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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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与中原诸国官制的比较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与中原诸国官制的比较

官 制 是 一 个 国家 政 权 机 构 的 重 要 组 织 制 度 。 中国的官 制 历史 悠 久 ,早在 东 周 春 秋 战 国时 期 ,
已经 形 成 了一 套 比 较 完 善 、系 统 的 职 官 制 度 。 春
秋 战 国 时 期 ,各 国 所 处 地 理 位 置 、 风 俗 习 惯 、文 化 背 景 存 在 差 异 ,导 致 官 制 也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不 同 之 处 … 。 楚 国南 迁 后 ,在 姬 周 文 明 的 基 础 上 发 展 了独 具 特 色 的 楚 文 化 ,形 成 了 独 具 有 自身 特 色 的
职 官制度 。

贵族 中 选 择 。屈 氏 是 楚 国 的 三 大 姓
( 屈 、景 、
昭 ) 之 一 ,莫 敖 出 自屈 氏 表 明 , 莫 敖 虽 无 具 体 的 职 司 ,但 仍 可 代 表 楚 王 ,具 有 重 要 的 位 置 与 显
赫 的权势 。
( 三 ) 司 马
虽 然 楚 国 官 制 中 的 司 马 一 职 ,权 势 地 位 在 左
春 秋 战 国 时 期 ,楚 国 南 迁 后 ,渐 渐 脱 离 了 东
周 王 朝 的 管 辖 。 随 着 国家 的 日益 强 大 ,楚 国 的 官 制 在 周 王 室 官 制 的 基 础 上 也 根 据 地 方 特 色 与 需 求
不 断改 进 。 (一 ) 令 尹
为 司 马 的 副 手 ,他 们 帮 助 司 马 处 理 日常 事 务 J 。
再如其他职官名称中原诸国根据职能不同拟职官名称如候人甸人工正疆吏内史御史等没有较为统一的特点而楚国绝大多数的职官名称后缀尹字尹前所冠一二字多是指所掌管的事务或地点如令尹连尹县尹效尹卜尹等但具体如何命名目前尚无法确考

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制度与社会结构探析

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制度与社会结构探析

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制度与社会结构探析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强大的国家,其制度与社会结构在当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制度及其与社会结构的关系。

一、楚国的政治制度1.1 君主制楚国采用的政治制度是君主制,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掌握着国家的军权、财权和人事任免权。

君主制为楚国的决策和行政提供了高效和统一的指导。

1.2 世袭制楚国的君主制度实行世袭制,国家一代代传承至皇子或者亲近的亲属。

这样的制度有助于保持政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但也可能导致政治腐败和争夺权力的内斗。

1.3 地方官制楚国设置了一套完善的地方官制,将全国分成了若干个郡县,由地方官员负责管理。

这种制度有利于统一管理和地方自治的平衡,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了解基层民众的需求。

二、楚国的社会结构2.1 贵族阶层楚国社会结构中最高层次的是贵族阶层,他们是享有特权和权力的社会精英。

贵族通过世袭制维持其地位,他们掌控着土地、资源和人力,对社会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2.2 士人阶层在楚国社会结构中,士人阶层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士人通过学习经书、修养自身素养,成为君主的顾问和官员。

士人对于政治决策、文化传承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3 平民阶层楚国社会结构中的平民阶层较为庞大,他们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等。

平民阶层在社会经济中提供劳动力和财富,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

2.4 奴隶制度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还存在着奴隶制度,奴隶地位最低,不享受人权和社会地位,被贵族和富裕家庭所拥有和操纵。

奴隶的存在为贵族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和经济资源。

三、制度与社会结构的关系3.1 政治制度影响社会结构楚国的君主制度对于社会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君主的权力决定了贵族阶层的地位和特权,而士人和平民则受到君主权力的制约,形成了明显的阶级差距。

3.2 社会结构制约政治制度楚国的社会结构也对政治制度产生了制约作用。

贵族阶层通过其特权地位对君主产生影响力,士人阶层则通过其智慧和学识对政治决策提供建议。

楚国机构官职

楚国机构官职

楚国机构官职楚国是战国时期的一个强大国家,拥有完善的机构和官职体系。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楚国的机构官职。

在楚国,最高的官职是国君,也称为君主或君王。

国君拥有最高的权力,负责国家的决策和统治。

他的权威地位无人能够动摇。

国君下设宰相,宰相是国君的首席辅助官员,负责协助国君处理政务。

宰相的职责包括制定政策、管理国家财政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宰相下设三公,分别是太尉、司徒和司马。

太尉负责军事事务,包括征兵、调兵和统帅作战。

司徒负责国内的民政事务,包括土地分配、税收和治安。

司马负责管理军队,包括军队编制、训练和装备。

除了三公,还有其他重要的官职。

丞相是宰相的副手,协助宰相处理政务。

大司马负责统帅楚国的军队,是太尉的助手。

大司空负责管理国家的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修建大型水利工程和城墙。

还有很多其他的官职,如太子太保、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等,他们都是国君的亲信,负责教育和辅助国君的儿子,培养他们成为合格的继承人。

除了政府机构,楚国还有一些特殊的官职。

例如,国史官负责编纂国家的史书,记录重要事件和人物的事迹。

国医官负责管理国家的医疗事务,包括治疗疾病和保障人民的健康。

在楚国,官职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这种机构和官职体系的建立使得楚国能够高效地管理国家事务,保持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这也是楚国在战国时期成为强大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楚国的机构官职体系非常完善,各官职之间相互配合,共同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楚国的机构官职不仅体现了国家的治理能力,也展现了当时社会的组织形式和文化水平。

这些机构官职为后世的政府机构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楚国的官僚约束机制

楚国的官僚约束机制

楚国的官僚约束机制楚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繁荣的国家,其政治制度和官僚约束机制非常复杂而严格。

这篇文章将着重讲述楚国的官僚约束机制。

一、楚国的行政机制楚国的行政机制可以分为三个层级:中央政府、地方行政和户籍管理。

中央政府:楚国的中央政府主要由君主和贵族组成。

君主是最高统治者,但其大权往往被贵族们所牵制。

贵族们分为“相”、“卿”、“列侯”等不同级别。

他们负责管理中央的官员,制定法规和政策。

地方行政:楚国的地方行政机构由各州郡的官员组成,这些官员从“守”升至“候”和“令”等职位。

他们负责管理当地的行政事务,包括经济、军事和文化事务。

同时,他们还需要向中央政府汇报情况。

户籍管理:楚国的户籍管理非常严格。

每个家庭都必须每年向当地官员报告家庭成员的人口、年龄和职业等信息。

行政官员根据户籍调查结果,确定当地的税收、征兵和徭役等负担。

同时,户籍还被用来确定个人的身份和权利。

二、楚国的官僚约束机制楚国的官僚约束机制主要包括奖惩制度、考试制度和记录制度等。

奖惩制度:楚国的奖惩制度非常严厉。

一般来说,官员们只能在自己的地位范围内行使权力。

如果有超越职权的行为,就会受到惩罚,包括罚款、撤职、流放甚至斩首等惩罚。

相反地,如果官员工作出色,就会得到升迁和奖励。

考试制度:楚国的考试制度非常重要。

官员必须参加一系列的考试,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考试包括科举考试、领导力测评和绩效考核等。

如果官员不能通过考试,就会失去自己的职位。

记录制度:楚国的记录制度非常严格。

所有官员和普通人都必须留下自己的行为记录。

官员必须定期向上级报告所做的工作和其它情况,并要保存好所有的文书档案。

这些文书在审查和考核时被视为重要的依据。

三、楚国官僚约束机制的作用楚国的官僚约束机制促进了公正和有效的行政管理,保证了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和行政地位制度的稳定运行。

它有以下几个具体的作用:1. 保障公平:奖惩制度和考试制度有助于防止官员滥权和贪污,确保公正和公正的社会环境。

楚国的薪俸制度

楚国的薪俸制度

楚国的薪俸制度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大国,它的薪俸制度对于了解这个时期的历史和政治制度非常重要。

楚国的薪俸制度主要是指官员的俸禄和经济补贴的发放方式和标准。

下文将详细介绍楚国的薪俸制度。

1. 官员的俸禄楚国的官员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位较高的大官,称为“大夫”,另一类是职位较低的小官,称为“士”。

不同职位的官员俸禄不同。

大夫的俸禄非常丰厚,每年可以得到数百斤的粟米和肉类,相当于当时普通百姓一年的消费量。

大夫还可以自己拥有土地,有属于自己的部下和奴隶。

有几个重要的大夫职位,职位越高,俸禄越高。

这些职位包括左右相、上下都尉、大司马、司徒、司空等。

小官的俸禄相对要低一些,但也可以得到一定的收入。

小官不拥有土地和奴隶,他们的主要工作是为大夫服务,比如担任文书、谋士、军官等。

按职位高低,小官也分为不同级别,不同级别的官员可以得到不同的薪酬。

2. 经济补贴除了俸禄以外,楚国的官员还可以得到一些经济补贴。

这些补贴是为了支持官员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

以下是几种楚国官员可以得到的经济补贴。

(1)宴席补贴每个月,所有官员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宴席补贴。

这个补贴可以用来请客、接待外宾、举办盛宴等。

这对于楚国的官员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在当时社会上,宴席是政治交际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

(2)住房补贴楚国官员需要在朝廷里工作,因此需要住在朝廷周围的官方住宅里。

政府会提供住房补贴,以支持官员的居住需求。

这个补贴可以用来支付房租、水电费等费用。

(3)车辆补贴总的来说,楚国的薪俸制度非常完善,它可以激励官员为国家服务,同时也可以维护官员的生活需求。

它为楚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

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段时期的政治形态和各国官制都非常有代表性和独特性。

在这个时期,中国分裂成了各个小国,这些小国之间相互争斗,这也为中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人物留下了诸多传说。

在这个时期,中国的小国之间相互依存,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的复杂性和外交关系的错综复杂使得各国的官制也各不相同。

下面将分别介绍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官制和政治形态。

齐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比较强大的国家,其官制也相对比较完整。

齐国的官制采用三公九卿制,九卿是指地位高的官员,公是指名义上领导三军的军事将领。

在齐国,三公都属于王室成员,是国王的贴身侍卫。

而九卿则分为五等,由低到高分别是:大夫、少卿、卿、令、丞。

这种官制上相对齐国的法家思想比较重,注重权力的分立,使得齐国的政治相对比较稳定。

而在魏国,其官制则比较严格,采用三公九卿制,并且将国家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了国王手中,相对来说比较偏向儒家思想。

在魏国,三公都是由国王亲自任命的,国王还有权彻底解除这些官员的职位。

而九卿被分为两等,第一等是大夫,第二等则是卿、令、丞。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楚国的官制,楚国取消了三公的官衔,采用的是三长制。

在楚国,三长分别是政长、军长和巫长。

政长是官方的最高领袖,由君主任命,军长则是总指挥,负责军队事务,而巫长则是宗教领袖。

楚国的政治形态也相对比较奇特,楚国是一个离经叛道的国家,其诸侯国都有其独立性。

在秦国,其官制比较简单,采用的是三公九卿制,但是其中三公的名次被调换了。

秦国的官员不能像其他国家那样有后代担任官员的传统,只能本人有资历才能担任官员,这种方式增加了官员修身养性的压力。

总而言之,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官制和政治形态比较多样化。

但是,无论是哪个国家,权力都非常集中,而且本着自己国家的理念,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官制。

此时的中国是一个分裂的国家,不同的国家之间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也正是这时期的杂乱无序推动着中国的统一。

楚国的任官制度与其强大和发展_顾久幸

楚国的任官制度与其强大和发展_顾久幸
治 经济 军事 等等 因此 楚 王 对 于 令尹 的人选 非 常 重 视 而
一般 比较 明智 的楚 王 所选 的令 尹往 往不 仅能胜任这 一职 务
, ,
己 死 亡的 日 子来 临得更早 吗 ?
,

子文 这 么 做 的 目 的虽 然有明
, 。

,
哲保 身的 因 素在 里 面 但作 为那 个 时 候 的统 治者 能够 体恤 民 众 与他 们 一 起共患难 这就是为 官 的最 高 道 德体 现 楚 国的另 一 位名叫孙叔敖的著名令 尹
,
,

文 《 楚史新探 》 ) 事 实 上 从 令 尹一职 的实践来看 这一 种 意
,
,
思 似乎更 加切 合 实 际 一些 一 职 务的 出发 点 有 关 系
“ ”
,

前 两 种意 思 也与楚 国任 用令 尹这 同时 楚 国 还 有 不少 的官 名都 是 以

: 周 围的人 颇 为不解 便 问他 为什 么要 逃 富 子文 回答说 我这不是 在 逃 富 而 是在 逃死啊 ! 百姓 中有 这 么 多 的人 生 活
。 ,
,


,
色 的名称 独具 一 格选 官 任官 考查 罢 免 的 制度 还 有楚 国的 官制对 于楚 国发展 强 大所 起的重要作 用 由于官制是 一 个 比较
复 杂 的制度 本文 难 以 面 面具 到 下 面 仅 就楚 国的 任官制度 与
, , 。
,
总是把为政恤 民放 在
为官 的首位 子 文这样 做 是有 原 因的 子文 的前任令 尹子 元 是
,




在穷 困中 而 我 还要去 获 取财 富 这不 是在 拿 百姓 的东 西 富 自

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体制与社会发展

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体制与社会发展

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体制与社会发展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兴起的一个重要国家,它的体制和社会发展在当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方面来探讨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体制和社会发展,以及对中国历史的影响。

一、政治体制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采用了分封制度,国王为首,下设诸侯。

国王统一楚国的决策权,而诸侯则负责管理各自封地的事务。

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楚国的统一和稳定。

另外,楚国还实行了丞相制度,丞相负责辅佐国王,处理国家大事。

他们在政治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有时甚至比国王更有实际权力。

丞相的选拔通常是通过才德和功绩来评判。

二、经济发展在经济方面,楚国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地区。

楚国境内有许多农田和水源,适合农业发展。

楚国人民以种植、养殖为主要生产活动,粮食和铁器也是楚国的特产。

此外,楚国还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包括铜、铁等。

这些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楚国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军事实力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而闻名于世。

楚国拥有庞大的军队和优秀的将领,极大地提升了其战争能力。

楚国军队注重骑兵和车兵的配备,提供了强大的机动性和攻击力。

楚国在战争中采取了主动出击的策略,多次进行对周、齐、越等国的征战。

其中最有名的是楚国与齐国之间的长勺之战,楚军在这场战争中获得了胜利,彰显了楚国军事的强大实力。

四、文化繁荣在文化方面,楚国同样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楚文化既有独特的地方特色,又吸收了其他国家的文化元素。

楚国的诗歌、音乐和舞蹈等艺术形式在当时享有盛誉,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楚辞。

楚辞是楚国文人创作的一种诗歌形式,以它的豪放和感人之处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楚辞中常常表达了人们对爱情、家园和社会现象的思考,有着较深刻的内涵。

总结:楚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体制与社会发展具有鲜明的特点,政治上实行了分封制度和丞相制度,经济上物产丰富,军事上强大而实力雄厚,在文化上又表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

楚国的发展对中国历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为后世的政治制度、军事战略和文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楚国官制

楚国官制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
2011-04-14 23:26:27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独树一帜,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通过探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中央官制、地方官制以及职官的管理制度等主要问题,可勾勒连缀出一条楚国官制演进变迁的发展脉络。透过官制,可以清楚地看到楚国是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贵族政治体制的国家,这种政治体制对于楚国历史的兴衰以及对后世中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建立、发展与演变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中央官制;地方官制;职官的管理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官制较为完整,也最具有特色。研究楚国官制,对于我们认识楚国典章制度的特点,认识楚国官制在先秦官制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对后代官制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楚国官制研究受到学界密切关注,论者颇多。诸家对楚国官制的研究,取得一定成绩,是我们研究的较好起点。但是,既往的研究成果还仅仅局限于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研究还是局部的、零星的、初步的,还不是对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全面、系统研究,还未能反映出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全貌。因此,运用最新考古出土的文字资料和业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既往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研究有必要作重新认识与考察,这也是本课题研究的意义所在。
封建社会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对于研究后世君主集权政治制度的演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设置军事职官 在楚国左、中、右三军中,楚王是最高军事统帅。从楚武王率军伐随起,终春秋之世,由楚王亲自率军出征之事,史不绝书。楚王之下,设有令尹,令尹不仅职掌全国的政务,也直接统帅军事,令尹之下,还有莫敖、司马、左司马、右司马、柱国等等其他许多军事职官。 莫敖 《左传?桓公十一年》载:“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杜预注:“莫敖,楚官名。”[ 2 ] 1 9 7 5 莫敖一官,进入春秋之后,职掌楚国军政大权。特别是军权强大。但是,桓公十三年(公元前699 年) ,楚国莫敖屈瑕伐罗,结果失败。于是楚武王“威莫敖以刑”,屈瑕自杀,莫敖的职权也大大降低。《左传?庄公四年》(公元前690 年)载:“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癫。”[ 2 ] 1 7 6 4《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屈到为莫敖[ 2 ] 1 9 5 9 。可见《左传》记载楚国莫敖都是由屈氏所任,春秋时期莫敖主要职掌军事。《战国策?楚策一》载:“威王问于莫敖子华。”[ 3 ] 5 1 3《包山楚简》[ 4 ] 第158 号简(简称为《简158》。以下《包山楚简》第x 号简,均简称为《简x》。) :“罼得厕为右,於莫嚣之军,死病甚。”楚简中的“莫嚣”即“莫敖”。可见,从春秋到战国,楚国一直设“莫敖”一官,战国时期的莫敖仍然职掌军事。 司马(大司马) 楚司马一般又称大司马,如《左传?襄公十五年》载:“症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橐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 2 ] 1 9 5 9 加“大”字是区别于左、右司马。《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公子围杀大司马症掩而取其室。申无宇曰:‘王子必不免。善人,国之主也。王子相楚国,将善是封殖,而虐之,是祸国也。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也。’”[ 2 ] 2 0 1 3 由此可证,司马和大司马,实为一职,并且是地位仅次于令尹的军事职官。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亦载:症掩为司马,子木(令尹)使庀赋,数甲兵。甲午,症掩书土田,度山林,……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木盾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 2 ] 1 9 8 5 - 1 9 8 6 。子木为令尹,症掩听命于子木,负责整理全国的军赋,事后向令尹报告,亦可证其职位在令尹之下。《左传?哀公六年》 载:楚“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周太史谓是王身当有灾。但“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 2 ] 2 1 6 1 说明令尹、司马皆楚王股肱重臣。《说苑?君道》记载此事亦说,楚王“有令尹、司马也,由身之有股肱也”[ 5 ] 2 4 。可见,楚令尹、司马作为王的主要助手,是楚国主管军事的重臣。

【doc】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官制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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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官制的比较泰秋戌一时期楚口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谭黎明摘要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是当时中国南方的一个大国,它不仅有独特的灿烂文化,而且官制也与中原诸国不同.楚国官制自成体系,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本文试图通过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官制的比较,揭示楚国官制的特点.关键词楚国中原诸国官制比较.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官制在政权体制,官名爵制,宰辅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楚国官制自成体系,具有自己的特点,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一,楚国与中原诸国政权体制的比较春秋时期,周平王东迁洛邑,失去了西部的土地,周天子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周平王时期,周王室与郑国发生了"周郑交质?和"周郑交恶"事件,周王室迫不得已与郑国交换人质,并向郑国妥协.周王室衰弱,由"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后,便又出现了"自大夫出"的大夫专权的局面嗍.春秋晚期,中原诸国皆出现大夫专权的现象.如晋国的六个卿大夫赵氏,魏氏,韩氏,知氏,范氏和中行氏瓜分了晋国,取得了政权.晋国于是由卿大夫轮流掌握国家政权,后来国家一分为三,形成韩,赵,魏三个独立国家,晋国根本没有君主专制而言.鲁国的"三桓",即季孙氏,叔氏和孟孙氏,三氏在鲁国通过"三分公室"和"四分公室",取得了政权.到鲁悼公即位,"三桓胜,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至此,鲁国完全为"三桓"所控制.除晋,鲁外,齐,郑等国也出现大夫专权的局面.当中原诸国面临王室衰微,"礼崩乐坏",政"自大夫出"的大夫专权之时,楚国政权却保持相对的稳定.楚国公室在春秋时期,一直力量强大,不见卿大夫专权而倾公室之事,也即政权没有出现下移的现象,究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楚国长期实行令尹制.令尹是楚王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如同周天子的卿士,晋国的中军,鲁,郑,宋的执政一样,是辅助国君处理全国政务的最高辅弼,然而就其地位和权力与中原诸国的执政比较,仍有很大的不同.首先, 楚令尹真正做到了"执一国之柄"圆,代表楚王总管军,政,财权,号令全国.其次,楚令尹权力最终受制于楚王.鲁僖公二十八年晋楚城濮之战,令尹子玉"刚而无礼",没有听从楚成王"无从晋师","允当则归"的指示,指挥错误,当晋军退避三舍之后,还坚持与晋军在城濮决战,以致大败.为此,楚王立即追究责任,派人斥责子玉说:"大夫若入,其若申,息之老何?"子玉回师途中, 一直走到连谷,还没有得到楚王赦令,被迫自杀.队信息,适时引人竞争机制.如果团队成员科研积极性不高,缺乏科研活力,就可以考虑适当引进竞争机制,人为造成"鲶鱼效应",以活跃科研氛围.但高校科研团队不同于企业科研团队,科研人员还要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因此要掌握好内部竞争尺度.(2)根据团队内部沟通与合作信息,进一步扩展沟通渠道,加强内部交流,确保团队内部和谐发展.(3)根据团队内部学术交流信息,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有效促进科研成果共享,提高科研效率.同时,加强内部交流,对于拓展研究思路,改进研究方法,提高科研质量等都具有促进作用.(4)针对内部团队文化信息,有针对性的加强团队文化建设.团队文化是团队运营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反映着团队的作风,传统,习惯以及价值观口l,培育良好的团队文化,是构建现代科研团队的必备条件.4.科技档案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方面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一方面,过去的研究成果是今后科研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的课题研究提供了前沿的科技信息.另一方面,成功的科研工作也为以后的科研活动的方式方法,研究思路,研究技术起到了示范作用.三,科技档案使用的前提条件科技档案的开发与利用,与其管理情况密切关联,只有规范,科学,合理的档案资源,才能真正在管理中发挥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一是管理制度规范化.完善的管理制度是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科学管理的有力保障.通过管理的制度化,有效的保证了档案材料的客观,完整,系统,安全.二是管理人员专业化.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只有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员,才能管理好档案,利用好档案.三是管理方法科学化.管理方法决定着科技档案管理和利用的质量和水平,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既能提高科技档案的利用效率,也能有效保证档案和科研成果的安全.四是管理技术现代化.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是有效利用科技档案的前提条件.对于信息查询,资料分析,数据比较等方面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是合理利用和开发档案资源的基础条件.利用科技档案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一是收集科技档案信息时,要保证信息内容要完整,反映要全面.二是利用科技档案信息要系统,规范,防止档案信息条理不清,标准不一.三是分析科技档案信息要客观,避免主观意识,防止思维定势.四是要有产权保护意识,防止他人不当得利,同时不要轻易公开科研成果,避免为以后申请专利造成障碍.科技档案是一个有待于进一步开发的优质资源,有着广阔的开发和利用空间.我们应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大科技档案的研究力度,逐步强化高校科研管理,提高高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努力为国家的科技事业做出更多贡献.●圈200811下半月—一清人顾栋高说,令尹"一有罪必诛不赦,所以权不下替而国本盛强."哒里的"国本盛强"就是指楚王室强大,所以楚国没有鲁之三桓,晋之六卿等中原诸国卿大夫与国君相对抗的情况,政权没有下移,没有出现大夫专权的局面.可见,春秋时期,中原诸国王室衰微,政权下移,大夫专权,而楚国则王室强大,中央集权的性质更加明显. 二,楚国与中原诸国官名爵制的比较春秋战国时期,楚国职官的名称,与中原诸国不同.除左徒,三闾大夫之外,其他如莫敖,新造,以及以尹为名的官,如令尹,武城尹,沈尹,郊尹,宫厩尹,玉尹,卜尹,乐尹,左尹,右尹,环列之尹,连尹,芋尹,莠尹,蓝尹,清尹,箴尹,陵尹,县尹,工尹,王尹,监尹等,也是中原各国所没有的."尹"前冠以一二字,多指所掌管的事务或地点,有的已不可确考.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职官名称一般是:春秋时,掌管朝政的职官,如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其他重要部门的职官,如甸人,工正,行人,候人,舌人,疆吏,关吏,封人,虞人,府人,廪人等.战国时,掌管朝政的职官,如相,将,国尉,御史,司寇,内史,大内,少内,少府等.其他重要部门的职官,如廪,中尉,廪吏,大良造等.楚国的爵秩制度,也不同于中原诸国,中原爵秩有卿,大夫,士三等,楚国有大夫,无卿,士."大夫"即楚有"五大夫"爵位,在《春秋》三传即《左传》,《公羊传》,《毂梁传》中,楚国无卿的记载,大夫也不多见,《毂梁传》载:"楚无大夫."《公羊传》则在文公九年(公元前618 年)说楚"始有大夫".不过这只是模仿中原国家爵秩的名称,实际不是卿,大夫,士的等级制.因此,明董说说,楚不是没有大夫,只是"列国大夫皆尊爵,楚不过备官耳."楚国自己的爵秩制是战国时期出现的,最尊贵的爵位是通侯,执琏.楚怀王六年(公元前323年),昭阳率军伐魏,大败魏军,杀死魏国主将,并夺取八城.楚军转攻齐,齐威王惧怕,此时秦国使者陈轸正在齐国,便主动帮助齐国去劝说楚退兵.陈轸见到昭阳先祝贺他的胜利,然后问道:"楚之法,覆军杀将,其官爵何也?"昭阳回答说:"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硅."陈轸又问:"异贵于此者何也?"答日:"唯令尹耳."由此可见,令尹为楚国最高官职,执琏的爵位仅次于令尹.执畦之上有通侯.楚王十六年(公元前313年),楚与秦战于汉中,"通侯,执畦死者七十余人".通侯,执畦一次战死七十多人,说明楚国的最高爵位授予没有人数限制.楚国的爵秩制,不像中原各国所实行的那种贵族世袭制,而是一种军功性质的爵制.楚在通缉伍子胥时悬赏道:抓到伍子胥的,封爵为执畦,得俸万担,金千镒.这与上述昭阳回答陈轸破军杀将封官授爵之事相一致.三,楚国与中原诸国宰辅制度的比较首先,楚国与中原诸国宰辅名称不同.楚国历春秋,战国之世,宰辅名称一直称"令尹",从未更改.而中原诸国宰辅则不但名称与楚国不同.晋国宰辅先后称"司徒","中大夫","中军"和"相".齐宰辅先后称"宰","左,右相"和"相".鲁国宰辅先称"司徒",后称"相".宋国宰辅,"右师","左师","司城"均可担任.周宰辅先后称"卿士","太宰", "相"或"相国".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令尹"仅设一人.从《左传》,《战国策》等古籍记载看,从未发现同一时期有两个令尹或多个令尹共同执政的情况.而中原诸国如齐宰辅有时"宰"一人执政,有时"左,右相"二人执政.《左传?哀公二十六年》载,战国初年宋国"六卿三族降听政",是多卿执政.其次,楚国与中原诸国宰辅人选来源不同.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已知的令尹中,除了楚文王时的彭仲爽是申国人,楚怀王时吴起是卫国人之外,其他全部出自王族子孙.由此可见,楚国基本上在国内选拔令尹,并出自王族.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如晋,齐等国的情况则与楚国不同.晋国宰辅在《左传》记载中公族有"隙氏""栾氏","韩氏","魏氏"等.宰辅人选来自异姓的主要有:《史记?秦本纪》:"缪王(周穆王)以赵城封造父,造父族由此为赵氏."据《左传》记载,赵氏后代如赵盾等曾主持晋国国政.《汉书?地理志》注引《竹书纪年》:"(晋】武公灭苟以赐大夫原氏黯,是为苟叔(苟息)."荀息次子荀首,称知庄子,其后为知氏..据《左传》记载,赵氏,知氏等都曾为晋国宰辅.齐国宰辅属于公族,《春秋世族谱?齐世次图》:"高, 栾日二惠."即高氏,栾氏为"齐惠王二子公子高(公子旗),公子栾(公子坚)之后."又载:"(国氏)亦齐之公族不知所出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杜注云:"庆氏……姜姓也."《新唐书?宰相世系表》: "崔氏出自姜姓,齐丁公嫡子季子让国叔乙,食采于崔,遂为崔氏."可见,齐国宰辅者国,高,庆,栾,崔五氏皆属公族.中原诸国如晋,齐等国宰辅人选异姓人员较多,这与楚国宰辅基本上皆出自于王族子孙是不同的.再次,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最高行政长官一直是令尹,战国时期中原诸国皆设相,置将,而楚国仍称令尹而未改.春秋时期诸国政权组织的特点是军权与政权合一不分.如晋之中军元帅,楚之令尹,鲁,郑之执政,都是职掌军政大权,他们入则治民,出则为将,兼后世将相于一身.战国时期,中原诸国皆设相,置将.相,管理行政,将,管理军事,结果是将,相分离,文武分职.魏,在魏文侯时,先后以魏成子,翟璜,擎陧为相.齐,在威王时,以邹忌,田婴为相.赵,在烈侯时,以公仲连为相.韩,在烈侯时,以韩累为相.燕,在燕王哙时,以子之为相.秦国在秦武王时亦设置相.《史记?秦本纪》武王二年载:"初置丞相,樗里疾,甘茂为左右丞相."可证.战国时期,只有楚国的执政官仍为令尹,终战国之世,未曾设相.《淮南子?道应训》载,(吴)起去魏入楚,期年而为令尹,执国柄.这是楚悼王之世,楚仍以令尹总领国事,而没有设相的明证.在战国时期,在文官之长相设立的同时,中原诸国也陆续设置了武官之长的将.如魏文以魏成子等为相,而以乐羊,公叔痤,翟角为将.齐威王以邹忌,田婴为相,而以田忌,申缚,章子为将.魏惠王以中山为相,而以庞涓为将.魏衰王以田编为相,而以公孙衍为将.楚国,终战国之世,没有设相,置将,执政最高长官仍为令尹.执掌军事的职官,设柱国(或称上柱国),文,武似乎已经分职.但是,柱国与中原诸国的将军不同,虽然也为武官之长,可是位在令尹之下,受令尹的制约.而中原诸国的将军是本国的最高军事长官,不受相的制约,与相权力是平行的,都对国君负责.●(责编寝芷仪zlJ。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体制与社会变迁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体制与社会变迁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体制与社会变迁楚国作为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六大国之一,具有丰富而复杂的政治体制和社会变迁。

本文将以历史真实性和学术严谨为基准,介绍楚国的体制和社会变迁。

一、楚国的政治体制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采取的是以王为中心的封建制度,其政治体制主要由国君、诸侯、卿大夫、士众和农民等组成。

1. 国君与诸侯:楚国国君被尊称为“楚王”,是政治权力的最高代表。

楚王统治下设有一系列的附属国,这些附属国的统治者称为“诸侯”,他们享有一定的权力,但必须对楚王表示效忠。

2. 卿大夫:在楚国政权中,卿大夫是极为重要的政治角色。

他们通常是楚国贵族阶层的成员,负责管理国家事务,执行国王的政令,并担任行政、军事和法律等方面的职责。

3. 士众和农民:楚国的社会阶层分为贵族、士众和农民。

士众是楚国的中间阶层,他们热衷于学术和文化,并在政治、军事和官僚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农民是社会的基础,他们从事农业生产,为国家提供粮食和财富。

二、楚国社会变迁的主要原因楚国社会变迁的原因复杂而多样,主要包括外部环境的变化、内部政治动荡和文化思想的演变。

1. 外部环境的变化: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各国频繁交战的时期,楚国也不例外。

楚国不断与周边的齐国、秦国等进行战争和外交斗争,这些战争和外交的背后,对楚国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 内部政治动荡:楚国的政治一直不太稳定,内部动荡是社会变迁的主要原因之一。

楚国历经了数次王位更迭、文武斗争和权力争夺,这些政治动荡导致了社会结构和体制的变化。

3. 文化思想的演变:楚国是一个具有独特文化的国家,其文化思想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演变。

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文化逐渐融入了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等,这些思想的传播和变革也对社会变迁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楚国社会变迁的主要特点1. 奴隶制度的废除: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逐渐废除了奴隶制度,开始深化和发展农业生产,倡导生产劳动的重要性,士众和农民的地位逐渐提升。

2. 农业经济的繁荣:楚国的农业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农民们不仅种植了粮食作物,还发展了养殖业和手工业,农田的开垦和耕作技术的提高,使得农业生产达到了空前的繁荣。

令尹官职的基本介绍

令尹官职的基本介绍

令尹官职的基本介绍令尹是楚国在春秋战国时代的最高官衔,是掌握政治事务,发号施令的最高官,其执掌一国之国柄,身处上位,以率下民,对内主持国事,对外主持战争,总揽军政大权于一身。

以下是店铺为你精心整理的令尹官职的基本介绍,希望你喜欢。

令尹的概念令尹,楚官名。

《左传》称令尹﹑司马为楚之“二卿士”和“王之四体”﹐地位相当于其它诸国的百官之首——相(到了战国,只有楚国仍然用令尹的称号,而其他国家先后设相)﹐属于楚王的股肱之臣。

令尹地位略高于司马,其人选有空缺﹐常由司马递补。

令尹的职责是辅助楚王综理朝政﹐虽也经常率军作战,但兵事主要由司马掌管。

可见﹐楚之文武略有分工﹐和晋国正卿的文武合一稍有不同。

任令尹者一般为楚王子弟﹐有时或由嗣君为之。

令尹职位尊显,而一有过失,往往伏诛。

见于<左传>的楚令尹共二十余人﹐其中如子玉﹑子上﹑子辛﹑子南﹐皆因有过而丧身。

楚王驭下较严﹐和鲁﹑卫等国优容大臣有着明显差别。

令尹很少世代相袭,避免了强家势力的滋生。

由于楚令尹制有以上特点,春秋时各国政权上陵下替的现象在楚并未出现,这也是楚能雄强于诸侯的重要原因之一。

令尹为楚所特有之官名﹐但有些受楚影响较深的小国﹐也曾设有令尹。

据春秋铜器铭文所记徐国就曾设有此官。

战国时期,各国多以相邦为“百官之长”,只有楚沿春秋之旧﹐宰辅之任仍名为令尹。

如魏吴起到楚后,为悼王令尹。

春申君独揽楚之大权﹐其职位也仍是令尹。

在<韩非子>和<战国策>中都有关于楚令尹的记载。

令尹的释义(1). 春秋战国时楚国执政官名,相当于宰相。

《左传·庄公四年》:“令尹鬭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槎,营军临随。

随人惧,行成。

”《论语·公冶长》:“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

” 邢昺疏:“令尹,宰也…… 楚臣令尹为长,从他国之言,或亦谓之宰。

”《汉书·高帝纪上》:“﹝怀王﹞以羽为鲁公,封长安侯,吕臣为司徒,其父吕青为令尹。

楚国薪俸制度单位

楚国薪俸制度单位

楚国薪俸制度单位
楚国是春秋时期一个强大的国家,其薪俸制度在当时也是非常完善的。

楚国的薪俸制度以官职为单位进行规定,不同的官职有不同的俸禄和待遇。

楚国的官职分为九等,从高到低依次为:王、大夫、公族、卿、大夫、士、大夫之士、庶民、奴隶。

不同等级的官员薪俸不同,王、大夫、公族的俸禄最高,庶民和奴隶的俸禄最低。

在楚国,王的薪俸最高,其下的大夫和公族也是高级官员,他们的俸禄也比较高。

卿和大夫之间的薪俸差距不大,但是卿的地位要高于大夫。

士和大夫之士是普通的官员,其俸禄比较适中。

庶民和奴隶的俸禄最低,他们的地位也最低。

楚国的薪俸制度还规定了官员的禄位和禄位之间的差距。

禄位越高,俸禄也越高。

禄位的划分也是按照官职的等级进行的,禄位从一到九,与官职的九等相对应。

楚国的薪俸制度单位是以官职为单位进行规定的,其俸禄和待遇也是根据官职的等级和禄位来确定的。

这种制度在当时非常先进和完善,为楚国的统治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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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贡献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贡献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贡献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其中楚国也是一个非常有影响力的国家。

在这个时期,楚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贡献也是非常值得我们了解和研究的。

一、楚国的政治体制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七个强国之一,它的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大致相同。

楚国的最高统治者是国君,国君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楚国的政治体制中,还有代表国家权威的官员。

这些官员的职责是为国家管理和裁决一些事务。

同时,在楚国还有许多重要的文化团体,它们对于推动楚国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楚国的文化贡献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有许多著名的文化贡献。

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楚国的诗歌和楚文化的发展。

1.诗歌方面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诗歌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在楚国,有很多著名诗人和传统的诗歌形式。

例如,楚辞就是一部非常著名的楚国诗歌集,它的作者主要都是楚国的诗人。

而楚辞中的很多诗歌现在仍然广为传唱,成为了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2.楚文化方面除了诗歌之外,楚国还有很多其他领域的文化贡献。

例如,楚国的书法和绘画都有很高的水平。

楚国的书法主要以“楚书”为代表,其风格清新、流畅、较为洒脱,被誉为“豪放奔放、有气势、有神韵、有灵气”。

而楚国的绘画则以描绘人物和动物为主,风格独特、富有生命力。

除此之外,楚国还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其他方面的贡献。

例如,楚国对于汉字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楚国的考古发掘中,已经出土了大量的楚文字体,这些文字体形神兼备、匠心独运,对于推动汉字的发展和演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之,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贡献都非常值得我们研究和了解。

楚国在这个时期的发展离不开这一时期的政治和文化背景,它代表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期和文化传承。

论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中央军事职官及其演变

论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中央军事职官及其演变

因围猎之需而临时设置的。《左传》又云: “宋公违命, 无畏抶其仆以徇。”杨伯峻注: “仆, 宋公之御, 徇即僖 公 二 十 八 年 之 ‘徇 于 师 ’遍 示 众 人 也 , 古 之 田 猎 即 军 训, 故其制同。”[4]578 这证明, 楚在军训时, 军法也由司 马执掌。楚司马的这一职责, 与中原诸国司马是大致 相同的。
楚国除中央设有司马外, 重地也设司马。如, 城 父是楚通往北方的要道, 也是方城之外的大城, 楚平 王置太子建于此, 命奋扬为城父司马。清人顾栋高认 为: “《周礼》夏官有都司马, 郑云: ‘都, 王子弟所封及 三公采地也, 司马主其军赋。’”《昭十九年传》云: “大 城城父而置太子焉, 则此城父司马, 即《周礼》都司马 之 职 也 。 ”[3]1144—1145
[ 摘 要] 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是南方一个大的诸侯国, 其军事力量强大, 中央军事职官众多。深入探讨楚国
中央军事职官的设置及其演变等情况, 对于研究楚国的官制以及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官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
[ 关键词] 春秋; 战国; 楚国; 军事职官
[ 中图分类号] K207
[ 文献标识码] A
二、司马( 大司马) 楚 国 司 马 一 官 出 现 较 晚 。《左 传·僖 公 二 十 六 年 》 载: “楚令尹子玉、司马子西帅师伐宋, 围缗。”[1]1822 时 在公元前 634 年, 这是第一次见到楚国有司马之官。 楚 司 马 一 般 又 称 大 司 马 , 如 《左 传·襄 公 十 五 年 》载 : “蒍 子 冯 为 大 司 马 , 公 子 橐 师 为 右 司 马 , 公 子 成 为 左 司马。”[1]1959 加一“大”字是区别于左、右司马。《左传· 襄公三十年》载: “公子围杀大司马蒍掩而取其室。申 无宇曰: ‘王子必不免。善人, 国之主也。王子相楚国, 将善是封殖, 而虐之, 是祸国也。且司马, 令尹之偏, 而 王 之 四 体 也 。’”[1]2013 由此可证, 司马和大司马, 实为一职, 并是地位 仅次于令尹的职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亦载: “蒍 掩为司马, 子木( 令尹) 使庀赋, 数甲兵。甲午, 蒍掩书 土 田 , 度 山 林 …… 量 入 修 赋 。 赋 车 籍 马 , 赋 车 兵 、徒 卒、甲木盾 之数。既成, 以授子木, 礼也。”[1]1985- 1986 子木为令尹, 蒍掩听命于子木, 负责整理全国的

楚国的官职从大到小

楚国的官职从大到小

楚国的官职从大到小楚国(公元前1115年—公元前223年)是先秦时期位于长江流域的诸侯国,国君为芈姓、熊氏。

周成王时期,封楚人首领熊绎为子爵,建立楚国,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楚国的官职从大到小,希望能帮到你。

楚国的官职从大到小楚国的官制与周王室不同,因为楚国不服周王朝,就搞自己的一套。

楚国的官吏制度比较复杂,主要有令尹:相当于中原国家的相国,除国王以外,是最大的官。

左尹、右尹:令尹的副手。

莫敖:没有具体的职司,但莫敖可代表楚王,其位置摆在令尹和司马之后。

楚国莫敖一直从屈氏贵族中选充,屈姓是楚国屈、景、昭三大姓之一,可见位置的重要和权势的显赫。

司马:主管国家兵权。

左司马、右司马:司马的副手。

柱国:春秋时期楚国无此职位,战国方设立,相当于春秋时期的司马,主管军事。

大师:楚国设大师时间不长,只有楚穆王时期设潘崇为大师,楚惠王时期设子彀为大师,除此再未设这个职位。

师、少师:太子老师。

傅、太傅、少傅:均是太子的辅导官员,相当于高级参谋。

国老:国老属于虚设职位,一般都是令尹退休后尊为国老,虽无具体职位,但地位显赫。

咸尹:掌管谏议的官员。

宫厩尹、中厩尹、监马尹:管理马匹的官员。

工尹:掌管工程建设的首席官员。

郎尹:掌管行刑的首席官员。

环列之尹:负责王宫外围卫队的首席官员。

门尹:守卫王宫之门的首席官员。

郊尹:京城郊区的首席官员。

乐尹:负责宫廷乐队的首席官员。

卜尹:掌管卜事的一号长官。

玉尹:掌管治玉的首席官员。

司败;春秋时期掌管执法、刑狱的官员。

廷理:战国时期更司败为廷理,职能与司败同。

左徒:战国中期设,可代表楚王处理内外事务,左徒可直接升到令尹,与楚王关系密切。

三闾大夫:掌管王室宗族,如屈原为三闾大夫,掌管王室宗族中屈、景、昭三姓。

太卜:战国中期方设此职,职能与春秋时期卜尹同。

工正:战国时期设,职能与工尹同,主管工程建设。

、大、上:负责一军的将帅,非特定职位。

裨:将帅的副手。

左史:相当于高级参谋。

右领:领军之官,相当于军队中的中级指挥员。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研究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研究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研究1. 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度剖析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内在结构、运作机制及其在先秦政治制度史上的独特地位与深远影响。

楚国作为当时南方地区的政治、经济与文化重镇,以其悠久的历史、强大的国力和独特的文化特质,在诸侯割据的背景下自成一体系,其官制的发展与演变呈现出鲜明的地方特色和创新性,对后世官僚体制的构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立足于丰富的文献资料与近年来最新的考古发现,尤其是诸如包山楚简等重要出土文献,对楚国中央官制的构成、职能分配与权力关系进行了细致梳理。

特别关注楚国核心职务——令尹的角色演变与权责范围,以及其他关键职位如莫敖、大司马、左尹、右尹等的设置及其相互间的协作与制约机制,揭示出楚国中央权力架构的复杂性与动态调整过程。

文章深入探讨了楚国地方行政系统的构建与管理,包括封君制度、县邑体制以及各级地方官员的任免、考核与监督机制。

通过对楚国疆域扩张过程中地方官制的适应性调整及与中央权力的互动模式的分析,展现了楚国在维护国家统一与地方自治之间巧妙平衡的能力,以及其在地域广袤的领地内实现有效治理的智慧。

再者,本文着重研究了楚国职官管理制度的特征,如官吏的选拔标准、晋升途径、俸禄制度、以及相关法规对官僚行为的规范等,这些内容对于理解楚国官僚队伍的稳定与效能至关重要。

通过对这些制度的考察,揭示了楚国在人才选用、激励约束等方面所体现出的制度创新与实践智慧,它们不仅支撑了楚国的强大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战国时期官僚体制的基本框架。

本文还对比分析了楚国官制与其他诸侯国特别是中原诸国之间的异同,以凸显楚国官制的地域特色与时代共性,并探讨了楚国官制对秦汉以后中国官僚体制的潜在影响。

通过这种比较视角,进一步揭示楚国官制在先秦政治文化多元融合中的独特贡献,以及其在历史长河中所展现的创新精神与持久生命力。

本文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地呈现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整体面貌,通过对既有研究成果的批判性继承与新材料的充分挖掘,力求填补学术界对该领域研究的部分空白,为深化对先秦政治制度史的理解提供新的视角与理论支持,同时也为当代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研究提供历史借鉴。

楚国俸禄单位

楚国俸禄单位

楚国俸禄单位
楚国古代的俸禄制度是以土地为基础的。

根据《史记·楚世家》的记载,楚国的县官、乡官都要分别配备亩田达到一定数量,土地数量从小到大依次为十五亩、三十亩、五十亩、百亩,田地越多,官职级别就越高,俸禄也就越高。

例如一个郡守的位级是“上大夫”,
平日里他的俸禄是五十石,但同时他还会享受到五十亩田地的收益,而且每年都会有一次
土地的重新配给,所以大官比小官的财富富裕得多。

楚国的下级官员的俸禄单位是石,由此可以看出,楚国使用的货币是石钱。

按照当时
的行情,一石相当于五千文,俸禄数额即从数十石到几百石不等。

楚国的俸禄制度虽然以土地为基础,不过除了土地外,还包括了其它的禄物。

例如,
当时的一些高官显贵,除了有较多的土地之外,还可以获得一些其他的禄物,如有时还可
以获得食盐、糖、柴火等。

自然条件好的地方,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鱼、鹿、猪等福物。

这些福物同样是官员中的福利,也增加了他们在地方上的权威。

此外,楚国的官员在生日、节日等场合,还会得到一些礼物,这些礼物也同样是官员们的禄物之一。

总的来说,楚国古代的俸禄单位主要是土地和石钱。

土地数量越多,表示高级官员的
身份、地位和财富也就越高。

石钱是用于交换各种商品的,官员们的俸禄数额也基于该单
位来计算。

除土地和石钱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福物和礼物,也是官员们的禄物之一。


国的俸禄制度为其官员的权威和财富提供了保障,也为其政治的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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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国中央官制的设置及其演变
(一)设置令尹 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统治机构。职官众多,其中辅佐楚王,集政治、军事、司法、外交于一身的“令尹”为最尊贵,地位仅次于王,权力很大。 楚国设置“令尹”,作为楚国宰辅的名称,历春秋至战国,一直没有改变,并且宰辅“令尹”之名,为楚国所独有。这是与中原诸国宰辅制度不同的特点之一。楚国“令尹”绝大多数出身于王族。春秋战国时楚国令尹计46 人,据宋公文先生统计,其出身如下:王子王孙者17 人:斗祁、子元、子文、子玉、症吕臣、子重、子辛、子襄、子庚、子南、王子围、子晰、子西、公孙宁、鄂君子晰、子兰、子椒。王族者22 人:子上,成大心、成嘉、斗般、斗椒、孙叔敖、子佩、症子冯、屈建、症罢、子旗、阳瘿、子常、叶公子高、州侯(楚宣王时封君)、昭奚恤、昭鱼、昭阳、景翠、昭睢、州侯(楚顷襄王时封君)、春申君。楚籍而出身不详者3 人:保申、唐瘾、沈尹。客卿4 人:彭仲爽、吴起、张仪、李园[ 1 ] 。其中,楚人42 人,外籍4 人。可见楚国令尹主要来源楚籍,值得注意的是42 名楚籍令尹中,有39 人来自王族血统,充分体现出楚国贵族政治体制的特点。 令尹在楚国百官中,地位显赫。《史记?楚世家》载:楚怀王六年,昭阳率楚师伐魏,取胜之后,又移兵攻齐,齐王患之,陈轸为齐国使者往见昭阳,劝其退兵。“即往见昭阳军中,曰:‘愿闻楚国之法,破军杀将者何以贵之?’昭阳曰:‘其官为上柱国,封上爵执痈。’陈轸曰:‘其有贵于此者乎?’昭阳曰:‘令尹。’陈轸曰:‘今君已为令尹矣,此国冠之上……今君相楚而攻魏,破军杀将,功莫大焉,冠之上不可以加矣。今又移兵而攻齐,攻齐胜之,官爵不加于此;攻之不胜,身死爵夺,有毁于楚……不若引兵而去以德齐,此持满之术也。’昭阳曰:‘善’。引兵而去。”在这里,“令尹”被称为“国冠之上” ,冠读为官,“国冠”即“国官” ,“国官之上”即是全国官吏之上,战功再大,官爵也没有超过令尹的,可见其地位之显赫。《战国策?楚策》载: “自令尹以下,事王者以千数。”亦见令尹地位之高。令尹在百官中权力极大。《说苑?至公》载“(令尹)执一国之柄”。对内职掌政治、军事、司法,对外代表国王处理外交事务。集政治、军事、司法、外交大权于一身。然而,在楚国,令尹的一切职权以至本人的升黜任免,最终均需受制于楚王。令尹的人选,必须由楚王决定。令尹工作还须受国君全面监督,如有贪枉失职,就要受到楚王的严厉制裁。如,观起为子南的私宠,并无功劳,而有马数十乘。《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载:“楚观起有宠于令尹子南,未益禄而有马数十乘。”[ 2 ] 1 9 7 4 这与其身份极不相称,可见令尹子南气焰之嚣张。楚王为改变“国多宠而王弱”的局面,遂“杀子南于朝,瘫(车裂)观起于四竟”,以振国威。子南被杀后,楚康王任命症子冯为令尹。子冯在任期间,又有私宠“八人,皆无禄而多马”。冯之党申叔豫见此遂不敢与子冯言,再三回避子冯。子冯追问其故,申叔豫说:“昔观起有宠于子南,子南得罪,观起车裂,何故不惧?”[ 2 ] 1 9 7 5 子冯听了甚为惶恐,立辞得宠的八人。可见楚王对令尹结党营私是深恶痛绝。 令尹制的产生与存在,对楚国的发展与强大起了重要作用。明人董说在所撰《七国考》中说:“春秋诸国,惟楚英贤最多,而为令尹执国政者,皆其公族(王族) ,少自偾事,旋即诛死,所以强大累世,而威略无下移,固其君之强明,亦其传国用人之制独善也。”这话确是至理名言。令尹是楚王的宰辅,一方面位尊权重,拥有政治、军事、司法和外交等大权,另一方面,他又受楚王的全面监督和严格控制,决不能仗其权力与楚王抗衡。楚国这种独特的官制,鲜明地体现出它集权政治的特点。这种集权政治与以后秦汉时期的中央集权政治相比,还只是一种雏形,但是它却为以后封建社会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建立与巩固,开了先河。对于研究我国封建社会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对于研究后世君主集权政治制度的演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设置军事职官 在楚国左、中、右三军中,楚王是最高军事统帅。从楚武王率军伐随起,终春秋之世,由楚王亲自率军出征之事,史不绝书。楚王之下,设有令尹,令尹不仅职掌全国的政务,也直接统帅军事,令尹之下,还有莫敖、司马、左司马、右司马、柱国等等其他许多军事职官。 莫敖 《左传?桓公十一年》载:“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杜预注:“莫敖,楚官名。”[ 2 ] 1 9 7 5 莫敖一官,进入春秋之后,职掌楚国军政大权。特别是军权强大。但是,桓公十三年(公元前699 年) ,楚国莫敖屈瑕伐罗,结果失败。于是楚武王“威莫敖以刑”,屈瑕自杀,莫敖的职权也大大降低。《左传?庄公四年》(公元前690 年)载:“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癫。”[ 2 ] 1 7 6 4《左传?襄公十五年》载:屈到为莫敖[ 2 ] 1 9 5 9 。可见《左传》记载楚国莫敖都是由屈氏所任,春秋时期莫敖主要职掌军事。《战国策?楚策一》载:“威王问于莫敖子华。”[ 3 ] 5 1 3《包山楚简》[ 4 ] 第158 号简(简称为《简158》。以下《包山楚简》第x 号简,均简称为《简x》。) :“罼得厕为右,於莫嚣之军,死病甚。”楚简中的“莫嚣”即“莫敖”。可见,从春秋到战国,楚国一直设“莫敖”一官,战国时期的莫敖仍然职掌军事。 司马(大司马) 楚司马一般又称大司马,如《左传?襄公十五年》载:“症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橐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 2 ] 1 9 5 9 加“大”字是区别于左、右司马。《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公子围杀大司马症掩而取其室。申无宇曰:‘王子必不免。善人,国之主也。王子相楚国,将善是封殖,而虐之,是祸国也。且司马,令尹之偏,而王之四体也。’”[ 2 ] 2 0 1 3 由此可证,司马和大司马,实为一职,并且是地位仅次于令尹的军事职官。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亦载:症掩为司马,子木(令尹)使庀赋,数甲兵。甲午,症掩书土田,度山林,……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车兵、徒卒、甲木盾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 2 ] 1 9 8 5 - 1 9 8 6 。子木为令尹,症掩听命于子木,负责整理全国的军赋,事后向令尹报告,亦可证其职位在令尹之下。《左传?哀公六年》 载:楚“有云如众赤鸟,夹日以飞”,周太史谓是王身当有灾。但“可移于令尹、司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置诸股肱,何益。”[ 2 ] 2 1 6 1 说明令尹、司马皆楚王股肱重臣。《说苑?君道》记载此事亦说,楚王“有令尹、司马也,由身之有股肱也”[ 5 ] 2 4 。可见,楚令尹、司马作为王的主要助手,是楚国主管军事的重臣。 左司马、右司马 楚在中央还设有左司马、右司马作为大司马的助手。《左传?襄公十五年》载:“症子冯为大司马,公子橐师为右司马,公子成为左司马,屈到为莫敖”[ 2 ] 1 9 5 9 。 楚国左司马、右司马,地位很高,虽在大司马之下,有时确能单独将师出战,作为军中统帅。如《左传?昭公三十一年》载:“吴师围弦,左司马戌,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吴师还”[ 2 ] 2 1 2 6 ,即是明证。楚国有时还在军中临时设置左司马、右司马,派遣出征。如《左传?文公十年》载:“(楚子)田孟诸,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杜注曰:将猎,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然则右司马一人当中央。”[ 2 ] 1 8 4 8 杜注是对的,此左司马、右司马乃楚王因围猎之需而临时设置的。 《左传》又云“宋公违命,无畏癳其仆以徇”。杨伯峻注:“仆,宋公之御,徇即僖公二十八年之‘徇于师’遍示众人也,古之田猎即军训,故其制同。”[ 6 ] 5 7 8 ,楚在军训时,军法也由司马执掌。楚司马的这一职责,与中原诸国司马是大致相同的。 包山简中亦有左司马、右司马。《简129》:“左司马癴以王命命……”;《简119》:“易陵司马癵、右司马志。”上述简文中的左司马、右司马与文献记载对照亦应为中央职官。同时也说明战国时期楚亦有左司马、右司马。 楚军中虽然有司马(或称大司马)、左司马、右司马等军政长官的设置,但他们与士卒之间似乎无固定的从属关系,其他官吏或贵族也能领兵打仗。如《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载:“吴师围潜,楚莠尹然、工尹麇帅师救潜,……左尹却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可见,楚国的莠尹、工尹和左尹与司马、左司马、右司马一样也能帅师出征。这种官兵之间无固定从属关系的现象说明,春秋时期楚军的调遣指挥权集中于中央,这有利于楚王对军事的直接控制。这样,楚国就从军事上加强了中央集权。司马、大司马、左右司马之外,军事职官还有柱国、左尹、右尹、宫厩尹、中厩尹、大厩尹和监马尹等等。在楚国军队中楚王是最高军事统帅,其他任何人不论是令尹、司马、柱国还是县尹(公)都不能超越楚王随意调动军队进行军事活动。可见,军权的集中也体现出楚国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的特征。 (三)设置司法职官 司法职官主要有司败、左尹、廷理、司直、癶公、宰、宰尹、大宰、少宰尹等等。 司败 《左传?文公十年》载楚王使子西为商公,子西辞曰:“臣免于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于司败也。”杜注:“陈、楚名司寇为司败。”[ 2 ] 1 8 4 8 此“归死于司败”,与襄三年《传》“请归死于司寇”文意同,足知陈、楚、唐之司败即他国之司寇。楚国司败与中原诸国的司寇相同,是春秋时代楚国中央朝廷职掌刑狱的最高司法职官。并且,司败之称不为楚国所独有,陈、唐亦有之。战国时代,楚国司败在文献中没有记载。出土的古文字资料填补了这一空白。包山2 号墓竹简记载,楚县、封君的封邑及朝廷某些部门均设有“司败”(参见《简15》)司败只是县级(包括封君封邑、朝廷某些部门)专职司法官吏,负责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司法工作,与春秋时代楚国司败不同。 左尹 战国时代楚国中央朝廷职掌司法的职官不是司败,而是左尹。左尹,在春秋时代的楚国可率军出征,职掌军事,是军事职官。到了战国时代,文献不见楚国有“左尹”的记载,出土古文字资料填补了这一空白。并且使我们知道,左尹是楚国中央的司法职官。包山楚简:“东周之客无癷归作(胙)于皃郢之岁,夏皅之月,乙丑之日,苛嘉以长恻为左尹皉贞:出入侍王,自夏之月以庚集岁之夏之月,(尽)(集)(岁) ,躬身尚毋又(有)咎。占之(恒)(贞)吉,少又有忧于穷身,且外又有不训。以其故说之,举祷先老僮,祝融各一皊,鬼攻解于不? 嘉贞之曰吉。”“…… 为左尹昭贞……。”[ 7 ] 引文中的左尹即左尹昭。其主要内容是贞人苛嘉为昭贞问:“出入侍王”有无灾祸。 上述材料可证,战国时代的楚国中央主管司法的职官是左尹而不是司败。遇有疑难案件,如县不能判决,便呈报左尹,如左尹不能裁定,则要呈报楚王。如,舍庆杀人案,案情复杂,在县判定之后,舍庆不服,县以此案上报左尹,左尹不能判定,便呈报楚王,然后,楚王的命令则由左尹向县公传达。左尹昭的“出入侍王”就是指辅佐楚王处理大案要案。可见,左尹是辅佐楚王处理全国大案要案的司法职官。 廷理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载: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群臣诸公子入朝,马蹄践皌者,廷理斩其皍,戮其御”[ 8 ] 7 4 2 。《七国考》载:“《韩诗外传》: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为人也,公而好直,王使为廷理。”[ 9 ] 4 7《说苑?至公》亦载: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而释之,子文召廷理而责之曰:“凡立廷理者,将以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 5 ] 3 5 9 这表明,廷理是春秋时代楚国的司法职官,职掌刑法。包山楚简中还记录了战国时期楚国的司法职官。简62、168 有“司?”,“司?”即“司直”;简39有“癶公” ;简36 有“宰”;简137 有“宰尹”;简102 有“大宰”;简157 有“少宰尹”等等。上引“司皏”、“癶公”、“宰”、“宰尹、”“大宰、”“少宰尹”等皆为战国时期楚国的司法职官。 此外,楚国还设有以下其他主要职官:史官,主要有左史、大史、右史、正史、史等。手工业职官,主要有工尹及其属官蓝尹、连尹、陵尹、玉尹、集尹、缄尹和缄令,中织室,吏臣和工师、冶师等等。宫廷教育职官,主要有大师、师、少师、傅、太傅、少傅、保、三闾大夫等。乐官,主要有乐尹、乐师、乐人和泠人等。卜筮职官,主要有卜尹、? 、尹、寝尹、寝? (令)等。这些中央职官都在楚王控制之下,他们与楚王一起共同打造了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楚国中央统治集团。 二、楚国地方官制及其基层行政机构的设置 春秋时期楚国最早设县。楚国置县是从灭亡邻近小国开始的。顾炎武说:“春秋之世,灭人之国,固为己县。”顾氏的说法与春秋时期楚国的国情最为一致。可以说,灭国置县是春秋时期楚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进入春秋时期,楚国从楚武王起对灭国后新占领地区不再实行分封制,而是置县管理。春秋时期楚国灭国置县之后就要派官吏去管理,这个主管官在楚国叫做尹或者叫做公。楚国的县尹、县公是由楚王族及其旁系分支的贵族担任。如息公屈御寇、叶公子高、沈尹戌等都是强宗、世族的子弟,表现了楚国贵族政治的特点。县尹(公)既负责地方行政,又有将兵的权力,其中许多人都是著名的军事家和政治家。如白公胜。《左传?哀公十六年》载:楚王召太子建之子胜,“使处吴境,为白公……”,“吴人伐慎,白公败”。胜为白县县公,曾一度阻挡了吴国的进攻,保卫了楚东南边境的安全。又晋、楚皒之战,沈尹将中军,结果取得了皒之战的辉煌胜利,说明沈尹具有极高的军事才能。楚国的县尹(公)地位极高,仅次于令尹、司马。《左传?哀公十六年》载,令尹子西曰:“楚国第我死,令尹、司马非胜而谁?”当时胜为白公,子西认为可以升为令尹、司马之显官。杜预注:“楚国第,谓用士之次第,是楚制亦自县尹而迁司马、令尹矣。”有许多县尹(公)升为司马、令尹。如申公斗克升为大司马、申公公子申升为右司马,息公公子成升为左司马、叶公沈诸梁升为令尹等。 如何评价置县设尹(公)呢? 第一,春秋时期楚国的县均设于边境,具有军事重镇性质,同时也具有地方行政组织萌芽的性质;第二,春秋时期楚国灭国为县,对新占领的土地不实行分封制,而是设县,派县尹(公)治理,县尹(公)的任用原则是选贤任能。楚王对县尹(公)具有任命权,可以随时更换调配,县尹(公)的官职不世袭,楚王是把县尹(公)当作官员来使用的。县尹(公)没有封邑为其官禄,可能以粮食为其俸禄。楚国用“担”来计算俸禄,有“禄万担”的。由此看来,春秋时期楚国至少已经有了原始的官僚机构。因此,可以断言,春秋时期楚国县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萌芽;第三,春秋时期楚国县尹(公)不实行世袭制,亦不限于楚族人,因此,楚国县制具有中央集权政治的性质。春秋时期楚国县制的性质并不是“根本不同于战国、秦汉以后的郡县”,而是基本与战国、秦汉以后的郡县相同。春秋时期楚国县制并不完善,但是它为战国、秦汉以后郡县的发展与完善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蓝本和发展的模式。正如顾颉刚先生所说:“(楚县)是完全打破封建制度的秦始皇的郡县制的先声了”[ 1 0 ] ;第四,楚国县制的建立,动摇了贵族世袭封邑制的传统,有利于楚王加强中央集权,同时在地方政权管理体制上开创了新的格局,为战国以后郡、县二级制地方行政制度的普遍推行开辟了道路。 春秋时期,楚国实行灭国为县制度,在边地设立“赋皆千乘”的大县。县的设置,对于楚国的发展和壮大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春秋时期楚县作为地方政权组织,军事性质十分明显。楚县拥有强大军事力量,分裂和叛乱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楚国的中央集权。原来设县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然而在楚王之下设置过分强大的县,就不免要走向它的反面,造成尾大不掉的局势。 战国以后,楚县逐渐由侧重军事性质向侧重行政性质转变。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战争愈来愈频繁,规模越来越大,春秋时期数万人规模的战争是不多见的,而战国时期十几万乃至几十万人规模的战争已是屡见不鲜了。战争规模的扩大,使各国边界地区产生了分区防守的需要,原来具有边防职能的县,由于兵力、物力不足,已经不能有效地抵御敌国大规模的攻击,不能适应战争形势发展的要求,而需要重新建立一种组织,这种组织能够在一个较大的地区范围内集中若干县的兵力、物力,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抗击敌国。于是这种组织———郡———便在楚国应运而生了。在战争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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