首次违规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进行警示和教育。

(2)书面警告:对于重大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或者多次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同时要求整改和提出改进措施。

(3)扣减奖金:对于造成轻微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根据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奖金。

(4)停职整顿:对于造成比较严重的安全事故,或者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可进行停职整顿,剥夺其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和追究的责任机制,有利于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实习生。

三、责任主体1.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的最高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 生产经营责任人生产经营责任人是负责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由企业指派或聘请的专业人员,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协助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生产经营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4. 员工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责任追究机制1. 追究方式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的责任主体,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岗位调整、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2. 追究原则(1)事故责任追究原则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主体的过错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沟通协调原则在对责任主体追究责任前,应进行事故调查和情况了解,听取责任主体的陈述和解释,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公正公平原则责任主体的追究工作应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监督与评估企业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责任追究工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补充,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以上所述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请各相关员工遵守并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企业名称:企业地址:。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追究责任的原则
第二条依法追究责任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是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式。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主体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内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内容包括属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责任、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等。

第五章追究责任的方式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警告、处罚、行政拘留等。

第六章追究责任的程序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调查取证、听证、公示、裁决等环节。

第七章追究责任的强制执行和救济措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实施应采取强制执行和救济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责令停工、吊销执照等。

第八章追究责任结果的公示和通报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和通报,提醒公众和相关单位引以为戒。

第九章追究责任的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责任追究工作的公正、公平、严肃和有效。

第十章追究责任制度的完善
第十条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发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之前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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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LX-FS-A64637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标准范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标准范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职工行政处罚办法》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各部门人员、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副职领导干部。

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分别由党委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本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党、政领导会议决定。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并上报审核、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需要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四条在安全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者现场管理混乱、隐患和违章现象严重,受到当地政府、建设单位和上级严重批评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
1000--2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人或轻伤3-5人(不含)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5万元(不含)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2000--5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2000元罚款。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5人(不含)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50万元(不含)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处以2000--5000元罚款;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的,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并处以10000--20000元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并处以5000-
-10000元罚款。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或者对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管理缺陷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置若罔闻,不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的;
3.滥用职权,批准或者使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的施工队伍;批准或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批准、使用或者指派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指非法用工、雇佣童工或者未成年工、无有效证件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女工或者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不应从事的工作等),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4.进行违章指挥,或者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不加制止的;
5.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以人为本,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6.对各级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或加强安全防范的合理意见、建议不采纳,导致事故发生的。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组织抢救和实施应急措施方案,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8.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逐级、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意识淡薄的。

9.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
施,导致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

10.安全生产设施和工作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等规定,情节严重或者不按上级要求予以改进,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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